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

1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

1.1一般规定

与泵站有关联的水库、水闸和灌区等工程的定岗定员,其单位负责、行政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水政监察及辅助类岗位应统一设置,水库、水闸中的技术管理、运行、观测类岗位和灌区中的渠道管理类岗位按本标准相应岗位类别分别设置。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承担灌溉、排水、引水等功能并由水利部门管理的大中型泵站:

单站装机流量大于等于10m3/s的泵站;

单站装机功率大于等于1000kW的泵站;

小型泵站可参照执行。

1.2定员级别

(1)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定员级别按表7.2.1的规定确定。

②当泵站装机容量和装机流量不在同一级别范围时,按其中较高者确定定员级别。

③统一管理多座或多级泵站的工程管理单位的定员级别划分按总装机容量核定。

1.3岗位类别及名称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的岗位类别及名称见表7.3.1。

1.4岗位定员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各岗位定员按表7.4.1的规定确定。

1.5岗位定员说明

(1)突出档案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将档案管理和安全生产单独设岗。应落实专人负责,但可兼岗。

(2)根据实际情况,取消2006标准中工程管理类的水土资源管理岗位和计划与统计岗位,将以上2个岗位的岗位职责并入工程技术管理负责岗。

(3)为适应运行管理规程的要求,新增检修维护类岗位,负责泵站日常检修和维护。

(4)主机组及辅助设备运行岗位定员按表7.5.1确定。

(5)泵站运行过程中,使用操作票的操作应由两人执行。

1.6岗位职责

1.6.1单位负责类

(1)单位负责岗位

1)主要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指令。

②全面负责行政、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工程安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③组织制定、实施单位的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泵站技术经济指标考核,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④推动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加强职工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⑤协调处理各种关系,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①取得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和《泵站技术规范》等技术标

准;掌握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熟悉与泵站工程有关的机械、电气、水工等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决策和语言表达能力。

(2)技术总负责岗位

1)主要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②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掌握工程运行状况,保障工程安全和效益发挥。

③组织制定、实施科技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

④组织制定工程调度运行方案、技术改造方案及养护修理计划;组织或参与工程验收工作,指导防洪抢险技术工作。

⑤组织开展有关工程管理的科技开发和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职工技术培训、考核及科技档案管理工作。

⑥组织并参与工程设施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有关技术报告。

2)任职条件

①水利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取得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③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掌握泵站工程及水资源、农田水利专业等基本知识;了解国内外现代化管理的动态;

④具有较强组织协调、技术决策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1.6.2行政管理类

(1)行政事务负责与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

②负责管理行政事务、文秘、档案等工作。

③组织制定、实施各项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④负责人事、劳动工资、组织、教育、安全生产、社会保险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

⑤承办行政、公共事务及后勤服务等工作。

⑥协调处理各种关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①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熟悉公共事务、行政、人事、劳动工资、教育、管理等专业基本知识;了解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2)人事劳动教育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①遵守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②负责并承办人事、劳动、教育、安全生产、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等管理的工作。

③承办职工岗位培训、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人技术等级的申报评聘等工作。

④承办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2)任职条件

①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掌握人事、劳动工资、教育管理基本知识;能处理人事、劳动工资、教育等有关业务问题;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1.6.3财务与资产管理类

(1)财务与资产管理负责岗位

1)主要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②负责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

③负责建立健全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

④组织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年度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年度决算报告;

⑤负责有关投资和资产运营管理工作。

2)任职条件

①取得经济师或会计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掌握财会、金融、工商、税务和投资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了解泵站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识;了解现代经济管理的基本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物资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①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②编制防汛抗旱和机械、电气设备、备品备件及油料使用计划和年度预算。

③承担防汛抗旱和机械、电气设备、备品备件及油料的采购与管理。

④承办登记有关物资进、出帐目,编制物资报表。

2)任职条件

①取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掌握物资市场、税务、价格等动向和基本知识;了解泵站工程基本知识及各类物资的性能、质量标准;熟悉物资分类管理(护)的有关规定。

(3)会计与水费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②承担会计业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保证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③参与制定会计核算和相关管理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进行。

④参与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年度预算与决算报告,编制会计报表。

⑤承担提水成本核算与水费计收管理工作。

⑥承担会计档案保管及归档工作。

2)任职条件

①取得助理会计师或助理经济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熟悉财务、会计、金融、工商、税务、物价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了解工程管理和有关规费方面的基本知识;能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出纳岗位

1)主要职责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

②根据审核签章的记帐凭证,办理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结算业务。

③及时登记现金、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④管理支票、库存现金及有价证券。

⑤参与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年度预算与决算报告。

2)任职条件

①取得会计员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了解财务、会计、金融、工商、税务、物价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了解工程管理的基本情况;坚持原则,工作认真细致。

1.6.4档案管理类

(1)档案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①遵守国家有关文秘、档案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②承担公文起草、文件运转等文秘工作;承担档案管理工作。

③承担收集信息、宣传报道,协助办理有关行政事务管理等具体工作。

2)任职条件

①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了解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识;掌握文秘、档案管理等专业知识;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1.6.5安全生产类

(1)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①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②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工程的生产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

③承办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④参与制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措施。

⑤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监督整改工作。

2)任职条件

①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识;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分析、处理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

