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政问责制的实施看我国行政伦理建设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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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一)

试论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一)

试论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一)论文关键词: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论文摘要:加强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是进一步推进我国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的必然选择;是反腐倡廉、消除行政伦理失范现象的现实需要;是世界各国行政伦理管理发展的普遍趋势。

我国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已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进行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必须加强行政伦理立法;建立监督行政伦理规范执行的专门机构;完善公务员行政伦理教育、培训制度。

行政伦理就是行政领域的伦理,是指调整行政主体在国家事务的治理和管理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利益关系的,并能以善恶进行评价的行为规范,以及行政制度、体制、规则、程序等行政构件所体现的伦理精神和道德倾向(本文主要指国家公务员个体的行政伦理)。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政府的道德状况、行政人员的道德水准、行政构件的伦理德性等对社会建设和发展有深刻的影响,为此,必须加强行政伦理建设。

当前,我国公务员的行政腐败、行政伦理失范等现象还大量存在,从一定意义上说,是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力度缺乏所致。

因此,在我国正处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特定历史时期,研究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的必要性分析(一)这是进一步推进行政伦理建设的必然选择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加强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有助于弥补当前行政伦理建设存在的缺陷。

当前行政伦理建设的一个重要缺陷就是缺乏强制性制度约束力量的保障。

行政伦理法制化不仅便于公务员知道行政伦理建设的具体内容,而且还加强了对公务员的外在强制性约束,可以促使他们遵守行政伦理规范。

其次,加强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有助于克服我国传统行政伦理的不良影响。

我国传统行政伦理极端强调伦理道德本身的教化作用,实行以.‘情”为中心的伦理管理,把“情”摆在一首位.然后才是“理”、“法”,并且将官员个人道德修养看作是一切行为的基础。

但是单纯的依赖个人修养,是不能达到重塑良好人格这一目的的。

2024年我国行政伦理法制建设问题及对策

2024年我国行政伦理法制建设问题及对策

2024年我国行政伦理法制建设问题及对策一、行政伦理法制建设现状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我国行政伦理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

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与行政伦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为行政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

同时,各级地方政府也积极探索行政伦理法制建设的新路径,不断加强行政人员的伦理教育和道德约束。

这些举措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行政人员的道德素质和职业素养,为构建服务型政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尽管我国在行政伦理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部分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二是行政伦理法制教育不到位,部分行政人员缺乏伦理意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对行政人员的伦理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问责机制。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问题的产生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存在偏差,导致部分规定无法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伦理教育缺失,部分行政人员缺乏对行政伦理重要性的认识,难以形成自律意识。

三是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量薄弱,导致行政伦理问题难以被发现和纠正。

四、国际经验借鉴在国际上,许多国家在行政伦理法制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例如,新加坡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完善的监督机制,有效地约束了行政人员的行为。

美国则注重伦理教育,通过培养行政人员的道德自觉,提高行政伦理水平。

这些经验为我国行政伦理法制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五、对策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更具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的行政伦理规范。

二是加强伦理教育,提高行政人员对行政伦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行政伦理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人员行为的监督。

