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规范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是医疗机构中记录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的重要文件,对于医疗质量和医患关系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读性,以下是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1. 病历格式规范病历应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书写,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
各项内容之间应有明确的分隔线,以便于阅读和查找。
2. 书写工具和规范病历应使用黑色或者蓝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或者红色字迹。
字迹应工整、清晰,避免浮现涂改和含糊现象。
书写时应注意字体的大小和间距,保证整齐有序。
3. 语言表达规范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或者难以理解的词语。
应采用标准化的医学术语,不得使用口语化或者俚语。
4. 病历内容准确性病历应真实、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不得夸大或者隐瞒病情。
医务人员应及时更新病历内容,确保与患者的实际情况一致。
5. 签名和盖章规范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后应及时签名,并在病历上盖上医疗机构的公章。
签名应清晰可辨,盖章应完整无缺。
二、病历管理制度为了保护患者隐私和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病历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1. 病历保密管理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密的原则,不得将患者的病历内容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2. 病历存档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规范的病历存档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病历应按照患者的就诊日期和病历号进行归档,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
3. 病历查阅管理医务人员在查阅病历时应提供合法、合理的理由,并经过授权。
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查阅登记制度,记录查阅人员、查阅时间和目的,确保病历的合法使用。
4. 病历质量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病历进行质量评估,包括病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等方面。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范文(3篇)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病历是医疗机构的重要文书,记录患者的诊疗信息,是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的依据,也是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纠纷调解的重要参考。
为了保证病历书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制订了本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二、病历书写规范1. 病历的基本要素病历应包括患者个人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和医嘱等内容,并根据需要附加其他必要信息。
2. 病历书写的格式(1)使用规范的字体和字号,以保证病历的清晰可读性;(2)遵守书写顺序:第一部分为患者个人基本信息,第二部分为病历主要内容,最后为医生签名和日期;(3)用黑色或蓝色的水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或彩色笔。
3. 病历书写的语言(1)书写简洁明了,控制篇幅,避免冗长和重复;(2)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俚语、行话或难懂的缩写;(3)语言准确,不得含糊其词或使用模糊不清的表达方式。
4. 病历书写的规范性(1)确保病历的准确性,书写时不能随意臆断或夸大病情;(2)确保病历的完整性,避免遗漏重要信息;(3)确保病历的可读性,书写要工整清晰,不得出现涂改或模糊不清的地方;(4)确保病历的保密性,不得将患者个人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5. 病历书写的签名与日期(1)每一份病历必须由医生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和时间;(2)医生签名必须真实可辨,不得代签;(3)签名必须与医生的执业证书上的签字一致。
三、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质控(1)由医疗机构设置病历质控科,负责监督和审核病历的书写质量;(2)定期开展病历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建立病历奖惩机制,对书写规范、准确无误的病历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病历进行批评和考核。
2. 病历审查(1)每份病历必须在出院前经过医生审查,确保病历内容准确无误;(2)审查过程中要检查病历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改。
3. 病历归档(1)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归档室,负责病历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2)每份病历必须按时间顺序归档,并在外部标明归档时间。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4篇)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病历是医务人员记录患者疾病情况和诊疗过程的一种重要文书,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是保证病历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病历书写规范和病历管理制度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病历书写规范病历书写规范是保证病历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基础,良好的病历书写规范能够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下面从病历书写的内容、格式和要求三个方面来介绍病历书写规范。
1. 病历书写内容的规范(1) 不漏项:病历应包括患者个人基本资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及后续计划等内容。
不得有重大遗漏,避免因遗漏导致医疗错误。
(2) 真实准确:病历应真实记录患者的症状、体征、疾病诊断等信息,不得随意杜撰、掩盖真相。
应确保病历内容的准确性,以避免因错误信息引发误诊误治。
(3) 医嘱规范:医嘱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规范书写医嘱内容,包括药物名称、剂量、频次、途径等信息。
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因医嘱错误导致患者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后果。
2. 病历书写格式的规范(1) 病历标签:每张病历应有统一的标签,标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基本信息。
标签应清晰可见,避免混淆和误读。
(2) 文字清晰:医务人员应使用工整、清晰的文字书写病历,避免因字迹不清引起信息错误或理解上的困难。
(3) 填写日期:每段病历内容应注明填写日期和时间,便于追溯和核对。
(4) 填写单位:病历应标明填写单位的名称和医务人员的姓名,确保病历的责任明晰。
3. 病历书写要求(1) 规范用词:医务人员应使用通俗易懂、准确无误的语言描述病情和诊疗过程,避免使用模糊、不明确或个人理解的术语。
(2) 客观记录:病历应客观记录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避免主观评价、推测或臆断,以确保病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3) 填写签名:病历的每一页应有填写人姓名和签名,以确保病历责任明确。
二、病历管理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病历质量、维护患者权益和促进医疗安全而建立的一套制度和程序。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病历的书写要规范、清晰、准确。
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缩写和不明确的词汇,确保医疗信息的准确传递。
2. 病历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书写,包括患者的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等内容。
每一部分的内容要完整、详细,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3. 病历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或其他颜色的笔。
书写要工整,字迹清晰,避免涂改和乱涂乱画。
4. 病历中的每一项内容都应具备可读性,字体大小适中,行间距和字间距要合理,不得出现模糊、重叠或缺失的情况。
5. 病历中的数字应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不得使用汉字或罗马数字。
日期应按照年、月、日的顺序书写,不得使用斜杠、横杠或其他符号代替。
6. 病历中的签名要真实可靠,应标明医生的姓名、职称和签名日期。
