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管理奖惩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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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管理奖惩办法1

安全质量奖罚办法

一、安全生产奖罚办法

(1)、基本规定

对安全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施工队和个人,项目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大力表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对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要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事故者,视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奖励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队无因工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无职业病发生;无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无因责任造成一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事故(含工程质量事故);年负伤率低于2‰。全面实现以上安全目标的施工队,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对评比较好的单位进行奖励。

对预防预测事故、及时发现隐患、消灭事故苗头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项目部将根据成效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3)、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1、实行经济损失责任赔偿,即按责任的主次和情节的轻重赔偿事故造成的部份损失。基数见下表:

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和主要领导责任者,均按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确定的基数100%赔偿;事故的次要责任者和次要领导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按基数的50%—80%赔偿;其他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按基数的20%—50%赔偿。

2、对发生一次死亡一人的单位,除支付上级规定的罚款外,项目部对事故

单位罚款一万元,增加死亡一人加罚一万元,依次类推。

3、对发生一次职工致残事故,项目部对事故单位罚款8000元,增加一人,加罚8000元,依次类推。

4、对发生一次重伤事故的,项目部对事故单位罚款5000元,增加一人,加罚5000元,依次类推。

5、对发生一次轻伤事故的,项目部对事故单位罚款2000元,增加一人,加罚2000元,依次类推。

6、对发生的交通事故,我方无责任,不予罚款。只要我方负责任(理赔原因除外),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对事故责任者,按本制度第三条实行经济损失责任赔偿。

7、对虽无人员伤亡,但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的,项目部对事故责任者也按本制度第三条实行经济损失责任赔偿。

(4)、对违章违规的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不戴安全帽,违者每次每人罚款100元。

2、施工人员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高处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安全绳,违者每次每人罚款100元。

3、施工人员患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而从事特种作业,对单位领导每次每人罚款100元。施工人员酒后进行施工作业,每次每人罚款200元;运输车辆和机械操作人员酒后驾车操作或严重违反安全规定,每次每人罚款200元。

4、严禁在火工品库、材料库、氧气、乙炔房和含瓦斯的隧道内抽烟或用火,违者每次每人罚款500元。

5、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和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空作业,没有安全防护(如不系安全绳,不铺设工作台,没有护栏等),发现一次,对责任者罚款500元。

6、操作人员在进行电焊、气焊、气割时,不戴防护面罩或防护眼镜,每发现一次,处罚违章者100元。

7、不按规定保管或发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发现一次,处罚违规者5000元。将易燃易爆物品私自藏匿或带到住地、宿舍私藏者,视情节轻重,处罚5000—20000元罚款。对情节特别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8、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工程标识牌,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安全员各罚500元。

9、对违反文明施工要求,现场管理混乱、废料和垃圾乱丢乱放、造成环境污染或职业危害者,对主要责任人处罚500—1000元。

10、对私接电源者,处以200元罚款,并拆除电线没收用具。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无证上岗,违者罚单位负责人每人每次200元。

11、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

规定配置安装;对用电不规范,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主要责任者200—1000元处罚

12、将自己保管驾驶的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或无驾驶执照的

人驾驶,对保管司机处以200元罚款,对驾驶人处以500元罚款。

13、对发生事故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推脱责任,造成恶劣

影响的。对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5000元罚款。

14、凡属上述规定未涉及到的,但已危及人身安全和国家集

体财产损失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根据具体情况,安监人员有

权当即作出处罚决定,处罚额度为50—1000元。

二、工程质量奖罚办法

1、按照“质量终身制”的原则,凡参与工程施工的人员,一旦其所从事的工程部位出现质量事故,无论当事人在何时何地,都将按照相应的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实施处罚,并要追查到底,坚决执行。

2、坚持工程质量定期检查。施工队每周要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项目部每月对工程质量进行一次重点抽查,每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作出奖罚决定。

3、项目部和各施工队的管理人员及职能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质量职责认真负责地工作,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者,将按照相应的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惩处。

4、项目部每季对各施工队的工程质量进行一次考核,对未发生任何质量事故的施工队奖励300--500元;项目部各相关职能部门奖

励200—500元。发生2起以上质量事故的施工队罚款200-400元;项目部各相关职能部门罚款200—500元。奖金由项目部财务部划拨;罚款由项目部财务部从被罚施工队的工费中扣除。

5、对工程质量低劣、发生质量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清退出场、停工整顿、限期整改、返工、经济处罚、意识教育的处理。

6、在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分析时,根据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按以下规定确定事故中的责任人:

主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主要责任的人。

次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责任的人。

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主要领导责任的管理者。

次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管理者。

7、对工程质量造成返工处理的施工队,其返工处理费用由各施工队自己承担。

8、本制度以下条文只了列处罚,奖励标准与处罚金额相同。本制度涉及的奖罚,在日常检查时由项目部专职质检员执行;并报项目

公司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产管理考核细则 、生产值班考核细则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 岗位,并对生产现场 、 生产运 行状况、生产秩序和设备进 行不少于两次的 检查,在主控室值长处值 班记录本上签字。为规范生产值班纪律和严肃生产值班制度,特制定 《生产值班考核细则》。 (一)、对生产值班人员、检修班组值班人员的负激励: 1、擅离职守或无人值班每次取消 值班待遇并负激励 100元 2、对缺陷不能 积极处理的每次 负激励100—200 元 3、对酒后值班者每 次负激励 200 元 4、在值班记录本上未签字者每次 负激励 50 元 5、不听从指挥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每人次 负激励 100 元 (二)、对运行人 员的处罚: 发现窜岗 、溜岗、做与生产 无关的事每人次 负激励 50元 发现上班期 间打盹睡觉、脱岗每人次负激励 100 元 不听从指挥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每人次 负激励 100 元 文明上 岗、规范操作,否则 对当事人负激励 50 元 、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为规范和理 顺生产管理,依据公司和生产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结 合生产实际特制定《生产管理考核 细则》。 1、生产现场发 生设备障碍、事故或人身 轻伤等事故 时,运行1、 23、 看盘时 睡觉每人次负激励 200 元 3、 酒后上 岗者每人 次负激励 200 元 4 、 5

部或检修部在第一时间要向主管生产的领导、安监部和生技部汇报,做不到者每次扣所属部门100 元。 2、运转或停用中的设备当值值长为第一责任人,遇有异常时值长应正确组织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遇有重大异常应汇报有关领导。如未及时通知,扣运行部100 元。检修人员接到通知应立即进行检查、正确处理,否则扣检修部100 元。 3、发生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故障时,运行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否则按事故调查处罚条例执行;检修接到通知时应优先安排此项工作,否则扣检修部100 元,造成扩大者加倍负激励。 4、无论在何种状况下,机组整套启动、点炉、开机时,检修部、运行部专业分管领导必须坚守现场;公司行政下班期间检修部安排相关专业至少1人加班与当日值班人员处理机组起动过程中的各种缺陷,以免影响或延误机组起动。做不到者每次负激励运行部或检修部200 元。 5、接到点、停炉,开停机命令,运行人员应按下达的命令及时执行,如有影响命令执行情况应记入记录本内,如因人为原因造成时间延误,扣相关班组100 元/次。 6、影响点、停炉、开停机的检修工作,检修工作结束后检修部应向生技部报完工,否则视情况负激励50—100 元;检修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应向生技部提出申请,否则扣检修班组50—100元。 7、不论何种原因发生事故时,运行部在发生事故的第二日前将 事故报告书面报安全监察环保部,遇有节假日应送交生产值班人员,否则扣运行部50 元。 8、设备相关保护的投退必须按值长指令进行,并履行相关程序。

安全质量环保管理考核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安全质量环保管理考核办 法正式版

安全质量环保管理考核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项目部所属各作业队: 为全面加强18标段工程项目部的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实现项目部制定的质量、安全、环保目标。认真贯彻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的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项目部制定的《中南通道18标质量责任制》、《中南通道18标质量检查制度》、《中南通道18标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南通道18标施工环保水保措施》等管理性文件要求,使各项工作落在实处做到有章可循,责任落实,奖惩分明,特制定以下质量、安全、环保管理考

核办法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项目部各部长为成员的考核小组,日常工作由安质部负责。 第二条项目部设立质量、安全、环保考核专项财务科目,用于质量、安全、环保考核的奖励、处罚金额的管理。 第三条项目将采取月度检查,季度评价的形式,对各施工作业队行考核评价,每季度综合评价90分以上的,给予物质与精神奖励。 第四条评价方式为日常检查结合季度评价进行,以存在质量、安全、环保隐

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山东大华日鑫铝业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 制订 审核 批准

一、总则 (一)本办法标准依据GB/T19001-2016 标准、《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控制程序》、《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控制程序》、《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产品检验与放行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二)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提高产品一次交验合格率,对各过程的不合格品进行严格的控制,使各道工序的不合格品在本过程得到处理,保证不合格产品未经处理不流入下道工序及不出厂。 (三)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对产品质量有直接影响的采购、技术、车间、发运、质检部门人员。凡因不合格原材料、工艺文件制作、生产操作过程、设备原因(未定期检修和保养)、装车及运输过程、检验过程中造成的不合格均定性为质量不合格。 (四)不合格的责任部门

(五)专职质检员和班长以上人员对影响产品质量的行为有监督、检查及提出奖惩的职责。 二、不合格责任落实及奖惩 (一)生产环节 1、操作者发现不合格品认为是由上道工序质量问题引起(包括原材料、工艺文件),由本工序操作者通知当班过程质检员确认是否属上道工序产品问题引起(当质检员无法确认时,可通知车间主任及生产部经理或者有关人员确认是否属上道工序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当证实确属上道工序产品质量问题引起时,可对本工序发现问题操作者给予每次20元奖励,对上道工序责任班组或责任人按每次30元罚款。 2、生产车间发现原材料质量有问题时应停止继续生产,并通过过程质检员进行查验,经过车间主任和生产部经理认可可以继续生产后,方可继续生产,未经车间主任和生产部经理确定,继续进行生产,造成质量问题的,对本工序按每次60元罚款。 3、操作者自检中发现不合格品,由操作者通知当班过程质检员来证实,每次罚操作者10元。对初次出现不合格品或本工序操作工认识态度好并及时纠正不造成材料损失的可以不罚款。 4、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由质检员查明不合格品的发生原因,当质检员无法查明原因时,通知车间主任或生产部经理及有关人员查明不合格品的发生原因。确认问题工序,对本道工序责任班组或责任人按每次30元罚款。 5、当多班组或多名责任人对不合格品共同负责时,给予每个责

