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堆积密度及紧密密度检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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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用砂检测实施细则

建筑用砂检测实施细则

建筑用砂检测实施细则1. 适用范围、检验参数及技术标准1.1适用范围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混凝土用砂。

1.2检验参数颗粒级配及细度模数、表观密度(标准法)、堆积密度、紧密密度、含水率(标准法)、含泥量(标准法)、泥块含量。

1.3技术标准JGJ 52-2006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GB/T 14684-2001 建筑用砂2. 检测环境在砂的表观密度试验过程中应测量并控制水的温度,试验的各项称量可以在15℃~25℃的温度范围内进行,从试样加水静置的最后2h起直至试验结束,其温度相差不应超过2℃。

3. 检测设备4. 试样数量、代表批量4.1按JGJ 52-2006标准检测时:每一检测参数所需砂的最少取样数量及检验批5. 检测方法5.1 颗粒级配及细度模数5.1.1设备、标准、环境检查检查核对所需设备正常与否,必要时作记录;检查核对产品标准和试验方法标准,并记录;记录环境温度,并记录。

5.1.2 试样核对检查核对和检查试样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

5.1.3检测与计算5.1.3.1检测检测方法依据JGJ52-2006、GB/T 14684-2001。

操作步骤、细节、注意事项:a.用人工四分法进行缩分,用于筛分析的试样,颗粒粒径不应大于10.0mm。

试验前应先将来样通过10.0mm方孔筛,并算出筛余百分率。

然后称取每份不少于550g的试样两份,分别倒入两个浅盘中,在100℃~110℃的温度下烘干到恒重。

冷却至室温备用。

注:恒重系指相邻两次称量间隔时间不大于3h的情况下,前后两次称量之差小于该项试验所要求的称量精度(下同)。

b.准确称取烘干试样500g(特细砂可为250g),置于按筛孔大小(大孔在上,小孔在下)顺序排列的套筛的最上一只筛(即5.00mm方孔筛)上;将套筛装入摇筛机内固紧,筛分时间为10min左右;然后取出套筛,再按筛孔大小顺序,在清洁的浅盘上逐个进行手筛,直至每分钟的筛出量不超过试样总量的0.1%时为止,通过的颗粒并入下一个筛,并和下一个筛中试样一起过筛,按这样顺序进行,直至每个筛全部筛完为止。

砂子密度试验实施细则

砂子密度试验实施细则

砂子密度试验实施细则3.14.1表观密度3.14.1.1 试样制备将试样按四分法缩分至约660g ,放在烘箱中于(105±5) ℃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3.14.1.2 试验程序称取试样300g ,精确至1g 。

将试样装入容量瓶,注入冷开水至接近500mL 的刻度处,用手旋转摇动容量瓶,使砂样充分摇动,排除气泡,塞紧瓶盖,静置24 h 。

然后用滴管小心加水至容量瓶500mL 刻度处,塞紧瓶塞,擦干瓶外水分,称出其质量,精确至1g 。

倒出瓶内水和试样,洗净容量瓶,再向容量瓶内注水(应与6.13.2.2条水温相差不超过2℃,并在15℃~25℃范围内)至500mL 刻度处,塞紧瓶塞,擦干瓶外水分,称出其质量,精确至1 g 。

3.14.1.3结果计算与评定砂的表观密度按下式计算,精确至10kg /m 3:ρρ⨯-+=)(12000G G G G 水 (0ρ——表观密度,kg/m 3;ρ水——水的密度,1000kg/m 3;G o ——烘干试样的质量,g ;G 1——试样,水及容量瓶的总质量,g ;G 2——水及容量瓶的总质量,g )。

表观密度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0kg/m 3;如两次试验结果之差大于20kg/m 3,须重新试验。

3.14.2堆积密度与空隙率3.14.2.1 试样制备用搪瓷盘装取试样约3 L ,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筛除大于4.75mm 的颗粒,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3.14.2.2 试验程序松散堆积密度:取试样一份,用漏斗或料勺将试样从容量筒中心上方50mm 处徐徐倒入,让试样以自由落体落下,当容量筒上部试样呈堆体,且容量筒四周溢满时,即停止加料。

然后用直尺沿筒口中心线向两边刮平(试验过程应防止触动容量筒),称出试样和容量筒总质量,精确至1g 。

紧密堆积密度:取试样一份分两次装入容量筒。

碎石的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试验方法

碎石的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试验方法

碎石的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试验方法1.1细密度试验法细密度试验法是指在使用标准粒径筛分建立了碎石的粒径分布曲线后,通过进行多次理论量取样、称重和计算紧密度的试验方法,获取堆积密度。

