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铁客电〔2015〕443号成都铁路局转发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加装自动扶梯悬空侧防护装置的通知
铁总运[2015]49号《高速铁路电力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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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GD109-2015高速铁路电力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速铁路电力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高速铁路电力管理,提高供电质量,满足铁路运输生产需要,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根据高速铁路行车特点而制定的,是保证安全供电的基本规则。
各有关单位和全体电力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高速铁路电力业务的管理。
本规则未明确规定的内容,仍执行《铁路电力管理规则》。
第二章管理第四条高速铁路电力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对全路高速铁路电力工作统一规划,依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制定铁路相关的规章、制度;调查研究、检查督导、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电力设备技术管理水平。
负责组织各局确定局分界处的运行方式,指挥、协调事故(故障)处理。
铁路局:贯彻执行国家和总公司有关的规章和命令,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有关细则、办法和标准;负责管内各供电段(维管段)的技术管理、岗位设置、职责分工;做好供用电的管理工作和专业培训;掌握电力设备状态;组织、安排年度检修、基建大修、更新改造项目和供用电计划;核定事故备品储备定额;组织电力试验、能力查定和设备鉴定工作;编制规划、提出增强能力和改善供电条件的措施;组织《电力设备履历薄》等报表的填报工作;领导本局管内电力调度工作。
铁路局供电调度:负责监视高速铁路电力设备的运行状态,改变运行方式的倒闸操作;负责电力设备故障应急处置;负责故障处理的调度指挥;负责掌控运行、维护、检修等作业,掌握上线人员数量、作业内容、处所等情况;负责与地方供电公司、相邻铁路局签订、履行调度协议。
供电检测所(电力试验所):承担高速铁路电力设备交接及预防性试验等工作。
第五条电力工程竣工后,应经过交接试验,试验合格后方能进行交接验收。
发、变、配电等电力设备,应经过试运行后才能正式运行。
第六条变更变、配电所的主接线、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方案,改变一级贯通、综合贯通供电方式,应提出设计文件或变更理由,经铁路局批准后实行,局分界处需报总公司备案。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增加铁路货物运输燃油附加费的通知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增加铁路货物运输燃油附加费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8.07.09
•【字号】川价发[2008]130号
•【施行日期】2008.07.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增加铁路货物运输燃油附加费的通知(2008年7月9日川价发〔2008〕130号)
各市(州)、各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四川省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8〕20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路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558号)文件精神,为弥补成品油价格上涨导致的地方铁路亏损,经研究决定,我省地方铁路货物运输可在现行运价基础上加收0.04元/吨公里的燃油附加费。
农用化肥运输价格按铁道路关于农用化肥铁路运价优惠政策规定的运价执行,不再另加燃油附加费。
各地物价局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告知我局。
本通知自2008年7月20日起执行。
成都铁路局200~250kmh客运专线机务运用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CDG/JW100?-2013成都铁路局客运专线机务运用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客运专线是完成旅客运输生产任务的重要设备,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客运专线机务运用安全技术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依据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动车组专业管理规定》、《高速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CRH系列动车组操作规程》、《动车组司机一次乘务作业标准》、《动车组地勤司机工作标准》和《成都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成都铁路局高速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都铁路局机务行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章、制度及其修改稿制定。
