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现代护理职业教育集团章程
职业教育集团章程

职业教育集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省XX业发展,适应我省由传统XX业向现代XX业转变和由XX大省向XX强省跨越的需要,促进XX职业教育发展,达到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共同发展的目的,根据……精神,经各成员单位协商一致,决定成立“XX职业教育集团”。
第二条为充分发挥院校、企业各自的资源优势,保证"XX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集团)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指导思想、宗旨与目标第三条集团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职教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通过组建集团,密切学校与企业的联系,加强校企之间的交流与协作,院校助推产业发展、企业促进院校建设,促进集团内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集团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发展和提高,为学校的发展、企业竞争力的提高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集团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宗旨,主动适应XX业发展的需要,努力构建科学化、现代化的XX职业教育体系,增强集团服务企业、服务市场、服务社会的能力。
第五条集团以校企双赢为基本目标。
通过组建职教集团,充分发挥集团职业院校、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的优势,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建立由AA职业学院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以人才培养为依托,以产业发展为纽带,以校企合作为重点,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目的,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低投入、高效益的山东XX职业教育发展的新模式,促进学校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工作任务第六条加强行业、企业、学校之间多方位合作,促进资源的集成和共享,有效推进XX职业院校依托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促产业,促进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与企业实行“订单式培养”和“零距离”对接,形成成员院校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提升XX职业教育的综合实力,促进XX职业教育向特色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第七条集团成员之间实现人才、技术、设备、信息、等方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集团优势,最大限度发挥办学与经营的效益。
第四章组织机构与管理第八条集团主要由承认本章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设XX兽医类相关专'业的院校、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本着自愿参加、骨干带头的原则组建而成。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章程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我校的办学行为,保障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学校性质本校是一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致力于为社会培养具备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高素质人才。
第三章教育宗旨本校的教育宗旨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学生职业技能为核心,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章教育方针本校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发展”的教育方针,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形成独特的办学特色。
第五章组织管理本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下设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等部门,各部门分工明确,协作配合,共同负责学校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六章教学管理本校遵循教育规律和职业教育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确保教学质量。
第七章师资队伍本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选拔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专业技能的教师,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八章学生管理本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素养培养,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九章资产与财务本校的资产和财务管理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使用财务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章校际交流与合作本校积极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与其他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职业教育的发展。
第十一章章程的修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学校董事会或校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十二章附则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董事会或校务会议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执行。
(注: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条款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校特色进行制定。
)。
技工学校章程

技工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技工学校的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致力于为社会培养技术型、实用型人才,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能培训为核心”的办学方针。
第二章学校名称与性质第三条学校名称为[学校名称],是一所专注于技术教育与培训的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四条学校性质为技工教育,以培养中等技能人才为主要任务,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素养的提升。
第三章办学理念与目标第五条学校的办学理念是“以人为本,技能立校,服务社会”,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学校的办学目标是成为省内乃至国内一流的技工教育机构,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人才支撑。
第四章组织机构与管理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下设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各部门职责明确,协同工作。
第八条学校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科学化管理,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
第五章教育教学与培训第九条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设置专业,制定教学计划,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第十条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进优秀人才,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专业素养高的师资队伍。
第六章招生与就业第十一条学校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学生。
第十二条学校重视学生的就业工作,与多家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
第七章财务管理与经费第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合法和有效。
