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措施及其启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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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指引

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指引

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指引在全球化经济趋势下,企业在海外市场上逐渐扩展业务,但同时也面临着知识产权的侵权威胁。

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不仅是维护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

因此,企业需掌握有效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指引,以保证在国际竞争中的竞争力。

一、理解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1.了解当地法律法规:在海外市场经营之前,企业应了解当地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特别是与自身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类型相关的法规。

2.注册知识产权:及时注册并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版权等。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注册规定、流程和费用可能有所不同,应咨询专业律师或机构进行指导。

二、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维权策略1.监测与防范:及时了解海外市场的知识产权状况,密切关注相关的市场情报,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他人侵犯企业的知识产权。

2.知识产权保护计划:制定详细的知识产权保护计划,包括风险评估、维权策略、维权预算和团队组建等。

有针对性地制定计划,提前应对潜在的维权问题。

三、寻求专业支持与合作1.法律顾问:建立稳定的法律顾问团队,与专业律师合作,获取法律支持和建议。

律师团队能提供维权策略制定、案件处理和法律援助等支持。

2.合作机构:与知识产权维权相关的国际组织、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合作,取得更多的支持和资源。

这些合作伙伴能提供专业的维权服务和信息交流平台。

四、采取行动进行知识产权维权1.合规运营:严格按照当地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确保自身合规运营,增加企业的合法性和维权的有效性。

2.利用当地资源:充分利用当地的法律、行政和司法资源,寻求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的支持和合作。

这将有助于提高维权效果和减少成本。

五、加强内部人员培训和意识提升1.培训计划:定期开展针对知识产权的培训,提高员工对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的认知水平,使其能主动防范侵权行为。

2.内部意识提升:加强知识产权的内部宣传和意识提升,提醒员工保护企业的核心资产,增强企业内部的侵权防范机制。

近年来国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柴爱军

近年来国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柴爱军

河南科技·知识产权HENANKEJI·ZHISHICHANQUAN 2017.10近年来国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国外知识产权改革动态近些年来,一些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做出了重大改革并实施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举措。

譬如,美国对专利体系进行改革,使其专利法与世界其他国家的专利法更加接近,有助于实现美国专利商标局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政策方面引领国家和世界的愿景。

日本全方位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在未来10年要建立全球知识产权制度,为本国企业在境内外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韩国知识产权局实施以客户为导向的服务,提供个性化审查服务以及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战略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主动转变授权制度,制定并发布未来10年知识产权总体规划,定位要将新加坡建成亚洲乃至全球的知识产权枢纽。

《莱希—史密斯美国发明法案》的颁布实施,可以说迎来了美国专利法的一个新时代,该发明法案对美国专利体系多处进行了重大改革,涉及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 )规费和财政改革、专利法律诉讼改革、审查程序改革、先发明制改革为先申请制等。

为保证发明法案的顺利实施,US PTO 已在底特律、丹佛、达拉斯和硅谷建立了卫星局,实现地理位置的延伸,为申请人提供更为便捷的专利与商标方面的服务。

与此同时,USPTO 开展公益服务项目(Patent ProBono Program )和无专利律师/代理人援助项目(ProSeAssistance Program ),帮助中小企业和独立发明人,为他们提供在专利审批过程中的全方位服务,并努力在全国范围内与当地的律师协会和非营利组织合作,为财政困难的发明人提供无偿服务,让任何有价值的发明都得到有效的保护。

2014年初,USPTO 在其网站上公布了《USPTO2014年至2018年战略规划》,USPTO 将继续推进2010年至2015年战略计划中所建立的战略目标:优化专利与商标的质量与时限,发挥国内和全球领导力以在世界范围内改进知识产权政策、保护和执法。

韩国企业如何保护知识产权?中韩双方对于知识产权之作为

韩国企业如何保护知识产权?中韩双方对于知识产权之作为

韩国企业如何保护知识产权?中韩双方对于知识产权之作为作者:暂无来源:《华东科技》 2015年第10期近些年,韩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上演“群雄逐鹿”般的态势,其背后多多少少透露出了企业在加强自我知识产权研发和管理方面的重要性。

