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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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杰赛科技(002544)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建立规范高效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子公司经营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母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系指:

(一)本公司直接持有其50%以上股份;

(二)本公司持有其股份在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

(三)本公司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母公司在战略决策、高级管理人员委派、规范运作、财务与预算管理、重大信息报告、考评与激励、审计监督等方面对子公司进行投资管理,母公司各职能部门依照本办法及相关内部运营控制制度,在职能范围内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指导、协调、支持与监督。根据业务性质的不同,子公司的管理模式包括以下几种模式:

(一)直接管理方式。对于依托新项目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在运营上除履行控股股东职责外,不干预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委托管理方式。对于依托公司现有业务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在运营上委托并授权公司事业部对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子公司在母公司总体战略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应当执行母公司对子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五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母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控股子公司的治理

第六条控股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应该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设置、规范运作。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母公司通过子公司的股东会和董事会行使股东权利。

第七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

(一)全资(100%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应制定《公司章程》,明确子公司董事(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母公司委派,并经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审议聘任,子公司监事由子公司股东会产生。一般地,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长,由母公司总裁兼任;委派至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纳入母公司干部考核体系。

(二)控股子公司。应通过子公司《公司章程》约定或按出资比例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并经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审议聘任。委派人员的任期按子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母公司可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人员做出调整,并履行相应程序。

第八条母公司委派与变更子公司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一)由母公司总裁推荐提名人选,提交总裁办公会议审议;

(二)报母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核定;

(三)公司总裁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以母公司名义办理正式委派和变更公文;

(四)提交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由子公司按其《章程》规定予以确认;

(五)子公司将最终任命公文(名单)报母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六)子公司办理有关工商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

第九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依法行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承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二)督促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三)协调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有关工作;

(四)保证母公司发展战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五)忠实、勤勉、尽职尽责,切实维护母公司在子公司中的利益不受侵犯;

(六)定期或应母公司要求(参加母公司年度经营会议)向母公司汇报任职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向母公司报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重大事项;

(七)列入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应事先与母公司沟通,酌情按规定程序提请母公司总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八)承担母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于每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向母公司管理层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在此基础上按母公司考核制度进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符合要求者,母公司将提请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股东会按其章程规定予以更换。

第三章控股子公司的规范运作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特点,参照母公司制度和流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营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按照其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或监事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须由到会董事、股东或授权代表、监事签字,并作为档案留存备查。

第十三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重大会议时,会议通知和议题须在会议召开前10 日报母公司总裁办公室;重大事项应报母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判断所议事项是否须经母公司总裁、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并由董事会秘书审核是否属于应披露的信息。

第十四条子公司召开股东会时,由母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委托的股权代表作为股东代表参加会议。子公司召开董事会时,由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

第十五条子公司股东会有关议题经母公司研究决定投票意见后,由母公司董事长委派股权代表出席子公司股东会,股权代表应依据母公司的指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十六条子公司在做出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决议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其相关会议决议及会议纪要等抄报母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总裁办公室存档。

第十七条子公司应依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子公司的

《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营业执照、印章、政府部门有关批文、各类重大合同、公司日志等,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第十八条子公司的担保、抵押、关联交易、资金往来、重大筹投资、股权结构、信息报告、在子公司实施的重大项目等,应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母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对子公司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一)企划投资部负责审核子公司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汇总后报母公司董事会批准,并负责监督计划的执行;负责各类生产经营情况报表统计工作。

(二)财务部负责对子公司财务会计等方面的监督,并负责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信息的收集和备案;负责向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经理),并负责业务管理和业绩考核。

(三)监察审计室负责按照母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或受子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委托,对子公司重大事项和规范运作进行审计监督。必要时,负责就重大审计发现和风险事项,向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对派往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及绩效考核,并负责对子公司的相关人事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按母公司董事会要求,对子公司工资总额进行控制。

(五)总裁办公室负责对子公司上报文件流转及重大合同管理、诉讼仲裁事务、品牌和商标管理、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必要时,负责将重大风险事项报母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

第十九条子公司的经营及发展规划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母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在母公司发展规划框架下,细化和完善自身规划。

第二十条子公司每年应根据母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预算要求,编制年度经营计划与财务预算,报母公司批准。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的编制程序如下:

(一)母公司下达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编制通知;

(二)由子公司财务部作为年度预算的编制牵头部门,负责子公司年度预算的汇总、平衡及编制,经子公司总经理审签和子公司董事会签后,报母公司财务部;

(三)母公司财务部进行预算汇总,并编制整体经营预算,连同子公司预算一并提交母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

(四)公司整体年度预算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五)母公司行文,下发年度预算通知至子公司;

(六)子公司管理层结合自身业务,分解、细化母公司下达的经济指标,并拟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母公司审批;

(七)子公司年度预算实施方案报母公司备案并执行。

第二十一条必要时,母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内部控制和总体效益的需要,可在大宗原料采购计划、定期生产销售计划与协调、研发与知识产权、政府项目申报与管理、资金调度与账号管理、人力资源与薪酬政策、股权激励政策、财务会计政策、内部运营控制以及企业文化、质量、环境、法律和安全体系建设等方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内部投资(含专利、软件等无形资产)投资执行母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内部投资执行母公司年度计划审批制度,300万元

