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筹资和担保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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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筹资和担保内部控制制度

集团公司筹资和担保内部控制制度

(通财[2008]7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筹资和担保行为,加强财务风险管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1〕325号)、《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2006年第41号令)等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有关企业内部控制的相关规范,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筹资,是指企业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银行借款或集团统借分拨资金等形式筹集资金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担保合同或者协议,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向被担保人(债权人、受益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通号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集团公司所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及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子公司)、子公司投资控股的企业(以上统称企业)。

第二章筹资和担保的原则、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企业的筹资行为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确保筹资方式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合理、筹资风险可控。筹资决策、审批和执行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纪录。企业筹资方案需经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或上级单位批准的,应及时报请批准。

集团各企业筹资纳入全面预算管理,企业应在年度财务预算中拟订筹资方案,并遵从集团预算编制、上报、批准、执行、监督和考核的过程管理。

企业权益性筹资、发行债券和资本性项目的筹资,属于重大财务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应按《关于印发<通号集团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通财[2006]195号)的要求办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实行内部资金集中管理,对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实行统一筹集、调配和使用,所需银行借款由集团公司统借、分拨和统还。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企业不得自行筹资。集团实行统借统还筹资的范围,仅限于集团内部已纳入资金集中管理系统平台的企业。

向集团公司申请统借分拨资金,是集团各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主要方式。集团企业之间,经集团公司批准,可以集团公司为中介,通过金融机构以委托贷款的方式进行内部资金调剂,委托贷款方式是统借统还方式的补充。

第七条集团企业之间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无交易背景、无给付对价的直接资金拆借或者变相资金拆借。集团各企业一律不得对集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拆借资金。

第八条集团企业可以在以下范围提供担保:

(一)全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

(二)控股子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

(三)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

第九条集团各企业一律不得对集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企业内设机构、部门、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十条母公司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的前提下可以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一)子公司最近一期会计报表资产负债率限制在分公司不高于85%,集成企业(施工、设计)不高于80%,电缆企业不高于75%,其他企业不高于65%;

(二)至担保日子公司不欠母公司应缴款项(不包括未到期借款);

(三)子公司上一年度不亏损,当年预算不亏损,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预算为正值;

(四)在过去母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中未发生过连带责任损失。

第十一条担保按以下分类:

(一)融资类,包括:

1.银行借款;

2.融资租赁;

3.一年期以上的延期付款保函;

4.以现汇偿还的补偿贸易保函;

5.其他融资性的备用信用证、远期信用证、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等。

(二)非融资类,包括:

1.贸易项下或承包工程项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及维修保函、付款保函等;

2.一年期以下的延期付款保函;

3.以实物偿还的补偿贸易保函;

4.其他非融资性的备用信用证等。

第十二条凡应纳入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系统范围的子公司,集团公司原则上不为其提供银行流动资金借款担保。

第十三条对除银行借款以外的其他融资类额度(汇票等)和非融资类额度(保函等)以及基建、技改、扩能等专项借款,在集团公司批复的额度、期限和范围内,企业根据需要可以申请集团公司担保。被担保人原则上限定在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系统的合作银行范围内。

第十四条被担保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担保人不得提供担保:

(一)担保项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二)已进入重组、托管、兼并或破产清算程序的;

(三)财务状况恶化、资不抵债的;

(四)管理混乱、经营风险较大的;

(五)出现较大经营纠纷、经济纠纷,面临法律诉讼且可能承担较大赔偿责任的;

(六)过去已经发生担保事项纠纷,或给集团公司造成担保损失,或不能及时交纳担保费的。

第三章筹资和担保的额度控制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融资类担保和统借分拨资金实行总额限制,上述两项之和原则上不超过集团公司上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为一个子公司提供的融资类担保、统借分拨资金、委托贷款之和,再加上子公司其他来源的短期借款余额之和的上限,按下述三种方法计算数额的较高者确定:

(一)企业上年末净资产的30%;

(二)企业当年预算营业收入的30%(电缆工厂按35%);

(三)营运资金:(上年流动资产销售百分比-上年流动负债销售百分比)×当年预算营业收入

其中:流动资产销售百分比=流动资产/营业收入

流动负债销售百分比=流动负债/营业收入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为一个子公司提供的非融资类担保限额,按下述之和确定:

(一)至本年初尚未到期的非融资类保函和信用证等所占用的银行授信额度;

(二)企业当年预算营业收入的30%。

第十八条集团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应要求其他股东(不包括社会公众股)根据股权比例提供共同担保或者反担保。

筹资和担保的费率

第十九条按照资金有偿使用的原则,集团兼顾企业筹资成本、风险控制和政策导向,确定内部统借分拨资金的使用费率和担保手续费率。集团资金管理平台的运作,不以盈利为目的,若有息差结余,将以企业在集团母账户的资金存量积数为分配基数,全额分配给企业,并定期公示。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分拨资金的使用费率以集团公司统借方式取得的银行借款利率为基础,按照企业财务风险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目前,集团公司可享受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的优惠,若该条件改变,下述

政策相应同比例调整。

(一)下述条件下,分拨资金的使用费率为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

1.企业短期融资余额(内部分拨资金、外部借款、短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之和,含本笔)不超过使用该项分拨资金前一期资产负债表净资产的30%,且企业前一期年累计经营现金净流量为正值;

2.或应收账款比期初下降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二)下述条件下,分拨资金的使用费率为银行基准利率下浮5%

1.企业短期融资余额(内部分拨资金、外部借款、短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之和,含本笔)不超过集团公司核定的融资限额;

