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限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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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和区外开展加工贸易区别

加工贸易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和区外开展加工贸易区别

加工贸易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和区外开展加工贸易对比1、功能:综合保税区的功能有四个:加工、贸易、仓储和展示;区外加工贸易企业只能开展加工业务。

2、报关:在综合保税区加工无需做进出口报关;非保税区就要用《登记手册》做保税进口报关,加工后要做《登记手册》出口报关。

3、单耗管理:在综合保税区开展加工贸易不实行单耗标准管理;区外电子化手册和电子账册均适用国家单耗标准管理。

4、保证金: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不征收内销时的缓税利息,不实行商品分类管理;而非保税区加工需要缴纳“保证金”,出口核销后再退保证金。

5、管理方式:综合保税内海关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工作制度;海关对区外分散经营的加工贸易采取开放式管理,并实行8小时工作制。

6、审批手续:综合保税区合同备案只需海关审批;区外合同备案需经外经贸委—税务—海关—银行四个部门,13道环节。

7、监管模式:综合保税区实行电子化联网监管模式;区外实行《登记手册》管理,涉及合同打印、加贴防伪标签、核发《登记手册》等多道程序。

8、通道模式:综合保税区实行“集中报关,分批出区”的独特通关模式;区外货物进出口采取异地报关或转关运输方式,手续繁琐。

9、核销管理:综合保税区实行意愿结汇与核销;区外合同手工核销,手续繁、效率低,每份合同核销须60天。

10、合同变更:综合保税区合同变更手续简化;区外合同变更手续繁琐,需按合同备案程序到各部门办理相应的手续。

11、外发货物:综合保税区外发货物种类不受限制,加工期限不超过6个月,加工完毕后成品按期返区无需征收保证金;区外加工贸易全部工序外发需要向海关提供保证金或者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外发加工时限以手册核销期为准。

12、物销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申请放弃的货物,经海关及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后,由海关依法提取变卖,变卖收入由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但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规定不得放弃的货物除外;区外加工贸易企业因故无法内销或者退运的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或者受灾保税货物,由加工贸易企业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置,一般贸易货物销毁、放弃按相关规定办理。

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二)

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二)

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二)一、国家禁止进、出口物资〔重申已公布的公告〕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部公告2001年第19号»〔禁止进口物资名目第一批、禁止出口物资名目第一批〕;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1年第37号»〔禁止进口物资名目第二批〕;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1年第36号»〔禁止进口物资名目第三批〕;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2年第25号»〔禁止进口物资名目第四、五批,不包括第四批中已调整为限制进口的甘蔗糖蜜〔17031000〕和其他糖蜜〔170390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海关总署、林业局公告2004年第40号»〔禁止出口物资名目第二批〕;6.进口料件属于我国禁止进口商品〔包括旧服装,含淫秽内容的废旧书刊,含有害物、放射性物质的工业垃圾等〕。

二、加工贸易禁止进、出口物资〔一〕为种植、养殖等出口产品而进口的种子、种苗、种畜、化肥、饲料、添加剂、抗生素等。

〔二〕冻的鸡翼尖、鸡爪、鸡肝及其他鸡杂碎〔三〕进口以下废机电产品和废料〔四〕进口以下旧机电产品〔包括其零附件、拆散件〕,〔承诺在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内开展我国出口机电产品的售后修理业务,出口加工区业务须按出口加工区治理方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进口煤炭〔六〕进口燕窝、鲨鱼体、西洋参、鹿茸等〔承诺在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内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深加工结转和外发加工。

〕〔七〕进口氧化铝、铝土矿〔非电解铝和氧化铝生产除外〕〔八〕进口铁矿砂及其精矿〔非钢铁冶炼行业除外〕、生铁、废钢、钢坯、钢锭〔九〕进口稀土金属矿〔进口商品编码:2530902000〕〔十〕进口磷矿石〔十一〕进口肥料〔商品编码:第31章〕〔十二〕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木炭〔十三〕以加工贸易方式生产、出口仿真枪支〔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治理法»及有关规定〕〔十四〕禁止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铁合金矿加工复出口铁合金产品以下所列加工贸易禁止类名目分为进口名目和出口名目,禁止开展进、出口名目具有对应加工制成关系的加工贸易〔即进口料件为进口名目内商品,其加工复出口或深加工结转商品为出口名目内商品〕。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关于确定第二批加工贸易进口限制类商品目录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关于确定第二批加工贸易进口限制类商品目录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关于确定第二批加工贸易进口限制类商品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撤销),对外经济贸易部(已更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1999.09.27•【文号】国经贸贸易[1999]934号•【施行日期】1999.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关于确定第二批加工贸易进口限制类商品目录的通知(国经贸贸易〔1999〕9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外经贸委(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鼓励扩大外贸出口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1号)有关规定,现将《加工贸易进口限制类商品目录》(第二批)下发你们,自1999年10月1日起按有关规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实转”。

