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追溯性要求及方法

可追溯性要求及方法
可追溯性要求及方法

可追溯性要求及方法:

①当检验过程中出现重大不合格时应进行追溯。追溯流程为:(不合格产品或部件的生产批记录)以生产日期为主线→相应生产记录或灭菌记录→生产或检验记录/环境监测记录→领发料记录→进货入库记录→进货质量检验记录→供方。

②当顾客对产品质量投诉、退货或发生质量纠纷时应进行追溯。追溯流程为:产品小包装或外包装提取的信息(生产批号/灭菌批号/生产组号或其它可利用标记)以生产日期为主线→成品检测记录/生产记录/灭菌记录→生产检验记录/环境监测记录→领发料记录→进货检验记录→供方。

③发现产品潜在不合格时,除追溯外还应按《通告和医疗器械追回管理制度》及时追回。追溯流程为:生产批号/灭菌批号→销售记录→各产品流入单位。

产品追溯流程图

召回

1、召回分级

按照对人体可能造成伤害程度,缺陷医疗器械的召回分为三级:

一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二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三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引起危害的可能性较小但仍需要召回的。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召回分级与医疗器械销售和使用情况,科学设计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

2、召回计划

实施缺陷医疗器械召回应制订具体召回计划。召回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2.1医疗器械生产销售情况及拟召回的数量;

2.2召回措施的具体内容,包括实施的组织、范围和时限等;

2.3召回信息的公布途径与范围;

2.4召回的预期效果;

2.5医疗器械召回后的处理措施。

3、召回认定

医疗器械存在以下之一情况者,为缺陷医疗器械,应当予以召回:

3.1不符合有关医疗器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的;

3.2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并经过分析确认,因设计、制造上的缺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体伤害的;

3.3经检测、实验和论证,在特定条件下仍可能引发人体伤害的;

3.4其它不符合国家医疗器械法规、规章需要召回的;

3.5其它可能引起顾客抱怨的较轻缺陷,如规格、型号、数量或发送错误需召回的。

4、召回时限

对一、二、三、四类缺陷作出医疗器械召回决定的,管理者代表应当根据召回分级与医疗器械销售和使用情况,科学设计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一级召回在1日内,二级召回在3日内,三级召回在7日内,应由管理者代表完成召回通知交总经理批准后由销售部采用适当的渠道和方式通知到有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五类缺陷由销售部相关销售员提出申请,经质检部验证后如确系质量

问题的,由总经理批准同意召回。

5、召回通知内容

一、二、三、四类缺陷的医疗器械召回通知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5.1这一产品可能有问题,需要召回;

5.2尚未销售和使用的所有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

5.3接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委托的负责直接销售的经营企业,应当将召回通知转发到被召回产品所在的其他单位(如果有需要)。

5.4对被召回的医疗器械如何处理的建议。

6医疗器械召回上报程序

6.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做出医疗器械召回决定的,应当立即书面告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且在5日内填写《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将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同时提交给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2在实施召回的过程中,根据召回计划定期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召回计划实施

情况报告报告召回计划实施情况。

7召回产品处理

7.1管理者代表应做好对召回医疗器械的处理产生的详细的记录。

7.2必须销毁的医疗器械,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

7.3对可以通过采取警示、检查、重新标签、修改说明书、替换、销毁等方式消除其危害的产品,可以在产品所在地完成上述行为。

7.4质量问题召回的产品,进厂后,必须隔离存放,做待检标识,经质检部核实,结果为不合格的,由销售部根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做出处理,必要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7.5在召回完成后,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医疗器械召回总结报告。

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可追溯系统手册 第一章、可追踪性控制程序 1.目的 可追溯性有利于鉴别产品、追溯其历史和产品来源,即能将原料和最终成品匹配起来,并能够此与加工历史纪录进行连结。有助于保障成品安全,并在发现产品不安全时有助于采取必要的行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主副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3.可追溯性的权利和责任 ?布仓管理员负责布料接收入库后布料的标识 ?辅料管理员负责辅料接收入库后辅料的标识 ?裁床负责裁床范围在制品质量状况的标示 ?车缝部负责半成品的标识 ?后整部负责半成品、成品的标识 4.工作程序 4.1鉴定和追溯接受的主料 ?主料的标识,应适当标示款号、缸号、批次、颜色、匹数、幅宽、接收日期 ?布仓管理员收料时,应依据采购订单内容仔细核对 ?检验后,应即刻填写“进料检验报告”,于被检布料瑕疵处贴上“ ” ?仓库中布料存放处应有能表示物料增减状态的“存货卡” ?布料合格品放置于合格品区,不合格品放置于不合格品区 4.2鉴定和追溯接受的副料 ?辅料仓管理员收料时,应依据采购订单内容仔细核对。 ?验完成后,应即刻填写“进料检验报告” ,不合格品处理流程按《进料检验规范》作业,将不合格品隔离,合格品放置于合格区,不合格品放置于不合格区。 ?辅料也应建立表明物料增减状态的“存货卡”。 4.3 鉴定和追溯半成品 建立半成品与所使用的原料批次/缸号等的关系 4.3.1 裁片的标识与追溯 布料经开裁进入分包工序,在包布上打上款号、床次、扎号、码数、件数以此作出标识 4.3.2 车间半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在车间内每扎裁片均以包布上的款号、床次、扎号、码数、件数作为标识。 ?生产过程中检验不合格的半成品直接在其不良部位贴上“” 贴标签。 ?各车缝组检员检验时,应将待检品存放于检验桌上,合格品放于“合格品栏内;不合格品贴上“ ”红“不合格品”栏内。