文卫北在科学技术发展到今天这个竞争激烈的时代,任何一家企业想要在市场上角逐高下都离不开其技术力量的支撑,然而技术力量的存在又是基于知识产权与其管理为前提,所以任何一家企业在保护自我知识产权及其管理方面应刻不容缓。

这为其今后的研发以及产业化的进程中提供了一系列的可操控性、易实施性的保障性方法。

近些年,韩国企业,特别是以三星为首的大型跨国公司在国际市场上上演“ 群雄逐鹿”般的态势,其背后多多少少透露出了企业在加强自我知识产权研发和管理方面的重要性。

韩国:积极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化从一衣带水的邻国,韩国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二战后的韩国不管是从经济还是科技方面,都曾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小国,国土仅9.9万平方公里,且耕地缺乏,仅占国土面积的1/5,人均耕地0 .78亩,是世界上人口最稠密的国家之一。

但是为什么如今的韩国已经跻身全球发达国家之列?这还得源于韩国政府确立的“科技立国”战略,在科技发展方面所投入的成本与支持使其在创新发展的道路上稳步前行。

具体可从以下看出:据悉,韩国较为完整的近代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建立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

19 5 7年,韩国政府初次制定并颁布了《版权法》,其主要内容来源于日本《版权法》,并于1986年全面修订。

1961年至1963年,韩国大幅修订《特许法》,将其分离成3种产业财产权法律,分别为《特许法》、《实用新案法》和《意匠法》。

19 63 年3月5日,随着《特许法》和《民事诉讼法》的修订,韩重新修订了《商标法》,并于1973年全文修订。

1977年韩特许院改设为特许厅,隶属产业资源部管辖。

随后,为建立符合国际发展趋势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韩国于1979年3月1日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1980年5月4日加入巴黎条约,198 4年8月10日加入国际专利合作条约,1988年3月加入布达佩斯条约,19 95 年1月1日加入世贸组织TRIPS协定,2002年12月11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从某些方面来说,韩国在科学技术方面的稳步前进、愈发强大,是离不开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其核心是:将知识产权制度发展成为对新技术的创造、产权化、商业化具有促进功能的系统化社会基础结构,强化韩国的知识创造力和知识产权竞争力;同时,为全面应对经济全球化和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带来的知识产权新问题,积极参与全球新型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为韩国企业参与国际知识产权竞争与合作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2021年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优秀案例

2021年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优秀案例

2021年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优秀案例随着我国对外投资和对外贸易的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国内企业在海外市场开拓中面临的知识产权纠纷问题日益突出。

在处理这些问题中,一些企业能够采取明智、果断的行动,成功化解纠纷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一定的典型指导意义。

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就2021年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优秀案例进行分析和总结。

一、案例一:我国企业在美国遭遇专利侵权纠纷该案例中,一家我国企业在美国市场销售自主研发的智能手机,却突然遭遇到了美国一家知名科技公司对其手机技术专利的侵权指控。

面对这一突发状况,该我国企业第一时间启动了内部应急机制,并积极寻求法律援助。

1. 该企业及时成立了专门的专利侵权案应对小组,由公司高层领导亲自坐镇,并组织了相关技术人员、法务人员以及外部律师共同参与,形成了高效、快速的应对团队。

2. 该企业在征得专业律师意见后,与对方展开了充分的诉讼调解工作,并积极寻求专业的知识产权侵权审计,在第一时间内清楚了解了对方专利的技术特点及侵权范围,最终为企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3. 在面临对方强大的专利诉讼压力之下,该企业不仅仅在技术方面做出了调整和改进,还通过与当地合作伙伴开展了技术许可合作,并在技术转让方面取得实质性的突破,最终成功化解了专利侵权纠纷。

二、案例二:我国企业在欧洲遭遇商标侵权纠纷在这个案例中,一家我国食品企业在欧洲市场销售的特色商品遭遇了当地知名品牌的商标侵权指控,这对企业的市场拓展和品牌形象带来了较大压力。

