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安全违规管理措施
小区商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小区商铺的安全运营,维护业主和商户的合法权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小区商铺安全管理实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商户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确保商铺安全。
2. 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商铺安全管理工作,对商铺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安全管理内容1. 商铺消防安全管理(1)商铺内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不得违规使用明火、电热设备。
(2)商铺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3)商铺内电气线路应按照规定敷设,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4)商户应定期对商铺进行消防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商铺用电安全管理(1)商铺内用电设备应按照规定安装,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工进行操作。
(2)商铺内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电器产品。
(3)商户应定期检查用电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3. 商铺食品安全管理(1)商铺应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2)商铺内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商铺应定期对食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4. 商铺环境卫生管理(1)商铺应保持环境卫生,定期清理垃圾,保持地面、墙面、设施清洁。
(2)商铺应设置垃圾桶,并确保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3)商铺应按照规定处理污水、废气等,不得污染环境。
四、安全检查与监督1. 小区物业管理处应定期对商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商户整改。
2. 物业管理处应建立商铺安全检查记录,对商户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3. 商户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处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五、奖励与处罚1. 对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小区安全的商户,物业管理处将给予适当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商户,物业管理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商户管理制度规定

商户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户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商户的管理,促进商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商户,包括实体商户、网店商户等。
第三条商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商业道德,诚实守信,自觉维护公共利益,依法经营,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商户应当依法登记注册,取得有效证照,依法纳税,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五条商户应当依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发布虚假广告。
第六条商户应当保证商品与标示相符,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故意隐瞒商品质量、性能等信息。
第七条商户应当严格遵守价格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进行欺诈销售,不得串通涨价。
第八条商户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商品退换货的义务。
第九条商户应当保证交易环境的整洁、安全,保障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商户应当合理安排工作人员,保证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不得有不文明习惯和不当行为。
第三章卫生管理第十一条商户应当保持经营场所的卫生整洁,不得存在卫生死角,确保卫生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商户应当定期对商品和包装进行清洁及灭菌处理,做到储存有序、干净卫生。
第十三条商户应当合理储存和处理食品原料和产品,不得使用过期食品,保证食品安全。
第十四条商户应当定期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设施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食品生产制作过程卫生安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商户应当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消防设施设备要保持正常使用状态,确保应急措施的有效性。
第十六条商户应当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加强防护措施,确保经营场所的安全。
第十七条商户应当依法纳税,遵守税法规定,不得有逃税行为。
第十八条商户应当严格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商业机密,不得侵犯他人商业权益。
第五章违规处罚第十九条对于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商户,一经查实,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
购物中心商户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购物中心商户及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购物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购物中心商户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本购物中心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 购物中心商户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商户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3. 购物中心商户负责人对本商户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商户内各类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三、安全管理制度1. 消防安全管理(1)商户应遵守消防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2)商户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并保持完好有效。
(3)商户内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
(4)商户应定期对消防通道、疏散楼梯进行清理,确保畅通无阻。
2. 电气安全管理(1)商户应按照国家规定,选用符合标准的电气设备和线路。
(2)商户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3)商户不得擅自改动电气线路,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3. 防盗安全管理(1)商户应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如监控设备、防盗门等。
(2)商户应加强员工防盗意识,严格执行出入管理制度。
(3)商户应定期对防盗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应急管理(1)商户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2)商户应熟悉应急预案内容,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3)商户应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补充,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四、监督检查1. 购物中心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商户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 购物中心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商户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确保商户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3. 购物中心管理部门应将商户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商户进行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购物中心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商户风险管理方案

商户风险管理方案
一、商户端控制资金安全
我单位将采取严格的内控管理制度及授权制度,做好账户资金的
监管。
每一笔资金的使用都将按规定在权限内由专人复核。
并不定期进行账户资金使用的专项检查工作。
二、预防诈骗案件措施
我单位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的防诈骗培训,分析并归纳近期不法
分子的诈骗案例。
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内部流程,不轻信QQ、微信、手机短信等交流工具上的可疑信息,遇到可疑信息应进行仔细确认。
三、系统安全
我单位将进一步做好系统的安全升级工作,定期更新毒软件信息, 安装网络安全工具,避免钓鱼网站等的出现造成用户损失。
四、保密规定
我单位将进一步强调员工的职业操守,加强员工心的培养。
并按
要求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信息,确保交易过程中客户及银行的信息不
被泄露。
以上未尽事宜,商户将本着诚信、尽责的原则做好相关的风险管
理措施,以确保相关业务顺利开展。
年月日。
物业公司商铺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商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商铺的正常运营,提高商铺的竞争力和综合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商铺管理机构物业公司设立专门的商铺管理部门,负责商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三、商铺营业时间商铺的营业时间为每天上午9点至晚上9点。
商铺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营业时间时,需提前三天向物业公司提交申请并经批准。
四、商铺装修管理1.商户必须在签约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商铺的装修,装修期间需向物业公司报备,并接受物业公司的监督和指导。
2.商户在装修期间需遵守物业公司的相关装修规范,不得擅自更改商铺外观、标识等。
3.商铺装修需保持整洁,不得影响公共区域的通行和正常使用。
五、商铺租金及费用1.商户须按时缴纳商铺租金,逾期未支付的,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催缴、停用水电等。
2.物业费用由商户按照商铺面积的比例进行缴纳,用于维护和管理公共区域设施设备。
3.物业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商铺租金和费用,但需提前向商户通知,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调整细则。
六、商铺经营管理1.商户在经营过程中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2.商户应密切关注市场需求和消费者需求,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
3.商户需定期清理商铺内外环境,保持商铺的整洁和卫生。
4.商户需按照规定标识自己的商铺,并在指定位置设置宣传资料。
七、商铺安全管理1.商户应做好商铺的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商铺内外的安全。
2.商铺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违规使用电器设备。
