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备案卫检需要进行的检测项目
化妆品检测范围及检测项目

化妆品类别 产品品种 检测项目
洗面奶、 卸妆水 (乳) 、 清洁霜 (蜜) 、 常规指标:铅、砷、汞、甲醇 清洁类化妆 面膜、花露水、痱子粉、爽身粉、浴 等。 品 液、洗发液、洗发膏、剃须膏、洗甲 卫生学指标:PH、镉、总氟、 液、唇部卸妆液等。 护理类化妆 品 总硒、、pH、镉、总氟、总硒、甲醛等 ◎微生物检测 细菌总数、 粪大肠菌群、 铜绿假单胞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霉菌和酵母菌等。 ◎化学禁用、限用物质检测 防腐剂:4-羟基苯甲酸甲酯、4-羟基苯甲酸乙酯、4-羟基苯甲酸异丙酯、4羟基苯甲酸丙酯、4-羟基苯甲酸异丁酯、4-羟基苯甲酸丁酯
护肤膏霜、乳液、化妆水、护发素、感官、浊度、细度、疏水性、 发乳、发油/发蜡、焗油膏、护甲水 耐热、耐寒、色泽稳定性等。 (霜)、指甲硬化剂、润唇膏等。 化学禁用、 限用物质: 二甘醇、 色素、 防腐剂、 甲醇、 粉饼、胭脂、眼影、眼线笔(液)、重金属、
美容/修饰类 化妆品
眉笔、香水、古龙水、定型摩丝/ 发 甲醛等。 微生物:细菌总数、粪大肠菌 胶、染发剂、烫发剂、睫毛液(膏)、 生发剂、脱毛剂、指甲油、唇膏、唇 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和 彩、唇线笔等。 酵母菌等。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管理办法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管理办法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管理办法简介化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广泛使用的一类产品,其质量和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
为了加强对化妆品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各国都采取了相应的法规和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中国的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管理办法,以及其背后的意义和作用。
一、化妆品注册管理办法化妆品注册是指制造商或进口商将其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妆品信息向有关部门提供并备案登记的过程。
通过注册管理,可以加强对化妆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在中国,化妆品的注册管理办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和实施。
根据管理办法,凡是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进口的化妆品,必须事先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备案。
注册备案时,需提供相关的化妆品信息,包括产品的命名、用途、成分、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提供必要的检验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
化妆品注册的主要目的是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确保化妆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通过注册管理,可以有效监控化妆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防止低质量和非法产品的出现。
此外,注册管理还可以促进行业的规范发展,提升整个化妆品市场的信誉和竞争力。
二、化妆品备案检验管理办法除了注册管理外,化妆品还需要进行备案检验。
备案检验是指对已注册的化妆品产品进行质量和安全性检验的过程。
通过备案检验,可以确保化妆品仍然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在中国,化妆品备案检验管理办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制定和执行。
根据管理办法,已注册的化妆品产品需要定期进行备案检验,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持续符合要求。
备案检验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化妆品产品的成分、质量、微生物、稳定性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
化妆品备案检验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已注册化妆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以及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
通过检验,可以及时发现和排除化妆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隐患,防止问题化妆品流入市场,并追溯和召回已经流入市场的问题化妆品。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项目要求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项目要求
一、质量和安全性要求
1.原材料安全性要求:化妆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不得含有禁用或限用物质,如重金属、激素等。
2.生产过程控制要求:化妆品生产过程中应遵循标准操作规程,确保
生产环境卫生、原材料和成品的安全性。
3.产品质量要求:化妆品产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相关指标,如
安全性、稳定性、功能性等。
1.安全性评价:对化妆品所含的成分进行安全性评估,包括物理化学
性质、毒理学和致敏性等方面的评估。
2.稳定性检验:对化妆品的质量稳定性进行检验,包括在不同的温度、湿度等条件下的性能变化。
3.微生物检验:对化妆品进行微生物检验,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同时检验产品的防腐能力。
4.功效验证:对声称具有特殊功效的化妆品进行功效验证,确认其所
声称的功效是否真实可靠。
5.申报材料核查:对化妆品注册和备案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确保材
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此外,化妆品注册和备案还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化妆
品标识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
总之,化妆品注册和备案的要求涵盖了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要求以及相关的检验项目。
只有通过合格的检验和备案,化妆品才能上市销售,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生产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化妆品注册和备案的监督检查,确保化妆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

