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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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_真题-无答案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_真题-无答案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总分149,考试时间18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 1.某孤儿院为谋取单位福利,分两次将38名孤儿交给国外从事孤儿收养的中介组织,共收取30余万美元的“中介费”、“劳务费”。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2011年卷二2题)A. 因《刑法》未将此行为规定为犯罪,便不能由于本案社会影响重大,就以刑事案件查处B. 本案可追究孤儿院及其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C. 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核准后,本案可作为单位拐卖儿童犯罪处理,以利于进一步发挥法律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D. 可追究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 2.关于构成要件要素,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年卷二4题)A. 传播淫秽物品罪中的“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B.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的“签订、履行”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C. “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是诈骗罪中的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D. “国家工作人员”是受贿罪的主体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3. 3.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1题)A. 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

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B. 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C. 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

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D. 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4. 4.关于正当防卫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7题)A. 甲将罪犯顾某扭送派出所途中,在汽车后座上死死摁住激烈反抗的顾某头部,到派出所时发现其已窒息死亡。

普法学习 第六章 廉政建设和常见职务犯罪预防 答案

普法学习    第六章 廉政建设和常见职务犯罪预防   答案

第六章廉政建设和常见职务犯罪预防1.(单选题)甲某是某市人事局局长,因为急于筹集一笔巨额购房款,遂对乙某、丙某谎称能安排工作。

乙某、丙某等人立即表示“心意”,送上财物价值28万余元。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B.甲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C.甲某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所以不构成犯罪D.甲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A2.(单选题)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

A.公民个人财物B.公共财物C.无主财物D.有主财物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A3.(单选题)某海关负责人周某,在负责查处一起案值巨大的走私案件时,本应移送检察机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周某由于接受行为人贿赂人民币2万元,便大事化小,以行政处罚代替了刑事处罚,周某的行为应定性为()。

A.放纵走私罪B.受贿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C.受贿罪D.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A4.(单选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这是什么罪名?()A.受贿罪B.挪用公款罪C.单位受贿罪D.贪污罪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C5.(单选题)下列哪一项属于渎职犯罪?()A.玩忽职守罪B.挪用公款罪C.受贿罪D.贪污罪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A6.(单选题)被告人何某(某县工业局技术助理工程师)鉴于市棉织厂设计任务紧急,再三求助,答应利用业余时间帮其设计,但须向领导打招呼且要求付给设计费8000元。

经其所在工业局局长同意后,何利用早、晚和星期天的时间完成了棉织厂漂染车间的建筑设计底图27张,并先后深入工地6次修改设计和商量材料质量更换问题。

事后该厂按何某要求支付了设计费,何某的行为属于()。

A.按劳取酬B.贪污罪C.受贿罪D.滥用职权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A7.(单选题)贪污罪的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犯罪目的。

2024夏季中广核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4夏季中广核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4夏季中广核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一、单选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答错、不答或多答均不得分)1.下列各项中关于高速铁路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高速铁路能源消耗量大B.高速铁路的营运速率达到每小时200公里以上C.日本的新干线系统是历史上第一个实现营运速率高于时速200公里的高速铁路系统D.高速铁路在全封闭环境中自动化运行【答案】:A2.刘某将自己的布料交给尤某,委托尤某加工制作连衣裙,刘某向尤某支付加工费用80元。

该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A.加工行为B.连衣裙C.布料D.加工技术【答案】:A3.中国对外政策的基本立足点是()。

A.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B.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C.实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D.加强同第三世界的团结与合作【答案】:D4.能够直接反映居民家庭购买的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变化情况的是()。

A.PPIB.WPIC.CPID.GDP【答案】:C5.填入画横线①处,作为这份公文的标题,最恰当的是()。

1/ 11A.X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城市环境整治的通报B.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通报C.X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城市环境整治的决定D.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决定【答案】:D6.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是()。

