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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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

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

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能效“领跑者” 制度是指针对能效领域的行业企业,通过对比分析和评估他们的能源使用情况,设立能效“领跑者”标准,鼓励和奖励那些在能效方面表现出色的企业。

该制度旨在促进企业间的经验分享和技术创新,推动中国能效水平的提高,并在全球能源领域中发挥引领作用。

制度目标:1. 提高企业的能源使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和排放;2.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和技术创新投入,推动能效技术的发展和应用;3. 引导企业建立有效的能源管理体系,提高能源管理水平;4. 提高企业在能效领域的声誉和竞争力。

实施步骤:1. 制定能效“领跑者” 指标体系: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指南,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规模制定能效指标体系。

该指标体系应包括能源消耗强度、能源利用效率、能源节约潜力等关键指标,以及评估方法和评分规则。

2. 确定评估方法和评分规则:依据能效指标体系,制定具体的评估方法和评分规则,包括数据收集和分析、指标计算方法、评分标准等。

评估方法要能够客观、准确地评估企业的能效水平,并鼓励企业进行能效改进和创新。

3. 开展能效“领跑者” 评估:根据评估方法和评分规则,对申报参评的企业进行能效评估。

评估可以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初步评估和深度评估。

初步评估主要是通过企业提供的数据进行指标计算和评分,对企业的能效情况进行初步评估;深度评估则需要对企业进行现场调研和数据采集,评估企业的能效管理水平、技术应用和创新等方面的情况。

4. 评估结果公示和奖励措施:对通过深度评估的企业,根据其能效得分确定其在能效领跑者制度中的等级,并对其进行公示。

同时,根据不同等级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奖励措施,如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技术培训、政策支持等,以鼓励和促进他们在能效方面的进一步努力和改进。

5. 经验分享和推广:定期组织能效“领跑者” 交流会议和研讨会,邀请前期评估中表现优秀的企业分享其经验和实践,促进企业间的经验交流和合作。

同时,将评估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和归纳,形成能效管理案例和技术手册,向其他行业和企业推广和传播。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4.21•【字号】•【施行日期】2020.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国管局《关于2020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管节能〔2020〕56号)精神和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了《2020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4月21日2020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节能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五大发展理念,以能源资源降耗增效为目标,以节约型机关创建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今年及“十三五”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别下降1.7%、1.5%、2.4%及11%、10%、15%的强度目标,促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健全完善制度标准体系全面组织实施《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举措》,逐步构建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

结合《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梳理制度建设需求,完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配套政策和制度,重点加强节约型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等方面制度标准建设。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16号文件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16号文件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16号文件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字号】鲁政办发〔2015〕31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16号文件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31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16号)精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化解产能过剩,提升经济质量效益,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结合推进“山东标准”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大力实施以山东标准为核心内容的标准化战略,完善我省节能标准的研制、实施、监督工作机制,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节能标准的制(修)订,强化节能标准实施与监督,形成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相协调、政府标准与社会组织标准相结合、山东标准与国际标准及国家标准相衔接,具有山东特色的科学、先进、完善的节能标准体系。

发挥节能标准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动科技创新、促进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政策工具作用,有效支撑国家和省节能减排制度,倒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到2020年,围绕健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建成指标先进、符合省情的节能标准体系,主要高耗能行业实现节能标准全覆盖,90%以上的能效、能耗限额指标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标准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建立节能标准化联合推进机制。

建立由质监、经济和信息化(节能)、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农业、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商务、环保、机关事务等部门以及科研单位、认证机构、行业联盟、行业协会等组成的节能标准化联合推进机制,完善节能标准化管理工作体制。

2024年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范文(2篇)

2024年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范文(2篇)

2024年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范文____年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全球经济的迅速发展和能源消耗的快速增加, 能源效率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的重要议题。

能源效率的提高不仅可以减少能源消耗、降低能源成本, 还可以减少能源的排放和对环境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国能源效率的提升, ____年能效“领跑者”制度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该制度旨在通过总量减排约束和激励机制, 促使企业改善能源效率, 引导优质节能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推动能源消费方式转型升级。

目标:1.到____年, 全国范围内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 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实施机制。

