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规章制度
水源安全饮水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水源安全饮水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饮用水水源、供水设施、供水企业和供水用户。
三、管理职责(一)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1. 政府应当将水源安全饮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政策措施,确保水源安全饮水工作的顺利实施。
2. 水利、环保、卫生健康、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水源安全饮水管理工作。
(二)供水企业职责1. 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源安全饮水管理制度,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 供水企业应当定期对水源、供水设施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3. 供水企业应当加强水质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供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供水用户职责1. 供水用户应当遵守供水企业制定的水源安全饮水管理制度,合理使用水资源。
2. 供水用户应当爱护供水设施,发现供水设施损坏或者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供水企业。
四、水源保护(一)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保护标志,加强水源地保护。
(二)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从事污染水源的活动,如排放废水、堆放垃圾、开垦土地等。
(三)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减少农业用水对水源的污染。
五、供水设施管理(一)供水企业应当对供水设施进行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二)禁止非法改装、拆除供水设施,影响供水安全。
(三)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供水设施安全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六、水质监测(一)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制度,定期对供水水质进行检测,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二)水质监测结果应当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七、应急处理(一)供水企业应当制定供水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供水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二)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供水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饮用水管理制度

饮用水管理制度引言概述:饮用水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人民饮用水安全和健康而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饮用水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者缺的重要资源,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饮用水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监测水质、管网维护、应急预案、水源保护和宣传教育五个方面详细介绍饮用水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监测水质1.1 建立水质监测体系,定期对饮用水进行监测,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1.2 设立水质监测站点,覆盖城乡各个区域,实时监测水质数据。
1.3 对水源、水厂、管网等环节进行抽检,及时发现并处理水质问题。
二、管网维护2.1 定期对管网进行检修和清洗,确保管道畅通无阻塞。
2.2 更新老化管网,采用新技术和材料提升管网质量。
2.3 加强对管网的监控,建立巡检制度,及时发现管网漏水和破损情况。
三、应急预案3.1 制定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机制。
3.2 开展定期演练,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3.3 配备必要的物资和设备,保障应急处理的顺利进行。
四、水源保护4.1 划定水源保护区,建立水源保护管理制度。
4.2 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工业排放和垃圾倾倒等活动。
4.3 加强对水源周边环境的监测,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五、宣传教育5.1 加强饮用水安全知识的宣传,提升公众的饮用水安全意识。
5.2 开展饮用水安全科普活动,普及饮用水管理制度的相关知识。
5.3 建立健全的饮用水安全宣传教育体系,推动全社会形成关注饮用水安全的氛围。
综上所述,饮用水管理制度是维护人民饮用水安全和健康的重要保障措施。
惟独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监测、维护、应急预案、水源保护和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才干确保饮用水质量安全可靠,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希翼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饮用水管理制度建设,共同努力为人民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饮用水资源。
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

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饮用水卫生安全,规范饮用水源的管理和监测,确保学校饮用水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订立本巡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全部饮用水源,包含自来水、水泵供水、水库集水等各种饮用水来源。
三、管理标准1. 饮用水源保护1.学校应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禁止排放废水、垃圾等污染物;2.确保与饮用水源相邻的土地不得用于农化品、化肥的生产和使用;3.定期进行饮用水源的巡查和维护,及时清除杂物、破损设备等;4.饮用水源保护区应设立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 饮用水源检测1.学校应定期委托专业机构对饮用水源进行水质检测,并保存检测报告备案;2.水质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总大肠菌群、亚硝酸盐、重金属等相关指标;3.若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学校应立刻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并重新检测,直至符合卫生标准为止;4.学校要定期公布饮用水源的检测结果,并向师生供应水质安全报告。
3. 饮用水设施维护1.学校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饮用水设施进行巡查和维护;2.检查内容包含水源、水管、水箱、饮水机等设施的完好性、清洁情形等;3.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进行修复和清洁。
4. 饮用水安全教育1.学校应定期组织饮用水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对饮用水安全的认得;2.学校应制作宣传资料,包含饮用水安全知识、饮水机使用说明等,并定期发送给师生;3.饮用水安全教育应包含自来水的处理方法、如何正确使用饮水机、饮水卫生习惯等。
四、巡查标准1. 巡查方式1.学校设立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小组,由相关部门人员构成;2.巡查小组应定期订立巡查计划,确保全面掩盖学校内全部饮用水源;3.巡查可以采用现场巡查和记录、设备检查等方式。
2. 巡查内容1.饮用水源保护区是否受到污染;2.水源是否受到破坏、杂物是否清除干净;3.饮用水设施是否完好、清洁;4.饮用水质是否符合卫生标准;5.师生对饮用水安全的知识了解情况。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3篇)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取水口水源地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和报告保护区内发生的各种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防范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饮用水源的安全、洁净,根据《南安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查范围(一)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
美林玉叶一级泵房取水口、西溪泵房取水口。
(二)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
