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作金融的混合治理结构
对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制创新的思考

、
我 国农 村 合作 金 融 的发展 特 点
l 、 主体功能定位不准 。依照 国务院下发 《 深化农村信用
银行或 以股 份制为主要产权形 式的农村合作银行 。由此 ,按
农村合作金融在经历 了 5 0 多年的制度变迁 与发展历程之 社 改革试 点方案》的规定 ,许多农信社 已经改制 为农村 商业
放 ,农村合 作金融在经济 发展j 交 J 陕的地区已成为农 村金融体 主 要表 现为 各种行 政规 章 ,其 法律 位阶 较低 ,而且 立法 分 系 中不 可或缺的重要构成 部分 。其对 于缓解农村资金 供需矛 散 。而 国务 院印 发的 《 深 化农村 信 用社 改革试 点方 案》 和 盾 、提高农 村金融市场 资源配置效率 、拓宽农村金 融产 品供 《 关于进一 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则纯属政策性 给路径 、 促 进农村金 融市场多元化竞争 格局的形成发挥 巨大 文件 、稳 定性差 ,很难为农村 合作金融改革与发展提 供更为
作用 。而落 后及欠发达地 区农村合作金 融支农的作 用和 效益 充足的保障 。( 2 )立法内容 有失偏 颇 。2 0 0 7 年 《 农民专业合 依然微 弱。因各地生产 力水平差异较 大 ,而要实现 合作金融 作社法 》正 式实施 ,农村 的生产 合作 、消费合作实现 了有法
一
1 1 3—
创 新管理体制与运营机制 ,以规 范和发展农村合作金 融。
关键词 :农 村金 融 合作金 融 法律规制 路径 思考
在我 国农村其他 金融供给不足 的现实条件 下 ,农村合作 在各地 的规模效益仍需要相当长的一段 时间。 金融 已经当仁不让地 担当起农村金 融供给主力军 的重任和成 为支农 惠农的首要金 融纽带 。由于立 法滞后 ,我 国农村合作
混合融资模式分析及建议

混合融资是国际社会倡导的发展融资模式,旨在为发展中国家筹集更多资金,助力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
近年来,经合组织(OECD)、国际金融公司(IFC)等机构对混合融资都进行了深入研究,进一步规范了混合融资业务发展。
本文引述相关研究报告,总结了混合融资发展现状和特点,结合项目案例分析了混合融资的主要模式,以期为我开展混合融资提供参考。
混合融资介绍一、发展背景2015年,联合国大会决议通过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了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涉及消除贫困、消除饥饿、优质教育、保护生态环境等,旨在推动解决社会经济和环境等问题。
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联合国预计每年需要向发展中国家投入3.9万亿美元资金,如果仅依靠政府和公共资金投入,大约存在2.5万亿美元资金缺口。
2020年新冠疫情突发,导致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遭受巨大冲击,资金缺口进一步扩大,必须要投入更多资金才能够实现持续发展目标。
联合国成员认为必须通过混合融资模式,推动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即利用公共资金吸引私营资本进入可持续发展领域,扩大私营部门对可持续发展项目的投资,使私营资金与可持续发展更好结合起来,推进私营部门为可持续发展目标作出贡献。
自此,国际社会对混合融资越来越重视。
二、基本概念OECD、IFC、发展金融机构工作组(DFIs,由国际金融公司、非发行、亚行、亚投行、欧洲复兴开发银等20余家金融机构组成)、多边开发银行(MDBs)等机构都对混合融资进行了深入研究,研究方向各有侧重。
本文主要参考OECD(2018)的研究报告。
OECD发展援助委员会(DAC)认为,混合融资是指通过战略性使用发展金融,动员额外商业资金,致力于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
此处,发展金融既包括官方的优惠性和非优惠性发展资金,也包括按照发展模式管理的私人资金,如慈善基金等。
额外资金是指公共或私人部门提供的商业资金,这些资金是商业性的而非发展性的,如公共或私人部门管理的养老基金、保险公司、银行等。
经济学中的全球经济治理与机构

经济学中的全球经济治理与机构全球经济治理与机构全球经济治理是指在全球范围内为促进经济增长、保护全球经济稳定和解决全球性经济问题而进行的政策制定、合作和协调过程。
在全球化日益深入的背景下,全球经济治理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在全球层面上建立了一系列机构来促进这一过程。
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立于1944年,总部位于美国华盛顿特区,是全球经济治理的核心机构之一。
其主要任务是促进全球货币稳定、推动国际经济合作和提供经济援助。