(含)以上计划外的内部投资项目,执行对外投资审批程序。所有对外投资必须提交母公司审批,未经母公司批准,严格禁止各类从事外汇、股票投资、期货投资及金融衍生产品等高风险投资。对外投资项目论证与决策全过程一般分为六个步骤:项目立项、可行性论证、内部决策、投资请示、投资评估与投资审批。

(一)项目立项。子公司形成投资意向后,应及时编制投资立项文件、项目建议书,阐述投资项目的必要性。项目建议书应包括:市场前景分析、运营条件、进度计划、投资预算、资金来源、投资回报等。

(二)可行性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应详细论述投资项目各方面的可行性,并对项目未来的盈利能力作出详细的分析和预测。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应包括:战略定位、市场定位、经济环境分析、产业政策分析、SWOT 分析、销售预测、技术可行性分析、投融资经济可行性分析、财务评价、风险分析及对策、知识产权等。

(三)内部决策。在完成可行性研究后,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应当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按子公司章程和制度要求形成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议会议纪要等内部决策的审批意见。

(四)投资请示。子公司就投资项目形成决策意见后,应正式行文报母公司审批。请示文件除正文外,应包括内部决策记录、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必要时,应由母公司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出具专家、中介机构评审意见。

(五)投资评估。子公司投资请示文件送达母公司总裁办公室后,总裁办公室应按照母公司《请示承办流程》报公司领导批示,并按批示意见和审核程序,负责投资项目的督办工作。根据项目情况,由母公司企划投资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核,评估审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论证会、专题研讨、现场调研等。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或专家就有关问题提出意见。母公司企划投资部应根据项目评估和审核情况,形成审核结论,以会议纪要形式完备签署记录,并报公司领导决策。

(六)投资审批。子公司投资项目审核完成后,上报母公司总裁办公会研究决策。母公司总裁办公会对投资项目形成决策意见后,企划投资部根据印发的总裁办公会会议纪要,在会议纪要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下达书面批复,子公司可根据批复启动项目。对未获通过的项目,投资项目须立即终止。未获得母公司批复前,子公司不得擅自启动投资执行程序。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应遵照母公司关联交易程序,根据不同情形经子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或股东会审议。需经母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子公司在召开相关会议之前,应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权限提请母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四条子公司非日常经营性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等重大行为,应遵照母公司审批权限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子公司未经母公司批准,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抵押。

第二十六条子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之前,应提前十日报告母公司,在母公司按规定履行

决策程序后方可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母公司派出人员在出席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时应按照母公司的意见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七条在经营投资活动中因越权行事给母公司和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八条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工作在人员和业务方面实行垂直管理。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经理)及财务人员(含会计、出纳等)由母公司财务部委派,并履行相关聘任程序,子公司不得违反程序更换;如确需更换,应向母公司财务部提出申请,经母公司财务部同意后,按程序另行委派。

第二十九条子公司应实行统一的全面预算管理,应将全面财务预算报经母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纳入母公司的整体财务预算予以执行,以保证各子公司的经营目标与母公司的整体战略目标相协调一致。

第三十条子公司必须执行母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并按照母公司要求及时报送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和相关统计报表,及时向母公司财务部报告子公司经营与财务等重大事项。

第三十一条必要时,子公司的会计报表须接受母公司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第三十二条子公司对外融资和税收筹划,执行母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的统一规定。

第三十三条母公司在资金计划与审批、投资与筹资、日常开支报销、财务结算、合同管理、价格管理、资金与信用管理、投资与风险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制定相应流程与权限,并实行分级授权控制度,子公司应根据母公司规定,履行相应报批、备案或自主决策事项。

第三十四条子公司利润分配,应按子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并须事先报告母公司,经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五条子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设银行账号。子公司应严格控制与关联方之间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往来,避免发生任何非经营占用的情况。因上述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根据事态发生的情况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母公司财务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运营控制,并报母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六章行政管理

第三十七条控股子公司行政事务由母公司总裁办公室归口管理。

第三十八条控股子公司及其参股的其他公司应参照公司的行政管理文件逐层制订各自的管理

规定,并报母公司总裁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九条控股子公司的重要资质与证照、重大合同、重要文件、重要资料等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报备、归档,必要时,应接受母公司总裁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条法律风险与法律事务管理

(一)控股子公司法务工作,应接受母公司的指导和监督;子公司法务专员应纳入母公司管理,不定期参加母公司组织法律培训和业务检查。标的金额达

50万元(含)的诉讼案件,应填写GCI/LA2.2-1 《诉讼案件呈报审批表》,经母公司分管副总裁批示后,由母公司总裁办公室统一委托顾问律师受理,同时报母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二)控股子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自行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委外聘请法律顾问,按计划开展日常法律事务,有效化解各类法律风险。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及法律顾问所在律所、服务方式、服务期限、法律培训计划等相关信息,应报母公司总裁办公室备案。

(三)控股子公司应参照母公司《内部运营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严格执行合同审批程序,并建立合同管理台账。

(四)控股子公司公务和商务文件需加盖公司印章时,应根据用印文件涉及的权限,按照母公司《各类印章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后,持《用印审批表》经审批后盖章,并按规定登记备查。