第3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铁路局管内客运专线机务运用安全管理,管理人员和动车组司机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本办法。
既有线开行动车组时,相关管理要求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运用管理基本要求第4条全局机务系统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从严治本,基础取胜,规范管理,强基达标”的指导思想,不断探索和把握客运专线机务安全生产管理规律,建立健全与高铁机务行车安全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体系,努力实现高铁安全“有序可控、持续稳定”。
第5条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要充分发挥动车组车载列控和通讯设备的记录功能,应用计算机和网络、视频技术,加强动车司机作业全过程的监控。
要采用动车组模拟仿真训练装置等先进的培训手段,努力提高动车组司机技术理论水平和实作技能,实现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不断提升机务行车安全可控能力。
第6条动车组是客运专线的运输工具,机务运用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用好动车组,优质高效地全面完成运输生产任务;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技术素质和文化知识水平。
动车组交路和乘务制度第7条动车组交路是动车组固定担当运输任务的周转区段,确定动车组交路要充分考虑动车组司机劳动和休息时间,合理利用动车组的性能,提高动车组运用效率。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成都车站搬运行李、接送旅客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成都车站搬运行李、接送旅客
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3.01.13
•【字号】川价函[2003]5号
•【施行日期】2003.01.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成都车站搬运
行李、接送旅客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川价函[2003]5号二00三年一月十三日)
成都铁路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定成都车站小红帽行李搬运服务中心搬运行李、接送旅客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为进一步提高成都车站的服务档次和水平,满足不同层次旅客的服务需求,按照旅客自愿和有偿服务的原则,经研究同意成都车站小红帽服务中心在站内开展接送旅客和搬运行李的服务项目,并按以下标准收取服务费:1.代步车接送旅客。
旅客及随身携带的行李,按每人次5元的标准收取;不能随身携带需占用座位且重量在20公斤以内的,可另行加收4元。
2.手推车单独搬运行李,按每件4元收取,其行李重量在20公斤以内的,累计收取服务费不得超过16元。
3.应旅客要求搬运贵重、易碎物品及其它有特殊要求的物品,或应旅客要求将行李搬至车站广场范围内指定地点,按应收取服务费总额另加收50%的服务费。
4.旅客携带物品总重量超过20公斤,每超10公斤另行按5元加收服务费。
搬运行李起止地点为候车厅进站口至旅客所乘列车门口,或所乘列车门口至出站口。
以上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动车组零部件技术条件的通知-铁总运[2013]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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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动车组零部件技术条件的通知正文:----------------------------------------------------------------------------------------------------------------------------------------------------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动车组零部件技术条件的通知(铁总运〔2013〕44号)按照原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铁科技[2012]95号)、《关于公布<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第二批)>的通知》(铁科技[2012]187号)规定,为做好动车组零部件的认证工作,中国铁路总公司组织制定了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动车组零部件技术条件,现予印发,请按照执行。