1.6.6工程管理类

1.6.6.1技术管理类

(1)工程技术管理负责岗位

1)主要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②负责工程技术管理,掌握泵站安全运行状况,及时处理主要技术问题。

③组织编制并落实泵站工程发展规划、年度控制运用计划、经济运行方案、防汛抗旱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④负责工程养护修理质量监管并参与有关验收工作。

⑤负责工程续建配套、节能、节水等技术改造立项申报的相关工作。

⑥开展有关工程管理的科技开发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⑦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2)任职条件

①取得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掌握泵站工程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工程技术标准;了解泵站现代化管理的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灌溉排水调度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①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②参与制定灌溉排水运行方案,准确掌握水雨情及泵站运行信息,科学进行灌溉排水调度。

③承担泵站运行、水雨情报表编制及泵站运行、水情调度资料整理。

2)任职条件

①取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熟悉泵站管理、水情调度等方面的相关技术标准;了解灌溉排水技术、水文、气象、水情调度和运用方面的基本知识;能处理灌溉排水调度运用中的常见技术问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机械设备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①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②负责工程机械设备方面的管理,参与编制、实施泵站经济运行方案。

③承担主机组及辅助设备的检查、监测、运行、养护等技术工作,并负责资料整理和归档。

④负责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并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分析报告。

⑤参与泵站节能技术改造实施中有关技术管理。

2)任职条件

①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掌握机械方面的基本知识;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安装、调试技术;熟悉运行操作程序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具有分析、处理机械设备常见故障的能力。(4)电气设备及自动化系统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①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②负责电气设备及自动化系统、通信设施、网络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等管理。

③承担电气设备及自动化系统、通信设施的检查、监测、运行、养护等技术工作,并负责资料整理和归档。

④承担电气设备及自动化系统、通信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并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分析报告。

⑤参与电气设备及自动化系统、通信设施系统的技术改造实施中的技术管理。

2)任职条件

①取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熟悉电气、通信、网络、信息技术、自动控制等基本知识,了解工程管理、运行等方面的有关知识;了解国内外信息及自动控制技术的发展动态;具有分析处理常见技术问题的能力。

(5)水工建筑物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①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②负责泵站水工建筑物的管理。

③承担水工建筑物检查观测、运行的技术工作。

④参与工程续建配套、节能、节水等技术改造实施中有关技术管理。

⑤负责水工建筑物技术资料整理、分析和归档。

2)任职条件

①取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熟悉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基本知识;具有分析、处理常见技术问

题的能力。

1.6.6.2运行类

(1)泵站运行负责岗位

1)主要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与有关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②执行调度指令,组织实施泵站安全运行作业。

③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泵站运行作业,保证各类设备和水工建筑物安全运行,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④负责泵站运行工作原始记录的检查、复核。

2)任职条件

①取得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熟悉机械、电气、通信及灌溉、排水等方面的基本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能按操作规程组织运行作业,能处理运行中常见故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主机组及辅助设备运行岗位

1)主要职责

①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②严格按指令进行机组运行作业。

③承担主机组、辅助设备的运行监测、检查、巡视及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处理常见运行故障并报告。

④填报、整理运行值班记录。

2)任职条件

①取得泵站运行工证,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掌握机电设备基本性能和安全操作技能;熟悉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的有关知识;具有发现、处理常见故障的能力。

(3)电气设备运行岗位

1)主要职责

①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②承担各种电气设备的运行操作。

③承担电气设备及其线路的运行监测、检查、巡视及日常养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

④填报、整理运行值班记录。

2)任职条件

①取得电工证,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掌握电工基础知识和电气设备安全操作技能;熟悉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及维护的基本知识;了解有关电气设备、二次回路及信息系统的工作原理;具有发现、处理常见故障的能力。

(4)高压变电系统运行岗位

1)主要职责

①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②承担高压变电系统设备的运行操作。

③承担高压变电系统日常巡视、检查、养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

④填报、整理运行值班记录。

2)任职条件

①取得电工证,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熟悉高压变电系统基本知识及基本工作原理;掌握变电系统的接线情况、重要设备的性能及安全操作技能;具有处理常见故障的能力。

(5)水工建筑物作业岗位

1)主要职责

①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②承担泵站进出水等水工建筑物的安全运行。

③承担泵站进出水等水工建筑物的巡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

④填报、整理运行值班记录。

2)任职条件

①取得水工监测工证,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掌握泵站运行基本知识;熟悉进出水建筑物和管道及其阀件等的性能、施工技术要求,管道水压试验等知识;了解管道防漏、防爆、防腐、防冻和渠道防渗、防滑等基本知识;具有发现、处理常见故障的能力。

(6)闸门、启闭机及拦污清污设备运行岗位

1)主要职责

①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②承担闸门、拍门、启闭机、拦污栅、清污机等设备的操作和安全运行。

③巡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隐患或故障及时处理并报告。

④填报、整理运行值班记录。

2)任职条件

①取得闸门运行工证,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熟悉闸门、启闭设备、清污机及液压机械传动设备等的构造、性能和基本原理;熟悉设备运行中常见故障的原因及其预防措施;了解设备安装、大修后进行的各种测试及水工金属结构表面除锈、喷涂防腐等技术;具有发现、处理常见故障的能力。

