示范城市(群)配套政策出台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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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供热计量改革示范城市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08]58号

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供热计量改革示范城市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08]58号

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供热计量改革示范城市工作的通知正文:---------------------------------------------------------------------------------------------------------------------------------------------------- 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供热计量改革示范城市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08]58号)北京市市政管委、天津市建委,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的“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

我部在总结供热计量试点城市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开展供热计量改革示范城市工作,并根据各地申报情况,同意北京市、天津市、长春市、大连市、兰州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唐山市、承德市、威海市、德州市、招远市等12个城市为第一批供热计量改革示范城市。

为做好供热计量改革示范城市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开展供热计量改革示范城市工作的重要性我国北方地区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以来,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有11个基本完成了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的改革工作,同时有30多个城市进行了热计量试点,供热计量试点面积超过了4000多万平方米,供热计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是从总体看,供热计量改革进展缓慢,供热采暖能耗没有明显下降,距离完成国务院“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实践证明,实施供热计量改革是完成建筑节能任务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必须立即把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工作重点转移到供热计量改革上来,开展供热计量改革示范城市工作,通过试点取得经验,用先进典型引路,指导各地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把节能减排的任务落实到实处。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01.03•【文号】国知发运字〔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评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2号)要求,经城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北京市丰台区等18个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名单见附件1),北京市昌平区等38个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见附件2),江苏省宜兴市等30个县(市、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名单见附件3),河北省迁安市等97个县(市、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名单见附件4),试点示范时限自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及《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任务部署,以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为重要抓手,加强工作指导和资源投入,与相关城市建立强市共建机制,与相关县(市、区)建立联系指导工作机制,指导城市和县(市、区)制定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实现省市联动、全域行动,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工作高地,引领带动全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4—2035年)》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4—2035年)》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4—2035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08.14
•【文号】发改环资〔2024〕1198号
•【施行日期】2024.08.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4—2035年)》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4〕1198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交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外汇局: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4—2035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8月14日。

全国供热计量改革示范城市——唐山:拓宽思路 因地制宜

全国供热计量改革示范城市——唐山:拓宽思路 因地制宜
《关于规 范企 业职 工冬 季采 暖 费用补 贴标 准 的通知 》 现 已由市政 府正 式 . 下发 ,不 仅弥 补 了唐 山市企 业 无 明确 采暖 补贴 政策 的空 白 ,同时 对企业
2 0 年度 唐 山市市 区竣工 的 商品住 宅小 区进 行供 热系统 的计 量 07 完善 , 装供热计 量 装置 。供热 计量 装置 采用 了招 投标 制度 , 加 共 完善 1 3万 平米 。 3
供热为20 0 0万 平 方 米 ) 集 中 供 热 普 及 率 6 .% , 0 8年 底 , 85 20
到 计量 收 费条件 的居 住和 公建面 积 4 4万平 方米 。 0 8 . 8 2 0 年 唐 住 房和 城 乡建设部 确 定 为 1 2个供 热计 量 改革示 范城市 。
会参 与热 改的积 极性 .促 进工作 进 展 。 三 供 热计量 改造 取得 一定进 展 1 、推进 公建 单 位热计 量改 造 。2 0 年 以来 ,唐 山 市各级 供热 07 体 制 改革 工作 主管部 门紧紧 围绕热 计量 改造 这一 工作 重点 .认 真研
究 、制定 工作计 划 , 区仅 用 1 月开 展攻 坚战 , 成热计 量 改造面 市 个 完
唐 山市 制定下 发 了《 山市关 于加 强热计 量 管理 工作 的通知 》 明 唐 .
建筑 进行供热 系统 的热计量 改造 。截 止 1 月 1 1 5日,共 改造 1 6 9
万平 米 。


确从2 0 年 6 1 07 月 日起 . 未按 照 供热计 量 要求 建设 的工程 项 目. 予办 不

3 认 真研 究 制定供 热计 量收 费政策 。 山市 出台 了两部 制热价 、 唐
按用 热量计 量 收费 ,充分 调动 用户 行 为节能 的积 极性 也促 使供 热 企 业 降低 能耗 和供热 成本 。对 不按 政府 安排 实施 改造 的单位 ,采取 相 应 的经济 措施 .加收 其 2 %热 费 .用 经济 手段 加以调 节 ,调度社 0

全国部分地区装配式建筑政策一览

全国部分地区装配式建筑政策一览

全国部分地区装配式建筑政策一览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全国部分地区装配式建筑政策一览转自2016-08-1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人士透露,根据《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的要求,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20%以上,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50%以上。

《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明确了未来5年~10年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市场机制和发展环境、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体系基本成熟,形成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关键核心技术和成套技术,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示范城市、产业基地、技术研发中心,培育一批龙头企业。