11.医院职业健康体检的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职业健康检查服务标识与可溯性控制程序 为严格区分职业健康体检的程序,确保每一个结果可以与源头接洽。使职业健康体检可以有序,并有根有据的进行。针对体检中的各个步骤进行相关标识,确保可溯性。从而为每个体检的结果负责。 一、职责区分: 1、检验科负责仪器设备的标识,包括了设备的类型、型号、生产日期、效验方法的不同,需要进行不同的标识; 2、护理部明确规定或批准各种护理服务标识的设定或修改;护士长负责督促、检查本护理单位能按规定要求应用、維护各种护理标识; 3、人事科负责人给与每个员工有身份标识; 4、保洁部负责清接工具的标识; 5、归档后的文件标识由职业健康体检科的人员负责,确保体检的人员、名称、日期准备无误,每个体检人员应有相应的档案编号。 二、程序 (一)区域及设施标识: 1、科室各区域门框上应标明科室名称,区域内各检查室、检验室、处置室等标识挂牌; 2、每个被检查人员都应有标识,可以根据体检的单位、类型进行编码; 3、每个被检者编写唯一的档案号;

4、检查仪器应该有固定的标识,保证可追溯性。 5、测量设备上应注明校准标识,有合格证,经检测不能使用的设备或器械,应及时注明明不合格标识,以防误用,(二)体检人员身份标识: 1、体检人员应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经过专业的岗前培训方可进行体检; 2、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之前,需经过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确认后方可进行操作; 3、人事科给每一个体检人员发放胸牌,医务科应存有体检人员的签字样本; 4、信息科给每个体检人员配有专用的帐号和密码,确保每个体检的结果可追溯; 5、体检人员在每份体检结果确认后应予以签名。 (三)被体检人员标识: 1、被体检人员按职业健康体检科的编码方法对每个被检 者进行编码; 2、被体检人员先到服务台领取档案袋后,前往相应的部 门进行体检,该档案号作为体检全过程的唯一标识; (四)体检结果标识: 1、体检结果标识分为“正常”、“异常”、“检验结果待定” 三种; 2、体检结果(报告)可由公司一并代取,也可以由公司 委托人员代取。或由体检科送往相应的单位。 (五)体检结果的控制程序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对产品实现的全过程进行标识,实现全过程可追溯性,确保满足标准和顾客的可追溯性要求,制定本文件。 2、管理规定 2.1车间、仓库通过标识和记录做到产品在进料、生产、贮存、调运、交付时具有可识别和可追溯性。 2.2质量保证部定期或不定期对车间现场、仓库标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当产品出现严重质量时,组织对其追溯。 2.3生产部、车间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标识,负责将不同状态的产品分区摆放,负责对所有标识适当维护,每一种、每一批产品都应有唯一标识。 2.4产品在进料至生产全过程中用下列方法进行识别: a仓库内材料可用物资卡标识,由仓库保管员对每批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填写物资卡,注明进料批号,进料批号用进料日期表示。 b 车间从仓库领取材料,仓库保管员在材料出库单上注明材料进货批号。 c 过程产品的标识通过产品生产过程流转卡(随工单)进行和实现,由操作者填写,包括进料批号和生产批号,其中生产批号以按计划生产投料日期表示。 d产品生产加工完毕经检验合格,由车间与仓库间办理入库手续,保管员在产品入库单上注明生产批号。 e入库后的成品,由仓库保管员用物资卡标识品名规格、数量,并注明生产批号。成品出库时,保管员在成品出库单及产品合格品证上注明生产批号。 2.5产品通过材料物资卡、材料出库单、生产过程流转卡、产品入库单、成品出库单及产品合格证等记录和批号标识实现追溯,当产品标识发生丢失、损坏或污染时必须由标识部门标识的记录进行恢复。 2.6顾客退回产品时通过产品合格证及产品上的生产批号标识查找成品出库单、产品入库单、生产过程流转卡(各工序、生产人员/日期、检验人员/日期),再查找到材料出库单、材料物资卡,最终依据生产批号和进料批号的唯一性标识实现从顾客反馈到进料的全过程追溯。 3、其它说明 3.1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按本规定进行产品和可追溯性标识,并及时记录和妥善保存唯一性标识,确保通过标识和记录实现可追溯性。 3.2生产部对产品和可追溯性标识管理负责,质量保证部负责指导和监督产品可追溯性工作。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

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 目的 在接收及生产和服务的全过程使用适宜的方式标识产品,防止不同类型及规格的产品混用或错用,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形成过程实现追溯,并能有效地进行产品的识别、隔离等。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产品生产在接收、过程及出厂和服务过程对产品标识和追溯。 3. 术语和定义 3.1标识:以指定的方式提供用以区别产品状态的标记。 3.2可追溯性:为溯源,根据产品标识,对产品的历史、应用情况和所处场所的判断。 4. 职责 4.1 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的有效性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 4.2 库房负责产品接收、贮存、出厂及服务过程的有效性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 3.3 质量部负责过程标识和可追溯性的能力检查。 5. 工作程序和要求 5.1 标识的手段和方法 5.1.1 印章:“合格”与“不合格”章; 5.1.2 检、试验区域:“待检区”、“合格品区”、“退货区”; 5.1.3 产品区域:“成品区”、“半成品区”、“原、辅材料区”、“发货区”、“不合格品区”; 5.1.5 标识卡/牌:“物料管制/标识卡”和“产品标识卡”; 5.1.6 检验状态标识牌:“待(重)检”、“合格”、“不合格”; 注:当客户有对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有要求时,严格执行客户规定;无要求时,按此程序规定执行。 5.2标识的类别 5.2.1产品标识为永久性标识,即从投入到产出标识不变(不因生产过程改变而改变),通常以产品型号、规格、产地、数量、日期、批次号等进行标识。 5.2.2状态标识按照产品所处的检验或使用状态进行标识,状态标识是可以改变的,通常采用合格、不合格、待检、待定为标识,也包括返工、返修、降级、让步接收、拒收、报废等,采取分区管理;设备的状态标识采用报废、停用、闲置作为标识。 5.3 入库过程标识 5.3.1 采购、外加工品入库过程标识