(7)监控系统运行岗位

1)主要职责

①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②承担中控室设备及监控系统安全操作。

③巡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报告。

④填报、整理运行值班记录。

2)任职条件

①取得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掌握监控系统工作原理及安全操作技能,熟悉计算机应用技术;熟悉泵站经济运行、灌溉排水调度方法及机电设备性能;具有发现、处理常见故障的能力。(8)通信设备运行岗位

1)主要职责

①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②负责泵站通信设备系统安全运行。

③巡查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常见故障并报告。

④填报、整理运行值班记录。

2)任职条件

①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掌握通信设备的基本操作技能;了解通信设备的基本工作原理及性能;具

有发现、处理常见故障的能力。

(9)水量计量岗位

1)主要职责

①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②承担泵站提水计量设施的管理。

③承担泵站出水流量的量测、观察、记录,并进行资料的整理。

2)任职条件

①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熟悉灌溉排水工程量测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掌握灌溉排水工程管理养护基本知识;能解决配水、量测水作业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具有一定的协调能力。

1.6.6.3观测类

(1)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岗位

1)主要职责

①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②承担泵站进出水等水工建筑物的监测工作,确保监测及时、数据准确。

③承担泵站进出水等水工建筑物监测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

④填写监测记录与初步分析,并进行资料整理。

⑤对数据汇总分析,并根据数据变化趋势,初步提出处理意见。

2)任职条件:

①取得水工监测工证,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熟悉水工建筑物的基本知识和监测内容,掌握其监测设备、设施的基本原理及使用方法;具有分析和处理常见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机械、电气设备安全监测岗位

1)主要职责

①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关技术标准。

②承担主机组、辅助设备、电气设备等的监测工作,确保监测及时、数据准确。

③承担机械、电气设备、监测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

④填写监测记录与初步分析,并进行资料整理。

⑤对数据汇总分析,并根据数据变化趋势,初步提出处理意见

2)任职条件

①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熟悉主机组、辅助设备、电气设备等的性能及工作原理,掌握其监测设备的基本原理和使用方法;具有分析和处理常见技术问题的能力。

(3)水质、泥沙监测岗位

1)主要职责

①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②承担水质、泥沙监测和采样工作。

③承担水质、泥沙监测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

④填写监测记录,并进行资料整理。

⑤对数据汇总分析,并根据数据变化趋势,初步提出处理意见。

2)任职条件

①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掌握水质、泥沙监测、采样的基本知识和方法,熟悉监测设备的基本原理;熟悉水质、泥沙监测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能起草水质、泥沙监测工作报告。

1.6.7检查维护类

(1)检修维护岗位

1)主要职责

①遵守规章制度和相关技术标准。

②制定泵站维修养护计划。

③协助完成泵站养护、岁修、大修。

2)任职条件

①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熟悉泵站工程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的能力。

1.6.8水政监察类

(1)水政监察岗位

1)主要职责

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②负责并承担管理范围内水资源、水域、生态环境及水利工程或设施等的保

护工作。

③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实施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措施。

④配合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⑤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协助办理行政许可和征收行政事业性规费等有关事宜。

2)任职条件

①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②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了解水利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协调、处理水事纠纷的能力。

泵站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泵站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我市泵站日常管理,保障泵站运行安全,充分发挥其职能效益,有效建立激励竞争机制,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上级有关考核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我县泵站进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市沿江五大泵站。 二、考核机构 成立市泵站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三、考核内容 (一)考勤管理: 干部职工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离岗和旷工,各泵站应建立并规范考勤记录。在节假日或因工作任务安排值班的,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离开指定办公地点,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站长需请假的报分管领导及局分管领导审批,一般干部职工需请假的,1天内由泵站负责人审批,2-3天须报分管领导及县水务局分管领导审批,3-5天请假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报局长审核签字。其中因病请假的必须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病情情况证

明。各泵站同时做好请假考勤记录,请假条一律交单位存查,假期结束主动到单位销假。未履行请假手续、拒不服从组织分配到岗或无故不上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达7天以上或全年累计达到15天者,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并扣发奖励性绩效及年终奖励性工资。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在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给予处分。泵站站包庇、瞒报出勤情况或捏造出勤的,将严肃处理。在职在编职工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享受年休假,由各站内部调剂且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予以安排。休假与请假手续一致,因事请假抵扣年休假。假期内凡遇到防汛、抢修等特殊任务时,必须服从统一调度。 (2)学习管理:做好职工专业培训、电脑操作等信息化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技术工人经培训后方能上岗、特殊岗位要持证上岗并检查其有效期,职工年培训率达到35%以上。依据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好各项政治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 (3)、档案及信息化管理。建立档案室或档案柜,并有熟悉档案管理业务的专职或兼职人员,将维修记录,值班记录技术档案等及时归档;有严格的存、借阅制度;并有防火、避光、防潮、防蛀等保护措施;做好电脑、打印机等信息化设备设施维护保管管理。