IMF的主要职能包括监测全球宏观经济状况、提供政策建议、协调国际经济政策以及提供财政援助。
二、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于1995年,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是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机构之一。
其目标是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和贸易规则的建立。
WTO通过谈判、协商和解决争端的方式推动全球贸易的发展,并对成员国的贸易政策进行监督。
三、世界银行集团(World Bank Group)世界银行集团成立于1944年,总部位于美国华盛顿特区,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开发协会组成。
其主要目标是减轻发展中国家的贫困和促进可持续发展。
世界银行通过提供贷款、技术援助和政策建议来支持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
四、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立于1961年,总部位于法国巴黎,由多个经济发达国家组成。
其主要任务是提供政策建议和统计数据,促进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合作。
OECD致力于推动经济增长、就业、贸易和环境等领域的合作,并为成员国制定政策提供支持。
五、金融稳定理事会(FSB)金融稳定理事会成立于2009年,总部位于瑞士苏黎世,是全球金融治理的重要机构之一。
其主要任务是监测和评估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金融稳定理事会通过加强金融监管和合作,维护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
全球经济治理与机构的建立和功能发挥对于促进全球经济的增长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这些机构通过提供政策建议、协调国际经济政策、提供经济援助和监测全球经济状况等方式推动全球经济合作和发展。
关于构建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制度的几个问题

方 向发 展 ,并 没有 为 合 作金 融 预 留 生
后 于现 代 经 济 发 展 的步 履 ,但 却 积 累
了丰 富 的有 益 经验 和 相 对完 善 管 理 制
生 的法 律 基 础 。长 远 看 意欲 引导 农村 信 用社 向商 业 性金 融 机 构转 变 。因 为 投资 股 股 东 和 法人 股 股 东股 权 利 益使
从 政策 上 支 持 农村 合 作金 融组 织 在 一
责任 ■辑 :期■翔
定 区 域 内 进 行 再 合 作 ,建 立 联 合 组
地 位 。 如果 我 们 肯定 农 村 合 作金 融 是 织 ,形 成 更 有 效率 的信 用合 作 资 金 融 中国 农 村金 融 体 系 中不 可 缺 少 的重 要 通 和 结算 体 系 ,充 分 发 挥 农村 合 作金 组 成 部 分 ,合 作 金融 的功 能 是其 他 金 融 制 度 的整 体 优 势 ,在 构 建有 效 的 农
排 动态 地 看 是 要推 动 信 用社 向商 业 化
村 新型 合 作 经济 组 织 。毫 无 疑 问 ,这
些新 型 经 济合 作 组 织 的 出现 和发 展 对 存 和 发展 的 空 间 。所 以 ,农 村合 作 金 促 进 合 作 金 融 组 织 的 萌 生 和 发 展 起 的 费 用 。使 客 户 和金 融 部 门带来 更 多 的 利 益 。合 作金 融组 织 虽 有 可能 稍 滞 融 在原 有 的农 村 信用 社 框架 下缺 乏 再 到 极大 的催 生和 推 动 作用 。严格 的路
之倾 向追 求 利 润最 大 化 ,合 作 股 股东
Hale Waihona Puke 径 依赖 致 使我 国新 的 农村 合 作金 融 组
织不 可 能 凭 空产 生 ,必然 会 在现 有 的
金融改革方案

金融改革方案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机构在国家经济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过去几年来,我们亦见证了一系列金融危机和事件的发生,暴露出金融监管体系的薄弱性和系统风险的存在。
为了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并推动金融市场的发展,我们迫切需要一项全面的金融改革方案。
本文将探讨一个针对金融机构和市场的综合性改革方案,以实现金融领域的改革和创新。
一、加强金融监管和监管机构的能力金融监管是金融体系稳定的基石。
我们应该加强监管机构的能力,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和效能。
同时,应完善监管法规和制度,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和监督,确保金融市场的公平性和健康运行。