水库库面及水库正常高水位以上____米范围以内陆域;玉叶村上游____米处以下河面及两岸各____米范围以内陆域;东溪桥溪东溪桥大桥以下河面及两岸各____米范围以内陆域;主流环库公路下庵村上游____米以下河面及两岸各____米范围以内陆域。
第三条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主要包括:(一)向水体内排放污水;(二)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堆放、倾倒、排放污染水体的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粪便等物体;(三)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清洗贮存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四)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毒鱼、电鱼、炸鱼、养殖投料、滥用化肥、倾倒施工垃圾、施工排污、喷洒____和高残留农药等行为;(五)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排污口;(六)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七)其他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
第四条水源保护区巡查由我站综合监管科负责____实施,我站行政负责人为巡查总负责人,综合监管科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水源保护区巡查组组长为综合监管科负责人,成员为综合监管科人员。
管理站值班人员协助巡查组参与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巡查。
第五条水源保护区巡查采用步巡、车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巡查采用步巡方式;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采用陆路车巡和水域快艇巡查相结合;水库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采用车巡方式。
第六条水源保护区巡查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重点巡查和一般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做到每日一小巡,每周一大巡,每月一次全面巡查。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模版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确保饮用水安全,制定本巡查制度。
第二条本巡查制度适用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工作。
第三条巡查工作的目标是发现和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的问题,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提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水平。
第四条巡查主要职责包括:监测和评估水源质量,检查和维护水源设施设备,提出建议和改进建议,执行水源保护政策和法规,协助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五条巡查机构负责制定巡查计划、进行巡查、提交巡查报告、提出改善建议、组织巡查分析会议等工作。
第六条巡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巡查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履行巡查职责,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巡查人员应公正、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巡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根据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第二章巡查计划第九条巡查机构应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每年的巡查计划,并提交审批。
第十条巡查计划应包括巡查周期、巡查内容和巡查地点等。
第十一条巡查计划应在每年的年初编制,并提前通知相关单位。
第十二条巡查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对巡查计划进行调整,但必须提前通知相关单位。
第三章巡查内容第十三条巡查内容包括水源质量监测、设备设施检查、管理制度执行等。
第十四条巡查内容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巡查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第十五条巡查内容应逐项记录,不得遗漏,且需要记录进行情况,便于后续的整改和跟踪。
第四章巡查程序第十六条巡查前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巡查地点情况、制定巡查计划等。
第十七条巡查过程中要准确记录巡查现场的细节,包括问题存在的地点、具体情况、巡查人员的处理意见等。
第十八条巡查结束后,巡查人员应及时进行总结,制作巡查报告,并提交巡查机构。
第十九条巡查报告应包括巡查情况、问题存在情况、巡查人员处理意见、建议等。
第二十条巡查机构应及时对巡查报告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精编

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精编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和报告保护区内发生的各种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防范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饮用水源的安全、洁净,根据《==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查范围:(一)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西岸溪入库处(吴坑桥)、取水口、码头、水库大坝坝前等重点区域。
(二)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库库面及水库正常高水位以上100米范围以内陆域;瓯海区泽雅镇黄坑村上游300米处以下河面及两岸各50米范围以内陆域;西山溪西山大桥以下河面及两岸各50米范围以内陆域;主流环库公路下庵村上游250米以下河面及两岸各50米范围以内陆域。
(三)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水库集雨区范围内除一级保护区外的所有区域(东至龙娘山和龙井山,南至雪尖山、荸荠峰和金岗尖,西至五个岩、东山尖、大尖山,北至凌云山、白脚坳山)。
第三条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主要包括:(一)向水体内排放污水;(二)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堆放、倾倒、排放污染水体的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粪便等物体;(三)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清洗贮存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四)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毒鱼、电鱼、炸鱼、养殖投料、滥用化肥、倾倒施工垃圾、施工排污、喷洒剧毒和高残留农药等行为;(五)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排污口;(六)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七)其他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
第四条水源保护区巡查由我站综合监管科负责组织实施,我站行政负责人为巡查总负责人,综合监管科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水源保护区巡查组组长为综合监管科负责人,成员为综合监管科人员。
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第六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以下公共服务: ……
(十一)协助处置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十二)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服务。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内容
协助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 水进行巡查;
协助开展水质抽检;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协助开展供水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内容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二、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一)现场巡查内容 1.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 农村集中式供水,是指农村地区从水源集中取水, 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 式。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 所、居民区提供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农 村集中式供水单位主要有乡镇水厂、村供水设施, 企事业单位建设的集中式供水设施。主要监督巡 查内容有:
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二○一二年十一月 济南
主要内容
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流程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内容 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
Hale Waihona Puke 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七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规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 传播、流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 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 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部门可 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模版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模版一、引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旨在保障饮用水水源区域的安全与可持续利用,确保水源水质达标,促进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执行,具有约束力和操作性。
二、总则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是指本单位对饮用水水源区域进行的定期巡视、检查和评估,以确保水源区域的环境质量和水质安全。
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工作由特定的巡查人员负责,负责人由本单位相关部门指定,并在相关人员之间进行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
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源区域环境状况、水质监测、管线设施运行情况、周边区域污染源等。
4.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工作应定期开展,确保全年覆盖,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水源水质的安全性。
三、巡查程序1. 准备阶段:(1)明确巡查范围与时间,制定巡查计划。
(2)确定巡查组成员,明确各成员的具体职责。
(3)核实和准备巡查所需的器材和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巡查记录表、测量仪器、水质监测设备等。
(4)组织巡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每位巡查人员具备必要的工作能力。
2. 实施阶段:(1)按照巡查计划,指定负责人带领巡查组进入水源保护区进行巡查。
(2)在巡查过程中,根据巡查内容和要求,进行环境状况的实地勘察和检查,记录巡查发现的问题。
(3)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处理和整改。
(4)进行水质监测,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5)对巡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人员、发现问题等,并及时归档和备份相关资料。
3. 总结阶段:(1)完成巡查任务后,进行巡查情况的总结和评估。
(2)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理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3)将巡查报告上报给相关部门,供其参考和决策。
(4)根据巡查结果,及时进行水源区域的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源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利用。
四、巡查责任和义务1. 巡查负责人有责任组织和协调巡查工作,确保巡查计划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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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自来水公司取水口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取水口水源地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和报告保护区内发生的各种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防范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饮用水源的安全、洁净,根据《南安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查范围
(一)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美林玉叶一级泵房取水口、西溪泵房取水口。
(二)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库库面及水库正常高水位以上100米范围以内陆域;玉叶村上游300米处以下河面及两岸各50米范围以内陆域;东溪桥溪东溪桥大桥以下河面及两岸各50米范围以内陆域;主流环库公路下庵村上游250米以下河面及两岸各50米范围以内陆域。
第三条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主要包括:
(一)向水体内排放污水;
(二)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堆放、倾倒、排放污染水体的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粪便等物体;
(三)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清洗贮存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四)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毒鱼、电鱼、炸鱼、养殖投料、滥用化肥、倾倒施工垃圾、施工排污、喷洒剧毒和高残留农药等行为;
(五)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排污口;
(六)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七)其他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
第四条水源保护区巡查由我站综合监管科负责组织实施,我站行政负责人为巡查总负责人,综合监管科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水源保护区巡查组组长为综合监管科负责人,成员为综合监管科人员。
管理站值班人员协助巡查组参与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巡查。
第五条水源保护区巡查采用步巡、车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巡查采用步巡方式;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采用陆路车巡和水域快艇巡查相结合;水库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采用车巡方式。
第六条水源保护区巡查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重点巡查和一般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做到每日一小巡,每周一大巡,每月一次全面巡查。
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实行逐日巡查;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对重要区域、重点时段要增加巡查次数;水库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实行不定期巡查,但每季至少巡查一次。
第七条建立巡查记录专人负责制。
每次巡查应做好详细现场记录,认真填写《取水口水源保护区巡查记录表》,参加巡查人员签字确认。
巡查
记录表内容要详细,重点要突出明确,必要时可绘图、拍照、摄像,做到巡有记载,查有依据(文字、照片、摄像等)。
巡查记录必须及时整理,巡查记录人在做好巡查记录后要及时登陆市交投集团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系统,按常规安全检查流程要求上传巡查记录和有关图件。
巡查的记录、图件等均应整理归档。
第八条巡查组对巡查中发现的一般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向管理站报告;对较大的违法事件要及时制止,并上报公司领导、环保局、政府及相关部门。
第九条对巡查中发现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按照《南安市美林水厂取水口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公司领导、环保局、政府及相关部门。
第十条综合监管科要利用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加强水库水质变化情况的实时监测,如水质异常变化,要及时汇报,并上报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第十一条为加强破坏水环境和污染水源等违法活动的监督,在取水口上游设立若干个协管员和举报线人。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技术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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