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税收问题(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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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民办高校税收制度探讨

有关民办高校税收制度探讨

有关民办高校税收制度探讨民办高校税收制度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近年来也引发了广泛的探讨。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民办高校税收制度的相关议题。

首先,民办高校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其税收制度应当与公办高校有所不同。

公办高校作为国家机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是合乎情理的,因为其使命在于服务国家的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

而民办高校则以盈利为目标,其税收制度应更倾向于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

因此,应对民办高校实施相对灵活的税收政策,以降低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

其次,民办高校面临的税收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营业税问题,二是增值税问题。

首先,对于营业税问题,由于民办高校的盈利性质,应适当减免或者减少部分税负。

这是因为高等教育是国家重要的公共事业,其办学目的是为了培养人才,而不仅仅是为了盈利。

减免或者减少税负可以降低民办高校的经营成本,鼓励其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

另外,对于涉及社会公益和创新创业的项目和科研项目,应予以减免或者免征营业税。

这有助于激发民办高校的创新活力和社会责任意识。

其次,对于增值税问题,民办高校的增值税纳税制度需要更加灵活。

一方面,可以对民办高校的教育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免。

因为民办高校的教育服务属于培养人才的一部分,而不是产品和货物的销售,因此不宜与一般企业纳税制度一致。

同时,民办高校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还可能存在一些增值税不可抗力因素,如学生毕业后就业困难等。

对于这类情况,可以对民办高校的增值税进行一定的减免或者适度的优惠。

此外,民办高校税收制度的还应充分考虑民办高校的发展阶段和定位。

对于新设立的民办高校,可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其竞争力和吸引力。

对于较为成熟的民办高校,应根据其财务状况和教育质量等方面来确定税负,以提高其办学自主性和创新能力。

同时,应加强对民办高校的财务监管,确保其纳税行为的合法性和诚信性。

总之,民办高校税收制度的探讨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既要充分考虑高等教育的公益属性,也要兼顾民办高校的盈利性质。

民办学校税收问题(5.27)

民办学校税收问题(5.27)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用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 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扣除。
• 高校一般不涉及政府性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如有符合规定的,则纳入不征税收入范围。
2016/6/22 财政税务学院 28
• (1)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 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 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 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 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 (2)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 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 年收入总额。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 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 直接投资。
民办高校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吗? ——这是一个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 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 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 条:企业所得税法“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 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 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 收入的组织。”
2016/6/22 财政税务学院 6

当前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与对策

当前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与对策

当前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与对策1. 引言1.1 当前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与对策当前民办高校作为企业主体,面临着严峻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

在税收政策日益完善的情况下,民办高校在税务管理和税收优惠政策应用方面存在诸多困难和挑战,需要进行深入的探讨和解决。

本文将从税务难题的具体表现、原因分析以及应对对策等方面展开论述,以期为当前民办高校提供有效的税务管理思路和方法。

当前,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主要表现在税收负担重、缺乏税收管理规范、合规风险多等方面。

众多民办高校存在着税收申报不及时、披露信息不全面等问题,导致税务合规性不高,容易引发税务风险。

民办高校涉及的经营活动复杂多样,多元化经营模式也给税收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需要加强财务管理和报税规范性。

当前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加强税务合规管理是当前民办高校的重要任务,只有确保合规性和规范性,才能更好地推动企业的持续稳健发展。

【当前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与对策】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民办高校加强自身管理,积极应对。

2. 正文2.1 税务难题的具体表现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税收风险较高。

由于民办高校多为非营利性质,在确定纳税主体和计算应纳税额时存在一定困难,容易导致税收风险的激增。

其次是税法规定不明确。

当前我国的税收法规繁杂复杂,对于民办高校这样的特殊行业来说,税法规定缺乏明确性,导致民办高校在计算、申报和缴纳税款时存在一定困难。

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难题也是民办高校所面临的问题之一。

虽然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民办高校是一种利好政策,但由于政策执行细则不明确,导致学校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存在一定的难度和困扰。

当前民办高校在企业所得税税务方面存在诸多具体表现,亟需合理规范管理和有效对策。

2.2 税务难题的原因分析1. 政策不确定性:民办高校作为企业,受到国家税收政策的直接影响,但是税收政策常常会发生变化,特别是对于教育行业来说,税收政策相对比较复杂,民办高校往往很难及时了解并适应最新政策,导致税务难题的出现。

当前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与对策

当前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与对策

当前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与对策当前,我国民办高校在面临企业所得税税务方面存在许多难题,这些难题严重影响了民办高校的经营发展和教学质量。

针对这些难题,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以促进民办高校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就当前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 税收政策不明确当前,我国对民办高校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并不明确,在实践操作中存在许多模糊不清的地方。

这给民办高校的财务管理和税务申报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增加了税务风险和管理成本。

2. 税收优惠政策不足与公办高校相比,民办高校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并没有明显的税收优惠政策。

相反,一些民办高校还需要承担额外的税收负担,这对民办高校的经营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3. 税务申报繁琐由于学校经营活动的复杂性,民办高校需要进行复杂的税务申报工作。