六、伦理教育与法制建设结合在行政伦理法制建设中,应将伦理教育与法制建设紧密结合。

通过加强伦理教育,提高行政人员的道德素质和职业素养,增强他们的自律意识。

行政问责的发展现状思考及建议

行政问责的发展现状思考及建议

问责方式多样化
行政问责的方式多样化,包括诫勉、通报批评、组 织调整、纪律处分等,根据不同情况和问题采取相 应的问责方式。
问责力度加大
随着行政问责制度的不断完善,问责力度也 不断加大,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行政问责的效果评估
01
促进依法行政
行政问责制度的实施,促进了各 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提 高了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05
结论与展望
对行政问责发展的总结与评价
问责制度逐步完善
随着行政问责制度的不断推进,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 为问责工作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指导和依据。
01
问责实践不断丰富
各级政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积累了丰 富的问责经验,形成了多样化的问责方 式和手段。
02
03
问责效果日益显现
行政问责在提高政府效能、促进依法 行政、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 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02
维护群众利益
03
推动反腐倡廉
通过行政问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 任,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增强 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行政问责制度的实施,推动了反 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对腐败 行为形成了有效的震慑。
行政问责的效果评估
针对行政问责的发展现状,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
1. 完善制度体系: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行政问责的制度体系,包括明 确问责主体、对象、程序、方式等。
责制度。
03
行政问责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制度设计不完善
问责程序不规范
目前行政问责制度缺乏统一、规范的程序,导致问责过程随意性 较大,缺乏透明度和公正性。
问责范围不明确
对于哪些行为需要问责、哪些人员需要承担责任等关键问题,制度 规定不够清晰,导致实践中难以准确把握。

我国行政伦理法制化回顾与展望_赵芸霄

我国行政伦理法制化回顾与展望_赵芸霄

立法的核心, 缺乏了行政伦理道德法典, 行政伦理立法将 政机关大量的权力, 但往往忽视行政主体应该承担的行政
停留在低水平的层次。2 0 0 6 年开始实施的《公务员法》也 义务, 更无视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救济权等正当权利。一
只是把公务员的义务、纪律作了原则性的笼统的规定, 回 些法规的制定机关采用“由主管机关制定实施细则”的办
政 不赠礼、不受礼的决定》、1 9 8 9 年 8 月《关于严格控制领导
干部出国访问的规定》等。值得一提的是, 1 9 7 9 年 7 月, 第
2008.2( 总第 56 期)
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对贪污罪、贿赂罪、挪用救灾救济款罪、泄漏国家机
密罪、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罪等腐败犯罪及其处罚作了
避、辞职等规定分散于各法条, 而且其中的规定相当简单。 法, 造成执法实践与立法精神的脱节, 成为行政法制不完
且许多体现新的时代要求的公务员原则规定, 如财产申 善、行政行为道德失范的重要原因。[5]
报、经商投资以及目前倡导的学习、服务、责任观念等, 也
( 二) 存在不足的原因分析
散乱地分布于各个政策文件规定中, 没有得到充分体现。[3]
务和十六项不得有的行为, 并且对公务员什么情况下可以
说不做了明确的规定。《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
行政伦理建设步入了制度化的轨道。
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把制度建设与党的思想、组
织、作风建设相提并论。十六大报告关于要着重加强制度
建设, 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
[ 收稿日期]2008- 03- 06
中图分类号: D92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 5947(2008)02- 0041- 06 摘要: 建国以来, 我们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与行政法规相配套的行政伦理法律制度, 通过四个

我国行政问责制的现状及发展

我国行政问责制的现状及发展

目录【摘要】 (1)【关键词】 (1)[Abstract]. (1)[Key words] (1)一、行政问责制的涵义 (2)二、实行行政问责制的意义 (3)(一)推行行政问责制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需要 (3)(二)推行行政问责制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 (4)(三)推行行政问责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4)三、我国行政问责制的现状 (5)(一)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实施状况 (5)(二)我国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 (5)1.与行政问责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5)2.问责主体不明确 (5)3.政府职能模糊,政务信息不透明 (5)4.问责程序、范围、对象不明确 (6)5.公共行政文化缺失,公民参与行政问责的意识薄弱 (6)四、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发展 (7)(一)建立健全行政问责法律法规,完善问责程序,确定问责范围,明确问责对象 (7)(二)明确问责主体,建立多元化问责体系 (7)(三)明确政府权责,公开政务信息 (8)(四)加强公共行政文化建设,增强公众参与行政问责的意识 (9)结语 (9)参考文献 (9)我国行政问责制的现状及发展刘玉龙【摘要】我国的行政问责制在近十年来发展迅速,逐渐走进了公众的视野。

我国行政问责制处于兴起阶段,由于法律观念尚不健全,公民参与问责的意识淡薄等原因,行政问责制还存在诸多问题。

本文分析了我国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以便能够推动行政问责制的长足发展,建立责任政府,树立公共行政文化理念,实现宪政政治。

