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合集下载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2篇)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2篇)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一、文书档案管理1.归档文书档案应当字迹清晰、完整有效。

2.各部门应将文字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列入文书人员的职责范围。

3.文书档案归档范围(1)具有保存价值的本单位正式收文、发文,除证件外还应有其附件。

(2)本单位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产生的与上级领导部门间的往来文件、请示、报告、项目立项、重要函件和经营合同等。

(3)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规章制度、调研材料、岗位职责等。

(4)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被国家或社会认证或认可的证明其实力和相关资格的证书材料等。

(5)归档文件要分开外来文件和本单位的文件。

二、文书档案归档要求1.已经办理完毕并有保存价值的文件都应及时归档,任何人不得随意留存,各部门每季度应将归档的文件资料整理一次,造册登记,对重要的文件要标明密级。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剔除其中不重要的材料,按照文件形成的先后次序排列清楚并依次编号和加盖年代号。

3.存档文件必须是原件,至少有一份影印件。

4.文件归档时要有交接手续。

-1-甘肃金兴工贸有限公司办公室规章制度5.每年____月份各部门向档案室移交已归档完毕的上一年档案文书。

三、文书档案的借阅1.档案室需设立“文书档案借阅登记薄”,凡借阅者需说明其利用目的,并做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文书档案分为重要档案和一般档案。

3.因工作需要借阅机密、秘密类档案,需经部门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签字方可借阅,绝密类文书需总经理签字。

4.借阅一般性文书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

5.借阅文书一般不超过一天,借阅后应及时归还,超过____天的需向档案室说明并办理续借手续,否则将给予____元—____元的经济处罚。

6.借阅人应妥善保管借阅的文书档案,不得损坏、遗失、复印、涂改或转借他人,如发生泄密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采取补救措施。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其责任,给予____元—____元的经济处罚直至开除。

7.因工作需要需复印档案资料的,须经办公室主任签字,使用后须将复印件交还办公室,如工作需要无法拿回复印件的需报公司批准,并在借阅登记薄中注明。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档案管理工作,有效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机密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律师事务所内所有的业务档案管理与流转。

三、档案管理的职责与权限档案部门负责对所有业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检索和销毁工作。

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业务档案中的法律文件进行评审和确认。

四、档案的保存时间1.委托案件档案的保存期限为案件办结之日起5年。

2.代理案件档案的保存期限为案件办结之日起10年。

五、档案的分类与归档1.档案部门根据业务性质和案件类型对案件档案进行分类。

2.档案部门对新归档的文件必须按照文件编码和日期进行记录,并作为档案的基本属性。

3.档案部门对已归档的文件必须妥善标注文件名称、编号和归档日期,并将档案目录交由法律顾问室备案。

六、档案的检索与借阅1.档案部门负责对档案的检索工作,内部人员必须提供档案工作人员所需的文件属性信息。

2.档案部门根据内部人员的申请,对档案进行借阅,并严格记录借阅者、借阅时间、借阅目的和借阅范围。

3.档案借阅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如需延期,借阅者应提前向档案部门申请,经批准可以延长借阅时间。

七、档案的保管与销毁1.档案必须存放于规定的档案室内,且必须进行保管记录,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2.档案部门对于保存期限已到的档案,必须履行销毁程序,以保证业务档案的整洁和文件信息的安全。

3.档案部门对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销毁,并按照销毁情况制作销毁记录。

八、档案的安全措施1.档案室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包括安装监控设备、电子门禁、防火灾器等,并在非工作时间保持档案室门锁闭。

2.档案室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档案部门需定期备份电子档案,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九、附则1.档案部门需制定详细档案管理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指南,并进行培训和宣传。

2.离任律师必须对其办理的档案进行移交,确保档案工作的连续性。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的管理,便于律师事务所的职能发挥和业务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所在承办客户委托的各类法律事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业务档案的管理,包括案件档案、合同档案、咨询档案和行政事务档案。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保证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可靠性、安全性和便利性。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应当按照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律师事务所的规定,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的管理部门是档案管理部门,由所长直接领导。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需要协调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的管理应当保障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二章档案的组成与建档第八条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应当按照案件、合同、咨询和行政事务的性质划分,并由专门业务负责的律师建立和归档。