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江苏常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编号:Q/CS3.07.01 企业标准版本:B 标记与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标记与可追溯性管理方法 江苏常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罗晓华日期:2008.12.20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文规定了企业的标记的种类及其标注(移植)的要求等内容。 本文适用于公司产品制造过程中的标记与可追溯性管理,意在提升企业品质管理水平。2.标记种类 a)工程编号标记 b)原料厂编号标记; c)主焊缝焊工标记; d)构件编号标记; e)检验状态标记; f)焊接试板标记; g)物理试件标记; B、如果客户指定项目编号的,则执行客户指定的项目编号。

4. 各类标记构成及其标注(种、移植)要求 4.1 厂编号(批号)标记 4.1.2 要求与职责 a) 厂编号由仓管员在进料检验时根据所用工程名称及材料类别编制,检验合格后,仓管员负责在 该批材料上用白色记号笔标明厂编号或批号、材质、规格尺寸。 板材类:板厚16mm以上每板一个厂编号;板厚16mm及以下每批次一个编号,可在每批次最上面一张板上标清材质、规格尺寸、批号,发货时需在库存料和发出料上同步移植。 b) 下料工应按规定在号料切割(剪切)前移植厂编号标记,并根据排版图用白色记号笔标记构件号、规格尺寸、材质、工程名称。余料必须全部标清工程名称、厂编号、材质、规格尺寸,方可通知仓库办理退料手续。若余料需直发小件车间,也应先通知仓库验收(按排版图应退多少料)并办理退料手续,由仓库验收后直接通知小件车间办理领料手续。小件车间下料时也必须按要求标记批号(厂编号)、材质、构件号、规格尺寸,若仍有余料按上述余料标识方法操作。(需预喷砂件由喷砂前一道工序负责移植) 型钢类(除600mm以上宽度H型钢,由仓库直接发给各包工队外),原则上由切割工段统一下料,下料时必须标记批号(厂编号)、构件号、规格尺寸、材质。特殊情况需各工段领用小型钢下料时,标记要求相同。所有型钢下料由切割工段负责追踪生产记录单,并负责监督余料的退料情况,仓库负责追踪余料退料。以上切割下料作业都应填写生产记录单(含厂编号或批号、构件号、规格尺寸、工程名称、自检情况等)。(需预喷砂件由喷砂前一道工序负责移植)c)以有利于追溯为原则,由品质部掌握厂编号(批号)与质保书(或复检报告)上炉批号(或生产批号)的一一对应关系。可追溯顺序为:构件号→厂编号→炉批号(或生产批号)。标记管理若合同有约定或客户有明确要求的,则按其要求的标注方式、标注位置执行,确保材料的可追溯性。 4.1.3 一般工程的钢结构的标记移植范围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分析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保证产品的原材料、施工加工过程到最终产品的实现的全过程,对产品的状况进行有效的标识,防止混用和误用必要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使最终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 2.范围 本程序规定适用于公司采购产品,设备,中间产品,最终产品的标识和检验试验状态的标识以及可追溯性控制。 3.职责 3.1技术质量部负责施工过程的产品标识及过程可追溯性方式的制定、监督、检查,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工程部负责物资及最终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管理。 3.3安技保卫部负责公司办公场所、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及施工设备、场区道路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 3.4质量检测站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各自的检验和试验标识。 3.5各分公司负责工程物资、机械设备、计量器具以及施工全过程中各阶段的产品标识和检验试验状态标识,以及可追溯性管理。 4.工作程序 4.1过程表述(见附页) 4.2标识原则:标识和可追溯性按照职责分工,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4.3标识方式、方法 4.3.1标识的形式分为标牌形式;证件(卡片式)形式;文字记录标识;印章式标识。 4.3.2标牌标识分为两种规格:一种为300mm×250mm,用于物资产品

标识;一种为250mm×150mm,用于状态标识和原材料采购形式(自采、顾客提供)标识。 4.3.3标牌标识的种类分为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其中状态标识分为“未检”、“待定”、“检验合格”、“检验不合格”四种;产品的标识分为“自采”和“顾客提供”两种。 4.3.4卡片式标识一般用于库房内或记录标识,其规格按实际情况自定,可采用塑封和不干胶形式。 4.3.5有条件的可在产品上直接以文字标识。 4.3.6有追溯要求的标识均应反映在质量记录里,并通过质量记录加以追溯。 4.4标识的覆盖分类 4.4.1采购标识 如采购产品由供方直接运往现场,应在运输过程中由供方对产品予以标识,其中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及其它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内容,并按品种、类别等分别码放。 4.4.2原材料标识 a.直接进入现场的材料,如砖、砂、石等,应尽量做到分批存放,按要求设置适宜的标识牌,牌上应分别注明名称、规格、进货单位、进货时间、接收人、检验状态等内容; b.水泥在库中存放时,应按不同的标识种类分堆码放并分别挂牌识别品种、标号、生产厂家、进货时间、检验状态等内容。现场存放的也应加以标识,并尽量掌握水泥的生产时间,以免过期失效,在现场搅拌站后应设各种配合比标示牌、操作规程; c.小五金、化工电料、水暖件灯具等应分别存放,并以卡片式形式加以标识,注明其品种规格等内容。危险品或易燃品要用红色加以标识。大

