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存单质押贷款全面解析
工商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及个人质押贷款操作流程

工银甬办200882号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及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质押贷款操作流程的通知各支行、营业部:为满足个人客户的融资需求,规范个人质押贷款操作与管理,根据总行关于印发〈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及〈个人质押贷款操作流程〉的通知工银发2007151号,市分行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及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质押贷款操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一、鉴于部分质物品种价值评估、法律界定、质物管理尚不完善,除本办法规定的质物外,各行不得自行接受其他质物品种;二、以人寿保险单、他行存款单、开放式基金质押的,需由总、分行与相关保险公司、其他商业银行、基金公司签署质押合作协议,未经通知,各行不得自行受理;三、转授各A类支行、管理支行行长为可联机冻结质物类质押贷款特约审批人,各个人信贷派驻审批人为非联机冻结质物类质押贷款审批人;市区B、C类支行办理的质押贷款,报市分行授信审批部审批;县市、区B、C类支行办理的可联机冻结质物类质押贷款,报所在区域管理支行审批,非联机冻结质物类质押贷款,报所在区域个人信贷派驻审批人审批;审批权限详见附件3;执行中如遇问题,及时与市分行联系;附件:1、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实施细则2、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质押贷款操作流程3、个人质押贷款审批权限表二○○八年三月三日行内发送:个人金融业务部、法律事务部、信贷管理部、授信审批部、运行管理部、内控合规部;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办公室 2008年3月3日印发附件1: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个人客户的融资需求,规范个人质押贷款业务管理,根据总行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及个人质押贷款操作流程工银发2007151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合法有效、符合贷款人规定条件的质物出质,向贷款人申请取得的人民币贷款;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借款人是指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当地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贷款人是指宁波市分行授权开办个人质押贷款业务的所辖分支机构;本行是指宁波市分行及其辖属分支机构;第四条个人质押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遵循“分类管理、效率优先、价值充足、担保有效”的原则;第五条借款人可通过贷款人指定营业机构办理个人质押贷款业务,也可通过本行网上银行自助办理;第二章质物范围第六条贷款人可接受的质物包括:一本行存款: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的本外币整存整取、定期一本通、通知存款、人民币零存整取、存本取息的本行个人存款;二国债: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1999年含以后本行代理发行的纸制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以及本行通过柜台买卖的记账式国债、本行销售的储蓄国债;三人寿保险单:与本行签有保险单质押合作协议的保险机构签发的以借款人本人为投保人的具有一定现金价值、可质押的人寿保险单保险单的受益人限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四他行定期存款单: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在本地与本行签有质押止付协议的其他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的定期储蓄存单;五开放式基金:借款人本人购买的由本行代理销售并与本行签有基金质押合作协议的基金公司销售的开放式基金非货币市场基金;六个人外汇买卖资金:借款人本人在本行个人外汇买卖账户中的外汇资金;第七条下列质物为可联机冻结止付类质物:一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本地宁波市范围内的本行存款;二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持有的1999年含以后由本行代理发行的纸质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以及本行通过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进行买卖的记账式国债、储蓄国债;三与本行签订合作协议,通过银保通系统由保险公司签发的以借款人本人为投保人的具有现金价值并可质押的人寿保险单保险单的受益人限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四由我本行代理销售,并与本行签订合作协议的基金公司发行的借款人本人的开放式基金非货币市场基金;五借款人本人在本行个人外汇买卖账户中的外汇资金;第八条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的质物范围为借款人本人名下且为本行网上银行注册卡的理财金账户、牡丹灵通卡和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下挂的无折单、凭证且可实现联机冻结止付的质物;第三章贷款期限、额度、利率和还款方式第九条个人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含,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含;质押贷款的到期日不得晚于质物的到期日自动转存的本行本外币存款除外;若用不同期限的多个或多张质物质押的,应以到期日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以本行存款质押的,贷款起始日必须晚于存款日;质物为下列之一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含:一本行外币存款;二他行定期存款单;三开放式基金;四个人外汇买卖资金;第十条以本办法第七条一、二款规定的且为借款人本