第四十一条品牌与企业文化管理

(一)控股子公司未经同意不得使用母公司的商标及图形标记。必要时,控股子公司应与母公司签订《商标/商号使用许可合同》,在双方约定的许可范围内使用母公司的商标/商号及图形标记。

(二)控股子公司的企业视觉识别系统(包括名片、信纸、信封、LOGO、展版等)和企业文化应与母公司保持协调一致。

(三)控股子公司做形象或产品宣传时如涉及母公司名称或介绍,应交由母公司总裁办公室和拓展部审核。

第四十二条公司企划投资部协助控股子公司办理工商注册、年审等工作,控股子公司经年审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应及时交公司企划投资部存档。

第七章人力资源管理

第四十三条控股子公司人力资源事宜由母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对其人事管理方面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母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母公司派出人员的提名和管理,子公司根据母公司下达的委派书依据公司章程履行任职程序。母公司人力资源部应不断改进对派出人员的管理,提升派出人员的履职能力,对派出人员的选拔、任免、管理、考核、培训制定专项制度。

第四十四条为保证公司整体人力资源政策和制度的一致性,控股子公司应根据母公司人力资源政策和制度,建立和完善其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流程,并经母公司人力资源部确认后实施。

第四十五条控股子公司应制定人员规划方案,经母公司人力资源部确认后实施。控股子公司人员招聘,按母公司《聘用管理办法》执行。控股子公司按母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需单立社会保险账户的,由控股子公司直接办理,报母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十六条控股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安排组织新员工入职引导培训,每年初向母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参加母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例会。

第四十七条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参照母公司《关键岗位与干部考核管理办法》,自行决定干部(正副总经理、财务经理除外)任免。由母公司委派的子公司正、副总经理,应纳入母公司中层干部岗位序列;子公司正、副总经理

(含对方委派)均可参加本公司组织的年度会议和生产经营分析会议。

第四十八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子公司全职工作,人事关系、劳动关系、工资关系应转移至任职公司。子公司招聘人员入职手续及员工离职手续,按母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控股子公司薪资政策应参照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并报母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八章重大事项报告与信息披露

第五十条子公司应定期向母公司企划投资部报告经营情况,报告主要包括月报、季报、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

第五十一条子公司应参照母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向母公司相关部门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重大合同以及其他可能对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在该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十二条子公司发生以下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母公司企划投资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二)子公司合并或分立;

(三)修改公司章程和工商注册变更;

(四)收购或出售资产或债务重组、股权转让等事项;

(五)对外投资事项;

(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重大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八)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九)因各种原因遭受重大损失;

(十)发生安全、环保、工商、税务等重大事故或处罚;

(十一)其它应报告重大事项。

第五十三条子公司在发生任何交易活动时,应仔细查阅母公司关联方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若构成关联交易应及时报告母公司财务部,按照母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履行相应的审批、报告义务。

第五十四条子公司总经理为子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负责子公司信息披露汇报工作,对于依法应披露的信息应及时向母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九章考核与激励

第五十五条母公司根据经营发展战略、年度预算目标和内部运营控制需要,下达各子公司年度经营与预算目标,与控股子公司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建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预算管理与绩效考核体系。

第五十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对子公司的绩效考核。

第五十七条子公司应根据母公司绩效管理体系和薪酬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其中控股子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的考核和奖惩方案由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自行制定,并报母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十八条因子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要求,导致母公司、母公司董事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母公司将根据相关程序给予子公司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处分、处罚。

第十章审计监督

第五十九条母公司监察审计室可根据授权或受子公司董事会委托,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审计监督。母公司监察审计室可根据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子公司总经理实施年度经营目标责任审计。

第六十条母公司监察审计室或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对子公司的审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规性审计、经济效益审计、投资项目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内控审计及责任审计、信息质量审计等。

第六十一条子公司应结合母公司内部审计总体要求,逐步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体系,制定明确的审计标准、审计程序与审计制度等。

第六十二条子公司应积极配合母公司按计划开展相关审计工作,提供审计所需的所有资料,不得敷衍和阻挠,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完整性和齐套性负责。子公司应按要求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场所,确保审计计划的高效推进。

第六十三条子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关键经济岗位人员调离子公司时,须依照母公司相关规定,由母公司或子公司监察审计室实施离任审计,并由被审计当事人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确认。

第六十四条母公司的内部审计意见书和内部审计决定送达子公司后,子公司须严格执行。

第十一章股东出资和注资

第六十五条设立子公司时,母公司企划投资部应制定并与发起人签订《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合同》,约定子公司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出资评估与验资、公司登记、足额出资责任、抽逃出资法律责任界定等。出资额应按《公司章程》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和备案。

第六十六条母公司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作价,并由第三方验资机构进行验资。法律、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七条本公司将上市“超募资金”通过子公司实施新项目的,应在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应出具专项意见,符合深证证券交易所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十章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果仅将“超募资金”用于向子公司增资,参照“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八条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按原程序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二章收购和出让子公司资产

第六十九条母公司收购和出让子公司资产(包括股权、房地产、设备和设施、品牌和商标、知识产权等),应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并由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母公司收购和出让子公司资产,应按程序进行公告。

第七十条母公司收购子公司资产,应符合母公司和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应与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

第七十一条母公司出让子公司资产时,应与交易对方(受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交易的决策程序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有利于调整公司产业结构和股权结构,优化公司资产质量,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项目部人员管理制度模板