附件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第一条为规范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保证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科学,依据化妆品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化妆品注册和备案相关的微生物与理化检验、毒理学试验和人体安全性与功效评价检验等检验检测工作,适用于本规范。
第三条化妆品企业应当依照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选择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对申报注册或提交备案的化妆品进行检验,并对其提供的检验样品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从事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照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开、诚信原则,并对其出具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第四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建立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检验信息系统),用于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管理和检验检测机构信息管理。
第五条检验检测机构一般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非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需经其所属的法人单位授权,并能够独立—1 —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独立开展检验检测业务活动。
检验检测机构在开展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前,应当取得化妆品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且取得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能够满足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需要。
从事化妆品人体安全性与功效评价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还应当配备两名以上(含两名)具有皮肤病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化妆品人体安全性与功效评价相关工作经验的全职人员,建立受试者知情管理制度和志愿者管理体系,并具备处置化妆品不良反应的能力。
第六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通过检验信息系统提交以下信息:(一)机构名称、性质、地址、联系方式、规模概况和法人资质证明文件。
非独立法人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同时提交所属法人单位出具的授权文件;(二)已取得化妆品领域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情况;(三)依资质认定可开展的化妆品检验项目;(四)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行情况。
化妆品的产品检验报告的内容包括

化妆品的产品检验报告的内容包括1. 检验目的本次化妆品的产品检验旨在评估所检样品是否符合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安全规定和标准。
具体检验内容包括对样品的成分检测、重金属含量检测、微生物污染检测和皮肤刺激性测试等,以确保化妆品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2. 检验方法本次检验采用了以下常用的化妆品产品检验方法:- 成分检测:通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等分析方法,定量分析样品中的活性成分、防腐剂、香精等成分。
- 重金属含量检测: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AA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等对样品中铅、汞、镉等重金属元素进行检测。
- 微生物污染检测: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菌落总数检测、大肠菌群检测、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常见的致病菌检测。
- 皮肤刺激性测试:采用人体皮肤接触试验,借助反应性观察、皮肤红肿、瘙痒、刺激等现象来评估样品对皮肤的刺激性和致敏性。
3. 检验结果3.1 成分检测结果通过GC-MS和HPLC分析方法得出的结果显示,样品中的活性成分含量符合国家标准,未检出任何违禁成分。
防腐剂和香精的含量也在安全范围内。
3.2 重金属含量检测结果样品中的铅、汞、镉等重金属元素含量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值,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对人体无害。
3.3 微生物污染检测结果经过菌落总数检测、大肠菌群检测、沙门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菌的测试,样品均未检测出任何病原菌和致病性微生物,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3.4 皮肤刺激性测试结果人体皮肤接触试验结果表明,在指定测试时间内,未观察到样品对皮肤的明显刺激反应,未出现红肿、瘙痒等不适现象,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要求。
4. 检验结论综合以上各项检验结果,本次化妆品样品通过了成分检测、重金属含量检测、微生物污染检测和皮肤刺激性测试等检验项目。
样品符合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可正常投放市场销售。
5. 建议和注意事项鉴于化妆品产品在市场中可能会受到环境条件的影响,建议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注重质量管控,保证产品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非特殊化妆品检测报告常规九项及标准

非特殊化妆品检测报告常规九项及标准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测报告常规九项包括:
1. 卫生指标:包括微生物指标和有毒物质限量。
微生物指标包括细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等,要求细菌总数≤1000 CFU/g(儿童产品≤500 CFU/g),霉菌和酵母菌总数≤100 CFU/g,粪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绿脓杆菌不得检出。
有毒物质限量包括铅、汞、砷等,要求铅≤40 mg/kg,汞≤1 mg/kg,砷≤10 mg/kg。
2. 感官、理化指标:包括外观、色泽、香气、耐热、耐寒、pH、泡沫等。
外观要求无异物,色泽要求符合规定色泽,香气要求符合规定香型。
理化指标要求耐热(40±1℃)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无分离现象;耐寒:-5℃~-10℃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无分离析水现象;pH 在4.0~8.0(果酸类产品除外);泡沫(40℃)/mm要求透明型≥100、非透明型≥50(儿童产品≥40)。
有效物要求成人产品≥10.0%、儿童产品≥8.0%。
通过以上测试,方可颁发合格的质检报告,允许在市场上合法销售。
化妆品检验规程

化妆品检验规程前言化妆品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消费品之一,其品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
为了确保化妆品在市场上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检验规程。
本文将介绍化妆品检验的相关规程,包括原料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等。
一、原料检验1. 原料供应商资质审查在选择原料供应商时,需要对其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其合法经营,并能够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原料。
2. 原料成分检验对于每批次进货的原料,需要进行成分检验,以验证其是否符合产品配方中的要求。
常见的化妆品原料成分检验项目包括:pH值、溶解度、含水量、挥发性物质、重金属含量等。
3. 原料安全性评估原料的安全性评估是确保化妆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原料进行毒理学测试、致敏性测试、刺激性测试等,评估其是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二、生产过程检验1. 检验人员培训所有从事化妆品生产过程中的员工,都需要接受相关的检验培训,熟悉化妆品生产工艺和检验方法,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生产环境检验生产环境的洁净程度直接关系到化妆品的质量。
对生产车间、设备、工具等进行定期的洁净度检验,保证生产环境符合卫生标准。
3. 工艺过程控制在化妆品生产过程中,需要进行定期的工艺过程检验,包括温度、时间、搅拌速度等参数的监控,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三、成品检验1. 外观检验成品的外观质量直接关系到化妆品的销售情况,因此需要对成品进行外观检验,包括包装完好性、标签是否完整、颜色和气味是否正常等。
2. 效果评估化妆品的功效是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的重要因素之一。
通过实验室测试、临床试验等方法,对产品的功效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宣传和标注的效果。
3. 安全性评估化妆品的安全性是消费者购买的重要考量因素。
成品需要进行安全性评估,包括毒理学测试、致敏性测试、刺激性测试等,确保其对人体健康无害。
结语化妆品检验规程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化妆品卫生检验规范