而且,税务部门对民办高校的税务申报要求也比较严格,这增加了学校的管理成本和财务风险。

4. 税收违规风险一些民办高校由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税收违规的风险。

一旦被税务部门查处,将会面临巨大的罚款和声誉损失,严重影响学校的正常运营。

二、对策建议1. 优化税收政策政府应根据民办高校的实际情况,出台明确的税收政策,为民办高校提供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学校的税收负担,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3. 完善税收管理制度民办高校应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税收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税法规定,规范学校的经营行为,减少税收违规的风险。

4. 加强税务合规培训民办高校应加强税收合规培训,提高学校财务管理人员的税收意识和税务技能,确保学校在税收方面的合规运营。

5. 积极应对税收风险一旦发现税收风险,学校应立即采取积极的措施加以解决,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影响。

通过上述对策,能够有效地帮助当前民办高校应对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三、结语当前,我国民办高校在企业所得税税务方面面临着许多难题,这严重影响了学校的经营发展和教学质量。

当前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与对策

当前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与对策

当前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与对策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民办高校的数量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与国有高校相比,民办高校在经济、资金、税收等方面仍面临着许多困境和挑战。

企业所得税税务问题是当前民办高校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

本文将详细分析当前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 税收优惠政策的限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办高校可以享受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免缴企业所得税等。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政策执行的灵活性不足,有些民办高校仍无法完全享受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这主要是由于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复杂、操作性强,以及相关政策执行的严格性等原因所致。

2. 会计核算与税收核算的差距民办高校在会计核算和税收核算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

由于会计核算和税收核算的目的和要求不同,以及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的不一致,导致民办高校在税收核算时往往需要重新调整和整理账务,增加了税务处理的复杂度。

3. 跨区域经营的税务难题部分民办高校具有跨区域经营的特点,而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给民办高校的税务处理带来了困难。

有些地区对民办高校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有所限制,或者对跨区域经营的收入征收了较高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增加了民办高校的负担。

4. 税务管理的困难由于民办高校在经营性活动方面与一般企业存在一定的差异,且涉及到教育事业,税务管理的难度相对较大。

民办高校学费收入的征收和核算需要与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协调,而教育行政部门在税收管理方面的了解和经验可能相对较少,导致民办高校的税务处理存在一定的困难。

1. 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和培训税收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是解决民办高校面临的税务难题的重要途径。

税务局可以加大对民办高校的宣传力度,提高民办高校对相关税收政策的了解和应用能力。

可以组织专业人员对民办高校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税收法规的理解和操作能力,减少税务处理中的错误和难题。

2. 推动税收政策的灵活执行税收政策的灵活执行是解决民办高校面临的税务难题的关键。

当前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与对策

当前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与对策

当前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与对策
1. 免税政策不明确
2. 法律法规不完善
当前我国对于民办高校的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很多税务规定并不适用于民
办高校的实际情况,例如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基确定和税率确定等方面存在较大的难题,导
致了民办高校在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存在了很多不确定性。

3. 税务管理不规范
由于民办高校的特殊性,很多地方在税收管理上对于民办高校的理解和实践并不规范,很多税务部门对于民办高校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存在一些偏差,这给民办高校的税收申报和
缴纳带来了不小的困难。

二、对策
1. 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
针对当前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相关部门可以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
明确规定民办高校的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为民办高校创造更好的税收环境,降低纳税难度。

税务部门应当加强对于民办高校的税务管理和指导,明确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规范
纳税程序和要求,为民办高校创造更为规范和便利的纳税环境。

税务部门可以加强对民办
高校的税收政策宣传,提高民办高校对于税收政策的理解和适用能力。

4. 建立税收政策咨询机构
为了帮助民办高校更好地了解和适用税收政策,相关部门可以建立税收政策咨询机构,为民办高校提供税收政策咨询和指导服务,帮助民办高校更好地理解和适用税收政策,减
少在企业所得税申报和缴纳中的困难和不确定性。

5. 加强协调和沟通
为了更好地解决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各相关部门之间应当加强协调
和沟通,形成合力,针对民办高校的实际情况提出更为科学和合理的税收政策,同时为民
办高校提供更为便利和规范的税收管理和服务。

当前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与对策

当前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与对策

当前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与对策一、税务难题1. 税收地位模糊民办高校既具有公共机构的特点,又有企业的经营性质。

目前,对民办高校的税收地位缺乏明确规定,导致其在税收征管中处于模糊地位,容易引发税务争议。

2. 税收优惠政策受限相比公办高校,民办高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对有限。

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规定,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要求符合条件后可享受免缴增值税等政策,但是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对较少。

