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检验检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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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生猪进厂检查登记制度

1.1生猪进厂检查登记制度

(一)生猪进场、动物产品出场登记管理制度
生猪进场登记管理制度
一、公司质检部负责生猪进厂检查登记工作,负责人为进厂检查登记制度的主要负责人,入厂检验员为检查登记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二、入厂生猪必须来自非疫区。

生猪进厂前进行检疫票证及
耳标查验,确保票证齐全、证物相符,并对生猪进行初步检查。

三、入厂检验应对生猪的整体状态、产地来源、检疫证明、是否患病、是否伤残、是否灌水以及其它异常情况进行检查。

生猪进厂前应当对车辆进行消毒,保证消毒池和喷雾消毒有效使用。

四、经检验员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凭检验员开具的《准卸通知单》,证物相符准予卸车。

五、卸车时检验员应当对生猪逐头进行健康检查,对疑似异常的生猪进行隔离观察。

被赶入隔离圈的生猪,经过饮水和充分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圈。

六、检验员按批次对生猪采取尿样进行药残检测,对疑似药残不合格的生猪应当对同批次进行全部检查,对确认不合格的生猪应报告管理部门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填写《宰前检验和“瘦肉精”自检记录表》。

六、对入圈生猪进行清点数量,分圈、编号,按不同的批次赶入待宰圈,不得野蛮赶猪,宰前停食饮水进行静养,并作好待宰圈标识,
对静养生猪每两小时进行一次查验,填写《生猪进场验收和宰前检验记录表》和《生猪静养巡视记录表》。

七、由专人负责《生猪进厂登记台帐》、宰前检验检疫
记录、药残检测记录,并保存二年。

生猪屠宰检验检疫规程(可编辑Word版)

生猪屠宰检验检疫规程(可编辑Word版)

生猪屠宰检验检疫规程(最新可编辑Word版)一、总体检疫计划(一)适用范围规定了生猪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

(二)检疫对象口蹄疫、猪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猪副伤寒、猪Ⅱ型链球菌病、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丝虫病、猪囊尾蚴病、旋毛虫病。

(三)检疫合格标准1.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

2.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或者快速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4.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四)入场(厂、点)监督查验1.查证验物。

查验入场(厂、点)生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

2.询问。

了解生猪运输途中有关情况。

3.临床检查。

检查生猪群体的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情况。

4.结果处理(1)合格。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健康,方可入场,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场(厂、点)方须按产地分类将生猪送入待宰圈,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生猪不得混群。

(2)不合格。

不符合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消毒。

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等进行消毒。

(五)检疫申报1.申报受理。

场(厂、点)方应在屠宰前 6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

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2.受理方式。

现场申报。

(六)宰前检查1.屠宰前2小时内,官方兽医应按照《生猪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

2.结果处理(1)合格的,准予屠宰。

(2)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发现有口蹄疫、猪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等疫病症状的,限制移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动物疫情报告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处理。

生猪屠宰检疫中猪瘟检验检疫方式与处理方法

生猪屠宰检疫中猪瘟检验检疫方式与处理方法

生猪屠宰检疫中猪瘟检验检疫方式与处理方法生猪屠宰检疫是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猪瘟检验检疫是很关键的一环。

猪瘟是由猪瘟病毒引起的,是一种具有较强传染性和致死性的病疫,它对猪只的生产性能和养猪业的经济影响都非常大,因此必须采取严格的检验检疫方式与处理方法。

猪瘟的检验检疫方式主要分为两大类:实验室检验和现场检验。

实验室检验主要是通过采集猪只的组织样品,如血清、淋巴结、肺组织等,进行PCR检测、血清学、免疫组化等方法来确认是否感染猪瘟病毒。

现场检验则主要是通过审查猪只的临床症状、行为、粪便等,结合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学检测,来进行快速诊断。

对于生猪屠宰检疫中猪瘟的检验检疫,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

首先是要严格控制猪只的来源,确保来自无猪瘟区域的健康猪只,建立健全的疾病监测和溯源体系。

其次是要对猪只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监测,包括实验室检验和现场检验,确保猪只的健康状况。

对于检验检疫的结果,要有一套科学的处理方法,包括隔离感染猪只、消毒污染设施、清理感染区域等,以减少疫情的传播和扩散。

在生猪屠宰检疫中,还需要注意对猪只的隔离与集中管理。

在疫情暴发时,应立即对感染猪只进行隔离,防止其与健康猪只接触,减少疫情的传播。

对于较大规模的疫情爆发,还需要对猪只进行集中管理,以便对其进行集中隔离和治疗,减少疫情对养猪业的影响。

除了生猪屠宰检疫中的检验检疫工作外,防控猪瘟病毒的传播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屠宰场,需要对猪只的运输、隔离、消毒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防止猪瘟病毒的传播。

