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一-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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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资质管理制度内容

工程建设资质管理制度内容

工程建设资质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内的资质管理,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工程建设的各类企业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工程建设资质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相关从业者的资质得到有效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资质分类和管理第四条工程建设资质分为设计资质、施工资质、监理资质等,不同资质的申请条件和管理标准各有差别。

第五条设计资质管理主要包括划分、评定和变更等具体内容,设计单位在申请设计资质前需提交相关资料,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核和评定。

第六条施工资质管理应包括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等,申请单位需符合相关条件和标准,才能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

第七条监理资质管理主要涉及监理单位的注册、备案、评审等流程,确保监理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能够胜任工程监理工作。

第八条工程建设资质的评定标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不同资质的需求,严格审查相关资质申请单位的资料和条件。

第三章资质管理流程第九条工程建设资质管理流程应包括资质申请、资料审核、评审标准等,确保资质管理的公平公正和严谨性。

第十条资质申请单位需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流程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表、业绩材料、资质证明等。

第十一条资料审核阶段应根据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资质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和筛选,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退回或者补充要求。

第十二条评审标准应根据不同资质的要求确定具体的评审标准和指标,通过专家评审或者委员会评审等形式进行资质的评定。

第十三条资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获得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备案登记,并建立相应的信用档案。

第四章资质管理的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工程建设资质的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资质的监督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五条资质的注销、暂停和吊销应当经过程序合法、审核严格,并对相应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建设工程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建设工程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建设工程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建设工程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涉及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行业的从业人员,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我国建立了建设工程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本文旨在对建设工程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进行探讨,以及评估其优点和不足之处。

首先,建设工程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可以保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提高工程质量。

根据《建设工程法》的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这种要求迫使从业人员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从而保证了工程质量的提高。

其次,建设工程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可以提高建设工程行业的整体素质水平。

通过规范从业人员的资格要求,可以筛选掉一些没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提高整体素质水平。

在实施资格制度前,一些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可能通过一些非法手段获得工程项目,但是这样会存在着工程质量不可控、安全隐患等问题。

而通过建设工程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可以杜绝这样的情况,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此外,建设工程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可以增加建设工程行业的竞争力。

只有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从业人员才能有更多机会参与到工程项目中,提升其职业地位和收入水平。

这就激发了从业人员努力学习和提升自己的积极性,促进行业发展和创新。

然而,建设工程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方面,资格证书并不能完全代表从业人员的实际能力。

有些从业人员虽然已经取得了相应的资格证书,但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积累足够的经验和技能。

另一方面,执业资格制度可能会带来一些限制,对一些有能力的人员而言,他们可能因为没有相关的资格证书而错失一些机会。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提出一些建设工程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改进措施。

一方面,可以通过加强实践培训,提供更多实战机会,以补充资格证书的不足,增强从业人员的实际能力。

另一方面,可以采取鼓励和优先考虑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的办法,避免一味追求资格证书的问题。

安徽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从业管理办法

安徽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从业管理办法

安徽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从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从业行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255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 154 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建设部建市〔2007〕23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2〕6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的从业、继续教育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人员”),是指具备本办法规定条件,并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人员。

第三条专职人员实行持证从业制度。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专职人员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取得《安徽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从业证书》(以下简称“从业证书"),并依法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第四条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全省专职人员的登记、《从业证书》发放、继续教育和管理,具体工作由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协会承担.其主要工作是:(一)负责制定专职人员管理制度.(二)负责统一编制考试大纲、培训教材、统一组织考试和命题.(三)制订专职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并实施。

(四)负责全省专职人员发证、登记、变更、换证工作。

(五)监督检查专职人员从业行为和信用评价.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职人员的资格初审、从业证书的登记及管理工作,设区的市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负责专职人员从业行为和信用评价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从业证书》所载信息是持证人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经历的有效证明,《从业证书》有效期为四年,并在载明的有效期内有效。

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是指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从业者的一系列资格认证和管理制度,包括工程项目管理资格、建造师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等。

在我国的工程建设行业中,从业者数量庞大,为了提高从业者的素质和技能水平,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制定和实行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能够规范从业者素质和技能水平。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关部门会制定一系列的考核标准和评价机制,从而规范从业者的技能水平、知识储备和实践经验,使得从业者更注重学习和提升自身能力,达到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的目的。

其次,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能够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由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复杂性和风险性较大,非专业人员的从业会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

而有了完善的从业资格制度,从业者将更具有专业性和责任感,能够更好地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此外,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也能够促进工程建设领域的健康发展。

在国家大力推动工程建设的背景下,从业者素质的提高和技能水平的提升是这个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只有有限制和规范从业者流动和入行,才能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但同时,也需要注意到,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和争议。

首先,资格制度的收费标准和考核是否严格公平,以及为何会存在“千人一面”的问题等,都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管理。

其次,现行制度对已有经验、已具备能力和高学历证明能力的人员如何入行的问题也需要引起足够的关注。

综上所述,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工程建设行业未来的健康发展非常重要。

我们要通过持续深化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推广,拓宽资格证书的相关用途、严格考核标准,不断优化制度达到规范从业者素质和技能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工程建筑职工上岗制度

