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物证鉴定项目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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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物证规则

电子物证规则

电子物证规则人民检察院电子证据鉴定程序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民检察院电子证据鉴定工作程序,根据《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和《人民检察院鉴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检察机关电子证据鉴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电子证据是指由电子信息技术应用而出现的各种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及其派生物。

第三条电子证据鉴定是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人根据相关的理论和方法,对诉讼活动中涉及的电子证据进行检验鉴定,并作出意见的一项专门性技术活动。

第四条电子证据鉴定范围:(一)电子证据数据内容一致性的认定;(二)对各类存储介质或设备存储数据内容的认定;(三)对各类存储介质或设备已删除数据内容的认定;(四)加密文件数据内容的认定;(五)计算机程序功能或系统状况的认定;(六)电子证据的真伪及形成过程的认定;(七)根据诉讼需要进行的关于电子证据的其他认定。

第二章委托与受理第五条进行电子证据鉴定,委托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鉴定委托书;(二)检材清单;(三)检材及有关检材的各种记录材料(接受、收集、调取或扣押工作记录,使用和封存记录;检材是复制件的,还应有复制工作记录);(四)委托说明(包括检材的来源、真实完整、合法取得、固定及封存状况等);(五)其他所需材料。

第六条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的,应说明理由并提交原鉴定书或检验报告。

第七条接受委托时,应当听取案情介绍,并审查以下事项:(一)委托主体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二)鉴定要求是否属于受理范围;(三)核对封存状况与记录是否一致;(四)启封查验检材的名称、数量、品牌、型号、序列号等;(五)检材是否具备鉴定条件;(六)记录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

第八条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

需要进一步审查的,应当在收到委托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向委托单位作出答复。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不予受理:(一)超出受理范围和鉴定范围的;(二)违反委托程序要求的;(三)不具备鉴定条件的;(四)其他情形。

电子物证试题及答案

电子物证试题及答案

电子物证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10分)1. 电子物证是指什么?A. 与案件有关的电子设备B. 与案件有关的电子数据C. 与案件有关的电子设备和电子数据D. 与案件无关的电子数据答案:C2. 在电子物证的收集过程中,以下哪项措施是正确的?A. 直接使用嫌疑人的电脑进行数据提取B. 断开电源后立即进行数据提取C. 使用专业的取证工具进行数据提取D. 将电子设备直接交给法医进行分析答案:C3. 电子物证的完整性校验通常使用什么技术?A. 哈希值校验B. 数据恢复C. 数据加密D. 数据解密答案:A4. 在电子物证分析中,以下哪种软件最常用于电子邮件分析?A. FTKB. EnCaseC. AutopsyD. Wireshark答案:A5. 电子物证的存储介质通常包括哪些?A. 硬盘B. 光盘C. 移动存储设备D. 所有以上选项答案:D二、多选题(每题3分,共15分)1. 电子物证的收集过程中,以下哪些措施是必要的?A. 确保收集过程的合法性B. 确保收集过程的安全性C. 确保收集过程的完整性D. 确保收集过程的可追溯性答案:ABCD2. 以下哪些因素可能影响电子物证的可靠性?A. 收集过程的不当操作B. 存储介质的损坏C. 电子设备的故障D. 分析工具的不准确性答案:ABCD3. 在电子物证分析中,以下哪些工具可以用于数据恢复?A. R-StudioB. RecuvaC. PhotoRecD. FTK Imager答案:ABC4. 电子物证的分析过程中,以下哪些步骤是常见的?A. 数据提取B. 数据筛选C. 数据分析D. 数据呈现答案:ABCD5. 电子物证的法律效力通常取决于哪些因素?A. 收集过程的合法性B. 证据的完整性C. 证据的关联性D. 证据的可靠性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5分)1. 电子物证的收集过程不需要遵循法律程序。

(错误)2. 电子物证的分析结果可以直接作为法庭证据。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主要类型及其定位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主要类型及其定位