在屠宰环节,还需要加强员工的防护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防疫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屠宰过程中不会将病毒带入到生猪屠宰环节。

在生猪屠宰检疫中,处理猪瘟疫情也是非常重要的。

一旦发现猪只感染猪瘟病毒,需要立即采取科学的处理方法,包括隔离感染猪只、消毒感染区域、消毒病毒携带物等,以减少疫情对养猪业的影响。

还需要对猪只进行隔离、治疗和监测,以减少疫情的传播和扩散。

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工作要点

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工作要点

2023年第10期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工作的落实,在保障市场猪肉产品安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驻场官方兽医要对寄生虫病、传染病等,进行入场查验、宰前检查、屠宰期间的同步检疫、宰后复检等。

对检疫合格后的生猪产品要加盖检验验讫章,同时还要签发动物产品检疫证。

通过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工作的开展,不仅能够提升生猪屠宰检疫质量,而且能够实现对非洲猪瘟等重大疾病的有效防控,实现对疫情扩散的阻断,促使猪肉产品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基于此,针对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工作,相关部门以及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我国生猪养殖业的更好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1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工作现状驻场检疫人员在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工作落实期间,对该项工作的专业性、严格性要有正确认识,要自觉规范屠宰检验操作流程,推动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不断强化对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工作的监管力度,提升屠宰管理水平,明确当前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存在以下问题:(1)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宣传工作不到位,导致养殖场户对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没有正确认识,尤其是农村散养户,不配合检验检疫工作落实。

这样很容易导致未经检疫的猪肉产品流入到市场中,威胁消费者健康。

(2)检疫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需要提升。

随着检疫工作量的不断增加,导致检疫人员没有更多时间参与到知识学习、培训等活动中,这会导致整个检疫队伍素质相对较低,检疫工作质量也因此受到影响。

除此之外,在生猪屠宰检验检疫过程中,没有先进设备设施提供保障,现有检疫设备设施,不符合屠宰检疫要求,使得检疫结果准确性受到影响。

(3)针对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工作的开展,并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屠宰检疫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等无法被有效落实。

这样会对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工作质量产生直接影响。

2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工作要点在生猪屠宰检验检疫中,生猪入场查验是一项重点工作,对进入到定点屠宰场的生猪进行初步筛查。

2024年生猪进厂检查验收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生猪进厂检查验收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生猪进厂检查验收管理制度(Draft)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2024年生猪进厂检查验收的工作流程,确保生猪进厂的品质安全以及生产环节的质量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2024年生猪进厂检查验收的工作,包括生猪进厂前的准备工作、生猪品质检查、验收流程等。

三、主要内容3.1 生猪进厂前准备工作3.1.1 厂方需要提前与合作养殖户协商并确定生猪的交付时间、数量和品种。

3.1.2 厂方需要提前准备好生猪检查所需的场地、设备和工作人员,确保检查环境符合卫生要求。

3.2 生猪品质检查3.2.1 厂方应设立专门的生猪品质检查组,由专业人员组成。

3.2.2 生猪品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2.2.1 外观检查:检查生猪是否有病症、伤口等外观缺陷。

3.2.2.2 体温检测:使用体温计检测生猪的体温,确保生猪健康。

3.2.2.3 毛发检查:检查生猪毛发的干净程度和光泽度。

3.2.2.4 粪便检查:检查生猪粪便的颜色、形状和气味,判断生猪的消化情况。

3.2.2.5 饲料检查:检查生猪饲料的质量和卫生状况。

3.2.2.6 体重检测:使用电子秤检测生猪的体重,确保生猪的标准体重要求。

3.2.2.7 病虫害检查:检查生猪是否受到疾病和虫害的侵袭。

3.2.2.8 乳头检查:检查母猪的乳头是否畅通无阻。

3.3 验收流程3.3.1 厂方应制定生猪进厂验收登记表,记录生猪进厂的详细信息,包括交付日期、交付数量、品种、养殖户等。

3.3.2 生猪进厂前,厂方应将检查结果填写在验收登记表上,并将表格送交质量部门进行审核。

3.3.3 质量部门对生猪进厂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10%。

3.3.4 质量部门对生猪进行详细检查,确保生猪的品质符合要求。

3.3.5 检查合格的生猪,质量部门应在验收登记表上盖章,并签字确认。

3.3.6 检查不合格的生猪,质量部门应记录详细的问题,并及时通知养殖户进行处理。

3.3.7 验收完成后,厂方应及时将验收结果通知养殖户,并妥善安排合格生猪的存放和后续处理。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屠宰场生猪进厂验收制度1、生猪到屠宰场后,检疫人员要向送猪人员索取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清点生猪、检查耳标,经临车观察未见异常,证货相符予以卸车。