产品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FRD/QP-007-2013 佛瑞达 BRC程序文件 文件受控状态: 朝阳佛瑞达科技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FRD/QP-007-2013 版号:[A/0] 编制: 审核: 审批: 日期: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 FRD/QP-007-2013 佛瑞达 BRC程序文件 产品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0 目的 1.1 对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及在制品、成品进行有效标识,以区分产品的不同状态,防止用错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从而影响下道工 序的正常进行。以及当出现品质事故或客诉事件时,能依据产品标识有 效进行追溯,特制定本程序。 2.0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公司生产的全部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所需的所有原辅材料。 3.0 职责 3.1 营运部:负责对生产的所有产品信息进行有效标识,并做记录。负责对 设备状态进行标示和目视化管理,并做记录。 3.2 品管部:负责对生产出的产品进行判定、分类、标识,并做记录,外包 的产品建立台账,有可追溯性。 3.3 仓库:负责对品管部判定完的产品,根据判定标签按照指定区域存放, 并加以标识,做好记录。 4.0 定义 4.1 单制程:该物料为单制程的视为单制程,使用《吹膜产品标签》。 4.2 多制程:同一物料经多个工序处理后符合客户要求视为多制程,使用《吹膜产品标签》、《印刷产品标签》、《分切产品标签》。 5.0 作业内容 5.1 营运部、品管部、仓库均应划分出一定的区域作为“成品区域”、“B合 格品区域”、“待验区域”和“废品区域”,并进行醒目的标识,防止“B 合格品区域”、“待验区域”和“废品区域”流入下道工序或生产线。 5.2 生产或检验用的某些危险物品应划定区域进行醒目的标识,防止误用或保管不当引发事故。如“危化品区”。 5.3 生产作业中对产品分类,按指定区域放置,对放置区域进行标识,标识 应简明、清晰、醒目,从而进行区分,并做记录。 5.4 品管对检验完的产品根据检测数据指标对产品进行标识,合格不作标 FRD/QP-007-2013 佛瑞达 BRC程序文件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制度范本格式

1. 目的 对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各阶段检验的产品按规定的方法标识,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只有合格品才能转入下序或出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原料入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中检验、实验状态的控制及产品生产和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标识。 3. 引用文件 ISO 9001:2000 7.5生产和服务提供 《质量手册》7.5章 4. 定义 无 5. 职责 5.1 质检科负责产品标识的制定并对与标识有关问题进行分析与追溯,负责各种检验、试验状态的判定及标识形式的制定与审批。 5.2 各生产班组负责制造过程中检验状态的标识及产品标识的使用和保管。 5.3 质检科负责进货及最终检验、试验状态的标识及标识的管理。 5.4 仓库管理员负责库存物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标识的管理,并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各种物品标识。 6. 程序内容 6.1 质检科制定产品及其状态标识,相关部门使用产品及其状态标识。 6.2 各种标识要求不易脱落或丢失、破碎,字迹要清楚。产品标识可以用标签、标牌。标识的主要内容反映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地点、方位等。产品状态标识可用如下方式表示:标签(如合格证)、印章(如合格率、不合格品率)、区域、标牌、各种记录(如工艺流程单)等。 6.3 当产品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时,由质检科会同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后补加相应识。 6.4 对供方提供的原料或本厂生产的最终产品均由质检科质检员执行《监视和测量控制程 序》,并进行相应标识。其质量记录中应对标识作相应记录。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控制程序》。 6.5 生产车间在制造过程完成时,应在产品包装箱内及外包装箱上按有关规定放置产品标 识。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程序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在接收生产和交付等各个阶段对每批、每件产品有适当的唯一标识,为了对产品形成的全过程进行标识和追溯,确保在需要追溯时对产品形成的过程实现追溯,给实施追溯提供指导性流程,特制定本程序。 在此过程中,必须满足顾客的和外部的要求。 包括: ?顾客提供的可追溯性要求; ?法律法规要求的存档文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进货、产品生产及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标识及记录。 适用于本公司实施追溯的活动,从追溯需求提出直到追溯结果确认及应用。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 本程序涉及的标准条款:GB19001-2008/GJB9001B-2009 7.5.3.1 3. 术语 产品标识 对原材料进货、产品生产及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唯一标识并予以记录。 产品检验状态标识分为合格、不合格、待检,在仓库和生产现场以标牌、标签、合格证、容器、区域作为检验状态标识,也可填写在随行的检验记录上作为检验状态标识。 标识在流转过程和仓库内应妥善保管好,缺少标识的产品会导致混批、混料和错误供货,在弄清产品的状态之前,必须予以隔离。 可追溯性 可追溯性: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追溯时机:检验或审核时发现产品关键质量特性(含安全特性)不合格、产品批量质量事故、顾客重大投诉或顾客要求的其他情形下等。 可追溯性范围包括: ①原材料的来源、批次。 ②生产过程的历史。 ③产品交付后的分布及场所。