A.批复B.命令C.请示D.报告【答案】:A7.下列对科学现象描述正确的是()。

A.声音的高低取决于发声体的材料B.夏日雷雨过后,人们会感到空气特别清新,是因为雷雨过后空气湿度增加C.许多鸟停在电线杆上却很安全,是因为这些鸟是绝缘体D.熊在地球上分布广泛,但是南极洲没有熊【答案】:D8.通货膨胀的重要表现是()。

A.货币不断升值B.物价总水平不稳定C.社会总需求小于社会总供给D.货币发行量超过流通中所需要的金属货币量【答案】:D9.“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诗中得“我”指得就是谁?()A.李白B.杜甫【答案】:A10.量子卫星的工作原理是利用量子的纠缠效应进行信息传递,量子信号通过()携带。

2023年-2024年政法干警 公安之公安基础知识考试题库

2023年-2024年政法干警 公安之公安基础知识考试题库

2023年-2024年政法干警公安之公安基础知识考试题库单选题(共45题)1、犯罪嫌疑人假冒工商银行官方网站(ICBC)建了一个钓鱼网站(ICBC),通过钓鱼网站骗取误登陆的受害人银行帐号和密码。

转走受害人卡上3万元钱。

针对该犯罪行为,应该认定的罪名是()。

A.盗窃罪B.诈骗罪C.侵占罪D.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答案】 B2、关于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B.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C.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D.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上级人民政府指定行政区域的人民政府负责【答案】 D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 )收集证据。

A.应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B.可采取必要措施C.真实的证据可使用必要的非法手段D.可诱导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答案】 A4、公安赔偿中,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倍。

A.10B.15C.5D.20【答案】 C5、某镇经济发达,企业众多、该地派出所针对辖区流动人口多的特点,为及时掌握流动人口信息,大力推广社区“e警务”工作模式。

由于在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时,常会遇到村民抵触,所以,该派出所聘请热心治安,长期居住在本地,有一定的威望,清楚社情民意的退休干部、教师、企事业人员为“治安网格员”。

“网格员”在经民警培训学会登录使用微信“出租屋管理”模块后,按不同的村落,分片区协助开展流动信息采集工作。

社区“e警务”加“治安网格员”既解决了警力不足的问题,又增加了管理维度,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大大提升了管理与打击的效能A.立即以“曹某某”这一信息申报B.向出租人了解该人身份信息后申报C.查验“曹某某”的身份证后申报D.找到“曹某某”对其进行人像信息采集后申报【答案】 A6、( )是指党在政治方向、政治路线、政治原则和方针、政策上的领导。

刑法分则中所有特殊主体

刑法分则中所有特殊主体

刑法分则中所有特殊主体1.重大责任事故罪: 只能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2.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

3.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内幕人员,包括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和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4.偷税罪: 纳税人、扣交义务人,包括个人和单位。

5.强奸罪: 到达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妇女单独不能成为强奸罪的共犯或者间接实行犯。

6.刑讯逼供罪: 国家司法工作人员。

7.报复陷害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8.重婚罪: 已经有配偶的人即已婚人,或者是虽无配偶但是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即相婚者。

9.虐待罪: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10.遗弃罪: 是对被遗弃人负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而且有抚养能力的人。

11.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12.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13.伪证罪: 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

1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指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当事人。

15.脱逃罪: 限于依法被拘留,逮捕、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16.医疗事故罪: 由医务人员构成,包括国家、集体医疗单位的医生、护士、药剂人员,以及经主管部门批准开业的个体行医人员。

17.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自然人。

18.组织卖淫罪组织多人卖淫的行为。

19.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0.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

21.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

22.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家工作人员。

23.玩忽职守罪只有那些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一般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24.徇私枉法罪: 司法工作人员。

25.枉法裁判罪: 限于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负有审判职责的人员。

26.私放在押人员罪: 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即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查机关、审判机关狱政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及执行监所看守任务的武警人员。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犯罪对象,是单位所有的各种财物,包括有体物与⽆体物;已在单位控制中的财物与应归单位收⼊的财物。