10月1日前已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且2000年1月1日前在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仍按原规定执行至合同完毕,对经批准延期的合同,延长期限不超过半年,申请第二次延期的由海关对尚未加工出口的料件征收应征税款等额的台帐保证金。

各地海关对10月1日前已批准的加工贸易合同要抓紧办理备案手续。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七日附件加工贸易进口限制类商品目录(第二批)商品大类商品名称商品税号1、食糖甘蔗原糖,未加香料或着色剂17011100甜菜原糖,未加香料或着色剂17011200砂糖17019910绵白糖170199202、植物油(未经化学改性)初榨的豆油15071000其他豆油及其分离品15079000初榨的花生油15081000其他花生油及其分离品15089000初榨的棕榈油15111000其他棕榈油及其分离品15119000初榨的葵花油或红花油15121100初榨的棉子油,不论是否去除棉子酚15122100其他棉子油及其分离品15122900初榨的菜子油15141010初榨的芥子油15141090其他菜子油或芥子油及其分离品15149000初榨的玉米油15152100芝麻油及其分离品151550003、天然橡胶天然胶乳,不论是否预硫化40011000烟胶片40012100技术分类天然橡胶(TSNR)40012200其他形状的天然橡胶400129004、羊毛未梳含脂剪羊毛51011100其他未梳含脂羊毛51011900未梳脱脂剪羊毛,未碳化51012100其他未梳脱脂羊毛,未碳化51012900未梳碳化羊毛51013000羊毛落毛51031010粗梳羊毛51051000精梳羊毛片毛51052100羊毛条及其他精梳羊毛51052900。

(国际贸易)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国际贸易)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国际贸易)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加工贸易作为国际贸易的一种形式,涉及到不同国家之间的产品加工和转化。

并非所有的产品都适合加工贸易,因为一些产品可能存在禁止类目录,即禁止通过加工贸易进行进出口交易。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禁止加工贸易类目,以帮助企业和个人了解相关规定,避免违反法律法规。

1. 军事武器和军事装备军事武器和军事装备是禁止加工贸易的重要类目之一。

由于军事武器和装备的性质,其生产和贸易往往受到严格的国际管制。

任何企图通过加工贸易进行军事武器和装备的进出口交易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处罚。

2. 禁止类药品和化学物质某些药品和化学物质可能具有危险性或滥用风险,被列为禁止类加工贸易的对象。

这包括但不限于、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等。

在进行加工贸易时,企业和个人需要遵守相关的国际和国内法律法规。

3. 环境保护物质环境保护物质也是禁止加工贸易的类目之一。

这些物质包括但不限于臭氧层破坏物质、温室气体、有毒有害废物等。

国际社会对于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对于这些物质的禁止加工贸易限制也越来越严格。

4. 动植物及其制品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和防止疫病的传播,动植物及其制品也被列为禁止加工贸易的类目。

包括但不限于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未经许可的木材、食品中的禁止添加剂等。

5. 古董和艺术品古董和艺术品作为文化遗产,具有独特的历史和艺术价值。

为了保护这些宝贵的文化资产,很多国家限制了古董和艺术品的加工贸易。

在进行此类交易时,需要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文化保护条例。

6. 异法、危险性和违禁品除了上述类目外,还有一些其他禁止加工贸易的产品。

这些产品可能存在法律法规的限制、危险性或违禁性。

企业和个人在进行加工贸易时,需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审核,确保所经营的产品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禁止加工贸易类目,具体的禁止类目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进行加工贸易之前,建议企业和个人进行详细的了解和咨询,以避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正常的贸易活动进行。

(国际贸易)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国际贸易)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国际贸易)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在国际贸易中,加工贸易是一种常见的贸易模式。

在加工贸易中,一国以自己的资源为原材料,经过加工和加值后,将成品出口到其他国家。

尽管加工贸易有着巨大的潜力和利益,但某些类别的产品被禁止进行加工贸易。

这些禁止类目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国内产业、环境和人民的利益。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