当需要追溯时,根据产品的生产批号可查出该批产品的《产品跟踪卡》,从而可以追溯产品形成过程的历史,根据《产品跟踪卡》上记录的生产批号追溯到仓库的仓库发料记录从而得到材料的来源。 质管部每月抽查可追溯性。 4. 流程 产品追溯流程: 5. 流程说明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5.1.1 产品标识的作用 5.1.1.1 证明作用:经检查、验收或裁决后,制作标识,表明产品状况。 5.1.1.2 可追溯作用:通过产品标识可追溯到 a. 生产者; b. 检验者; c. 产品生产批次或日期; d. 其它有关该产品的原始凭证。 5.1.2 产品标识的内容 产品标识一般表达下述内容: a. 产品名称、图(代)号; b. 产品状态(如材料、半成品、成品); c. 工序、验收项目; d. 质量状态; e. 生产批次或编号;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一、目的: 以产品批号为主线,辅以相关记录,建立一条产品追溯通道,当已交货至客户之产品发生品质异常时,可迅速追溯异常品之制造日期、数量及对应的原材料、进而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内购入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进料、生产的产品,产品批号管理原则如下:例:批号填写方式 18/04(181008)A 1810 001-999 序列号 来料年月 班次先别 钢印号(或年月日) 12/42钢印号:18代表2018年,04代表4周; 01A:A\B代表班次,A白班,B晚班,1810:来料时间, 1、8位代表年份,1、0位代表月份; 001-999:位代表本月来料独立炉号、依次排列的序列号; 三、职责权限 3.1质量中心负责产品追溯号的确定,以及监督过程中的批号正确性进行验证。 3.2制造部负责按照制定的批号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实施生产,对相关的记录标签正确性 负责。 3.3质量中心负责按照供应商制定的批号填写相关的记录,对过程中的批号正确性进行 监督。

四、名词定义: 批号:就是在生产中,每一批投料生产出来的产品,在质量和性能上还是有差异的。为了便于事后追踪产品当时状态,避免混杂不清,故对每一批产品或者材料制定批号编制和追溯原则。(按照填写规范,批号应包含:材质、材料、厂家、炉号、产品名称、客户厂家、日期、数量) 五、工作流程:

5.2原材料钢材、锻件、外协件入库: 5.2.1原材料钢材到厂,按照供应商送货单,暂放入进料待检区。采购部开《原材料入库单》注明原材料的炉号、批号与数量。理化室检验合格后,开具合格证。理化检验员需将炉号、等内容按照质保书和产品实物标签上的信息进行记录。钢材需遵从先进先出的原则,不同批号(炉号一样)放在不同区域,实现电子化,每批料的标识需朝外放置,可视方向顶头刷漆(材料标识漆)挂上材料标识。 5.2.2外协件进料时,由制造部按照出库单、订单等信息开立《原材料入库单》,《原材料入库单》中需有完整的信息,如:入库日期、数量、材料炉号等,质量中心验收合格后,仓库点收后入库,由仓库对《原材料入库单》进行审核。 5.3锻件进料时,保证同一炉号,同一批次,按照随工单流转,需注明材质、厂家、炉号、 产品名称、客户厂家、日期、数量 5.4下料生产:由生产部给物料单。物料单上面需注明材质、厂家、炉号、产品名称、客 户厂家、下料人、日期、数量。 5.5热处理:按炉号分批放置,确保每一炉都有随工单,需注明材质、厂家、炉号、产品 名称、客户厂家、日期、数量。 5.6抛丸处理:按炉号分批放置,确保每一炉都有随工单,需注明材质、厂家、炉号、产 品名称、客户厂家、日期、数量。 5.7车加工工序流转:对前道工序流转至本工序生产的产品,作业人员取下《随工单》, 交当班人员,当班人员随即将上道工序的生产随工单与数量记录在《过程检验记录表》内,已登记的《随工单》由当班组长收回。零件流转至下一道工序时,需在每个周转料架上挂《随工单》,并注明本工作中心的批号与数量。制造部开立《产品流转单》,注明前随工单工序的批号与生产数量。 5.8外协半成品入库: 半成品入库时,每个周转料架上挂《随工单》,注明产品批号,仓 库清点签收后,由仓库录系统并进行审核。 5.9发料:仓管员在将半成品发往生产班组时,需在每个周转料架上挂《产品随工单》, 并注明半成品入库时的批号与数量。由制造部开具《领料单》,在《领料单》上注明半成品的批号(参照批号编号原则)与数量并实施先进先出。生产班组对来料清点签收后,仓库将《领料单》交系统录入人员进行系统审核。 5.10成品出货:由业务部根据系统库存信息,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打印出《产品出货单》, 注明待出货产品数量与批号。仓库按《产品出货单》备料完成后,出货时,需在产

Q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

Q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程序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湖北博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 文件编号:BC-QP-016 文件版本: A1 控制状态:受控本 拟制: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

文件变更履历表 1.文件依据与定义 依据 《质量手册》第章节:标识和可追溯性 定义 产品标识:利用标签、颜色等方式让操作人员清楚了解产品的规格以及检验状态动作。 产品的状态标识:在产品实现以及生产和服务动作过程中,为了区别不同状态的产品,对产品的测量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判定)及加工状态(已加工、待加工)所作的标识。 可追溯性:根据记载的标识,追踪产品形成的历史。