机械厂质量奖惩管理制度

质量奖惩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贯彻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公司将围绕质量目标及其分解指标,对给厂产品质量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圆满完成质量目标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达不到质量目标的、违反质量体系相关规定及质量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对产品或服务质量有直接影响的活动与人员。 三.职责 3.1对生产员工的质量奖惩,由质检部提出,经质检部主管批准后实施; 3.2对车间主管级员工的奖惩,由部门领导批准后实施; 3.3对部门领导的奖惩由公司领导提出; 3.4公司负责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四.主要内容 4.1 质量奖惩原则 4.1.1公司设立年度质量奖用于奖励生产一线的员工。 4.1.2及时发现质量事故的隐患,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或采取措施避免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人员,综合考虑避免损失的大小、是否属职责范围等因素给予10-1000元的奖励。 4.1.3对于为厂质量水平的提高或为避免重大质量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评为厂的质量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予特别奖励。

4.1.4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行使相应的质量职责。因工作失职造成质量事故及公司财产损失的,对直接、主要责任人员按照本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4.1.5对造成严重损失或累次出现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者根据损失大小、主观和客观的原因,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与质量处罚可同时进行。 4.2 车间员工质量考核办法 4.2.1各车间生产工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生产过程的质量。对违规操作的人员给予5-50元的处罚,如因此造成产品不合格,追加不合格品处罚,并视情况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4.2.2同一工序多人或小组操作,奖惩责任不能区分到个人时,由成员平均分摊或小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分摊。 4.2.3对生产过程中故意以次充好,弄虚做假者,不按权限规定私下处理,或故意隐瞒质量问题等情况,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5元;第二次给予全厂通报批评并处罚10元。 4.2.4操作人员有责任及时将发现的质量问题向上级反映,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2.5自检互检,生产员工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操作前检查物料、操作完检查产品是否合格。不合格品自检时发现告知车间检验员并即刻按要求纠正,扣罚按照质量奖惩规定的1/3计算,如未造成经济损失可免于处罚;未发现,流到下一道工序,互检时发现,则按照质量奖惩规定全额处罚。每一位生产员工都有责任检验前面工序的产品质量,根据操作规程,互检未能及时发现上一工序的质量问

文明生产管理与考核细则(精)

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 文明生产管理与考核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文明生产管理工作,创造一个整洁、井然的工作环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编制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无渗漏管理与考核细则》、《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生产设备及厂内建筑物管辖范围分工细则》。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厂长为全厂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全厂文明生产管理。 第五条副厂长负责分工范围内的文明生产管理。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是生产现场文明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生产区域文明生产的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 1 - 第七条行政事务部是非生产区域文明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非生产区域文明生产的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工作。第八条运行管理部是运行中(含备用设备的日常文明生产的管理部门,负责运行中(含备用设备的日常文明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生产区域各控制室、值班室、操作间、母线室、石子煤装(卸场地、灰(渣装(卸车场地、石灰石堆卸场所、化学药品堆放场所、石膏储存间、外排水及脱硫废水临时排放场所等文明生产管理的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工作。第九条文明办公由厂务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市场运营部、行政事务部分别管理, 负责部门责任范围内的文明办公的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第十条燃料管理部负责燃料接卸运输至汽运卸煤斗的沿线区域文明生产管理的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第十一条各分场 (项目部主任为本单位文明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所辖区域文明生产管理。 第十二条设备管理部各专业专责工程师对本专业文明生产管理负责,负责本专业文明生产的检查、监督、考核。第十三条生产区域文明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生产厂长 副组长:设备管理部主任 成员:设备管理部副主任、运行管理部主任、热动分场主任、电控分场主任、除灰分场主任、化学分场主任、珲春项 - 2 - 目部经理、行政事务部主任、煤质检验中心主任、燃料管理部副主任、设备管理部文明生产专责及各专业专工。 第三章文明生产管理原则 第十四条文明生产管理采用与发电、供热任务实施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的管理模式。 第十五条文明生产管理采用“谁检修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 第十六条设备管理部定期(每周四组织各部门、专业进行生产区域文明生产检查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制定文明生产整改计划。 第十七条设备管理部每月依据当月文明生产联合检查情况,评比出月度文明生产先进区域并进行奖励。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各科室、工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更好地保障与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实现我矿安全形势的进一步好转。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集团公司制定的关于深入开展活动及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持续有效的开展,激励大家紧紧围绕安全质量标准化开展工作,做到责权利相结合,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本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加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六个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总体要求,具体要求与考核和各岗位标准化操作规范、安全事故防范等相关法规,抓好管理落实工作。使各个环节的安全质量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定,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促进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使矿井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每月由矿组织不定期对质量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质量标准化得分达到90分以上的前两 名采掘工区,矿分别对其奖励800元,辅助单位质量标准化量化成绩合格的奖励600元,对其相关单位负责人也将做出相应的物资奖励。凡各单位、工程质量标准化量化成绩总分得分在80-90分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不奖不罚,凡量化成绩总分得分低于80分的单位,视情况对该单位进行罚款100——500元,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相应考核。 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评级办法的具体要求,逐项进行认真落实整改,严格现场的落实兑现,要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和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大管理力度,自觉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不断深入现场对安全质量标准化进展情况,切实做到每班一调度,一天一汇报,一旬一小结,一月一总结,坚持不懈地将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扎扎实