1. 该企业第一时间对涉案商品进行了全面调查和检测,并积极寻求了专业的商标侵权诉讼支持。

在与对方展开法律博弈的企业积极主动地进行品牌形象宣传,并通过多种渠道有效维护了自身品牌形象。

2. 企业与当地律师团队紧密合作,及时提供了相关证据和资料,通过全面、系统地策略规划和法律援助,有效限制了对方的侵权行为,并在法庭诉讼中获得了理性和公正的裁决。

3. 该企业在纠纷化解后,并没有停滞不前,而是在与对方和解后,积极通过市场推广和品牌形象宣传,消除了对企业品牌的不利影响,成功维护了在欧洲市场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破解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难题

破解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难题

破解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难题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一直是全球经济领域的重要议题,随着全球化的进展,企业在海外市场开展业务的同时也面临着知识产权保护的难题。

本文将探讨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难题,并提出破解这些难题的策略。

一、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作中所形成的对于作品的权益。

在现代社会中,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越来越被重视。

它不仅可以保护创作者的权益,也对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1. 法律制度不完善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存在差异,导致企业在海外市场遭遇侵权时难以获得有效的法律支持。

一些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法律手段来保护创作者的权益。

2. 文化差异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差异也是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一大挑战。

有些国家对知识产权的态度不够重视,认为知识应该是共享的,这导致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困难。

3. 执法环境复杂海外市场的执法环境复杂多变,执法机构的能力和效率参差不齐,这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困难。

一些侵权行为可能会在执法过程中受到干扰、操纵或滥用权力,导致企业难以获得合法权益的保护。

4. 信息不对称在海外市场,企业通常面临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企业需要了解当地市场的知识产权法律和规定,以便采取合适的保护措施。

然而,这些信息通常不容易获取,给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困扰。

三、破解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难题的策略1. 优化知识产权管理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

这包括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或委托专业律师来处理知识产权保护事务,制定相关的政策和规定,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和培训。

2. 加强国际合作针对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难题,企业可以加强与当地政府、执法机构以及相关组织的合作。

通过合作,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支持和资源,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效果。

3. 加强技术保护手段除了法律手段外,企业还可以采取一些技术手段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

比如,加密技术、数字水印等可以有效防止知识产权被侵权和盗用。

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经验的借鉴与启示

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经验的借鉴与启示

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经验的借鉴与启示近年来,全球经济快速发展,知识经济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在这样的背景下,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创新的基石,也是企业过硬的竞争力和国家发展的重要标志。

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经验是我们学习的典范,也是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追赶的目标。

一、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是由法律制度来实现的。

要保护知识产权,必须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相比之下,国外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比较完善,可以为我们提供借鉴和启示。

首先,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比较完备。

在知识产权保护上,不仅有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各方面的法律保护,还有对于侵权行为的刑事、行政制裁措施,这对于保护知识产权有很强的威慑力。

其次,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相对合理。

比如在专利领域,国外的专利审查程序和专利权的保护时间相对合理,并依据相关法律制度进行完善,专利申请和授权也能够依据需要在不同领域进行细分。

此外,国外还建立在多边贸易协定、国际组织的基础上,形成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网络,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机构的推动,建立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保护了知识产权在全球内的权益。

二、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经验国外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有完善的制度,更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这些经验对于我们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实践和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有很大借鉴和启示。

首先,知识产权保护不能只依赖于一种方式。

要采取多种保护措施,包括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版权、商标等多个方面的保护,以充分保障知识产权的权益。

其次,知识产权保护不能仅仅停留在立法和行政工作上,还要通过司法途径加强保护。

国外专利和著作权等诉讼案件的处理,都有着严格的诉讼程序,法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很高,使得知识产权维权难度明显降低。

另外,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实践经验,也告诉我们要更好地维权,打击侵权行为。

国外很多企业对于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行为采取了非常积极的维权措施,采取各种途径打击侵权行为。