2.且当年应收账款的增长比率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增长比率。

(三)不满足(一)、(二)项条件的,分拨资金的使用费率为银行基准利率。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实行合理收费。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手续费率为5‰/年;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在该子公司年初净资产30%以内的部分免收手续费,超过30%的部分手续费率为5‰/年。

第五章子公司筹资和担保的申请程序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应在年度财务预算中编制《现金流量预算表》和《信贷业务规模预算表》,以上行文件上报全年资金需求和信贷业务担保需求。信贷业务需求经集团公司批复后,作为年度办理信贷业务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在集团公司批复的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第二十四条在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系统指定的合作银行范围内并且在集团公司批复的融资限额内,子公司能在当地银行以信用方式(免保证),并且是以人民银行规定的最优惠利率取得银行借款的,经集团公司批准,可以在当地行办理。

第二十五条子公司以本企业资产抵押、质押、置换、保理或者其他保证等方式,获取银行借款或其他信贷额度的,应作为重大财务事项向集团公司请示,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六条企业申请集团公司担保,在同一家银行一个年度内,应在集团公司批复的信贷额度、品种和期限内以最高额担保的方式一次办理。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期限,融资类最长为一年,非融资类最长为三年。担保额度到期后,申请人要求担保续保或展期,应按本制度的规定重新办理。

第六章筹资和担保的决策和审批控制

第二十八条集团公司筹资和担保事项的决策,由总经理办公会或集团办公会做出。筹资和担保决策应由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为有效,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十九条子公司的筹资和担保决策程序,应比照上述条款制订。子公司筹资和担保决策应作为重大事项向集团公司请示,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或者委托贷款事项,应由被担保方或借款方企业向集团公司提交请示报告,并附双方法定代表人签订的担保或委托贷款意向书。

子公司对所投资控股企业提供担保,应由子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交请示报告,并应附经参会人员签名的决策会议纪要和对方的申请文件。

第三十条筹资和担保决策实行利益冲突回避制度。与申请分拨资金或申请担保企业存在个人经济利益关系、在该企业兼职或其近亲属系该企业任领导班子成员或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在研究审议该企业的分拨资金或担保事项时,应主动回避。

第三十一条集团年度融资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一)集团资产财务部于每年初受理各企业上报的年度信贷计划,按照集团批复各企业的全面预算主要指标和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核汇总和统筹平衡,编制集团年度融资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二)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的融资方案,包括集团全年的整体融资计划、批准给各企业的分拨资金额度、各企业的其他信贷品种额度和集团给企业的担保限额,由集团公司书面下达各企业。

第三十二条集团母公司自身(含事业部)的融资需求,由相关部门(事业部)提出申请,资产财务部审核后,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专项审批。

第三十三条下述情况下的资金需求和担保申请需集团总经理办公会专项审批:

(一)弥补企业经营亏损;

(二)信贷规模超过集团公司内控制度限定的标准;

(三)企业年内实际营业收入大幅度超过财务预算而导致的信贷需求超过年度信贷计划;

(四)扶贫帮困资金;

(五)其他专项用途资金;

(六)集团年度融资方案以外的担保和筹资事项。

第七章筹资和担保的执行程序和风险控制

第三十四条集团融资方案批准后,在限额内的企业日常流动资金滚动用款,由资产财务部根据企业的资金计划和资金存量情况统筹安排,首先使用所集中的存量资金,不足部分向银行借款。在总经理办公会批复的融资方案项下,在统借资金总额不超过给企业分拨资金总额前提下的银行借款安排,由集团资产财务部提出方案,总会计师审批。

第三十五条企业在集团融资方案批复的额度和期限内,需要使用统借分拨资金时,应首先在集团资金管理系统中填报用款计划,单笔或月累计不足1000万元的应提前一个月申报,单笔或月累计超过1000万元的应提前两个月申报。批准额度内的企业统借分拨资金申请,由集团资产财务审核,总会计师审批。子公司申请统借分拨资金的执行程序按照《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申请统借分拨资金实施细则》(财务函[2007]33号)办理。

第三十六条在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批复的年度融资方案限额内的担保事项,企业应提前十个工作日申请。年度融资方案以外的担保事项,企业应提前一个月申请。企业申请担保需提交以下资料:(一)担保申请书。详述担保事由、类型、金额、用途、方式、期限、本企业最近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担保申请书应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发;

(二)担保合同和主合同文本。主合同为连续债务合同的,提供合同主要条款;

(三)关系本次担保事项的其他资料;

(四)上次担保额度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五)尚未解除集团公司担保责任的债务清单。

第三十七条企业提交的资金分拨或担保申请由资产财务部负责受理、审核和风险评估。审核主要是对企业申请事项和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必要性以及内控制度的符合性进行审查;风险评估,主要是对申请单位的资产质量、偿债能力、财务信用、现金流量、分拨资金的回收风险和担保事项的连带责任风险进行评价和估量。经审核和风险评估,资产财务部认为没有疑义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企业明确答复。资产财务部认为申请事项有疑义、有风险,或者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一)要求申请人对相关事项提供补充资料或进一步详细说明;

(二)要求申请人对资产财务部提出的资产购建等大额现金流出的限制条件提交书面承诺;

(三)会同监察审计部、生产经营管理部、科技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发展计划部等部门共同评审,提出书面评审意见;

(四)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三十八条企业从集团公司取得的统借分拨资金应按申请用途,从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系统的银企直联账户内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脱离系统监控。