二、加大对金融创新的支持力度金融创新对于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我们应该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更多创新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金融科技的发展和应用。
同时,也要注重金融创新的监管,加强对新型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和管控,防范系统性风险。
三、提升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和可及性金融服务的普及和可及性是金融改革的重要目标。
我们应该加强金融教育和普及,推动金融服务向农村和偏远地区延伸。
同时,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四、加强国际金融合作与协调金融体系的改革需要国际合作和协调。
我们应该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机构的合作和交流,分享经验和信息,共同应对全球性金融风险和挑战。
同时,我们还应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组织和机构的改革和决策,提升我国在国际金融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五、优化金融治理结构金融治理结构的合理性和高效性对金融改革至关重要。
我们应该加快国有金融企业的改革,增强企业的市场化运作能力。
同时,要完善金融企业的治理结构,增强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
六、加强金融风险管理和防范金融风险的管理和防范是金融改革的核心任务。
我们应该加强金融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
同时,要推动金融机构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提高风险敏感度和防范能力。
七、推动金融开放和自由化金融开放和自由化是金融体系改革的重要方向。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竞争力现状及对策分析

集体 决策的氛 围,也没 有建立起 有效的激 励约 束机制, 导致决策 科学性不 够,决策 执行打折扣,达不到预期效果。
4. 企业文化严重缺失 一个企业 要获得长 足发展 必须有一 种 健康向上、凝聚力强的企业文化做基础。合 作金融机构扎根在农村,随着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的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现行企业文 化已很不适应这种现状。从某种程度上说,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想取得大的发展,必须 从根本上努力根植起一种凝聚力强、能得到 广大消费者认同的企业文化。 5. 核心竞争力缺失 农村 合 作 金 融 机 构 所 能 提 供 的 产品 较为 单一,主 要是存贷 款业务及 简单的代 理收 费业务, 业务品种 与其它银 行机构相 比是 劣势而无 优势。贷 款门槛虽 然相对较 低但 成本偏高 。内部员 工综合素 质相对较 差, 服务品质 难属上乘 。也没有 建立起一 种得 到广大消 费者认同 的企业文 化,这些 因素 都导致农 村合作金 融机构在 金融竞争 中难以抢占有利制高点。 三、提升 我国农村 合作金融 机构竞争 力的对策建议 1. 优化股东结构 目前农村 合作金融 机构现有 股东中大 股东 只看重短 期利益, 只关注其 能否从合 作金 融机构获 得贷款融 资便利而 不去关注 其它 ;中小股 东由于自 身权益较 少,关心 与不 关心对自 己影响不 大,因而 也没有关 注合 作金融机 构经营的 积极性。 因此合作 金融 机构处于 一种股东 权利被主 动或被动 地弱 化,缺少 外部监督 的环境中 ,规范大 股东 行为,严 格控制股 东关联贷 款。适当 时候 可以考虑 通过增资 扩股方式 吸收一些 愿意 真正关心 合作金融 机构经营 趋势 ,但从 长远来 看,它们 有各自的 运动方式 ,会随 着时间的推移而分道扬镳。
国际金融体系

国际金融体系国际金融体系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它涉及到全球范围内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金融规则和制度。
它对于促进国际贸易、资本流动和经济增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国际金融体系的意义、组成和发展趋势进行逐一探讨。
一、国际金融体系的意义国际金融体系承担着促进全球金融交流与合作的重要角色。
首先,它为各国提供了资金来源,促进了全球经济的发展。