人的质物质押的含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借款人可在贷款到期前申请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且累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物的到期日;借款人申请展期的,应于展期前归还所欠全部贷款本息,并归还贷款余额在申请展期日前应计全部利息;第十一条个人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为单笔户最低5000元含,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单笔户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一以本行人民币存款、国债质押的,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质物面额的90%;二以本行外币存款、人寿保险单、个人外汇资金和他行定期存款单质押的,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质物面额或保单现金价值的80%外币存款和个人外汇资金按当日公布的外汇现钞银行买入价折算;三以开放式基金为质押物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该基金上一交易日市值的以多张或多个质物质押的,质押率应分别执行相应规定;第十二条个人质押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期限利率,浮动幅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执行;贷款展期后跨档的,展期贷款按照展期后累计贷款期限对应的档次利率执行,展期前利率不追溯调整;第十三条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可采用按月季还息、一次还本,或按月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采取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第四章贷款受理和调查第十四条借款申请人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一符合本细则第三条所述借款人条件;二所申请的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承诺贷款不进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房地产开发、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三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有效质物作担保;四在本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五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办理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业务的,还须符合如下条件:一持有为本行网上银行注册卡的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且上述账户卡下挂符合规定的无折单、凭证类质物;二拥有本行网上银行个人客户证书;第十五条贷款人受理借款申请人的贷款申请时,应要求借款申请人提供以下一个人贷款申请审批表;二申请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第三人质物质押的,还需提供第三人有效身份证件;三有效质物证明:1.以存款或国债质押的,需提供存款或国债证明;2.以人寿保险单质押的,需提供人寿保险单、交费凭证及其他保险凭证;3.以个人外汇买卖资金质押的,需提供下挂个人外汇买卖资金账户的本人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4.以开放式基金质押的,需提供下挂个人基金交易账户的本人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四质物为共有财产的,需提供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以第三人质物质押的,需提供第三人签署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五贷款人要求的其他资料;以开放式基金质押的,申请人需提供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以非“银保通”人寿保险单和他行定期存款单质押的,应由市分行与相关保险公司、其他商业银行或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留存双方印鉴;第十六条贷款经办行或业务网点受理人收妥资料后,对借款申请人身份及其质物证明进行初步核验,核实质物状态,确认质物所有权无争议、未作挂失、未被依法止付、未失效、未用于其他担保;以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储蓄国债或通过我行柜台交易的记账式国债质押的,借款申请人或出质人须填写债券账户业务申请表,受理人应通过会计核算人员查询借款申请人或出质人债券托管账户余额、已冻结数量和可质押余额;以人寿保险单质押的,受理人应审核该人寿保险单,并与借款申请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签订保险单质押协议;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要在保全作业申请书和保险变更申请书上签字,将保单第一受益人变更为贷款人;以基金质押的,借款申请人应填写基金业务申请书,受理人要通过会计核算人员查询借款申请人基金账户基金份额、基金净值、已冻结数量和可质押余额;以第三人质物质押的,受理人应当面核验第三人身份,并要求其在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上签字;第十七条经初步判断符合贷款条件的,受理人应作以下业务处理:一以可联机冻结止付类质物质押的,需通知会计核算人员联机办妥质物冻结止付手续,在待处理抵质押品登记簿中记录质物质押情况,出具抵质押品凭证,由借款申请人和出质人签字确认;二以基金质押的,在办妥冻结止付手续后,须于第二日查询确认是否真正转移冻结;三对于有折单、凭证类质物,在办理质押冻结后同时收押质物证明,向借款申请人出具收押凭证;处理完毕后,受理人将相关资料移交贷款经办行调查人;对于贷款经办行具有个人信贷岗位从业资格的贷款申请受理人,可以直接进行贷款调查;第十八条贷款调查由贷款经办行负责;贷款调查实行双人调查,调查人须对借款申请人身份的真实性、质物证明的合规性和质物冻结的有效性等进行核查,对贷款资料的真实性负调查责任;调查要点包括:一借款申请人的身份是否真实;二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我行禁入类客户;三质物的真实性;四财产共有人是否出具