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与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研究
简述皮亚杰关于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的规律

简述皮亚杰关于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的规律
皮亚杰是瑞士著名的儿童心理学家和教育家,他对儿童智力、认知和道德发展的研究开创了新的视角和研究方法。
他认为,儿童的道德认知发展是一个渐进的、逐步深入的过程,其规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儿童在道德认知发展初期受到规则和权威的支配,缺乏自我决定的能力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这个阶段被称为“道德维度1”。
二、在儿童成长过程中,他们逐渐理解到规则和权威的本质,认识到道德规范的必要性和约束力,并对其产生内在动机。
这个阶段被称为“道德维度2”。
三、当儿童的认知和情感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他们能够站在道德规范的立场上思考问题,理解不同人的不同观点和利益,并采取合适的行动。
这个阶段被称为“道德维度3”。
四、在成年后,个体的道德认知发展已经基本成熟,能够在复杂的社会互动中自觉地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利益,并对错误的行为进行批评和反思。
这个阶段被称为“道德维度4”。
综上所述,皮亚杰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为我们揭示了儿童道德发展的
规律和阶段,这对于家长和教育者来说是非常有借鉴和启示意义的。
他们应该在教育过程中给予孩子足够的自主权和独立思考的机会,以促进孩子的道德发展。
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与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研究

一、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研究皮亚杰在研究儿童道德发展的课题中采用了独创的临床研究法(谈话法)。
在观察和实验过程中向儿童提出一些事先设计好的问题,然后分析儿童所作的回答,尤其是错误的回答,从中长出规律性的东西。
皮亚杰认为,道德是由种种规则体系构成的,道德的实质或者说成熟的道德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社会规则的理解和认识;二是儿童对人类关系中平等、互惠的关心,这是公道的基础。
他认为,儿童认知发展是道德发展的必要条件,儿童的道德发展是认知发展的一部分。
因此,皮亚杰着重从儿童对规则的理解和使用,对过失和说谎的认识和对公正的认识,研究儿童道德的开始和发展规律。
关于儿童对过失和说谎的认识和判断的发展。
皮亚杰认为要研究儿童的道德判断的性质,采用直接的提问法是不可靠的,把儿童放在实验室里剖析,更是不可能。
只有从儿童对特定的行为的证明价中才能分析他们的道德认识。
因此,皮亚杰与他的合作者采用了间接故事法。
他们设计了许多包含着道德价值内容的对偶故事讲给儿童听,然后请他们对故事中主人公的特定行为进行评价,并说出评价的理由。
皮亚杰认为儿童道德发展的这些阶段的顺序是固定不变的,儿童的道德认识是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转化的过程。
他律道德阶段的儿童是根据外在的道德法则进行判断,他们只注意行动的外部结果,不考虑行为的动机,他们的是非标准取决于是否服从面人的命令或规定。
这是一种受自身之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的道德判断。
后期儿童的道德判断已能从客观动机出发,用平等或不平等、公道或不公道等新的标准来判断是非,这是一种为儿童自身已具有的主观的价值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属于自律水平的道德。