例如,通过国际金融体系,发展中国家可以获得外国投资和贷款资源,帮助其推动经济现代化和减少贫困。
其次,国际金融体系为全球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提供了必要的保障,例如清算和结算机构的运作。
最后,国际金融体系也为各国间的政府合作提供了平台,帮助他们在金融领域达成共识,并制定合适的政策措施。
二、国际金融体系的组成国际金融体系由多个组成部分构成。
首先是国际金融组织,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WB),它们的任务是监督全球金融秩序、提供贷款和技术援助。
其次是全球金融市场,包括货币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和外汇市场等,它们提供了全球范围内的金融交易平台。
此外,还有国际清算银行、信用评级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等,它们在维护金融稳定和监管金融业务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三、国际金融体系的发展趋势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际金融体系也在不断发展和演变。
首先,金融科技的迅速发展将深刻影响国际金融体系的运作。
例如,移动支付、虚拟货币和区块链技术等新兴技术正改变人们的金融习惯和交易方式。
其次,全球金融市场的一体化程度将进一步加深。
国家间的金融自由化和资本流动将更加便利化,促进了全球投资与合作的机会。
再次,国际金融治理结构的改革和完善将成为重要议题。
各国将通过改革国际金融组织和强化金融监管,以适应变化的全球金融格局。
总结起来,国际金融体系是全球金融交流与合作的核心,它对于促进全球经济发展,保护金融市场稳定以及促进全球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际金融体系也在不断演变和发展,适应新的挑战和机遇。
发展农村互助合作金融的探讨

固县 城 、拓 展 城 区 的策 略 ,除 了在 一 些 经 济 比较 发 达 、 业 务 量 比较 大 ,能 够 弥 补 增 设 机 构 成 本 的 发 达 农 村 地 区 ,放 弃 了 大部 分 农 村 乡镇 以 下 市 场 。 而 这 些 剩 下 的
支 持 ,关 键 是 缺 乏 与 当前 农 村 生 产 力 发 展 相 适 应 的 农
钱 买 机 制 ” 的改 革 已 经 启 动 ,但 目前 看 来 改 革 仍 然 为
内部 人 控 制 下 的 改革 ,在 所 有 者 权 益 和 治 理 结 构 上 仍
上 述 数 据 再 次 反 映 出 改 革 开 放 以来 我 国经 济 快 速 发 展 ,但 城 乡 差 距 扩 大 、农 村 金 融 不 适 应农 村 经 济 发 展 的不 争 事 实 。 近 年 来 ,基 于 利 润 最 大 化 的 商 业 化 改
农 村 金 融 缺 失 的 根 源 何 在 ? 是 农 业 利 用 资 金 的 收 益低 吗 ?不 是 ,2 0 0 3年我 国农 业 增 加值 占 GDP的 比重
机 构 ,从 而 使 农 村 信 用 礼 在 欠 发 达 农 村 地 区处 于 垄 断
地 位 。 而 农 村 信 用 社 特 别 是 中西 部 地 区 的信 用 社 面 临 的 巨额 历 史 包 袱 、经 营 管理 效 率 低 、经 营 亏损 等 难 题 , 使 其 无 法担 当起 农 村 金 融 “ 主力 军 ”的作 用 。虽 然 “ 花
村金融体系 。
机 构 也 往 往 和农 村 邮政 储 蓄 一 样 只 存 不 贷 或 多存 少 贷 ,
事 实 上起 到 了把 农 村 资 金 抽 往 城 市 的 “ 水 机 ” 功 能 。 抽 农 业 发 展 银 行 作 为 政 策 性 银 行 也 没 有 真 正 起 到 支 持 农 业 开 发 的作 用 ,业 务 功 能 退 化 成 单 一 的 “ 食 收 购 银 粮 行” 。再 加 上 关 闭 了农 业 合作 基 金会 和其 他 非 正 规 金 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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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2-05-18作者简介:中国人民银行代表团团长:吴晓灵;团员:敖惠诚、曹秀蓉、鲍永东、贾月青、陆 磊。
执笔:陆 磊。
3本文是考察调研报告,所述观点为理论研究成果,不代表中国人民银行的政策导向。
2002年第7期(总265期)金 融 研 究Journal of Financial Research N o.7,2002G eneral N o.265论合作金融的混合治理结构 ———从法国农业信贷银行的制度变迁看中国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中国人民银行代表团3(中国人民银行,北京 100800) 摘 要:本文是中国人民银行代表团访问法国农村合作金融的考察报告,重点分析了法国农业信贷银行的“混合治理结构”。
报告认为,健康的治理结构是有效的内部管理和高效率经营的出发点,并由此提出了合作金融发展的三阶段论。