公司混凝土拌合站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公司混凝土拌合站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讨论稿)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公司混凝土拌合站的混凝土质量控制水平,确保混凝土工程的施工质量,建立混凝土拌合站长效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预拌混凝土》(GB/T14902)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公司混凝土拌合站施工管理考核。 第三条混凝土拌合站基本要求 1 、符合预拌混凝土行业和公司有关规定。 2、应建立完善的混凝土拌合站管理机构。重点是质量、安全机 构的设立,人员的配备和职责落实。 3、应建立完善的混凝土拌合站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拌合站生产过程质量受控。 4、考核期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 第四条拌合站质量体系建立及运行 1 、应有完善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能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时修订、补充、完善,保持质量体系的适应性和持续性。 2、混凝土拌合组织机构应设置合理。有技术、质量、安全职能 的负责人。 3、质量体系文件应按规定进行宣贯,有相关的宣贯计划和宣贯记录,各岗位人员能够正确理解体系文件并遵照执行,保留相关运行记录。 第五条拌合站生产、试验设备管理 1 、生产设备拥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较先进的生产设备,搅拌系统运行正常。搅拌系统的计量装置应定期检定和自检。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有台帐、计划、记录。

2、试验设备拌合站试验室须配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试验设备、仪器。试验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且检定证书齐全。有温、湿度要求的养护室(箱)、操作间,其温、湿度控制设备须运转正常。建立完整的仪器、设备台帐,正确使用仪器、设备标识。 第六条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1、原材料堆放场地应硬化,排水坡向合理,有明显间隔,不得混存,并设立规范的标识牌。 2、应建立完善的原材料进场台帐,材料出场合格证明及时、真实、齐全。 3、坚持“先检后用”的原则,原材料进场必须按照批次抽样复验,复验报告齐全。 4、不合格材料处置应保留相关记录。 第七条混凝土拌合质量管理 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计算过程、试配确定须符合行业标准规定。 2、按照生产需要,及时下达施工配合比通知单,并与生产任务单相吻合,试验室与拌合站之间必须做好交接工作,手续齐全。 3、按照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进行配料称量偏差检查,计量误差符合标准的规定。 4、新拌混凝土出厂前,对其质量应进行抽查并留有抽查记录。抽查内容包括:离析、泌水、塌落度、含气量等。混凝土强度的试块留置组数应符合规定并标识清楚、规范。有耐久性要求的混凝土,除了按规定留置混凝土强度试块以外,还要按规定留置相应耐久性试块并标识清楚。 5、试验、检验资料应齐全,手续完备,原材料质量合格证明应齐全,内容完整。 6、混凝土强度应按时统计评定。

企业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湖南太阳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表彰严格履行质量职责,为质量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惩罚对质量不负责任的违规行为提供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质量职能部门、车间在从事产品设计、生产至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奖惩活动及外协供方质量行为、结果的奖惩。 2引用标准 湖南太阳龙科技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3职责 3.1品保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实施的归口管理和制度的修订、报审。 3.2研发技术管理中心,生产管理中心是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负责为各种奖罚提供客观数据和理论依据,并参与查实、确认及验证活动。 3.3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质量经济效益和质量经济损失的核算。 3.4人资行政中心负责在工资中对责任部门的奖罚金实施结算。 3.5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是本制度的仲裁机构。 4程序 4.1奖励 4.1.1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质量管理奖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获省部级奖励1000元,获国家级奖励2000元。 4.1.2对公司质量管理和质量工作做出贡献者,可根据事迹和项目效益,经质量管理委员会确认,给予一次性奖励500~1000元。 4.1.3工程技术人员积极钻研技术业务,发现设计上的质量问题(非发现者的责任),及时提出修改,经证实和确认,视质量提高的程度和经济效益的大小,给予奖励100~500元。 4.1.4在提高产品可靠性活动中,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能按期完成,效果达到预定目标,经过验证卓有成效和评审确认的项目,给予奖励200~1000元。 4.1.5发现工艺、工装、设备存在问题(非发现者的责任),能及时报告或采取纠正措施,避免了质量事故的发生,经查实,给予奖励50~300元。 4.1.6工作认真负责,为提高产品质量做出突出贡献,当年工作没有出现过废品的一线生产工人由车间推荐,经评选为“质量信得过个人”,给予奖励100~500元,以资鼓励。

