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法律实效的因素
法律实效与相关概念及影响因素

法律实效与相关概念及影响因素作者:李怡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年第02期提要法律实效与法律效力、法律实施、法律效果皆有不同,影响法律实效的因素主要有立法及法律环境因素,制定法本身的因素和整体因素。
对法律实效等的研究,可找出法律实施的不足,推动我国法治进程。
关键词:法律实效;相关概念;影响因素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法的价值实现于法的实施过程中,现实生活中法的实施状况影响着法的功能的实现和目的的追求。
法律实效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在实际生活中被执行、适用和遵守,并由此实现法的目的、法的功能的程度和状态,是文本上的应然效力向生活中的实然效力的转化。
一、相关概念及其比较(一)法律效力。
法律效力是一定的空间、时间、对象和事项四纬度中的国家强制力,表示法律自身存在的约束力,属于思想的、静态的应然范畴。
而法律实效是描述法律在实际生活中所达到的状况,属于现实的、动态的实然范畴。
首先,法律效力是实现法律实效的基石,法律如果无效力,也无法实现法的功能与目的,谈何法律实效;其次,法律的制定目的就是追求实际的效力,无法律实效,法律效力即被架空。
实效是效力的一个条件,法律须由应然转化为实然,才称有效力;再次,二者是起源与总结的关系,法律效力是法律运行的准备阶段,法律实效是前者的演化模式,是法律运行的实现阶段。
法律创制是对现实权利义务的第一次分配的话,法律实施是对已分配权利义务的第二次分配。
第一次分配是立法者意图的表达,经过第二次分配,才能实现意图。
衡量和判定一个国家法制状况的优劣,同样要考虑创制的法律是否在运行过程中发挥了效力,实现了立法目的,实现的状况程度如何。
民众反对无法的状态,同样也反对有法而无实效的状态。
(二)法律实施。
法律实施是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贯彻过程,主要有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环节。
法律实施是实现立法目的、实现法律功能的必由之路。
法律实施与法律实效的区别在于,前者侧重的是过程及人的活动,而后者侧重于实施的状态、结果。
五种法律失效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其有效性至关重要。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法律可能会失效,导致其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本文将分析五种法律失效的案例,探讨其失效的原因及影响,以期为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提供借鉴。
二、案例一:交通法规失效案例背景:某市曾出台一项规定,禁止在市区内鸣喇叭。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许多驾驶员无视该规定,频繁鸣喇叭,造成噪音污染。
失效原因分析:该法规失效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 缺乏有效的执法手段:虽然规定禁止鸣喇叭,但执法部门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难以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
2. 公众意识淡薄:许多驾驶员对噪音污染的危害认识不足,认为鸣喇叭是正常现象,对法规执行缺乏认同感。
3. 法规宣传力度不够:法规出台后,相关部门没有加大宣传力度,使公众对法规内容了解不深。
影响分析:交通法规失效导致市区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市民生活质量,损害城市形象。
三、案例二:环境保护法规失效案例背景:某地区曾出台一项规定,限制企业排放污染物。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许多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依然超标排放。
失效原因分析:1. 监管不力:环保部门监管力度不足,对企业的违规行为查处不严。
2. 法规可操作性差:法规对污染物的排放标准、监测方法等规定不够具体,难以操作。
3. 企业利益驱动: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选择违法排放污染物。
影响分析:环境保护法规失效导致环境污染问题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约地区可持续发展。
四、案例三:食品安全法规失效案例背景:某市曾出台一项规定,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在产品标签上标注成分、生产日期等信息。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许多企业仍然存在虚假标注、过期食品等问题。
失效原因分析:1. 监管不到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不够,难以发现和查处违规行为。
2. 法规执行不力:一些执法人员对法规理解不深,执法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现象。
3. 企业利益驱动: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选择违规生产销售食品。