水利工程考核办法(水建管〔2008〕187号)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水建管〔2008〕187号)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科学评价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中型水库、水闸,七大江河干流、流域管理机构所属和省级管理的河道堤防、湖泊、海岸以及其它河道三级以上堤防等工程,其它水库、水闸、河道堤防等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的对象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指直接管理水利工程,在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重点考核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四类。 第四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的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属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部直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由水利部负责。 第五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按河道、水库、水闸等工程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的考核标准。 第六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实行千分制。水管单位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水利部制订的考核标准对水管单位管理状况进行考核赋分。 第七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分水管单位自检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验收两个阶段。考核结果达到水利部验收要求的,可自愿申报水利部验收。 第八条通过水利部验收,考核结果总分应达到920分(含)以上,且其中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85%。通过省级及其以下考核验收,考核结果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九条水管单位应加强日常管理,根据考核标准每年进行自检,并将自检结果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水管单位,水管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整改,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条申报水利部验收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水管体制改革并通过验收。 2、水库、水闸工程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和《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注册登记。 3、水库、水闸工程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和《水闸安全鉴定规定》的要求进行安全鉴定,鉴定结果达到一类标准或经过除险加固达到一类标准。 河道堤防工程(包括湖堤、海堤)达到设计标准。 4、新建工程竣工验收后运行3年以上;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且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运行3年以上。 第十一条申报水利部验收的水管单位,将考核结果逐级报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所属水管单位,将考核结果逐级报至流域管理机构;部直管水管单位自检后,将考核结果报水利部。 第十二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申报水利部验收的水管单位的初验、申报工作。对自检、考核结果符合水利部验收标准的组织初验;初验符合水利部验收标准的,向水利部申报验收批准,并抄送流域管理机构。

泵站施工方案77243

施工方案 (一)、土方工程 (1)施工测量 在开工前进行现场复测,主要包括导线、中线的复测,水准点、控制点的复测与增设,横断面的测量与绘制等。对所有测量结果进行认真整理、记录准确详细、签字齐全,在测量完成后及时将测量成果上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核查,在监理工程师复测时,无偿提供测量设备,并安排辅助人员。在监理工程师核准测量成果后,按图纸设计进行放样,设置工程的位置桩、地界桩、轴线控制桩等,并报 请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 (2)施工前场地调查 土方工程施工前,对施工范围内的地质、水文、障碍物、文物古迹及各种管线、弃土场地、临时堆土场地及施工组织条件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将调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发现调查结果与图纸资料不符时,提出解决方案 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3)土方开挖 本工程一般土方开挖主要包括建筑物基坑土方开挖,施工方法均采用挖掘机 开挖,自卸汽车运输,保护层土方均采用人工开挖,修整成形。 (A)施工机械设备配置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总工期要求,土方开挖计划配置挖掘机2台,10T自卸汽车4辆。建筑物基坑土方开挖部分使用的机械设备将根据工程的具体 进展情况以及施工现场环境,适当进行调配,以减少机械设备进退场的次数。 (B)开挖前准备工作 在开工前编制详细的土方施工方案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中如遇调整,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施工前对施工区域内的地形、地貌、道路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清除各类障碍物、垃圾、树根、杂草等,初步平整场地,进行施工现场布置。同时掌握施工范围内的地质资料,对地表以下的 土质清况以及分部情况有详细的认识,以便顺利指导土方开挖。 (C)开挖方法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附件 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与监理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施工现场配备的施工管理人员与监理管理人员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施工项目部应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施工员、机管员、安全员、质检员、试验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管理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施工活动。 第四条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1);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必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2)。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但不得低于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建设(代建)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建设(代建)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对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应满足本办法规定,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数量

应当同投标时承诺的数量一致。 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将施工、监理单位投标承诺与合同约定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详见附件3)。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负责人、施工员、机管员、安全员、质检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在同一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相关中介机构中兼职。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兼任专业监理工程师。 非主导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大小及工程进度,可在其她工程项目中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三个(含在同一项目中兼职)。 第八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除下列情形外,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 (一)因患病等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二)退休或离开本单位的; (三)本人所承担的专业业务已完成的; (四)非施工、监理单位原因工程项目不能如期开工、停工时间达三个月以上的;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

1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 1.1一般规定 与泵站有关联的水库、水闸和灌区等工程的定岗定员,其单位负责、行政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水政监察及辅助类岗位应统一设置,水库、水闸中的技术管理、运行、观测类岗位和灌区中的渠道管理类岗位按本标准相应岗位类别分别设置。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承担灌溉、排水、引水等功能并由水利部门管理的大中型泵站: 单站装机流量大于等于10m3/s的泵站; 单站装机功率大于等于1000kW的泵站; 小型泵站可参照执行。 1.2定员级别 (1)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定员级别按表7.2.1的规定确定。 ②当泵站装机容量和装机流量不在同一级别范围时,按其中较高者确定定员级别。 ③统一管理多座或多级泵站的工程管理单位的定员级别划分按总装机容量核定。 1.3岗位类别及名称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的岗位类别及名称见表7.3.1。

1.4岗位定员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各岗位定员按表7.4.1的规定确定。

1.5岗位定员说明 (1)突出档案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将档案管理和安全生产单独设岗。应落实专人负责,但可兼岗。 (2)根据实际情况,取消2006标准中工程管理类的水土资源管理岗位和计划与统计岗位,将以上2个岗位的岗位职责并入工程技术管理负责岗。 (3)为适应运行管理规程的要求,新增检修维护类岗位,负责泵站日常检修和维护。 (4)主机组及辅助设备运行岗位定员按表7.5.1确定。 (5)泵站运行过程中,使用操作票的操作应由两人执行。 1.6岗位职责 1.6.1单位负责类 (1)单位负责岗位 1)主要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指令。 ②全面负责行政、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工程安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③组织制定、实施单位的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泵站技术经济指标考核,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④推动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加强职工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⑤协调处理各种关系,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①取得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和《泵站技术规范》等技术标

