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试行)》起草说明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的规定(试行)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提高煤矿现场管理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国煤矿开展班组安全建设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是煤矿班组安全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煤矿企业建立班组安全建设制度、落实班组安全建设规定。
各地工会要组织协调、督促煤矿企业开展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工作,指导煤矿企业建立工会基层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企业、矿井、区队到班组的班组安全建设体系,把班组安全建设作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的重要环节,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制定班组建设总体规划、目标和保障措施。
煤矿企业工会要加强宣传和指导,积极参与煤矿班组安全建设。
要建立健全区队工会和班组工会小组,强化班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五条煤矿(井)是班组安全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围绕班组安全建设建立各项制度,落实建设资金和各项保障措施,保证职工福利补贴,完善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机制。
区队(车间)是班组安全建设的直接管理层,负责班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等工作。
第六条煤矿班组安全建设以“作风优良,技能过硬,管理严格,生产安全,团结和谐”为总要求,着力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筑牢煤矿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第二章组织建设第七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区队、班组建制,制定班组定员标准,确保班组基本配置。
班组长应当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加强班组作业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煤矿企业班组工会小组要设群众安全监督员,且不得由班组长兼任。
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按规定程序在煤矿井下生产一线班组中聘任煤矿特聘群众安全监督员。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以下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制度;(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三)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四)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五)学习培训制度;(六)安全承诺制度;(七)民主管理制度;(八)安全绩效考核制度;(九)煤矿企业认为需要制定的其他制度。
山西省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5274山西省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山西省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山西省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提高煤矿作业现场安全管控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和《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试行)》(安监总煤行〔2012〕8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建设的各类煤矿企业开展班组安全建设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班组是煤矿企业最基层的组织单元,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前哨、任务完成的主体、职工技能提升的基地和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基础。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是煤矿企业为了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效能,通过制定和实施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流程和标准,推动实现班组安全生产、质量达标、职业健康绩效目标的管理工程。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背景煤矿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我国能源工业的重要基础。
然而,煤矿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着高风险和高危险性,因此,煤矿安全问题一直备受重视。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工作,保障班组安全生产,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班组安全建设规定非常必要。
目的指导煤矿班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正常生产运行。
主要内容一、班组组建1. 班组组成煤矿生产作业中,应按照业务进行划分,形成不同的班组。
每个班组应组建由一名班长、2-3名副班长、10-15名作业人员组成的安全班组管理小组。
2. 班组职责安全班组管理小组成员共同承担以下职责:•负责本班组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本班组内的安全生产规范、有序进行;•召开班组活动会议,对班组工作进行安排、调度和监督;•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检查工作;•及时上报班组生产操作中的安全问题或风险隐患;•按照职责分工,协助主管部门完成有关工作。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1. 工作流程标准化每个班组应该制定具体的工作流程,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对生产作业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遵守生产操作规定和工艺流程,杜绝违杂物和封顶事故的发生。
2. 文明生产标准化对于每个班组的工作场所和作业区域,应落实整洁清理、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保证文明安全生产。
3. 安全设施标准化煤矿班组应对设备和场地进行合理规划和布置,必要时加装防护安全设施,确保生产场所安全无隐患。
三、上岗培训班组员工的上岗作业,应该在对其进行安全技能和知识的培训后才能进行。
培训应针对本岗位的具体特点,明确工作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保证员工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
四、安全检查班组安全管理人员应针对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模式。
五、事故处理发生安全事故时,班组管理人员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工作,保障人员的安全,查找事故原因,制定改善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范本(3篇)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班组的安全建设,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班组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的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第三条班组安全建设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与生产并重。
第四条班组安全建设工作要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相配合,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并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的调整。
第五条班组安全建设工作由班组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并向上级报告安全工作情况。
第二章班组安全生产责任第六条班组安全生产责任是指班组安全负责人在组织、实施班组安全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定。
第七条班组安全负责人必须具备熟悉岗位和工作流程的知识,能够熟练掌握相关安全技术要求,并能熟练操作所需设备。
第八条班组安全负责人要定期组织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规范地进行作业。
第九条班组安全负责人必须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做出正确的决策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第十条班组安全负责人要重视班组员工的安全防护,确保每个员工都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一条班组安全负责人要与班组员工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互动,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并解决问题。
第十二条班组安全负责人要定期组织班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汇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班组安全负责人要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科技创新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章班组员工的安全责任第十四条班组员工是班组安全工作的主体,担负着职责和义务,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第十五条班组员工必须具备熟悉工作岗位和工作流程的能力,参加并通过相应的安全培训和考试。
第十六条班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第十七条班组员工必须及时汇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事故,并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最新版)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最新版)
最新版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全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提高煤矿现场管理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国煤矿开展班组安全建设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ZF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是煤矿班组安全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煤矿企业建立班组安全建设制度、落实班组安全建设规定。
各地工会要组织协调、督促煤矿企业开展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工作,指导煤矿企业建立工会基层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企业、矿井、区队到班组的班组安全建设体系,把班组安全建设作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的重要环节,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制定班组建设总体规划、目标和保障措施。
煤矿企业工会要加强宣传和指导,积极参与煤矿班组安全建设。
要建立健全区队工会和班组工会小组,强化班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五条煤矿(井)是班组安全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围绕班组安全建设建立各项制度,落实建设资金和各项保障措施,保证职工福利补贴,完善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机制。
