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市级税收收入任务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理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理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22•【字号】巴府办发[2007]83号•【施行日期】2007.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理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巴府办发[2007]83号)市级各单位,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为全面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根据市政府二届十次常务会议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现就理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关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资产产权是资产的身份证明,理顺资产产权关系就是明确资产的所有权或归属权。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属国家所有,其产权属于政府。
目前,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单位为资产使用单位,与资产所有者身份不符,且产权分散,不利于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难以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结合。
因此,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关系是政府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和前提。
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深刻认识理顺资产产权关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重视资产产权变更登记工作,要按照“实事求是、一项不漏”的原则,主动进行变更申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办理资产产权变更手续,确保资产产权变更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关系的原则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关系坚持“两统一、一分离”的原则。
(一)统一资产的所有权。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市政府决定,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资产办,设在市财政局内)代表政府以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巴府办发[2017]1号【发布部门】巴中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1.11【实施日期】2017.01.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发〔2017〕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根据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今后五年是我市后发赶超、脱贫攻坚、振兴发展的重要机遇期,2017年是“建设五彩巴中、推动五大跨越”的开局年,抓好《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落实对于实现转型发展、后发赶超和预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措施,扎实推进落实。
市政府目督办要做好《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工作,加强跟踪督查,实行季度通报,纳入目标绩效考核。
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严重滞后的事项,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按规定予以问责。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月11日《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今后五年主要目标任务一、今后五年主要奋斗目标1.建设“五彩巴中”。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推动区域交通节点向区域综合交通枢纽跨越。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推动工业弱市向工业强市跨越。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5.推动文旅资源向文旅经济跨越。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07•【字号】巴府办发〔2015〕56号•【施行日期】2015.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巴府办发〔2015〕5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巴中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7日巴中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为改进和强化全市重点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投资决策、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参照国家、省重点项目管理评价的有关规定,结合巴中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是指重点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后,运用规范、科学、系统的评价方法和指标,将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及其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对比分析,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及原因,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并反馈到项目参与各方,形成良性项目决策机制,不断提升项目投资效益。
根据需要,也可以针对项目建设(运行)的某一问题进行专题评价,也可以对同类型或相互关联的多个项目进行综合性、政策性、规划性评价。
第二条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和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一) 凡是列入市级或以上重点项目计划且己建设竣工的项目;(二)对行业、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指导和示范意义的项目;(三)对节约能源、选址敏感、保护生态环境有重要影响或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四)投资大、工期长、建设条件较为复杂的项目,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方案、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等发生重大调整的项目;(五)重大社会民生项目;(六)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项目;(七)市委、市政府确定需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项目。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巴中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巴中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14•【字号】巴府办函〔2017〕73号•【施行日期】2017.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巴中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巴府办函〔2017〕7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四川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函〔2017〕62号)和《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巴委办〔2017〕28号)、《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名单的通知》(巴府办函〔2017〕4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巴中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对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
(四)协调各地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组长:李映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赵建仁市政府秘书长何金虎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建华市政府副秘书长成员:张夕铫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汉桂市网信办副主任米庆市委编办副主任陈琪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佘勇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机关党委书记苟平元市教育局副局长邱华平市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马良辉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廖秀勇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贾旌旗市司法局副局长蒋豪雄市财政局副局长沈东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书记伏曙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谭功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何清元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陈国文市农业局副局长苟丹市林业局副局长彭建文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市防汛办主任刘碧才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张云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纪检组长易旭东市审计局副局长蒲浪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党委书记陈庆