皮亚杰认为只有达到了这个水平,儿童才算有了真正的道德。
柯尔伯格道德发展阶段柯尔伯格的理论认为道德判断作为道德行为的基础,可以区分出6个发展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比前一个阶段对伦理困境的回应更为适当。
[3]柯尔伯格的研究表明,道德判断发展的年龄指标远远超出早些时候皮亚杰的研究结果[4]也宣称逻辑与道德发展贯穿各建构的阶段。
皮亚杰对儿童道德意识的发展的观点

皮亚杰(Jean Piaget)是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发展心理学家之一,他对儿童认知发展的研究成果影响深远。
在他的研究中,对儿童道德意识的发展也是一个重要领域。
本文将从皮亚杰的观点出发,探讨儿童道德意识的发展规律,深入理解其对儿童道德发展的贡献。
二、儿童道德意识的发展阶段皮亚杰认为,儿童道德意识的发展经历了不同的阶段,包括:1. 前道德阶段:儿童在这个阶段主要受到外部规则和奖惩的驱使,对道德问题缺乏自我意识和内在规则。
2. 预合作阶段:在这个阶段,儿童开始体验到合作的重要性,但仍然存在一定的自我中心主义,很难理解其他人的观点和感受。
3. 合作阶段:在这个阶段,儿童逐渐能够意识到他人的观点和感受,开始形成自己的内在道德规则,懂得尊重他人。
4. 普遍原则阶段:这个阶段儿童的道德观念逐渐成熟,能够理解抽象的道德原则并且能够独立地作出道德判断。
三、儿童态度形成的影响因素1. 社会环境:皮亚杰认为,儿童的道德发展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很大,包括家庭、学校和社会等。
2. 认知发展:儿童的认知发展水平决定了其对道德问题的理解和判断能力。
3. 社会交往:儿童在社会交往中逐渐学习到合作、尊重和责任感等四、个人观点和总结皮亚杰的儿童道德意识发展理论对我们深刻意义重大。
通过对儿童道德认知的不同阶段的研究,我们能够更好地指导儿童的道德教育和行为引导,培养他们健康、积极的人格品质。
了解儿童道德意识的发展规律,也为家长和教育者提供了更科学的育儿指导。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深入探讨了皮亚杰对儿童道德意识发展的观点,并分析了儿童道德意识的发展阶段和影响因素。
通过对皮亚杰理论的全面理解,我们能够更好地指导儿童的道德教育,培养他们积极健康的道德品质。
我们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总结,对此主题的深入了解必将对儿童教育有重要意义。
以上是对指定主题的文章撰写结果,希望能够满足您的需求。
儿童道德意识的发展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过程,对于家长和教育者来说,了解儿童道德发展的规律和影响因素,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引导和教育儿童。
简述皮亚杰关于儿童道德认识发展的规律。

简述皮亚杰关于儿童道德认识发展的规律。
皮亚杰是20世纪著名的儿童心理学家,他对儿童道德认识发展规律进行了深入研究。
他认为,儿童的道德认识发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前道德阶段、道德实用阶段、道德互惠阶段和道德原则阶段。
1. 前道德阶段
前道德阶段出现在儿童出生后的前两年,这个阶段的儿童还不具备道德意识和道德判断能力。
儿童在这个阶段只关注自己的需求,对他人感受不敏感。
2. 道德实用阶段
道德实用阶段发生在儿童3岁到7岁之间。
这个阶段的儿童开始逐渐认识到道德规范和社会规则的存在,但是他们的道德判断还是基于自己的利益和需要。
例如,如果做错事情会被惩罚,那么他们就会遵守规则。
3. 道德互惠阶段
道德互惠阶段发生在儿童7岁到11岁之间。
这个阶段的儿童开始明白道德规范的存在是为了维护公正和平等,而不仅仅是为了避免惩罚。
他们开始认识到别人的感受和需要,开始关注互惠和公平。
4. 道德原则阶段
道德原则阶段发生在儿童11岁以后。
这个阶段的儿童开始理解道德规范和价值观的存在,他们能够用道德原则来判断行为是否正确。
他们关注道德完整性和普遍性,能够理解和尊重不同的文化和价值观。