【关键词】行政;行政问责制;责任;宪政The status quo of China's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anddevelopmentLiu Yulong[Abstract]China's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system in the last decade has developed rapidly and gradually into the public eye. Our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system in the rise phase, due to legal concepts are not perfect, and poor awareness of citizens to participate in the accountability,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system,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and deficiencies of the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system in China, and put forward the policy recommendations in order to be able to promote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system, the establishment of responsible government, establish a cultural ideas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constitutional politics.[Key words]Administration;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system; Responsibility; Constitutional一般认为,2003年“非典”后,我国行政问责制有了迅速的发展。

我国行政伦理建设的困境与出路

我国行政伦理建设的困境与出路

我国行政伦理建设的困境与出路作者:卢潇潇林璐周聪来源:《文艺生活·文艺理论》2013年第12期摘要:在当前我国社会的方方面面都伴随着深入改革的不断渗透进入了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之路,行政伦理因其从源头深处来指引、规范和约束行政机关人员的观念、思想和行为来实现伦理价值的重大作用使得伦理建设成为了我国行政文化建设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当务之急。

本文将当下所处的时代背景和我国伦理建设的现状结合起来,归纳了我国目前伦理建设存在的问题,并剖析了其所面临的困境。

我国伦理建设的发展既受主观原因的制约,也受客观因素的影响;既有理念问题,也有体制问题。

在此基础上,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和对策,探寻伦理建设的出路,需要从多方面着手:要提高道德觉悟、加强行政伦理立法、建立专业的行政伦理管理机构、提高行政主体的道德修养等,从而实现我国行政环境的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行政伦理建设;困境;出路中图分类号:D5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35-0250-03一、行政伦理的概念及现状简述行政伦理,是“行政人”运用和行使公权力,在行政过程中应遵循和道德准则和规范的统称,换言之,就是各级政府及行政组织、个人在公共行政活动中的行为道德规范、行政伦理制度和价值观念模式的概括。

行政伦理是社会伦理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国贯彻“以德治国”战略方针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我国乃至全世界各级政府的行政过程中,作为行政人员必须谨记和恪守标准的官德,始终受到极大的重视和强调。

作为国家职能运转掌舵者和政府政策贯彻执行者的行政人员,他们伦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政府职能的发挥,影响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公共服务以及公共政策的伦理取向。

前国家总理温家宝在国务院召开的廉政工作会议中强调过,“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腐败,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可能改变,就可能‘人亡政息’,这事我国行政伦理建设面临的一个极为严峻的重大考验”。

行政伦理制度建构路径探讨

行政伦理制度建构路径探讨

行政伦理制度建构路径探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行政领域的伦理问题愈发突出。

为了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行政环境,建立行政伦理制度势在必行。

那么,在建构行政伦理制度的路径方面,我们应该怎样探讨呢?首先,需要将行政伦理问题列入日常管理之中,确立其重要性。

作为行政机关内部的纪检监察机构,应当时刻关注并协助解决行政伦理问题。

同时,应建立健全的行政伦理监督机制,确保其有效性和及时性。

其次,应当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教育。

行政机关是社会诸多组织中的重要一环,其行为对社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因此,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教育至关重要。

应当通过开展相关的培训、讲座等活动,提高广大行政从业者的自我约束力和行动准则。

第三,应当通过制度规范来加强行政伦理建设。

在现有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中,应加入行政伦理的内容,明确规范行政行为及行为后果。

同时,还应建立行政伦理检查制度,公开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合规情况,对不合规的行为进行问责处置。

第四,应当注重社会的监督和参与。

作为一个开放的社会,社会监督和参与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应采用多种途径,如开展公众听证、投诉举报等,便于人民群众了解行政机关的行为,并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最后,行政机关应当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注重着眼于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诉求。

在行政伦理制度的构建中,应当将人民群众作为重要的参与方,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落实。

总之,建构行政伦理制度是推进中国现代行政制度建设的必然选择。

只有在行政伦理制度建设的路径上,通过各种方式的探讨、实践,才能不断完善制度,完善管理,构建起适合中国国情、具有国际水平的行政伦理制度,为实现行政机关公平、公正、公开的管理任务保驾护航。