如系本单位管理、使⽤或者运输中的私⼈财产,应以本单位财产论,也属于本罪的对象,因为这些财产的损失,最终也是由单位承担责任的。

⾄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产的所有制性质,可以是私⼈所有的,可以是集体所有的,还可以是国家所有的,还可能是属于混合经济组织所有的。

2.本罪在客观⽅⾯表现为利⽤职务上的便利,将数额较⼤的本单位财物⾮法占为⼰有的⾏为。

利⽤职务上的便利是指⾏为⼈利⽤其职务上所具有的主管、管理、经⼿单位财物的便利。

“利⽤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在职务上所具有的主管、管理或者经⼿本单位财物的⽅便条件。

所谓“主管”,是指批准、调拨、安排使⽤或以其他⽅式⽀配在⾃⼰主管的单位的财物的职权,这主要是指单位领导层的职权;所谓“经管”,是指对单位财物的保管和管理的职权,例如单位的会计、出纳等都是具有⼀定的管理单位财物的职权;所谓“经⼿”,是指因执⾏职务⽽领取、使⽤、⽀配单位的财物等权利,如采购员在采购中经⼿单位的货款和物资,单位⼯作⼈员被指派出差⽽经⼿差旅费等。

总之,只要因⾏为⼈的职务关系⽽主管、管理或者经⼿单位财物,都能为侵占单位财物提供便利条件。

如果⾏为⼈未利⽤⾃⼰职务上的便利,⽽是利⽤⼯作上的便利条件,如因⼯作关系⽽熟悉周围环境等便利条件,不能认为属于“利⽤职务上的便利”。

关于侵占本单位财物即⾮法占有财物的⼿段,法条上未作明确规定。

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本罪中所涉及到的“侵占”⼀词与刑法典第270条侵占罪中的“侵占”⼀词,具有不完全相同的含义。

可以认为,后者是狭义的,仅指⾮法占有本⼈业已持有的财物,⽽前者是⼴义的,即⾮法占有的意思,并不以持有为前提。

其侵占的⼿段包括侵吞、盗窃、骗取等各种⼿段。

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式有:为本单位购货时,将卖⽅购货款中抽出以部分回扣占为⼰有;在与他⼈签订合同时,双⽅恶意串通,将抬⾼的差价私分;利⽤职权,巧⽴名⽬,私分公司、企业财务;以发奖⾦为名,⾮法占有公司企业财物。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问题研究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问题研究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问题研究1.引言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两个重要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常常发生混淆使用的情况。

因此,对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本质区别进行深入研究,有利于确立这两种犯罪的正确界限,严格依法惩治现象,维护社会正义。

2.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概念及区别2.1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以及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力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犯罪。

贪污罪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犯罪,是一种滥用职权的犯罪行为。

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工勤人员、特种工作人员、公安人员、武警人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教育工作者、医护人员等特定岗位上的工作人员。

2.2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占有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物的行为,构成犯罪。

职务侵占罪是一种滥用职权的犯罪行为,但与贪污罪存在本质区别。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也是国家工作人员,但行为主要针对的是财产侵占,与贪污罪最大的区别在于犯罪主体所寻求的利益不同。

贪污罪是以职务上的便利为手段,谋取个人或他人的不正当利益;职务侵占罪则是以个人的财产为目标,实现个人的不正当占有。

3.界限问题的争议3.1行为态势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态势存在一定的复杂性。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具有明显贪污特征的行为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如工程款项的收受、物品的行贿接受等;同时也存在一些明显的职务侵占行为被认定为贪污罪,如收受赌资、收受捐款等。

3.2主观要件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主观要件也存在一些区别。

贪污罪的主观方面是明确的故意,即作出行为时是明知法律的规定,明知自己与他人的权利义务,仍要求他人提供利益或者收受他人的财物以谋取个人或者他人的不正当利益。

职务侵占罪中的主观要件虽然同样需要意图,但其范围更为广泛,包括故意占有、欺骗、攫取、秘匿、毁弃、变卖、转移等。

2018年中考政治试题分项版解析汇编第01期专题11权利和义务含解析

2018年中考政治试题分项版解析汇编第01期专题11权利和义务含解析

专题11 权利和义务1.(2018年江苏省南京市中考思想品德试题)图1所表示的是违法与犯罪之间的关系,下列选项中两者之间的关系,与图示相同的是A.法定继承遗嘱继承B.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C.公民的基本义务保守国家秘密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答案】C2.(2018年江苏省南京市中考思想品德试题)小航在某网店购买某知名品牌商品时发现是盗版,却因价格便宜仍然购买。