项目部人员管理制 度

绵阳天成农业项目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加强项目部人员管理, 明确项目员的职责和权利, 明确项目人员的奖惩机制, 推动本公司事业更好地发展, 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项目部所有人员 第三条、项目人员职责: 1.项目部人员须向项目部领导和公司领导负责。服从领导的安排, 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定期向直接领导汇报工作, 并定期向公司提交工作总结。 2.项目人员要及时关心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 了解国家及省市各级科技和农业主管部门对林、农事业的支持方向。 3.项目人员要主动与生产部管理人员及基地技术主管联系, 详细了解本公司各个基地的基本情况, 对我公司所发展的项目要有详细的掌握, 对我公司发展事业的思路要有清醒的认识。 4.项目人员要经常浏览国家及省市科技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以及其它职能部门网站, 了解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项目资金支持动态, 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上级领导和相关高校的专家教授, 向她们寻求支持共同申报。 5.项目人员要及时将我公司能够申报基金项目的基地以及实验情况提前做好准备, 并提前联系相关高校做好项目准备工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做好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以备项目申报指南出来后及时申报项目。

6.研发人员要努力学习与我公司事业发展的有关知识。 7.项目人员要积极与我公司合作高校及科研机构的联系, 向她们了解最新的研发政策和流程, 寻求她们的技术支持将我公司的品种研发推向更高的水平。 8.项目人员要认真参加公司及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 特别是要积极学习和培训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并积极练习写作, 为后续项目申报书的书写打好基础。 9.项目人员要及时了解国家及省市农业、林业产业化方面的有关政策及方向, 积极利用公司现有的条件准备好公司申请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材料。在有条件的时候做好申请工作。推进公司中药事业的宣传和策划工作, 积极对外联系, 寻找更多的合作源。积极准备参加国家和省市的各种项目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和理论水平, 为以后申报项目做好准备。10.积极加强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政府部门领导和科技主管部门领导的沟通和协调, 在维护好现有关系的基础上发掘新的关系和合作点。 11.及时和生产部主管部门协调, 将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司领导, 并配合项目部利用所在基地向国家和地市相关部门申报科技和农业项目, 争取政府扶持。 第四条、项目研发部人员权限 1.项目部人员有权获得公司提供的各种培训与学习机会, 享受公司其它员工享有的一切权利。

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集团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相对控股子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即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分为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 1、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超过其总股权份额的50%; 2、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份额低于50%,但因股权分散或其它原因,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财务报表之中。 3、参股子公司按《公司法》及该企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程序,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的组织管理架构设置最少为二级结构,机构设

置必须完善,董事长(含副职)、总经理(含副职)、总监为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含副职)为中级管理人员。 第死条集团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以及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须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财产,同时应当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子公司设经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理会),子公司经理会成员由集团公司直接任命。集团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子公司应按时召开经营管理会议,会议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须有到会经理会成员和会议记录人签字。 第八条经理会形成决议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其相关会议决议及会议纪要报集团公司存档。 第九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被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同时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它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 第十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管

城投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城投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是我们所有工作的前提,也是我们工作的基础,公司全体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严重性,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以下是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望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检查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门写成书面材料存档待查。 2、项目部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专业部门,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 3、安全专业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巨大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措施,同时汇报主管领导。 4、对于电气装置、起重机械、运输工具、防护用品等分外装置、用品和严重场所每年要求施工单位请安全管理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写成书面材料,建档备查,并限期解决,保证安全生产。 5、对防雨、防雷电、防中暑、防冻、防滑等工作进行季节性的检查,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节假日期间必须安排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值班进行安全检查,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7、要害部门重点检查制度。包括:变电站、配电室、钢丝绳、连接装置及提升装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负责人培训制度。包括经理、副经理、总工、部门经理都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经考核获得安全资格证。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保证每年至少进行1-2次培训。 3、各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大凡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已经取得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签认。 4、新职工的安全培训制度。新进企业的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5、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制度。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6、换岗工人安全教育制度。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包括本岗位操作规程、危险因素等。 8、“四新”安全教育制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9、安全知识考核制度。实行上级对下级的层层考核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评比升级的条件之一。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有用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企业的安全会议由安全负责人负责召开,总结本月工作,布置下月安全工作。 遇有分外情况应及时开会研究处理。 2、会议要有详细记录,对检查安全工作的隐患问题进行研究制定解决措施。

某集团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XX集团 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改记录

目录 1 总则 (1) 2 管理原则 (1) 3 管理办法 (2) 3.1 治理结构 (2) 3.1.1 集团总裁及总裁办公会 (2) 3.1.2 监事 (3) 3.1.3 董事会 (3) 3.1.4 集团公司职能部门 (4) 3.1.5 全资子公司总经理 (4) 3.2 重大事项管理 (5) 3.2.1 组织结构与人事任免 (5) 3.2.2 经营计划与预算 (6) 3.2.3 投融资与并购 (6) 3.2.4 薪酬福利与绩效考核 (7) 3.2.5 财务制度与资金管理 (7) 3.2.6 重大资产采购与租赁 (8) 3.2.7 部控制与审计 (9) 3.2.8 对外宣传与披露 (9) 3.3 资源共享与支持 3.3.1 法律事务 (10) 3.3.2 行政事务 (10) 3.3.3 政府事务 (10) 3.3.4 品牌推广 (10) 3.3.5 员工培训与活动 (11) 4 审批 (11) 5 关联 (11)