2.目的 为明确生产、储存过程中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要求,防止不同类型产品发生混淆,确保只有经过检验的合格品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或交付客户。 当生产过程和市场出现问题(如客户投诉、退货等),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可实施追溯调查,同时对标识实施相当的管理。确保合格的原材料才能使用,合格的产品才能出厂。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从原材料入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中检验、试验状态的控制及产品生产和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标识。 4.职责与权限 品质部:负责产品标识形式的制定与审核,并对与标识有关的问题进行分析与追溯;各种检验、试验状态的判定,并在标签上明确检验员及检验日期;产品质量跟踪活动的控制,发生需要追溯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并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 生产部:负责制造过程中检验状态的标识及产品标识的使用和保管,若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生产部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产品进行适当的产品标识,防止误用,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对生产过程中各阶段的检验和试验的产品按规定进行检验状态标识,确保只有经检验和试验合格或经批准的产品才能转序使用、安装和交付。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从物资进公司到产品交付的全过程中对标识(包括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唯一性标识,下同)和可追溯性的控制和管理。 3 相关文件 3.1 QP/ZFQ014-2010C 顾客财产控制程序 3.2 QP/ZFQ003-2010C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 职责 4.1 质量管理负责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策划和归口管理。 4.2 采购部物资采购人员负责采购的相关进货物资的标识和保持。 4.3 质量管理部进货检验人员负责进货物资的检验或验证后的检验状态的标识“待检品”、“已检合格”;产品检验人员负责过程产品、最终产品的标识和检验后的检验状态“合格品”、“不合格品”、“待处理”、“返修品”、“报废”的标识。 检验人员负责“紧急放行”产品的标识;负责标识移植或遗失后重新标识的确认;负责交检产品“待检验”标识的保持。 4.4 各库房负责库房内相关物资标识的实施和保持。 4.5 销售公司销售人员负责顾客提供物资的产品标识和“待检验”标识,并保持。 4.6 各车间负责生产产品的“待检验”标识;各车间人员和库房管理人员负责已有标识的保护和保持。 5 工作程序 5.1 产品标识的方式 5.1.1 产品标识的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标签、铭牌、单据、记录、印章、油漆书 写或其他标记等。我公司规定我公司出公司产品以最终产品的标识加上“合格证”作为出公司产品的标识。 5.1.2 标识应清晰、牢固、耐久,并符合规范要求。 5.1.3 进货物资的产品标识的内容可包括编号、名称、型号、规格、材质、生产公司名、批号或进公司日期、数量、颜色等。 5.2 检验和试验状态的分类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程序文件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1.目的 对本公司的原材料和成品的出入库进行规管理,防止不同类别不同规格,不同批次和不同质量的原料和成品,混淆和误用,对产品实现可追溯性。 2.适用围 适用于采购原材料、外协产品和公司生产的成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3.职责 3.1生产部门负责外协成品、零件、热处理的编号。 3.2采购部门负责钢球、保持架、防尘盖、密封圈等配套产品的编号。 3.3 技术部门负责制定产品标识,提供并提供有关采购品的技术文件。 3.4各生产部门负责分管围产品可追溯性的实施,对制造过程中产品状态的进行标识,合理的使用和保管产品标识。生产过程各操作工负责本机台产品检验状态的控制:若检验合格,则标示合格标记;若不合格,则标示不合格标记;未检产品不作标记。。 3.5质检部门负责采购品和成品的检验,并对各单位的质量相关记录进行定期检查。负责对与标识有关问题进行分析与追溯,负责各种检验、试验状态的判定及标识形式的制定与审批。当产品无法确定状态时,视同为未检验状态,相关部门应予以记录,由质检科进行,并重新检验,确定其检验状态。

3.6仓库管理员负责库存物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标识的管理,并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各种物品标识。 4.工作流程(附后) 5要求 5.1采购计划 按?质量管理体系?中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5.2供方选择 按?质量管理体系?中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5.3选择供方询价和比价 按?质量管理体系?中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5.4审批报价单和签订合同 按?质量管理体系?中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5.5采购 按?质量管理体系?中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5.6采购品的验证 按?质量管理体系?中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5.7生产过程的控制 5.7.1采购品入库应统一编批号,出库送转使用单位时,应出示名称、批号、数量、规格等相关数据,并且必须当面交接。 5.7.2生产单位在接收时,必须清楚该原料的名称、批号、数量、规格等相关数据。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QG B3100GQAQ(2004)297 QG605204-2004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汽车齿轮总厂企业标准 QG605204-2004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2004-04-07发布2004-04-15实施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

QG605204-2004 前言 本标准依据QG000101《管理标准编写规则》、及QG500001《质量手册》和ISO/TS16949:2002《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2000的特别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 - L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标准化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经营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严哲、朱芳、高玉其、赵冷冰、王建新、胡海燕。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下称总厂)经营厂的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SO/TS16949-2002 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2000的特别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ISO 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与术语》与ISO/TS16949:2002《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2000的特别要求》以及QS9000《质量体系要求(第三版)》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各标准之间有矛盾的,以ISO/TS16949:2002为准。 3.1 产品标识 指产品从毛坯开始到交付阶段需可追溯性场合所用的各种标签、标牌或印记。 3.2 检验标识 指产品从生产到交付过程中所有人员对已检验过零件进行的标识或印记。 4 职责 详见第5部分“管理内容与办法”中“责任人”一栏。 5 管理内容与办法

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程序文件 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COP-15 版本:A/01 生效日期:2011-01 页数/ 程序文件 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生效日期:2011.01. 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程序文件编号:COP-15 版本/修订:A/01 页数:1/4 批准: 日期: 审核: 日期: 制订: 日期: 修订记录 版本/修订修订内容摘要 发行日期A/00 换版首次发行 2010.02 A/01 首页“修订记录”格 式更改 2011.01 1.目的 规定在接收和生产及交付各段对每批产品进行唯一性的标记和相关联活动的要求。从而确保在必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的追溯,及查明质量问题的发源地。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制造所需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顾客提供产品等进厂后的标识和产品形成的过程标识和实施产品追溯。 3.定义

