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专家登记表 -简化版
师范学院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师范学院教师聘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我校部分紧俏专业师资紧缺的现状,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教师全员聘用制,促进教师岗位聘用多元化,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教师聘用主要有七种方式,包括在职在编教师、劳动合同制教师、返聘教师、外聘课酬包干制教师、外聘教授(专家)、特聘教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教辅人员等。
第三条教师聘用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以岗定薪、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四条在职在编教师按照《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以及学校引进教师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条劳动合同制教师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学位、具有特殊专长且具有中级职称。
4、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好的英语水平和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5、全职从事我校教学工作。
第六条返聘教师1、校内已经退休的具有高级职称教师。
2、年龄原则在65周岁以下。
身体健康,胜任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
3、所承担课程必须是人才培养计划中规定的专业必修课,且确属校内在岗教师同期无人能讲授的课程。
第七条外聘课酬包干制教师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或硕士学历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相关教学经历和较强的教学能力,独立承担一门专业课程的主讲任务,能保证课堂教学效果和质量。
4、承担课程必须是人才培养计划中规定的专业必修课,且确属校内在岗教师同期无人能讲授的课程。
第八条外聘教授(专家)根据《XX师范学院外聘教授(专家)管理办法》(校人[2007]13号)的聘用条件和程序聘任的兼职教授,在聘期内每年实质性地承担一至两门专业课程的授课任务。
第九条特聘教授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结合XX省“楚天学者计划”,我校将实质性地从海内外招聘“XX学者”、“楚天学者”来学校工作,具体招聘条件、招聘程序、管理和考核、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评价机构档案管理规范

安全评价机构档案管理规范1目的为积极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X安监发[2010]26号)等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在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方面的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系统、实用、安全和保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本规范对以下两部分内容的资料档案管理进行了规定:(1)安全评价机构在开展安全评价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与评价项目相关的资料档案管理的总要求、原则、过程及方法。
(2)评价机构在内部管理、机构资质、技术人员资格及条件、设备仪器、法规标准等方面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机构注册地在XX省境内的甲、乙级安全评价机构。
3引用及参考文件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执行和参考了以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各机构应注意跟踪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版本,在本标准未修订前,机构可使用最新版本的文件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96年7月5日修正)(2)《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3)《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标准》(DB37/T1855-2011)(4)《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1-2000)(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6)《关于印发〈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文件编写指南〉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5)177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X安监发(2010)26号)(8)其他有关要求4术语与定义为规范档案管理,本规范使用了以下术语与定义。
4.1 档案本规范中档案是指安全评价机构应保存的在开展安全评价活动以及机构内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与安全评价工作有关的各种形式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档案的功能在于保持安全评价工作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再现性,建档的目的是规范安全评价资料管理及防范风险。
4.2 档案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天津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登记表

天津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登记表填表说明1. 推荐使用宋体小四号字填写,推荐行距为固定值12-15磅。
2. 单位名称请填写建站单位全称。
3. 联系人请填写院士专家工作站所在部门负责人信息。
4. 企业简介请填写建站单位注册信息、人员情况、从事行业及主要产品。
5. 主要业务领域请填写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的经营、业务范围中已开展的业务内容。
6. 院士专家情况简介请填写院士专家工作站进站院士、院士团队成员及建站单位聘请的其他专家的信息,即不仅要填写进站院士信息,还须填写院士团队主要成员信息,其他专家的信息可根据具体情况填报。
院士专家信息内容和填写格式请参见表格中的示例。
7. 建站目的请按照技术创新领域、事业发展领域和重大项目合作三个方面填写。
技术创新领域为建站单位与院士专家合作开展的技术研究的内容、目标;事业发展领域为建站单位与院士专家合作开展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内容、目标;项目合作领域请填写建站单位与院士专家合作开展的项目名称。
注意:技术创新领域、事业发展领域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但项目合作领域必须填写且须与《共建协议》中的合作项目名称一致。
8. 科研能力请分为4个段落,分别叙述企业技术研发团队概况、企业开展的重大技术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及取得的科研成果名称、企业资质和企业研发条件及设备设施数量概述。
9. 建站资金预算说明:(1)外聘专家费,指院士专家工作站聘请院士、院士团队和其他专家支出的聘金。
(2)设备购置费,指院士专家工作站开展技术研究、项目研发中购置仪器设备的支出。
(3)能源材料费,指院士专家工作站开展技术研究、项目研发中所支付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等费用。
(4)试验外协费,指院士专家工作站开展技术研究、项目研发中发生的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或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因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发生的费用。
(5)运行管理经费,指行政与管理费、院士团队后勤保障经费、绩效奖励费、学术交流费、场所维护费等。
外聘人员管理规定