工程建筑职工上岗制度

工程建筑职工上岗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建筑行业职工的上岗行为,提高职工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保障工程建筑项目的安全与顺利进行,制定本上岗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上岗制度适用于从事工程建筑行业的所有职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人员等。

三、上岗资格1. 职工须具备相关专业技能与知识,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 职工应具备健康的身体条件,无患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不适宜从事工程建筑工作的疾病。

3. 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无不良行为记录。

4. 职工需通过公司的培训考核,取得相关上岗资格。

四、上岗流程1. 提交申请:职工须向公司提交上岗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培训考核:公司对职工进行相关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范、工程建筑知识等,并进行考核。

3. 发放证书:通过考核的职工将获得上岗证书,方可正式上岗工作。

五、岗位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整个工程建筑项目的规划、组织与执行,保障项目的进度与质量。

2. 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工程建筑项目的设计、施工与监理,保障项目的安全与质量。

3. 施工现场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具体施工工作,保障现场的安全与整洁。

六、管理制度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上岗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责任与权利,规范职工的行为。

2. 公司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与考核,提高职工的工作水平与质量。

3.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激励职工的积极性,惩罚不良行为。

七、监督检查1. 公司应定期对职工的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职工应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如发现违规行为应主动报告。

3. 职工自觉接受监督与检查,配合公司的工作要求。

八、处罚措施1. 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职工,公司有权暂停其上岗资格或取消其职位。

2. 对于轻微违规的职工,公司可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适时修订。

以上为工程建筑行业职工上岗制度,贯彻执行将有助于提高职工的工作水平与质量,保障工程建筑项目的安全与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建设工程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建设工程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注册执业资格制度是指对具有一定专业学历和资历并从事特定专业技术活动的专业人员,在各自的专业范围内参加全国或行业组织的统一考试,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在资格许可范围内执业的制度。

执业资格制度是我国强化市场准入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

《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具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这是设立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条件,这是由建筑活动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和单位不仅需要懂经营、懂管理的经营管理人员,更需要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按照本条规定,首先,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和注册监理师等;其次,这些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法定的执业资格,即经过国家统一考试合格并被依法批准注册。

不同岗位的执业资格存在许多共同点,是我国建筑业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核心内容。

1. 均需要参加统一考试跨行业、跨区域执业的,就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只在本行业内部执业的,要参加本行业统一考试;只在本区域内部执业的,要参加本区域统一考试。

2. 均需要注册只有经过注册后才能成为注册执业人员。

没有注册的,即使通过了统一考试,也不能执业。

每个不同的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均由相应的法规或者规章所规定。

3. 均有各自的执业范围每个执业资格证书都限定了一定的执业范围,其范围也均由相应的法规或者规章所界定。

注册执业人员不得超越范围执业。

4. 均须接受继续教育由于知识在不断更新,每一位注册执业人员都必须要及时更新知识,因此都必须要接受继续教育。

接受继续教育的频率和形式由相应的法规或者规章所规定。

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与制度

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与制度

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与制度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与制度是指对从事工程建设领域的相关人员实施的一套管理规范。

其目的是确保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符合要求,能够为工程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下面,本文将从法规和制度两方面介绍工程建设执业资格的规范。

一、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法》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基础性法律。

该法规定了从事工程建设的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即: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者执业资格。

该法还规定了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包括:不得赞助、参与违法违规行为,不得泄露业主的商业秘密等。

2.《工程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办法》是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

该办法规定了从事项目管理的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即:具备相应的学历、职业资格和工作经验,熟悉项目管理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工具。

该办法还规定了从事项目管理的人员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包括: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工程建设项目的隐私等。

3.《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是针对建筑行业的从业人员实施的管理规范。

该办法规定了建筑业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具备相应的学历和职业技能,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等。

此外,该办法还规定了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包括:不得参与非法营利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等。

二、制度1.执业资格考试制度为保障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我国实行执业资格考试制度。

该制度规定了从业人员应当参加何种类型的考试、考试内容、考试方式等相关事宜,并规定了考试不合格的后续处理方式。

2.从业人员注册制度从业人员注册制度是对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的一项常规管理制度。

该制度规定了从业人员应在何时、何地进行注册,应准备哪些资料材料,并对申请注册和注册结果都做出明确规定。

3.执业资格证书管理制度执业资格证书管理制度是对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证书发放和管理的一项管理制度。