区队(车间)是班组安全建设的直接管理层,负责班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等工作。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1.引言作为燃料的煤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资源,但煤的开采和运输过程中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因此,煤矿作为一个危险性较高的行业,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特别是班组安全建设,以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2.班组安全建设的目的班组安全建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工人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事故和伤亡事件发生的概率。
此外,班组安全建设还可以增强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从而提高班组整体的安全防范能力。
3.班组安全建设的要求3.1 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的落实班组应当严格执行公司和国家的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在岗人员掌握安全技能和应用规程,遵循安全操作流程,并落实安全操作措施。
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必须及时报告,以便采取及时应对措施。
3.2 安全培训和教育的开展班组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定对应的培训计划和内容。
安全培训和教育应从从一线班组员工到管理层全面开展,以促进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的提高。
3.3 安全设备和工器具的使用班组应在使用工器具和安全设备前,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其正常及安全使用。
同时,班组的安全设备和工器具还需要定期维护和更换,确保工具和设备的完好性。
3.4 安全现场管理的加强站务班组必须明确化、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在危险地点部署专业人员一直跟踪督查,并确保设备的有效运作和安全性。
3.5 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是煤矿班组安全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班组负责人必须对班组安全建设负起责任。
同时,对不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和警告。
4.班组安全建设的效果班组安全建设的有效实施能够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避免二次事故的产生,有助于减少事故的损失和影响。
此外,班组安全建设对于提高生产效率、优化员工工作和生活环境也有积极的作用。
5.结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是保护员工生命安全、预防事故的有效手段,是一个持续优化的过程。
不断强化班组安全意识,落实班组安全管理责任,并建立健全的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可以实现安全生产和健康工作的良好效果。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煤矿班组的安全建设,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的班组部门和班组成员。
第三条安全管理责任煤矿班组安全管理由班组负责人负责,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煤矿班组的安全建设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四条安全教育培训1.每位班组成员在参加工作前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包括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内容的学习。
2.班组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保证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得到有效提高。
第五条安全生产措施1.每天开始工作前,班组负责人应组织班前安全会,明确今日工作任务、安全风险点、安全措施和工作安排。
2.工作中,每位班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使用工作工具和设备。
3.在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配备专人进行监护,并落实必要的防护措施,以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性。
第六条安全检查与评估1.班组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各项作业活动以及工作场所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填制安全检查记录。
2.对新项目、新技术、新设备或工艺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七条应急预案与演练1.每个班组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责任分工和联系方式,并在可控范围内做好相关救援准备工作。
2.班组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班组成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
第三章考核与奖惩第八条安全考核1.班组安全考核由煤矿企业总部进行,定期对各班组的安全建设工作进行评估。
2.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班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检查与评估工作质量、应急预案与演练情况等。
3.安全考核结果作为班组负责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作为企业安全奖惩的重要依据。
2024年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

2024年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煤矿实际情况,为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保护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煤矿所有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班组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是:预防事故、减少事故损失,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根据本规定,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班组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班组安全责任第五条班组负责人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班组安全生产。
第六条班组负责人要制定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实。
第七条班组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本班组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依规操作。
(二)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三)建立健全安全职责制度,明确职责,切实落实班组安全责任。
(四)及时排查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五)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八条班组成员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二)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三)积极参与班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配合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五)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障人身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九条班组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要求,班组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将设施设备达到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的班组,要建立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在有毒有害气体环境中,班组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班组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制度,配备灭火器材,确保灭火设备完好有效。
第十四条班组要设立安全防护设施警告标志,并进行有效的安全警示教育。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五条班组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提高煤矿现场管理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国煤矿开展班组安全建设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是煤矿班组安全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煤矿企业建立班组安全建设制度、落实班组安全建设规定。
各地工会要组织协调、督促煤矿企业开展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工作,指导煤矿企业建立工会基层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企业、矿井、区队到班组的班组安全建设体系,把班组安全建设作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的重要环节,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制定班组建设总体规划、目标和保障措施。
煤矿企业工会要加强宣传和指导,积极参与煤矿班组安全建设。
要建立健全区队工会和班组工会小组,强化班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五条煤矿(井)是班组安全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围绕班组安全建设建立各项制度,落实建设资金和各项保障措施,保证职工福利补贴,完善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机制。
区队(车间)是班组安全建设的直接管理层,负责班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等工作。
第六条煤矿班组安全建设以“作风优良,技能过硬,管理严格,生产安全,团结和谐”为总要求,着力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筑牢煤矿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第二章组织建设第七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区队、班组建制,制定班组定员标准,确保班组基本配置。
班组长应当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加强班组作业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煤矿企业班组工会小组要设群众安全监督员,且不得由班组长兼任。
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按规定程序在煤矿井下生产一线班组中聘任煤矿特聘群众安全监督员。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以下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制度;(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三)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四)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五)学习培训制度;(六)安全承诺制度;(七)民主管理制度;(八)安全绩效考核制度;(九)煤矿企业认为需要制定的其他制度。