1. 军事用途的物品军事用途的物品通常被列为加工贸易禁止类目之一。

这些物品包括武器、弹药、军事设备等。

由于这些物品可能被用于战争或其他非和平目的,国际社会一般禁止将其用于加工贸易,以维护国际和地区的和平与安全。

2. 受保护的动植物及其制品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和防止濒临灭绝物种的非法贸易,受保护的动植物及其制品也被禁止进行加工贸易。

例如,犀牛角、象牙、珊瑚等珍贵动植物制品都属于禁止类目。

3. 和精神药物和精神药物是严格禁止进行加工贸易的物品。

这些物品的贸易会给人们的健康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国际社会普遍禁止其加工贸易。

和精神药物的贸易主要受到国际禁毒条约的约束。

4. 核材料和核技术设备核材料和核技术设备被列为加工贸易禁止类目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防止核武器扩散和核能的滥用。

正因为如此,国际社会严格限制核材料和核技术设备的加工贸易,以确保核能的和平利用和核不扩散。

5. 高新技术产品某些高新技术产品可能具有潜在的军事用途或可能威胁到国家安全,也被列为加工贸易禁止类目。

这些产品包括涉及通信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核技术等方面的产品。

6. 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产品为了保护环境和防止跨国污染,某些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产品被禁止进行加工贸易。

这些产品可能包括具有环境污染潜力的化学品、含有有害物质的产品等。

,加工贸易禁止类目的设立旨在保护国家的安全、环境和人民的利益。

国际贸易参与者在进行加工贸易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以确保贸易的合法和可持续发展。

细说加工贸易-加工贸易,什么是加工贸易,外贸心得完整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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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加工贸易-加工贸易,什么是加工贸易,外贸心得细说加工贸易互联网我国对加工贸易实行的基本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三项:一是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保税政策,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料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二是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宽松的贸易政策,除极少数敏感商品外,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不实行进口数量限制,即原则上不实行进口配额和许可证管理;三是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少数进口商品外,对外商免费提供的加工贸易用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免予办理机电产品进口配额、许可证、登记或进口证明等手续。

10.加工贸易进口商品分为哪几类?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国家按进口商品将加工贸易分为禁止类、限制类和允许类。

禁止类:指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以及海关无法实行保税监管的商品。

目前,主要包括四大类:一是进口料件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商品(如旧、含淫秽内容的废旧书刊,含有害物、放射性物质的工业垃圾等);二是用于拆解、翻新的废旧、及其主要部件;三是为种植、养殖等出口产品而进口种子、种苗、化肥、饲料、、抗生素等;四是进口冻的鸡翼尖、鸡爪、鸡肝及其它鸡杂碎。

限制类:指进口料件属于国内外差价大且海关不易监管的敏感商品。

包括原料(初级形态的聚乙烯)、聚酯切片、化纤原料(涤纶长丝和化学纤维短纤)、棉花、棉纱、棉坯布(含漂白和未漂白两种)、钢材(铁及非合金钢材和不锈钢)、羊毛(包括羊毛和羊毛条)、食糖(原糖、砂糖和绵白糖)、未经化学改性的植物油、天然橡胶(含天然胶乳和烟胶片)、冻鸡等12种商品大类的部分商品税号。

允许类:指除禁止类和限制类以外的其他商品。

11.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共分为哪几类?海关根据企业的经营规模、经营管理状况、情况、遵守海关法律法规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将加工贸易企业分为A、B、C、D 四类。

A类、C类和D类企业名单由海关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B类企业不具体列名单。

企业分类名单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

达到A类企业标准,又是从事飞机、船舶等特殊行业加工贸易的企业,或者年进出口总额3000万美元(自营生产企业出口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或者年加工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从A类企业中划出来,称为AA类企业。

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工贸易作为一种国际贸易模式,已经成为各国之间重要的贸易方式之一。

加工贸易通过将国际分工细化,实现产业链的高度协同,为各国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然而,由于特定产品的安全性和战略意义等原因,各国也对加工贸易进行了一定的限制。

本文将围绕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展开探讨,旨在深入了解禁止类目的背景、影响和应对策略。

一、加工贸易禁止类目的定义和背景加工贸易禁止类目是指某些特定的产品类别,在特定时间段或特定地区内,被禁止进行加工贸易的清单。

这些产品往往具有较高的安全风险、保密性要求或战略敏感性,相关国家对其进行限制或禁止。

加工贸易禁止类目的背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首先,某些产品可能具备潜在的安全隐患,例如化学原料、危险品等。