治安案件的法律失效(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某些治安案件的法律可能会失效,导致案件处理出现困境。
本文旨在探讨治安案件法律失效的原因、影响及应对措施。
二、治安案件法律失效的原因1. 法律滞后性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治安案件的法律可能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的犯罪特点,导致法律失效。
例如,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犯罪日益猖獗,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完全跟上这一步伐,导致部分网络犯罪案件的法律失效。
2. 法律解释不明确在一些治安案件中,由于法律条文表述不够清晰,导致法律解释存在争议,从而引发法律失效。
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扰乱公共秩序”的定义较为模糊,容易引发争议。
3. 地方保护主义在一些地方,为了维护地方利益,可能会出现对治安案件的法律进行选择性适用,导致法律失效。
这种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4. 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如果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可能会出现对法律失效的案例。
例如,在审理交通肇事案件时,法官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导致法律失效。
三、治安案件法律失效的影响1. 影响案件公正处理法律失效可能导致案件处理出现偏差,影响案件的公正性。
当事人可能会因法律失效而获得不当利益,损害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影响法律权威和公信力法律失效会降低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使公众对法律产生质疑,从而影响法律的实施。
3. 加剧社会矛盾法律失效可能导致部分当事人对法律失去信心,进而引发社会矛盾。
例如,一些当事人可能会因法律失效而走上上访、闹事等非法途径,加剧社会不稳定。
4. 损害法治建设法律失效会影响法治建设的进程,使法治国家建设受到阻碍。
四、应对措施1. 完善立法针对法律滞后性,应加强对治安案件立法的研究,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2. 明确法律解释对于法律解释不明确的条款,应通过司法解释、案例指导等方式,明确法律适用标准,减少法律失效的可能性。
法中的效力与无效原因

法中的效力与无效原因法律的效力与无效原因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工具,它具有一定的效力,但也有可能出现无效的情况。
本文将就法律的效力和无效原因展开论述。
一、法律的效力法律具有明确的效力,它对公民和组织有约束力,保障了人们的合法权益并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制定和修改法律的程序规定。
法律的效力来源于经过合法程序制定和修改,如宪法、法律等都需经过法定程序,确保了法律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二)法律有强制力。
法律是由国家通过立法机关制定,对全体公民和民事主体有效。
一旦法律产生效力,公民和组织必须遵守,否则将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
(三)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法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的效力体现了公平的原则,为各方提供了公正的依据。
(四)法律的可执行性。
法律的效力还体现在其可执行性上,国家机构和司法机关根据法律制定相关措施和程序,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五)法律的修改和废止。
法律不是静止不变的,随着社会发展和变化,法律需要随之修改和废止,以适应新的情况和需求。
因此,法律具有可调整性和变更性。
二、法律的无效原因尽管法律具有一定的效力,但也存在一些情况下会导致法律无效。
主要原因如下:(一)违反宪法和基本原则。
法律必须符合宪法和基本原则的要求,如果法律与宪法和基本原则相悖,那么它将是无效的。
(二)法律冲突和重复。
当不同法律存在冲突和重复时,将导致法律无效。
在解决法律冲突和重复问题时,通常会根据法律适用的时间先后和特殊性来确定其效力。
(三)法律缺乏可操作性。
一些法律可能过于抽象或过于具体,难以实际操作,导致无法实施,从而使其失去效力。
(四)法律违反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
如果一项法律违背了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明显地对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产生负面影响,那么它将受到无效的限制。
(五)法律过于苛刻或过于宽松。
一项法律过于苛刻或过于宽松都会导致其失去效力。
过于苛刻的法律会剥夺公民的基本权益,而过于宽松的法律则无法有效维护社会秩序。
法中的效力和无效原因