皮亚杰认为,儿童的道德认识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从不具备道德意识到逐渐理解道德规范和价值观,最终形成独立的道德原则判断能力。
这个过程需要经过不同的阶段,也需要家庭和社会的支持和教育。
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和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和道德发展阶段理论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和道德发展阶段理论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和道德发展阶段理论无论是在教师资格考试还是在教师招聘考试中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点,鉴于有些学员在学习时缺乏对于知识的归纳和总结,本文将将皮亚杰的两个阶段理论进行归纳便于学员理解和记忆。
皮亚杰把儿童的认知发展分成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感知运算阶段(感觉-动作期,0-2岁):这个阶段的儿童的主要认知结构是感知运动图式,儿童借助这种图式可以协调感知输入和动作反应,从而依靠动作去适应环境。
通过这一阶段,儿童从一个仅仅具有反射行为的个体逐渐发展成为对其日常生活环境有初步了解的问题解决者。
这一阶段儿童还获得了客体永恒性(9-12个月),客体永恒性是指儿童理解了物体是作为独立实体而存在的。
第二阶段:前运算阶段(前运算思维期,2-7岁):儿童将感知动作内化为表象,建立了符号功能,可凭借心理符号(主要是表象)进行思维,从而使思维有了质的飞跃。
这一阶段儿童认知发展的主要特征表现为:①出现了语词或其他符号,开始出现表象和形象图式;②儿童的概念是具体的、动作的,而非抽象的,思维具有不可逆性;③认为外界一切事物都是有生命的——泛灵论;④一切以自我为中心。
指不能从对方的观点考虑问题,以为每个人看到世界正如他自己所看到的一样第三阶段:具体运算阶段(具体运算思维期,7-11岁):在本阶段内,儿童的认知结构由前运算阶段的表象图式演化为运算图式。
具体运算思维的特点:具有守恒性、去自我中心性和可逆性。
皮亚杰认为,该时期的心理操作着眼于抽象概念,属于运算性(逻辑性)的,但思维活动需要具体内容的支持。
第四阶段:形式运算阶段(形式运算思维期,从11岁开始一直发展):这个时期,儿童思维发展到抽象逻辑推理水平。
其思维形式摆脱思维内容,形式运算阶段的儿童能够摆脱现实的影响,关注假设的命题,可以对假言命题作出逻辑的和富有创造性的反映。
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理论皮亚杰(Jean Piaget)是20世纪最著名的发展心理学家之一,他提出了儿童认知发展的理论,也对儿童的道德发展进行了研究。
他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理论主要包括了道德现实主义阶段、道德自我互动阶段和道德相对主义阶段。
本文将深入探讨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理论,并分析其对教育和父母的启示。
一、道德现实主义阶段在儿童发展的早期阶段,大约在3岁至7岁之间,儿童的道德发展处于道德现实主义阶段。
在这个阶段,儿童的道德观念主要基于他们对于外界的观察和经验。
他们会根据外在的规则和权威,判断某个行为是否道德。
例如,如果一个行为被成人或者规则所禁止,那么儿童会认为这个行为是不道德的。
皮亚杰认为,在道德现实主义阶段,儿童的思维是非常二元对立的,他们认为一切都是非黑即白的。
他们对于规则的理解也是非常死板和字面的。
举个例子,如果规则是“不许撒谎”,那么儿童就会认为即使为了保护别人或者自己,撒谎也是不道德的。
二、道德自我互动阶段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大约7岁至12岁之间,他们会进入到道德自我互动阶段。
在这个阶段,儿童的道德观念开始发生变化,他们开始逐渐理解道德规则的复杂性和灵活性。