严禁无产地检疫证明、无耳标生猪进场。

2、卸车后,验收员要逐头观察活猪的健康状况,按照检验结果进行分圈、编号。

健康猪赶入待宰圈,可疑猪赶入隔离卷。

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生猪不得混群。

3、对查出的可疑猪,经过饮水和充分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圈,症状仍不见缓解的送往急宰间处理。

4、在检查中发现烈性传染病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停止屠宰、运输、上市,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5、生猪必须经“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检测合格后,方可屠宰。

6、进场生猪在进入待宰圈之前要按规定进行消毒。

生猪卸车后,运输车辆应进行消毒后离场。

7、检疫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动物进场检验检疫台账》,检疫证明逐日收齐并按月装订保存。

二、生猪停食静养管理制度一、待宰猪临宰前必须停食静养不少于____小时。

在生猪静养期间要停食,宰前____小时要停止喂水。

二、保证生猪在待宰圈内享有充分活动空间,保持自然静养状态。

三、在生猪静养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任何与生猪静养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待宰圈。

四、生猪静养管理人员定期对静养生猪进行巡视,及时按规定处理疑似病猪、残猪和死因不明生猪等不宜进入屠宰车间屠宰的生猪。

三、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检验人员上班前应配备好各种检验工具、用具,穿戴好工作服进入工作岗位。

工作完毕,对工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妥善保管。

应以相关法律、规程为准则,认真履行肉品品质检验工作职责。

(一)、宰前检查1、待宰检验。

生猪在待宰期间,检验人员要进行(静、动、饮水)的观察,检验有无病猪漏检,并检查生猪在待宰期间的静养喂水是否按《生猪屠宰操作规程》执行。

2、送宰检验。

生猪送宰前(应报检),检验(疫)人员还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健康的,签发《准宰通知单》。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2023年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2023年【最新版】目录1.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的背景和目的2.检疫范围和对象3.检疫合格标准4.申报检疫和相关要求5.屠宰检疫过程中的具体操作6.检疫结果处理和记录正文生猪屠宰检疫规程是为了确保生猪屠宰加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障公共卫生和消费者健康而制定的。

本文主要介绍了2023 年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的相关内容。

1.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的背景和目的随着生猪养殖业的发展和生猪屠宰加工的日益规模化,生猪屠宰检疫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加强对生猪屠宰检疫的管理,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我国制定了《生猪屠宰检疫规程》。

2.检疫范围和对象《生猪屠宰检疫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猪的屠宰检疫。

检疫范围包括《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规定的猪。

检疫对象包括口蹄疫、非洲猪瘟、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炭疽、猪丹毒、囊尾蚴病、旋毛虫病等。

3.检疫合格标准生猪屠宰检疫合格标准包括以下几点:(1) 来自非封锁区及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 (户)。

(2) 实行风险分级管理,来自符合风险分级的饲养场 (户)。

(3) 进入屠宰加工场所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

(4) 申报材料符合本规程规定。

(5) 待宰生猪临床检查健康。

(6) 同步检疫合格。

(7) 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4.申报检疫和相关要求货主应在屠宰前 6 小时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申报时需提供动物检疫证明、畜禽标识等相关证明材料。

同时,待宰生猪还需进行临床检查,确保其健康状况。

5.屠宰检疫过程中的具体操作在生猪屠宰检疫过程中,首先要对进入屠宰场的生猪进行初步筛查,包括检验检疫和临床检查。

检验检疫主要是查验待宰生猪的来源、数量、途中发病、死亡等情况,查验免疫标识,进行瘦肉精抽样检验等。

临床检查主要是观察生猪的体表、精神状态、营养状况及采食情况。

此外,还需对进入猪群的血样进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

生猪屠宰检疫中猪瘟检验检疫方式与处理方法

生猪屠宰检疫中猪瘟检验检疫方式与处理方法【摘要】猪瘟是一种严重的猪传染性疾病,对养猪业造成严重威胁。

本文详细介绍了猪瘟的传播途径及症状,生猪屠宰前的猪瘟检验方法,生猪屠宰过程中的猪瘟检疫措施,以及疫区猪瘟疫情的处理方法。

强调了猪瘟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加强猪瘟检验检疫工作的重要性,以保障生猪屠宰食品安全。