下列从义务的角度分析正确的是①小航没有同违法行为作斗争②某品牌厂家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商标权③小航没有做到正确对待诱惑④商家没有尽到保护消费者合祛权益的义务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公民的智力成果等知识点的理解。

小航发现是盗版,而不积极举报,却依然购买,他没有做到同违法行为作斗争,故①正确;②说的是权力,而题目要求从义务的角度来分析,故错误;③说的也不是从义务的角度,说明他是自制力差,因此错误;作为网店商家,销售盗版物品,没有尽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义务,故正确;故选B。

3.(2018年江苏省宿迁市中考思想品德试题)2017年9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指出,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

这一规定()A.说明诚信是一种资源 B.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统一C.维护了公民的隐私权 D.限制了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答案】B4.(湖北省襄阳市初2018年中考思想品德试题)祖国是我们的母亲,要保卫伟大的祖国不受侵犯,我们必须自觉履行A.遵守公共秩序的义务B.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C.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D.依法服兵役的义务【答案】D【解析】此题旨在考查学生对公民基本义务的认识,主要考查学生的理解能力。

根据所学,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服兵役可以保家卫国,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受侵犯,保卫国家主权和领主完整等,ABC不符合题意,所以正确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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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非法侵占他人数 额较大的财物才成立犯罪。 • “非法占为己有”与“拒不退还”表达 的是一个意思:将自己占有的他人财物变 为自己所有的财物。
• (3)主体必须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的人, 或者说是他人财物的占有者,因而侵占罪属 于身份犯。 •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代为 保管的他人财物,而不法据为己有。不具有 不法所有目的的行为,不可能成立侵占罪。
• 1.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 数额较大的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首先,行为人必须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即利用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 物的便利条件。其次,必须将单位财物非 法占为己有。这种行为除了将管理的单位 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侵占外,还包括利用
职务之便的盗窃、骗取等行为。根据《刑法》 第183条的规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但国 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未拍到非 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除外),利用 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 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 ,以职务侵占罪论处。最后,必须非法占有 了数额较大的单位财物。
不法原因委托给付的财物能否成为侵占罪的对象?
• 例1:甲欲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将财物 委托给乙,让乙转交给国家工作人员,乙 将财物据为已有,是否构成侵占罪? • 例2:甲将其盗窃的财物委托给乙,告知是 偷来的,让乙窝藏(或代为销售),乙却 将财物据为己有,是否构成侵占罪?
例1观点:
• 肯定说:乙的行为完全符合侵占罪的犯罪构成 。无论甲对财物是否具有返还请求权,财物都 不是乙的财物,因此该财务属于“他人财物” 。虽然民法不保护非法的委托关系,但刑法的 目的不是确认财产的所有权,而是打击侵犯财 产的犯罪行为,如果不处罚侵占代为保管的非 法财物的行为,将可能使大批侵占赃款、赃物 的行为无罪化,这是不妥的。

因为侵占罪的特点是将自己占有的的财产 不法转变为所有,因此,只要某种占有具有 处分的可能性,便属于侵占罪中的代为保管 即占有。 • 不管是事实上的支配还是法律上的支配, 都应以财物的所有人与行为之间存在委托关 系为前提。委托原因如:租赁、担保、借用 、委托、寄存等等。行为人所占有的财物, 必须是他人所有的财物;对自己所有的财物 不可能成立侵占罪。
答案:ABCD
• 此题考点:占有的认定 • 解析:主人占有财物,是指事实上的支配 ,不仅包括物理支配范围内的支配,还包 括实惠观念上可以推知、认可的支配人的 状态。 • A项,主人停放在车棚里的自行车,如果是 有保管员的封闭车棚,则为保管员占有, 如果是没有保管员的普通停车处,则为主 人占有。无论如何,甲将他人停放在车棚 内未上锁的自行车骑走卖掉,构成盗窃。
2.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的人员,但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 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 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 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侵占公共财物的,成立贪污罪。村民委员 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集体 财产的,以职务侵占罪论处;但是如果在协 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利用职务 上的便利侵占公共财物的,则成立贪污罪。