他们开始意识到道德规则并不是绝对的,而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境和关系进行调整。
在道德自我互动阶段,儿童的思维变得更加抽象和理性。
他们会开始考虑对于他人的影响和后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判断和决策。
他们能够更好地理解道德问题的多样性,意味着他们可以从多种角度看待同一个问题,并考虑到不同的利益关系。
三、道德相对主义阶段到了儿童的青少年时期,大约12岁至16岁之间,他们进入到道德相对主义阶段。
在这个阶段,儿童的道德观念开始变得更加主观和相对。
他们会开始怀疑和挑战现有的道德规则和权威,同时也开始形成自己的道德标准。
在道德相对主义阶段,儿童会对于道德问题持有不同的观点,并会根据自身的价值观进行决策。
他们开始意识到道德规则是由人制定的,因此可以存在不同的观点和解释。
皮亚杰关于儿童道德发展理论及其教育意义

皮亚杰关于儿童道德发展理论及其教育意义皮亚杰是当代著名的发生认识论者。
为了解决认识的发生和发展这一重大的哲学问题,他深入地研究了儿童心理发展的各个方面。
尽管皮亚杰本人很少专门论述教育问题,但是他发现的关于儿童思维发展和道德发展的规律,无论对于教育科学的理论研究还是教育实践,都起到一种启发作用。
其建立在系统实验研究基础之上的道德发展和道德教育观,更是为当代影响最重大的认知—发展学派的德育理论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文试图在结合皮亚杰有关儿童道德发展的论述及其他人的研究文献,谈一谈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及其对教育的意义。
一、亚杰关于儿童道德发展的论述皮亚杰关于儿童道德发展的论述主要集中在一下几个方面1、规则的实践和意识皮亚杰不是从道德品质或情感上来研究儿童道德教育问题,而是通过道德判断来研究儿童道德思维的发展,他没有直接分析儿童在现实生活中的道德行为,而是首先考察儿童对于规则的实践和意识,因为规则的实践和规则的意识之间的关系最能使我们说明道德现实的心理性质。
皮亚杰认为:“一切道德都是一个包括有许多规则的系统,而一切道德的实质就在于个人学会去遵守这些规则。
”正因为皮亚杰认为道德是从遵守规则开始的,所以他首先从分析社会性游戏的规则入手来说明儿童道德判断的起源和发展,然后从游戏规则转到成人制定的那些具有特别道德意义的规则。
在他看来“打弹子”这一社会性游戏包含着一套复杂的规则,这些规则就像道德规则一样代代相传。
并在它们被要求尊重的范围内得以保存和实践。
如果尊重规则是道德的开始,那么在打弹子游戏中考察儿童的规则意识和实践,就是开始一般地研究儿童的道德判断的好地方。
皮亚杰试图通过观察与询问来查明儿童何时才懂得游戏的规则并能在实践中切实应用这些规则。
皮亚杰研究发现,儿童对于规则的认识和实践具有明显的阶段性,从规则的实践或应用的观点来看,它可以分为四个连续的阶段:(1)具有纯粹运动性质和个人性质的阶段,它源于仪式化的运动图式,在这一阶段儿童仅仅按照自己的欲念和运动习惯来玩弹球。
三大道德发展理论的相似点

三大道德发展理论的相似点关于道德的发展和怎样进行德育,中外各学者纷纷开始研究和考研,而我们在教招笔试的考核中通常都会考察到三大理论:埃里克森的心理社会发展理论、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皮亚杰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许多人在接触的这三大理论的时候很迷糊,三者之间似乎有相似,又似乎不相同,那接下来我们就还谈谈这三者之间的相似点。
首先,埃里克森在继承和发展弗洛伊德的思想上,将儿童行为的模式、心理社会因素和力比多投放的部分这三个方面结合起来划分儿童心理发展的阶段,分为八个阶段:信任对怀疑(0—1或1.5岁)、自主对羞怯(1或1.5岁—3岁)、主动创造对内疚(3—5岁)、勤奋对自卑(6岁—青春期前)、同一对角色混乱(青春期—18)、亲密对孤独(成年早期)、创造对停滞(成年期)、完善对失望(成熟期)。
其次,皮亚杰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是以儿童的道德判断作为研究对象,1.自我中心主义(2~5岁):从儿童开始模仿别人接受规则开始,但由于跟成人或同伴之间还没有相互合作关系,儿童总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接受规则的。