具体步骤如下:-选择合适的碎石样品进行试验,并测量样品的质量。

-将样品通过标准筛,按照不同粒径进行粒度分级。

-依据粒径分级结果计算不同粒径级别的质量比例,并得出每个粒径级别内碎石的理论体积。

-将碎石样品按照各级别的理论体积进行取样,并通过称重得到实际体积。

-通过实际体积和质量计算得到各个粒径级别内的密度,最终求得碎石的堆积密度。

1.2胶结密实度试验法胶结密实度试验法是一种常用的实验方法,用于测定骨架填料颗粒的最大密实度。

具体步骤如下:-将合适的碎石样品放入一个容器中,并进行初步的压实以保持颗粒在容器内的位置。

-测定容器中的碎石样品体积,并记录为V0。

-在容器中以相同方式加入碎石,然后均匀加入适量的水。

-随后,使用振实器将碎石样品进行一定次数的振实,直到体积变化不大为止。

记录振实后碎石样品的体积为(V1)。

-计算碎石样品的胶结密实度:胶结密实度=(V0-V1)/V0。

紧密密度试验是指在一定的外力作用下,测定碎石颗粒的排列紧密程度。

以下是常见的紧密密度试验方法。

2.1振实试验法振实试验法是一种经典的试验方法,用于测定碎石颗粒的紧密程度。

具体步骤如下:-将适量的碎石样品放入一个容器中,并记录初始体积为V0。

-使用振实器对碎石样品进行一定次数的振实,直到体积不再改变。

记录振实后的碎石样品体积为V1-计算紧密密度:紧密密度=(V0-V1)/V0。

2.2圆锥振实试验法圆锥振实试验法是一种常用的试验方法,用于测定碎石的紧密度。

具体步骤如下:-将碎石样品置于圆锥形容器中,以一定频率和振幅进行振动。

-在振动过程中,注意观察碎石颗粒的排列紧密情况,并根据不同振幅和频率的振动情况确定最佳的振动参数。

-根据试验数据计算圆锥振实试验得出的紧密度。

砂堆积密度及紧密密度检验细则

砂堆积密度及紧密密度检验细则

砂堆积密度及紧密密度检验细则一、依据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

二、仪器设备:1、案秤称量5kg,感量5g;.2、容量筒金属制、圆柱形、内径108mm,净高109mm,筒壁厚2mm;容积约为1L,筒底厚为5mm;3、漏斗或铝制料勺;4、烘箱温度控制范围为(105±5)℃;5、直尺、浅盘等。

三、参照《砂取样及试样准备方法》,先用公称直径5.00mm的筛子过筛,然后取经缩分后的样品不少于3L,装入浅盘,在温度为(105±5)℃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取出并冷却至室温,分成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试样烘干后如有结块,应在试验前先予捏碎。

四、试验步骤:1、堆积密度:取试样一份,用漏斗或铝制料勺,将它徐徐装入容量筒(漏斗出料口或料勺距容量筒口不应超过50mm)直至试样装满并超出容量筒口。

然后用直尺将多余的试样沿筒口中心线向两个相反方向刮平,称其重量(m2)。

2、紧密密度:取试样一份,分二层装入容量筒。

装完一层后,在筒底垫放一根直径为10mm的钢筋,将筒按住,左右交替颠击地面各25下,然后再装入第二层。

第二层装满后用同样方法颠实(但筒底所垫钢筋的方向与第一层放置方向垂直)。

二层装完并颠实后,加料直至试样超出容量筒筒口,然后用直尺将多余的试样沿筒中心线向两个相反方向刮平,称其重量(M2)。

五、试验结果计算:(一)堆积密度(ρ1)及紧密密度(ρc),按下式计算(精确至10kg/m3)ρl(ρc)=(m2-m1)/V×1000(kg/m3) (1)式中:ρl(ρc) ――堆积密度(紧密密度)(kg/ m3) m1――容器筒的重量(kg);m2――容器筒和砂总量(kg);V――容器筒容积(L)。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二)空隙率按下式计算(精确至1%)V L=(1-ρL/ρ)×100(%)(2)V c=(1-ρc/ρ)×100(%) (3)式中:V L――堆积密度的空隙率;V c――紧密密度的空隙率;ρ――砂的表观密度;ρL――砂的堆积密度;ρc――砂的紧密密度。

建筑用砂检验实施细则

建筑用砂检验实施细则

建筑用砂检验实施细则一、依据标准:GB/T14684-2001 《建筑用砂》二、检验目的:满足技术标准和施工质量要求。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建筑用各类砂子的检验。