2.培育一批能源效率领先的企业, 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能效领跑者”。

3.实现我国能源效率的大幅提升,能源强度降低20%以上。

4.推广和应用一批优质节能技术和产品,促进能源消费方式转型升级。

二、制度概述1.适用范围: 全国范围内的生产型企业。

2.参与方式: 企业可自愿参与, 也可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强制参与。

3.实施周期: ____年起, 分为前期宣传培训阶段、能效评估和改进阶段、循环更新阶段, 每个阶段约为1年。

4.实施机制:建立能效领跑者数据库,建立能效评估和监测体系,建立能效领跑者认证机构,加强政府监督和管理。

5.激励手段:通过能效领跑者认证、优惠政策、宣传推广等手段,激励企业提升能源效率。

三、制度具体内容和实施步骤1.前期宣传培训阶段(____年)(1)宣传推广: 通过能源部门组织开展宣传推广活动, 向企业普及能效“领跑者”制度的意义、目标和要求。

(2)培训教育:举办能效“领跑者”培训班, 培训企业负责人和能源管理人员, 提高其能源管理和技术能力。

2.能效评估和改进阶段(2025年)(1)能效评估: 由能效领跑者认证机构对参与企业进行能源消耗分析、能效评估和排名。

(2)能效改进:根据评估结果, 指导企业制定能源管理和消耗改进方案, 优化能源消耗结构, 提高能源效率。

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揭秘能效“领跑者”方案实施细节

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揭秘能效“领跑者”方案实施细节

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揭秘能效“领跑者”方案实施细节2023年已经到来,能源问题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话题。

能源可持续发展是解决全球能源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

能效“领跑者”方案,作为其中一个重要举措,成为了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之一。

那么,能效“领跑者”方案又是如何实现的呢?本文将揭秘能效“领跑者”方案实施细节。

能效“领跑者”方案是什么?能效“领跑者”方案是指针对建筑、交通、工业、农业、生活等领域内能源消耗量较大的领域,制定一系列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方案。

能效“领跑者”方案是经济学、环境学和技术学三者相互作用的产物。

通过全面运用各类技术手段,达到降低能源消耗的目的。

该方案是在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愿景下制定的,旨在实现全球能源消耗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在建筑、交通、工业、农业、生活等领域内的改革,能够形成整体的能源不断优化的局面。

这一举措为全球的能源关注点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能效“领跑者”方案的实施细节1. 应用先进技术能效“领跑者”方案的实施涉及到各种先进技术的运用,如智能化控制技术、新能源技术、节能技术等,可以通过对各类技术的运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的浪费。

比如,建筑物中的智能化控制技术,可以根据空气质量自动调节空调,避免因为误操作产生的过风。

这种技术还可以监测人员的活动范围和时间,并根据人员的活动情况来自适应地调控室内空气质量,从而降低空调功耗和对环境的污染。

2. 加强监管和管理能效“领跑者”方案的实施需要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协作,政府作为监管主体对这个方案的实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政府可以加强对建筑、交通、工业、农业、生活等领域的监管和管理。

统一制定管理规则、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新技术、支持节能减排,达到优化能源利用的目的。