水利工程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 江苏省水利厅 二○○六年

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科学评价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中型水库、水闸、泵站及流域性河道堤防工程。其它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的对象是经批准设立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重点考核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 对未实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的单位不予评级,对一年内发生责任事故、单位负责人受刑事处罚的单位不予评级。 第四条水库、水闸、泵站工程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闸安全鉴定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安全鉴定,达到二类以上标准或经过除险加固达到二类以上标准的,根据本办法考核确定等级。 未进行注册登记、安全鉴定为三类(含三类)以下标准 2

的水库、水闸、泵站工程,仅对管理单位的管理状况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不确定等级。 第五条河道堤防工程达到设计标准的,或虽未达到设计标准,但遇标准内洪水连续5年未发生重大险情的,根据本办法考核确定等级。 对于不具备前款条件的河道堤防工程,只对其管理单位的管理状况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不确定等级。 第六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实行1000分制。考核结果为920~1000分的(含920分,其中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85%),确定为江苏省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结果为850~920分的(含850分,其中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80%),确定为江苏省二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结果为750~850分的(含750分,其中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75%),确定为江苏省三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第七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按工程类别分别执行《河道工程管理考核标准》、《水库工程管理考核标准》、《水闸工程管理考核标准》、《泵站工程管理考核标准》,对管理多种类别工程的单位,按工程类别分别考核,最后根据各类别工程所达到的最低相应级别确定该单位考核等级。 第八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省水利厅负责全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市、县水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本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内容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配合!

浙江某市排水公司泵站管理绩效考核标准

***排水公司泵站管理绩效考核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泵站运行管理,科学评价泵站运行维养水平,保障泵站运行安全,充分发挥泵站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泵站运行管理规程》、《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浙江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排水泵站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考核对象**排水公司泵站设备维养外包承包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排水公司泵站管理绩效考核标准(以下简称考核),是指运用定性和定量结合的评价方法、统一的量化指标和评价标准,对**排水公司所有排水泵站得运行管理的季度、年度工作进行综合性考核和评价。 第四条考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地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及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第二章考评依据和内容 第五条考核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水建管〔2008〕187号)、《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2006版执行)、《浙江省泵站运行管理规程》等; (三)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大中型排水泵站运行管理的技术标准等。 第六条考核内容为排水泵站运行、管理、维养工作情况。包括泵站日常管理及运行巡查、泵站主要设备维护保养、安全作业管理、台账及资料管理、合同外的报修共5个方面。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考核工作由***排水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泵站所属分公司共同开展。考核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季度考核工作以每一季度为周期。年度考核工作以每一年度为周期。 第八条有关承包单位每季第三个月第四周前应提供当季相关台账,以此作为考核依据。 第九条公司有关监督部门每季第三个月第四周前应提供当季监管等相关台账,以此作为考核依据的补充。 第四章考评结果运用 第十条考核评审采用赋分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90分(不含)为良好;60分-75分(不含)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标准

顺德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标准 一、人员配置要求 (一)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 1、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2、注册建造师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原项目经理在我省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和小型工程管理办法未发布前,暂可担任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各专业大、中、小型工程分类标准参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 3、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分期开发的同一建设项目,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并经我局批准后,可由同一套项目班子担任项目的现场管理岗位职责。 4、注册建造师不得超出其相应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担任项目负责人。 (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参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为: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3)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总造价: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3)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被我局列入“红名单”称号的施工企业,可视工程进度情况自行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需要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申报表”中明确。 (三)施工员 现场施工员必须配备,可由企业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及施工进度等自行配置,并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申报表中予以明确(配备一名以上)。

泵站工程施工对工程的合理化建议

泵站工程施工对工程的合理化建议根据本工程的情况以及我方对本工程的认识和经验,我方提出以下建议: 一、设备安装将会成为后期制约工期的关键点 本项目涉及10台水泵、电机,2扇闸门,2台启闭机及1台清污机设备安装,启动化系统1套,这些施工内容除埋件外其他均需在砼工程完工后施工。我方建议,开工后即开始进行设备的采购工作。 1、市场调查 我方安排材料采购人员首先对市场进行调查,根据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要求选择有资质、有能力的生产厂家,索要厂家相关资料并上报监理及业主单位。 2、实地考察 根据选择的厂家情况联合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去厂家生产实地考察其生产能力及厂家规模情况。 3、确定供应商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设备供应商,签订设备供应合同,

表明价格、规格、技术要求、供货期限以及相应责任义务等。 4、供货 根据合同对进场设备进行检验,合格后上报监理人验收。并请厂家派人指导安装。 二、工期经历夏季节,工人组织难度大 项目要求工期8个月,施工占线长,施工作业点多,工艺的连续性和工艺间影响较大,而且要跨越春季和夏季。所以施工项目多,程序繁杂,工艺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是本工程特点,夏季牵涉到夏收及雨水多的特殊性,将可能给现场施工人员和作业效率造成影响,如何提前筹划,提前准备,确保各节日期间能够正常、高效施工,也将是确保工程按期完工的难点。我方将充分发挥我单位的经验、管理和技术优势,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三、我方将通过精心编制施工计划,严格计划执行情况管理,采取每日定量检测的办法,随时掌握工程的进展和各类问题。提前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管理环节精心组织机构筹划,明确接口关系,来确保工程管理的高效展开,同时我方