其次,一些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可能涉及到国家的核心技术,为了保护国家的核心利益,相关国家限制了这些产品的加工贸易。

第三,加工贸易禁止类目也与国家的贸易政策和产业发展战略有关,某些国家希望通过限制或禁止加工贸易来保护本国相关产业的发展。

二、加工贸易禁止类目的影响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对相关产业和经济发展都会带来一定影响。

1. 产业影响加工贸易禁止类目限制了某些产品的加工贸易,对受限制的行业和企业造成不小的冲击。

特别是那些依赖加工贸易为主要经济来源的行业,受限后可能面临产业结构调整、市场份额下降、利润减少等问题。

2. 经济影响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对国家整体经济也会带来影响。

限制了某些产品的加工贸易,可能导致相关国家的贸易逆差扩大,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出口和就业市场受到压力等。

3. 创新影响某些加工贸易禁止类目涉及到国家核心技术和敏感信息,限制了这些产品的加工贸易可能降低了创新的速度和水平。

由于缺乏国际间的技术交流和合作,相关国家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可能会受到影响。

三、应对策略针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相关国家可以采取一系列策略来应对。

1. 优化产业结构相关国家可以通过优化产业结构,降低对加工贸易的依赖,加强本国产业链的自主性和完整性。

(国际贸易)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国际贸易)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国际贸易)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一、背景介绍
加工贸易是国际贸易中一种常见的贸易模式,它指的是中国企业将国外生产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作为加工对象,并进行一定程度的加工,最终将成品出口回国外市场。

然而,由于一些特殊原因,中国对某些加工贸易项目进行限制,即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二、禁止类目
以下是国际贸易中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
2\1 高技术武器及军事装备
包括核武器、航空器、导弹系统、雷达系统、战斗机、航母、军用船舶、坦克、导弹发射器等。

这些项目属于军事领域,对外禁止加工贸易。

2\2 具有国家安全风险的产品
包括信息安全技术、密码设备、专用生产设备、国家秘密保密设备等。

这些产品涉及到国家安全,对外禁止加工贸易。

2\3 涉及环境保护禁止项目
包括废物处理设备、有害物质处理设备等。

这些项目可能对外国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对外禁止加工贸易。

2\4 稀缺资源相关产品
包括稀土、钨、锂等稀缺资源及其制品。

这些资源是中国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对外禁止加工贸易。

2\5 违反国际法规或涉及人权侵犯产品
包括药物、人体器官、人体组织、原料等。

这些项目涉及违法行为或人权侵犯,对外禁止加工贸易。

三、附件
本文档附有相关法规文件及发布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供参考和查阅。

四、法律名词及注释
4\1 加工贸易:指中国企业将国外生产的原材料或零部件进行加工,并最终将成品出口回国外市场的贸易模式。

4\2 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指中国针对特定项目进行限制,禁止进行加工贸易的产品类目的清单。

五、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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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限制类宣讲资料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编目录一、44号公告差不多情形44号公告出台的背景与目的是什么 (1)44号公告对加工贸易调整的要紧内容 (1)44号公告对东莞外源型经济进展的要紧阻碍是什么 (2)东莞哪些企业能够从事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 (2)国家是否会通过政策调整的方式取消加工贸易 (3)来料加工企业转为三资企业能不能规避44号公告的阻碍 (3)加工贸易政策调整是否意味着不再承诺新办来料加工企业 (4)二、加工贸易企业缴纳台账保证金操作方法企业是否能够通过保付保函的形式缴纳台账保证金 (4)什么企业需要开立加工贸易企业台账保证金保付保函 (4)首次申请开立加工贸易企业台账保证金保付保函须提交什么数据 (5)企业申请开立保函时应提供适当的反担保,中行同意的反担保方式有几种 (6)中行同意哪些金融机构开立的备用信用证作为加工贸易企业台账保证金保付保函的反担保 (6)以金融机构出具的备用信用证(后称L/C)为反担保,对L/C应注意什么咨询题 (7)中行开立加工贸易企业台账保证金保付保函如何计费 (7)企业开立保函后须变更合同,应如何相应办理台账变更业务 (7)保函注销应注意什么咨询题 (8)对A类(包括AA类)、B类企业应缴纳台账保证金计征方法如何 (8)从国内B型保税仓转进的限制类料件,是否也列入缴纳保证金 (9)部分料件涉及限制类,成品都属于限制类的,按哪种方式征缴保证金 (9)如果料件为深加工结转,但成品有部分为深加工结转,也有一部分为直截了当出口,请咨询此种情形要交台账保证金吗?如何运算 (9)一个合同有一部分是深加工结转,一部分是进出口,是否需分开签两项 (9)出口商品属于限制类,进口料件也涉及限制类,其中,进口料件为深加工结转,可否签订合同时不注明深加工结转,提交进口料件保证金,不交出口保证金 (9)合同备案时标明是深加工结转的商品不能再直截了当进口/出口,但没标明是深加工结转的商品可否以结转方式进/出口 (10)既是联网监管企业,又是B类企业,是否按联网监管企业治理,有新增限制类料件或成品时才需交保证金 (10)进出口差不多上限制类商品,进口料件是国内转厂,产品直截了当出口,或在国内转厂出口,是否要交保证金 (10)在8月23日往常签订的合同有属于加工贸易限制类名目的进口料件,差不多按规定缴纳了保证金。

