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方案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方案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
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县委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经镇党委研究,现就我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镇党委和全镇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行基层党组织定期向镇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
同时,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凝聚正能量,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一)镇党委要履行以下主体责任。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一、背景介绍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党的事业蓬勃发展的关键环节。
党委主体责任强调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领导作用,纪委监督责任则强调纪委在党内监督中的独立性和严肃性。
为了确保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需要制定相应的标准格式文本,以明确责任和要求。
二、党委主体责任标准格式文本党委主体责任标准格式文本主要包括以下要素:1. 强调党委的领导作用:明确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党委对相关工作负总责、抓总揽总,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 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包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反腐败斗争等方面的工作。
3. 部署工作措施和要求:明确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包括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制度体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培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等。
4. 确定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的履行情况将纳入党委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机制,对未能履行责任的党委将进行相应的问责。
三、纪委监督责任标准格式文本纪委监督责任标准格式文本主要包括以下要素:1. 强调纪委的独立性和严肃性:明确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求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独立监督的作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2. 确定监督职责和权限:明确纪委的监督职责和权限,包括对党委主体责任的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监督等。
3. 部署工作措施和要求:明确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包括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和监督、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监督检查等。
4. 确定责任追究机制:明确纪委监督责任的履行情况将纳入纪委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评估机制,对未能履行责任的纪委将进行相应的问责。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一、背景介绍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相关要求进行详细阐述。
二、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和措施1. 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党委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负责全面领导党的工作。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要求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核心作用,履行好以下职责:(1)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和工作方案,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推进;(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道德水平;(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
2. 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为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党委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活动;(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三、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和措施1. 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纪委是党内监督机关,负责监督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和遵守党纪国法。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要求纪委履行好以下职责:(1)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计划和工作方案;(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理,确保党纪国法的严肃执行;(4)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 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措施为了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纪委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建立健全纪委监督工作机制,明确纪委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廉洁自律的制度和机制;(3)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理,建立健全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机制;(4)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引言概述:党委作为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担负着党的领导责任。
纪委作为党内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党员干部的廉政行为。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保证。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即加强党委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执纪、加强教育培训和落实责任追究,详细阐述如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一、加强党委领导1.1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党委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党的政策措施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
1.2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体制机制。
党委要健全决策议事、决策执行、决策考核等制度,明确各级党委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权力得到有效行使。
1.3 加强党委领导班子建设。
党委要注重选拔培养有政治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的领导干部,建立健全领导班子的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党委领导班子的团结稳定和廉洁高效。
二、完善制度建设2.1 健全党委决策机制。
党委要建立健全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权威性,避免个人或小团体决策,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产生。
2.2 完善党委监督机制。
党委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包括党委内部监督、党群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形成多方监督、全方位监督的格局,确保党委的决策和工作得到有效监督和评价。
2.3 加强制度执行和问责机制。
党委要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构建严密的问责机制,形成制度执行的强大压力。
三、强化监督执纪3.1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纪委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廉政教育,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
3.2 加大纪律监督力度。
纪委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形成对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推进。
3.3 加强巡视工作。
纪委要加强对党委的巡视监督,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确保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履行。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及省市相关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党组主体责任(一)领导班子的责任1.加强领导。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担负主体责任,加强研究部署,注重协调保障,确定目标任务,强化检查督促各项任务落实。
2.选好用好干部。
防止选人用人上出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严格执行《公司新员工招录管理办法》、《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树立正确的用人向导。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重政治、重政绩、重实践、重公论,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
3.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一是着力解决拆迁安置户办理房屋产权证问题,通过加大人员投入、简化流程、上门服务等措施,更加高效、便捷为老百姓办理好房屋产权证;二是做好市重点项目、民生工程资金调度工作,确保工程款拨付及时、调度有序;三是盘活运营国有存量资产,妥善做好房产租赁事宜,及时高效解决房屋维修等问题;四是结合亲情服务要求,强化服务意识;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4.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深化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按章办事,按制度办事。
严格执行《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公司党组议事规程》、《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程》,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完善监督机制,涉及重大资产处置、大额资金拨付、干部任免实行监督全覆盖,不留死角。
5.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
积极听取汇报,主动研究和部署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治。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一、背景介绍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要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党内监督。
为了确保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需要明确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二、党委主体责任标准1.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的范围:党委主体责任是指党委(党组)对本地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的责任。
2.确保党委主体责任的履行:党委要建立健全党委主体责任制,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并将其纳入党委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中。
3.加强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监督:党委要建立健全党委主体责任的监督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党委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对党委主体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三、纪委监督责任标准1.明确纪委监督责任的范围:纪委监督责任是指纪委对本地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责任。
2.确保纪委监督责任的履行:纪委要建立健全纪委监督责任制,明确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并将其纳入纪委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中。
3.加强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监督:纪委要建立健全纪委监督责任的监督机制,通过定期召开纪委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对纪委监督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衔接1.形成合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相互衔接的,党委要加强对纪委的领导和支持,纪委要按照党委的要求,履行好监督责任。
2.加强协调:党委和纪委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开展。
3.加强监督:党委和纪委要相互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切实履行。
五、案例分析某地区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
调查发现,该地区党委高度重视党委主体责任的履行,制定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和专题会议,对党委主体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中共南京市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南京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6.12•【字号】宁委发[2014]43号•【施行日期】2014.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委发〔2014〕43号)各区委,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现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京市委2014年6月12日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第一条各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和成员,要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