3.商户要特别注意消防安全,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并及时报告物业公司有关问题。
八、商铺维修和设备管理1.商铺内的设备损坏时,商户应及时报修,物业公司将在48小时内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2.商户应根据情况负责商铺内的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商户不得随意更换或拆除商铺内的设备,如有需要变更设备,应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物业公司同意。
九、商铺变更与终止1.商户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商铺,需提前一个月向物业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经物业公司同意。
个体商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个体商户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商户、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商户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
1. 商户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商户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安全生产环境。
三、安全生产管理
1. 安全生产教育:商户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
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安全检查: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无隐患。
3. 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4. 用电安全:规范用电行为,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电器设备安全运行。
5. 防火安全:加强火灾隐患排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禁止违规用火。
6. 交通安全:规范车辆停放,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7.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安全奖惩
1. 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解除劳动
合同等处罚。
五、附则
1. 本制度由商户负责人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个体商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商户、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商户负责人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共同努力,共创安全、和谐的经营环境。
商场商户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场商户安全管理,保障商场及商户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商场所有商户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商场商户安全责任管理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商场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商场商户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商场安保部门负责商场内商户安全的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应急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商户负责人对本商户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商户内部安全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检查;2. 定期对商户内部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3. 对商户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4. 配合商场安保部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商户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商场各项规章制度;2. 服从商场安保部门的监督管理;3. 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4.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消除。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商场商户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2. 安全操作规程;3. 安全检查制度;4. 应急预案;5.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九条商场商户应定期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 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2. 电气线路是否老化;3. 通道是否畅通;4. 门窗是否完好;5. 仓库、库房等区域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第十条商场商户应采取以下措施预防安全事故发生:1.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2.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3. 加强对危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制度;4.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商户,商场将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商户,商场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2. 罚款;3. 暂停营业;4. 取消租赁资格。
商户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户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商户及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场内所有商户及其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商户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商户经营场所的安全。
第五条商户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六条商户应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七条商户应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确保经营场所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内容第八条经营场所安全管理1. 商户应确保经营场所内的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3. 商户应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标志,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4. 商户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第九条消防安全管理1. 商户应严格遵守消防法规,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2. 商户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3. 商户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第十条食品安全管理1. 商户应取得相关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安全。
2. 商户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安全。
3. 商户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食品质量合格。
第十一条治安管理1. 商户应遵守治安管理规定,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 商户应加强内部管理,防止盗窃、抢劫等治安案件发生。
3. 商户应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开展治安巡逻和防范工作。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整改第十二条市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商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商户整改。
第十三条商户应在接到整改通知后,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消除。
第十四条商户整改完成后,应向市场管理部门提交整改报告,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恢复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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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安全违规管理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
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等法规的相关要求建立了涉及商户的各项安全管
理制度,为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等得到严格落实,并行之有效的运行,发挥应有的安全管理作用,现**公司特制订****商业广场商户安全违规管理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1、初次不配合**公司安全检查的,物业部将以书面方式向商户警告限期整改,如连续两次按时未整改的,由物业部、运营部、财务部收取安全管理违约金500元(规定时间内未交安全违约金的**公司视为严重安全管理抗拒行为,将按原定安全违约金额度加收50%的额度从其水电费中扣除),如连续三次未整改,物业部将联合营运部门采取锁门处理,直至问题项关闭。
有下列情节的视为不配合**公司安全检查:
1)闭店安全检查中未经**公司检查擅自闭店锁门的、或无人配合完成闭店安全检查的;
2)闭店安全检查中对能当场整改的安全问题,**公司人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后商户配合人员拒不当场整改的;
3)其他安全检查中出现抵触、拒不配合、能当场整改拒不当场整改的;
4)拒不按**公司要求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或参加时捣乱培训秩序的;
5)政府部门、消防监督部门安全检查时出现抵触、拒不配合的;
6)其他明显不配合安全检查或安全整改情节的。
检查中**公司发现商户有违反国家、省、市各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或新城**广场**有限公司公告之各类安全管理规定的,由物业部发出整改通知书并通报营运部、工程部、总经理室。
在整改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未予整改的,物业部报总经理室批准,依据情节予以警告或经济处置措施(安全违约金额度从200元至5000元)(处罚的标准及依据:由**公司物业部牵头召开专项协调会,要求财务部、营运部、工程部、物业部、安全品质部共同讨论,最后形成处罚的标准和依据,
经总经室签发生效)。
并要求整改到位,由营运部落实,物业部跟进。
3、出现严重安全违约行为或严重安全隐患的,由物业部通报营运部、工程部、安品部、总经理室,先由营运部约谈其上级单位或法人立即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公司将其停业整顿。
4、本管理措施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本管理措施解释权归新城**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5、本管理措施自201 年月日起正式实施。
商户(公章) **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商户管理人签收: (公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