该合同可否申请延期 (10)在申请新合同时,限制进口的料件一部分是深加工结转,另一部分是直截了当进口,请咨询在申请新合同如何样注明 (10)以深加工结转方式在国内转入限制进口类商品和转出限制出口类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是否要实行银行台账保证金实转 (11)三、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来料加工企业转为三资企业,机器设备、厂房是否可作为资本金直截了当投资 (11)来料加工企业转为三资企业,有政策上的强制性要求吗?经营限制类商品的来料加工企业是否一定要转三资企业,若不转,有何阻碍 (12)来料加工企业经营期限到期后,是否能够延期连续从事来料加工 (12)如何明白得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来料加工企业转为三资企业确实是转型升级吗 (13)来料加工企业转为三资企业要办哪些手续?要注意哪些咨询题 (13)加工贸易企业如何应对当前国家加工贸易政策调整 (13)东莞政府如何为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协助 (14)〔编者按〕去年以来,国家有关部委相继出台和调整了一系列加工贸易政策法规,给加工贸易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了一定程度的阻碍。

为使宽敞加工贸易企业和外商了解有关政策背景,熟悉和把握有关操作细则,增强应对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的能力,推动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现将有关热点、难点咨询题整理如下,供参考学习。

一、44号公告差不多情形咨询:44号公告出台的背景与目的是什么?答:此次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政策调整,要紧目的是为了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严格操纵“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抑制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出口,减少贸易摩擦,促进贸易平稳,缓解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社会经济的可连续进展。

咨询:44号公告对加工贸易调整的要紧内容?答:此次公布的限制类商品名目共2247个十位海关商品编码,其中3 94个是2007年之前公布的,1853个是新增的。

新增商品类不要紧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金属粗加工产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

具体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治理。

东部地区海关分类为A类和B类的企业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需缴纳50%的保证金,海关分类为C类的企业需缴纳100%的保证金。

中西部地区海关分类为A类和B类加工贸易企业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治理。

然而,海关专门监管区域内的企业以及海关专门监管区域外企业开展的深加工结转业务除外。

(二)对加工贸易合同设置了1个月的缓冲期。

2007年8月23日前差不多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持齐全的材料向海关申请备案的加工贸易业务,仍按原规定治理。

(三)新项目不能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

对2007年7月23日前未获得外贸权的东部地区企业,不予受理其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申请。

但此前已承接过加工贸易托付加工业务、且不具有外贸权的东部地区生产企业,在2007年10月23日前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并在规定的时刻内转型为具有外贸权的企业能够连续从事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

咨询:44号公告对东莞外源型经济进展的要紧阻碍是什么?答:总体上看,此次限制类商品政策调整对促使企业向更高技术含量、更大增值环节进展,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加工贸易连续健康进展将发挥主动作用。

此次政策调整重点在于商品结构和区域结构调整,涉及企业的要紧是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咨询题。

由于企业物资出口后,海关会将这笔流淌资金和利息还给企业,因此44号公告出台只是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即企业要额外承担银行贷款利息与海关清还利息的差额。

此外,按照最新的商务部、海关总署、银监会公告2007年第71号《台账保证金缴纳方式公告》,加工贸易企业能够现金、保付保函等多种形式缴纳台账保证金,即企业只要承担银行办理保付保函的有关费用就能够解决保证金台账实转的咨询题。