第二条各级纪委要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能,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切实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
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包括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和纪委(纪工委、纪检组)。
落实两个责任方案

落实两个责任方案第1篇落实两个责任方案一、方案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国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旨在明确和落实两个责任,即: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落实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以健全反腐败工作格局,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更为明显的成效。
二、工作原则1.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2.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原则;3. 坚持权责明晰、协同推进原则;4. 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原则。
三、主要任务(一)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1. 严明党纪国法,强化党风廉政建设;2.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3. 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4. 深化改革,健全反腐败制度体系;5.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二)落实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1.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2. 着力发现问题,发挥巡视、审计、群众举报等作用,拓宽问题线索来源;3.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责任到位;4.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实效性;5. 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四、具体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1. 成立落实两个责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工作;2. 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3.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二)完善制度机制1. 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制度,确保制度刚性;2. 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交、查办案件协作、监督执纪问责等机制;3. 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提高反腐败工作水平。
(三)强化监督检查1.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2. 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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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委员会*****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会议精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着力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促进党委和纪委真正把落实“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把厘清党委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作为重点,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把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为重点,突出纪委执纪监督主业,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把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作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问责追究体系,不断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意识。
二、责任内容(一)明确党委主体责任。
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按照党章要求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承担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党委领导班子责任。
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责任。
(1)统筹谋划部署。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每年年底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
(2)健全工作机制。
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
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完善责任体系,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党委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3)强化宣传教育。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导、营建崇廉风尚。
(4)深化作风建设。
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毫不放松地抓好中省市县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地反对和纠正“四风”。
(5)严格监督考核。
每年组织对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政风险防控情况进行检查,并以适当方式在党内通报。
(6)选好用好干部。
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7)维护群众权益。
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纠风治乱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加强制度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推进源头治理,完善腐败治理监控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9)坚决反对腐败。
领导和支持执纪监督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
2.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履行好以下四种主体责任。
(1)领导责任。
履行组织领导责任,积极推进本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推动责任。
强化组织推动,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坚持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
(3)监管责任。
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4)自律责任。
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管好自已,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3.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以下四种主要领导责任。
(1)分管责任。
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指导责任。
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积极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监管责任。
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自律责任。
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已,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二)明确纪委监督责任。
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执纪监督专责机关,对本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监督职责。
办纪委要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根本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
1.加强组织协调。
在办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责,协调解决本地、本部门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办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情况,督促检查本地、本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
2.严格纪律监督。
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
严明政治纪律,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3.深化作风督查。
加强对中省市区改进工作作风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4.严肃查办案件。
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实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
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5.强化警示教育。
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三、工作任务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为重点,全面推行落实“两个责任”“明、询、查、考、述、评”六步工作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1、坚持实行责任落实制度。
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一一落实落实责任,向党委、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站所股室、各村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
2、健全约谈制度。
办党委主要负责人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评价、党风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适时约谈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纪委主要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下一级党组织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同级纪委委员进行约谈,听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收集约谈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3、加强案件查办。
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不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问题,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坚持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下级纪委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报告办党委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4、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采取片组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支部、站所股室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适时通报检查结果,并将其纳入责任制考核内容。
5.实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三查”制度。
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除严肃查处当事人外,还要对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和纪检机构监督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和追究。
6、完善责任制考核办法。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表彰奖励、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办党委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好一级。
办纪委要及时向党委汇报上级纪委有关部署要求,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解决落实“两个责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创新工作方法。
紧紧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创新工作举措。
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一项一项抓好落实。
强化工作评估,适时组织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评估,对照职责任务,进一步查漏补缺,增添工作措施。
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办党委和纪委要加强对本地、本部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的具体指导,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机制,确保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三)注重宣传引导。
要加大对广大干部的教育引导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发动群众监督。
要充分利用七星关区阳光党务政务网,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要面向社会开展履行“两个责任”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督促检查。
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要经常督查、考核“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工作进度,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严格责任追究,对于工作中搞过场、走形式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要把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强硬考核,确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