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诊制度08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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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1、凡遇疑难病例、住院病人因诊断治疗等问题需要其它科室协助处理者,应及时申请会诊。

2、主管医师提出会诊要求,经上级医师同意后请有关科室会诊,并认真填写会诊申请单(简要病历、检查资料、初步诊断意见、会诊目的、邀请会诊时间、会诊地点等)。

将会诊单及时送交应邀科室,会诊医师到达本科后,本科医师应陪同,主动介绍病员的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检查材料。

3、为保证会诊质量及加强责任感,被应邀其他科室会诊时,总住院医师或相应本科医师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会诊;不安排轮转医师、进修医师或实习医师承担会诊任务。

如会诊中会诊医师遇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本科上级医师汇报,并陪同前往会诊,否则会诊医师应承担延误诊治的责任。

4、急诊会诊:其他科室病情危重者,可直接通过电话邀请,接电话者应记录时间并立即报告总住院医师前往会诊,不得延误。

紧急会诊在接到会诊单或电话后必须在15分钟内到达会诊地点,若总院医师忙于其他会诊时,由病区组长安排会诊。

因延误会诊造成的后果,由延误者承担。

本科危重急救的病人,应先进行急救处理,并请求相关科室急会诊,以免延误病情。

5、科内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6、院内大会诊:凡需几个科室会诊的病例,由主管医师报请科室的主任,并报医务处后,申请科室按规定会诊时间邀请有关医师会诊,并应提前2天将会诊申请单(或病情介绍)发给参加会诊的医师,科室做好会诊准备工作,二级医师报告病历,一级医师做好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所确认的诊治方案。

原则上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负责会诊。

7、院外会诊:我院一时无法诊治的疑难病例,需请院外会诊者,由科室主任提出申请,经医务处同意,报请院长批准,科室具体联系并做好会诊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会诊由科室主任主持(必要时请医务处及有关院领导参加),二级医师报告病历,一级医师作好会诊记录。

院外会诊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人负责,但必须有外院请示会诊的正式会诊邀请书,并报请医务处同意,在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前往。

医院会诊制度(3篇)

医院会诊制度(3篇)

医院会诊制度一、门诊、急诊会诊实施细则(一)门诊会诊细则1.首诊医师应在以下情形请其他科医师对患者进行会诊(1)首诊为经治医师,综合病史、查体、辅助检查,考虑排除本科疾病,或合并患有他科疾病,先请本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考虑非本专科疾病,请其他科会诊;(2)首诊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经问诊、查体或辅助检查后,考虑患者非本专科疾病,或合并他科疾病,可直接请他科医师会诊。

2.会诊前,首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1)规范书写门诊病历,标明会诊的科室及会诊目的;(2)必要的辅助检查;(3)向患者或家属解释清楚,告知到他科会诊的程序,取得理解与配合;(4)患者为慢诊,一般状态较好,可自行前往他科会诊;(5)患者为慢诊,一般状态差,可由导诊员护送到他科会诊;(6)患者为急诊,且可以转送,应陪送到急诊科,与接诊医师交待清楚再返回;(7)患者为急危重患者,不宜立即转运,应请相关专科医师到场会诊,并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后交给相关专科医师。

3.会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1)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查体,提必要的检查,综合分析,明确诊断,予以治疗;(2)接诊医师为经治医师,患者病情较复杂,应请本专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3)接到他科医师前往会诊请求时,会诊医师应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应先向本科其他出诊医师交待工作,然后前往;(4)到他科诊室会诊,患者病情均较复杂,以本科疾病为主的,应收入院治疗,若病情危重,则先实施救治,待适于转运时,护送到病房。

4.门诊多科会诊(1)首诊科室报告门诊部,门诊部主任到场,或委派专人到场,____会诊;(2)门诊部主任或主任委托人向患者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3)对重危患者先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按主病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

(二)急诊科会诊细则1.急诊患者出现以下情形需要急诊室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1)经过问病史、查体初步排除本专科疾病;(2)依据病史、辅助检查基本排除本专科疾病;(3)患者合并其它专科情况,需要综合治疗;(4)患者病因难以明确,如发热、昏迷、腹痛等病症;(5)危重患者抢救需多学科医师共同完成的情形。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依据《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组织编写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释义》、《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卫医(2016)61号)、《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令第42号)文件要求修订。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远程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当患者罹患疾病超出了本科室诊疗范围和处置能力,且经评估可能随时危及生命,需要院内其他科室医师立刻协助诊疗、参与抢救,此种情形可以发出急会诊申请。