第十四条学校通过政府补贴、学费收入、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经费,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第八章校园文化与活动第十五条学校注重校园文化建设,通过举办各种文化活动、比赛、节日庆典等,营造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十六条学校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第九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校长负责解释。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章程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具有现代职业技能的劳动者,提高广大群众的就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发挥社会力量在职业教育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是一所办学资格合法、机构设置规范、教育教学质量有保障、办学条件较好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实行公司化管理,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鉴定和技术服务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章程所称职业技能培训,是指针对不同需求人群实施各类培训活动,开展各级各类各专业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包括中、高级技工、应用技能型人才和管理人员等不同教育层次和专业的培训。
第四条学校设在市环湖路南段 135 号,根据教育部、工商行政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地方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对外招生。
第五条本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可与其他教育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培训和技术服务活动。
第二章办学任务第六条本学校的办学任务是:(一)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结合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培养面向市场的、从业能力强、竞争力强、具有职业道德和素质的劳动者和技术人才。
(二)开展职业资格鉴定。
承担国家和地方、企事业单位委托或授权的技能鉴定工作。
(三)开展技术服务。
为区域经济发展、职业教育改革和人才引进提供技术支持、技术咨询和技术交流服务。
第七条本学校相关教育培训活动的安排、课程选择、教材使用和师资组织应当符合时代发展需求、市场需求和学生群体需求。
第八条本学校除了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必须实行统一招生和教育部门规定的对中小学生进行才艺培训之外,不得以高额学费等方式对社会公众进行违规招生或教育培训。
第九条本学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门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有关教育培训方针和政策,大力推行职业素质拓展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劳动教育等,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就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管理体制第十条本学校实行公司化管理,通过持股人的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股东代表的参加公司会议,对学校进行法人治理,经校董事会(或者理事会)决定,聘请校长、副校长、秘书长、财务主管人员等管理人员;对全体教师实行聘用制度,聘请业务经验丰富、教学经验好、道德素质高的教师组成教学团队。
职业培训学校公司章程

职业培训学校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性质本公司为一家规模化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致力于培养优秀的职业技能人才,提供高质量的职业培训服务。
第三条公司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诚信、创新、卓越、服务”,以诚信为本,不断创新,追求卓越,提供优质服务,为学员提供最好的职业培训体验。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四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独立性。
第五条公司管理结构本公司设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个管理机构,为公司全面管理和监督提供保障。
(一)公司董事会1.公司董事会是本公司最高决策机构;2.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董事长;3.董事会职责:–决定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决定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并购、重组和筹资事宜;–认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二)公司监事会1.公司监事会是本公司监督机构;2.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监事会主席;3.监事会职责:–监督公司董事会及经理层的工作,评价其运营管理绩效;–监督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产安全;–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
(三)经理层1.经理层是本公司具体执行机构;2.经理层由总经理、分支机构经理等管理人员组成;3.经理层职责:–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实施公司战略、规划和政策计划;–组织实施公司的计划、决策和规定;–负责公司经济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和业务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职业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规划咨询、职业人才招聘等。
第七条公司业务本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职场实训、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证书培训、职业规划咨询等。
第四章公司资本和股权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公司股权1.本公司的股权共计1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2.公司股权结构:董事长持有20%、副董事长持有15%、董事持有20%、独立监事持有5%、普通股东持有40%。
职业学校章程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的基本行为规范,是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学校以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第四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学校治理结构,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学校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学校设立校长、副校长,校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工作。
第六条学校设立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财务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学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全体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
第八条学校设立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全体学生行使民主管理权利。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九条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德才兼备”的育人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十条学校按照国家职业教育课程标准,设置专业和课程,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培养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机会,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必须完成规定学分的课程,方可毕业。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学生社团,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
第五章财务与资产管理第十七条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监管,确保资产安全。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培训学校的运作,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学员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职业培训学校指经注册并依法取得办学许可的教育机构,旨在为学员提供职业培训服务。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在本校就读的学员。