第九条案件档案是律师事务所处理各类案件所产生的档案,包括立案通知书、律师函、法院判决书、证据材料等。

第十条合同档案是律师事务所代理客户签订合同所产生的档案,包括合同书、谈判记录、合同附件等。

第十一条咨询档案是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所产生的档案,包括咨询记录、律师意见书等。

第十二条行政事务档案是律师事务所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档案,包括律师人事档案、会议纪要、财务报表等。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应当按照案件、合同、咨询和行政事务的性质,以档案号为单位进行归档,建立个案档案、合同档案、咨询档案和行政事务档案。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按照统一的档案规范对各类档案进行整理、分类和归档,并在档案上标注有关信息。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案件、合同、咨询和行政事务的档案建立档案卷内,并填写档案目录。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的建档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律师事务所的名称、档案号、案件名称、合同名称、咨询名称、行政事务名称;(二)档案的类型、日期、责任律师、保管员;(三)档案的卷内数、页数;(四)档案的存放地点、存放方式。

文书档案管理规定范文(3篇)

文书档案管理规定范文(3篇)

文书档案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1.为规范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和信息化水平,制定本文书档案管理规定范本。

二、文书档案管理要求2.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循信息化建设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文书档案馆和档案室,确保文书档案信息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3.文书档案管理要加强工作制度建设,明确档案管理岗位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确保文书档案安全有序地流转和使用。

4.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要注重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标准化的程序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

三、文书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5.文书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文书档案管理必须合法合规,依法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档案。

(2)完整性原则:文书档案管理应保证文书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随意更改或删除档案内容。

(3)准确性原则:文书档案管理要求档案信息应准确无误地反映事实真相。

(4)保密性原则:文书档案管理要保护档案信息的保密性,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5)便利性原则:文书档案管理要追求便于使用和查询的原则,为工作提供便捷服务。

四、文书档案的分类与编目6.文书档案应根据内容、形式和用途进行分类,并进行编目工作,确保档案有序存储和使用。

7.文书档案的分类和编目标准应与行业规范和相关标准相一致,确保档案信息的统一规范。

五、文书档案的收集与整理8.文书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应加强规范化管理,按照工作程序进行,确保文书档案的完整性和顺利流转。

9.文书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应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操作规范和效率。

10.文书档案收集和整理过程中的重要文件和数据备份工作要做好,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可靠。

六、文书档案的保管与利用11.文书档案的保管工作应严格按照防火、防盗、防潮、防酸碱等要求进行,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存性。

12.文书档案的利用应依据相关权限和程序进行,确保档案信息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13.文书档案的利用要注重有效性和及时性,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价值和效果。

七、文书档案的移交与销毁14.文书档案的移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档案信息的流转和传承。

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
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律师事务所的文书和档案工作而制定的一套制度和流程。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
1. 目的和范围:
- 说明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即适用于该律师事务所所有的文书和档案管理工作。

2. 负责人和责任:
- 指定负责文书和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3. 文书管理:
- 定义各类文书的种类和使用规范。

- 规定文书的起草、审核、签署和存档流程。

- 规定文书的备份和保管期限,以及销毁的程序。

4. 档案管理:
- 定义各类档案的种类和分类标准。

- 规定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和检索流程。

- 规定档案的保密措施和访问权限的管理。

- 规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的程序。

5. 电子文书和电子档案管理:
- 规定电子文书和电子档案的管理流程,包括电子文书的创建、保存和检索,电子档案的转换和存储等。

- 规定电子文书和电子档案的备份和保护措施。

6. 文书和档案的调阅:
- 规定文书和档案的调阅程序,包括提出申请、审批程序和时间限制等。

7. 纠纷处理:
- 规定文书和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纠纷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

8. 培训和宣贯:
- 为律师和员工提供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的培训。

- 定期宣传和推广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意识和执行力度。

这只是一个简单的模板,实际的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应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具体设计和制定。

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文书和档案管理工作,提高事务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的文书和档案管理,应遵循“依法、安全、规范、高效、保密”的原则。

第三条文书和档案管理,是指对律师事务所的各类文书和档案进行合理保存、分类整理、定期维护和查询利用的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文书和档案包括文件、资料、函件、备忘录、合同、法律书籍和各类电子文档等。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层应严格落实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文书和档案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有效运行。

第二章文书管理第六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科学完善的文书管理制度,明确文书的分类、编号、流转、归档等流程。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应设立专门的文书管理中心,负责文书的分发、收集、登记和归档等工作。