四、分类与规格:1、分类砂按产源分为天然砂、人工砂两类:天然砂:包括河砂、湖砂、山砂、淡化海砂;人工砂:包括机制砂、混合砂。

2、规格砂按细度模数分为粗、中、细三中规格,其细度模数分为:粗:3.7~3.1中:3.0~2.3细:2.2~1.63、类别按要求分为I 类、II类、III类。

项目指标I类II类III类含泥量(按质量计%)<1.0 <3.0 <5.0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0 <1.0 <2.0五、仪器设备:1、鼓风干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量程在0-250℃精确到1℃2、振筛机3、天平称量1000g,感量1g;4、方孔筛孔径为150um、300um、600 um、1.18mm、2.36mm、4.75mm、及9.5mm的筛各一只,并附有筛底和筛盖;5、比重平、搪瓷盘、毛刷等。

六、取样规定: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等量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用接料器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出定时抽取大致等量的砂4份,组成一组样品。

3、从火车、汽车。

货船、上取样时,从不同的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等量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七、试样选取:1、试样的准备:单项试验的最少取样数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做几项试验时,如能保证试样经过一项试验厚不致影响另一项试验的结果,可用同一试样进行几项不同的试验。

序号试验项目 4.41 颗粒级配 4.42 含泥量 6.03 石粉含量20.04 泥块含量0.65 云母含量 3.26 轻物质含量 2.07 有机物质含量0.68 硫化物与硫酸盐含量 4.49 氯化物含量8.010 坚固性天然砂20.0 人工砂11 表观密度 2.612 堆积密度与空隙率 5.013 碱集料反映20.02、试样处理1)用分料器法:将样品在潮湿的状态下拌和均匀,然后通过分料器,取接料斗中的一份再次通过分料器,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把样品缩分到试验所需量为止。

《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一、总则在普通混凝土中合理使用天然砂、人工砂、碎石、卵石,保证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

适用: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要求和检验。

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天然砂:自然形成,公称粒径小于5.00mm的岩石颗粒。

碎石:岩石破碎后公称粒径大于5.00mm的岩石颗粒。

含泥量:砂石中公称粒径小于0.080mm的含量。

砂泥块含量:砂中公称粒径大于1.25mm,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0.630 mm的含量。

石泥块含量:石中公称粒径大于5.00mm,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2.5mm的含量。

表观密度:骨料颗粒单位体积(包括内封闭孔隙)的质量。

紧密密度:骨料按规定方法颠实后单位体积的质量。

堆积密度:骨料在自然状态下单位体积的质量。

坚固性:骨料在气候变化或其它物理因素作用下抵抗破裂的能力。

压碎指标:人工砂、碎石抵抗压碎的能力。

针片状颗粒含量:凡岩石颗粒的长度大于该颗粒所属粒级的平均粒径2.4倍者为针状颗粒,凡岩石颗粒的厚度小于平均粒径0.4倍者为片状。

平均粒径指该粒径级上下限粒径的平均值。

例:5~10的石子:计算:5+10=15/2=7.5碱活性骨料:能在一定条件下与混凝土中的碱发生化学反应导致混凝土产生膨胀、开裂甚至破坏的骨料。

二、砂的质量要求1、砂的细度模数μ注:1、除特细砂外,砂的颗粒级配按公称直径630筛孔的累计筛余百分率,分成三个级配区,砂的颗粒级配应处于其中的某一区。

2、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与上表中的累计筛余百分率相比,除公称直径为5.00mm和0.630mm的累计筛余外,其余公称直径的累计筛余可稍有超出分界线,但总量应不大于5%。

3、当天然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不符合要求时,宜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并经试验证明能确保混凝土质量后方允许使用。

4、配制混凝土时宜优先选用Ⅱ区砂。

当采用Ⅰ区砂时,应提高砂率,并保持足够的水泥用量,满足混凝土的和易性;当采用Ⅲ区砂时,宜适当降低砂率;当采用特细砂时,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砂检验实施细则

砂检验实施细则

砂检验实施细则一、引言砂是建筑施工中常用的一种材料,广泛应用于混凝土、砌体建筑以及路面施工等领域。

为确保砂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保证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需要对砂进行检验。

本文档旨在制定砂检验实施细则,确保砂的检验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需要对砂进行检验的建筑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

三、检验流程1. 检验样本采集为了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样本的采集需要遵循以下步骤:1.1 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采样点位,确保能够充分代表整体砂料质量。

1.2 使用干燥无污染的容器收集砂样,避免杂质的混入。

1.3 每次采集样本时,要确保对同一批次的砂料进行采集,并尽量避免不同批次之间的混杂。

2. 样本检验指标砂的质量检验包括以下指标的测定:2.1 砂的颗粒大小分布:通过筛孔分析确定砂的粒径分布情况,遵循相关标准确定合格范围。

2.2 含泥量检验:通过水洗法测定含泥量,保证砂中泥、土等杂质的控制。

2.3 含水率检验:采用干燥法或湿法,测定砂的含水率,确保其在合理范围内。

2.4 砂的密度检验:通过计算砂的湿密度和干密度,确定砂的实际密度。

2.5 强度指标检验:使用压实仪等设备,测定砂的压实度和抗压强度等相关指标。

3. 检验结果评定根据检验结果,判定砂的质量是否合格,并进行相应记录。

3.1 如果砂的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则判定为合格砂料,可用于建筑施工。

3.2 如果砂的部分或全部指标未达到要求,需进行原因分析,找出问题所在,并进行改进。

3.3 不合格的砂料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处理,禁止用于施工工程。

四、检验设备和人员要求1. 检验设备为保证砂的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必须使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检验设备,如筛分仪、湿法密度仪等。