了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以第三人名下质物出质的,应核实是否有第三人签字确认的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等;五质物冻结止付的真实性,冻结止付手续是否完备;对以不能联机冻结止付的质物质押的,要进行双人上门核保;调查人要核实是否已按规定与相关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并携质物查询冻结止付通知书,到质物凭证签发单位,当面核验质物的真实性,由签发单位对质物进行冻结止付后,取回盖有签发单位预留印鉴的书面质押止付通知书;第十九条主调查人和第二调查人根据调查情况,分别在调查申请审批表上签署调查意见,包括是否承贷、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主调查人同意的,在个人信贷管理系统中录入客户信息与合同信息,将资料提交有权人审批;主调查人不同意的,将资料退还借款申请人,办理撤押解冻手续;第五章贷款审查审批、签批与发放第二十条以可联机冻结止付类质物质押的,调查人调查同意后,直接提交货款经办行有权人审批;第二十一条非联机冻结止付类质物个人质押贷款审查审批工作由市分行授信审批部门负责;审查审批人对贷款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负审查审批责任,对审批意见是否合法合规、风险识别是否全面承担审批责任;审查审批要点包括:一贷款资料是否齐全,要素填写是否规范;二借款申请人资格、资信状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三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四质物证明是否合规,质物证明签发机构是否与我行签订了合作协议书;五止付冻结手续是否完备,调查人是否落实了双人上门核保和冻结止付手续;六质物是否足额,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是否合规;七调查人是否履行了相应职责,出具的调查意见是否客观;审查审批人就是否承贷、贷款金额、期限、成数和利率等事项做出决策,并在申请审批表中签署审批意见;对于审批同意的,移交贷款签批人;对于审批不同意的,退回贷款经办行;第二十二条个人质押贷款的签批工作由贷款经办行行长或经授权的副行长负责,超过授权权限的,由上一级有权限的行长或经授权的副行长签批;签批人在审阅审批意见和有关资料后,结合本行经营情况,最终决定个人质押贷款是否发放,签署签批意见;第二十三条个人质押贷款发放工作由贷款经办行负责;经审批和签批同意发放贷款的,贷款经办行有权签约人依据审批和签批意见,对借款合同和借据载明的要素核对无误后,签署借款合同和借据,然后将资料交综合管理员;综合管理员对借据入账账号与借款合同、预留存折信息核对一致后,在个人信贷管理系统中录入放款账号和还款账号等,并将电子合同发送主机;同时将签署生效的申请审批表和借据交会计核算人员,由会计核算人员按规定向借据载明的账户发放贷款;第二十四条贷款经办行应在贷款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料整理立卷后,移交市分行信贷管理部作业监督人员逐笔监督;第二十五条每日营业终了,会计核算人员应将质物按待处理质押物,纳入表外科目核算,并将质物证明按规定入金库妥善保管;第二十六条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实行系统自动审批和自动发放;借款申请人申请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须自助在线签订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个人质押借款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和质物信息等事项;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的放款账户和还款账户可由借款申请人从网上银行注册卡的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下挂的活期存款基本账户中任意指定;第六章贷款归还第二十七条借款人到期归还或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后,系统将自动解除质物冻结;对于以非联机冻结止付质物质押的,贷款经办行应及时为借款人办理解除质物冻结手续;若为实物质物并收押的,退还质物证明;退还质物证明时,借款人须出具收押凭证并进行签收,贷款经办行应将签收单连同还款凭证一并送事后监督部门;如质押担保已在相关部门办理质押登记,还须注销有关登记;第二十八条网上银行借款人若在线自助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系统将自动解除借款人质押物的冻结;贷款到期或逾期经由系统从借款人还款账户扣款归还的,借款人须在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后自助通过网上银行解除质押物的冻结;因网上银行系统故障、借款人自身特殊原因等情形,借款人无法通过网上银行自助还款或解除质押冻结的,可到指定营业网点办理相关手续;第二十九条借款人归还贷款时,可按照合同约定以质物偿还贷款本息;贷款经办行收到借款人申请后,按规定处置质物,收回全部贷款本息,不得部分归还;对于质物处置所得金额大于应还贷款本息的,应将剩余部分及时归还借款人;第七章贷后管理第三十条个人质押贷款包括网上银行质押贷款的贷后管理包括贷后监督、贷后监测、违约贷款催收及不良贷款质物的处置等工作,由市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和贷款经办行分工负责;第三十一条市分行营业部作为全行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的集中处理网点,负责按规定处置质押物归还逾期贷款和处理应急柜面还款及解除质押冻结等;第三十二条市分行信贷管理部门作业监督人员要监督质物是否完成有效冻结止付,贷款是否发放到合同约定的指定账户;对作业监督发现的问题,信贷管理部门应形成监督报告,并通报贷款经办行和授信审批部门,并责令整改,监督人员要对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发现严重问题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并逐级报告;第三十三条贷款经办行要设置专人按日对本行及辖内业务网点办理的个人质押贷款的质物价值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当质物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现值下降的,系统将根据预警线自动产生风险提示,监测人员要及时通知借款人或出质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向贷款经办行补充与质物价值减少额相等的质物,或提前归还相应贷款,否则应按合同约定处置质物;质物现值达到平仓线的,贷款经办行要强制平仓,归还贷款本息;各种质物的预警线和平仓线依据质物现值与贷款余额及到期应计利息和的比值计算,具体如下:人民币存款、国债、人寿保单暂