行政问责制度应凸显其伦理价值

行政问责制度应凸显其伦理价值

行政问责制度应凸显其伦理价值作者:文宏来源:《领导之友》2011年第03期自从人类有了公共权力,如何实现对行政权力的有效监督以及引导官员的行政行为,就成为一个永恒的命题。

受政治体制、历史条件、价值理念等因素的制约,我国古代行政机构无法真正生成具有现代意义的政府责任意识,相应的行政问责制度也并未建立起来。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行政问责制度运行的政治基础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出台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在重大责任事故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进行了相关的制度设计。

特别是2003年非典事件之后,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掀起了一场问责风暴,短时间内高密度地对官员进行行政问责,极大地推进了我国责任政府的建设进程。

然而,作为一项实践中探索出来的新兴制度,行政问责制度在现实运行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与其伦理价值并未充分实现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行政问责制度伦理价值的具体指向一般而言,行政问责制是指对那些由于不作为或不适当履行法定职责而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政府官员,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其实质在于防范行政官员滥用手中的公共权力,是政府实现行政责任的自我控制机制。

除此之外,行政问责制本身还具有相应的伦理价值,建立行政问责制度的根本目的,不在于事后惩戒造成损失的政府官员,而是通过行政约束与责任追究的功能发挥,唤起权力行使者对权力来源与权力本质的思考,在行政官员中树立一种责任理念,将监督与防控寓于行政行为实施的整个过程,督促其成为行政官员的内在自律准则,随时处理具体行政举措的偏差与失误,及时发挥控制阀功能,将政府行为限定在合理正当的范围之内,从而引导责任政府目标的实现。

在行政问责制的运行过程中,渗透着责任伦理与行政道德化的价值底蕴,督促掌控行政权力的政府官员遵行公共利益,引导政府官员以更高的道德标准塑造相应的行政人格,进而改善现实生活中政府自利倾向、行政权力异化、政府官员行政人格分裂等困境。

具体而言,行政问责制度的伦理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行政官员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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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南国THESOUTHOFCHINATODAY2009.2问责制的实施有助于我们对政府行为进行外部的控制,法制社会需要法制政府,法制政府需要法制的行政行为,对于行政行为的规范应该强化内外控制的最优化结合。

而最优化的结合是要从个人、组织内外双方面的要求入手,以构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模式。

一、问责制“问责制”是指对政府及主要负责人的一切行政行为和后果都必须而且能够追究政治责任和道德责任的制度,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对人民负责的理念,有利于政府的依法行政,是我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

所谓行政问责制,是指一级政府对现任该级政府负责人、该级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问责制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宪政民主政体下有限政府和责任政府的一个重要实现途径。

按照现代宪政理论,宪政体制下的责任政府应对其所有行为,就与国家相关发生的一切,向公众有所交待,让掌握公共权力的政府官员对其行动负责。

从本质上说,行政问责制是权、责、能的统一,它从制约与监督的角度要求由选举、任命和考试等途径产生的公务员必须坚守其职位,正确履行其职责,并为自己的言论和行为承担其责任;同时,根据主权在民的原则,人民给政府授权,政府给官员授权,官员对人民及其政府负责,政府通过官员向人民负责。

二、我国行政问责制实施情况2003年4月,因防治非典不力,中国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北京市市长孟学农被免职。

2004年6月,安徽省追究阜阳奶粉事件责任,阜阳市市长刘庆强受行政记大过处分,副市长马明业被责令辞职,市政府副秘书长周云莲、市工商局局长周毅生等6人被责令辞职或给予处分。

2004年2月,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五丰村部分村民聚众进行“普堂忏”活动,引燃草棚起火造成40人死亡。

海宁市市长张仁贵引咎辞职。

2004年2月,北京市密云县云虹桥在举办迎春灯展过程中,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密云县县长张文引咎辞职。