2.权威阶段(6~8岁):在这个阶段,儿童的道德生活是几乎完全服从权威为特征。
服从权威的力量是一种约束的道德判断和道德品质,它起源于幼儿期的道德的自我中心主义。
3.可逆性阶段(8~10岁)在这个阶段,儿童的道德判断不再是以单方面服从权威为特征,而是以相互遵从规则为特征。
4.公正阶段(11~12岁)这一阶段的儿童的公正观念是从可逆的道德观念脱胎而来的。
他们开始倾向于主持公正、平等。
而科尔伯格和皮亚杰一样,主要研究的是道德判断——一个依据道德原则对什么是正确的或错误的行为的判断,即道德评价。
科尔伯格认为儿童的道德成熟首先是其道德判断上的成熟,然后是与道德判断相一致的道德行为上的成熟。
科尔伯格将儿童品德的发展分为三个水平和六个阶段:第一阶段:服从与惩罚定向。
依照行为的直接后果判断行为的好坏。
第二阶段:朴素的利己主义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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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研究皮亚杰在研究儿童道德发展的课题中采用了独创的临床研究法(谈话法)。
在观察和实验过程中向儿童提出一些事先设计好的问题,然后分析儿童所作的回答,尤其是错误的回答,从中长出规律性的东西。
皮亚杰认为,道德是由种种规则体系构成的,道德的实质或者说成熟的道德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社会规则的理解和认识;二是儿童对人类关系中平等、互惠的关心,这是公道的基础。
他认为,儿童认知发展是道德发展的必要条件,儿童的道德发展是认知发展的一部分。
因此,皮亚杰着重从儿童对规则的理解和使用,对过失和说谎的认识和对公正的认识,研究儿童道德的开始和发展规律。
关于儿童对过失和说谎的认识和判断的发展。
皮亚杰认为要研究儿童的道德判断的性质,采用直接的提问法是不可靠的,把儿童放在实验室里剖析,更是不可能。
只有从儿童对特定的行为的证明价中才能分析他们的道德认识。
因此,皮亚杰与他的合作者采用了间接故事法。
他们设计了许多包含着道德价值内容的对偶故事讲给儿童听,然后请他们对故事中主人公的特定行为进行评价,并说出评价的理由。
皮亚杰认为儿童道德发展的这些阶段的顺序是固定不变的,儿童的道德认识是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转化的过程。
他律道德阶段的儿童是根据外在的道德法则进行判断,他们只注意行动的外部结果,不考虑行为的动机,他们的是非标准取决于是否服从面人的命令或规定。
这是一种受自身之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的道德判断。
后期儿童的道德判断已能从客观动机出发,用平等或不平等、公道或不公道等新的标准来判断是非,这是一种为儿童自身已具有的主观的价值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属于自律水平的道德。
皮亚杰认为只有达到了这个水平,儿童才算有了真正的道德。
柯尔伯格道德发展阶段柯尔伯格的理论认为道德判断作为道德行为的基础,可以区分出6个发展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比前一个阶段对伦理困境的回应更为适当。
[3]柯尔伯格的研究表明,道德判断发展的年龄指标远远超出早些时候皮亚杰的研究结果[4]也宣称逻辑与道德发展贯穿各建构的阶段。
[3]柯尔伯格在此基础上大为扩展,确定道德发展的过程主要是对正义的看法,并且这一发展将持续终生,[2]赋予了这一研究的哲学含意。
[5][6]柯尔伯格在研究中使用伦理困境的故事,关注人们在面临类似的伦理困境时,如何证明自己的行动是正当的。
然后他将反应进行分类,总结出6个不同的阶段。
这6个阶段属于3种水平: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和后习俗水平。
[7][8][9]柯尔伯格的6个阶段归属3种水平: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和后习俗水平。