通过严格执行检疫标准和防控措施,可以有效遏制猪瘟的传播,保障养猪业的正常发展。

加强猪瘟检验检疫工作对于维护整个养猪产业链条的顺利运行至关重要,也是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猪瘟、传染性疾病、养猪业、传播途径、症状、检验方法、检疫措施、疫区、疫情处理方法、防控、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

1. 引言1.1 猪瘟是一种严重的猪传染性疾病猪瘟是一种严重的猪传染性疾病,又称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高度接触性疾病。

该病病原体具有极强的传染性,主要通过直接接触、飞沫传播或间接接触传播等多种途径传播。

猪瘟对猪只的危害极大,患病的猪只在短时间内呈现高死亡率的特点,且易造成大规模传染,给养猪业及相关产业带来极大损失。

预防和控制猪瘟疫情至关重要。

猪瘟是典型的传染性疾病,需要采取科学、有效的检疫及防治措施,以保障生猪屠宰食品安全,维护养猪业的稳定发展。

1.2 猪瘟对养猪业造成严重威胁猪瘟是一种严重的猪传染性疾病,对养猪业造成着严重威胁。

猪瘟病毒具有极强的毒性和传染性,一旦在养猪场内爆发,往往会造成大面积的猪只感染和死亡,严重影响养猪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猪瘟疫情的爆发不仅会导致养猪场内猪只的死亡和损失,还会引发猪肉市场的恐慌,造成猪肉价格的波动,甚至影响国家的经济发展。

养猪业是我国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重要的肉类供应来源。

猪瘟对养猪业造成的严重威胁不容忽视。

养猪场一旦发生猪瘟疫情,不仅会导致养猪户的经济损失,更会对整个养猪产业链造成严重冲击,影响国家的肉类供应和市场稳定。

生猪屠宰检疫的流程及检疫要点

生猪屠宰检疫的流程及检疫要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猪肉已经成为了人们餐桌上的重要食品之一。

而猪肉的质量安全也是消费者十分关注的问题。

为了确保屠宰后的猪肉安全卫生,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屠宰场对生猪屠宰检疫的流程及检疫要点进行了严格规定。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生猪屠宰检疫的流程及检疫要点。

一、生猪屠宰检疫的流程1. 送检程序生猪到达屠宰场后,首先需要进行送检程序。

送检程序是指生猪运抵屠宰场后,由生猪交易的双方卖方与买方将生猪无害性证明以及相关检验或检测数据报送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屠宰。

2. 检验程序送检程序合格后,接下来就是检验程序。

检验程序是指在屠宰前对生猪进行各项检验,确保生猪的安全卫生,化验检测项目有: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疫霉病等。

对生猪进行检验,检验员会进行外观检查、体温测定、血液检测、组织检疫等相关项目的检测。

3. 屠宰程序经过检验合格后,生猪进入屠宰程序。

屠宰程序中,需要对生猪进行宰前净化、麻醉、杀伤等过程。

确保生猪在屠宰过程中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且保证产品的卫生安全。

4. 检测程序屠宰之后,还需要进行检测程序。

检测程序主要是对屠宰后的猪肉进行各项检测,检测项目包括:肉质检测、菌落总数检测、病原菌检测等。

确保屠宰后的猪肉符合卫生标准,可以放心食用。

5. 包装程序检测合格后,猪肉会进行包装程序。

包装程序是指将经过屠宰后的猪肉进行分割、真空包装等程序,以确保产品的新鲜度和卫生安全。

以上就是生猪屠宰检疫的流程,其中每一个环节都十分重要,可谓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1. 生猪检验标准生猪检验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不同地区可能有相应的生猪检验标准,但基本的要求大同小异,主要是对生猪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测,确保不患有传染病。

2. 屠宰环节要求屠宰环节要求屠宰刀具要保持锋利,确保杀伤效果,减少猪肉受到伤害。

同时在屠宰过程要注意卫生,保持操作场所清洁。

另外需要对屠宰场的卫生条件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达到卫生标准。

生猪屠宰检疫中猪瘟检验检疫方式与处理方法

生猪屠宰检疫中猪瘟检验检疫方式与处理方法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猪瘟在生猪屠宰过程中的传播,各级检疫部门和养殖企业都加大了猪瘟检验检疫工作的力度。