统借分拨资金的期限最长为一年,到期不办理展期,企业仍需要分拨资金时,一律先还后借。

第八章筹资和担保的管理和责任

第三十九条筹资和担保合同必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人签字,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必须取得书面授权书。筹资和担保合同书中的单位印章,必须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后方可盖章,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四十条统借分拨资金协议书生效后,由集团总会计师和财务部门负责人联签后办理支付。

第四十一条为简化程序,集团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涉及稳定、安全和突发事件的资金支持单项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可先由总经理和总会计师联签办理支付,后补办相关手续,并由总会计师在下一次总经理办公会上通报。

第四十二条担保合同生效后,担保方应要求受益人和被担保方及时返回完整的担保合同(正本)、主债务合同(副本或复印件)和其他相关文件。对最高额担保合同约定的保函担保,被担保方应定期反馈额度的使用和结余信息以及是否因违约而导致责任追索。

第四十三条企业财务部门对筹资和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要妥善保管,并建立档案和台账。对担保和筹资事项应实行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对到期的担保事项要及时解除和清理。对将到期的借款,要有明确的还款来源,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积极筹措资金,保证按时还本付息。一旦发现异常,应迅速研究制订挽救方案,采取应急措施。

第四十四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在对筹资和担保事项实行动态跟踪的过程中,应履行以下职责:(一)通过资金管理平台和财务NC系统,监控企业现金支出情况,发现未按批准用途使用担保或分拨资金的,或出现其他违约行为的,可终止支付其他资金,并要求企业提前归还分拨资金;

(二)通过资金管理平台和财务NC系统,监控企业的资金流向,对以逃避集团资金集中管理为目的,无正当理由将资金转入非银企直联签约授权账户,脱离系统管理的行为,提出警示,并要求限期纠正。对拒不纠正的企业,集团公司将停止对其提供信贷担保和资金支持。

(三)检查专项分拨资金的合同执行情况。监督企业催收货款(工程款),在该合同款项收到后及时收回分拨资金;

(四)对分拨资金和担保企业进行资产处置、支付非经营活动现金和其他大额现金支出做出限制性规定;

(五)经常性关注分拨资金和担保的企业,定期监测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定期对担保项目进行跟踪和监督,了解担保项目的执行、资金的使用、贷款的归还、财务运行及风险等方面的情况。对于异常情况和问题,应当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对于重大问题和特殊情况,应当及时向企业管理层报告。一旦其生产经营情况或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分拨资金到期不能及时归还,或企业陷入严重法律纠纷,可能导致分拨资金的回收风险时,可直接从企业的银企直联账户扣划应收的本金、资金使用费和合同约定的罚金;

(六)定期检查担保合同的到期情况,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终止担保关系,解除担保责任;

(七)定期(一般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向总经理办公会汇报集团融资方案的执行情况,包括外部资金筹集和内部资金融通情况。

第四十五条集团各企业因担保或资金拆借事项发生损失,应先转入待处理财产损失,迅速研究制订挽救方案,责成专人负责督促被担保或欠款单位落实反担保责任或赔偿损失,必要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第四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提供担保、分拨资金或者非法拆借资金,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要分清责任,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七条企业对确实无法追回的担保损失或非法拆借资金损失,应上报集团公司处理。上报文件中应写明损失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和处罚情况、企业整改措施,集团公司批准后按规定处理。

第四十八条集团相对控股企业的担保、筹资事项,按照企业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办理。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由集团资产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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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可编辑)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可编辑) 精选资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总则为规范和加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定义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参与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应遵循的原则: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

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内部控制包括下列基本要素:内部环境。 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信息与沟通。 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监督检查。 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实施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是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的有力保障。 控制环境的情况决定了整个机构高层管理者的态度与基调同时也自上而下地影响了整个机构的内部控制意识公司须根据国家有关法

担保公司资产保全部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资产保全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资产保全部部门职能 1、为公司担保业务保驾护航,防范风险,确保公司业务质量,提高公司担保能力,降低逾期率、违约率, 维护国家金融秩序,维护公司与银行良好的信用关系。 2、保障公司各项安全,保护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公司经营的良好环境。 3、协助业务部门做好保后跟踪的工作,与业务部门和项目经理密切联系,互相配合。 4、做好担保客户逾期的催收服务和保全工作。 5、协助公司办理催收后资产的管理和处置工作。 6、协助合作银行进行资产保全,促进公司与相关银行的良好协作关系。 7、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公司许可对外开展资产保全业务,实现一定的经济效益。 8、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资产保全部组织架构 本部门设置部门经理壹名、项目经理若干名、内勤壹名。 ●部门经理 ●项目经理 ●内勤 第三条资产保全部岗位职责 1、部门经理岗位职责: ●组织本部门学习催收知识; ●合理安排本部门日常工作; ●根据风险管理部资料管理员提供客户应交公司保管资料情况安排催收; ●根据银行的逾期单据和客户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催收计划; ●关注客户保后管理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客户因突然出现重大变故而产生的各项事宜。 2、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调查分析需上门客户的情况; ●逾期客户上门催收; ●车辆登记证等应交公司保管单据进行催收; ●公司安排的其他任务。 3、内勤人员岗位职责:

●整理逾期资料; ●电话提前通知客户预存款; ●逾期客户电话催收服务; ●整理电话催收情况; ●调出需上门催收客户档案及开具催收单及收据。 催收工作流程(流程表:附表一) 1、银行来单 银行每周一、三、五来单。来单内容包括逾期客户名单、逾期日期、逾期次数、贷款总金额、逾期金额、还款期数、逾期原因、催收结果、备注、项目经理。 2、短信催收 针对逾期的客户,首先通过短信催收,短信内容为“尊敬的客户,你通过我司担保的车贷供款本月已逾期,请您及时将本月车供款存入你的供款帐号,多谢你的支付,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人。 3、第一次电话催收 对于短信催收无效的客户,逐一打电话进行电话催收。对于银行来单上电话联系不到的客户,在公司资料及其档案中查找其其他有效联系方式。对于更改了电话的客户进行登记记录。进行电话催收后把催收结果及客户逾期情况整理制作成表存档。 4、第二次电话催收 在银行来单上,第二次还出现的客户进行电话催收时需严厉,对其发出警告:如再不还款将上门催收。 5、调档案交给项目经理 对于经两次以上电话催收还未还款的客户,调出档案交给项目经理。 6、项目经理进行调查分析 项目经理对调出的客户档案进行分析。对于确实是事务繁忙和忘记的客户再次电话催收,对于有意拖欠客户进行上门催收。 7、对需上门客户开催收单及催收款收据 上门催收之前开出催收单及催款收据。 8、上门催收 9、回单归档 整理上门催收客户情况,归档到客户个人档案中。 第四条资产保全部门主要工作制度 1、例会制度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浅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 摘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内部各层次、各环节整体科学高效的管理控制制度的有机体系,是由一系列控制政策和程序所组成的系统。目的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有序、高效的运行,保证企业资产的完整与安全,防范各种经营风险,及时防止和纠正错误与弊端,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经营运作信息的及时准确。 关键词: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在当前知识经济的时代下,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我国企业将直接面对外国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的挑战,对外贸易越来越频繁,企业经营所遇到的各种风险也越来越多,加之企业经营改制中存在的不完善的运作,企业的压力越来越大,面临的危机越来越严峻。因此一个企业要想在这样的经济潮流中生存、竞争、发展就必须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控制制度,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高自身竞争能力的关键所在。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内部各层次、各环节整体科学高效的管理控制制度的有机体系,是由一系列控制政策和程序所组成的系统。目的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有序、高效的运行,保证企业资产的完整与安全,防范各种经营风险,及时防止和纠正错误与弊端,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经营运作信息的及时准确。它是通过企业内部高层管理者乃至每一名员工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进行的科学高效的相互制约的行为规范。 一、科学合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企业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首先必须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并使之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科学严谨的经营管理循环。就制定内控制度而言,我认为企业的高层领导在企业经营的设计理念上就应该高度树立制定内控制度的观点和意识,注意从建章建制向整体框架的构建与认真实施转变,做事应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积极主动、科学严谨的制定有序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经济越发展,内部控制制度就越重要。企业上至领导下至每一位员工、在每项业务和环节上都必须按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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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 中海集团财务公司 严李浩 集团财务公司是产融结合的产物。自1987年东风汽车财务公司——国内第一家财务公司成立至今,目前国内正式开立的财务公司机构总数已经超过120家,财务公司所在的企业集团涵盖了十余个行业。截止2010年底,我国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1.6万亿元,净资产总额为1861.76亿元。财务公司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产业集团的附属产业,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对财务公司的外部约束相对较弱,因此,加强内部控制对于提高财务公司防范非系统性风险的能力、提升管理水平至关重要。本文在讨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理论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我国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 一、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理论 所谓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可靠,确保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以及提高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与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理论的前身是20世纪40年代的内部牵制理

论,并在20世纪70年代取得了较大发展,形成了基于企业层面的内部控制结构理论。但直到20世纪90年代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理论的提出,它才真正被金融机构所熟悉和应用。20世纪90年代国际金融机构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如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等,使全球金融界意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由于我国财务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存在较大差异,更凸显了财务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一是财务公司具有典型的产融结合特征。财务公司产生于实体经济,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企业集团出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金效率的目的,产生内部一体化或纵向一体化的需要,而设立财务公司。企业集团的主要精力在于实业,财务公司明显处于从属地位,集团对金融的管理能力一般要弱于实业。二是具有“内部性”。其股东是企业集团及其关联成员,服务的成员主要是其股东,股东与服务对象单一,这与商业银行存在明显区别。三是有向综合经营发展的趋势。财务公司既从事融资业务,又从事结算业务,还从事投资业务,跨市场经营必然加大其金融风险,对风险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财务公司的上述特点,必然造成财务公司的透明度较低,外部监督较弱,进而对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的依赖性更高。 一般来说,良好的内部控制要遵循如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设计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如《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等;(二)相互牵制原则,公司必须在每项业务流程上配给足够的参与人员,一般不少于两个,从而形成人员之间的相互制约,避免因“一人操作”可能出现的事故和差错或因无人监督造成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现象,相互牵制原则可以及时发现或制止出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升公司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

担保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河北**担保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河北**担保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充分发挥财务管理计划、控制、监督、决策的职能,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提高担保资金的利用效益,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并结合《金融企业财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是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的财务活动在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会计法》,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合理编织公司预算,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加强经营核算,管好、用活资金,加强对担保资金的风险防范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建立责任明确的公司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公司董事会、监事、总经理、财务人员应各司其职。财务部门要完善内部工作责任制,努力为公司发展和担保业务的开展做好服务。 公司内部要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每笔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应当准确完整。公司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凡是应属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处理。 第五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财务计划管理 2、收入管理 3、支出管理 4、担保资金管理 5、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6、资金管理 第二章财务计划管理 第六条财务计划是对本年度经营活动的预测,根据本公司的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财务计划包括基本业务收支计划和资金计划两部分。 第七条基本业务收支计划主要由公司担保业务活动中的收入、费用支出及其他业务收支、税金及营业结余的留用情况。 第八条公司财务计划在公司有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数据基础上由财务部门汇总编制。 第九条公司财务部门应经常检查、分析财务计划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以保证年度财务计划的完成。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条公司收入来源有: 1、担保费收入:指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 2、利息收入:指公司基本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利息的收入。