[7][8][9]与皮亚杰建构主义的认知发展理论阶段模型类似,柯尔伯格认为阶段的倒退 - 丧失高级阶段的能力是极为罕见的。
[10][11]即便如此,还是没有人一直能够处于最高阶段。
不可能“跳跃”中间的阶段;每个阶段都比前一个阶段的观点更加全面、更加综合、也更清晰。
[10][11]理论假定(哲学)柯尔伯格的理论不是中立的价值观。
它植根于元伦理学的某种看法.包括人性的观点,和对道德推理的形式与内容的某种理解。
强调正义的概念,以及道德推理的范围应达到全社会。
此外还强调道德与世界的关系,道德与逻辑表达的关系,以及道德推理的角色。
最后,柯尔伯格理论还采取了道德推理包括了社会和心理过程的观点。
柯尔伯格对人性的基本观点是人的天性愿意交流,有推理的能力,以及期望去理解周围人。
柯尔伯格阶段模型属于定性的道德推理,因此不能直接翻译成赞扬或责备人的行为或特质。
柯尔伯格为了要证明他的理论能用来测量道德推理,而不只是特殊的道德结论,于是强调道德辩论的“形式与结构”与辩论的“内容”无关,也就是他自称的“形式主义”。
[6][7]柯尔伯格理论中反复出现的是,正义是道德推理的本质特征。
出于同样原因,正义相当依赖于基于原则进行合理推理的观念。
不过,虽然柯尔伯格理论是一个以正义为中心的道德理论,柯尔伯格还是认为该理论能够与道义论和“幸福感”(eudaimonia)中似是而非的公式相吻合[13]。
柯尔伯格理论“理解”价值是正义的关键成分。
对于柯尔伯格,无论正义是什么,它必须是对全社会普遍有效的:站在道德普遍主义的立场[7],反对道德相对主义。
此外,道德不是世界天然的特征,而是规定的(prescriptive)。
不过,道德判断可以用真或伪的逻辑项来进行评价。
按照柯尔伯格理论,人们在向高一级道德推理阶段前进时,不可能跳跃某个阶段。
例如,一个人不可能从主要关注周围人判断的第三阶段,跳跃到支持社会契约的第五阶段。
[11]不过,当一个人遇到伦理困境时,会对自己现有的道德推理水平不满意,就可能指向下一个水平。
发现目前思维阶段的局限性,推动着道德发展,使得每一个发展阶段都比前一个阶段更为适当。
[11]这个过程是主体有意识的建构过程,既不是天赋的,也不是过去经验的结果。
要素由于主体平衡相冲突的价值观的心理与社会能力得到增长,于是发生了进步到下一个发展阶段的情形。
在此过程中,介入了“正义行动”(justice operation),以解决相冲突的要求之间的争执,以达成平衡。
柯尔伯格确定其中2个正义行动是“平等主义”和“互惠伦理”,分别包括公平对待与个人无关的他人,以及尊重个人价值。
对于柯尔伯格,这些行动最好的结果是“可逆性”,在那里,道德行为的评价,是根据在转换角色的情形下,看该行为是否能够使每一个人都满意(俗称“道德抢座位游戏”)。
[6]知识与学习有益于道德发展。
主体的“他人观”(view of persons)和“社会透视水平”(social perspective level)特别重要,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这两项都变得更为复杂、更为成熟。
他人观可以理解为主体对其他人心理的领会,可以描绘成一张光谱:在第一阶段完全没有其他人的观点,而第六阶段完全社会中心。
[6]同样,社会透视水平包括对社会领域的理解,对社会规范的领会。
批评对柯尔伯格的一个批评是他只强调正义,而忽视其他的价值。
其后果是,可能没有充分顾及到人们评估行为的其他道德层面。
卡罗尔·吉利根批评柯尔伯格理论过分地大男子主义。
[19]柯尔伯格理论起初的发展是基于实验室研究,只有男性参与;吉利根批评说它不能充分描述妇女所关心的。
虽然研究大体上没有发现两性的道德发展模式有何重要差异,[10][11]但是吉利根的道德发展理论并不关注正义的价值。
她发展了另一个基于关怀伦理学的道德推理理论。
[19]还有一些心理学家不同意道德行为主要来自形式推理的这个假定,例如社会直觉论者,说到人们经常在作出道德判断时,并不关心正义、法律、人权和抽象伦理价值。
据此认为柯尔伯格和其他理性主义的心理学家的分析是假性因果(post hoc),将直觉的决定合理化,认为道德推理与道德行为的相关性其实低于柯尔伯格理论所描述的水平。
柯尔伯格的这种研究是根据美国的社会情况作出的划分。
它向我们勾划出了道德发展是一种连续变化过程。
柯尔伯格认为,这些发展顺序是一定的,不可颠倒的,各个阶段的时间长短是不相等的。