但是,法国模式是合作金融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本文结论的前瞻意义高于现实政策意义;理论启发意义高于直接操作意义。
关键词:农村合作金融;治理结构;制度变迁中图分类号:F830.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246(2002)07-0001-09一、引言:混合治理结构———合作制的终结还是新生?2002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率代表团考察了法国最大的合作金融机构———农业信贷银行(Cr Υdit Agricole ,C A )总部、地区分行和基层信用社,走访了法国农业部和部分省份的农业合作社,与农户和信用社客户经理就农业信贷问题直接对话。
考察发现,C A 最具特色的是其“混合治理结构”———在机构功能上,集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和合作制于一身;在业务分布上,既从事零售银行业务(包括法国本土和境外的银行业务、租赁和保险业务),也从事资产管理和私人银行业务,还涉足批发业务(包括资本市场工具交易和股权投资),甚至经营房地产、咨询和信息产业;在内部管理上,既有合作金融的社员参与决策权,也实行了严格的商业银行纵向管理,甚至经历了总行从国有单位转化为上市公司的转制过程,因而体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多样化分配的格局;在资金控制权上,既存在对政府政策性资金的分配(国家贴息贷款),也实行“地区行———营业所”的商业银行信贷审批权限分割,还充分保证社员的审贷权力。
我们的兴趣并不在于其混业经营和权力分布是否体现了在当前金融全球化和放松管制趋势下合作金融机构的必然选择;而是试图发现合作金融机构治理结构发展的基本轨迹,寻求其制度变迁的内外动因。
本文的基本结论在于以下四方面:第一,合作制的基础是社员参与基层信用社决策、地区行参与总行决策的自下而上的集体理性;第二,在基层信贷决策上,合作制下的民主性与商业化的专业性可以相容并蓄,但是前提是在权力边界清晰的条件下社员与专业银行家的各自比较优势发挥;第三,无论采取何种治理结构,多样化经营是合作金融发展到高级阶段的必然选择,原因在于农业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具有低收益率特征,只有做到资金运用的非农化,才能实现“以非农养农”和农业信贷的可持续发展;第四,合作制、商业化和政策金融在农村金融组织运行中的统一具有必然性,原因在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资金在融通上的跨地域性和追逐高收益率的本能。
二、纵横三向权力配置:社员、国家和机构关于治理结构的讨论,其根本动因在于两点。
一是现代企业出现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致使控制权集中于董事(董事会)手中的问题,出现了企业制度对产权的事实侵犯问题;二是企业相关利益主体(stakeholder)的多元化导致的控制权边界划分问题,比如外部人(股东与债权人)与内部人(董事与经理)之间、外部人相互之间、内部人相互之间在企业经营决策、剩余索取、清算顺序等各层面的权力界定。
因此,治理结构归根到底是一个机构权力在不同主体间的配置问题。
从1894年11月5日第一家农业信贷基层信用社建立开始,C A经历了近108年的发展史,其间,C A的治理结构变迁非常复杂,权力结构不断在不同主体间转移,最后形成了“纵横三向权力配置”混合治理结构格局。
(一)纵向权力分配的双向特征:自下而上的决策权和集中统一的经营权首先是自下而上的社员民主管理权力的实行。
从1899年各基层信用社自发联合组建地区行(即我国的信用联社,在法国称regional banks,故直译为地区行),到1920年根据国家《农业法典》成立准国家机关性质的全国总行(Caisse Nationale de CrΥdit Agricole, C NC A),直至1945年地区行全国联合会(行业营理与协调议事机构:FΥdΥration Nationale du CrΥdit Agricole,FNC A)的建立,其自下而上的层层选举充分保证了机构的合作制本色。
其次是自上而下的经营权强化。
第一步:1950年,改地区行对基层信用社的“再贷款行”为信贷行,取消基层社信贷权,另设作为地区行分支机构的营业所,负责信贷业务。
第二步:1988年,按照“非上市股模式”把总行私有化,把全额国家股权以90%转让给地区行、10%转让给雇员的形式实行“股分合作制”(1Π3为合作制的一人一票原则,2Π3实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股一票原则),总行具备监控地区行、统一管理集团融资和集中财力进行多元化经营的经营权。
第三步:2001年,总行转变为法人股、内部职工股和上市流通股并存的股份有限公司。
其基本步骤如下:第一,C NC A及其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25%的地区信用联社资产上市;总资本的70%由各地区信用联社持有,20%由公众(股民)持有,10%为内部职工股,其中每个雇员可以按20%的折扣价购买不超过20000法郎的股票。