动车组零部件技术条件名称及标准性技术文件编号清单见附件1。
附件1:动车组零部件技术条件名称及标准性技术文件编号清单附件2:动车组转向架类技术条件(另发)附件3:动车组车体及车上部件类技术条件(另发)附件4:动车组制动类技术条件(另发)附件5:动车组电气类技术条件(上)(另发)附件6:动车组电气类技术条件(下)(另发)中国铁路总公司2013年6月8日附件1动车组零部件技术条件名称及标准性技术文件编号清单序号产品类别技术条件名称标准性技术文件编号1转向架类动车组车轮(暂行)TJ/CL 275-20132动车组车轴(暂行)TJ/CL 276-20133动车组齿轮箱组成(暂行)TJ/CL 277-20134动车组抗侧滚扭杆(暂行)TJ/CL 278-20135动车组空气弹簧(暂行)TJ/CL 279-20136动车组联轴节(鼓形齿式)(暂行)TJ/CL 280-20137动车组轮对组成(暂行)TJ/CL 281-20138动车组牵引拉杆组成(暂行)TJ/CL 282-20139动车组万向轴(暂行)TJ/CL 283-201310动车组油压减振器(暂行)TJ/CL 284-201311动车组轴箱弹簧(暂行)TJ/CL 285-201312动车组轴箱体及端盖(暂行)TJ/CL 286-201313动车组轴箱轴承(暂行)TJ/CL 287-201314动车组转向架(暂行)TJ/CL 288-201315动车组转向架构架组成(暂行)TJ/CL 289-201316动车组轴箱定位节点(暂行)TJ/CL 290-201317车体及车上部件类动车组餐车上货门(暂行)TJ/CL 291-201318动车组车钩及缓冲装置(暂行)TJ/CL 292-201319动车组车体(暂行)TJ/CL 293-201320动车组空调废排装置(暂行)TJ/CL 294-201321动车组空调换气装置(暂行)TJ/CL 295-201322动车组空调机组(暂行)TJ/CL 296-201323动车组空调控制装置(暂行)TJ/CL 297-201324动车组内风挡(暂行)TJ/CL 298-201325动车组内置式侧拉门(暂行)TJ/CL 299-201326动车组前端开闭机构(暂行)TJ/CL 300-201327动车组塞拉门(暂行)TJ/CL 301-201328动车组司机登车门(暂行)TJ/CL 302-201329动车组外风挡(暂行)TJ/CL 303-201330制动类动车组差压阀(暂行)TJ/CL 304-201331动车组高度阀(暂行)TJ/CL 305-201332动车组供风单元(暂行)TJ/CL 306-201333动车组闸片(暂行)TJ/CL 307-201334动车组制动夹钳单元(暂行)TJ/CL 308-201335动车组制动控制装置(暂行)TJ/CL 309-201336动车组制动盘(暂行)TJ/CL 310-201337电气类动车组避雷器(暂行)TJ/CL 311-201338动车组充电机(暂行)TJ/CL 312-201339动车组电线电缆(暂行)TJ/CL 313-201340动车组电阻制动装置(暂行)TJ/CL 314-201341动车组辅助变流器(暂行)TJ/CL 315-201342动车组高压电流互感器(暂行)TJ/CL 316-201343动车组高压电器箱(暂行)TJ/CL 317-201344动车组高压电压互感器(暂行)TJ/CL 318-201345动车组隔离开关(暂行)TJ/CL 319-201346动车组牵引变流器(暂行)TJ/CL 320-201347动车组牵引变压器(暂行)TJ/CL 321-201348动车组牵引电机(暂行)TJ/CL 322-201349动车组牵引电机冷却风机(暂行)TJ/CL 323-201350动车组牵引系统地面组合试验(暂行)TJ/CL 324-201351动车组前照灯(暂行)TJ/CL 325-201352动车组受电弓(暂行)TJ/CL 326-201353动车组司机控制器(暂行)TJ/CL 327-201354动车组碳滑板(暂行)TJ/CL 328-201355动车组网络控制系统技术规范(暂行)TJ/CL 329-201356动车组真空断路器(暂行)TJ/CL 330-201357动车组轴温报警装置(暂行)TJ/CL 331-201358动车组自动过分相装置(暂行)TJ/CL 332-201359动车组电器柜、控制柜(暂行)TJ/CL 333-2013——结束——。
成都铁路局信号综合防雷实施方案及标准

成都铁路局信号综合防雷实施方案及标准1 实施方案1.1 计算机联锁车站信号防雷实施方案。
1.1.1 既有计算机联锁车站信号综合防雷系统安装。
1.1.1.1 实施避雷网、避雷带、接地汇集线、综合接地网及微机室屏蔽安装。
1.1.1.2 各种电源(纵、横向、信号线、通道安装SPD防护。
1.1.1.3 计算机联锁系统的各种接口电路、内部通信电路、远端显示器及系统内部其它部件的雷电防护,由计算机联锁系统提供商在系统研制时考虑,信号综合防雷系统不再对其内部作防雷设计。
1.1.1.4 室外设备只在室内分线柜(盘处安装SPD,对轨道电路、灯丝报警及联系电话线等进行纵、横向防护,对高柱信号机作纵向防护。
1.1.1.5 从投资角度考虑,由于矮柱信号机遭雷击的机率较小,暂不考虑设置;对于道岔设备,基于安全考虑,暂不安装;箱盒等其它室外设备暂不考虑雷电防护。
1.1.2 新建或大修的计算机联锁车站信号综合防雷系统安装。
1.1.2.1 分线盘采用防雷型分线柜。
1.1.2.2 其余的防雷按既有计算机联锁车站考虑。
1.1.2.3 新建信号楼房屋修建按标准1.6条实施。
1.2 自动化驼峰信号设备防雷实施方案。
1.2.1 既有自动化驼峰信号综合防雷系统安装。
1.2.1.1 实施避雷网、避雷带、接地汇集线、综合接地网及微机室屏蔽安装。
1.2.1.2 各种电源(纵、横向安装SPD防护。