法中的效力和无效原因法律的效力和无效原因简介:法律的效力是指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产生法律效果的能力。
然而,法律也存在着一些无效的情况。
本文将探讨法律的效力以及造成法律无效的原因,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的实施和应用。
一、法律效力的定义和意义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能够产生法律效果的能力。
它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石,为社会成员提供了相对稳定和可预期的法律环境。
二、法律效力的形成1. 立法程序:法律的效力首先要经过合法的立法程序。
在民主法治国家中,法律的制定需要通过立法机关的讨论和表决,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合理性。
2. 法律公告:法律规定的内容需要以合适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告,使得社会成员能够了解和遵守法律规定。
通常,法律的公告形式包括刊登在官方媒体、发布在政府官方网站等。
3. 法律施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在现实生活中得到有效的实施和执行,才能真正发挥法律效力。
这需要依赖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专业人员的努力和配合。
三、法律无效的原因法律无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在某些情况下失去法律效力,并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造成法律无效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违反宪法:如果一项法律规定与宪法相冲突,它将被认定为无效。
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效力,其他法律必须遵守宪法的规定。
2. 违反公序良俗:如果一项法律规定违反了社会的公序良俗,损害公共利益或造成不合理的精神或物质损失,该法律也将被宣布无效。
3. 违反法律程序:如果一项法律的立法程序违反了法定的程序要求,例如违反了立法机关的权限、未经适当的审议程序等,该法律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4. 违反国际法或条约: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需要与国际法或条约保持一致。
如果一项法律违反了国际法或条约的规定,它也会被视为无效。
结论:法律的效力和无效是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合法、公正、合理的法律能够为社会成员提供一种稳定和可预期的法律环境,保护各方的权益和义务。
案件法律效果问题(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具。
在司法实践中,案件法律效果问题成为司法工作者关注的焦点。
案件法律效果问题主要涉及案件判决对当事人权益的影响、对社会秩序的维护以及法律适用的正确性等方面。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案件法律效果问题进行分析。
二、案件法律效果的含义案件法律效果是指案件判决或裁决在法律上对当事人权益、社会秩序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当事人权益的影响:案件判决或裁决对当事人权益的影响,包括财产权益、人身权益、名誉权等。
2. 社会秩序的维护:案件判决或裁决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包括维护国家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等。
3. 法律适用的正确性:案件判决或裁决在法律适用方面的正确性,包括法律依据的准确性、法律解释的合理性、法律适用的一致性等。
三、案件法律效果的重要性1. 保障当事人权益:案件法律效果直接关系到当事人权益的实现。
只有确保案件判决或裁决的法律效果,才能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 维护社会秩序:案件法律效果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案件的公正处理,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 促进法律适用统一:案件法律效果有助于促进法律适用的统一。
通过对案件判决或裁决的审查,可以确保法律在适用过程中的正确性和一致性。
四、案件法律效果存在的问题1. 法律适用不统一:由于法官个人素质、法律知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同一案件在不同法院或同一法院不同法官之间判决结果不一致,影响法律适用的统一性。
2. 判决执行难:部分案件判决难以执行,导致当事人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主要原因包括被执行人财产难以查封、扣押,以及执行力度不够等。
3. 法律解释争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法律条文的解释存在争议,导致判决结果不尽如人意。
主要原因是法律条文本身存在模糊性,以及法官对法律条文的解读存在差异。
五、解决案件法律效果问题的措施1. 加强法律适用统一:通过制定统一的司法解释、案例分析等方式,提高法官的法律素质和审判水平,确保案件判决或裁决的法律适用统一。