3.1产品标识是指用适当的方法在生产、服务运作全过程的采购产品/材料、在制品、成品或包装物上做出适当的标记或标签。 3.2可追溯性是指根据或利用所记载标识的记录,追溯一个项目或实体的历史、应用情况或用途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4.权责 4.1品管部归口管理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负责对过程标识作出统一规定及监督实施。根据质量信息反馈,组织检查产品标识及记录,进行原因追溯,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4.2资材部仓管员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顾客提供产品和成品的标识并对其使用进行管理。 4.3注塑车间主管负责本车间生产过程中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辅料的标识对其使用进行管理。 5.作业程序 5.1作业流程图:无 5.2材料标示 5.2.1 材料进厂,仓管员应核对来料标签,内容包括:名称、型号/规格、供货商、出厂日期、数量、供货商生产批号(可能时)等; 5.2.2 品管IQC依据进料检验规范和相关作业指导书、样品等对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行检验,并对材料的检验状态进行标识;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由IQC质检员贴上“不合格”标签或盖上印章后放置于不合格品区;检验合格的材料IQC质检员贴上“合格”标签或盖上印章后通知仓管员入库; 5.2.3 入库的材料,仓库应记入台帐,按要求分门别类摆放在指定位置,并在“材料标识卡”上注明批号、数量、进料日期等内容,同时对不同进厂日期的材料作好区分标示; 5.2.4 管理上应保持账、物、卡一致; 5.2.5 发放时应核对材料与领用要求的一致性,发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3生产过程中流转物品的标识 5.3.1各车间根据需要在流转物品的盛装容器或外包装上标识其名称、型号/规格等内容。 5.3.2设置了检验点的工序,由质检员或作业员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放置于合格区,流入下一工序;检验不合格的,需放置于不合格区,执行《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5.3.3工序之间转换或入库的成品、半成品经品管IPQC质检员检验后,在“产品标识牌”或包装箱上盖检验章。 5.4成品的标示 5.4.1生产完成的成品,其产品标识同5.2.3,如包装箱上已有注明,可不再做产品标识,放置于待检区。 5.4.2检验合格的成品,由品管OQC质检员开具合格报告,方可办理入库手续,由注塑部在《半成品/成品入库单》上注明产品生产批次号和生产单号。 5.4.3检验不合格的成品,由检验员开具不合格报告,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区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处理。 5.4.4成品交付时,仓库应登记《成品出货记录表》,记录交货时间、数量、型号名称及去向等,以便需要时可对成品进行追溯。 5.4.5当顾客有特殊的可追溯性或特定标识要求时,由品管部、制作部和工程部在工艺文件中规定标识,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并作相应的记录,保证顾客要求的实现。 5.5产品标识的管理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文件分发号:__________ Distribution No. 审批过程 分发表 更改履历

1.0目的 Purpose 对产品及其状态以适当的方式进行标识,防止从原材料进入公司至成品交付的全过程产品混淆和误用。通过适当的控制和记录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The purpose of this procedure is to prevent product mixups and wrong using in all stages from material receiving to product distribution, using appropriate method to identify the product and its status so as to achieve the traceability of product.. 2.0范围 Scope 本程序适用于从原材料入库、生产过程、检验和试验过程到成品交付各阶段产品的标识控制和可追溯性控制。 This procedure is applicable for identification and traceability control of all product realization stages from material receiving, in process production, inspection and test until product distribution. 3.0责任 Responsibility 3.1质量部负责本程序的起草修订。 QA is responsible for draft and revising of this procedure. 3.2各相关部门负责按程序实施。 The related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for its implementation. 4.0产品标识 Identification 4.1.产品标识的范围 The scope of product identification 4.1.1.原材料 Material 4.1.2.过程产品(包括半成品) Process product (include semi-finished product) 4.1.3.成品 Finished product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修改履历栏:〗

1.目的 通过对公司原材料、半成品、完成品的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确保能在公司内发生异常及客户投诉产品质量∕环保问题时,能追溯到发生异常及客户投诉产品的来料、半成品、完成品的来料日期、生产日期、生产班次、数量等记录,为不良原因分析提供依据.锁定不良范围。 2.范围 所有生产用原材料、半成品、完成品的标识与追溯性管理均适用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生产全部过程流程管理. 3.2品证部负责生产全部过程流程品质管理. 4.原材料类别 无 5. 工作程序 5.1 原材料入库 5.1.1生产管理仓库管理人员核对供应商“送货单”,对材料材质,材寸及数量是否一致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收,并将材料指令书(卷材)、现品票(板材)贴在原材料包装上,并将物料置于“待验区”内,通知品证部受入检查员对原材料实施检查。 5.1.2品证部受入检查员对原材料进行品质检查时,对照原材料化学成分检测报告管理明细表,对材料的材质成分证明的有效期(有效期1年)进行确认。 5.1.3品证部受入检查合格时在材料指令书/现品票上盖“合格”印后,生产管理仓库管理将原材料入库并填写《材料出、入库明细表》,不合格时在现品票上盖“不合格”印,放入原材料不合格置场。 5.2原材料检验 5.2.1品证部受入检查员按照《检查规定》及检查基准进行检查。 5.2.2检验结果合格时在材料现品票上盖“合格”印,不合格时在材料现品票上盖“不合格”印. 5.2.3不合格的处理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3原材料标识与记录 5.3.1.1保持原有供应商现品票 5.3.1.2材料指令书、现品票。 5.3.1.3受入检查结果判定印。 5.3.1.4记入到原材料受入记录表。 5.2半成品、完成品标识与记录