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建筑发展布局合理、规模逐步提高,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鼓励农村、景区建筑发展木结构和轻钢结构。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20%以上,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30%以上,保障性安居工程采取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40%以上。

——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比率30%以上。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全装修成品房面积比率达到50%以上。

——建筑业劳动生产率、施工机械装备率提高1倍。

到2025年,建筑品质全面提升,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成效明显,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企业和产业体系。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50%以上,保障性安居工程采取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60%以上。

——全面普及成品住宅,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比率50%以上,保障性住房的全装修成品房面积比率达到70%以上。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30多个省市出台了装配式建筑专门的指导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不少地方更是对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越多越多的市场主体开始加入到装配式建筑的建设大军中。

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0.05.25•【文号】财办建〔2020〕47号•【施行日期】2020.05.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的通知财办建〔2020〕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传统村落改造好、保护好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改造有关要求部署,2020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

按照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中央财政以地级市(含州、盟及直辖市下辖区县)为单位支持部分传统村落集中的地区集中连片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推动实现区域传统村落面貌全面改善,同时探索建立传统村落保护改造长效机制,增强传统村落生命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并示范带动其它地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支持方式及内容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方式确定10个示范市,重点向传统村落集中、工作方案扎实、吸引带动社会资本成效突出以及贫困地区倾斜。

中央财政对每个示范地区给予1.5亿元定额补助。

示范地区按要求制定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及具体任务,细化工作举措、配套措施及实施步骤,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资金,重点用于传统村落传统建筑改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民间资本投资改造传统村落按投资额给予奖励等,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保护、利用效果。

三、示范城市选拔流程(一)省级推荐。

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结合实际推荐1个传统村落集中、基础工作扎实的地级市申报。

申报地区纳入中国传统村落目录的传统村落数应不少于30个,符合条件地区达到6个及以上的省份可推荐2个。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04•【字号】柳政办〔2023〕67号•【施行日期】2023.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柳州市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4日柳州市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柳州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以将柳州市建设成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目标,结合柳州发展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度融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增强柳州枢纽集聚能力为目标,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根本目的,加快构建柳州综合立体交通网,完善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和枢纽港站集疏运网络,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面推进柳州市建设成为辐射全区、面向东盟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加快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城、国际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全力打造万亿工业强市和广西副中心城市夯实交通支撑。

二、工作目标至2025年,形成“通道+枢纽+网络”的公铁水空“四位一体”现代立体交通网络,旅客出行全链条更加便捷,货物多式联运效率稳步提升,枢纽经济发展成效明显。