不设预警线和平仓线;外币存款、个人外汇资金的预警线为,平仓线为;基金的预警线为,平仓线为;以上参数由总行控制,并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负责集中处理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业务的市分行营业部,还要负责监测全行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质物的价值变化情况;质物预警线和平仓线的规定应在质押借款合同中予以明确;第三十四条信贷管理部门监测人员要利用个人信贷管理系统,按月进行非现场批量监测,其中市区B、C类支行由市分行信贷管理部负责,A类支行由贷款经办行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县市、区管理支行及B、C类支行由所在区域信贷管理分部负责;对违约贷款、大额贷款等进行逐笔监测,并形成监测报告;对于贷后监测发现问题的,信贷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非现场检查或现场核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同时督促有关分支机构进行整改并加强管理;对于发现重大问题的,要及时汇报;第三十五条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未按规定补足质押物或归还贷款本息及罚息的,贷款经办行贷后催收人员要通过个人信贷管理系统查询客户信息,对借款人进行催收,并做好贷款催收记录;也可先采用自动语音或短信方式进行催收;第三十六条贷款连续违约超过30天含的或达到强制平仓条件的,贷款经办行要按合同约定处置质物,如贷款连续违约30天含内质物已到期的,应在质物到期日处置质物;贷款人在收回贷款本息和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后,应按有关规定,将受偿剩余部分归还借款人;对以非“银保通”人寿保险单和他行定期存款单质押的,贷后管理人员应按合作协议约定,携带保险单处置通知书上门办理质物处置手续;对以基金质押的应根据合同约定予以强行平仓,归还贷款本息;第三十七条个人质押贷款含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催收及质物处置过程产生的还款通知书回执、还款凭证等文件资料由贷款经办行归集整理后及时移交市分行综合档案管理部门;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电子借款合同、电子借款借据及交易信息等电子信息的归集保存按照网上银行有关业务规定处理;第三十八条借款人丢失质物收据的,应参照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办理挂失手续;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工银甬2005558号转发同时废止;附件2: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质押贷款操作流程为规范个人质押贷款操作及管理,根据总行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及个人质押贷款操作流程工银发2007151号、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信贷业务操作流程2007年版工银甬办2007176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操作流程;第一章可联机冻结止付类质物质押贷款业务操作流程人员贷款经办行市分行个人贷款业务中心,以下简称个贷中心或业务网点贷款申请受理人、调查人、审批人、签批人、签约人、综合管理员;职责受理人贷款行或网点营销人员:向借款申请人提供业务咨询和产品介绍;受理贷款申请,收集并初步核验贷款申请资料;查询核实质物状态;协助办理质物联机冻结止付手续;受理人对受理资料的真实性、质押物及质押物冻结止付的真实性负核验责任;调查人贷款行或个贷中心个人信贷客户经理,可兼任受理人:对借款申请人身份的真实性、质物证明的合规性和质物冻结的有效性等进行调查;调查实行双人调查,调查人对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及质物冻结的有效性负调查责任;审批人贷款行有权限的行长或副行长、市分行授信审批部门有权限的审批人:对贷款申请从信贷政策、规章制度和风险控制角度进行全面审查,并在授权范围内对贷款进行审批,对资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负审查审批责任,对审批意见是否合法合规、风险识别是否全面、避险措施是否具体可行承担审批责任;签批人有权限的行长或副行长、市分行有权人:在授权权限内对贷款进行签批,对贷款决策负签批责任;签约人贷款行行长或其授权人:负责根据签批意见签署借款合同和借据;签约人与签批人一般为同一人;综合管理员:负责相关资料的交接和传递,对资料的安全性和传递的及时性负责;任职要求审批人、签批人应当具有相应的信贷审批人资格,且具有相应审批权限;调查人应当具备个人信贷岗位从业资格;综合管理员和受理人应当具备个人信。
某大学金融学院《公共科目+风险管理》考试试卷(355)

某大学金融学院《公共科目+风险管理》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判断题(16分,每题1分)1. 定期存款的储户在未到期时就将存款取出,会承担利息损失。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解析:如果储户在存款到期前在要求提前支取,则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贷款利率计付利息。
通常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要低于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因此用户提前支取定期存款会遭受利息损失。
2. 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不得低于8%。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解析: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能低于8%;而存款存款准备金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3. 关注类贷款为不良贷款。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解析:1998年后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贷款风险系统分类指导原则(试行)》,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系统分类方法方法,把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资产质量。