知识产权海外保护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海外保护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海外保护管理办法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企业需要在海外市场开拓业务,而这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

本文将探讨知识产权海外保护的重要性,以及一些管理办法和技巧,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海外市场的挑战。

一、知识产权海外保护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在海外市场,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加复杂和困难。

以下是一些原因说明知识产权海外保护的重要性:1. 增加市场竞争力:在海外市场,只有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2. 避免知识产权侵权:在海外市场,不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可能导致他人侵权,侵害企业的利益。

因此,保护知识产权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3. 提升企业形象: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可以提升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形象和声誉,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合作伙伴。

二、知识产权海外保护的管理办法与技巧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以下是一些管理办法和技巧,供企业参考和借鉴。

1. 了解不同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每个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都有所不同。

在进入海外市场之前,企业应该详细了解目标市场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保护策略。

2. 注册专利和商标:对于拥有核心技术或知名品牌的企业来说,注册专利和商标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首要步骤。

企业应该在目标市场注册专利和商标,确保其独特性和独占性。

3.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企业应该制定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并将其纳入到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中。

策略应包括市场调研、侵权监测、法律维权等方面。

4. 加强合同管理:在与海外合作伙伴签订合同时,应特别关注知识产权相关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违约责任和补救措施。

5. 密切合作与沟通:企业应与海外合作伙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密切合作并保持定期沟通,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

6. 参与国际组织与合作:企业可以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和合作,借助其平台和资源,分享经验和技术,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跨国解决机制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跨国解决机制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跨国解决机制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国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如何解决跨国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成为了各国政府、企业和组织亟待解决的难题。

一、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影响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是企业在跨国经营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之一,而这种纠纷所产生的影响也十分严重。

首先,知识产权侵权可能导致企业的商誉受到损害,影响其在市场上的声誉和形象;其次,知识产权被侵犯可能导致企业的销售降低,甚至使企业陷入倒闭的境地;最后,知识产权侵权还会损害国际经济和商业秩序,影响全球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二、传统解决跨国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方法目前,传统的解决跨国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第一,通过法院解决。

这是一种传统的解决纠纷的方法,但由于跨国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特殊性,法院的裁决可能需要很长时间,且存在国际法律制度和文化差异等问题。

第二,通过仲裁解决。

这是一种快速和成本较低的解决方法,但由于并非所有国家都同意采用仲裁制度,因此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并不具备法律强制力。

第三,通过谈判解决。

这是一种相对较为灵活的解决方法,但取决于双方谈判的诚信和能力,因此在解决跨国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时可能存在种种不确定性和风险。

三、跨国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新机制随着全球经济的深刻变革和政治制度的转型,跨国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机制也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相比传统的解决方法,新机制更具有效率和专业性。

以下是一些新机制:1. WIPO ADR服务国际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ADR服务是一种通过互联网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方法。

ADR服务包括仲裁和调解,根据双方的意愿进行选择。

该机构拥有一流的仲裁员和调解员,对各种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具有高超的解决能力。

2. CIETAC争议解决服务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提供了一种新的解决方案,即CIETAC争议解决服务。

该服务针对跨国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侵权和技术许可争议,提供专门的仲裁和调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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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措施及其启示(一)
摘要:韩国政府为了支持本国企业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极大地帮助本国企业解决了实际困难。

文章通过对韩国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措施的分析,提出我国应该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构,设立专项援助基金等建议;此外,学术界应该加强对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的研究。

关键词:知识产权侵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
最近几年,我国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在海外屡屡遭侵权,尤其是像“五粮液”、“海信”等驰名商标被恶意抢注的事件时有发生。

如何在海外保护我国知识产权,当发生知识产权侵权时应该如何进行维权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近几年,随着海外对韩国企业技术实力与产品认知度不断提升,侵害韩国企业知识产权的案件与日俱增,韩国政府和民间团体采取了很多积极有效的措施帮助本国企业维权。

本文通过对韩国维权措施的分析,探寻我国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的解决方案。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
茅于轼曾经说过:“从历史来看,知识产权并不是天赋的,它不过是各国政府给与的特权”(奉灵芝,2007)。