近期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免去吴显国同志河北省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职务;鉴于在多家奶制品企业部分产品含有三聚氰胺的事件中,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监管缺失,对此,局长李长江同志负有领导责任,同意接受李长江同志引咎辞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职务的请求。

自2003年以来,行政问责广泛地应用于公共行政领域,这显示出中央致力于建立“责任政府”的坚定决心。

在中央的强力推动下,不少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问责制度,强化了官员的责任意识。

从近年实施的情况看,问责制确实达到了推进责任政府建设、促使掌握公共权力的官员忠实履行职责的目的。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行政问责制度还不够完善,现在有的地方官员,虽然按照某一问责办法被问责,如给予行政处分,但并不影响其升迁,致使这种问责的效果受到质疑,给群众的印象是处分并不重要,只要他有关系,照样升官;还有的官员虽然“引咎辞职”或被撤职,但很快又复出,而复出的程序又不公开,致使社会上议论纷纷。

在这个问题上,既要防止对那些被问责的官员一棍子打死,永世不得翻身,也要防止过快地让其复出,甚至让其凭不正之风将问责的效果虚化。

三、行政问责制实施对于我国行政伦理建设的作用行政伦理建设包括对行政人员伦理的规范和对行政组织伦理的组织规范。

这就需要我们努力帮助行政人员培养对伦理困境的领悟力,形成将伦理困境概[作者简介]周畅(1980-),男,安徽无为人,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余长慧(1982-),女,四川内江人,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

从行政问责制的实施看我国行政伦理建设的发展方向周畅余长慧(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西南宁530004)[摘要]我们的法制政府建设需要规范的制度保证政府行为的合法化,问责制的实施,对于政府行为有了规范,使得政府和行政人员的不负责行为受到相应的惩罚。

问责制是对于行政伦理的外部控制措施,它的实施对于我国的伦理建设是一个长足的进步。

在分析问责制对于行政伦理的建设作用的同时,我们也应该以此进一步加强我们的行政伦理建设。

[关键词]主观责任;客观责任;内部控制;外部控制[中图分类号]D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1190-(2009)02-0044-022009年02月(总第115期)今日南国THE SOUTH OF CHINA TODAY NO.02,2009(Cumulatively ,NO.115)44念化的方式以及解决伦理困境的方法,我们也要将组织环境优化,使其成为有助于行政人员合乎伦理道德规范的处理问题的场所。

1.问责制对行政人员伦理建设的作用。

行政人员在面临问题时要界定出责任的概念,分清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

我们在面对利益冲突、权力冲突、角色冲突时我们的主客观责任处于矛盾中。

这时候我们是根据客观责任还是主观责任处理问题就需要我们有一个清晰的主客观责任概念。

客观责任的具体形式有职责和应尽的义务,既包括对某人或某集体负责,也包括对某一任务、下属员工人事管理和实现某一目标负责。

主观责任是我们自己的情感和信仰的责任,根植于我们自己对忠诚、良知、认同的信仰。

问责制让我们的行政人员在面临问题时,就有了客观责任的概念,问责制度使我们的客观责任明确,我们不能做出对组织和人民不负责任的行为,否则我们就违背组织的制度,并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

这是从制度上对行政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使客观责任显性化,从而使行政人员在做出决策前,必须要面对责任。

2.问责制对行政组织伦理建设的作用。

在公共组织中保持负责任的行为有两种方法,一个是内部控制,一个是外部控制。

外部控制就是通过各种伦理性的立法、法规对组织成员的行为进行强制的约束。

内部控制就是通过正确的态度、价值观和信仰内化于行政人员,从而使行政人员进行自我约束。

在我们的行政人员还没有达到运用伦理思维去思考问题以及没有掌握运用这样的思维方法时,我们首先要强化外部控制,也就是从行政伦理的角度考虑对行政人员的行为进行必要的规范和约束。

这就需要制定相应的法规制度。

问责制的实施恰是对行政人员的外部控制,从制度上对行政人员在面临和解决伦理冲突和伦理困境时设定了一般性的限制,对那些超出人民设立的权限范围而进行活动的行政人员实行了惩罚。