为目 标的鉴定和以 “ 评估证据”为 目标的鉴定。前者 包括数பைடு நூலகம்检索与固定、数据恢复 、数 据 来 源分析 、数 据 内容 分析 、数据 综合 分析 ;后者 包括 同一鉴 定 、真伪 鉴 定 、相似 性鉴 定 、 功能鉴定 、复合鉴定等不同性质的鉴定项 目。这两类鉴定在鉴定 目 标 、程序、风险、意见 主观性和证据审查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关键 词 : 电子 数据 司法鉴 定 ;发 现证 据 ;评 估证 据
第 5 6 ~ 5 8页 。
② 李 禹:( ( 2 0 0 8年度 全 国法 医类 、物证类 、声像 资料类司法鉴 定情况统计分析 》 ,中国司法鉴定 ,2 0 0 9 年第 4期 ,第 7 7  ̄ 7 9页 。 ③ 李 禹、 王奕 森 :( ( 2 0 0 9 年度全国 “ 三 大类 ”司法鉴 定 情况 统计 分析 》 ,中 国司 法鉴 定 ,2 0 1 0年第 4期 ,第 s 9  ̄ s I l 页。 ④ 李 禹、 陈璐 :( ( 2 0 1 0年度 全 国法 医类 、物 证类 、 声像 资料 类司 法鉴 定情 况统 计分析 》 ,中 国司 法鉴 定 ,2 0 1 1 年 第 4期 , 第9 1 ~ 9 4页 。 ⑤ 李 禹、党 凌 云:( ( 2 0 1 1 年度 全 国法 医类 、物 证类 、声像 资料 类司 法鉴 定情 况 统计 分析 》 ,中国司 法鉴 定 ,2 0 1 2年第 3期, 第 1 2 4 ~ 1 2 7页 。 ⑥ 李 禹、党 凌云 :( ( 2 0 1 1 年度 全 国法 医类 、物 证类 、声像 资料 类司 法鉴 定情 况 统计 分析 》 ,中国司 法鉴 定 ,2 0 1 2年第 3期, 第 1 2 4 ~ 1 2 7页 。
例如在2009年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中电子数据鉴定包含了硬盘检验包括台式机硬盘笔记本硬盘移动硬盘服务器检验包括磁盘阵列柜网络硬盘等cd及dvd光盘检测鉴定u盘及存储卡检测鉴定含sim卡软盘检测鉴定电子设备检验鉴定包括录音笔传真机电子秤等同类电子设备存储介质物理故障排除部件包括调换磁头电机

关于刑侦部门电子物证检验工作的分析

关于刑侦部门电子物证检验工作的分析

关于刑侦部门电子物证检验工作的分析随着电子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信息已经渗透到了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

这也就意味着,在刑侦调查中,越来越多的案件需要利用电子物证进行调查。

电子物证的检验工作既具有技术难度,又有着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要求,刑警队员需要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本文将对刑侦部门电子物证检验工作进行分析。

一、电子物证检验的意义与价值1.法律意义电子物证在刑事案件中的证据定性与价值逐渐显现。

因为电子记录无法被篡改、复制、删除,所以检验电子物证的数据完整性、真实性、可信性以及时间戳等信息是非常关键的。

电子物证的检验工作具有法律意义,是确保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能够为案件的审判提供有力的依据。