第四条:职业培训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确保办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学校宗旨第五条:职业培训学校的宗旨是为学员提供高质量的职业培训,培养应用型人才,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各行业人才的需求。
第六条:学校秉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职业素养,为学生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章学习管理第七条:学校制定学员的学习管理制度,明确学员的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和学习进度要求。
第八条:学员应按时参加培训课程,学习期间应认真听讲、完成作业和实践实习。
第九条:学员须服从学校的教育管理,不得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违法活动。
第十条:学校鼓励学员之间的互助学习和合作,发挥集体智慧,共同促进学习效果的提高。
第四章师资队伍第十一条:学校建立专业化师资队伍,选拔具备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教师担任培训教师。
第十二条:学校定期进行教师培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第十三条:教师应保持良好的师德师风,尊重学员,热爱教育事业,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第五章学员权益第十四条:学校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学员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学习权。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学员档案,包括学员的个人信息、培训记录和成绩等,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六条:学校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培训的内容、学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保障双方的权益。
第六章校园管理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的校园管理制度,维护校园内的安全和秩序。
第十八条:学校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设施,保障学员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第十九条:学校组织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丰富学员的学习生活,促进学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第七章质量保障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培训质量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是学校办学的基本规范和行动指南。
第三条学校名称:______职业培训学校第四条学校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第五条学校地址:______第六条学校宗旨: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
第二章教育教学第七条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技能型人才。
第八条学校设置的专业及课程设置,应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符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
第九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完成规定学分后,可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二条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提升实践操作能力。
第三章学校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四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以下机构:(一)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教务、考试等工作;(二)学生处: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就业指导等工作;(三)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的招生、就业、校企合作等工作;(四)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五)总务处: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七条学校实行民主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学生第十八条学校对入学新生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入学新生符合国家招生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对在校学生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按学期进行注册。
第二十条学生享有以下权利:(一)接受学校提供的优质教育服务;(二)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三)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四)对学校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五)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陕西现代护理职业教育集团章程(草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及《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2010-2020)》精神,根据国家“十二五”发展总体规划,遵循卫生事业发展规律,面向全省,努力打造陕西省现代护理职业教育品牌,形成涵盖职业教育模式改革、人才培养和就业的新型联合体,推动职业教育向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的方向发展,实现区域内教育和经济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满足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卫生技术人才需求,特组建“陕西现代护理职业教育集团”,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集团名称:陕西现代护理职业教育集团英文名称:Shaanxi Modern Vocational Nursing Education Group。
第二条集团性质:陕西现代护理职业教育集团是在陕西省教育厅领导下,卫生厅指导下,以以促进陕西卫生教育事业发展为目标,以校际合作、校企(医院)合作为形式,由职业院校、职教中心、医疗机构、行业学会及相关单位等按照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组成的具有联合性、互利性、非营利性的区域型联合体。
第三条集团原则:合作交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多方共赢。
即以职教联盟的形式,构建一种新型的职业教育联合共同体,同时各成员单位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各成员单位原有的管理体制、隶属关系、财政渠道等不变;在办学层次、专业布局、教学业务、科研开发、质量监控等方面实行相对的统一规划、管理和考核;在师资、实验实习设施、实训基地、职业技能鉴定、课题研究成果、教育信息、产教结合及校院、校企联办等方面,实现职教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第四条集团目的:通过集团搭建一个平台,以进一步扩大培养规模,增加交流渠道,加强校企合作,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改革,提升卫生职业教育的综合实力,为陕西省卫生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建设服务。
第五条集团总部的地址: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附设卫生学校校内(西安市小寨西路196号)第二章目标与任务第六条陕西现代护理职业教育集团的发展目标:协调集团内的合作关系,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通过集团运作,实现资源的最优化组合,最大限度地提高办学效益,增强办学活力,提高职业教育适应市场和抗风险的能力,形成集团自身灵活、优质、高效、规范的办学体系,达到集团本身及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大、做强、做活的目的。
第七条陕西现代护理职业教育集团的任务是:(一)加强交流与合作,开展联合办学,完成护理专业教学目标、教学计划、质量考评体系的建设,在集团内部逐步推行按同一标准培养的做法,共同联手培养合格的卫生技能型人才;(二)按照“资源共享”原则,集团内各学校的设备、师资实现地域和空间优势互补,制定建设综合性教学基地与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方案,探索教学改革和学分互认,组织对专业设置、专业培养目标、课程改革、教学计划、质量考核标准等有关人才培养培训的事项进行研讨和交流,推进各校专业建设现代化;(三)加强校际合作,在招生、就业、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有效合作,共同做好人才需求市场调查,友好协调招生、就业等涉及成员单位利益的事项;以集团名义对外开展实习、就业等工作;实现实验室、实训基地、图书馆、学刊等短缺资源的共享,为学校间学生实习、实验、实训及专业课教师培训提供支持,建立新型的校际合作实训基地;(四)实现教育教学资源和企事业资源的相互共享,开展校院、校企合作和产学研结合,共同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组织校院、校企对口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根据企事业的用人要求,以就业为导向广泛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加大企事业参与人才培养的力度;组织学校专业教师及医院临床带教老师和相关单位人员共同完成中职层次的专业教材修订及校内教材开发。