由在岗的最高资质医师提出申请,电话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

急会诊受邀医师不受资质限制,但应首选在岗的最高资质医师。

如住院医师参加急会诊,会诊后应向科主任或主治以上职称医师汇报会诊情况。

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上书写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主要对本科的疑难、危重、手术、出现严重并发症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科主任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汇报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完成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医师会诊结束后应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症患者,可由主管医师陪同到专科检查会诊。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决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专家参加。

医院会诊制度(院内会诊)

医院会诊制度(院内会诊)

医院会诊制度(院内会诊)一、科际会诊(普通会诊)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同意签名。

应邀医师应在24 小时内完成会诊,并写好会诊记录。

病房会诊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室的要求,派主治医师或指定医师根据病情24 小时内完成会诊。

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同进行。

会诊医师应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上。

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做出诊疗方案,提出具体意见,供邀请科室参考。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诊例外)。

二、急会诊(一)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急诊病历或会诊单上注明“急”字。

在特别情况下,可电话邀请。

会诊前急诊科室应将急诊病历书写完整,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在急诊病历上写明会诊目的。

病房邀请科室应将住院病历书写完整,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会诊单书写规范,会诊目的明确,邀请会诊时间须写到几时几分。

(二)无特殊情况下,被邀会诊的医师在10 分钟之内到达。

(三)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四)会诊后,被邀医师应将检查结果及诊断处理意见写在急诊病历和会诊单上,对危重疑难病员的诊疗建议应向原接诊医师交待清楚。

(五)如会诊后诊断仍不能确定,患者所在科(室)应暂时承担主要诊治责任,不得相互推诿,并及时请有关上级医师检查,确定诊治方案。

(六)如病情需要多个科室会诊,由患者所在科(室)向医务科汇报,由医务科召集有关科室会诊,并应按病情,明确由某科负主要责任。

(七)危重病人的抢救应及时进行,不得因会诊而延误诊治。

三、科内会诊对三天未确诊、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主持召集科内有关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第一篇: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医院会诊管理制度院内会诊一、科内会诊:危重或疑难病例,不能及时明确诊断或治疗效果不佳者,由主管医师提出,科主任组织科内会诊,认真分析,充分讨论,及时确诊,制定有效诊疗方案。

二、科间会诊: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科室的医师会诊时,经治科室应当向会诊医师说明病人的诊疗情况,陪同检查病人,根据会诊指导意见进行下一步诊疗计划。

三、全院会诊: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进行全院会诊的,由经治科室科主任提出,报医务科批准,医务科组织全院会诊。

四、会诊申请签发:科间会诊申请单由经治治疗组质控医师签字,全院会诊申请单由经治科室主任签字,送医务科审批,由医务科室送达拟邀请科室。

五、会诊医师资质:科间会诊由总住院医生以上人员承担,全院会诊由科主任或科室骨干承担,如会诊医师不能解决的应立即请示本专业上级医师会诊,力争达到会诊目的。

六、邀请会诊科室的准备:(一)确定会诊时间,提前一天将会诊申请单和病历摘要(急会诊除外)送到拟邀科室;(二)填写会诊病历,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三)专家会诊时,必须派知情医师简述病情并陪同专家检查病人;(四)管床医生做好会诊前准备,包括病历、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并做好会诊记录。

七、会诊程序(一)会诊主持:科内会诊由经治组质控医师主持;全院会诊由邀请科室主任主持,医务科派人参加,特殊情况由医务科主持。

(二)会诊流程:1、管床医师报告病史、上级医师补充2、会诊医师追问病史,检查病人;3、会诊医师发表会诊意见;4、主持人总结会诊专家意见。

八、会诊到达时间:(一)急会诊:应邀人员必须10分钟内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会诊。

(二)一般会诊:应邀人员应在48小时内完成。

邀请外院专家会诊一、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要求外院专家会诊的,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同意后,由经治科室科主任提出,书面报医务科批准;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

医院会诊制度范文(六篇)

医院会诊制度范文(六篇)