能够讲,44号公告对企业生产经营的阻碍是比较小的。

咨询:东莞哪些企业能够从事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答:按照商务部产业司对44号公告的解读:(一)在公告公布之日(2007年7月23日)后新设置企业,不能从事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能够从事非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

(二)2007年7月23日前已承接过托付加工、且不具有外贸权的加工企业,在公告公布之后三个月内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并在公告公布之后规定时刻内取得了本企业外贸权的,能够开展限制类和非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

(三)在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海关专门监管区域新设置的企业不受此政策限制,但目前东莞仍没有此类海关专门监管区域。

咨询:国家是否会通过政策调整的方式取消加工贸易?答:可不能。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加工贸易进展提出了“连续进展加工贸易,着力吸引跨国公司把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转移到我国,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五十六字方针,第一是确信了要连续进展加工贸易,包括了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政策调整不是要取消加工贸易,而恰恰是为了更好地进展加工贸易。

禁止和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及加工水平低的产品加工贸易,完善准入治理,是国家落实可连续进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咨询:来料加工企业转为三资企业能不能规避44号公告的阻碍?答:不能。

国家加工贸易政策调整以及有关配套政策制定的对象是所有加工贸易企业。

44号公告对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名目进行调整,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两种方式,涉及到从事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的来料加工企业和三资企业。

因此,对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征收台账保证金不分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都须按规定的计征方法缴纳保证金。

因此,来料加工企业转为三资企业不能规避44号公告的阻碍。

咨询:加工贸易政策调整是否意味着不再承诺新办来料加工企业?答:不是。

国家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以及有关政策的制定是针对所有加工贸易企业,只要是加工贸易企业,不管是三资企业依旧来料加工企业差不多上一样的。

就44号公告具体内容来讲,在公告公布之日后获得外贸权的新设置企业,不能从事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但能够从事非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

那个地点所指的新设置企业,既包括来料加工企业,也包括三资企业,因此,只要是新办的加工贸易企业,不管来料加工企业依旧三资企业都不能从事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但能够从事非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

二、加工贸易企业缴纳台账保证金操作方法咨询:企业是否能够通过保付保函的形式缴纳台账保证金?答:能够。

9月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银监会公布了《台账保证金缴纳方式公告》(2007年第71号公告),明确了加工贸易企业能够现金、保付保函等多种形式缴纳台账保证金,具体操作仍按现有规定办理。

咨询:什么企业需要开立加工贸易企业台账保证金保付保函?答:中国银行加工贸易企业台账保证金保付保函业务是专门针对需要向海关缴纳关税及其它税费保证金的加工贸易企业(包括来料加工企业和三资企业)而开办的一项手续便利、费用低廉的特色业务。

该项业务为企业提供了除缴纳足额保证金以外的另一种缴费形式选择,即企业可选择以加工贸易企业台账保证金保付保函方式缴纳税费保证金,从而达到减少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的目的。

目前,中国银行是由海关总署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确认的唯独可为加工贸易企业提供担保的金融机构。

咨询:首次申请开立加工贸易企业台账保证金保付保函须提交什么数据?答:1、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2、台账卡复印件(东莞/太平海关台账点)3、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4、企业印模授权书及授权人签样、业务适用印章及被授权人员签样5、企业的贷款卡复印件6、《银行保证金台账开设/变更联系单》第三、四联7、《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企业出具的英文名称确认函8、外汇登记证复印件(三资企业)9、在中行辖内任一分支机构开立的人民币一样存款账户账号及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账号专门提醒:①企业应及时核销到期合同,如果在中行台账点有逾期未核销、停账待销台账、台账账户关闭等情形,中行将不能为企业开立加工贸易企业台账保证金保付保函;②如果企业未开设海关加工贸易企业台账保证金账户,请持人民币差不多账户开户许可证正本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企业公章、法人代表私章到东莞/太平海关中行台账业务经办点开设;③在中行开立人民币一样存款账户须持以下开户资料办理: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差不多账户开户许可证正本及复印件、企业公章、法人代表私章、财务章、企业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开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咨询:企业申请开立保函时应提供适当的反担保,中行同意的反担保方式有几种?答:中行同意的反担保要紧有三种,即①经中行认可的金融机构(详见下述第四点)出具的备用信用证;②定期存单质押;③以物业抵押或其它方式(以镇的商务代理公司或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担保)作担保,授信开立加工贸易企业台账保证金保付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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