1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北京XX科技集团(简称“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简称“全资 子公司”)。 2、为保证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强化企业部控制,防各类风险,降低运营成本, 明晰集团公司与各全资子公司的部管理权限,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3、本制度所论及的全资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2006年1月1日修订后 的定义,只有“北京XX科技集团”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4、本制度的解释权在集团企业发展部及集团总裁办公会。 2管理原则 1、集团公司管理定位战略规划中心、投融资决策中心、业务监控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 服务支持中心: (1)战略规划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实施纲要和年度经营计划; (2)投融资决策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的投融资事项,确保实现集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投资收益达到最大经; (3)业务监控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任免、薪酬福利及考核办法;批准全资子公司的年度预算和重要规章制度;批准全资子公司对外媒体 宣传和对外公告容;对全资子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财务报表 真实情况、年度预算完成情况及潜在法律诉讼等重大事项实施审计,降低投资 风险; (4)财务管理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及管理报表核算办法;调剂全资子公司资金余缺,为全资子公司的运作提供资金支持;统筹安排全资子公司 的税收规划,汇总全资子公司财务管理信息; (5)服务支持中心:与全资子公司共享法务、政府关系及基金申请、经营资质与知识产权申办、品牌推广、行政及员工培训等事务的资源,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其他必要的服务支持。 2、全资子公司管理定位为利润增值中心和业务管理中心,享有自主经营权: (1)利润增值中心:全资子公司作为集团公司全额投资的企业,是集团投资损益的主要责任人,通过完成集团公司批准的年度经营指标实现利润增值; (2)业务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各治理层级的要求,制定全资子公司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正常和良好的沟通机制,接

项目部人员管理制度

S102颍上江店孜至阜阳四十铺改建工程03标 项 目 部 人 员 管 理 制 度 无锡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四月

项目部人员管理制度 1、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和上岗证,质检员必需参加过市站组织的上岗培训,并有注册证书。 2、项目部的施工员、质检员不能相互兼任,质检员原则上不得兼任其它职务。 3、各专业班组的选择必须经多方考核,优胜劣汰。 4、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必须向公司和工程处(分公司)填报管理人员登记表及项目部质量管理网络审核、备案。 5、专业技能差、操作水平低、质量意识薄弱、有劣迹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业班组由质检员向项目部经理及时提出终止其在项目部的工作或承担的业务。 6、对倡导、纵容严重违反施工规范及各项管理制度的人员,质检员有权对其作出批评、警告,终止其在项目部的工作。 7、项目部应积极参加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人员培训活动。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在该工程上组织实施公司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执行质量方针,实现工程质量目标和进度目标。 2、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3、确保本项目的全体人员理解并贯彻执行质量方针。 4、根据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认真执行公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 5、对公司未明确的人员,有权确定其职责和权限,并行成文件。 6、负责组织或参与投标活动,参与合同评审。 7、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组织接受质量评审,并对不合格项、不合格品、安全事故确定和实施纠正预防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分公司领导汇报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和施工合同执行情况。 8、负责确认或审批本项目部的培训申请计划,负责执行公司、分公司培训计划。 9、负责按规定组织本单位的竣工交付工作,并对本项目部的最终工程质量(含工期、安全)、服务质量负责。 技术员职责 1、负责办理设计变更洽谈,协调项目经理做好技术交

子公司管理规定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合理有效地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级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 是指公司依法设立的、或者通过收购方式获得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形式包括 : (一) 公司独资设立或收购形成的全资子公司; (二) 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或通过收购部分股权形成的,公司控股 50%以上 (不含 50%) ,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及上级监管部门的要求,以股东或控制人的身份并依据子公司章程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本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加强对子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子公司应当按照本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建立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第六条子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及时向本公司董事会、经理层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证券和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子公司应及时向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七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对下属子公司执行本制度进行监督,并按照公司相关要求逐级建立管理控制制度。 第三章子公司的治理结构 第八条设立子公司或通过并购形成子公司,必须经本公司进行投资论证,并提出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依照《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授权的其它文件规定的权限进行审议批准。

公司内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盗和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办公室为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落实、检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各部门、机构应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北京总公司全体人员,各部门应遵照执行 第二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区域应配电容量配置设施设备,并留有余地 第六条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 第七条员工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 第三章加班事项 第七条每日19点后仍需在办公室进行办公人员视为加班第八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

主管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九条加班人员应填写各楼层加班领取钥匙表格(附表二) 后领取各楼层钥匙,并于下班后进行锁门工作 第十条加班人员离开前需确认周围电器设备及空调开关关 闭后方可离开(包括洗手间各项设施) 第十一条加班人员离开前应确认锁门事项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十二条本办法从2011年9 月1 日开始生效执行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试用期员工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创造良好的试用期工作环境,加速试用员工的成长和进步,特制定目标责任制制度。 一、员工试用期规定 【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