集团公司筹资和担保内部控制制度

集团公司筹资和担保内部控制制度 (通财[2008]7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筹资和担保行为,加强财务风险管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1〕325号)、《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2006年第41号令)等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有关企业内部控制的相关规范,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筹资,是指企业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银行借款或集团统借分拨资金等形式筹集资金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担保合同或者协议,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向被担保人(债权人、受益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通号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集团公司所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及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子公司)、子公司投资控股的企业(以上统称企业)。 第二章筹资和担保的原则、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企业的筹资行为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确保筹资方式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合理、筹资风险可控。筹资决策、审批和执行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纪录。企业筹资方案需经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或上级单位批准的,应及时报请批准。 集团各企业筹资纳入全面预算管理,企业应在年度财务预算中拟订筹资方案,并遵从集团预算编制、上报、批准、执行、监督和考核的过程管理。 企业权益性筹资、发行债券和资本性项目的筹资,属于重大财务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应按《关于印发<通号集团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通财[2006]195号)的要求办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实行内部资金集中管理,对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实行统一筹集、调配和使用,所需银行借款由集团公司统借、分拨和统还。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企业不得自行筹资。集团实行统借统还筹资的范围,仅限于集团内部已纳入资金集中管理系统平台的企业。 向集团公司申请统借分拨资金,是集团各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主要方式。集团企业之间,经集团公司批准,可以集团公司为中介,通过金融机构以委托贷款的方式进行内部资金调剂,委托贷款方式是统借统还方式的补充。 第七条集团企业之间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无交易背景、无给付对价的直接资金拆借或者变相资金拆借。集团各企业一律不得对集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拆借资金。 第八条集团企业可以在以下范围提供担保: (一)全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 (二)控股子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 (三)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 第九条集团各企业一律不得对集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企业内设机构、部门、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十条母公司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的前提下可以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一)子公司最近一期会计报表资产负债率限制在分公司不高于85%,集成企业(施工、设计)不高于80%,电缆企业不高于75%,其他企业不高于65%; (二)至担保日子公司不欠母公司应缴款项(不包括未到期借款); (三)子公司上一年度不亏损,当年预算不亏损,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预算为正值; (四)在过去母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中未发生过连带责任损失。 第十一条担保按以下分类:

筹资内部控制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手册 控制分册—筹资 二零零九年五月三十日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BEIREN PRINTING MACHINERY HOLDINGS LIMITED

目录 1内控概述 (3) 1.1定义 (3) 1.2业务流程范围 (3) 1.3控制目标 (3) 1.4主要业务风险 (3) 1.5主要控制节点 (3) 1.6控制政策与方法 (4) 2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4) 2.1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 (4) 2.2股份公司财务部 (4) 3授权体系 (4) 4筹资步骤及控制点 (4) 4.1筹资决策控制 (4) 4.2筹资执行控制 (5) 4.3筹资偿付控制 (5) 5业务流程图 (5) 6主要控制点相关文件及记录 (6)

控制分册——筹资1 1内控概述 1.1定义 企业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通过银行借款等形式筹集资金的活动。 1.2业务流程范围 1)所涉及的业务范围:筹资决策、筹资执行、筹资偿付; 2)所涉及的部门范围:董事会、公司管理层、股份公司财务部。 1.3控制目标 1)保证生产经营和股份公司发展所需资金; 2)保持合理的债务结构,降低筹资成本,控制财务风险; 3)按合同规定偿还债务,保证资金合理使用和安全; 4)确保借款合同等符合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1.4主要业务风险 1)筹资决策失误,可能造成企业资金不足、冗余或债务结构不合理; 2)资产负债率过高以及资金调度不当,可能导致企业不能按期偿付债 务; 3)筹资活动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而导致损 失; 4)筹资记录错误或会计处理不正确,可能造成债务和筹资成本信息不 真实。 1.5主要控制节点 1)职责分工和权限范围应当明确规范; 2)筹资方案的拟订与审批、筹资合同协议的审核和签订、筹集资金的 收取与使用、还本付息的审批与办理等有明确规定; 3)筹资活动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符合国家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1本制度中所指的筹资仅指金融机构筹资,股权筹资及债权筹资中的其他方式详见相关法律法规

《大型集团公司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汇编》

《大型集团公司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汇 编》 大型集团公司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汇编目录 第1章企业内部控制——资金 1、1 资金管理风险与关键环节控制 1、1、1 资金管理风险 1、1、2 资金管理关键环节控制 1、2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1、2、1 资金管理岗位设置 1、2、2 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 1、2、3 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制度 1、3 现金和银行存款控制 1、3、1 现金收支控制流程 1、3、2 现金清查处理流程 1、3、3 备用金支付控制流程 1、3、4 现金管理控制制度 1、3、5 银行存款控制流程 1、3、6 银行存款控制制度 1、4 票据和印章管理 1、4、1 票据管理规范