司法判决的实效性与效率

司法判决的实效性与效率司法判决的实效性与效率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国家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实效性指的是司法判决的法律效力得以充分实现,即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
而效率则强调在司法判决的过程中,要追求高效率的司法服务,以加快审判速度和提高司法办案效果。
在现实社会中,司法判决的实效性与效率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挑战和难题。
首先,司法判决的实效性受到执行力度不足的影响。
尽管法院判决是一种有力的手段,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执行力度的不足,判决结果无法得到有效地贯彻和落实,导致司法判决实效性不高。
执行力度不足主要表现在执行力量不足、执行手段单一等方面。
一个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往往需要执行人员的积极配合,而司法部门在执行力量上存在一定的缺口。
同时,传统的执行手段主要局限于财产执行,无法有效解决涉及保护权益的问题,限制了司法判决的实效性。
其次,司法判决的效率亟待提高。
司法效率问题主要表现在审判周期长、办案效果不明显等方面。
审判周期长既不利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也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而办案效果不明显则会导致司法判决的实施失去公信力。
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于案件审批流程冗长、庭审效率低下等原因造成的。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改善司法工作环境,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推行电子庭审等创新措施,提高司法工作效率与水平。
此外,司法判决的实效性与效率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制约。
一是社会因素的制约,包括社会诚信度低、法律意识淡薄等。
社会诚信度低导致当事人无法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增加了司法判决的实施难度。
法律意识淡薄则会使更多的人不愿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进一步加重了司法压力。
二是法律因素的制约,包括法律规则的不完善、法律文本的过于复杂等。
这些问题导致司法判决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一些困难和矛盾,进一步影响了司法判决的实效性与效率。
为了提高司法判决的实效性与效率,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加强执行力量建设,提高执行部门的执行能力和队伍素质。
法律法学中的法律效力问题

法律法学中的法律效力问题在法律法学领域,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对特定主体具有强制力和约束力的能力。
法律效力问题是法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涉及到法律的起作用和生效的过程。
在本文中,将探讨法律效力问题的相关概念、种类和影响因素。
一、法律效力的概念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一定条件下对特定主体(如公民、法人等)产生相应的效果和约束力。
这种约束力通常表现为法律规范的具体执行和强制力。
法律规范必须具有一定的效力,才能够发挥其预防和调整社会关系的作用。
法律效力是法治社会的基石,它保证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一个法律规范如果没有效力,就无法实现其规范的目的和意义。
二、法律效力的种类1. 强制性法律效力:强制性法律效力是法律规范对特定主体具有强制力,违反则可能受到法律的处罚和制裁。
比如,刑法中的罪刑规定,对犯罪行为具有强制力的效力,犯罪行为将受到刑事追究。
2. 失效性法律效力:失效性法律效力是法律规范对特定主体在一定条件下失去效力的情况。
比如,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届满、撤销、废止等情况,将导致法律规范失去效力。
3. 相对效力:相对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对于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效力。
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通常只对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而对于第三方则没有直接约束力。
4. 绝对效力:绝对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对于一切人具有普遍约束力。
比如,宪法对全体公民具有绝对效力,任何人都不能违反宪法。
三、影响法律效力的因素法律效力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司法解释和裁判:法律效力的解释和具体适用往往需要依赖于司法机关的解释和裁判。