1、自员工报到之日起至人力资源部确认转正之日起。 2、员工试用期限为3个月,公司根据试用期员工具体表现提前或推迟转正。 (一)、福利待遇 1、试用期员工工资根据所聘的岗位确定,核算时间从到岗工作之日起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本月天数-休假天数) 2、过节费按正式员工的1/2发放。 3、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二)、休假 1、试用期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3天,如果特殊情况超过3天需报董事长批准。 2、可持相关证明请病假,请病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3、可请丧假,请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4、不享受探亲假、婚假。 二、员工入职准备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 法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四川发达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集团公司及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集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本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各自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四条子公司独资成立或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公司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集团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集团公司通过参与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七条集团公司依照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做适当调整。 第八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子公司《章程》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本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工作,同时应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 第九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管辖范围逐步建立健全集团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并据此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安全生产、法律事务及人力资源等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1、集团公司发展规划、财务、产权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经营计划的上报和执行、以及财务会计等进行监督。 2、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审计监督、合同管理等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安全生产、财务审计、合同管理等事项进行指导和监督。 3、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派往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及绩效考核。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子公司的财务运作由子公司财务部门监督管理。子公司财务部门应接受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

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 1、项目部会议制度 2、材料采购制度 3、材料招标采购办法 4、材料出入库制 5、材料收发制度 6、保管制度办法 7、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8、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9、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10、防火管理制度 11、质量管理制度 12、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3、工程奖罚制度 14、试验检验设备管理制度 15、安全检查制度 16、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7、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18、文件管理制度 19、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项目部会议制度

为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生产发展,制定本会议 制度: 一、经理部会议: 1、会议由项目部经理主持,集体讨论经理部的决定; 2、召开时间及参加人员:会议的召开由项目经理决定;由经理部领导 班子成员或经理根据会议的内容增加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3、会议内容: (1)决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问题; (2)讨论决定、颁布重要规章制度、规定、办法等; (3)讨论和听取有关部门对经理部在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决议; (4)研究处理生产经营活动,行政及业务的重大问题; (5)项目经理认为有必要研究讨论的其他问题。 二、办公会议 1、办公会议是经理为实现项目工程目标,履行职责行使权利的主要方式; 2、办公会议由项目经理或总工主持; 3、一般情况下,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如有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4、参加会议的人员是项目部各部门的负责人,项目部所属工程队的主要负责人,项目部的主要领导。 5、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会议精神; (2)汇报、检查各单位、各部门的生产、工作情况; (3)研究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完整版)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营造良好、安全的工作环境,防范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公司安全管理主要影响因素包括: 1、办公区域用水、用电安全 2、办公区域防火、防潮安全 3、办公区域防盗安全 4、办公区域卫生管理、仓库安全管理 三、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在工作过程中,公司全体应确保合理运作,保证安全,杜绝粗心大意、贪图方便等侥幸想法。 四、公司全体都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并切实做好、配合好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检查与监督,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员工应不断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到公司安全管理中。 第二章办公区域用水、用电安全 一、全体员工应坚持“合理使用,勤俭节约”的用水、用电原则。 二、卫生间使用过后,应冲洗干净,并确保冲水闸、洗手台水龙头等相关出水口处于正常关闭状态,避免人为忽略或配件损坏而造成水资源的无故浪费。

三、在不进行办公、招待等合理作业的情况下,应将相关区域的电灯、空调、电脑、排气扇等设施关闭,避免浪费资源,同时降低安全隐患。 四、每天下班前,各部门最后离开部门办公区域的员工,应确保部门办公室相关耗电设备(例如,电脑、电灯等)都处理合理关闭状态;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应确保公司各个区域的用水、用电设施都处理合理关闭状态,方可离开。 五、若发现个别设施设备出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恰当处理,并通知总经办,以便安排更详细的检查和维修。 六、每逢假期放假前,总经办应对各办公区域用水、用电情况进行监督,长假期间应对办公区域进行断水、断电,以减少安全隐患。 第三章办公区域防火、防潮安全 一、办公区域内,严禁烟火;抽烟的员工应到指定的抽烟区(楼梯口,远离窗口高压电线处)抽烟,并确保烟头、烟灰处于完全熄灭状态,方可离开;如到访客户抽烟,则负责接待的员工应确保烟火对办公区不造成安全威胁(即要为客户提供烟灰缸,确保烟头、烟灰不掉落地毯,且丢弃时已完全熄灭等等)。 二、办公区域内,除了工作所需的物品、产品之外,严禁堆积任何易燃易爆的杂物,废弃的纸皮箱、胶袋等应及时丢弃处理,相关业务所用的物品(例如,画册、宣传单等),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整理。 三、办公区域内,严禁出现废水积存的情况,以免产生潮气,滋生蚊虫,影响工作环境。 四、天气潮湿时期,各办公区域应对相关设备进行定时检查(例如,久置不用的耗材、电脑、投影仪等等),确保设备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 五、如发现相关安全隐患,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及时向总经办提出,以便进行整改。 第四章办公区域防盗安全

下属全资子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XX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控股)子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子公司管理,按“1+N”模式建立现代企业监督管理体制,发展壮大子公司,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子公司资产、人事、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中共XX区委、XX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区属国有企业管理的意见》及《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XX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办法(暂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子公司,是指由集团公司出资组建的全资、控股企业。 (一)全资子公司,即集团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为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即集团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 (三)参股50%以下的子公司按《公司法》和该企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及合作协议履行程序。 第二章出资人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出资人是经区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集团公司作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出资人,依法监督管理全资(控股)子公司国有资产。 其主要职责是: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集团公司出资人相关规定,指导、监督全资(控股)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制定或参与制定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审批全资(控股)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并依法享有资产收益;