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细则

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了对员工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进行客观评价,达到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工作效率提高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但试用期未满三个月的员工不纳入考核。考核时间从正式录用当月开始考核。 三、适用原则 考评严格以月度、季度、年度计划和考勤记录为依据。 第二章考核办法 一、权责部门 综合部为本制度制定、修改、实施、管理和解释说明的归口部门。 二、考核分类 1.月度考核:以自然月为一个考核周期。全体职工均参与考核。 2.年度考核:以阳历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全体职工均参与考核。 三、考核时间 1.月度考核:每月28日由综合部向各部门负责人下发《员工绩效考核评分表》,各部门负责人须于两日内将本部门评审完的《员工绩效考核评分表》上交综合部,由综合部统一上交总经理审阅,总经理审阅时间为两天,即评审完毕时间不超过5天。(总经理如不在,须由其委托人实施评审)。 2.年度考核:在每年度12月20日,由综合部负责人下发《员工绩效考核评分表(年度版)》给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须于十日内将《员工绩效考核评分表(年度版)》和《员工年度工作报告》上交综合部,由综合部统一上交总经理审阅,总经理审阅时间为十天,即评审完毕时间不超过20天。 四、考核办法

1.考核流程:按时由综合部发放《员工绩效考核评分表》,由部门负责人接收并负责发放给部门员工自评,自评完后上交部门负责人进行上级评分,根据评分细则计算好绩效成绩后上交综合部,综合部统一上交总经理评审。 2.绩效权级及结构:部门员工由员工自评和部门经理评分组成,由综合部收录备案; 部门经理由自评和总经理评分组成,评分后由综合部收录备案。 3.绩效工资计算方式:(基本工资+职务工资)*30%=绩效工资基数 绩效工资实发数=绩效工资基数*绩效成绩 第三章考核细则 一、评分方法 1.评分细则 Ⅰ)公司制定《员工绩效考核评分表<月表>》和《员工绩效考核评分表<年表>》,全体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好此表自评分部分,签名后上交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统一进行上级评分工作,同样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综合部。由综合部上交总经理评审。 Ⅱ)公司根据各员工工作饱和度和岗位职能说明书,设定各岗位权重系数。权重系数是用于计算绩效工资时的比例系数,具体如下:

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考核管理办法

二期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考核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加强?????发电厂二期2×300MW级机组工程的管理,实现工程建设各项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考核办法规定了本工程建设管理考核内容与要求等事项;相关合同中有明确考核规定的,按相关合同执行。 1.3考核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负责以书面形式执行(见附件)。 1.4 本办法将随着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1.5本办法各项条款由建设单位或受其委托的监理公司负责解释。 1.6本办法自工程开工之日起执行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发电厂二期2×300MW级机组工程施工、调试阶段。 3.职责 3.1 本工程各参建单位(含设计单位、调试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施工用水用电管理、资料管理、消防、保卫及治安管理均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负责检查、考核。 3.2 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发现问题应及时填写整改(考核)通知单,整改(考核)通知单应详细填写整改(考核)内容、整改要求、整改完成时间及考核处理结果。 3.3 所有考核金额均以现金方式支付,被考核单位接到考核通知单3

天内向建设单位财务部门交付(财务部门开具收据,复印件交与监理单位存档)。 4.具体规定 4.1安全、文明施工考核 4.1.1施工承包商安全第一责任者考核 4.1.1.1不能按要求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及国家、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的规定和有关会议精神,没有相关学习记录的考核500~2000元。 4.1.1.2不能及时参加安委会工作例会的,考核300~1000元。 4.1.1.3安全投入方面应满足安全施工基本要求,保证专款专用。投入不能满足安全需要的,每次考核800~3000元。 4.1.1.4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没有按程序进行事故处理,每次考核1000~20000元。 4.1.1.5没有年度安全计划、工作规划、教育培训计划,或计划落实不到位的,每缺一项考核200~1000元。 4.1.1.6目标管理方面,年初有目标,过程有检查,年终有考核,按考核结果兑现奖罚;无目标、无检查和考核,缺一项考核500~1000元。 4.1.2安全机构、制度建设和人员配备考核 4.1.2.1施工承包商未设置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考核5000元。 4.1.2.2施工承包商开工前应将健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网络人员名单报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未报送者考核1000~5000元,并限期整

公司质量考核办法

公司质量考核办法 公司质量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公司建立的质量体系得以正常运行,并保持和持续改进公司质量方针实现质量目标。对公司的质量工作进行评价,及时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纠正错误,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是落实制度的重要手段,本规定为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之一,质量考核结果是评价公司工作绩效的内容之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除证券部外的各部门、经理及质量员。 第二章质量考核计划与执行 第四条质量考核分为定期考核;每月一次,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内审员执行考核工作。 第五条质量考核执行机构为公司质量管理部。 第三章质量考核的分类 第六条质量考核分为三类: (一)部门质量工作绩效; (二)部门经理质量工作考核; (三)部门质量员质量工作考核。 第七条质量考核分内容为: (一)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二)常规产品质量事故率(检测中心为检测质量事故)。 第四章质量考核的实施 第八条质量体系运行情况(A): 质量管理部按内审计划,定期组织公司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各部门审核为质量体系所要求职责中的各项内容。每一项审核结果分为:优(10分)、合格(5分)、不合格(0)分。 各部门质量体系运行情况(A)以下计算: A=各项审核项目结果(分值)总和 ?100 各项审核(满分)总和 第九条常规产品质量事故率(B)以下式计算: B=常规产品质量事故数(次)或检测质量事故数(次) ?100% 生产任务总数(次) (1)生产任务总数由生产计划部提供; (2)产品质量事故次数或检测质量事故次数由质量管理部提供; (3)产品质量事故率每年计算一次。 第五章质量考核的奖惩办法 第十条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一)结果判定(A) 质量体系运行结果50分为合格,小于50分为不合格。 (二)奖惩 体系运行合格部门,享受公司单项质量奖;若部门质量体系运行情况为不合格:自整改开始到合格止(时间不足1月时,按1月计算),部门经理、质量员岗位工资扣减20%,部门相关责任岗位员工工资扣减10%,如果部门质量体系运行情况不合格的原因涉及到公司