化妆品卫生检验规范一、引言化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产品之一,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化妆品的卫生检验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化妆品卫生检验的规范,以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二、原料检验化妆品的原料质量是其卫生安全的基础。
原料检验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化学成分检验:检测原料中是否含有有害化学成分,如重金属、污染物等。
2. 微生物检验:检测原料中是否存在细菌、霉菌、酵母菌等微生物,确保化妆品的卫生安全。
3. 辐射检验:如原料有经过辐射处理,应检测辐射剂量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4. 标签检验:检验原料标签是否真实准确,包括成分、含量等信息。
三、产品检验化妆品的最终产品也需要进行严格的卫生检验,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这包括:1. 化学成分检验:同样要检测产品中是否含有有害化学成分,例如致敏物质、甲醛释放等。
2. 微生物检验:确保产品中没有细菌、霉菌等微生物污染,避免对消费者的安全产生潜在威胁。
3. 重金属检验:检测产品中的重金属含量,确保在可接受范围内,防止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4. 稳定性检验:检验产品在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确保产品质量不会因为时间、温度等因素而发生变化。
5. 效果检验:根据产品的宣称功效,进行相应的效果检验,确保产品的宣传不夸大其词,并对消费者的期望负责。
6. 标签检验:对产品标签的准确性进行检验,确保标签中的信息包括成分、含量等准确无误。
四、现场检验化妆品的卫生安全还需要进行现场检验,以确保生产环境的清洁卫生以及操作人员的卫生素质。
现场检验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生产环境检验:检测生产车间的卫生状况,包括空气质量、噪声、尘埃等因素,以确保生产环境的清洁卫生。
2. 设备检验:检测生产设备的卫生状况,确保设备不会对产品质量产生污染。
3. 操作人员检验:对操作人员的着装、卫生习惯等进行检验,确保操作人员的卫生素质。
4. 样品保存检验:对化妆品样品的保存条件进行检验,确保化妆品在样品列存期内不会发生质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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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备案卫检需要进行的检测项目
化妆品一般要进行微生物检验、卫生化学检验、pH值测定、毒理学安全性实验、人体安全及功能试验。
检验时间一般在2-4个月,有些特殊功能化妆品因为要做人体试验,时间稍长。
1、微生物学检验:包括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霉菌和酵母菌等检验项目
2、卫生化学检验:包括汞、铅、砷等卫生化学指标的检测,斑蟊、氮芥、巯基乙酸、性激素、甲醛等禁、限用物质含量的检测,以及 pH 值等其他检测;
3、毒理学试验:普通化妆品需要做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急性眼刺激性试验、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特殊用途化妆品除以上三项试验外,还需要做皮肤变态反应试验、皮肤光毒性试验、回复突变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4、特殊用途化妆品人体安全性和功效性评价:包括人体斑贴试验、人体试用试验、SPF 值测定、PA值测定、防水性能测定等。
●检验中特殊情况要求:
1、凡宣称含有α-羟基酸或不宣称含有α-羟基酸,但其含量≥3%的产品需测定α-羟基酸,同时测定pH值,测α-羟基酸1000元,测pH值100元。
2、凡紫外线吸收剂(二氧化钛和氧化锌除外)含量≥%的产品,需加测紫外线吸收剂、皮肤变态反应试验和皮肤光毒性试验。
3、宣称祛痘、除螨、抗粉刺等功能的产品需要测抗生素和甲硝唑指标,费用1000元。
4、宣称去屑功能的产品需要测去屑剂指标,费用1000元。
5、凡含滑石粉的产品,需加测石棉,费用1000元
6、Ames试验可选用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替代。
7、凡需进行人体试验的,请先在省级检验机构完成毒理学检验,结果合格者方能送到我单位检测;并于送检时提供毒理学报告。
8、样品每包装需大于25克,有些彩妆类产品含量小于10克的,提供的样品总量不少于150克。
9、防晒类只在产品标识SPF值时测定,或根据企业需要;检验以SPF值15为基数,5000元/个,SPF值大于15,每增加5,测定费用再加1000元。
10、防晒类只在产品标识PA+++值时测定,或根据企业需要;检验以PFA值3为基数,3以下,可标注PA+,11000元;PFA
值在4-7之间,可标注PA++,费用在之间;PFA值在8以上,可标注PA+++,费用为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