4. 商业银行是事业单位法人。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解析:商业银行是指对依照《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设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5. 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解析: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前,当事人还负有后协议义务,应当遵循爱勤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来函、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6. 在数据管理方面,应当建立覆盖重要数据的标准化规划,遵循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解析:在数据管理方面,要求银行应当科学知识制定全面科学有效的数据管理制度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管理、部门职责、协调机制、安全管控、系统保障、监督安全检查数据质量控制控制等方面。
应当建立覆盖全部数据的标准化规划,遵循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规定是怎样的

遇到债权债务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规定是怎样的为了加强我们国家银行业的贷款管理,银监会出台了关于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规定的有关办法,银行需要按照规定对个人操作存单质押贷款,小编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相关的详细内容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规定第一条为加强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以下统称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作质押,从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到期由借款人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1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第四条作为质押品的定期存单包括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和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存单等具有定期存款性质的权利凭证。
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担保、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的存单不得作为质押品。
第五条借款人以本人名下定期存单作质押的小额贷款(以下统称小额存单质押贷款),存单开户银行可授权办理储蓄业务的营业网点直接受理并发放。
各商业银行总行可根据本行实际,确定前款小额存单质押贷款额度。
第六条以第三人存单作质押的,贷款人应制定严格的内部程序,认真审查存单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发生权利瑕疵的情形。
对于借款人以公开向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募集的存单申请质押贷款的,贷款人不得向其发放贷款。
第七条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罚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存单本金的9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
各行也可以根据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合理确定贷款金额,但存单金额应能覆盖贷款本息。
人有价单证质押(循环)贷款操作规程

附件7吉林银行个人有价单证质押(循环)贷款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我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开展,拓宽个人贷款融资渠道,本着方便、快捷的原则,满足客户合理利用资金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储蓄管理条例》、《贷款通则》、《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吉林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个人有价单证质押贷款”(以下简称“个人质押贷款”)是指:申请人将其本人或第三人(均指自然人)合法享有所有权的吉林银行认可的个人有价单证作为质押物,向贷款人申请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吉林银行所属分(支)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办的个人质押贷款业务。
借款人是指符合本操作规程第二节“贷款的对象和条件”所规定的向贷款人申请个人质押贷款的自然人。
第四条我行接受的个人权利凭证包括:存单、保单、凭证式国债、我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个人有价证券。
第二章贷款条件、用途及贷款期限、授信方式第五条贷款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六条申请我行个人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借款人有合法身份,能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二)借款人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在贷款人处开立长白山卡/具有结算功能的储蓄存折,并同意授权贷款人从约定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及应由借款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四)用以质押的有价单证必须合法、真实、有效,凡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担保、挂失、无效或者被依法止付的有价单证不得作为质押物;(五)已质押的有价单证,无论是否已到期,在贷款未全部还清之前,质押物的所有权人或质押物所有人的监护人(以下称“出质人”)不得赎回和申请挂失止付。