2. 检验人员砂的检验工作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

检验人员要熟悉相关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砂石检验作业指导书

砂石检验作业指导书

砂石检验作业指导书————————————————————————————————作者:————————————————————————————————日期:1.概述1.1为了确保砂石的检验工作能够准确、规范、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规定的砂石性能检测包括:砂料筛分析及细度模数、砂料表观密度、砂料表观密度(李氏比重瓶法)、砂料含水率、砂料堆积密度、砂料紧密密度及空隙率、砂料含泥量、砂料泥块含量、砂料吸水率、砂料坚固性、砂料压碎指标、机制砂石粉含量(亚甲蓝实验MB值)、砂贝壳含量、卵石或碎石颗粒级配(筛分析)、卵石或碎石表观密度、卵石或碎石堆积密度、紧密密度及空隙率、卵石或碎石吸水率、卵石或碎石含水率、卵石或碎石含泥量、卵石或碎石泥块含量、卵石或碎石针片状颗粒含量、卵石或碎石压碎指标、岩石抗压强度、卵石或碎石坚固性。

1.3本细则规定了适用范围、试验方法及步骤。

2.依据2.1《建设用砂》GB/T14684-20112.2《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2.3《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3.适用范围3.1本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中天然砂、人工砂、混合砂和碎石、卵石(除水工建筑物)的基本性能检测。

4.砂试验方法及步骤4.1砂料筛分析、细度模数4.1.1试验步骤4.1.1.1按规定取样,筛除大于9.50mm的颗粒,并将试样缩分至约1100g,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4.1.1.2称取试样500g,精确至1g。

将试样倒入按孔径大小从上到下组合的套筛(附筛底)上,然后进行筛分。

4.1.1.3将套筛置于摇筛机上,摇10min;取下套筛,按筛孔大小顺序再逐个用手筛,筛至每分钟通过量小于试样总量0.1%为止。

4.1.1.4称出各号筛的筛余量,精确至1g,试样在各筛上的筛余量不得超过按式(1)计算出的量,超过时应按下列方法之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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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堆积密度及紧密密度检验细则
一、依据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

二、仪器设备:1、案秤称量5kg,感量5g;.
2、容量筒金属制、圆柱形、内径108mm,
净高109mm,筒壁厚2mm;容积约为1L,筒
底厚为5mm;
3、漏斗或铝制料勺;
4、烘箱温度控制范围为(105±5)℃;
5、直尺、浅盘等。

三、参照《砂取样及试样准备方法》,先用公称直径
5.00mm的筛子过筛,然后取经缩分后的样品不少于3L,装入浅盘,在温度为(105±5)℃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取出并冷却至室温,分成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试样烘干后如有结块,应在试验前先予捏碎。

四、试验步骤:
1、堆积密度:取试样一份,用漏斗或铝制料勺,将它
徐徐装入容量筒(漏斗出料口或料勺距容量筒口不应超过50mm)直至试样装满并超出容量筒口。

然后用直尺将多余的试样沿筒口中心线向两个相反方向刮平,称其重量(m2)。

2、紧密密度:取试样一份,分二层装入容量筒。

装完一层后,在筒底垫放一根直径为10mm的钢筋,将筒按住,左右交替颠击地面各25下,然后再装入第二层。

第二层装满后用同样方法颠实(但筒底所垫钢筋的方向与第一层放置方向垂直)。

二层装完并颠实后,加料直至试样超出容量筒筒口,然后用直尺将多余的试样沿筒中心线向两个相反方向刮平,称其重量(M2)。

五、试验结果计算:
(一)堆积密度(ρ1)及紧密密度(ρc),按下式计算(精确至10kg/m3)
ρl(ρc)=(m2-m1)/V×1000(kg/m3) (1)
式中:ρl(ρc) ――堆积密度(紧密密度)(kg/ m3) m1――容器筒的重量(kg);
m2――容器筒和砂总量(kg);
V――容器筒容积(L)。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二)空隙率按下式计算(精确至1%)
V L=(1-ρL/ρ)×100(%)
(2)
V c=(1-ρc/ρ)×100(%) (3)
式中:V L――堆积密度的空隙率;
V c――紧密密度的空隙率;
ρ――砂的表观密度;
ρL――砂的堆积密度;
ρc――砂的紧密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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