第八条客户委托的案件,律师事务所应及时制作委托书、诉状、答辩书等文书。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应以庭前、庭中和庭后等环节为依据,分类管理各类文书。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应规范文书编号,采用统一的编号格式和规定,确保文书编号的唯一性和连续性。

第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应设置文书流转表,明确文书的发出、接收和处理等环节。

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应做好文书归档工作,确保文书的安全存储和容易查找。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定期对文书进行清理和整理,清除无效文书并更新档案目录。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档案管理中心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的档案应按照案件性质、立案时间、承办律师等进行分类和编号。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的档案应制作案卷封皮,并在上面标注案卷名称、档案编号、立卷人、立卷时间等信息。

第十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档案目录,将每个档案的目录内容详细列出并编号。

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的档案应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安全存储和易于查找。

第十九条律师事务所的档案应定期进行整理和保养,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为全面规范和加强本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管理工作,落实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准则,提高文书和档案管理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文书管理1.文书的收发1.文书的收发应当按照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权限、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要求进行。

2.书信、公函、法律文书等应当加盖公章,同时记录存档。

3.收到外单位送达的各类文书必须及时查收,及时回复,并存档。

2.文书的归档1.按照案件和客户的情况,对文书分类归档,分别存储于不同的柜子、文件夹中,标注清楚文种、日期、涉及方以及标号。

2.归档人员对文书进行登记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归档建档。

3.文书归档后必须进行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保护工作,严禁私自移动、毁损、丢失和借用。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的保存期限,及时审查文书的存续期限。

2.归档人员应当组织审核并及时迁移或销毁已经到期的文书。

3.销毁文书必须为正规的销毁企业进行处理。

三、档案管理1.档案的创建1.在接受委托时,应当根据客户所提供的材料和公司收集的文件资料建立档案。

2.档案中应当详细记录与该案有关的有关方、案情简介和处理意见等信息。

2.档案的归档1.归档前,应当根据案情分类建立档案,档案应当标明案例名称、标号、保存时限、联系人等内容。

2.档案必须放在保密的地方,严格保密。

3.档案的管理1.未经批准,档案不得拿出律师事务所。

2.档案室内必须岗位制,岗位上必须有专人负责档案的安排和管理,严禁任何人员擅自处理档案或影响档案的有关内容和存储位置等。

3.档案调阅必须登记并留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1.签订协议的委托方必须签字同意销毁案件以及档案材料。

2.案件解决后,有关人员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时整理档案并启动销毁程序。

四、制度保障1.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文书和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

2.制度需要经过实际使用的检验,及时查缺补漏,使之不断完善。

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文书和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律师事务所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的文书和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国家有关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科学、规范、高效、安全地管理和使用律师事务所的文书和档案。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的文书和档案管理工作应坚持信息化与实体化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电脑和网络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文书管理第四条律师事务所的文书管理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文书的起草、审批、签章、存档等环节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文书的合法合规。

2.文书的编号、归档、查询等环节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文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维护和管理文书的电子存储系统,确保文书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的文书应具备以下要素:1.文书的名称、日期、起草人、审批人等基本信息。

2.文书的正文内容清晰明确,表达准确,逻辑严密。

3.文书的附件和证据要真实、完整、有效。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的文书应分类存档,便于归档和检索。

常见的文书分类包括:合同文书、诉讼文书、咨询文书、调解文书、顾问意见文书等。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的文书应按照一定的规格和格式进行,确保文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文书的规格和格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的文书应存档备查,备份归档,确保文书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存档的文书应按照文件类型、日期、案件类别等指标进行分类,便于归档和检索。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的文书的订正、撤销等情况应及时进行登记和保存,确保文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十条律师事务所的档案管理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档案的归档、整理、登记等环节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档案的存放、借阅、限期销毁等环节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3.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档案工作有关标准、规范。

二、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整理规范、有效利用。

三、对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具体负责各文件归档前的监督、指导工作以及归档检查验收和归档后的统一编目工作,促进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编目与检索、编辑与研究、保管以及提供利用等项业务建设。

四、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高温、防有害生物、防有害气体、防光等八防工作。

五、学习和掌握档案业务知识和专业技术,不断更新观念,积极应用档案管理新技术、新方法。

档案保管制度一、严格执行“集中统一管理”的档案工作基本原则。

二、档案人员应科学管理档案,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三、档案库房和档案柜架适宜档案的安全保管保护,配备“八防”设备并按照规定正确维护和使用。