(六)如借款人以我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作为质押物,借款人与出质人须为同一人。
中国农业银行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实施细则

中国农业银行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农业银行•【公布日期】1995.12.08•【文号】农银发[1995]319号•【施行日期】1996.01.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1995年12月8日农银发〔1995〕3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各直属院校:为了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总行决定从明年开始进一步规范和推广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小额存单抵押贷款)。
现将总行制定的《中国农业银行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小额存单抵押贷款是以合法有效的存单作抵押,从农业银行储蓄机构取得一定金额贷款的存贷结合业务。
小额存单抵押贷款的风险系数抵,农业银行开办这项新业务,有利于完善服务功能,推动个人信贷业务的发展。
因此,各行应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逐步推广这项业务。
农业银行的储蓄机构和其他营业机构发放小额存单抵押贷款,要纳入各行的信贷计划管理,其所需规模由各行在当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计划内统筹安排解决。
二、要加强对小额存单抵押贷款的管理。
总行要求各行在开办这项业务时,必须严格执行细则规定,加强贷款管理。
贷款逾期超过1个月,农业银行扣收其抵押存单,抵偿贷款本息,以确保该项业务无逾期和呆滞贷款。
三、储蓄机构办理小额存单抵押贷款归口资金组织部门管理。
作为一项新业务,各行在开办时,要做好必要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确保这项业务的顺利进行。
附:中国农业银行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改善金融服务,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办法》和《贷款通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办法(2011版)

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质押贷款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物权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储蓄管理条例》、《贷款通则》、《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储蓄国债(电子式)质押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个人有价单证及实物黄金作为质押物向我行申请的人民币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光大银行所属分(支)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办的个人质押贷款业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质押物包括:(一)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享有合法所有权的贷款人同城机构对外签发的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单(含阳光卡内定期存款及整存整取定期储蓄一本通存折换开的存单,下同)、贷款人代售的财政部2002年以后发行的凭证式国债、与贷款人签订了《保险单质押贷款合作协议书》(附件)的保险公司出具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
(二)借款人本人享有合法所有权的贷款人同城机构对外签发的外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单、贷款人代售的财政部发行的储蓄国债(电子式)。
(三)借款人本人合法享有的中国光大银行总行发行的内部风险评级为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的理财产品,通过TA系统销售的开放式理财产品和短期预约滚动式理财产品不得开展质押业务。
(四)借款人本人持有的实物黄金。
(五)总行规定的其他质押物。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系指经贷款人总行核定同业授信额度的全国性保险公司。
第二章贷款对象、额度、授信方式、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第六条贷款对象(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住所和职业,且贷款质押物仅限于本人享有合法所有权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国债(电子式)。
第七条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合法身份,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023年(中级)个人贷款精选样卷及答案

(中级)个人贷款精选样卷(考试时间90分钟,总分100分)准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共计100分)()1、假设某人申请6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限20年,月利率5%。
,如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法,则第2年的第1个月还款额为( )元。
A、6150B、5225C、5500D、5350【答案】D【解析】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在贷款期内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
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累计额)X月利率。
则每月归还本金=600000÷(20X12)=2500(元),第2年的第一个月还款额=600000÷(20X12)+ (600000-2500X12)X5%C=5350(元):()2、房地产估价中,( )要求估价结果不得明显偏离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正常价格。