2.侦查价值随着电子技术的不断升级,越来越多的犯罪活动都离不开电子信息的支持。

因此,在刑案调查中,各种类型的电子物证(比如计算机恶意代码、垃圾邮件、通信记录)都可以为警方提供有用的信息和线索,从而有助于破案。

二、电子物证检验的主要内容1.数据完整性检验电子物证中的数据完整性是指数据在传输期间或者存储期间未被人为篡改、修改或者删除。

检验过程中需要确定数据的来源、上下文关系、时间等信息,并通过数据特征值来检验数据的完整性。

2.真实性检验电子物证的真实性是指数据是否经过篡改、替换、伪造等行为。

检验真实性的过程中需要引入数字签名等技术手段,对数据来源、制作过程等进行调查和分析,为数据真实性做出检验和证明。

3.可信度检验电子物证的可信度检验是指对数据的来源和制作过程进行判断和验证,可以通过数据鉴别、标识和追踪等手段来检验其可信度。

比如,对于犯罪嫌疑人使用的聊天工具进行分析,根据聊天数据的上下文关系以及数据特征等进行鉴别,并确定数据的可信度。

三、电子物证检验工作的难点1.数据获取困难由于涉及到计算机系统的电子物证数据,警方需要获取到相关设备的访问权限才能够获取到相关数据。

但是,很多犯罪行为都是隐秘的,犯罪嫌疑人在电子信息上留下的痕迹也不一定能够迅速获取到。

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5.12.29•【文号】公安部令第84号•【施行日期】2006.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公安部令(第84号)《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1月7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XXX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鉴定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适应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司法公正的需要,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安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鉴定人,是指依法取得鉴定人资格并被公安机关鉴定机构聘任,从事法医类、痕迹检验、理化检验、文件检验、声像资料检验、电子物证检验、心理测试和警犬鉴别等检验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鉴定,是指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为解决案(事)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理论和成果,依法对有关的人身、尸体、生物检材、痕迹、物品等,进行检验、出具鉴定意见的科学实证活动。

第四条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遵循依法、公正、及时的原则,保证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

第二章登记管理部门第五条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设立或者指定统一的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公安机关鉴定人鉴定资格的审核登记、年审、变更、注销、复议、名册编制与公告、监督管理与处罚等。

第六条公安部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以及部属科研机构、院校、专业技术协会的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登记管理部门负责所属地市级、县级公安机关,以及省级公安机关所属院校、医院、专业技术协会的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

第七条登记管理部门不得收取鉴定资格登记申请人和鉴定人的任何登记管理费用。

电子数据取证原则与步骤

电子数据取证原则与步骤

电子数据取证原则与步骤电子物证检材提取有二种基本形式:提取硬件物证检材和电子信息物证检材。

如果电子设备可能被用作犯罪工具、作为犯罪目标或是赃物,或者是电子设备内含有大量与案件相关的信息,就有可能需要提取硬件作为物证检材。

在准备提取整台计算机作为检材时,应考虑同时提取该计算机的外围硬件,如打印机、磁盘驱动器、扫描仪、软盘和光盘等。

如果在案件中电子信息可能是用于证明犯罪的证据,或者电子信息是非法占有的,这时候电子物证检材提取的焦点是电子设备内的电子信息内容,而不是硬件本身。

提取电子信息物证检材通常有二种选择:复制电子设备储存的所有电子信息,或者是仅仅复制需要的电子信息。

选择哪种方式主要根据案件情况和侦查需要决定。

网络连接的计算机储存的电子信息可以快速传递、多处储存和远程操作删改。

如果一个计算机网络涉及犯罪活动,电子数据证据通常分布在多台计算机中,应尽可能地提取所有硬件或网络中的电子信息作为物证检材。

提取网络计算机内的电子数据证据需要更多的计算机技术和案件调查经验,一般需要由专业的电子物证专家完成。

不适当的提取操作很可能造成电子数据证据丢失或提取不完整的严重后果。

第一节电子数据取证原则电子数据取证的原则:1.尽早地搜集整理证据,能够得到第一手的信息,并尽可能地做到取证的过程公正和公开;2.不要破坏或改变证据,尽可能少的改变系统状态,在不对原有物证进行任何改动或损坏的前提下获取证据;3.证明所获取的证据和原有的数据是相同的;4.在不改变数据的前提下对其进行分析;5.在取证时使用的软件应是合法的。

为此,在进行电子物证检验的过程中,要采取以下做法来保证原证据不被改变或损坏:1.尽早收集证据,以防原证据被改变或计算机系统状态被改变;2.对送检的材料采用专用的设备进行克隆,然后将原始介质作为证据保存,所有的检查都在副本上进行。

原证据创建副本时,必须是逐位复制的准确拷贝;3.如果需要浏览,要采用专用只读设备进行检查;4.原证据的副本克隆在适合供法庭使用的介质上。

电子物证鉴定工作总结

电子物证鉴定工作总结

电子物证鉴定工作总结一、引言电子物证鉴定是指通过对电子设备或存储介质中的数据进行鉴定分析,为司法机关和公安部门提供有力的取证依据。

本文将对过去一段时间的电子物证鉴定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工作的背景、目标、实施过程和取得的成果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二、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电子设备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同时,电子设备中存储的数据也越来越丰富,其中可能包含了司法调查活动所需的关键证据。