1、4、2 印章管理制度 第2章企业内部控制——采购 2、1 采购管理风险与关键环节控制2、1、1 采购管理风险 2、1、2 采购管理关键环节控制2、2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2、2、1 采购管理岗位设置 2、2、2 采购授权审批制度 2、3 请购与审批控制 2、3、1 采购计划编制流程 2、3、2 采购申请审批流程 2、3、3 采购申请审批制度 2、3、4 采购预算管理制度 2、4 采购与验收控制 2、4、1 采购询价比价流程 2、4、2 供应商选择流程 2、4、3 供应商评定流程 2、4、4 购货合同签订流程 2、4、5 采购验收控制流程 2、4、6 采购控制制度 2、4、7 验收管理制度 2、5 付款控制

2、5、1 付款审批流程 2、5、2 退货管理流程 2、5、3 付款控制制度 2、5、4退货管理制度 2、5、5 应付账款管理制度 第3章企业内部控制——存货3、1 存货管理风险与关键环节3、1、1 存货管理风险 3、1、2 存货管理关键环节控制3、2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3、2、1存货管理岗位设置 3、2、2 存货授权审批制度 3、3 验收与保管控制 3、3、1 存货采购管理流程 3、3、2 存货采购控制制度 3、4 验收与保管控制 3、4、1 外购存货验收流程 3、4、2 自制存货验收流程 3、4、3 存货储存管理制度 3、4、4 仓库调拨管理规定 3、5 领用与发出控制 3、5、1 材料领用工作流程

担保公司内部管理制度3327806827

担保公司内部管理制度3327806827 担保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部门设置 总经理: 全面主持公司经营,制定经营战略计划并分解实施,协调公司各部门关系,保证公司健康高效运作。 担保业务部: 负责各项贷款担保业务及担保延伸业务的开展,对融资担保项目进行调查审核论证、控制风险和后期管理等工作。 风险管理部: 负责公司业务品种的风险管理工作,从完整性和安全性两方面对担保项目进行机构审核并负责组织评审,修订和完善公司的业务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组织公司保后跟踪管理和追偿,建立法务处理机制,承担公司业务品种的开发。 评审委员会: 评审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周定期召开一次项目评审会,从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方面对担保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意见。 财务部: 负责公司财务核算和资金管理,建立和健全财务工作流程及各项财务制度,合理控制预算费用,为决策层提供准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分析信息依据。 综合管理部: 负责公司人事、行政、后勤服务等各项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公司各项管理工作流程及制度并贯彻执行,进行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人员的满足,组织策划公司

的培训和各项活动,统筹协调公司内外各种关系,为公司决策层和各部门提供资源支持和保证。 1 内部组织结构图 股东会 董事长 总经理项目评审会 财务部分公司担保业务部风险管理部综合部 2 岗位职责 一、总经理岗位职责 1(主持担保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协助董事长完成公司的年度担保经营目标,并负责打造担保类核心业务;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4(负责按照公司战略及年度经营目标计划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并推动担保 业务达成; 5(深入了解本行业动态,对担保业务发展进行预测,及时、准确把握市场发展趋势,打造高绩效的营销团队,研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担保产品,构建有 效的营销渠道,合作平台搭建与维护,保证担保业务的持续增长; 6(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担保资金运行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7(负责担保业务团队建设,激发团队成员工作积极性与能动性,对其工作绩 效进行评审,对最终目标的达成结果负责; 8(主持公司担保业务经营管理工作,按授权审批经营事项;根据公司发展需

担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担保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公司运作体系安全稳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一)保证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贯彻执行;(二)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三)保证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四)保证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及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完整和真实。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一)全面性。内部控制要渗透到公司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机构、部门、岗位和人员;(二)审慎性。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公司的经营管理,尤其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都必须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三)有效性。内部控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真正落到实处,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四)独立性。法律部为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其他任何部门。 1

第五条公司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作用,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第二章公司管理决策的内部控制 第六条董事会负责审批公司的总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批准各项业务的政策、制定和程序,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董事会定期与管理层讨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各项战略、政策、制度和程序,负责建立授权和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建立识别、计量和管理风险的程序。 第七条公司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行风险管理职能,并制定和实施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定、程序和方法,以保证风险管理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八条公司建立涵盖各项业务的、全系统的风险管理系统,运用风险量化评估的方法,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种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 第九条公司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必须首先建章立制,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计量和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第十条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后评价制度,定期对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回顾和检讨。 2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 摘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内部各层次、各环节整体科学高效的管理控制制度的有机体系,是由一系列控制政策和程序所组成的系统。目的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有序、高效的运行,保证企业资产的完整与安全,防范各种经营风险,及时防止和纠正错误与弊端,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经营运作信息的及时准确。 关键词: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在当前知识经济的时代下,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我国企业将直接面对外国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的挑战,对外贸易越来越频繁,企业经营所遇到的各种风险也越来越多,加之企业经营改制中存在的不完善的运作,企业的压力越来越大,面临的危机越来越严峻。因此一个企业要想在这样的经济潮流中生存、竞争、发展就必须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控制制度,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高自身竞争能力的关键所在。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内部各层次、各环节整体科学高效的管理控制制度的有机体系,是由一系列控制政策和程序所组成的系统。目的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有序、高效的运行,保证企业资产的完整与安全,防范各种经营风险,及时防止和纠正错误与弊端,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经营运作信息的及时准确。它是通过企业内部高层管理者乃至每一名员工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进行的科学高效的相互制约的行为规范。 一、科学合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企业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首先必须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并使之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科学严谨的经营管理循环。就制定内控制度而言,我认为企业的高层领导在企业经营的设计理念上就应该高度树立制定内控制度的观点和意识,注意从建章建制向整体框架的构建与认真实施转变,做事应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积极主动、科学严谨的制定有序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经济越发展,内部控制制度就越重要。企业上至领导下至每一位员工、在每项业务和环节上都必须按内