同时,政府还可以在财政保证方面支持其中的相关项目,鼓励企业在该方面进行创新和投资,降低企业的相关成本,提高企业与社会的社会形象和形象信誉。

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实施方案

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实施方案

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实施方案一、目标设定。

咱们公共机构得有个远大又实际的目标,就像跑步比赛想当领跑者一样。

首先呢,要确定在能源利用效率上达到多高的水平。

比如说,在未来[X]年内,让咱这儿的用电、用水、用气啥的都比现在节省个[X]%。

这可不能是随便说说的,得像爬山定了山顶目标一样,坚定不移地朝着它前进。

二、节能诊断。

1. 全面大检查。

就像医生给病人做全面检查一样,咱们得对公共机构的能源使用情况来个彻头彻尾的大检查。

从每一盏灯、每一台空调,到整个大楼的供暖和制冷系统,看看哪里在浪费能源,就像找漏水的水管子一样,哪怕是很小的洞也不能放过。

2. 数据收集与分析。

收集各种各样的数据,什么每个月的电费单啦、用水量记录啦。

然后像侦探分析线索一样,找出能源消耗的规律。

是哪个时间段用电最多?哪个设备特别耗能?这样才能知道从哪里下手进行节能改造。

三、节能措施。

(一)设备升级。

1. 照明系统。

那些老式的白炽灯就像吃电的小怪兽,赶紧换成节能的LED灯。

这就好比把老式的马拉车换成了电动汽车,又亮堂又省电。

而且还可以安装智能照明系统,人走灯灭,就像灯长了眼睛一样,没人的时候它就乖乖休息,不浪费电。

2. 办公设备。

电脑、打印机这些办公设备也不能马虎。

设置好自动休眠模式,就像让它们打个盹儿,不工作的时候就少耗电。

还有那些老旧的、耗能高的设备,能淘汰就淘汰,换上新的节能型设备,这就好比给办公室换上了一批“节能小卫士”。

(二)建筑节能。

1. 隔热保温。

公共机构的房子就像一个大盒子,如果这个盒子的保温不好,热量就像调皮的小老鼠到处乱窜。

所以要给房子做好隔热保温,窗户换上双层玻璃,墙壁加好保温层,让冬天的暖气和夏天的冷气都乖乖待在屋里,不轻易跑出去。

2. 高效空调系统。

空调可是个用电大户。

换成高效能的空调系统,而且合理设置温度。

夏天别把空调开得像冰窖一样冷,冬天也别热得像蒸桑拿,这样既能让人舒服,又能大大节省能源。

(三)行为节能。

1. 宣传教育。

山东省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

山东省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

山东省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一、目标设定我们要明确目标。

山东省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大省,肩负着节能减排的重要任务。

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激发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山东省整体能效水平。

二、制度设计我们要设计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

这个制度要既能激励企业,又能保证公平竞争。

2.1设立能效“领跑者”奖项,每年评选一次,对获奖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和奖励。

2.2制定能效标准,对企业进行分类,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管理优化等手段提升能效。

2.3建立能效监测体系,对企业的能效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政策扶持有了制度,我们还需要一系列政策扶持来推动企业参与。

3.1对能效“领跑者”企业给予税收优惠、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

3.2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对研发节能技术、设备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3.3建立节能减排基金,为企业提供资金保障。

四、宣传推广4.1通过媒体、网络、会议等多种渠道,宣传能效“领跑者”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措施。

4.2组织举办能效“领跑者”论坛、研讨会等活动,邀请专家、企业代表参加,交流经验,分享成果。

4.3制作宣传册、海报等宣传材料,发放到企业、社区,提高公众对节能减排的认识。

五、监督考核为了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考核机制。

5.1设立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工作。

5.2对企业进行定期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领跑者”称号。

5.3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政策、优化制度。

六、后期优化方案实施过程中,我们要不断收集反馈,及时调整优化。

6.1建立反馈机制,定期收集企业、公众对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6.2对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6.3结合国家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不断调整、优化方案内容。

经过一番思考,这个方案的框架基本形成。

我知道,这个方案的实施将是一场持久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不断优化。

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

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

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为了推进我国能源消耗的可持续发展,提高能源利用率和减少碳排放,国家能源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部门制定了“能效”领跑者”制度,以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加速推进我国能效提升。

一、制度背景我国目前能源消耗总量巨大且增长速度较快,能源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剧,能源利用效率低下,能源消耗的环境危害不断加重,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推进我国能效提升。

为此,国家能源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部门制定了“能效”领跑者”制度,以发挥企业在能源消耗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等方式开展节能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减少对环境的危害。

二、制度意义1、推进节能减排工作通过制度的实施,鼓励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步伐,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推进我国能效提升,为我国能源消耗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2、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通过制度的实施,提高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企业对能源的消耗,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3、促进环境保护通过制度的实施,降低企业的碳排放,减少对环境的危害,保护环境,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三、制度内容1、定制能效目标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在制定能效目标的基础上,根据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情况,确定能效目标。

2、制定能效方案企业应根据能效目标制定相应的能效方案,包括技术创新、工艺优化、设备更新等方面。

企业还应根据能效方案,确定相应的能效指标和考核办法,同时确保能效方案实施的有效性。

3、考核与奖励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能效目标,并根据规定的考核办法,对企业的能效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将成为企业未来能否获得政府奖励的依据。