即知识产权保护实际上是各国通过法律手段赋予知识的创造者,也就是权利人一定的独占特权。

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其同一权利客体可以同时为许多主体所“占有”和利用。

因此,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基于承认和保护发明人及其创造的道德权益,防止他人滥用其智力成果,保护正当公平的竞争秩序。

其次,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独占权利的保护,使得知识产权创造者或拥有者可以通过转让或者实施生产取得经济利益、收回投资,继续研究开发,从而调动知识创新者的积极性(王晓青,2005)。

再次,从理论上可以通过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说明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必然要求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知识资产的流动性决定了国外可能存在企业的竞争者,如果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国外企业就会仿制该企业的产品,从而在国际贸易中与之展开竞争,使其丧失原来按照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应有的市场。

因此,作为创新者必然要求外国企业尊重它的自有知识产权。

另外,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利于国家经济及对外贸易的发展。

英国和美国经济发展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英国崇尚自由贸易,在技术引进的同时开发自主技术,但是由于没有采取相应的知识产权海外保护措施,结果其知识产权遭到他国肆无忌惮的侵权,导致其经济发展速度减缓,最终被美、德赶超。

而美国则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将知识产权与贸易联系起来,从而成功地保护了本国的知识产权,不仅推动了贸易的发展,更使得本国经济得以迅猛发展。

可见,一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度越高,国际贸易的发展水平越高(万君康等,2005)。

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具有丰富的内涵,首先当然是维护权利人的专利、商标、版权知识产权:其次是防止不正当竞争;此外,保护知识产权也意味着维护权利人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反对市场垄断的权利。

同时,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也是一个从采购到销售整个环节的维权行为。

韩国知识产权按大类划分包括产业财产权、著作权以及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知识产权。

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是产业财产权。

产业财产权包括专利权(patentright)、实用新案权(utilitymodelright,我国称实用新型专利,下同)、外观设计权(designright,我国称外观设计专利,下同)、商标权(trademarkright,包括商标、服务商标、团体标识、业务标识)。

二、韩国知识产权海外遭侵权现状
2005年9月,韩国专利厅实施了“海外知识产权侵权现状调查”。

调查对象为分布在海外60个地区的韩资企业,共205家。

调查结果显示,知识产权侵权案例总数为45件,比2004年(29件)增加了155.2%。

被调查企业中约有13.7%的企业曾经被侵权或者发生过知识产权纠纷;其中,大企业占50%,中型企业占42.9%,小型企业占7.1%。

遭侵权最严重的知识产权是商标,约占42.2%,这是由于跟其他知识产权相比,商标权易于模仿,容易被盗用:其次是专利和实用新型,占22.2%;再次是外观设计,占15.6%。

涉嫌侵害韩国知识产权的国家(地区)主要有中国、亚洲其它国家、美国、欧洲国家。

其中在中国发生的侵权案例增长速度极快,2004年仅为6件,2005年增加到26件,并且涉及知识产权的各个领域。

韩国专利厅的调查显示,在海外发生知识产权侵权时,在维权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如诉讼时间长、费用高、信息来源不畅等问题,使得中小企业难以积极应对,迫切需要政府部门的援助。

三、韩国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措施
韩国专利厅为了鼓励中小企业在海外发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时,积极主动地进行维权,保护本国知识产权在海外免遭侵犯,于2006年1月26日公布了《关于为了保护海外产业财产权提供审判与诉讼费用补贴的规定》(以下简称《诉讼费补贴规定》)。

这一项目的主要援助对象是有出口业务的国内中小企业或者个人、在海外投资的中小企业与个人;但是韩国大企业的海外法人不属于援助的范围。

当这些企业或者个人的产业财产权在海外遭侵权时,韩国专利厅为它们提供侵权调查费、审判及诉讼费等费用方面的补贴。

具体援助项目包括:
1、已在相关国家注册的产业财产权遭侵权时,以及受相关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权利受到侵权时,侵权调查、审判及诉讼所需费用。