市统计局调研员程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刘川市工商局副局长兰波市质监局副局长米丽市扶贫移民局副局长马再兴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李晓东市商务局副局长鲜文勇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邹波市旅游局副局长刘岚市国资委副主任齐小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主任周新元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周宏市国税局副局长杨志勇市地税局总经济师王兰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何齐市法院副院长刘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主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13-2014年度有关科技创新工作的决定-巴府发〔2015〕7号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13-2014年度有关科技创新工作的决定正文:----------------------------------------------------------------------------------------------------------------------------------------------------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13-2014年度有关科技创新工作的决定巴府发〔2015〕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3—2014年,全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力推进“十百千万”科技创新工程,涌现了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科技成果,认定了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荣获了1项省级科技进步奖。
根据《巴中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令第25号)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的意见》(巴委发〔2013〕19号)精神,经三届市政府第66次、6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报市委三届第140次常委会审定,市政府决定授予《利用芦笋废弃物生产皂甙技术》等5项成果巴中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红叶黄连木组培快繁工艺》等8项成果巴中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固定化表面改性中空玻化微珠新技术》等19项成果巴中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对2013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平昌县沃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奖励现金50万元;对2013年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获得者南江卓创农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奖励现金5万元;对被认定为第七批省级创新型企业四川七彩林业开发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各奖励现金5万元。
希望各地各部门、创新型企业和广大科技人员认真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与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大力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不断提升我市引进消化吸引再创新能力。
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为实现“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度全市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计划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度全市医疗保险基金
收支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巴府办发[2013]34号
【发布部门】巴中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09
【实施日期】2013.07.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度全市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计划的通知
(巴府办发〔2013〕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目标分解表〉的通知》(川府督查〔2013〕2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3〕23号)、《巴中市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管理办法》(巴府办发〔2011〕73号)和《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巴府办发〔2013〕19号)的规定,现将2013年度全市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计划下达如下。
一、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计划
(一)2013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征收计划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征收计划4。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投资促进工作的意见-巴府办发〔2016〕11号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投资促进工作的意见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投资促进工作的意见巴府办发〔2016〕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投资促进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5〕31号)等精神,保持全市投资促进工作定力,改进投资促进工作方式,规范投资促进优惠政策,合法合规对引进项目予以支持,特制定本意见。
一、突出重点产业招大引优围绕高山茶叶、椴木耳菇、食饮巴药、生态养殖、优质粮油、特色果蔬等特色优势产业,强力推进茶叶、核桃、巴药“三百”工程,重点引进种养殖基地建设及精深加工全产业链项目;立足自然资源,结合全市产业布局和区位条件,坚持全市“一盘棋”,重点围绕机械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和食品饮料四大重点成长型工业及石墨新材料产业编制工业招商目录。
平昌县重点围绕汽摩配套和食品饮料,通江县重点围绕绿色生态食品和文化旅游,南江县重点围绕生态旅游、石墨新材料、特色农业和医药食品,巴中经济开发区重点围绕机械制造和服装纺织、新型建材,巴州区重点围绕生物医药和现代农产品加工,恩阳区重点围绕绿色食品加工,每年力争引进5-10个重大工业项目;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特点和发展规划,在现代服务业招商方面,以现代物流业、电子商务、文化旅游、金融保险业、健康养老为主攻方向,扎实推动商农结合、商工结合、商旅结合、商文结合,注重链式招商,兼顾现代服务业上下游的商贸服务性企业的引进,不断拓展产业涵盖,突出内在发展需求,完善产业配套,扩大产业规模。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7.19•【字号】巴府办发〔2023〕11号•【施行日期】2023.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考核评价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巴府办发〔2023〕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巴中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7月19日巴中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核导向第三章分类考核第四章考核指标第五章考核实施第六章奖惩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有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的企业负责人,是指市属国有企业中由市委、市国资委党委及市级部门党组(党委)管理的人员。
经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国资委及市级部门(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等机构),按照资产监管关系,负责所管理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
本办法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是指由市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高质量发展。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引导企业以深化改革、完善机制、优化战略布局为重点,实现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的发展,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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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市级税收收入任务的
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巴府办发[2013]6号
【发布部门】巴中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1.30
【实施日期】2013.01.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市级税收收入任务的通知
(巴府办发〔2013〕6号)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根据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级2013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现将2013
年市级税收收入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落实责任,增添措施,加强征管,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巴中市2013年市级税收收入任务表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30日
附件
巴中市2013年市级税收收入任务表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