因此,进行电子物证鉴定工作是确保司法公正和打击犯罪的重要一环。

三、目标本次电子物证鉴定工作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获取有效的物证数据: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嫌疑人涉案电子设备中的数据;2.进行数据鉴定分析:对获取的数据进行全面、深入的鉴定分析,发现其中的关键证据;3.提供可信的鉴定结论:在鉴定过程中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提供可靠的鉴定结论;4.协助司法机关打击犯罪:将鉴定结果及时提供给司法机关,为打击犯罪进行调查和起诉提供有力支持。

四、实施过程本次电子物证鉴定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信息收集和准备:了解案件情况,获取相关的嫌疑人信息和涉案电子设备的相关信息。

2.数据获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正当途径获取嫌疑人涉案电子设备中的数据,包括文档、照片、视频、通讯记录等。

3.数据预处理:对获取的数据进行预处理,包括去除冗余数据、恢复损坏文件等操作,以确保鉴定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数据分析和鉴定:针对预处理后的数据进行全面的分析和鉴定,寻找其中的关键证据,使用专业工具和技术进行数据还原、恢复和解读。

5.数据报告和归档:将鉴定结果整理成报告,详细说明鉴定过程和结果,保存相关的数据和文件,并进行归档备份工作。

五、取得的成果经过团队的共同努力和专业的工作技能,本次电子物证鉴定工作取得了以下几方面的成果:1.成功获取了嫌疑人涉案电子设备中的重要数据,对案件的侦破起到了关键作用;2.运用先进的数据鉴定技术和方法,成功还原了部分被损坏的文件和数据,为案件的调查提供了重要线索;3.提供了多份详细的鉴定报告,包括鉴定过程、结果和结论,为司法机关进行起诉提供了有力证据;4.形成了一套完善的鉴定流程和规范,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操作规范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操作规范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操作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操作原则,提出了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操作、设备、鉴定方法选择及实施环境等要求,针对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流程中所涉及的检材接收保管、审核、鉴定委托书的签订、鉴定实施、鉴定文书的出具等各个过程进行了综合性描述和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从事司法鉴定相关业务的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 50073-2001 《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174-19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3.1电子数据基于计算机应用和通信等电子化技术手段形成的客观资料,用以表示文字、图形符号、数字、字母等信息,包括以电子形式存储或传输的静态数据和动态数据。

3.2存储介质承载电子数据的电磁介质或者光记录介质。

示例:常用存储介质包括硬盘、光盘、闪存等。

3.3原始电子数据存储介质被委托鉴定时所包含的电子数据。

3.4电子数据副本通过对原始电子数据的复制,获得的与原始电子数据一致的数据。

3.5数据提取建立电子数据副本的过程。

3.6写保护为防止对存储介质进行写操作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3.7完整性校验确保数据提取的结果与原始电子数据一致的校验。

3.8散列值通过散列算法把任意长度的输入变换成固定长度的输出值。

注:常用散列算法包括MD5 、SHA1和SHA2等。

3.9数据恢复排除存储介质故障,使其中的电子数据可以正常读取的技术操作过程。

3.10数据搜索从电子数据中查找相关数据的过程。

3.11数据分析将电子数据中的各种信息相互印证、相互关联的综合分析过程。

4.鉴定操作原则4.1 鉴定人员有责任保证检材为被委托时的原始状态,禁止任何不当操作对检材的原始状态的更改。

4.2 在实施鉴定过程中,首先应对原始电子数据制作电子数据副本,此后原始检材应封存保管。

4.3 制作出的所有副本需要进行完整性校验。

4.4 在鉴定过程中,原则上以电子数据副本作为操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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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物证鉴定项目分类
序号领域分领域及项目备注
17025 24 电子物证2401 电子数据的提取、固定与恢复
01 计算机存储介质
02嵌入式系统
03 移动终端(包括手机)
04 数码设备
05 智能卡、磁卡
06 网络数据(包括互联网数据)
07 计算机系统现场数据(特指运行中的
系统数据提取)
08 其他
2402 电子数据的分析与鉴定
01用户操作
02 网络入侵
03 恶意代码
04 电子文档
05 数据电子[特指包括电子邮件等有收
(发)/签名等行为的报文,符合电子签名法
的定义]
06 隐藏数据
07 数据库
08 其他
2403 信息系统分析与鉴定
01 软件相似性
02 芯片相似性
03 信息系统功能(包括软件)
04 其他
240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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