外聘人员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外聘人员聘用、管理工作,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和开发外聘人员的积极性和潜能,为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及专业技术后备人才培养提供重要支持。
2适用范围
适应于公司外聘的以兼职身份为公司工作的所有高级管理人才、技术专家以及专业技师等。
3职责
3.1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人力资源部提出需要外聘的专业人员,并提出所需人员的岗位工作职责、资格条件等。
负责外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单位提出的需求报告审核并报公司领导批准,组织外聘人员的招聘、录用、签订协议、岗位配置和考核管理等工作。
3.3公司领导对人力资源部的外聘人员有关报告进行审批。
4工作流程
外聘人员管理工作流程(附后)
(
5记录
5.1 外聘人员评议表
5.2外聘人员登记表
5.3外聘协议书
5.4外聘人员月度工作计划
5.5外聘人员绩效考核表。
外聘教育实习带队教师考核登记表

外聘教育实习带队教师考核登记表
玉溪师范学院学生教育实习教学评价表
被评人:总分:分评价人:日期:年月
玉溪师范学院学生教育实习班主任工作评价表
玉溪师范学院学生教育实习调研报告评价表
玉溪师范学院师范生微格教学申请及评课表
姓名系别专业班级学号
测量目标指导教师课题
玉溪师范学院教育实习、专业实习申请表
注: 后附实习经费预算说明及实习生名单。
玉溪师范学院实习经费预算说明及实习生名单
注﹕上述实习费标准及要求,经教务处、计财处和院领导共同研究决定,自2002年3月起执行,直至教务处、计财处联发通知重新改变实习经费标准为止。
职业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教师是我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院的教学工作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使外聘教师工作规范化,切实发挥和调动外聘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水平高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兼职教师的范围1、我院缺少任课教师的课程。
2、新开设课程的任课教师。
3、新设置专业需要聘请校外教师任课的课程。
4、名师、名教授、专家学者、“双师型”教师、高特级技师、绝技绝活专家、生产实践和实验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外聘教师的聘用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共产领导。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专业理论扎实、知识水平较高,能胜任所讲授的课程。
4、具有一定的确教育教学经验,熟悉高等教育的教学规律。
5、责任心强,组织纪律性强,遵守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
6、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7、本院退休教师中符合条件的,优先聘用。
三、外聘教师的聘任办法与程序1.各系(部)根据教学安排的实际需要,每学期安排教学任务时提出拟聘外聘兼职教师计划,并在排课前确定下学期拟聘外聘兼职教师及承担的课程,并填写在任务书中报教务处排课。
2.对符合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的应聘教师,各系(部)负责以试讲、而试等方式进行初审。
审核基本资料包括:(1)学历证书。
(2)职称证书。
(3)身份证。
以上证件由系部验证原件,保存其复印件。
3.经学校批准的外聘兼职教师,前两周的讲课为试用期,各系部及教务处应及时了解外聘兼职教师讲课的信息;教学效果良好者,正式聘用,并签定《聘用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二份,分别由学院和本人留存;教学效果差者,应及时停止试用。
4.特殊情况,各教学系(部)在可告知教务处并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后,先试聘外聘教师上课,然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三)办理聘任手续。
由教学系指导被聘任的外聘教师填写《外聘教师登记表》,由系收齐上交教务处存档,院办备案。
日常业务用印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即可用印汇总表