除了对生猪进行严格的检疫监管外,还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检验检疫方法和处理措施来确保屠宰过程的安全和猪瘟病毒的有效防控。

本文将就生猪屠宰中猪瘟检验检疫的方式和处理方法进行探讨,以便提高猪瘟防控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保障生猪屠宰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探讨生猪屠宰检疫中猪瘟检验检疫的方式与处理方法,以提高猪瘟检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有效防控猪瘟的传播和扩散。

通过研究猪瘟的危害、预防措施以及检验检疫的重要性,旨在为生猪屠宰行业提供科学有效的防控猪瘟的方案,并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提供参考依据。

通过对生猪瘟检验检疫工作的改进建议和未来研究方向的探讨,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本研究能够为提高生猪屠宰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城乡居民的食品安全和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 正文2.1 生猪屠宰过程中猪瘟检验方法生猪屠宰过程中猪瘟检验方法是确保猪肉安全和质量的重要步骤。

常见的猪瘟检验方法包括:1. 实验室检测:通过收集猪血样本或组织样本,在实验室中进行病毒抗体检测和病毒核酸检测,以确定猪是否感染猪瘟病毒。

2. 荧光PCR检测法:利用聚合酶链反应(PCR)技术,将病毒核酸扩增至足够水平可检测到,进而进行猪瘟病毒的检测。

3. 病毒分离鉴定法:将患有疑似猪瘟的猪组织接种到感受性细胞培养物中,进行病毒分离鉴定,确认病毒种类和浓度。

4. 免疫组化检测:利用特定抗体对病毒进行染色或标记,通过显微镜观察猪组织中病毒的分布和数量,从而判断是否感染猪瘟病毒。

这些猪瘟检测方法在生猪屠宰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及时发现患有猪瘟的猪只并采取相应的隔离和处理措施,确保生猪肉的安全和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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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检验检疫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生猪收购、屠宰环节的检验、检疫工作,确保生猪安全和上市肉品质量,维护“合佳生态肉”品牌声誉,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生产配送部门生猪检验检疫工作的管理。

三、生猪检验检疫应急方案
3.1公司成立生猪检验检疫工作应急小组。

公司总经理为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应急方案的组织实施、协调与监督。

公司生产配送部经理为应急小组副组长,负责紧急、异常情况的现场指挥、协调和处置工作。

3.2各相关人员应加强有关“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学习,强化质量安全意识,熟悉精通生猪检验检疫各个环节,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妥善处理我司生猪检验检疫工作中出现的各项问题。

3.3公司委托指派配送部经理及配送部待宰栏生猪管理员为我司在肉联厂的生猪检验检疫现场工作人员。

3.4生产配送部经理负责肉联厂生猪检验检疫异常情况的处置:
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及调猪基地场通报进厂生猪检验、检
疫异常情况,并采取应急措施。

生猪尿样抽检有异常反应,应在第一时间内与现场动检人员沟通,在现场重新取样快速检验。

确认快速检验出现瘦肉精(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等)疑似阳性反应,在生猪尿液取样装瓶时必须确保本人在场,全程监看,方可代表公司签字将尿样转送厦门农业检测中心检测。

保留一瓶经双方(我司、动检部门)签封的尿样,以备重新检测。

3.5待宰栏生猪管理员负责屠宰场生猪日常检验检疫工作:
配合现场动检人员做好现场日常正常的生猪检疫检验
工作。

当生猪检验检疫出现异常情况时(药检超标、生猪突然死亡等)需立即通知生产配送部经理到场,未经生产配送部经理许可不得擅自向动检部门签字确认任何文件。

疑似有问题生猪进入隔离栏后应根据公司要求加强对
该批生猪的监管,确保该批生猪的安全。

被检测生猪经权威部门检测确含有违禁药品或药物残
留超标应认真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3.6生产配送部必须常备瘦肉精(盐酸克仑特罗)、莱
克多巴胺快速检测盒,以备平时及检验检疫应急时自检使用。

3.7生产配送部应加强与现场及上级动物检验检疫人员以及公司屠宰肉联厂有关人员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生猪检验检疫动态,妥善处理好与现场动物检验检疫人员的关系。

3.8被确认生猪含有违禁药品或药物残留超标的调猪基地场视情况停止调运生猪1-2个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排查整改,直至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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