某集团公司企业内控精细化管理流程和制度汇编(全套)_XX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汇编1.doc

某集团公司企业内控精细化管理流程和制度汇编(全套)_XX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汇编1 XXXX集团公司 公司内控精细化管理流程和制度汇编 XXXXXXXX有限公司 2011年1月 目 录 第1 章公司内部控制——资金 1. 1 资金管理风险与关键环节控制 1.1.1 资金管理风险 1.1.2 资金管理关键环节控制 1.2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1.2.1 资金管理岗位设置 1.2.2 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 1.2.3 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制度

1.3 现金和银行存款控制 1.3.1 现金收支控制流程 1.3.2 现金清查处理流程 1.3.3 备用金支付控制流程 1.3.4 现金管理控制制度 1.3.5 银行存款控制流程 1.3.6 银行存款控制制度 1.4 票据和印章管理 1.4.1 票据管理规范 1.4.2 印章管理制度 1 第2 章公司内部控制——采购2.1 采购管理风险与关键环节控制2.1.1 采购管理风险 2.1.2 采购管理关键环节控制 2.2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2.2.1 采购管理岗位设置

2.2.2 采购授权审批制度2.3 请购与审批控制2. 3.1 采购计划编制流程2.3.2 采购申请审批流程2.3.3 采购申请审批制度2.3.4 采购预算管理制度2.4 采购与验收控制2. 4.1 采购询价比价流程2.4.2 供应商选择流程2.4.3 供应商评定流程2.4.4 购货合同签订流程2.4.5 采购验收控制流程2.4.6 采购控制制度 2.4.7 验收管理制度 2.5 付款控制 2.5.1 付款审批流程 2.5.2 退货管理流程

2.5.3 付款控制制度 2.5.4 退货管理制度 2.5.5 应付账款管理制度 第3 章公司内部控制——存货3.1 存货管理风险与关键环节3.1.1 存货管理风险 3.1.2 存货管理关键环节控制3.2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3.2.1 存货管理岗位设置 3.2.2 存货授权审批制度 3.3 验收与保管控制 3.3.1 存货采购管理流程 3.3.2 存货采购控制制度 3.4 验收与保管控制 3.4.1 外购存货验收流程 3.4.2 自制存货验收流程 3.4.3 存货储存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辽宁蓝海科技风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辽宁蓝海科技风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担保行为~保证担保业务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从事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 第三条担保业务流程主要包括: 1、客户申请 2、担保立项 3、项目初审 4、会议评审 5、担保审批 6、签订合同,发放贷款, 7、跟踪监督 8、解除担保,代偿追偿, 第三章客户申请与立项 第四条客户咨询和申请由业务部受理~程序是: 1、客户向公司申请担保时~经项目经理与其初步接洽后~基本符合担保条件的~填写《贷款担保业务受理登记表》。 1

辽宁蓝海科技风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2、客户经理通知客户填报《贷款担保申请书》及附报初审有关资料~并解释有关内容~提出忠告和有关承诺,企业应按担保申请表要求和实际情况完整、准确、真实的逐项填写。 第五条立项条件: 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皆可申请本公司的担保服务。下列企业(个人)原则上不予立项。 1、资信记录不良, 2、有犯罪记录的, 3、自然人年龄超过60周岁, 4、企业成立时间不到一年, 5、企业主要股东有不良信用记录。 第六条申保单位在报送《贷款担保申请书》时应附报的资料,由客户经理与原件核对,: 1、企业,个人,贷款担保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借款人、配偶复印件, 4、非本市户籍人士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复印件, 5、婚姻状况证明,民政局出具的证明, 6、结婚证书,复印件, 7、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8、配偶同意贷款证明书 9、配偶同意房产抵押的证明书

集团内部控制制度之担保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担保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担保行为的内部控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财产安全,防范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担保行为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以确保债权清偿为目的的保证行为,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第三条**公司的担保行为集中在公司公司总部办理,各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除非获得公司董事会和法人代表的书面授权,否则无权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四条**公司的担保行为以**集团内部企业为对象,?不得以本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总局的要求怎么办?对有业务往来的企业进行担保,需进行担保认定,此项工作有审计部负责。或直接由财务部,应考虑审计的专业性和对风险的判断第五条**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 第二节分工与授权 第七条**公司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对提保标的额不足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比例的集团内部担保事项,行使担保批准权。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比例的担保事项和为集团外企业提供担保的事项,由董事会提出预案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八条**公司的担保事项经董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由财务部办理担保事项的具体工作。 第三节实施与执行 第九条担保事项由被担保人提出书面申请,公司董事会收到担保申请后,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或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之前,应当掌握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对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同时要对拟提供担保的主合同的合法有效进行审查。 第十条对于担保标的额不足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比例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全体董事对是否提供担保进行表决。对于担保标的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比例的担保事项和为集团外企业提供担保的事项,则由董事会提出预案并报股东大会对是否提供担保进行表决。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做出决议时,与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或者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董事会秘书应当详细记录有关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讨论和表决情况。有关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及时公告。 第十一条建立并严格执行“谁决策、谁负责”的担保责任制度,将担保事项与决策责任人的经济利益挂起钩来,促使决策责任人审慎决策,防范担保风险。 **公司的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害的,要从严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第十二条**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及时通报监事会、董事会秘书和财务部门。?审计和法律?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