水库管理考核办法

***水库管理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为了客观公正地考核****在岗职工工作绩效,评价职工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并为职工核定薪酬、进级、安排培训等提供依据。使职工的个人发展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从而有效地保证单位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正式聘用所有职工。职工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分季度考核、年终考核两部分,最终以年终考核等级为准。根据岗位、职责分工的不同主要考核各岗位在职人员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从工作绩效、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综合表现四方面进行考核。 (一)考评事项及评分标准 1、工作完成情况(80分) ①对工作任务要点、目的理解准确,不需要指导和督促,按时甚至提前完成工作任务,目标达成完全符合要求,给部门、单位带来成就或成效。(80分) ②对工作任务要点、目的理解准确,按工作轻重缓急合理组织安排,能主动与领导沟通,并及时反馈,不需要督促按时完成任务,目标达成95%以上符合要求。(78—80分以下) ③对工作任务要点、目的理解有偏差,需领导指导纠正,能主动寻求帮助,及时反馈,督促两次以内,在督促下能在时限要求前完成任务,目标达成90%以上符合要求。(76—78分以下) ④对工作任务要点、目的理解有偏差,需领导指导纠正,能主动寻求帮助,在督促下,完成任务推迟在两天以内,目标达成80%以上符合要求,使管理站工作滞后。(73—76分以下)

⑤对工作任务要点、目的不理解,工作需要不断督促现象较为严重,目标达成70%以上符合要求,给部门单位带来较小负面影响。(70—73分以下) 2、工作能力(8分) ①技能(0.5分)、创新力(0.5分)、沟通力(0.5分)、效率(0.5分): 强调各岗位在职人员基本工作能力,要求职工能够及时掌握本岗位基本技能,进入工作角色,适应各种工作环境,同时能与同事、用水户或有关方面有效联系,充分沟通,达成目标;要求职工保持健康身体,充沛精力,办事高效率。 ②统筹力(0.5分)、挑战力(0.5分)、担当力(0.5分)、理解力(0.5分): 要求各岗位在职人员具有创新意识和思维,不因循守旧,能够不断超越自我,积极承担并完成较大难度工作,勇于承担压力、风险和工作责任,敢想、敢干,有判断力。 ③组织力(0.5分)、亲和力(0.5分)、变通力(0.5分)、思考力(0.5分): 要求各岗位在职人员有全局意识、系统思维,能够统筹运用各种资源,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有效调动大家力量,影响团队团结互动、积极愉快工作。 ④一次做对能力(1分)、成本意识(1分): 强调各岗位在职人员在工作中要以结果为导向,凡事总能达成目标,尽可能避免出错,一次做对,为单位节约成本。 3、工作态度(10分) 主要考核在岗人员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脱岗(旷工)1次(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4、综合表现(2分)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注: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 及主要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 1.任职条件: (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

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突出抓好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CJ/T77-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T59-9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8)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 (9)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1.任职条件: 一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二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三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以及专业要求确定的其他条件。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 (2)主持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计划; (3)按规定查验和接收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4)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与审查图纸,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落实; (5)负责技术交底; (6)组织做好测量及其核定; (7)指导质量检验和试验; (8)具体组织编制和报审施工组织设计、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审核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有分包单位的,应负责督促落实分包单位的相应工作。 (9)参加工程验收,处理质量安全问题; (10)组织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整理和归档; (11)组织技术学习、交流技术经验; (12)组织进行技术攻关。 三、施工员

泵站运行管理方案

某市市政排水泵站运行管理方案 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元月六日

某市排涝、排污、排水泵站托管方案 基本情况:泵站类型为城市排涝、排污、市政工程排水。其它情况:略。 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成立于0000年0月,是某省最早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运行管理公司,专业从事水利水电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具有多年的实际运行管理工作经验。如果我公司能承担这项任务,我们将按照某省泵站管理达标的要求进行运行管理,安排优秀的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在现场从事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证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泵站安全、正常运行。 我们拟采取以下方案: 一、组织保证措施 为保证泵站的安全正常运行,我公司拟成立该项目泵站运行维护管理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公司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检查项目运行管理情况,公司对项目部实行绩效考核。 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主持全面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管理工作,安全员由多年一线工作经验并持有安全员证的人员兼任。项目部下设泵站管理组、维修养护组、综合后勤组(含文件、档案、综合后勤等管理)。项目部职责明确,任务到组,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二、技术保证措施 某公司是某省最早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运行管理公司(水利水电托管公司),具有多年的实际管护经验,专业从事水利水电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公司隶属某省驷马山工程管理处,该处是国家一级运行维护管理单位,主业从事泵站(总装机万kw)、水闸(总设计流量2000m3/s)、变电所(35kv电压等级)、堤防(一、四级堤防)等运行管理,具有雄厚的技术力量。管理处现有水利水电系列高级工程师23人、中级职称55人,技师、中高级各类技术工人221人。在全省