IATF16949 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 目的 在接收及生产和服务的全过程使用适宜的方式标识产品,防止不同类型及规格的产品混用或错用,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形成过程实现追溯,并能有效地进行产品的识别、隔离等。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产品生产在接收、过程及出厂和服务过程对产品标识和追溯。 3. 术语和定义 3.1标识:以指定的方式提供用以区别产品状态的标记。 3.2可追溯性:为溯源,根据产品标识,对产品的历史、应用情况和所处场所的判断。 4. 职责 4.1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的有效性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 4.2 仓库负责产品接收、贮存、出厂及服务过程的有效性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 3.3质量部负责过程标识和可追溯性的能力检查。 5. 工作程序和要求 5.1 标识的手段和方法 5.1.1 印章:“合格”与“不合格”章; 5.1.2 检、试验区域:“待检区”、“合格品区”、“退货区”; 5.1.3 产品区域:“成品区”、“半成品区”、“原、辅材料区”、“发货区”、“不合格品区”; 5.1.5 标识卡/牌:“物料管制/标识卡”和“产品标识卡”; 5.1.6 检验状态标识牌:“待(重)检”、“合格”、“不合格”; 注:当客户有对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有要求时,严格执行客户规定;无要求时,按此程序规定执行。 5.2标识的类别 5.2.1产品标识为永久性标识,即从投入到产出标识不变(不因生产过程改变而改变),通常以产品型号、规格、产地、数量、日期、批次号等进行标识。 5.2.2状态标识按照产品所处的检验或使用状态进行标识,状态标识是可以改变的,通常采用合格、不合格、待检、待定为标识,也包括返工、返修、降级、让步接收、拒收、报废等,采取分区管理;设备的状态标识采用报废、停用、闲置作为标识。 5.3 入库过程标识 5.3.1采购、外加工品入库过程标识 5.3.1.1供方送交原、辅材料或外加工品时,置于“待检区”并由仓管员在待检品上放置“待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培训讲学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公司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材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直至出货,都保持相应的标识,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合格的原材料才能使用,合格的半成品才能转序、合格的成品才能发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在进料、仓储、生产、交货各阶段期间的识别、追溯。 3.职责 a.生产管理部负责半成品、成品流转过程中的标识。 b. c. d.质检部负责半成品、成品的检验状态标识及成品的包装与标 识。 e. f.仓库管理员负责库存物品状态、领用情况的标识。 g.

h. i.成品库管理员负责成品的标识。4.程序 4.1进货物料标识 4.1.1 仓库管理员依据原材料检验结论办理入库手续后进行标识;对于不合格材料,将不合格材料隔离至不合格区并进行不合格标识。 4.1.2 仓库管理员对入库的原材料划区存放,分类标识。 4.1.3 仓库管理员应在仓库保管帐上,将生产厂家、进货日期、型号、规格、数量(重量)等登记清楚,做到帐、物、卡相符。 4.1.4 仓库保管帐、入库单和领料单,作为可追溯性的依据,由仓库保管员存档,企业管理中心定期监督检查。 4.2 过程标识 4.2.1拉丝工序用《裸铜线合格证》对单丝进行标识。其他工序一律用《工序流转卡》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进行标识。《工序流转卡》应记录清楚,标签仅做转序时使用,要牢固地挂在电缆盘的明显部位,防止搬运中丢失、损坏。 4.2.2生产人员应在本班台班记录上做如下记录:本班生产情况、用料情况及上道工序的半成品标识情况(制造人、长度、日期、盘批号等)。 4.2.3生产人员发现的不合格半成品在工序流转卡上进行文字标识,

产品可追溯性演练

2014年产品可追溯性演练(成品到原材料) 1、可追溯性演练 1.1演练模拟案例 假设批次号为20150308,客户为A的脱水蒜粒经品管部发现存在不合格问题,追溯其原因,验证其可追溯性和物料平衡性。 1.2产品不合格原因追溯 1.2.1追溯流程图 1.3可追溯性的实施 A)2014年8月20日8:30由品管员提交《不合格产品通知单》,分别下达给厂务负责人,生产车间主要负责人,业务部,仓管。

B)8:44:质量负责人通知生产部、品管部、业务部、仓管召开会议 C)品管根据投诉生产日期及品名联系仓管,了解该批所用用料 D)从产品出口检验合格单以及商品销售清单可以查出:生产日期为2014.06.25的阿尔卑花草茶包产品生产批号为:XM1102111133,订单号为20140608,品名:阿尔卑花草茶包,合同号为:PO1365-2,净含量216.6kg(其中阿尔卑花草茶20.g*15120包=30.24kg),于20140728销售28箱,客户为A客户。(时间:9:00)E)从生产通知单、领料单、进仓单和采购物资出入库台账可以查出该产品生产规格为2.0g/包,15包/盒/6盒/小箱6小箱/大箱的共28大箱;于20140624领取原料30.24kg,领取阿尔卑三边封15120个,阿尔卑纸盒1008个,大纸箱28个,小纸箱168个。于20140725进仓15包的28箱。(时间:9:15) F)核销清单和进货台账里可以查出,该批产品所用原料采购于20130415,采购数量为300kg。到该批产品生产之前所剩余的原料为38.88kg,该批产品生产后所剩余原料为8.64kg。所用大纸箱和小纸箱分别于20140618进货共1215个和7290个,于20140619出库共1215个大纸箱和7290个小纸箱,其中20140624领用阿尔卑大纸箱28个,小纸箱168个;大小纸箱均采购于万颖工贸。所用纸盒于20140618领用43740个,其中20140624用于阿尔卑花草茶包的有1008个,采购于厦门美大;所用的阿尔卑三边封于20140616进货760000个,于20140618领用728100个,其中20140624用于阿尔卑茶包的三边封有15120个,采购于龙海盛鑫彩印。(时间9:42) G)生产该产品的过程中,品管部抽取100g左右进行水分测试、净含量测试、灰分测试、审评用及留样用;包装后又随机抽取25箱里的50包进行净含量测试。测试后依然放入相应的箱子。即该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损耗量为100g,成品装箱后损耗为0g。以上记录没有出现不合格记录。(时间:10:11) H)品管部根据订单号查《成品检测报告表》《成品水分检测记录》及《成品灰分检测记录》得知:该花草茶水分为7.00%,灰分为6.6%。(时间10:16) I)品管同生产厂务负责人,生产车间负责人研究出现不合格的原因,如果由于原料产生的原因,则令采购部向供应商提起投诉,除此之外分析在生产环节中可能出现的不合格因素或者仓管原料储藏不当等原因。(时间10:24) J):品管负责根据不合格信息收集情况进行分析并填写《纠正预防措施表》交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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