四、制度实施效果“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以来,国内企业普遍意识到能源消耗的重要性,并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例如,各大企业将更换高效节能设备和使用清洁能源当做重要的节能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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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作者:来源:《居业》2015年第16期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30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4]36号)i结合山东省实际,山东省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等11部门于10月26日联合制定了《山东省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

能效“领跑者”制度是国家确定实施的一项重要节能政策,旨在通过发布同类可比范围内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产品、企业或单位名单,树立标杆、政策激励、提高标准,形成推动终端用能产品和用能单位能效水平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对增强全社会节能减排动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总体思路和实施范围(一)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3001号)要求,在全面执行国家政策的基础上,突出山东特色,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定期遴选发布我省终端用能产品、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民用建筑、交通运输企业、商贸企业、星级酒店和公共机构中能源资源管理最优化、能源资源利用最高效的“领跑者”名单及其能效指标,并积极推荐我省符合条件的终端用能产品、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和公共机构进人国家能效领跑者目录,通过政策扶持,标准引领,加强宣传,鼓励相关用能单位学习、赶超能效“领跑者”,带动全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

(二)实施范围我省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范围除国家确定的终端用能产品(以下简称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和公共机构等三类之外,根据工作实际,增加民用建筑、交通运输企业、商贸企业和星级酒店。

1.终端用能产品。

按照发改环资[2014]3001号文件要求,我省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主要是变频空调、电冰箱、滚筒洗衣机、平板电视、太阳能家用热水系统等家电类产品,并根据国家部署逐步扩展到办公设备、商用设备、照明产品、工业设备以及交通运输工具等产品。

2.高耗能行业。

根据我省高耗能行业实际情况,在国家确定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的火电机组、原油加工、钢铁、乙烯、合成氨、电解铝、平板玻璃、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基础上,将造纸和焦化行业纳入我省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范围,并根据国家部署逐步扩展到其他高耗能行业。

3.民用建筑。

根据我省建筑节能实际情况,重点对商品住宅、公寓、保障性住房等居住建筑及写字楼、商务中心等商用建筑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

4.交通运输企业。

根据国家和省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重点在能耗和生产经营指标达到一定规模,并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考核范围的道路运输企业和港口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

5.商贸企业。

纳入省商务部门节能管理范围或重点用能单位考核范围,达到一定规模和营业收入、能耗量相对较大且直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商贸零售和餐饮服务企业,包括直接从事综合商品销售的百货商场、超级市场、零售商店和经营餐饮服务的饭店、连锁餐饮店等。

6.星级酒店。

旅游部门评定的三星级及以上饭店,主要包括宾馆、酒店、旅馆、旅社、宾舍、度假村、俱乐部、大厦、培训中心等,能够达到一定的食宿条件和规模,能耗量相对较大。

7.公共机构。

按照同类可比原则,对公共机构进行合理分类。

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评价的规范性,先以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为重点,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逐步涵盖各类型公共机构。

二、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制度的主要内容(一)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要求1.能效水平达到1级国家能效标准,且为同类型可比产品中能源效率领先的产品;能效“领跑者”指标应逐年改善。

2.采用先进高效的节能技术和零配件,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能耗较低。

3.产品获得国家采信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具有国家认可实验室的第三方能源效率检测报告。

4.产品质量性能优良,近一年内产品质量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中,该品牌产品无不合格。

5.产品为量产的定型产品。

6.生产企业为省内合法的独立法人,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的供应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承诺“领跑者”产品在主流销售渠道正常供货。

7.认真遵守国家和省相关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近一年内没有节能违法违规行为。

承担国家或省节能目标任务的企业,应完成节能进度目标任务。

对有行业联盟标准的产品,要达到联盟标准要求。

8.近一年内没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重大产品质量责任事故。

(二)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的入围和发布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的入围,采用企业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方式。

用能产品生产企業逐级将入围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的设区市节能主管部门、质监部门,经设区市节能主管部门、质监部门审核后,上报省经信委(省节能办)、省质监局。

省经信委(省节能办)、省质监局组织专家对上报的能效“领跑者”入围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结果在省经信委、省质监局网站等指定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产品,省经信委(省节能办)、省质监局公告能效“领跑者”生产企业、产品目录及其能效指标。