医院会诊制度范文一、会诊主要是解决患者的诊断与治疗。

凡遇下列情况应及时申请会诊:疑难危重病例需要有关科室协助诊治;危急病人需要及时抢救;重大手术前因病情复杂,涉及专科知识需要提供咨询或协助;医疗纠纷需要分析判断;错收病人或有合并症,需要转科治疗等。

二、科间一般会诊(平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决定,填写会诊申请单,提出会诊要求和目的,送往会诊科室。

应邀科室会诊医师应是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急诊会诊可由经治医师申请,在会诊申请单上注明“急”字,特别紧急或抢救性会诊可用电话邀请,应邀科室会诊医师可以是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

实习进修医师一律不得单独应邀会诊。

会诊时经治医师陪同,必要时主治医师参加。

如病人需要专科特殊检查,经治医师应亲自参加协同检查。

三、一般会诊,应邀医师应在____小时内完成。

急诊会诊,被邀科室医师必须突出“急”字,____分钟内及时会诊,不得借故延误。

四、对会诊的目的和要求,会诊医师应予比较明确的答复,如一时难以确定,应提出恰当建议和处理意见。

对下级医师会诊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前去会诊。

五、通过会诊,若属该科疾病或需该科处理,应主动接受转科或协助处理。

转出科室排除本科主要疾病,提出转科理由,认真写好转科记录;对不需或暂不宜转科者,经治医师应细心观察,精心治疗。

若属急诊,会诊医师应主动随访。

六、申请会诊,必须具备必要的资料,如病历、化验、放射及其他特殊检查结果(急诊可从简),以供会诊时参考分析。

七、院内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部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会诊时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部、业务副院长参加,经治医师做好会诊记录。

八、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医务科同意报请业务副院长,由医务部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部、业务副院长参加,经治医师做好会诊记录。

九、科内、科间、院内、院外的____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时要详细检查,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____实施。

院内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院内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院内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为规范我院院内会诊工作,提高会诊效率和会诊质量,特制订会诊制度和会诊流程如下:一、会诊管理制度1、会诊的必要性: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

通过会诊,可以使患者得到专科性诊疗建议,再经过床位医师综合性分析,可以得出最佳的诊疗方案。

2、会诊人员资质及责任:正常上班时间,要求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非正常上班时间可由总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先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请示上级医师指导或由上级医师随后到达现场处理。

会诊后,会诊医师负责提出本科检查、诊断意见及治疗措施,供床位医师参考。

3、会诊分类及时限:按范围分: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按急缓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急会诊要求10分钟之内到位,普通会诊应在24小时内(节假日在48小时内)完成。

4、会诊文书书写要求:所在会诊均要在提出会诊当日在临时医嘱上书写会诊医嘱,小会诊由经治医师详细填写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下方会诊意见栏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

书府会诊的日期、时间、经治医师要把会诊意见在会诊完成后的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记录;大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书写在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本中,经治医师要在会诊当日或次日把会诊总结性意见作为会诊病程记录单独一段书写,该次病程记录的标题要写会诊记录。

5、被会诊患者所在科室的经治医师要在该患者治疗转归(转院、出院)后将会诊的及时性、有效性及病人的病情诊治情况告知相关科室或相关医师,由医务科组织的大会诊要将书面反馈意见报医务科,医务科每季度对各科室会诊的反馈意见汇总后进行分析、评价,找出会诊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二、会诊工作流程1、科内会诊:由患者的经治医师所在的医疗小组提出,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组长签字,报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由科室主任(或被授权的副主任)组织,少于三个人员(不包括三个)参加的会诊,按单人会诊书写会诊意见,三个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形式书写会诊意见。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

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1、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在接到会诊申请单或电话后 10 分钟内到达有关科室进行会诊,并书写会诊记录及签名。

2、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3、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病员可持会诊单到专科检查。

4、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派人参加。

5、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由医务科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

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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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诊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

一般会诊应邀医师要在24小时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会诊医师必须由主治医师及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会诊时必须对病人进行体检及查看相关检查报告。

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以避免专业设备仪器搬运。

三、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院内医师必须10分钟内到达。

四、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五、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股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股要有人参加,并报告分管院长,提出最后处理决定。

六、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填写申请单,经医务股同意,并派员参加,必要时并报院领导批准,由医务办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会诊由申请科主任负责组织。

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

个别情况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七、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

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由医务股组织,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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