泵站工程管理考核标准 .doc

飞行程序设计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1.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飞行程序设计人员培训工作,依据《民用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为飞行程序设计人员培训提出要求,并为飞行程序设计培训单位开展培训提供指导。 本规定中的飞行程序设计培训单位是指开展飞行程序设计培训的单位。 3.培训分类 飞行程序设计培训包括基础培训、定期培训和专题培训。飞行程序设计基础培训和定期培训应当符合训练大纲要求,培训单位可根据需要在训练大纲的基础上增加相应内容。 飞行程序设计人员应参加基础培训和定期培训。飞行程序设计人员开展有关专题的程序设计前应参加相应的专题培训。 3.1 基础培训 基础培训为期8周,包括1周的预训、4周的传统飞行程序设计培训、3周的基于性能导航(PBN)飞行程序设计培训三部分。 预训主要针对传统和PBN飞行程序培训前需掌握的基本技能和知识,不包括任何程序设计技术或标准。培训单位应该对受训人员的

技能和知识水平进行评估;对水平达标的人员,可免除预训。 传统飞行程序设计培训主要包括基础知识、总则、传统飞行程序设计和公布等。 PBN飞行程序设计培训主要包括基本原则、一般准则、PBN程序设计和公布等。 3.2 定期培训 定期培训为期0.5周,目的是保持或恢复飞行程序设计能力,主要讲解最新的技术和标准。飞行程序设计人员应至少每两年参加一次定期培训。 3.3 专题培训 专题培训用于新增飞行程序设计领域,或提高在职的飞行程序设计人员处理更复杂程序设计问题的知识和技能,例如直升机、RNP AR、平行跑道、GLS飞行程序设计等。培训单位每次可以单独或多个专题进行培训。 4.培训课程要求 4.1 符合性声明 培训课程编写应符合训练大纲的要求,包含培训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符合性声明、电子签名或手写签名、签发日期和公司名称等。 4.2 语言 飞行程序培训课程通常应当使用中文授课。 4.3 排版 培训课程材料应当包含目录、有效页清单、版本号和修订记录,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附件1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科学评价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中型水库、水闸,七大江河干流、流域管理机构所属和省级管理的河道堤防、湖泊、海岸以及其它河道三级以上堤防工程,其它水库、水闸、河道堤防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的对象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指直接管理水利工程,在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重点考核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主要是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 第四条水库、水闸工程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和《水闸安全鉴定规定》的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安全鉴定,达到二类以上标准或经过除险加固达到二类以

上标准的,根据本办法考核确定等级。 未进行注册登记、安全鉴定或三类以下标准的水库、水闸工程,仅对管理单位的管理状况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不确定等级。 第五条河道堤防工程(包括湖堤、海堤)达到设计标准的,或虽未达到设计标准,但遇标准内洪水连续 5 年未发生重大险情的,根据本办法考核确定等级。 对于不具备前款条件的河道堤防工程,只对其管理单位的管理状况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不确定等级。 第六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实行 1000 分制。考核结果为 920~1000 分的(含 920 分)(其中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 85%),确定为国家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 850~920 分的(其中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 80%),确定为国家二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根据本办法,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划定国家二级以下的省级分级标准;各流域管理机构可划定国家二级以下所属工程的分级标准。 第七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按工程类别分别执行《河道工程管理考核标准》、《水库工程管理考核标准》和《水闸工程管理考核标准》。 第八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水

水库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水库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已成水库工程的管理工作,科学评价工程管理水平,保障水库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库的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参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的通知》(水建管〔2008〕18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建设的小(1)型及以上水库工程。小(2)型水库、非政府投资建成的水库,可参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条水库管理考核的对象是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具有财务独立核算的水库管理单位(若管理多座水库可就其中一座或多座进行申报)。重点考核水库工程的管理工作,主要是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 第四条市级水库管理单位考核分为一级、二级管理单位。考核实行1000分制,其中考核结果850分以上的(含850分,且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82%)确定为重庆市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结果780分以上的(含780分,且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75%)确定为重庆市二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第五条水库工程管理考核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市水利局负责全市水库工程管理的考核工作。各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辖区内水库工程的考核工作。 第六条水库工程管理考核分为管理单位自检、区县级考核和市级考核验收三个阶段。个水库管理单位根据考核标准进行自检并逐项赋分,若自检结果符合重庆市一、二级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标准的,则将自检结果报送所属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再进行组织县级考核并逐项赋分,若考核结果符合相应考核标准,再由水库所在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向市水利

泵站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642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泵站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泵站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泵站工程是利用机电提水设备及其配套建筑物,增加水流能量,使其满足兴利除害要求的综合性工程。泵站工程广泛应用于农田排灌、城镇给水排水、农牧业供水、围海造田、抽水、蓄能、工程施工排水、大规模跨流域调水工程等,在提高农业生产规模,确保农业增产,保障城镇居民生活,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证用水等各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泵站工程运行安全管理主要包括泵站安全鉴定、安全监测、安全检查、维护安全管理。 一、泵站安全鉴定 《泵站安全鉴定规程》对灌溉、排水、调(引)水及工业、城镇供排水的大中型泵站及安装有大中型