A、合法原则B、公平原则C、最高最佳使用原则D、替代原则【答案】D【解析】替代原则要求估价结果不得明显偏离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正常价格。
类 似房地产是指在用途、规模、档次、建筑结构、权利性质等方面与估价对象处在同一供求方位内的房地产。
()3、借款合同签订以后,如果( ),则允许变更借款合同。
A、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贷款难以收回B、借款人已经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C、借款人因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D、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答案】D【解析】第1/15页借款合同依法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达成之前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4、下列不属于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基本职责的是( )。
A、制定公积金信贷政策B、负责信贷审批C、公积金贷款合同的签约D、承担公积金信贷风险【答案】C【解析】C项属于承办银行的基本职责。
()5、下列不属于按照担保方式划分的个人贷款产品的是( )。
农村商业银行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农村商业银行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管理实施细则86号(4月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民币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范质押贷款操作流程,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根据银监会《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以及本行信贷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所辖授权可以办理信贷业务的支行、营业部、个人业务部、公司业务部等分支机构(以下称支行)均可办理存单质押贷款业务。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存单指居民个人的银行定期储蓄存单(简称个人存单)。
第四条本行办理质押贷款应坚持“以存定贷、凭证质押、到期归还、逾期扣收”的原则。
第二章流程、权限第五条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的流程为:客户申请→客户经理调查审核→存款行确认并止付→审查人审查→支行行长审批(→总行有权人审批)→签订合同→柜面发放→到期收回→解除冻结退还存单第六条本行对存单质押贷款实行权限管理。
授权额度以内的质押贷款,由支行经调查、审查、审批“三岗”运作的流程审批、发放。
授权额度以外的,由支行经“三岗”流程审批后,报总行有权人审批。
审批后交支行发放、管理。
第三章贷款对象、额度、期限第七条质押贷款的对象(借款人)是经区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正常办理年检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八条凭印鉴或密码支取的存单作为质押时,出质人须向发放贷款的银行提供印鉴或密码。
凭身份证明支取的存单作为质押时,出质人应转为凭印鉴或密码支取,否则本行有权拒绝发放贷款。
第九条经确认后的存单用于贷款质押时,其质押的贷款本金不得超过存单面值的90%,且存单金额应能覆盖贷款本息。
第十条质押贷款期限设置。
存单质押贷款的期限,根据存单的期限确定,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
若因多张存单质押,则按距离到期日时间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
存单质押贷款一般不得展期。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影响如期还贷的可给予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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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存单质押贷款全面解析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
存单质押贷款的起点一般为1000元,每笔贷款不超过质押面额的90%,一般情况下,到银行网点当天即可取得贷款。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过一年。
如有多张个人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的时间确定贷款期限。
办理自动转存的存单视自动转存期限长短确定。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申请资料:
1、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申请表;
2、出示借款人、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3、银行有效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原件;
4、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或资料。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办理流程申请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为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须提交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文件;
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持有中国银行开具的未到期的个人定期本外币储蓄存单,定期一本通存折;
4、申请人持非本人名下存单,还应出示存单所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存单所有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
5、持外币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须持本人名下存单;
6、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