签名要清晰可辨,以免发生签名不一致或无法辨认的情况。
二、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管理应建立完善的电子化系统,确保病历的安全、可靠、易于检索。
病历应按照患者的就诊日期和病历号进行分类和存档,方便医生和其他医疗人员的查阅。
2. 病历应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备份的数据要存放在安全的地方,防止数据丢失或被篡改。
3. 病历的查阅和使用应遵守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
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查阅、使用或泄露病历信息,以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医疗信息的安全性。
4. 病历的保存时间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的规定进行,一般情况下,成年患者的病历保存时间为30年,未成年患者的病历保存时间为18岁后的30年。
5. 病历的销毁应按照医疗机构的规定进行,确保病历的彻底销毁,防止病历信息泄露和被他人恶意利用。
总结: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对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来说至关重要。
规范的病历书写能够提高医疗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读性,有助于医生做出正确的诊断和治疗决策。
而科学的病历管理制度能够保障病历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为医疗质量的提升提供有力支持。
病历书写制度(3篇)

病历书写制度(3篇)病历书写制度(通用3篇)病历书写制度篇1一、监控组织(一)设立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分管院长任主任,并下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1.负责确立病历质量管理目标;2.对全院病历质量进行全程监控;3.对重大病历质量问题进行研究处理;4.病历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二)各科室成立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科主任任组长,护士长任副组长,高年资医师任质控医师,高年资护士任质控护士,全面负责本科室病历质量,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名单报质控科备案。
主要职责:1.确立本科室病历质量管理目标2.对本科室病历质量进行全程监控3.对本科室病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二、病历书写规范(一)严格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__版)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__版)的有关要求。
(二)电子病历应符合卫计委《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国卫办医发[20__]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三、病历质量控制标准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__版)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__版)中的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
四、病历质量控制范围:包括:运行病历、终末病历。
五、病历质量全程监控流程(一)基础教育质量控制1.新职工入院教育期间,医院统一安排关于病案书写规范、病案质量评定标准等有关内容的培训课程。
2.各科室由主管医师对新入科的实习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讲解病历书写规范和本科室病历书写要求。
(二)环节质量控制:主要由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负责。
病历环节质量是从源头上把好病历质量、使病历质量监控从事后检查向事前预防转化的关键。
科室应加强病历形成过程中的管理,按病历书写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病历的书写、打印、签字等内容。
出院病历应由三级医师、医疗质量控制小组人员、科主任检查合格后送达病案室。
1.严格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
(1)住院医师严格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__版)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__版)要求书写病历。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病历是医疗服务中非常重要的文件,它记录了患者的病史、诊断和治疗方案等关键信息。
为了保证病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病历书写的规范要求以及病历管理的相关措施。
1. 病历书写规范要求1.1 患者基本信息的书写在病历首页,需详细记录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确保这些信息的准确性,以便医务人员能够正确识别患者身份,并进行及时沟通。
1.2 主诉和现病史的记录患者的主诉和现病史应该详细清晰地记录下来。
主诉是患者最主要的症状和不适,医务人员根据主诉可以初步推断可能的疾病。
现病史包括疾病的发病时间、症状变化、治疗经过等内容,对于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制定都有重要意义。
1.3 既往史和家族史的完整记录包括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用药史等,以及家族中是否有遗传性疾病等内容。
这些信息有助于医生全面了解患者的健康状况,从而更准确地判断患者的病情。
1.4 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的记录对于每一项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都需要记录检查的具体项目、检查结果以及医生的分析和判断。
这些数据对于评估患者的身体状况和制定治疗策略至关重要。
1.5 诊断和治疗方案的明确描述在诊断部分,医务人员需要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检查结果等信息,提出合理的诊断。
在治疗方案部分,应描述给予患者的具体治疗措施,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方案、康复计划等。
1.6 医生签名和日期的书写每份病历都应有医生的签名和日期,并保证其清晰可辨。
签名是对医生对病历内容真实性的确认,也是对治疗过程和决策的负责。
2. 病历管理制度2.1 病历书写的审核与指导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医务人员,负责对病历书写进行审核和指导。
他们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良好的书写能力,及时纠正病历书写中的错误和不规范之处,提高整体书写质量。
2.2 病历的保管和存档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病历保管和存档制度。
病历应妥善保存,避免遗失和损坏,同时确保机构内部的病历查询和调阅的便捷性。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病历纸张和格式病历纸张应使用A4纸,纸张应整洁、干净,不得有折痕、污渍等瑕疵。
病历格式应包括患者个人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和治疗计划等内容。
2. 患者个人信息患者个人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并及时更新。
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患者的真实姓名,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 主诉和现病史主诉应包括患者的症状、疼痛部位、发生时间等相关信息,应详细记录患者自述的主诉内容。
现病史应包括疾病的起病时间、病程、治疗经过等信息,应详细描述患者的病情变化。
4. 既往史既往史包括患者的过去疾病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信息,应详细记录患者的既往病史,特别是与当前病情相关的既往史。
5. 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应包括患者的生命体征、身体各系统的检查等内容,应详细记录患者的体格检查结果,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指标的测量结果。
6. 辅助检查辅助检查应包括患者的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内容,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辅助检查结果,包括实验室检查的项目、结果和影像学检查的所见等。
7. 诊断和治疗计划诊断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检查结果进行准确的诊断,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诊断结果,并列出相应的治疗计划,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内容。
二、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保密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患者的隐私权,不得将患者的病历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病历保密制度,对未经授权查阅、复制、篡改病历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病历存档医疗机构应建立规范的病历存档制度,将患者的病历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进行存档。