1.2.1.3 控制系统的各种接口电路、传输通道、远端显示器、提钩显示屏及系统内部的雷电防护,由控制系统提供商在系统研制时考虑,信号综合防雷系统不再对其内部作防雷设计。
1.2.1.4 室外轨道电路在室内分线柜(盘处安装SPD进行纵、横向防护,对高柱信号机作纵向防护。
1.2.1.5 驼峰场的其它室外信号设备,安装避雷针进行雷电的防护,不再在设备上安装SPD。
1.2.2 新建自动化驼峰信号综合防雷系统安装。
新建自动化驼峰信号综合防雷系统除按既有要求设置外,房屋修建按标准1.6条实施。
关于《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标准专家解读

关于《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标准专家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局•【公布日期】2020.10.26•【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关于《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标准专家解读国家铁路局组织编制的国家标准《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第1部分:总则》(GB/T 25341.1-2019)和《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第2部分:服务过程》(GB/T 25341.2-2019)已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原《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第1部分:车站》(GB/T 25341.1-2010)和《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第2部分:列车》(GB/T 25341.2-2010)同时废止。
新标准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突出人性化服务理念,以旅客需求为关注焦点,通过系统整合设计,形成车站、列车的完整服务链;从铁路行业管理的角度,对铁路客运票务服务、进站服务、候车服务、站台服务、行李运输服务、列车服务和出站服务等提出了统一要求;采用可量化指标,提高了标准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施一致性。
新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满足旅客运输服务质量的新要求,提高铁路旅行的舒适性和出行体验。
国家铁路局有关专家就两项标准解读如下:1.颁布新《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国家标准的背景是什么?原国家标准《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第1部分:车站》《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第2部分:列车》自2010年颁布实施以来,对提升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提高旅客满意度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铁路实行政企分开改革,高速铁路大规模投入运营,铁路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铁路客运服务的新需求,对旅客运输服务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主要包括:第一,随着我国逐渐步入服务经济时代,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服务质量工作。
2012年国务院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要求根据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的不同特点,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测评体系。
铁总运[2015]145号 《接触网电分相标识设置补充规定》
![铁总运[2015]145号 《接触网电分相标识设置补充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321df89bfc4ffe473368abff.png)
铁总运[2015]145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
《接触网电分相标识设置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铁路局、铁路公司:
现将《接触网电分相标识设置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5年4月30日
接触网电分相标识设置补充规定
为适应200~250km/h铁路开行电力机车牵引列车、200km/h以下铁路开行动车组列车过分相需求,现对接触网电分相标识设置作以下补充规定:
一、对200~250km/h开行电力机车牵引列车的铁路,在反向断电标的背面(列车前进方向)增设“机车合”标识,表示自该标识之后电力机车应合闸。
线路反方向按相同原则设置。
二、对200km/h以下图定开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在距电分相中性区终止位置400米处附近(列车前进方向)增设“动车合”标识,表示自该标识之后动车组列车应合闸。