同时对行政人员的惩罚也起到反面示范作用,从而对其他行政人员在面临问题做出决策时起到一个威慑效果。

总之,问责制的实施对我国的行政伦理建设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国的行政伦理建设追求的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结合,问责制度给予的是从制度上保证行政人员在进行行政行为时有法可依。

至少在法制上对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有了规范,也就促进了我国的行政伦理建设的发展。

四、我国的行政伦理建设发展展望从古到今,政府对于官员的行为都有着约束,从法制从道德两方面对官员的行政行为有所规范。

但是都没有把对于行政行为的约束上升到理论的高度,而且也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

现今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行政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伦理失范问题。

这就需要我们加强行政伦理建设,这也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切入点。

1.当前行政伦理的现状。

改革开发后我国行政伦理建设发展迅速,也取得了斐然的成绩。

在“依法治国”、“以德治国”、“以人为本”的理念指导下,要求国家机关及其行政人员有着强烈的责任感致力于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在规范上建立了规范行政行为、行政人员和行政机关的如《国家公务员法》、《政府组织法》等法律和《党员处罚条例》等规范文件;在制度上建立了培训制度、激励制度、错误追究制度和监督制度等体系。

然而当前还是行政伦理建设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譬如行政不作为、权力的滥用、以及腐败现象。

大量事实表明我国目前的行政失范问题还是很严重,其行政失范行为表现,按行为属性分主要有行政渎职、权力寻租、公款行贿、贪污腐化、违规经商牟利等类型;按领域分主要有:(1)谋利类失范如贪污挪用、行贿受贿、违规经商、沽名钓誉等;(2)工作作风类失范如官僚主义、渎职等;(3)违反社会公德类失范如生活腐化等等。

2.我国行政伦理建设的发展方向。

从问责制实施的情况看,问责制只是从客观责任和组织的外部控制对行政主体进行了约束,问责制度也只是一种制度化的形式。

再看当前我国行政伦理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的不光是从制度层对行政行为进行法律规范,最主要的是要把道德规范内化在行政人员的行为中。

结合问责制的缺陷,文章认为我国的行政伦理建设发展应该做到:第一关于行政个体的伦理建设,需要明确客观责任的同时加强对行政人员主观责任的道德内化作用。

我们需要显性的制度对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针对伦理问题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但同时最重要的是使我们的行政人员学会运用伦理思维去思考问题,并运用伦理方法去解决问题。

在客观责任明确的同时,需要行政人员在面对伦理问题时能够从主观责任方面考虑。

也就是在问题面前我们不仅有客观责任的要求,也有我们的内化的对组织和人民的忠诚,良知和信仰主观责任的要求。

第二关于行政组织的伦理建设,要找到保持内部控制和外部控制之间的平衡,使他们达到最优化的结合。

也就是说我们需要加强外部控制,通过制度、法律对个体的行为进行规范,防止个体做出利己的行为。

但同时需要对行政人员的内部控制,通过内化的道德、价值观规范行政人员的行为。

需要内外控制的相互补充,内外部控制必须支持同一种行为,也就是说行政个体的个人道德品质所表现出来的内部控制必须在总体上与组织结构、组织文化和社会期待相一致。

我们的组织文化建设,制度的制定以及行政个体的道德品质是要与社会期待即我们的公众要求相符的。

只有这样我们的伦理建设才会真正起到效果,也才真正满足我们人民的期待,才是达到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正确途径。

结语我国的行政伦理建设,需要制度不断的完善,需要对我们的行政人员进行道德价值观的不断内化。

只有在健全的法制制度下,在我们的行政人员真正把为人民服务,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道德准则下,我们的行政伦理建设才会取得成功。

[参考文献][1]行政伦理学: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特里·L·库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P122.[2]行政问责制:由来、困惑与出路探索.刘红南.斯为盛学社.[3]《关于我国行政伦理建设的思考》.谢,王玲.湖北经济学报学社.MANAGEMENTSCIENCERESEARCH管理学研究45今日南国THESOUTHOFCHINATODAY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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