同时,个体的道德发展水平,有些人可能只停留在前习俗水平或者习俗水平上,而永远达不到超习俗水平的阶段。
意义:发现了人类道德发展的两大规律,一个是由他律到自律。
他律到自律和情绪鉴定,并且提出道德教育必须符合儿童心理的发展。
理论的不足:在于强调道德认知而不是道德,因而不能作为学校实施道德教育的根据。
儿童道德发展的特点1.每个人的道德发展都要经历这几个阶段,但发展速度有快有慢。
2.各发展阶段具有质的差异和不变的顺序,不能跨越任何一个发展阶段。
3.道德发展与逻辑思维发展有关:即道德推理发展阶段不能超越逻辑思维发展阶段。
4.道德发展与不同社会环境的刺激及儿童与社会环境的交往有关。
5.道德认知发展与道德行为有一定的关系:即成熟的道德判断是成熟的道德行为的一个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
皮亚杰与柯尔伯格有关儿童道德发展研究上的异同联系:1.二者均属于认知心理学派,他们的道德发展观均是一维纵向的,认为道德认知结构的不断组织和转换形成了道德的发展。
从他律到自律的转变,是其理论构建的主线。
2.均认为儿童道德的发展是整个认知发展的一部分,在本质上,与认知是按同样的方式发展的。
并认为道德的发展与智力(逻辑认知)的发展密切相关,智力仅是道德发展的一个必要非充分条件。
柯尔伯格在此基础上发展观点,认为认知分为智慧性和道德性两种结构,智慧发展往往先于或平行于道德发展而成为道德发展的基础。
3.皮亚杰的道德阶段论研究到道德规则是相对变化的这一深度,柯尔伯格继承并发展了皮亚杰的学说。
区别:1.皮亚杰的研究重点在道德思维形成过程本身,侧重于研究“图式”、同化、顺应、平衡等认知过程;而柯尔伯格研究的重点在对道德思维发展不同发展阶段特征的描述上。
2.皮亚杰对道德发展的研究侧重于道德情感和道德判断两方面;而柯尔伯格对道德发展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道德判断上。
3.皮亚杰认为体现道德判断水平的是道德判断的内容;柯尔伯格则认为体现道德判断水平的是道德判断的形式。
4.皮亚杰认为道德发展的过程是一种动态发展的、建构的和产生新知识的过程;柯尔伯格认为这一过程不产生新知识。
5.关于影响道德发展的社会认知因素(角色扮演机会),皮亚杰只关注社会认知因素中同伴群体作用;柯尔伯格给予全面阐述。
6.皮亚杰的研究是一种纯理论推演;而科尔伯格重视理论探求,更强调应用研究,因此科尔伯格在学说的构建上更为完善。
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现在的学生是跨世纪的一代新人,生在20世纪,学习工作在21世纪。
而21世纪也是资讯的年代,青少年接受新知识的途径增多,却也相对复杂。
他们的理想、信念素质如何,不但影响个人的前途,而且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进程,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神圣事业!所以从小就在日常教学中对学生进行道德品行的培养就显得尤为重要。
由于学生的道德认知还不成熟,情绪不稳定,意志力不强,认知行为经常出现偏差。
蔡元培说过:“德育实为完全人格之本。
若无德,虽则体魄智力发达,适足助其恶,无益也。
”因此,要进行品德培养,首先要从正确的道德认识出发,在培养道德情感方面下工夫。
一:以情育情,提高道德认识水平二:以境育情,激发道德情感体验三:以知育情,促进道德情感发展德情感具有移情性。
为了使学生在老师的教育帮助下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老师首先必须以满腔热情去亲近学生,用真挚情感去感染学生。
常言道“琢玉首先要爱玉,育人首先要爱人”,老师教育帮助学生不仅包括学习上,甚至在心灵的成长上都需要老师给予无微不至的关心对于学生来说,老师的微笑是西湖的涟漪,是清晨的霞光,是大地的春风。
微笑,能使“好生”感到亲切;使“学困生”感到安慰;能使老师本身感到愉悦。
因此,老师必须用微笑去浇灌学生的心灵,达到师生心心相印、心心相知。
用自己的情感打动学生,激发他们的求知欲望,达到教育的目的其次,老师要用自己的情感去引发学生,打动学生的心,就必须视学生为知己,做学生的知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