第二,各地区信用联社出让其由C NC A持有帐面股份的50%,总价值为250亿法郎。
第三, C NC A通过发行无表决权合作证,参股各地区信用联社,总比重不超过25%,总价值为440亿法郎。
整个过程的目的在于把信用联社的零售业务部分转制为上市公司,总市值大约在200亿欧元左右。
上述股权结构体现了不同阶层的持股偏好:社员对于基层社—地区行—总行的间接持股体现了合作融资需求;内部职工股体现了对内优惠(折扣购买)和激励机制(作为所有者体现于经营管理中的积极性);外部公众持股则属于单纯投资。
(二)横向权力分配:中央、地方与金融机构机构与政府的关系体现了横向权力分配格局。
C A治理结构的发展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的逐步淡出,以及作为独立法人的地区行和基层社与地方农业管理当局的若即若离关系。
首先,在基层社成立三年后的1897年,中央政府就拨款4000万法郎(100年前,这是一笔令人瞠目的巨资)作为全国各基层社运作的启动资金,用于农业贴息贷款,履行政策性金融职能。
在1988年总行股份合作化之前的68年间,总行董事会根据法律规定由中央政府代表、地区行代表和农业行业代表组成,除地区行代表为选举产生外,其余董事由国家任命。
同时,中央政府决定C A行长人选。
因此,C A在运作上处处体现着国家干预的影子。
特别是在1966年地区行独立发放贷款之前,中央每年以再贷款形式给总行农业信贷资金,总行再给各地区行分盘子,基本直接与农业部挂钩。
此后,中央政府逐步减少直接干预,C A实行按市场利率吸收储蓄或在银行间市场融资,再由中央(农业部)贴息的方式进行自有资金贷款。
其次,地方政府(农业局)与C A的地区行关系依然紧密。
特别是在贴息贷款发放上,无论是新开(就)业的年轻农民还是需要更新设备的原农场主,都必须同时获得地区行(或营业所)和地方农业局的双重审批。
因此,地区行和地方行政当局存在平行合作关系。
综合以上对纵横三向权力配置格局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C A的治理结构存在多元主体参与的特征。
一是确保了社员的民主参与权和信贷市场准入权;二是实行了权力与义务对称的政府参与权,即如果政府出资,则给予政府法定参与和决策权;当自我融资逐步取代政府投资的主流地位后,机构的独立性相应增强;三是决策权与经营权的平行设置充分体现了合作社要求的主权在民和金融机构要求的盈利性、效率性的统一。
这一治理结构对于我国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争论是有一定的启发意义的:它至少说明合作制和商业化并非简单的非此即彼的不相容关系,或者说,在两者的模式选择上,我们也许面临更大的空间。
三、长期决策中的集体理性:合作制的基础(一)多元主体下的利益冲突治理结构的复杂在金融机构的现实运行中未必是一件好事。
原因在于多元主体的参与可能造成权力界定不清晰、信息不对称、内外交易成本过高和滥用权力等问题。
在多元相关利益主体格局下,由于各主体利益的不一致性,合作制可能是一个不稳定结构。
首先,在双向纵向权力分配中,基层信用社已经不具备完整的信贷决策权,真正的信贷操作由地区行及其设在基层的分支机构———营业所完成,因此基层社和营业所的协调、基层社与地区行间的委托代理关系都可能导致机构经营偏离农业合作信贷的本意。
其次,C A具有49个地区行2672个基层社和7679个营业所,这些作为分布于不同地区的金融机构必然代表着不同产业结构下的不同农民阶层的利益。
下表是法国农业的三个典型个案。
表1 法国农业典型个案农场所在地巴黎盆地法国西部葡萄产区性质粮油种植业农场养殖业经济作物种植业农场平均规模200公顷50公顷10公顷产品小麦、大麦、向日葵、油菜籽肉类、牛奶葡萄酒原料劳动力1农民、1雇工农场主夫妇1农民、1雇工设备价值250万法郎110万法郎140万法郎土地价值500万法郎600万法郎500万法郎营业额200万法郎60万法郎150万法郎收入45万法郎(其中欧盟直接补贴40万法郎),不断下降16万法郎,近年持平45万法郎,近年持平 资料来源:法国农业信贷银行,2002。
表1显示,法国与我国类似,同样存在不同地区、不同产业结构下的农民收入差距问题。
与此相关联,分布于不同地区的地区行和营业所的效益必然有所差距。
在法国,以上三种农业单位一共有66万个,分布于3.6万个乡村中,C A给其中的46万个农场提供贷款。
由于总行具有贴息贷款分配权和“中央金库”职能(可跨地区调拨资金),因此在理论上必然存在是集中资金支持弱势农民(如西部牧场)还是集中资金办理盈利业务的冲突。
第三,由于政府机构的间接参与,行政目标和经营目标之间的不一致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比如,据法国农业部财务司官员反映,当前法国政府关心的是如何维持农民的收入,避免出现大量农民涌入城市的局面发生,而不再是发展农业的竞争力;但是农业没有竞争力则意味着农民长期还贷能力的下降,这显然不是金融机构愿意看到的。
(二)C A的理性解目标的对立并不意味着行为的不能协调与统一,C A的探索表明了在复杂治理结构中的存在一条综合各方理性,最后实现各方意图的路径。
其理念体现为以下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