质量管理奖惩细则

质量管理奖惩细则 1、目的 为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产品加工的过程控制,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通过奖优罚劣的手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责任感,激励员工全员参与,持续提升产品品质,特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从进料到产品交付客户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所有部门和人员。 3、职责 1. 品质部负责质量取证工作,各部门协助配合。 2. 公司副总、品质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惩处置工作。 4、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 根据产品的加工流程和作业规范要求,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违反工艺纪律导致发生质量事故: 4.1 工艺标准文件编制错误导致加工错误发生质量问题的; 4.2 错领工艺标准文件导致加工错误发生质量问题的; 4.3 原辅材料、工装器具等未进行检验验收直接上线使用的; 4.4 原辅材料、工装器具等未进行外观自检确认直接上线使用发生质量问题的; 4.5 未按工艺标准要求操作,导致设备器具损坏或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 4.6 没有按标准进行首检、自检和巡检出现质量问题的; 4.7 因错检、漏检检验项目,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或客户端的; 4.8 因物料/产品保管不善,造成报废/降级/返工/退货的; 4.9 因无标识或标识填写错误而错发材料/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 4.10 未按标准要求包装导致产品受损,交付延误或客户投诉的; 4.11 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导致无法追溯的; 4.12 对质量问题没有进行原因分析并按期整改的。

5、奖励细则 5.1 操作员工的奖励 5.1.1 及时发现本工序产品质量隐患,避免批量不合格品发生的员工,给予10元/次奖励; 5.1.2 发现工艺/技术文件等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每发现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奖励 10-50元/次; 5.1.3 发现检验员将不合格品误判为合格品,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每发现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 予奖励10-50元/次; 5.1.4 及时发现上工序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避免不合格品继续使用者,每发现一次,给予奖励10元/ 次; 5.1.5 对本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 20-100元/次。 5.1.6 月度质量事故和工艺纪律检查统计中,在本职工作中未发生质量事故,且遵守工艺纪律积极配合 完成质量工作的员工,由所属部门主管和品质部主管共同评选推举为“质量标兵”,经审查确定后,给予50元奖励,视员工表现情况,推举1-3人(原始数据来源于《半成品内部品质异常汇总》、《终检品质异常汇总》和《工艺纪律检查月度报表》等,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5.2 专职质检员的奖励 5.2.1 IQC/OQC:月度质量事故和工艺纪律检查统计中,当月检验误判次数为0次且遵守工艺纪律积 极完成质量工作的员工,给予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进料检验日报表》、《最终检验日报表》、《不合格品通知单》和《工艺纪律检查月度报表》等,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 5.2.2 IPQC:月度质量事故和工艺纪律检查统计中,当月检验误判次数为0次且遵守工艺纪律积极完成 质量工作的员工,给予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过程检验日报表》、《不合格品通知单》和《工艺纪律检查月度报表》等,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 5.2.3 对本岗位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

生产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持续改进提高工作绩效,将员工工作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以及个人绩效相结合,确保员工工作目标与企业目标保持一致;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员工业绩进行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德通公司正式录用员工。(销售部、后勤人员或试用期员工除外) 第三条:考核原则 客观原则:对被考核者的任何评价都应明确的评价标准,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 考核的结果; 自主原则:各部门可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在一定范围内制定相应的考核规程和评价标准,形成部门的考核实施细则,部门内所有岗位均有对应 的考核指标; 公开原则:各级考核指标(含项目、达到状态、权重和评价标准)的制定与过程调整,对员工公开; 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改进原则:考核目的在于监督责任者的职能履行与实施,促进责任者对公司/部门经营目标的有效贯彻与实现,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对责任 者的自我纠正和改进情况的评价; 第二章考核体系