侵占脱离占有物,是指将他人的遗忘物或 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 出的行为。 • 遗忘物,是指非基于他人本意而脱离他人 占有,偶然(即不是基于委托关系)由行为 人占有或者占有人不明的财物。 • 埋藏物,是指埋藏于地下,所有人不明或 应由国家所有的财物。如果他人有意埋藏于 地下的财物,则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而非 埋藏物。行为人不法取得的,成立盗窃罪; 如果行为人不知道有所有人,则属于事实认 识错误,虽不成立盗窃罪,但成立侵占罪。
• 结合犯罪构成理论以及刑法分则的相关规定分析,以下案件哪些 不构成侵占罪 • A.某游戏厅早上8点刚开门,甲就进入游戏厅玩耍,发现6号游 戏机上有一个手机,甲马上装进自己口袋,然后逃离。事后查明 ,该手机是游戏厅老板打扫房间时顺手放在游戏机上的。甲被抓 获后称其始终以为该手机是其他顾客遗忘的财物 • B.乙知道邻居肖某的8岁小孩被他人绑架,肖某可能会按照歹徒 的要求交付赎金,即终日悄悄跟随在肖某身后。某日,见肖某将 一塑料口袋塞入某桥洞下,即在肖某离开10分钟后,将口袋挖出 ,取得现金20万元 • C.丙到某装饰城购买价值2万元的装修材料,委托三轮车夫田某 代为运输。田某骑三轮车在前面走,丙骑自行车跟在后面。在经 过一路口时,田某见丙被警察拦住检查自行车证,即将装修材料 拉走倒卖,获款4000元 • D.丁闲极无聊在一自动取款机按键上胡乱敲击。在准备离开时 ,丁无意中触动了一个按钮,取款机即吐出一张100元钞票,丁 见此情景,就连续不断地进行操作,直至取出现金1万元,然后 迅速离去
• C项,装修材料虽然在田某的车上,但处 于丙的实际控制范围内,仍属于丙在占有 ,田某只是对丙占有实施了辅助而已。田 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 D项,机器因为没有意思自治能力,不能 成为诈骗罪的对象。丁构成盗窃罪。
侵占罪与盗窃罪、诈骗罪的区别
• 盗窃罪只能是盗窃他人占有的财物 ,对于 自己占有的财物不可能成立盗窃罪;普通侵 占是侵占自己占有的他人财物,侵占脱离占 有物是侵占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所以,判断 财物由谁占有、是否脱离占有,是区分侵占 罪与盗窃罪的关键。 • 此外,本来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而行为 人误以为是他人的遗忘物而非法占为己有的 ,或者本来是遗忘物,而行为人以为是他人 占有的财物而非法占为己有的,仅成立侵占 罪。
• 盗窃罪:将他人所有、占有的财物→通过平和手段→变成自己占 有、所有。 • 诈骗罪:将他人所有、占有的财物→通过欺骗手段→变成自己占 有、所有。 • 侵占罪:将他人所有、自己占有的财物→变成自己占有、所有。 • (此种区分只是帮助大家理解,无法适用于像盗窃罪中超市拿出 白酒换成照相机的问题) • 盗窃罪、诈骗罪两罪与侵占罪的区分:财物的占有状态。盗窃罪 、诈骗罪,财物为主人占有;侵占罪,财物为行为人占有。