3、对全资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4、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履行全资(控股)子公司出资人职责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其他重大事项,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全部纳入集团公司管理,即人、财、物、事由集团公司负责;控股子公司人、财、物、事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三章重大事项管理 第五条全资(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重大事项分为审批事项和备案事项报告。 审批事项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或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备案事项为告知事项。 审批事项和备案事项应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上报。 第六条审批事项包括: 1、全资(控股)子公司企业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与规划,企业中长期经营目标、年度经营目标; 3、企业年度投融资、经营和成本费用计划,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及其招标等相关事项; 5、企业非经营性支出一次性5万元以上; 6、超过上年度末企业净资产10%的国有资产抵押贷款,企业对外提供担保; 7、企业机构设置、劳动用工、工资、利润分配、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及职工年度绩效奖惩方案; 8、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和划转、配置和处置,变更主营及主营相关项目、业务。 9、企业的产权收购、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企业从事股票、

项目部员工考勤制度及管理制度

项目部员工考勤制度及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员工管理,规员工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围:项目部所有成员。 容: 一、员工上班应穿着整齐,并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和仪表整洁,严禁留胡须、长发、染发、剃光头等,更不得穿拖鞋上工地。 二、员工不得醉酒上班和上、值班期间期间饮酒,吸烟应在指定区域,并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办公场所乱扔烟头、纸屑等。 三、员工应遵循逐级请示汇报制度,有事应先向直接上级汇报,只有当直接上级解决不了时,方可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四、上班期间严禁在施工现场嬉笑打闹、看网络电视、上网娱乐聊天、聚众赌博等,违者一次罚款200元,出现多次,扣除绩效工资,因赌博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员工应团结协作,弘扬团队精神,不得辱骂和恶意中伤他人,不得散布任何不利于项目部团结的言论;对其他员工和领导有意见,应该当面提出,协商解决或向上级领导投诉,严禁当面不说,背后牢骚;严禁以任何理由寻衅滋事和打架斗殴。 六、员工在工作中,应认真履行对同事的监督职责,包括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监督。对同事工作中出现的错误或失误要勇于承担责任,严禁相互推诿扯皮或隐瞒不报,以免给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 七、工程施工期间,相关岗位责任人擅自离岗的,给予罚款300

元,并视情节严重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第二次在原有基础上加大罚款100元,以此类推;以上人员因擅自离开岗位而引起公司直接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八、项目部员工应当该熟读本人岗位职责,作好自己职责围的工作,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如因自身工作能力或工作失误给项目部造成了停工或误工乃至返工,一次罚款500元,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并视情节严重另行处理。 九、项目部员工严禁接受分包单位宴请、红包及其他馈赠,如有类似情况出现,给予当事人500元/次的罚款,并可视情况给予警告、降级乃至开除处分。如有因正常工作接触需要参加宴会及娱乐时,需报公司批准才能参加。 十、恪尽职守、刻苦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和各项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同事之间相互帮助,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考勤、休假及请假规定: 1、工作时间: (1)本项目部员工实行每月休息4天制度,尽量在工程不是很忙或现场不能施工作业时休息,其他国定假日作息安排也应服从工程施工安排需要,在国定假日期间未能休假的,和未能用完的每月休息日累积可作为带薪假期在竣工后安排假期补足。 (2)项目部一线施工管理人员的早晨上班时间为食堂规定的早餐结束时间,下班时间不具体规定,根据施工需要以现场工人上下班时间为准。非休息日的考勤时间以住在项目部为准,晚上不得随意回

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

精选资料 重庆市**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全面管理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重庆市**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 (一)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即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的股权,并拥有绝对控股权,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但不包含全资子公司。 (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即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下的股权,但能够决定其董事局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控制(即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对子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及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子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从而减少或避免 可修改编辑

公司的风险。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委派至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基本管理原则 第四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按照“财务管控为主、战略管控为辅”的管控模式,以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及股权处置等股东权利,并对子公司进行指导、监督的同时提供相关协助服务。 第五条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六条设立子公司或通过股权收购、企业合并分拆等交易模式形成子公司的,必须进行投资论证,经公司董事局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子公司管理控制要达成的目标: (一)确保子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二)确保公司对子公司的既定财务收益指标得以实现; (三)确保子公司业务归入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公司的战略推进方向,服务于公司长远发展目标。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鑫欧克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信息安全指导方针 保障信息安全,创造用户价值,切实推行安全管理,积极预防风险,完善控制措施,信息安全,人人有责,不断提高顾客满意度。 二、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1、计算机的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计算机设备工作环境,禁止在计算机应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有害计算机设备安全的物品。 2、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我单位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单位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3、严格遵守计算机设备使用、开机、关机等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许带电插拨计算机外部设备接口,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电脑负责部门报告,不允许私自处理或找非本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及操作。三、操作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操作代码是进入各类应用系统进行业务操作、分级对数据存取进行控制的代码。操作代码分为系统管理代码和一般操作代码。代码的设置根据不同应用系统的要求及岗位职责而设置; (二)系统管理操作代码的设置与管理