第四条:考核对象 Ⅰ类员工:车间生产人员; Ⅱ类员工:基层管理人员; Ⅲ类员工:管理人员; 第五条:考核内容 考核根据工作标准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 第六条:考核类型 员工绩效考核分为月度、季度、年度考核3种,具体以实际操作为准。 第三章考核实施 第七条:考核权责 总经理:对于副总、销售、行政、财务部进行追踪。 副总:对于生产、技术、采购、品管、动力部第一负责人进行评分。 各部门:按照本办法负责本部门的考核具体实施,由部门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评分; 综合管理部:负责考核办法的制定,对绩效考核的总体原则、绩效考核的方法及绩效考核的注意事项进行说明,组织、指导、督促考核的实施过程。第八条:考核等级对照表(Ⅱ、Ⅲ类人员适用) 第九条:考核程序 1.总经理室每月30日前对公司各部门上月绩效进行考核评分,确定等级; 2.副总每月29日前对所属各部门上月绩效进行考核评分,确定等级; 3.各部门第一责任人每月27日前对本部门人员上月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安全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安全质量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安全质量是企业永恒的主题,是企业做大做强、立足市场、开拓市场的根基,为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在生产中得到认真贯彻,本着“健全制度、强化管理、规范程序、注重责任”的思路,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局、公司相关文件条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 项目部下属各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及考核。 第二条目标考核及奖励 (一)考核周期 1. 每年项目部对各架子队的安全、质量目标进行一次考核、奖罚。 安质部于每年1月15日前根据上一年度项目部与架子队签订的安全质量责任书进行初步考核,经公司安质部审核后在次年公司工作会予以公布并兑现奖励。 2.安质部每月对架子队、分公司安全质量绩效进行一次月度考核,年终进行一次年度考核。 (二)考核奖励条件 年度内全面实现以下指标的架子队、分公司,经公司安质

部初审,安委会审批后,发放年度安全质量目标考核奖: 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3、铁路营业线施工不发生一般D类以上行车事故; 4、未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中暑、交通等责任事故; 5、不发生被上级或业主单位通报全面停工事故; 6、不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隐患(以业主、上级、公司安全质量检查结果为准)。 (三)安全质量目标考核奖励额度及档次划分 1、根据考核单位完成产值,分为四个档次,划分如下: 第一档:年度内完成施工产值≤4000万元 第二档:4000万元<年度内完成施工产值≤1亿元 第三档:1亿元<年度内完成施工产值≤2亿元 第四档:年度内完成施工产值>2亿元或被评为极高度风险的项目。 2、奖励额度如下表: 3、铁路既有线施工,按照提高一个档次进行奖励。

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管理制度 制度编码: 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1. 总则 1. 1 目的 为确保本组织有能力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通过有效运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督促公司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并让顾客满意,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品质量,强化员工的质量意识,打造特制定本质量管理考核细则。 1.2 适用范围 1.2.1 本考核细则适用于公司质量体系内各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 1.2.2 适用于对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所有产品质量以及与质量管理有关当事人工作行为的考核; 1.2.3 按规定进行的新品研发试制、新工艺试验等出现的质量问题,不纳入本质量管理考核范围; 1.2.4 如其他考核制度高于本标准的按高标准执行。 1.3 职责 1.3.1 技术质量保证部负责本文件的制定和修订,并负责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公司质量目标以及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价和考核; 1.3.2 各分厂/部门负责落实、实施公司质量办法,负责质量目标进行分解、实施; 1.3.3 责任部门负责质量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落实整改措施; 1.3.4 综合办(人力资源)负责根据公司决定落实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考核; 1.3.5 公司主管领导负责争议决定的最终裁定。 1.4 处理流程及要求 1.4.1 质量事故报告 1.4.1.1 重大质量事故要求发现部门发现后2小时内口头、16小时内书面报告技术质量

保证部和公司主管领导。 1.4.1.2 一级、二级和三级质量事故要求发现部门发现后4小时内口头、16小时内书面报技术质量保证部。(一级质量以下事故的,夜班微信、短信先告知) 1.4.1.3 当发生质量事故,发现部门按《不合格品处置单》向技术质量保证部提供书面报告,夜间发生的质量事故发现后4小时内口头(一级质量事故以下微信、短信告知)、次日白班书面报技术质量保证部和相关领导。 1.4.2 质量事故分析 1.4. 2.1 重大质量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主持专题分析会,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责任人,确定纠正/预防措施及完成措施时间;技术质量保证部负责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跟踪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1.4. 2.2 一级和二级质量事故由技术质量保证部负责人主持专题分析会,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责任人,确定纠正/预防措施及完成措施时间;技术质量保证部负责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跟踪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1.4. 2.3 三级质量事故由责任部门领导主持专题分析会,技术质量保证部质量主管参加,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责任人,确定纠正/预防措施及完成措施时间;责任部门负责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技术质量保证部跟踪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1.4. 2.4 四级质量事故由责任部门质量主管主持专题会议会,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责任人,确定纠正/预防措施及完成措施时间;责任部门负责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技术质量保证部跟踪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1.4. 2.5 质量分析会通知到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不得无故缺席; 1.4. 2.6 责任部门3个工作日内拿出原因分析、纠正/预防措施和处罚奖励处理建议报技术质量保证部核定,技术质量保证部每月进行通报。 1.4.3 考核的信息来源 1.4.3.1 产品实物质量信息——主要根据产品实现过程监控、成品放行抽查、质量标准化检查、第三方监造和监督、巡检抽查、外部质量异议以及其他内外部对产品实物质量问题(部门例会、质量日报/周会/月会材料)的发现等信息; 1.4.3.2 质量体系运行信息——主要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日常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内外审及现场体系、工艺、规程、规范等实际操作情况检查与发现、员工举报或投诉及来自用户方的顾客满意反馈等信息。 1.4.4 总要求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中交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修订版) 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 2016年3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1) 第三章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2) 第一节总则 (2) 第二节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及方针 (3) 第三节过程控制中的奖惩 (4) 第四节奖惩程序 (4) 第五节附件 (5)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加强嵩昆高速公路施工质量,进一步提高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工程质量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部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及《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综合考核评比活动。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比活动依据: (一)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二)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三)项目的批复文件、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 (四)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 (五)《云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活动应坚持严肃、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条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