线路反方向按相同原则设置。
—2—
分相中性区段
断
≥400m 合
30m
断
合
≥400m
30m
动车合
动车
合T
断
禁
止
双
弓
75m
45m
T
断
禁
止
双
弓
75m45m
特殊区段不具备本要求设置条件时,其动车组列车过分相方
式由铁路局根据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三、“机车合”“动车合”标识牌式样如下:
四、本规定由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负责解释,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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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 路 传 真 电 报
签发: 会签:核稿: 拟稿:
王嵩(建设管理处)余国胜(财务处)
郭建业(计划统计处)何庆平(安全监察室)肖建明李丰
电话:
37862
发报所名电报号码等 级受理日时 分收到日时 分值机员CD
主送单位: 各合资铁路公司、建设指挥部,总公司所属铁路公司,成都车站,重庆车站,贵阳车站,西南铁旅总社,兰渝铁路公司
抄送单位:重庆办事处,贵阳办事处,总工室,安监室,客运、计统、建设、经营开发、财务处
报文:成都铁路局转发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加装自动扶梯悬空侧防护装置的通知
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统一安排和部署,现将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加装自动扶梯悬空侧防护装置的通知》(运营客管电〔2015〕1372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并提出相关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设置要求
1.局管客运车站旅客自动扶梯悬空侧均需加装距电梯踏步不低于1.7米的防护装置(与墙壁或楼梯空隙10cm以下及悬空侧至地面最高悬空高度4米以下的自动扶梯除外),防护装置必须确保旅客使用安全,护板牢固可靠,安装美观,不影响电梯结构、负载安全和正常使用。
护板材质可根据现场实际,选用不锈钢护栏、玻璃栏板或不锈钢板等,采取防护栏、板等防护方式。
2.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的,护板加装方案形成后同步报局客运处、安监室、建设处及使用单位审核。
二、安装要求
1.资产属国铁、固资已移交并投入运营的自动扶梯,加装方案由所
属站段(单位)组织电梯维护厂家或设备厂家确定加装技术方案,按规定程序向路局提报需求,由路局进行审查后,由各站段按程序实施。
2.资产属合资铁路公司的自动扶梯,加装方案由管理站段(单位)组织合资公司、电梯维护厂家或设备厂家确定加装技术方案,合资公司落实相应费用,站段按规定程序向路局提报需求,由路局进行审查后,由各站段按程序实施。
合资公司提出自行实施时,管理站段牵头做好加装技术方案对接,积极做好施工配合。
3.本通知发布以后新建或改建客运车站的,新增自动扶梯按本通知要求增加防护装置,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护板加装工程纳入自动扶梯验收范围。
4.尚未组织招标采购的设备,由建设单位在自动扶梯技术规格书中予以明确并督促施工或设备厂商组织实施。
三、时限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实施范围条件,对客站需加装防护装置的自动扶梯数量、位置与既有建筑物位置等数据进行测量,填写《成都铁路局客站自动扶梯加装悬空侧防护装置汇总表》(见附件2),7月31日前,通过客运管理系统资料交换上报。
需由建设单位实施的,各使用单位要主动做好实施数量提报和方案对接工作。
2.请各建设单位尽快组织设计单位和设备厂家,对已确定需加装的自动扶梯,逐台制定实施方案,确保8月20日前形成方案,11月30日前实施到位,12月20日前验收完成。
3.凡站段未按规定时限完成自动扶梯悬空侧防护装置安装的,路局将进行全局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并纳入对站段和相关单位的年度安全评估考核。
凡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时限完成自动扶梯悬空侧防护装置安装的,路局将按建设项目相关管理规定对建设单位进行信誉评价和处罚,新建项目自动扶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路局验收不予通过。
附件:1.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加装自动扶梯悬空侧防护装置的通知(运营客管电〔2015〕1372号)
2.成都铁路局客站自动扶梯悬空侧防护装置汇总表 成铁客电〔2015〕443号
成都铁路局
2015年7月19日
附件1
两侧单侧产权单位需设置防护自动扶梯数量
序号车站自动扶梯与建筑物相对位置
注:1.需要加装壁板的自动扶梯需逐台填写相关数据,数据的填写影响设计及费用核算。
2.自动扶梯与建筑物相对位置涉及后续设计单位的出图,数据测量应准确。
附件2
备注
成都铁路局客站自动扶梯加装悬空侧防护装置汇总表
自动扶梯位置提升高度防护长度设备编号自动扶梯品牌及
型号自动扶梯护臂板类型(玻璃护臂板/不锈钢护臂板)—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