(2)客观上必须有侵占行为。侵占,是指 将自己暂时占有的他人财物不法转变为自己 所有的财物,不按协议与要求退还给他人; 或者以财物的所有人自居,享受财物的所有 权的内容,实现其不法所有的意图。侵占行 为既可以是行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具体表 现为: • 作为:如:将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出卖、赠 与、消费、抵偿债务等 • 不作为:如: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等。
关于侵占罪的认定(不考虑数额),下列 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将他人停放在车棚内未上锁的自行车骑走 卖掉。甲行为构成侵占罪 B.乙从出租车下车取自己行李时将后备箱内前 一乘客遗忘的行李箱一并拿走变卖。乙行为 构成侵占罪 C.丙在某大学食堂将学生用于占座的手机拿走 卖掉。丙行为成立侵占罪 D.丁受托为外出邻居看房,将邻居锁在柜里的 手提电脑拿走变卖。丁行为成立侵占罪
答案:ABCD
• 【解析】A项,甲不构成侵占罪,而构成盗 窃罪。因为甲加入的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特定 场所。即使知道手机是他人遗忘物,也应知 道此时手机应属于游戏厅管理者代为保管。 甲所谓的认识错误没有合理根据,是虚假的 认识错误,不按认识错误来处理。 • B项,所有权人有意埋于地下,具有占有意 思,不属于埋藏物,也不属于遗忘物,仍视 为所有权人在占有,行为人是不法取得的, 成立盗窃罪。
• B项中,乘客下车遗忘了行李,该行李转化 为出租车司机占有,后面的乘客乙拿走该行 李,构成盗窃。 • C项中,学生先用自己的手机占座位,然后 去购买饭菜时,该手机仍然属于该学生在占 有。丙拿走该手机,构成盗窃。 • D项中,丁受托为外出邻居看房,将邻居锁 在柜里的手提电脑拿走变卖,构成盗窃。丁 虽然受托看房,但只是对主人占有屋内财物 的一种辅助而已。
对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 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在国有资本控股、 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除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 位委派从事公务的的以外,不属于国家工作 人员。对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 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职务 侵占罪论处。 3.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并具有非法占 有或不法所有目的。
对课本P317侵占罪和诈骗罪的认定进行分类: 1.事前骗 名为借(或暂时保管)、实为骗,定诈骗罪。即行为人一开始 就有不法所有目的,欺骗对方转移占有给自己,自己立刻实现不 法所有,构成诈骗罪,而非侵占罪。 如:甲带着不法所有目的,假意设立一存车处,欺骗乙存车,乙 存车后,甲马上将车开跑。甲构成诈骗罪。 2.事后骗 行为人一开始没有不法所有目的,正常保管他人财物,在合法 占有了他人财物后才产生不法所有目的,将该财物据为己有,在 被害人请求返回时,虚构财物被盗等理由,使被害人免除行为人 的返还义务的,因为仅侵害了被害人的同一法益,属于不可罚的 事后行为,故不宜认定为诈骗罪,也不宜将侵占罪与诈骗罪实行 并罚,仅认定为侵占罪。 这两种情形关键区别在于:不法所有的目的是占有前产生的 ,还是占有后产生的;之前产生定诈骗,之后产生定侵占。
职务侵占罪
• 一、职务侵占罪的概念与特征 •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 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 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实质的作用,而非形 式的作用,也即要求是利用职务上主管、 管理单位财产的便利,而不是仅仅利用因 工作关系而熟悉作案环境、易于接近作案 目标、容易进入作案场所。 • 这里的“职务的“ 职务”。例如:单纯的装卸工,不是这里 的“职务”。而仓库管理员、产品质检员 、运输司机,属于这里的“职务”。
例2观点:
• 肯定说的理由:乙的行为完全符合侵占罪 的构成要件。财物是他人所有的、自己在 占有的财物,属于侵占罪的行为对象。据 为己有属于侵占罪的行为方式。 • 否定说认为,対乙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 得罪论处。理由:甲是盗窃犯,不是财物 的所有人。非法委托关系不应受法律保护 。财物属于原主人的脱离占有物。乙对原 主人构成侵占罪,但因为乙只有一个行为 ,想象竞合则一重罪,应以掩饰、隐瞒犯 罪所得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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