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分由质量管理行为,工程实体质量评分,原材料及试验管理等四部分内容构成,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分为100分,考核分数按附件一《质量管理部月度综合考评表》所列内容及标准进行计算,各项分值为整数值。考评分数低于75分的、考核期内发生一般重大质量事故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质量管理月度综合考核总分=(质量管理行为评分+工程实体质量评分+原材料+试验管理)/2 第六条质量管理月度综合考核评分纳入分部月度综合考,考评,权值占15%。 第三章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增处强全员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提高嵩昆高速公路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为业主提供精品工程和满意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5〕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交

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 境,促进本厂发展结合本厂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本厂全体人员,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3.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 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上班时间不得窜岗,违者罚款100元。 4.对恶意破坏工厂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司法机 关严厉处理。对于举报有功者,公司将给予适当奖励。 5.车间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 准方可离开,否则视为旷工,连续旷工3天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扣发所有工资。 6.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禁止拉帮结伙,违者一律开除。 7. 原材料直接放置到生产现场的,仓管员必须按规定的位置摆放整齐,标示清晰;各生产现场原材料保管和使用,由该现场直接管理人员或该工序直接操作使用员工直接保管和维护,不得随意放置物品。如检查不合格每次扣当班作业人员200元。 8. 仓库管理员要对库房产品做到账、物相符,负责物品收、发、存的管理,做好仓库5S日常管理工作,保证材料收、发、存,安全、及时、合理。仓库帐物卡相符率100%、物料收发及时、正确率100%,物料库存损耗率0.01%以下,账目及资料制作及时率100%。如检查发现账、物不符即责成查明原因并处以200~320元罚款或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当班跟班主任负连带管理责任,承担相应责任罚款。

9. 仓库保管员要对库内的生产备件及时清点,如发现不足安全库存数量要及时上报,不能耽误生产。备件的领用要有当班领导和厂长签字认可方可领用。违者一经查实,罚款200元一次。 10. 仓库管理员要对仓库的成品规格、库位非常清楚,且对库位中成品的整齐摆放和安全负责。 11. 成品铝棒在车间内由质检员负责验收,铝棒在未入库前的表面质量由车间负责,严禁问题铝棒入库。成品入库后由仓库保管负责,入库后的表面质量问题由仓库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入库后如因表面质量造成报废回炉,按成本价280元/吨计算罚款,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如因表面质量投诉每次罚款320元;当班跟班主任负连带管理责任,承担相应责任罚款。 12. 生产车间所有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劳保用品,,一经检查违反规定者罚款100元/次。发现未戴安全帽进入生产区域,罚款100元/次。公司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当班领导未及时跟踪承担连带管理责任,处以相应罚款。 13. 车间人员严格按《生产工艺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产工艺和生产计划而造成品质问题,造成退货或回炉,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各生产单位如因人为因素影响正常生产,但情节轻微,罚扣当事责任人200元/一次;如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加倍处罚或开除!如人为因素破坏生产的直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当班跟班主任负连带管理责任,承担相应责任罚款。 14. 接班人员上班前必须保证有充分的睡眠和良好的休息,并不得饮酒,严禁酒后上岗,各班班长如发现酒后上岗者即行劝回,并上报厂办,违者即行辞退。如因醉酒影响生产,每次罚款200元,当班跟班主任负连带管理责任,承担相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20130506

山西介休 大佛寺煤业有限公司旺源煤业质量标准化 管 理 制 度 及 考 核 办 法 二零一三年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成立以经理、总工为组长,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基建部长为副组长,其它有关副副经理、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的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机构,负责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2.矿设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建部,办公室主任由基建部长担任。专门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规划的制定和月计划安排,负责日常达标工作检查组织和管理。 3.各单位必须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实施。 4.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办法》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5.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实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定期检查由标准化办公室组织每旬进行一次检查验收,每月末进行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全面的检查验收;由安检员每班对采掘工作面进行质量评估,动态抽查由矿不定期组织,检查各单位工程质量和各项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执行情况。 6.矿对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制度,坚持重奖重罚。每月从单位工资总额中提取5%的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总额,按实际达标项目实行分专业,旬检查、月验收,兑现奖罚。 7.每次检查验收,所有参加检查的人员都必须在原始检查记录表上签字,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检查验收资料保持原始性、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8、矿每月召开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例会,研究解决安全质量达标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过程中的目标、制度及责任落实情况,总结安排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重点。 9.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要加强对区队长、安检员、班组长、质量验收员和特殊工种的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技术素质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文化素质。 10.每月开展一次评优评差活动,每季度评比一次“示范”区队,重点抓两头,表彰先进,批评落后、促进中间,推动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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