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目录每年发布两次。

(三)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享受的优惠政策入围省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目录的,省里将根据国家部署积极推荐进入全国能效“领跑者”目录;对生产企业在省节能考核、评优树先、表彰奖励、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企业实施的节能改造和技术装备产业化项目,符合有关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专项资金项目。

三、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的主要内容(一)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的基本要求1.单位产品能耗水平达到国家和地方能耗限额标准的先进值,且为行业领先水平;能效“领跑者”指标应逐年改善。

2.对纳入国家和地方节能考核的重点用能单位,要完成政府下达的节能量进度目标任务,未使用落后的用能设备和产品,近两年考核等级均为超额完成等级。

3.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已经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了节能奖惩制度;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等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4.年能源消费量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

5.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等事故。

(二)能效“领跑者”的入围和发布企业逐级将入围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的设区市节能主管部门、统计和质监部门,经设区市节能主管部门、统计和质监部门审核后,上报省经信委(省节能办)、省统计局、省质监局。

省经信委(省节能办)会同省统计局、省质监局委托有关单位开展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入围遴选工作。

有关单位通过数据征集、资料审查、现场核验、同行评议、专家座谈等方式,遴选出上一年度的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录和单耗指标,报省经信委(省节能办)、省统计局、省质监局。

省经信委(省节能办)、省统计局、省质监局在本部门官方网站等指定媒体对能效“领跑者”名录和单耗指标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省经信委(省节能办)、省统计局、省质监局公告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录、单耗指标。

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每年发布一次。

(三)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享受的优惠政策入围省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目录的,省里将根据国家部署积极推荐进入全国能效“领跑者”目录;对企业在评优树先、表彰奖励、能评审查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在重点企业节能考核方面适当给予加分;企业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符合有关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

四、民用建筑能效“领跑者”制度的主要内容(一)民用建筑能效“领跑者”的基本要求1.按照同类可比原则,能源效率为同一气候类型中同类民用建筑的领先水平;能效“领跑者”指标应逐年改善。

2.项目建设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规定,符合有关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和标准规范,已建成投入使用。

3.项目规划设计先进合理,建设质量优良,管理科学规范,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等情況。

4.住宅小区(组团)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商务中心、写字楼等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已取得2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含评审通过),并经建筑能效测评,单位面积能耗优于现行建筑节能标准30%以上。

5.因地制宜地采用“四节一环保”(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减少环境污染)技术、设备、工艺与产品,综合效果显著。

6.申报主体为工程建设单位或建筑使用单位,鼓励参与项目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联合申报。

(二)民用建筑能效“领跑者”的入围和发布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逐级将入围申请材料报所在地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经市级审核后,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经信委(省节能办)、省质监局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政策要求,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调研、专家评审等方式,对每种类型的民用建筑评选出能效“领跑者”,在指定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经信委(省节能办)、省质监局公告能效“领跑者”单位和能效指标。

民用建筑能效“领跑者”每年发布一次。

(三)民用建筑能效“领跑者”享受的优惠政策入围省民用建筑能效“领跑者”目录的,在建设领域评优树先、示范立项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申报单位可被计为市场信用体系优良行为;符合有关条件的,优先享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奖励。

五、交通运输领域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的主要内容(一)运输企业能效“领跑者”的基本要求1,按照同类可比原则,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类企业运输周转量能耗等相关指标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能效“领跑者”指标应逐年改善。

2.对纳入国家和地方节能考核的重点用能单位,要完成国家和地方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节能量进度目标任务,近两年考核等级均为超额完成等级。

3.未使用落后的车船等运输工具。

4.近一年内没有节能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5.建立了完善的节能管理制度和能源管理体系,具有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

6.年能源消费量一般不低于100吨标准煤。

7.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港口企业能效“领跑者”的基本要求1.按照同类可比原则,港口企业单位吞吐量能耗等相关指标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能效“领跑者”指标应逐年改善。

2.对纳入国家和地方节能考核的重点用能单位,要完成国家和地方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节能量进度目标任务,近两年考核等级均为超额完成等级。

3.未使用落后的用能设备和产品。

4.近一年内没有节能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5.建立了完善的节能管理制度和能源管理体系,具有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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