四、按照规范对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排列入柜。

档案柜架排放整齐,编制《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和其他指引标记。

五、节假日和重大事件发生等前后必须对档案库房进行防火、防盗和防有害生物等“八防”安全检查工作;保持库房温度在14℃—24℃之间,确保库房的清洁卫生。

六、档案库房内严禁堆放非档案物品。

档案利用制度一、律师因工作需要查阅原办案件档案的,须履行查阅手续,查阅他人所办案件档案的,须报分管主任批准。

二、外单位查阅档案的,须持单位证明,注明查阅范围和用途;报经市司法局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保密档案资料,除承办律师外不得查阅,因特殊情况确需查阅的,须报经市司法局批准。

四、利用者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伪造、损毁档案。

五、归还时,档案员应认真检查被借阅档案有无损坏或缺少情况,如发现应及时处理,对不符合档案查阅条件者,档案室有权拒绝查阅。

档案保密制度一、档案工作人员和利用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和《____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增强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资料的查(借)阅和摘抄、复印,要严格按照《档案利用制度》进行。

三、档案人员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外借或带出档案室,更不能擅自帮助别人复制、摘抄档案,坚决杜绝失____现象。

四、利用档案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不得翻阅与所需无关的档案内容,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五、坚持档案保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若发现遗失、失____事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认真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____智祥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制度与案件无关的材料不得入卷。

第八条对不能附卷归档的实物证据,承办律师可将其照片及证物的名称、数量、规定、特征、保管处所、质量检查证明等记载或留存附卷后,分另保管。

第九条律师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

案卷内档、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

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为:1、刑事卷(1)律师事务所批办单;(2)收费凭证;(3)委托书或指定书;(4)阅卷笔录;(5)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6)调查材料;(7)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8)____讨论记录;(9)____书、上诉书;(10)辩护词或代理词;(11)出庭通知书;(12)裁定书、____书;(13)上诉书、抗诉书;(14)办案小结;(15)风险告知书;(16)办案监督卡;(17)备考表。

2、民事代理卷(1)律师事务所批办单;(2)收费凭证;(3)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4)____书、上诉书或答辩书;(5)阅卷笔录;(6)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7)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8)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____书;(9)承办律师代理意见;(10)____讨论记录;(11)代理词;(12)出庭通知书;(13)庭审笔录;(14)____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15)办案小结;(16)风险告知书;(17)办案监督卡;(18)备考表。

3、法律顾问卷(1)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2)聘请法律顾问协议;(3)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4)收费凭证;(5)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____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6)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7)工作小结;(8)质量跟踪卡。

4、其他非诉讼律师事务卷(1)委托书;(2)收费凭证;(3)与委托人谈话笔录;(4)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5)调查材料;(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

(7)工作小结;(8)质量跟踪卡。

第十条行政诉讼代理、经济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卷顺序参照民事代理卷排列。

涉____类卷分别参照国内同类卷顺序排列。

第十一条终止委托的业务,承办律师仍应按上述各类业务排列顺序归档,承办律师应将委托人要求终止委托的书面文字材料或承办律师对终止委托原因的记录收入卷中,排在全部文书材料之后。

第十二条律师业务档案一律使用____伯数字逐页编号,两面有字的要两面编页号。

页号位置正面在右上角,背面在左上角(无字页不编号)。

第十三条立卷人用钢笔或毛笔逐页填写案卷封面;填写目录,内容要整齐,字迹要工整。

第十四条承办案件日期以委托书签订日期或人民法院指定日期为准;结案日期以收到____书(裁定书、调解书)之日为准;法律顾问业务的收结日期,以请法律顾问合同的签认与终止日期为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委托事项办结之日为结案日。

第十五条律师业务文书材料装订前要进一步整理。

对破损的材料要修补或复制,对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

主要外文材料要翻译成文附后。

卷面16开,窄于或小于卷面的材料,要用纸张加衬底;大于卷面的材料,要按卷面大小折驿齐。

需附卷的信封要打开平放,邮票不要揭掉。

文书材料上的金属物要全部剔除干净。

第十六条案卷装订一律使用棉线绳,三孔钉牢。

在线绳活结处需贴上律师事务所封签,并在骑缝线上加盖立卷人的姓名章或签字。

第十七条律师业务文书材料应在结案或事务办结后三个月内整理立卷。

装订成册后由承办人根据司法部、国家____局制定的《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保管期限,经律师事务所主任或指定的审批人审阅盖章后,移交档案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档案时应进行严格____,凡不符合立卷规定要求的,一律退回立卷人重新整理。