专利厅补贴不超过实际所需费用的70%,最高限额为3000万韩元(约合34000美元)。

为了提高援助的效果,2007年韩国专利厅在修改《诉讼费补贴规定》时将最高限额提高到5000万韩元。

2、注册权利所有人(包括专用实施权利人和专用实用权利人)根据(韩国)国内外已注册权利主张他人在相关国家已注册权利的无效或者取消时所需审判、诉讼费用。

韩国专利厅的补贴不超过实际费用的70%,最高限额为1000万韩元。

3、另外,2007年在修改《诉讼费补贴规定》时韩国专利厅进一步扩大援助的范围,将已在相关国家注册的产业财产权遭侵权时,或者受相关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权利受到侵权时,在启动审判或者诉讼之前,要求有关国家行政当局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措施时所需费用也包括在援助范围之内。

每起案件援助不超过实际费用的70%,最高不超过500万韩元。

《诉讼费补贴规定》还规定了补贴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由该项目的执行机关接受企业的申请,由专利厅长经咨询专利厅下属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法律专家后,最终决定是否准予支付补贴。

为了保证这一项目基金的有效使用,规定经查明补贴申请人不属于援助对象等援助事由不符,或者申请人不积极配合审判、诉讼的调查,由于事态的变化等原因已经失去援助的必要时,或者补贴申请人在得到法律专家的建议后2个月内没有提起行政救济、审判诉求或者没有提起诉讼的,可以单方面中断援助。

并且,《诉讼费补贴规定》还规定项目执行单位应该与补贴申请人签订合同,当申请人胜诉,并获得审判费、诉讼费赔偿时,努力说服申请人退还补贴的一部分。

并将申请人退还的补贴继续用于其它援助项目。

《诉讼费补贴规定》还规定了这一项目具体执行单位的申请资格、申请办法以及对执行单位的要求、对执行单位的监督。

此外,还规定了当执行单位不诚实履行委托事项时的制裁措施等。

现在由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KoreaTradePromotionCorporation,以下简称:KOTRA)承揽这一补贴资金的申请与发放。

2006年共向9家企业提供了2.4亿韩元的援助。

其中4家企业平均获得相当于实际诉讼费用42%的援助。

此外,韩国积极加入WIPO管辖下的各主要条约,并根据这些条约及WTO/TRIPS协定的规定主动修改本国法律,使相关法律逐渐与国际规则一致。

不仅如此,2001年韩国与WIPO签订业务合作协定:2004年又成为APEC知识产权专家会议外观设计保护国,并与主要国家通过双边会谈,努力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相互合作。

为保护本国知识产权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四、韩国协助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的机构
(一)专利厅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韩国政府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关注韩国企业知识产权在海外被侵权的现象,1997年韩国专利厅在国际合作科设立了“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旨在在海外保护韩国企业的产业财产权。

主要业务包括:1、通过电话、网络或者直接来访接待有关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及维权方面的咨询,并根据需要提供无偿法律咨询服务;2、根据《诉讼费补贴规定》具体负责向中小企业或者个人提供海外知识产权审判及诉讼费援助业务;3、定期进行海外知识产权侵权现状的调查,并将调查结果编辑成文字材料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和相关企业;4、研究知识产权侵权频繁发生国家的制度及救济方案,并出版、发行各个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另外,在国内主要城市及海外主要侵权国家举办巡回说明会。

5、如果由于其它国家不符合国际规则的惯例或者法规导致知识产权侵权的发生,那么该中心可以通过外交渠道向对方转达韩国政府的立场。

(二)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KOTRA)KOTRA,即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是韩国政府属下非盈利贸易促进机构,始建于1962年,旨在促进韩国与海外地区的经贸交流,是各国经济与韩国经济联系的桥梁。

KOTRA在74个国家设立了105个韩国贸易馆,其中,在中国上海、北京、大连、广州、青岛、成都、武汉、以及香港和台湾等地设有9处贸易馆,在中国的地区总部设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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