通过司法解释和裁判,法律规范的含义和适用范围得以明确,从而对当事人产生具体的效力。
2. 社会认可和遵守程度:法律效力的实现还需要社会的认可和广泛遵守。
只有当社会多数成员都能够自觉遵守法律规范,才能够使法律效力得到充分发挥。
3. 执行机关和执法力度:法律规范的有效实施需要依靠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执行和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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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分析影响法律实效的因素有哪些
法律实效:指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实践中为其所调整的对象所适用、执行和遵守以及适用、执行和遵守的状态和程度,即法律的实质有效性。
法律实效不同于法律效力。
法律实效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运用到现实生活中的效果,而法律效力则是指法律规范的约束力。
法律实效固然是实施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的结果,但法律效力却并非法律实效的本身。
因为法律规范原本是对人的行为一种可能性的预设,是一种应然性的规定,而法律的实现则是这种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是一种已然性的现实。
所以,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在没有被实施之前具有法律效力,实施过程和适用之后所形成的适用法律的文件也具有法律效力,而这种法律效力发挥出来所产生的结果才显示出法律实效。
可见,法律效力是一个应然“范畴”,而法律实效则是一个“突然”或“已然”范畴。
由此可见,法律实效对于依法治国而言意义重大。
我认为影响法律实效一般有以下几个因素:
1.完善的法律对法律实效的影响。
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的条件有两个:(1)制定良好的法律;(2)制定好的法律得到良好的实施。
由此可见,一部好的完善的法律对法律的实效很重要,这是执法,司法,守法的前提。
而在立法时应该考虑以下因素:
(1)制定的法律应该是善法,良法。
生活中很多地方不由法律来调整,相较于其他社会规范,法律的特征是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
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障。
而立法者在立法时应该考虑与其他社会规范间协调关系,考虑立法时所处的法律环境,如道德与习惯。
人们之所以选择法律作为主要的社会控制手段,最根本原因在于这种规范传递着民众长期以来接受并遵照的普遍价值观念和利益要求,这与道德作用于社会所生的效力密切联系。
在与道德的关系上,制定法与社会认同的伦理价值相吻合,才能得到普遍有效的承认、执行。
当法律与社会公认的伦理价值相逆时,必然会受到来自道德方面的反对与抵制,法律无法正常实施或达到实施效果,最终成为无意义的外壳。
在立法时,不考虑道德对人们的作用力,则易产生两者的对立,削弱法律实效的实现;将道德规范融合在法理中,那么法律的实际效力将会得到双重保障,能加强法律实效的实现。
(2)制定法本身应当是明确的、可操作的。
法律自其制定出时就应该是明确的,以确定的行为模式规制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履行的义务,使人们在处理事务时有确定的指引和可靠的结果预测。
法律的明确性要求法律规定具体、明确、肯定、完整,包括违反义务规定时应怎样承担责任。
法律的明确性还要求,法律用语和立法技术的大众化:法律作为一种行动指南,如果不为人知且也无法为人所知的话,就会成为一纸空话。
而且立法是项专门性的技术工作,立法主体首先应该懂法,必须要求具有优良法律素质的主体才能胜任。
2. 执法、司法主体能够普遍地、自觉地以法律为基本的活动准则,维护法律尊严,保证法律实施。
(1)在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发展的进程中,政府是主要的执法者,法律实效的状况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状况。
反过来,法律实效的状况如何,也是衡量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执法状况的一个标准。
事实上,法律实效方面存在的许多弊端正是由于有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能依法尽职尽责所造成,或者是由于有的改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所造成。
(2)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在保障法律实施使法律获得实效方面居于重要的地位,这些机关及其执法、司法人员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过程中的所作所为对法律实效的实现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但在他们实际履行职责,执行法律过程,一方面受他们自身品格,素质的影响,他们会“打折执法”。
另一方面,也会受到各种人际关系的影响,不能做到公平执法。
4.民间法和道德对法律实效的影响。