1、系统管理操作代码必须经过经营管理者授权取得; 2、系统管理员负责各项应用系统的环境生成、维护,负责一般操作代码的生成和维护,负责故障恢复等管理及维护; 3、系统管理员对业务系统进行数据整理、故障恢复等操作,必须有其上级授权; 4、系统管理员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5、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上级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系统管理员代码; (三)一般操作代码的设置与管理 1、一般操作码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各类应用系统操作要求生成,应按每操作用户一码设置。 2、操作员不得使用他人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3、操作员调离岗位,系统管理员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操作员代码。 四、密码与权限管理制度 1、密码设置应具有安全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简单的代码和标记。密码是保护系统和数据安全的控制代码,也是保护用户自身权益的控制代码。密码分设为用户密码和操作密码,用户密码是登陆系统时所设的密码,操作密码是进入各应用系统的操作员密码。密码设置不应是名字、生日,重复、顺序、规律数字等容易猜测的数字和字符串; 2、密码应定期修改,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发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友谊”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明确本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确保控股子规范、高效、有序地经营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广州友谊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友谊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广州友谊各职能部门,广州友谊委派至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各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其它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与执行。本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控股子公司做好管理、指

导、监督等工作。广州友谊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它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规定,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本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三会管理 第五条控股子公司应参照《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本公司主要通过参与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六条控股子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及三会制度、议事规则,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合法、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第七条广州友谊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或出资额(以下统称“持股比例”),对各控股子公司享有以下权利: 1. 获得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分配; 2. 依法召集、主持、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 依照法律法规及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收购其它股东的股份; 4. 查阅控股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等控股子公司所有经营运作的重要

项目部内部管理制度

项目部内部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例会制度: 1、参加人员及时间:项目经理、总工、施工员、质检员、技术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仓库保管员每周一在项目部办公室09:30准时开会,迟到每次罚款20元,无故缺席罚50元(现金处罚)。 2、目的:上下级相互沟通、相互交流、学习经验、取长补短,解决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分项管理人员汇报上周所分管工作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 3、内容:项目经理传达分公司的指示精神及工作总结和下一旬的工作计划,总工针对项目经理的讲话,对当前工作做出相应的安排,要求内容详细完整(特别是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 二、人事管理制度 1、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统一调配。 2、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有时必须请假、端正态度、加强责任心、必须服从各主管部门管理。 三、工时及材料管理制度 1、材料员每日中午9:00书面汇报工地昨日所进出的所有材料明细及材料价格,施工员每日中午1:00前汇报工作地昨日用工明细(包活零工数量)。以上所报应有项目经理、材料员、仓库保管员及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如弄虚作假追究当

事人责任。材料员要对所有进出场材料汇总并上墙公布,每十天的原始记录要有临时材料员签字后报项目经理。施工员每十天公布一次班组本十天完成的工作量,并由总工、施工员签字报项目经理。当日材料明细与班组十日工程量均以表格形式上墙公布。 2、工地所有物料机具,任何人不可私自转让出卖,确 定需要处理的由项目经理与工地负责人共同商定方可进行处理,否则按偷盗论处,轻者按其价格的5倍罚款,重者交有关部门处理。 3、材料员、施工员不可虚报价格与数量,如发现问题 按情节轻重给以处罚直至开除并扣发全年的绩效工资。 4、所有进场材料必须入库,材料账务相符,进出相平, 所有进出场物料数量必须有仓库保管员和看管员双人点数签字认可,手续齐全,方可出入工地。易耗材料需以旧换新; 如因发放不当出现的物资短缺,工地将按双倍价格处罚当事人;水泥、砖等材料发放使用不可超出预算用量,超出部分工地按双倍价格处罚班组。班组、个人到仓库领料或机具,需进行签字、记账,流动用具当日领当日交,如不及时交回的,工地将处以该物品双倍罚款。 5、所有材料要做到合理利用,不可大材小用,违者处以损坏物原值的二倍罚款。 6、所有租赁设备,在保证正常施工情况下可以预订,

子公司管理制度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19年8月1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对子公司管理行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母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或股份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的股权或股份,或者持有其股权或股份在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三)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是指在参股公司中,母公司是第一大股东并能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在本制度中合称“子公司”。 第三条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公司主要通过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子公司依法自主经营,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母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公司安全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和激励机 制。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目 标,并定期检查和考核。 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及时研究,落实措施。 六、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的安全设施,严格执行“三同 时”。 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员工真正掌握安全生产的技能 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八、免费向员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免费对从事有职业危险作业的职 工定期健康检查。 九、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自己作为安全保障基金,用于技 术改造、改善劳动条件等。 十、对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 十一、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十二、实行工伤保险,保护职工权益。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组织或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 大问题。 三、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的长远规划和工作目标。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职责。 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组织制定审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予监督考 核。 三、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四、组织制定本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工作。 六、负责本公司的安全教育及培训工作。 七、负责安全生产计划及目标的组织落实。 八、向总经理汇报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运行情况,并作出及时整改。 公司安全环保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上级安全、环保法规的传达、贯彻并与监督执行。 二、制定安全、环保投入计划,保障安全、环保投入的有效实施。 三、审定各部门提出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环保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及总结、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与监督实施。 四、监督和检查生产安全、环保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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