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内部控制在企业的管理上、风险防范及提高资本的获利能力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对企业的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一个健全的内部控制,而当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在实行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问题,这就要求我们企业应该重视企业的内部控制建立及健全。本文以重庆市腾飞能源有限公司为例,介绍了企业内部控制的理论,结合重庆市腾飞能源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及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的措施,以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实现我国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企业;内部控制;问题;对策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conomy, the market competition is more and more fierce, the internal control in the enterprise management, risk prevention and improve the ability to profit more and more obvious, the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 can not be separated from a sound internal control, but the current domestic enterprises' internal control system has many problems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which requires that we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establishment and perfection of the internal control of enterprises. Taking Chongqing city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theory of enterprise internal control, and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reasons of Chongqing's soaring energy Co., Ltd., and puts forward the measures to solve the problems of internal control and improve the internal control system. Key Words:enterprise ;internal controls ;issue ;countermeasure

案例分析5:筹资业务内部控制概要

B公司筹资内部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公司为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决定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为此决定向全社会发行无记名债券,由财务经理拟定筹资方案,由董事会决议通过发行债券。2公司选择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C证券公司作为本次债券发行的承销商,公司指定投资部经理负责本次债券的发行和保管。 3经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公司债券正式发行,所得的发行收入低于债券面值,两者的差额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4公司留存的债券存根簿上登记债券持有者的姓名、名称及住所、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编号、债券总额、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以及债券的发行日期。 5由于今年世界经济不景气,加之美国推出第三轮量化宽松货币预期的增大,避险资金大量进入黄金市场,国际市场金价持续走高,公司决定将一部分债券发行收入用于买卖黄金期货。 6每月月末会计人员计算当期的利息费用,并将之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7债券到期收回后,由财务经理、内审人员、保管人组成小组,按照序号清点所有债券;清点债券无缺损号或对缺号原因进行调查后,当场焚毁所有债券,填写焚毁证书,并签字。 1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发行债券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2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债券的发行与保管属于不相容职务,应由不同人员担任。 3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如果企业折价发行债券,折价部分应该计入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并编 制溢价折价摊销表。 4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发行无记名债券时,应在债券存根簿登记债券的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 方式以及发行日期和债券的编号等。 5存在内部控制缺陷,严禁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由于市场环境等特殊因素确需改变资金用途的因履行

公司的内控制度样本

******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或者由企业章程规定的经理、厂长办公会等类似的决策、治理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企业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内部控制的制订原则 1、合法性原则。本制度的制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2、全面性原则。本制度的制定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3、重要性原则。本制度的制订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与事项、高风险领域与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4、有效性原则。本制度相关具体业务控制能够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企业全体员工应当自觉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5、制衡性原则。本制度制订的七项具体业务控制,涉及的企业的机构、岗位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并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确保不同部门、岗位之间权责分明和有利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6、适应性原则。本制度制订的七项具体业务控制,合理体现了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特点、风险状况以及所处具体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并随着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不断改进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本制度的制订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第二章货币资金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六条资金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 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需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合理; 2.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3.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有完整的记录,银行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七条货币资金不相容岗位包括: 1.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2.货币资金的保管和盘点清查; 3.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和审计监督。

集团公司担保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担保行为,切实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担保行为主要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 第三条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责任主体,应当对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其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对外担保的各项工作制度,并对执行情况加强检查; (二)负责制定并审议本年度的担保计划和方案; (三)负责对外担保的决策并承担由担保行为产生的风险责任;

(四)审议对外担保的相关议案并作出相应决议,授权法定代表人签发对外担保合同,责成公司具体部门履约执行,并加强检查和日常跟踪、管理。 第五条公司财务审计部是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日常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审核担保业务相关材料,具体办理对外担保相关手续; (二)建立担保事项台账,详细记录担保对象、金额、期限、用于抵押、质押的物品、权利和其他相关事项,定期监测、统计、分析、报告。 (三)建立完善的担保风险预警机制,适时监控被担保资金的使用状况、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及偿债责任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启动预警机制,采取应对措施。 第六条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应根据要求,协助财务审计部同做好担保业务的审查和全过程监控工作。 第三章担保对象 第七条公司担保对象包括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对没有产权关系、主营业务关联度不高的企业,原则上不得提供担保,确实需要担保的,在担保前报杭州市国资委审批。 第八条公司为所出资的全资、控股企业提供担保,以被担保企业的效益和偿债能力为主要依据确定对各企业的担保额度。对连续两年亏损、扭亏无望或资不抵债的全资、控股企业原则上不予担保。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指引(2006年8月1日)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指引 中国证监会 https://www.360docs.net/doc/0a7139933.html,时间:2013-10-21 来源: (2006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根据2011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为指导证券公司建立健全融资融券业务的内部控制机制,防范与融资融券业务有关的 各类风险,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应当按照《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本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第三条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应当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识别、评 估与控制体系,确保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 第四条证券公司应当健全业务隔离制度,确保融资融券业务与证券资产管理、证券自营、 投资银行等业务在机构、人员、信息、账户等方面相互分离。 第五条证券公司应当对融资融券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和主要管理 职责应当由证券公司总部承担。 第六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与授权体系。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与授权体 系原则上按照董事会—业务决策机构—业务执行部门—分支机构的架构设立和运行。 董事会负责制定融资融券业务的基本管理制度,决定与融资融券业务有关的部门设置及各部门职责,确定融资融券业务的总规模。 业务决策机构由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融资融券业务操作流程,选择可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分支机构,确定对单一客户和单一证券的授信额度、融资融券的期限和利率(费率)、保证金比例和最低维持担保比例、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种类及折算率、客户可融 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证券种类。 业务执行部门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具体管理和运作,制订融资融券合同的标准文本,确定对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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