附件:日常业务用印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即可用印汇总表(2020年修订版)部门:教务处序号日常业务需用印事项上报部门/受理单位用印要求1学籍卡/成绩单(特殊需求)教务处校印2学籍/学历学位证明(特殊需求)教务处校印3学生证(含补办)教务处校印/钢印4毕业证、学位证、结业证及肄业证(含补办)教务处校印/钢印5教改项目立项、结项证书教务处校印6各类教学活动获奖证书教务处校印/钢印7运动员等级证书教务处校印/钢印8学生裁判员证书教务处校印/钢印9优秀毕业论文获奖证书教务处校印10购买支教学生保险、车辆租用教务处校印11扶贫支教证书教务处校印12专升本录取通知书教务处校印/钢印13学士学位授予书(含补办)教务处校长签章部门:人事处序号日常业务需用印事项上报部门/受理单位用印要求1全校教职工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暂停、变更、终止业务办理省社保局/人事处社保科校印2退休“中人”视同缴费年限申报省社保局/人事处社保科校印3退休“中人”待遇核定申报省社保局/人事处社保科校印4医保余额申退省社保局/人事处社保科校印5申报职工工伤省社保局/人事处社保科校印6养老金申报省社保局/人事处社保科校印7公招、考核招聘、调动等办理手续中的函件(经学校批准的拟调人员、拟聘人员,需开具的商调函、调档函、档案审核函、调函)省教育厅/人事处人事科校印8海外留学人员和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认证报批材料(需开具的海外留学人员证明、推荐函)省人社厅/人事处人事科校印9公招、考核招聘、调动等报批补充材料(经校领导批准报上级部门后,上级部门要求的需修改或补充的函件、情况说明)省教育厅/人事处人事科校印10人事类相关证件证明办理(含工作证、退休证、职称证、教职工在职证明、收入证明)人事处校印(含钢印)11学校已签订和终止的外聘员工合同人事处校印12工资基金申报表省教育厅/人事处劳资科校印部门:学生处序号日常业务需用印事项上报部门/受理单位用印要求1毕业生派遣计划省教育厅校印2省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省教育厅校印3校级优秀毕业生证书校内校印4四川省应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基本情况登记表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校印5年度评奖评优证书校内校印6研究生奖助学金审批表存档校印7研究生奖学金奖状校内校印8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省教育厅校印9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省教育厅校印10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校内校印11求职创业补贴武侯区人社局校印12困难毕业生帮扶经费发放名单省教育厅校印13四川省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表武侯区人社局校印14各省建档立卡资助证明省教育厅校印15大学生应征入伍政审用印武侯区武装部校印部门:计划财务处序号日常业务需用印事项上报部门/受理单位用印要求1纳税方式备案;更新报税信息;报送财务报表;购买税务票据;税务申报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校印、法人印2银行年审;更换、新增、注销网银盾;更新预留财务信息;公务卡申请、提额;购买支付票据;购买外汇学校开户银行校印、法人印3新增、更换、注销财政系统UK;职工个人工资卡信息维护;财政票据备案、购买、更换联系人财政厅校印、法人印4公积金扣缴、补缴、提取、开户、变更信息省市公积金中心校印、法人印部门:科研处序号日常业务需用印事项上报部门/受理单位用印要求1学术会议征文通知、参会通知、专家邀请函相关单位校印2课题中期(重要事项变更)、结题材料上级科研管理部门校印3各级科研项目选题征集材料上级科研管理部门校印4专利、知识产权申报材料国家专利局校印部门:后勤处序号日常业务需用印事项上报部门/受理单位用印要求1成都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表(外聘人员)人事处校印2学校用水指标申报调剂函件成都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校印3学校水、电、燃气等相关工作函件成都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校印4对外工作协调函成都市城管、水务、街道、办事处等校印5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季度表四川省教育厅校印6校内教职工住房证明四川省、成都市房管局,职工配偶等调查单位校印部门:保卫处序号日常业务需用印事项上报部门/受理单位用印要求1各类涉及安防安装、维修及维保合同公司合同章2各类涉及消防安装、维修及维保合同公司合同章3各类涉及停车场改造、维修及保险合同公司合同章4各类涉及学生安全校方责任险、商业保险等公司校印、合同章5签定县(区)级以下安全责任书县(区)级以下人民政府校印6报送涉及举办大型活动申请表、协助公函等公安部门校印7报送涉及安全稳定、治安、消防等方面资料政府部门校印部门:党委宣传部序号日常业务需用印事项上报部门/受理单位用印要求1校报年审四川省新闻出版局校印2官方微信年审腾讯校印部门:资产管理处序号事项说明1采购文件确认成体院〔2019〕72号:修订的《成都体育学院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第37条,采购文件50万以上处务会集体审议,不再提交校领导审批。
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为促进我校专业建设及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突出教、学、训、研联合办学特色,规范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构建一支数量充足、水平较高、相对稳定的外聘专家兼职教师队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作风朴实,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或教学能力;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本专业、行业有一定影响,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3、愿意为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等贡献力量;4、学位与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水平。
(4)在企业担任中级以上职务或在行业有一定知名度。
5、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聘请教师,原则上应征得拟聘教师所在单位的同意。
二、外聘专家兼职教师分类及其工作职责学校对外聘专家兼职教师实行分类管理,分类待遇。
学校根据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共分三类。
1、一类外聘国家级专家兼职教师(以下简称一类):对学校建设和发展具有指导作用的学术造诣高的知名专家学者或企业负责人;2、二类外聘省级专家兼职教师(以下简称二类):主要承担合作研究、联合申报课题、指导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培养青年教师、定期进行学术讲座或其它工作。
3、三类外聘市级专家兼职教师(以下简称三类):主要承担理论、实践课程的教学,指导学生课堂与实训教学等工作;三、外聘专家兼职教师聘任程序1、每个学期未,各专业部根据本部门发展需要,向学校教务处提交外聘专家兼职教师聘任方案,方案包括聘任目的、原则、聘任计划和管理措施。
2、教务处根据各部门提交的外聘专家兼职教师聘任方案,结合学校的近期目标和远景规划,初步审核各部门的外聘专家兼职教师聘任方案,并向各部门反馈审核意见。
3、各部门根据反馈意见,在与外聘专家兼职教师本人和所在单位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聘用协议,同时填写《珠海理工学校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登记表》和《珠海理工学校外聘专家兼职教师花名册》提交学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