煤矿企业在制定、修改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班组信息管理,班组要有质量验收、交接、隐患排查治理等记录,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妥善保存。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指导班组建立健全从班组长到每个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必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将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完善安全、生产、效益结构工资制,区队每月进行考核兑现。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必须依据国家标准要求,改善作业环境,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按标准为职工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工个人健康档案,对接触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按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班组作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明确班组长应急处置指挥权和职工紧急避险逃生权。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班组民主管理机构,组织开展班组民主活动,认真执行班务公开制度,赋予职工在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安全奖罚、班组长民主评议等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第三章班组长管理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班组长选聘、使用、培养制度和机制,积极从优秀班组长中选拔人才,把班组长纳入科(区)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区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原则上要有班组长经历。
第十七条班组长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一)热爱煤炭事业,关心企业发展,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意识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规程措施;(三)熟悉本班组生产工艺流程,掌握矿井相关专业灾害预防知识,具备现场急救技能;(四)服从组织领导,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在职工中具有较高威信;(五)一般应当具有高中(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及以上现场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
第十八条班组长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管辖范围内的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技术措施,实行对本班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安全生产管理;(二)负责分解落实生产任务,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科学合理安排劳动组织、配置生产要素,强化以岗位为核心的现场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三)负责加强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行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四)负责班组团队、安全文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等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班组长享有以下权利:(一)有权按规定组织落实安全规程措施,检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和职工安全作业情况,制止和处理职工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自身无力解决时有权拒绝开工、停止作业,遇到险情时有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并组织班组人员安全有序撤离;煤矿企业不得因此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二)有权根据区队生产作业计划和本班组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劳动组织,调配人员、设备、材料等;(三)有权核算班组安全、质量、生产等指标完成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班组成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四)企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班组长任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采取组织推荐、公开竞聘或民主选举等方式选拔班组长;(二)经选拔的班组长,要按规定履行正式聘任手续,不得随意更换班组长;(三)撤免班组长应当由区队提出撤免理由和建议,严格按相应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班组长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明确班组长岗位津贴,制定班组长绩效考核制度,定期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班组长提拔、奖励、推优评先以及解聘、处罚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现场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依据《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规定,制定班组安全工作标准、操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
第二十三条班组必须严格落实班前会制度,结合上一班作业现场情况,合理布置当班安全生产任务,分析可能遇到的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班前安全确认。
第二十四条班组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重点交接清楚现场安全状况、存在隐患及整改情况、生产条件和应当注意的安全事项等。
第二十五条班组要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和正规操作,实现合理均衡生产,严禁两班交叉作业。
第二十六条班组必须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作业环境、安全设施及生产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现场动态隐患,隐患未消除前不得组织生产。
第二十七条班组必须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各类材料、备品配件、工器具等排放整齐有序,清洁文明生产,做到岗位达标、工程质量达标,实现动态达标。
第二十八条班组应当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工器具和其他安全生产设施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正确正常使用、安全有效。
第五章班组安全培训第二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当重视和发挥班组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强化班组成员安全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职工遵章作业的自觉性;加强班组职工安全知识、操作技能、规程措施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安全培训,提高职工遵章作业的能力。
第三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强化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培训,提高职工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各类隐患的辨识和防范能力。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班组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模拟演练,班组成员应当牢固掌握防灾、避灾路线,增强自救互救和现场处置能力。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班组现场急救知识和处置技能培训,班组成员应当具有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及时果断进行现场急救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确保班组教育培训投入,建立实训基地,建立学习活动室,配备教学所需的设施、多媒体器材、书籍和资料等。
第三十二条煤矿企业每年必须对班组长及班组成员进行专题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六章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第三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把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作为矿井整体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安全文化建设投入,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培育独具特色的班组安全文化。
第三十四条煤矿班组应当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事故可防可控”和“班组安全生产,企业安全发展”等安全生产理念。
第三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以提高职工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为重点,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和法制宣传,发挥群众安全监督组织、家属协管的作用,培养正确的安全生产价值观,增强班组安全生产的内在动力。
第三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诚信考核机制,建立职工安全诚信档案,并将安全诚信与安全生产抵押金、工资分配挂钩。
第三十七条班组长应当加强人文关怀、情感交流和心理疏导,提高班组凝聚力,强化班组团队建设。
第三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班组合理化建议与创新激励机制,鼓励班组开展岗位创新、质量管理(QC)小组等活动,培育团队创新精神。
第七章表彰奖励第三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当积极开展班组建设创先争优活动,每年组织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评选,对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考核,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及班组长给予表彰奖励。
煤矿企业在组织职工休(疗)养、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时,优先选派优秀班组长参加。
第四十条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会同本级总工会,定期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班组长进行表彰奖励。
第四十一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结合煤矿开展争创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优秀群监员活动,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班组长进行表彰与奖励。
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会组织依照本规定对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四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