(五)开展集团成员内部的交流活动,定期举行集团化职业教育发展趋势论坛和有关专业建设交流会,推介集团内外职业教育经验,开展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各种参观考察活动,推进管理创新。
(六)由集团牵头,实现职业资格、培训、考核、鉴定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定期组织集团内学校间的业务竞赛、评比,统筹安排教师业务培训。
(七)以集团名义,开展与省内外其他兄弟行业职教集团的横向交流,开展各类国际交流活动,努力争取与国(境)外职教机构进行合作;(八)开展与加快发展卫生职业教育相关的其他业务,拓展业务领域。
第三章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陕西现代护理职业教育集团由成员单位组成,实行理事会制。
第九条凡自愿遵守集团章程,恪守集团宗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卫生类职业学校、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医疗卫生单位、相关企业和就业指导机构,经申请并承诺履行本章程规定的义务,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可成为集团成员。
同时欢迎省外及周边地区有较高知名度的职业院校以及有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加盟。
第十条单位加入集团的程序是:(一)提交申请书及单位基本情况;(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十一条集团成员单位享有下列权利:(一)接受理事大会颁发的集团成员证书,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章程修改、发展规划、合作方针、目标实施等集团的重大问题有提出意见建议和参与讨论的权利,对集团的工作有批评权和监督权;(三)有权使用“陕西现代护理职业教育集团”的统一标志,并可在向集团常务理事会申请批准后以集团的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四)根据本单位的发展对职业人才实际需要,有权向理事大会、常务理事会提出议案,并可获得在教育、教学、实习、招生、就业、师资、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帮助权;(五)以投资方形式参与组建集团相关的经济实体,拥有在规定范围内的投资决策和利益分配方面的权利;(六)有参与集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七)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集团内成员单位职工及其子女享有就读集团内学校的优先权;(八)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集团成员单位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本章程,遵守有关规章制度,遵守集团成员之间签订的各项协议合同;(二)执行理事大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决议;(三)树立集团良好形象,保守集团秘密,维护集团的合法权益;(四)完成集团交办的任务,并承担实质性工作;(五)积极向集团提供有关信息,并提供资料;(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三条除各发起创始成员外,凡新申请加入的集团成员,必须提出书面申请书和单位相关资料,经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在与集团签订相应的协议合同后,由理事大会颁发集团成员证书。
第十四条集团成员要求退出集团,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集团秘书处,经集团常务理事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解除协议合同,并交回集团成员证书。
第十五条集团成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损害集团的声誉和利益,情节严重,经劝告无效者,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责令其退出或予以除名。
必要时将追究其单位法定代表人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六条集团成员单位各推荐1名代表担任集团理事(原则上由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担任)。
理事代表其所在单位参加集团的工作和活动。
第十七条集团在陕西省教育厅领导、卫生厅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指导委员会下的理事会制。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若干名,常务理事若干名,以及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十八条理事长人选由牵头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理事长人选、常务理事人选在集团中经民主协商推荐,经理事会通过产生。
正副秘书长及各工作组负责人选,经理事长提名,并经理事会确认通过。
第十九条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决议重大问题时须有半数以上理事同意。
理事会每年召开1次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可由理事长提议、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或常务理事会提议召开临时理事会,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参加。
第二十条常务理事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
在理事会休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权利。
第二十条理事会的职责:(一)制定和修改集团章程;(二)选举和罢免领导机构成员;(三)制定集团年度工作方案;(四)审议常务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五)审议通过集团常务理事会或理事提出的议案。
第二十一条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
其职责是:(一)执行理事会决议;(二)实施集团年度工作方案;(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向理事大会提交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关议案。
(四)审议和接受新的成员单位;(五)决定理事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主要内容。
第二十二条正副秘书长组成秘书处,秘书处是集团理事大会及其常务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地点设在理事长所在单位。
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集团年度工作方案的落实;(二)收集、发布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信息、人才供求信息;(三)负责集团的宣传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四)筹备组织理事大会和常务理事会议,负责起草会议文件,撰写工作报告;(五)负责集团的联络工作;(六)负责集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根据需要,集团下可设若干分支机构,由理事会指定或集团单位申请、经理事会同意,设在相应的单位开展有关活动。
第五章经费使用及管理第二十四条集团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各成员单位交纳的会费、社会捐赠、向教育厅申请专题活动经费以及集团从事其他社会服务活动等所获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集团经费由理事大会指定专人管理。
集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六条集团换届或更换理事长之前,必须接受有关单位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七条属于社会捐赠、资助的集团资产,集团须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二十八条集团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因其他原因终止活动,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二十九条集团终止动议须经理事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三十条集团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常务理事会审议后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二条修改后的章程,须经理事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主管部门审察同意后生效。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理事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集团常务理事会。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其他未尽事宜由集团常务理事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