病历存档应保证病历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便于后续的查阅和使用。
3. 病历质量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质量管理制度,对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进行定期的审核和评估。
对于病历书写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等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和培训,确保病历质量的提升。
4. 病历电子化管理医疗机构应推行病历电子化管理,将纸质病历逐步转换为电子病历。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范文(3篇)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范文1、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1)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
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
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
医生应签全名。
(2)各种症状、体征的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3)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
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填写。
(4)简化字应按____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5)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6)日期和时间写作举例:____.1.26.4/20/am或5pm。
(7)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
(8)中医病历按照卫生部中医司的统一规定书写,要突出中医特色。
2、门诊病历书写要求(1)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由挂号室填写。
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2)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____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检查,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3)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4)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
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5)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
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6)根据病情给患者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患者,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7)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闻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8)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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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医疗活动的记录,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住院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者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病历书写应使用准确的中文和医学术语。
二、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达准确、语句通顺、层次分明。
表达要明确、客观,不可含糊其辞或者主观判断。
书写过程中浮现错字时,应当用原笔双横线划在错字上,改动医师盖章,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者去除原来的字迹。
三、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均须用正楷签署全名,不得用草书或者外文签名,更不能只签一个姓代替全名。
四、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对病历修改一律用红笔,注明修改日期,并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辨。
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须有主治医师以上的医师签名。
因抢救急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五、对按照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允许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允许书。
患者不具备彻底民事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本院主管院长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知情选择书》中所确定的被告知者。
一、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
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
二、对疑难重症病人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三、门诊工作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同情心,关心体贴病人,热情接待,太度温和,耐心解答问题。
尽量简化手续,方便病人。
做好门诊分诊、导诊、咨询服务和候诊宣传管理工作。
四、对病人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科主任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
五、门诊检验、超声、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门诊药房划价、发药必须做到准确无误。
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六、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七、门诊各科与病房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地收病人住院治疗。
八、门诊工作人员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得离岗缺岗,特殊情况须请假,经临床科主任允许,作好代班安排。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一、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指挥。
应指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和护士担任抢救工作。
重大抢救需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并即将报告业务院长。
二、抢救器械及药品力求完备齐全,要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定期检查,随时补充。
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抢救室物品普通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三、医师未到前,护理人员应根据情况及时测脉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止血、配血、给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摩等。
四、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五、对危重病人抢救时必须做到检查细致、诊断准确、处置妥善,并要严密观察病情,记录及时完整,注明详细时间。
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才干挪移。
六、日夜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用药情况要详细交待。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所用药品的空安瓶,经两人核对方可弃去,口头医嘱执行时应加复核,并及时补记。
七、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病情变化随时告知家属,必要时请家属签字,病危要签病危通知单。
八、急诊科、临床各科抢救完毕,对危重病人和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病人均要做好抢救登记、记录和小结,完整填写抢救登记簿或者危重抢救(死亡)报告单中的各项内容,并要做好消毒工作。
一、各级人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加强责任心,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二、严格执行三级医生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疑难杂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倒讨论制度等核心制度。