第十九条涉及国家____和个人隐私的律师业务案卷均应列为密卷,确定密级,在归档时应在档案封面右上角加盖密卷章。

第二十条随卷归档的录音带、录相带等声像档案应在每盘磁带注明当事人的姓名、内容、档案编号、录制人、录制时间等,逐盘登记造册归档。

第二十一条借阅档案应经所主任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

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查阅档案的,应出示正式函件,经主任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对于归档工作表现突出的,要通报表杨,并进行物质奖励(奖励方法另行制订)。

对于结案后,未在三个月内归档的或归档的案卷经检查不合格的给予批评教育,连续三次不改正的,通报市司法局,暂缓其年检注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____智祥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管理制度为规范本所律师助理聘用事项,加强事务所人事管理,维护事务所整体形象,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本所合伙人、专职律师(以下称聘用律师)可以按本法规定聘用律师助理,承担辅助性工作。

第二条聘用律师助理应当经本所管理委员会或其主管成员____批准,并由事务所行政部人事主管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第三条聘用律师助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毕业,或非法学专业本科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者;(二)年龄不超过____岁;(三)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容貌端正,无不良嗜好;(四)因业务特点(如银行按揭、档案录入)等需聘用律师助理,经事务所主管合伙人批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第四条聘用律师助理应办理如下程序:(一)拟聘人员应详细填写本所《律师助理登记表》;(二)拟聘人员提供本人____、学历证明,核对原件后留复印件;(三)拟聘人员非本市户口的,事务所可以要求或由聘用律师提供深户担保;(四)拟聘人员应提供本所指定医院体检单;(五)上述文件齐备后,由本所主管合伙人____批准并办理入职登记。

第五条律师助理办理入职登记时,应当与本所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劳动聘用合同应当____年签订一次。

第六条律师助理的月工资待遇不低于人民币____元,全日制法学专业研究生或以上应不低于人民币____元。

在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后,聘用律师应当向本所财务室签署财务授权书,由本所统一支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本所应按上述原则制定统一的律师助理薪资制度,授权管委会制订颁布后执行。

第七条本所律师不得私自聘用人员为其助理,不得擅自为未经事务所审批的人员印制律师助理名片,不得擅自允许、默认、纵容他人以本所律师助理名义对外活动。

否则,事务所管委会有权视情节轻重对违规者警告、罚款等处罚,聘用律师违反本条规定给本所或者其他单位、个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所律师助理可以以助理的名义协助律师工作,但不得独立办案,不得单独对外办理律师业务,律师助理不能在名片上印制律师字样。

律师助理违反本条规定,事务所管委会有权直接解聘。

第九条事务所应当为律师助理提供必要的办公位置,以及电脑等办公用品,费用由聘用律师承担。

第十条聘用律师应当鼓励律师助理参加律协或本所主办的业务学习并提供必要的方便。

第十一条事务所鼓励和支持律师助理参加全国统一____,对考试成绩优异者,事务所授权管委会制订统一的奖励政策。

第十二条律师助理须在本所卡座办公,聘用律师与律师助理共同使用聘用律师的办公场地,需由事务所统一安排,须有独立办公桌,且不影响办公室正常使用功能。

律师助理的卡位使用费按本所统一标准执行。

因工作需要,律师助理在外驻点办公的,需经本所批准。

第十三条聘用律师可以聘用领取本所执业证的律师作为律师助理。

该执业律师被聘为律师助理后,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聘用律师以外的其他律师共同办案。

第十四条除本法规定外,律师助理应当遵守本所所有的规章制度;聘用律师亦有在业务、职业道德方面承担指导、教育、培训的责任。

第十五条律师助理聘用期满离所的,应提前____周到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并移交相应物品。

聘用律师解聘律师助理的,聘用律师应先协商并结清的工资及补偿问题。

协商不成的,本所有权直接处理,相关费用由聘用律师承担。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合伙人会议通过,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二)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一、律师承办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立卷归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