项目一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项目一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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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务二 从业单位资质管理
• 任务导航 • 本任务主要学习从业单位的条件和资质等内容。
• 一、从业单位的条件
•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是判断企业经济实力的依据之一,反映企业法人的财产权,从事经
营活动的企业组织,都必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能够承担与其经营活动相 适应的财产义务。 • 这既是法律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利益与风险相一致的反映,也是保证债权人 利益的需要。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 注册资本必须适应从事建筑活动的需要,不得低于一定限额。注册资本由国 家规定,既可以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制定法律来规定,也可以由国务 院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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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按照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公认、国际可比、事关公共利益的原则,在 涉及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技术工作领域,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 资格制度。它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注册监理师、注册造价师、注 册估价师和注册建造师等。
•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 “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 这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 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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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 由于建筑活动是一种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活动,所以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
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如设计单位不仅要有建筑师,还需要有结构、水、暖、电等方面的工程师。 建筑活动是一种涉及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一种特殊活动,因而从事建筑活 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还必须有法定执业资格。这种法定执业资格必须依法通过 考试和注册才能取得。建筑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各不相同,因此,建筑活 动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级别和数量也不同,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 建筑活动具有专业性强、技术性强的特点,没有相应的技术装备无法进行。 如从事建筑活动,必须有相应的施工机械设备与质量检验测试手段;从事勘 察设计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有 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没有相应技术装备的单位,不得从事 建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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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企业:3亿以上
房 建
一级企业:5000万元以上
公 路


程 企 业
二级企业:2000万元以上
程 企

三级企业:600万元以上
特级企业:3亿以上
一级企业:6000万元以上 二级企业3000万元以上 三级企业:1000万元以上
➢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6年12月11日 )对工程监理企业注册资本做了明确规定:
• 『正确答案』D
1.3 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
• 1.3.1 注册建筑师 • 1.3.2 注册造价工程师
• 1.3.1 注册建筑师
– 1.3.1.1注册管理机构
■一级:住建部或其授权的机构(省 级受理住建部审批)
职业资格
从业资格
执业资格
政府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 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 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 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 供用人单位参考
被承认具有对某些文件签字的权力,且 要负法律责任。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 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 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 人员依法独立开业从事某种专业技术 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必须 通过考试方法取得,考试由国家定期举行。
• 【典型例题】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其 拥有的( )等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
A.注册资本 B.专业技术人员 C.咨询服务人员 D.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 E.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建筑工程业绩
• 『正确答案』ABD • 『答案解析』资质划分四条件。
1.1.2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分类
注解:注册资本反映的是法人的财产权,也是判断企业经济力量的依据之一。 是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组织必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保障其能够承担与其 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财产义务。这是法律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利益与风险相一 致的反映,也是保证债权人利益的需要。
1.2.2 从业单位的注册资本
➢ 建设部制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6年12月 30日)对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 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作出了明确规定。
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 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 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 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 【典型例题】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不属
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序列的是( )。
A.工程总承包
B.专业分包
C.专业承包
D.劳务分包
工程设计单位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工程设计 专项资质
只设甲级。承接工程设计 业务范围不受限制
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 设立类别和级别 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设立类别和级别 承接同级别相应的 设甲、乙、丙三个级别,除建筑工程、市 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政公用、水利和公路等行业设工程设计丙 级资质外,其他行业工程丙级资质设置的 对象仅为企业内部所属的非独立法人单位
• 『正确答案』B • 『答案解析』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工程勘察单位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只设甲级 承接工程勘 察,业务范围不受限制
不分级别,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 工程钻探、凿井工程勘察劳务工作
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定设立类别和级别。原则 上设甲、乙两个级别,确有必要设置丙级勘察资 质的地区经建设部批准后方可设置。可以承接 同级别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
综合资质:600万元


甲级:300万元


乙级:100万元
丙级:50万元
1.2.3 建筑业企业资质
➢ 1.2.3.1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制度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
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
劳务分包
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 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 行施工承包。
企业资质分为 特级、一级、二级、 三级
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 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1.2 从业单位资质管理
• 1.2.1 从业单位的条件 • 1.2.2 从业单位的注册资本 • 1.2.3 建筑业企业资质
1.2.1从业单位的条件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

专业技术人员


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关于印发《解读《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与改革的 若干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出台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推 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 个人执业资格的方向,对现有企业资质管理制度进行相应 的改革。这无疑是一项消除和减少建筑市场乱象,促进建 筑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几十年来,在市场准入方面,我国一直实行的是企业资 质管理制度,对工程建设执业人员实行间接管理模式,即 政府只管企业,个人的执业活动则由企业进行监管。政府 根据企业拥有的技术人员数量、装备的水平、财力及以往 业绩来认定其业务能力和水平,核实其资质等级,企业只 能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进行业务活动。对于企业的生产 经营活动,政府将严格监管,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则依法 予以惩处。至于个人的执业能力、水平及执业责任的追究, 则全由企业负责。
1.1 从业资格制度概述 1.2 从业单位资质管理 1.3 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
1.1 从业资格制度概述
1.1.1 从业单位资质制度
《建筑法》第13条明确规定: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 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 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 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后,方可在 其质资等级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等级
资质等级
甲级
乙级
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 询业务
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 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 业务
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
资质等级
综合资质 专业资质 事务所资质
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监理 业务,不分级别 甲级
乙级
丙级(部分有) 不分级别
• 【典型例题】因企业分立而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 等级应按( )。 A.原企业的资质等级确定 B.降低一级原企业的资质等级确定 C.最低资质等级核定 D.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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