3. 管理问题导致税收风险民办高校存在管理层次相对低下、财务管理能力较弱等问题,容易导致税收风险的出现。

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足,容易引发税务机关的纳税调查。

4. 高校收费规模限制问题民办高校的收费规模受到一定的限制,导致其经营收入有限,难以支撑税收负担。

与此人员工资、教育资源等成本也在不断上涨,进一步加重了税收负担。

二、对策建议政府应出台明确的税收政策,明确民办高校的税收地位,规范其纳税义务和税收优惠政策。

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加强税收征管,降低纳税争议风险。

政府应根据民办高校的特殊性质,进一步扩大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

可以通过减免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减轻民办高校的税收负担。

3. 加强财务管理能力培训民办高校应加强财务管理能力的培训,提高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减少税务风险的发生。

可以通过引进专业人才、培训教师和管理人员等方式,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4. 提高经营效益,增加收费规模民办高校应通过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加大教育资源投入等方式,提高其经营效益,增加收费规模。

可以通过拓展国内外市场、开展多元化教育服务等方式,增加经营收入,增强税收偿还能力。

5. 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政府应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民办高校领域,提供税收优惠政策等扶持措施。

可以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改善民办高校的财务状况,增强其税收负担能力。

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需要政府、高校以及其他相关方共同努力解决。

只有通过多方合作,共同推动税收政策的改革和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才能够为民办高校提供更好的税收环境,推动其健康发展。

当前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与对策

当前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与对策

当前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与对策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民办高校在我国的教育体系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与国有高校相比,民办高校在税务方面面临着一些特殊的难题。

本文将就当前民办高校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难题进行分析,并就如何应对这些难题提出对策。

一、税务难题1.税务主体认定难题根据我国的相关法规,民办高校被认定为企业类型的组织,应纳税种类为企业所得税。

由于民办高校的法人性质特殊,其办学宗旨是以教育为主要目的,追求非营利性目标。

这就导致了在税务主体认定上存在困难。

2.所得核算难题民办高校的收入来源多样化,除了学费收入外,还有科研成果转化收入、社会捐赠收入等。

这就给民办高校的所得核算带来了难题,如何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分类核算,合理确定应纳税款额度。

3.免税政策难题我国针对民办高校的免税政策制定了一定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对于民办高校从事的非营利性活动是否免税缺乏明确的界定,如何判断民办高校从事的研究活动是否符合免税条件等。

相对于国有高校,民办高校在税务优惠政策方面享受的待遇相对较少。

由于民办高校缺乏国有资产,无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这就使得民办高校的税负增加,对办学活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二、对策建议应加强对民办高校税务主体认定的管理,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可以采取行政区划、行业协会、税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方式,根据民办高校的办学宗旨、性质等因素,科学认定民办高校的税务主体性质,确保其能够按照正确的纳税义务履行税收义务。

针对民办高校所得核算难题,应优化所得核算方法。

可以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划分各项收入来源,明确分类所得,并合理确定应纳税款额度。

还可以通过建立科研成果转化和社会捐赠收入等的专项核算制度,准确掌握各项收入状况,确保纳税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针对免税政策存在的问题,应加强相关政策的解读和补充。

明确民办高校从事的非营利性活动的界定,为民办高校提供更加明确的免税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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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 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 (有收入的组织>企业)

根据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标准,
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解释1】两个标准符合一个就是居民企业;
其中注册地标准是主要标准,实际管理机构标
准是附加标准。

【解释2】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
(一)收入项目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
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2020/11/17
薛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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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销售货物收入(增值税应税项目,含税 的转为不含税)
• 高校企业所得税的核算方法有两种:扣除法 和分摊比例法。
• 扣除法是指高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为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收入总额减去按照有 关税收政策规定允许扣除的与取得收入有 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扣除法 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高校企业所得税应纳 税所得额;
• 分摊比例法是指在高校取得应纳税收入有 关的支出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有关的支 出难以划分清楚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可根据高校应纳税收入总额占该单位全部 收入的比重作为分摊比例,确定应税收入 总额应分摊的成本、费用和损失额,并据 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
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
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
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
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
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税务
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 4.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 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 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 确认收入的实现
• 2.提供劳务收入(增值税的或营业税的劳 务)
• 3. 转让财产收入(固定资产所有权转让、无 形资产所有权转让收入)

2020/11/17
财政税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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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 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 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 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 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 能分配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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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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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
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直接计算法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
入-各项扣除金额-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计算法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呢?
•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 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应 简易计税方法,以全部收入减去该项不动 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 余额,按照5%的征收率在不动产所在地主 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向机构所在地主 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
•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 凡是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7%)17%

——进项税额已经抵扣
• 凡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进项税额未抵扣的固定资产
民办高校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吗? ——这是一个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 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 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 条:企业所得税法“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 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 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 收入的组织。”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 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 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 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符合《试 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根据财务 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 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 收增值税。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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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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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 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 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 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 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 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民办学校税收问题
薛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
• 薛钢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教授、院长助理 • 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 •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学术委员 • 国家税务总局注税管理中心特聘专家 • 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 湖北省地方税收研究会理事 • 湖北省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
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
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
用税率为25%。

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
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
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
管理和控制的机构。(实质重于形式)(反避税)

【解释3】我国选择了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
辖权双重标准。
2020/11/17
财政税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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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
部所得纳税。

(2)非居民企业(两个标准都不符合的)

①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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