市域内“三高四普”的铁路网布局基本形成,全市新增铁路里程50公里以上,市域铁路网总里程660公里以上,新增对外铁路通道1条,“东融”直达铁路通道取得实质性进展。

全国供热计量改革示范城市——天津:政策配套 扩大试验

全国供热计量改革示范城市——天津:政策配套 扩大试验

规定 ,进行 定期抄 表和 测温 . 证 用户平 衡用 热 、提 高系统 运行效 率 、降 保
的工 作模 式开 展城市 的供 热计 量 工作 。 1继续 扩 大供热 计量 试验 规模 。在 2 0 , 0 6年 实施 3 0 0 万平 : 宅供 热计 量试 验面积 的基 础 上 . 0 7 天津 市继 续扩 大 20 年 规模 , 共组 织筛 选并 开展 了8 0 0 万平 米供热 计量 试验 , 包
系 ,为实现 用户稳 定用 热和 系统 节能 奠定 基础 。
完 全满 足供 热计 量 的要 求 , 供热 工程 质量也 有 待提 高 。 供热 单位 运 行 中还 不 同程度 存在 着冷 热不 均 的情 况 . 没有 掌握供 热计 量 系统 还 控 制与 运行 调节 规律 等等 。
2用 户行 为 节能意 识有 待提 高 。通过 走访 用户 发现 ,有部 分 用 . 户 虽然 了解 了供热 计 量的相 关 知识 但对 行 为节能 的节 费收益 兴趣
O 0万 平 方 米 公 共 建 筑 与 工 业 厂 房 和 5 0万 平 方 米 新 建 住 0
低 系统 能耗 。
3 项 目试 验进展 顺 利 。通过各 方 的共同 努力 , 0 72 0 年 采暖 期天津 . 2 0 —0 8 供 热计 量试 验取 得 了圆满成 功 。 总体 上看 整 个试 验的退 费率 和退 费额 比 从 较 理想 除个  ̄ j 区外 大多数 小 区用户 退费 率在 6 % 以上 退 费额在 8 J\ lJ 0 — 1 % 之 间。特 别是 红桥 供热 的 巴黎 、悉尼 、雅典 、人 民家 园等 1 8 4个小 区 的 退 费率 在 8 % 以上 。收 费试验 项 目的平 均用 户耗热 量指 标 为 9 _5 wh 平 0 87 k / 方米 ,较天 津市平 均水 平 1 0 k / 方米 节能 1 % 。 1 wh 平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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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城市(群)配套政策出台情况表
序号城市(群)出台时间配套政策名称
1 郑州2013年1月《郑州市新能源汽车示范带动和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3—2015年)》(郑政〔2013〕8号)
2 天津
2013年1月《天津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及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津发改规划〔2013〕92号)2014年10月《关于促进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津政办发〔2014〕82 号)
3 上海
2013年3月《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暂行办法》(沪府办发〔2013〕19号)
2014年5月《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沪府办发(2014)21号)
2014年5月《关于推广应用节能和新能源等环保型公交车的实施意见》
2014年6月《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3-2015年)》(沪府办发〔2014〕29号)2014年10月《浦东新区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浦府办发(2014)40号)
4 芜湖2013年12月《芜湖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3-201
5 年)》(芜政秘〔2013〕280号)2013年12月《芜湖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芜政秘〔2013〕281号)
5 武汉
2014年1月《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武政办〔2014〕14号)
2014年6月《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14〕9号)2014年10月《武汉市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地方配套补贴实施办法(暂行)》
6 北京2014年2月《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
2014年2月《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管理细则》(京经信委发〔2014〕12号)2014年3月《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京财经一〔2014〕449号)
2014年6月《北京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14-2017年)》(京政办发〔2014〕39号)
2014年7月《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京建发〔2014〕238号)
序号城市(群)出台时间配套政策名称
7 江苏省2014年4月《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51号)
2014年6月《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苏财工贸〔2014〕64号)2014年5月《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意见(2014-2015)》
2014年7月《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宁财企〔2014〕396号)2014年8月《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常财工贸〔2014〕57号)2014年9月《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4〕123号)
2014年5月《苏州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苏府〔2014〕77号)
2014年6月《南通市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通政发〔2014〕33号)
8 合肥2014年5月《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9 广州2014年6月《关于印发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4年6月《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发改高技术〔2014〕345号)2014年7月《广东省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4〕209号)
10 海口2014年6月《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公告》
2014年9月《海口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海科工信字〔2014〕172号)
11 聊城2014年6月《聊城市2014-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具体工作方案》(聊车推办发〔2014〕1号)
12 深圳2014年6月《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发改高技术〔2014〕345号)2014年7月《广东省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4〕209号)
13 西安2014年6月《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4—2015年)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26号)
2014年6月《关于印发西安市示范应用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31号)2014年9月《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4—2015年)》(市政办发〔2014〕59号)
2014年9月《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惠政策》(市政发〔2014〕32号)
序号城市(群)出台时间配套政策名称
14 江西省
2014年6月《江西城市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办法》
2014年6月《江西城市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修订版)》
2014年9月《南昌市2014—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洪府发〔2014〕28号)2014年9月《萍乡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萍府办字〔2014〕151号)
2014年9月《弋阳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4-2015年)》(弋府办字〔2014〕103号)2014年10月《关于南昌市私人领域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通告》(洪科高新字〔2014〕148号)
15 广东省2014年6月《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发改高技术[2014]345号)2014年7月《广东省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4〕209号)
2014年9月《惠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惠市发改〔2014〕349号)
16 潍坊2014年7月《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潍政发〔2014〕13号)
17 河北省2014年7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73号)
18 长株潭
2014年7月《关于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4〕50号)2014年10月《湖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及方案》
2014年10月《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4〕31号)
19 临沂2014年8月《临沂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4—2015年)》(临政办发〔2014〕36号)
20 泸州
2014年8月《泸州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泸市府办发〔2014〕38号)2014年8月《泸州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试行)》(泸市府发〔2014〕]36号)
2014年9月《四川省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置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川机管发〔2014〕64号)2014年10月《2014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任务分工》
21 大连2014年8月《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的意见》(大政办发〔2014〕68号)
22 宁波2014年8月《宁波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甬政办发〔2014〕188号)
序号城市(群)出台时间配套政策名称
23 青岛2014年8月《青岛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青财建设〔2014〕122号)
24 浙江省2014年8月《绍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绍政办发〔2014〕100号)
25 兰州2014年9月《甘肃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67号)
26 太原2014年9月《关于印发太原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14〕56号)
27 成都2014年9月《四川省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置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川机管发〔2014〕64号)
28 襄阳2014年9月《襄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襄政办发〔2014〕68号)
2014年9月《关于加快襄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襄政发〔2014〕23号)
29 新乡2014年9月《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试行)》(新政文(2014)128号)
30 福建省2014年9月《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50号)注:排序按政策出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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