三、严格值班、交接班制度,坚守岗位。
对新病人、术后病人及危重病人加强巡视,精心护理,及时处理。
必要时随时请示上级医师或者紧急会诊讨论。
四、坚持首诊负责制度,不许借故推委和拒收病人。
加强急诊工作和抢救工作,不得延误病人诊治。
树立良好医德医风,不断改善服务态度。
五、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加强医患沟通。
六、加强医疗安全教育。
七、时常组织业务学习,鼓励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八、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由科主任报院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者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九、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全科或者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吸收教训,改进工作。
十、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者可能是医疗事故的事件,应按有关规定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一、我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二、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
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晰,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三、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暂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暂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
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
四、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即将前往诊治。
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
五、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1.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晰,并妥善保管。
2.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人流动日、月报。
医技科室应填写好病人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普通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人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先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统计人员要催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院领导审阅签字后,报卫生行政部门。
1、急诊药柜的药品,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 分别放置、编号定位存放,每日清点,保证随进应用,应指定专人保管。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不符,标签含糊或者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者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
5、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编号罗列,固定数量,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
产科质量自我评估制度为加强对助产技术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我院产科质量管理水平,全面贯彻落实我省助产技术基本标准的要求,我院全面开展产科质量管理评估工作,具体如下:一、医院产科质量管理评估工作的目的:1.通过评估及时发现医院产科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积极整改;2.提高产科医护人员对医院产科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3.提高各级医务人员对育龄妇女,特殊是孕产妇医疗救治的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4.提高我院产科对孕产妇的诊治水平和处置能力,切实保障母婴安全与健康。
二、评估的具体内容:1.院内各相关科室与产科的沟通和协作情况;2.产科基本硬件设施、人员配置是否满足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产科许可的要求3.产科各项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特殊是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制度、流程和具体实施是否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4.首诊负责制的落实情况;5.产科医务人员知识技能水平。
1 、在护士长的领导和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正常产妇接待接产工作,协助医师进行接产工作,做好接产准备,注意产程发展的变化,遇产妇发生并发症或者婴儿异常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医师。
3、时常了解分娩先后的情况,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注意保护会阴、保证母婴安全,严阵以待防差错事故。
4 、时常保持产房的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5、做好计划生育、围产期保健和妇幼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并进行技术指导。
6 、负责管理产房的药品器材。
7 、根据需要,负责孕期检查和产后随房工作。
8 、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接产工作。
9 、对病房浮现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一、医务人员要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医疗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执行好“差错事故防范处理制度”。
三、对于违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责任心差而造成医疗纠纷和事故,医院要严肃处理。
四、对孕产妇及其陪护人员进行防火、防盗窃及安全用电知识教育。
五、医护人员会用灭火器、防火门处理火灾事故。
六、随同来院的小孩须由监护人看管,严防走失、跌伤等事故发生。
七、定期对电路进行检测,消除隐患。
八、使用好电子监控系统。
九、定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关于加强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启用管理的通知》(卫妇社发【2004】19 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有关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1、《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具有医学法律效力的证明。
2、必须使用由卫生部,公安部统一制发的新版《出生医学证明》严格发放。
3、按照国家规定的印模式样刻制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不得任意改动。
4、《出生医学记录》《出生医学证明》由专人管理签发。
根据婴儿出生状态填写,字迹清晰、内容准确、不得涂改和弄虚作假。
使用卫生局批准的计算机软件备案、上报、打印。
(1)婴儿姓名根据新生儿父母申报姓名填写,用字必须准确。
(2)性别、健康状况、出生地点分类应根据新生婴儿出生时确认情况填写。
(3)新生婴儿父母姓名、身份证编号须依据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填写。
(4)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须反复核实产妇姓名和婴儿,严防冒充或者填写错误。
5、《出生医学证明》实行全国统一编号管理。
对同一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记录》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出生编号一致。
6、《出生医学证明》交新生婴儿父母或者监护人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出卖、转让、出借和私自涂改。
7、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收费标准。
8、本规定中的活产婴儿指出生时有呼吸、心跳、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四项生命体征之一的婴儿。
9、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京卫妇字[2001]6号)文件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程序相关规定:(一) 《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只合用于 1996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且曾经取得《出生医学证明》,后因各种原因丢失原《出生医学证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