《食品安全法》已经颁布并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但是人们似乎并非热衷于运用合法的途径和程序来维护在自己受损的利益,反而更多的是运用之前的一套自己的解决办法,危害轻微一点的会自认倒霉,抱着“吃一堑长一智”的心态了之,决心以后不再购买,不再吃亏。
造成更严重一点的危害结果,受害者们往往会采用“登门闹事”的方式,甚至有时不惜“动用武力”解决,但是根据《食品安全法》中的合法途径是自己的损失得到弥补的人却是少之又少。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有法不依”的奇怪现象呢?在我看来,是在广大人民心中早就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出事规则和办法,这套规则与现行法律不同大多是情
况是不同的。
这套规则和办法一般是从人们所生活的环境或群体中自然习得的,包括风俗、习惯。
所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要么自认倒霉、吃哑巴亏,要么上门闹事、大打出手两种极端的规则。
在一个并不严格依法办事,以政治安定为首要标准的社会,广大受到食品安全问题危害的受害人既使通过自己的一套规则和办法最终是问题得到解决,我想这既是弱者的胜利,又是民间法的胜利,而代价则是官方法的实效大打折扣。
世界上从来没有统一的“民意”,所以,在强调民意基础的同时,决策者应该清醒地意识到,强调民意基础必须以法律为先导,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科学地搜集民意,寻求共识。
不可否认,现实生活中的大量习惯如习俗、行规等与国家法律并不是相斥的,而是与国家法渗透、协调或补充的,例如“公序良俗”往往成为民事法律适用时考虑的原则。
但同时我们应看到,与法律对立、抵触、冲突的新风旧习随处可见,它们破坏了法律的统一遵守与执行。
例如我国一些地方早婚、订婚等婚俗以及“包二奶”等形式的事实婚姻仍大量存在,对婚姻法的实施形成阻力;又如在熟人社会流传下来的遇事“私了”的习惯往往消解了刑事法律的实际效力;商业交往中的许多行规以及单方免责格式条款往往影响了合同法的适用,等等。
在前面提到的武汉法官犯罪案中,许多法官受贿与滥用职权都是与当事人、代理律师及公证、拍卖、估价、鉴定等中介组织内外串通勾结,从中吃“回扣”。
特别是有的律师行贿成风,成为职业“拍客”。
这正反映了当前司法腐败的陋习,如在许多当事人中流传的“大沿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而律师向法官行贿而谋取诉讼利益,也是
律师业中许多律师信奉的不成文的“行规”。
在这些“习惯”面前,法律成了某些人手里的面团,想怎么捏就怎么捏,人们对法律公平的期望值便越来越下降,导致人们不敢奢望到法院里去讨“公平”,以至于对法律的不尊重,在许多人的潜移默化里,也正在变成一种习惯。
5.成本和守法对法律实效的影响。
法律的实施运作是一项全社会集体参与的事业,法律实效的实现是守法主体的主观性和客观性相统一的结果。
因而,当守法成了公民的自觉第一性选择时,法之权威、法律实效就将得以实现。
然而依法办事的成本影响了法律的实效守法成本太高而宁愿放弃权利,违法成本较低而选择肆意违法。
其结果都是法律实效的悄悄减损。
比如张三借了李四两万,过期迟迟不还,李四想去告张三,可是李四不懂法律,那得请律师吧,上法院起诉,诉讼费咋办,一旦双方法庭上见,那从此不只是路人,甚至会变成仇人。
退一步来说,经过漫长得官司,就算时赢了官司也存在执行难得问题。
而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无论是在时间上,还是在金钱上都耗不起啊,所以李四没办法就偷偷搬走了张三家的电视机,结果可能担上个盗窃的罪名。
这种事情可能就发生在你我身边。
这就是法律实效活生生的例子。
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过去是很薄弱的,绝大多数公民不习惯依法行使、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许多人即使在自己的法定权利受到侵犯时,也宁愿找领导、托“关系”、“走后门”,深信握有某种权柄的人比法律更能保护自己的利益。
当社会需要自己的成员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尊严时,许多公民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6.普法实效对法律实效的影响
中国个人口大国,地域辽阔,这就增加了我国普法宣传的难度,即使这样,国家还是迎难而上,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而且现在媒体,网络也很发达,这对于普法宣传很有力。
但是普法宣传的力度和普法实效并不成正比,因为法律就在那,但并不是每个公民都愿意去了解,去学习,更别说去拿起法律的武器去保卫自己的权利。
对与一般不从事法律相关职业的人来说,学法需要与学法动机很重要,只有在人们意识到学习法律的重要性,才能增加人们学习法律的动力。
所以说可以通过提高公民的学法需要而促进普法实效,而普法实效做好了,才能更好的实现法律实效
总而言之,在目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时期,当务之急是通过有效的手段和适当的途径,依照正当的程序,科学民主立法、严格执法、正确司法和全面守法,及时把纸面上的法转化成为行动中的法,不断对法律制度进行优化和改进,促进法律制度本身的自恰和完善。
法律实效是我国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
在影响法律实效的众多因素中,我们都必须理想的去看待和解决,找出法律实施中的不足与错误,不断对这些因素进行调整,最终实现法律实效的取得,推动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