机组的小型泵站安全鉴定做出了明确要求。 (一)安全鉴定要求 由多级或多座泵站联合组成的泵站,可按一处泵站进行安全鉴定;由共同进出水建筑物的两个及以上机房组成的泵站可按一座泵站安全鉴定。 泵站安全鉴定分为全面安全鉴定和专项安全鉴定。 (1)泵站全面安全鉴定要求 泵站需要进行全面安全鉴定的情况包括: ①建成投入运行达到20~25a。 ②全面更新改造后投入运行达到15~20a。 ③上述两个条款规定的时间之后运行达到5~10a。 (2)泵站全面或专项安全鉴定要求 泵站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全面安全鉴定

泵站工程运行安全管理

编号:SM-ZD-62498 泵站工程运行安全管理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泵站工程运行安全管理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泵站工程是利用机电提水设备及其配套建筑物,增加水流能量,使其满足兴利除害要求的综合性工程。泵站工程广泛应用于农田排灌、城镇给水排水、农牧业供水、围海造田、抽水、蓄能、工程施工排水、大规模跨流域调水工程等,在提高农业生产规模,确保农业增产,保障城镇居民生活,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证用水等各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泵站工程运行安全管理主要包括泵站安全鉴定、安全监测、安全检查、维护安全管理。 一、泵站安全鉴定 《泵站安全鉴定规程》对灌溉、排水、调(引)水及工业、城镇供排水的大中型泵站及安装有大中型机组的小型泵站安全鉴定做出了明确要求。 (一)安全鉴定要求 由多级或多座泵站联合组成的泵站,可按一处泵站进行安全鉴定;由共同进出水建筑物的两个及以上机房组成的泵

水库工程管理考核标准2

水库工程管理考核标准 附件3 ( 150 分 )

40 类别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赋分原则 13、除险加固 大坝能按规划设计标准正常运行;病险水库有除险加固 规划及实施计划,未除险前有安全度汛措施。 20 14、更新改造 ( 250 分 ) ( 400 分 ) 15、安全生产 16、工程检查 17、工程观测 18、工程养护 19、机电设备 维护 大坝及其附属工程更新改造有规划,经费落实,项目按 时完成,质量符合要求,有竣工验收报告。 防洪、安全生产方面无重大责任事故。 主、副坝、溢洪道、输水洞等建筑物及闸门机电设备 等,汛前、汛后各检查一次(闸门机电设备要求进行 试车),平时每月检查两次 (相邻两次检查时间不小于 10天),在高水位、水位突变、地震等特殊情况下应增 加次数;工程各部位检查内容齐全,检查记录规范, 有初步分析及处理意见,并有负责人签字。 固定人员、固定仪器、固定测次、固定时间进行观测, 观测项目、频率、精度应满足规范要求;高水位或异 常情况时加测,观测设备完好率达到规范要求,观测 设施先进、自动化程度高;观测有专门记录,有初步 分析意见;观测资料内容齐全,符合规范要求,能用 计算机按时整编刊印。 主、副坝坝顶平整,坝坡整齐美观,无缺损,无树根、 咼草,防浪墙、反滤体完整,廊道、导渗沟、排水沟 畅通,无蚁害。 输、泄水建筑物进出口岸坡完整、过水断面无淤积和 障碍物;混凝土及圬工衬砌、消力池、工作桥、启闭 房等完好无损。 灌溉、发电、供水等生产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有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维护制度并明示;设备维修养护 好,运用灵活,安全可靠;备用发电机组能随时启动, 正 常运行;机房内整洁美观;维修养护记录规范。 20 30 40 40 40 未按规定进行大坝安全鉴定的,此项不得分;二、三类 坝无除 险加固规划(由有资质单位编制)及实施计划的 扣10分;未除险前没有制定安全度汛措施的扣 10分。 工程更新改造无规划扣~5分;经费不落实,项目不能按 时完成扣5分;质量不符合要求扣 5分;无竣工验收报 告扣 5分。 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指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 ,此项不 得分;在设计标准内,工程及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 扣20分。 不能正常巡视检查扣 10分;特殊情况下未进行增加检 查扣10分;检查内容不全,每缺一项扣 5分;检查、 试车记录不规范、无签字扣 5分;无初步分析及处理意 见扣5分。 观测工作不能做到 “四固定”,观测项目、频率、精度 不满足规范要求,每项扣 5分;高水位或异常情况时 未加测扣5分;观测设备完好率达不到规范要求,设 备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扣 5分;记录不规范,无初步 分析意见扣5分;观测资料内容不齐全,成果达不到 规范要求扣10分;不能用计算机按时整编刊印扣 5 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坝顶、坝坡等建筑物不平整、不整齐、不美观,导渗 沟、排水沟等有堵塞,坝坡有蚁害等,每项扣 5分。 输、泄水建筑物进、出口岸坡不完整,过水断面有淤 积和障碍物,每项扣 5分;混凝土及圬工衬砌、消力 池、工作桥、启闭房有碳化、裂缝、破损等,每项扣 5分。 生产设施有损坏、不能正常运用,每处扣 5 分。 无维护制度或未明示扣 5分;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主要 构件有损伤、有锈蚀,油料不适宜扣 10分;闸门漏水, 启闭不灵活,不安全扣 10分;备用发电机组养护不好, 不能 随时启动,不能正常运行扣 5分;机房内不整洁、 不美观扣5分;维修养护记录不规范扣 5分。 一类坝或已除险 加固工程此项满 分 获地市级以上安 全生产先进单位 的,此项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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