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铁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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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青岛地铁项目成本管理

浅谈青岛地铁项目成本管理

浅谈青岛地铁项目成本管理发布时间:2023-02-16T07:46:09.902Z 来源:《新型城镇化》2022年24期作者:栾文超[导读] 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工程(13线)项目由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承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浙江省宁波市 315000摘要:本文结合笔者在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工程(13线)项目工作经验,对成本管理存在的部分问题提出思考,并针对解决问题的方案进行探讨,以便更好的运用到类似施工条件下的工程中。

关键词:地铁项目;成本管理;解决措施一、工程概况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工程(13线)项目由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承建。

本工区施工里程为YCK25+671.828~YCK35+713.5,线路全长约 10.04km,包括5站5区间,车站为泰山路站、珠海路站、世纪大道站、中铁世博站和大珠山站,区间为泰山路站~珠海路站高架区间、珠海路站~世纪大道站高架区间和世纪大道站~中铁世博站、中铁世博站~大珠山站、大珠山站~一期终点高架区间。

车站部分,除大珠山站为岛式车站外,其余四座均为侧式车站,车站均采用桥-建组合结构体系,民建部分为整体框架结构;区间部分,为钻孔灌注桩基础,矩形承台,圆端形截面T形墩(含盖梁);上部结构连续梁共计5座,分别为:跨人民路(30+40+30)m连续梁、跨双珠路(31+50+30.919)m连续梁、跨海王路(30+48+30)m连续梁、跨黄山路(30+48+30.365)m连续梁、跨风河(46+65+65+46)m连续梁,除跨风河连续梁采用挂篮悬浇外,其余四座连续梁桥均采用支架现浇。

二、成本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定额计价成本管理技术要求高、难度大采用“定额+施工方案”计价法,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招投标文件及业主下发的造价管理办法,制定全过程造价管理系统编制工程预算后,各方核对及建设单位审核、审批后,最终形成工程预算书“施工图预算”,不仅对计价人员的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且对现场签证方面及整个项目部管理的能力要求也高,这项工作直接影响项目的整体收益情况。

青岛市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融资投资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非常详细)

青岛市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融资投资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非常详细)

青岛市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立项投资融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典型案例〃仅供参考)广州中撰企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中国〃广州目录第一章青岛市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概论 (1)一、青岛市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1)二、青岛市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编制单位 (1)三、可行性研究的目的 (1)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原则和范围 (2)(一)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依据 (2)(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 (2)(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范围 (4)五、研究的主要过程 (5)六、青岛市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产品方案及建设规模 (6)七、青岛市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 (6)八、工艺技术装备方案的选择 (6)九、项目实施进度建议 (6)十、研究结论 (7)十一、青岛市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9)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9)第二章青岛市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产品说明 (15)第三章青岛市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市场分析预测 (15)第四章项目选址科学性分析 (15)一、厂址的选择原则 (15)二、厂址选择方案 (16)四、选址用地权属性质类别及占地面积 (17)五、项目用地利用指标 (17)项目占地及建筑工程投资一览表 (17)六、项目选址综合评价 (18)第五章项目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19)一、建设内容 (19)(一)土建工程 (20)(二)设备购臵 (20)二、建设规模 (20)第六章原辅材料供应及基本生产条件 (21)一、原辅材料供应条件 (21)(一)主要原辅材料供应 (21)(二)原辅材料来源 (21)原辅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一览表 (21)二、基本生产条件 (23)第七章工程技术方案 (24)一、工艺技术方案的选用原则 (24)二、工艺技术方案 (25)(一)工艺技术来源及特点 (25)(二)技术保障措施 (25)(三)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25)青岛市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生产工艺流程示意简图 (26)三、设备的选择 (26)(一)设备配臵原则 (26)(二)设备配臵方案 (27)主要设备投资明细表 (28)第八章环境保护 (28)一、环境保护设计依据 (29)二、污染物的来源 (30)(一)青岛市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设期污染源 (30)(二)青岛市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项目运营期污染源 (31)三、污染物的治理 (31)(一)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及治理措施 (31)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和防治对策 (32)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和防治对策 (35)3、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和防治对策 (37)4、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和防治对策 (38)5、施工建议及要求 (39)施工期间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一览表 (41)(二)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治理措施 (42)1、废水的治理 (42)办公及生活废水处理流程图 (42)生活及办公废水治理效果比较一览表 (43)生活及办公废水治理效果一览表 (43)2、固体废弃物的治理措施及排放分析 (43)3、噪声治理措施及排放分析 (45)主要噪声源治理情况一览表 (46)四、环境保护投资分析 (46)(一)环境保护设施投资 (46)(二)环境效益分析 (47)五、厂区绿化工程 (47)六、清洁生产 (48)七、环境保护结论 (48)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及预期效果一览表 (50)第九章项目节能分析 (51)一、项目建设的节能原则 (51)二、设计依据及用能标准 (51)(一)节能政策依据 (51)(二)国家及省、市节能目标 (52)(三)行业标准、规范、技术规定和技术指导 (53)三、项目节能背景分析 (53)四、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 (55)(一)主要耗能装臵及能耗种类和数量 (55)1、主要耗能装臵 (55)2、主要能耗种类及数量 (55)项目综合用能测算一览表 (56)(二)单位产品能耗指标测算 (56)单位能耗估算一览表 (57)五、项目用能品种选择的可靠性分析 (58)六、工艺设备节能措施 (58)七、电力节能措施 (59)八、节水措施 (60)九、项目运营期节能原则 (60)十、运营期主要节能措施 (61)十一、能源管理 (62)(一)管理组织和制度 (62)(二)能源计量管理 (62)十二、节能建议及效果分析 (63)(一)节能建议 (63)(二)节能效果分析 (64)第十章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 (64)一、组织机构 (64)二、工作制度 (64)三、劳动定员 (65)四、人员培训 (66)(一)人员技术水平与要求 (66)(二)培训规划建议 (66)第十一章青岛市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67)一、投资估算依据和说明 (67)(一)编制依据 (67)(二)投资费用分析 (69)(三)工程建设投资(固定资产)投资 (69)1、设备投资估算 (69)2、土建投资估算 (69)3、其它费用 (70)4、工程建设投资(固定资产)投资 (70)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70)5、铺底流动资金估算 (71)铺底流动资金估算一览表 (71)6、青岛市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 (71)总投资构成分析一览表 (72)二、资金筹措 (72)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 (73)三、青岛市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73)资金使用计划与运用表 (74)第十二章经济评价 (74)一、经济评价的依据和范围 (74)二、基础数据与参数选取 (75)三、财务效益与费用估算 (76)(一)销售收入估算 (76)产品销售收入及税金估算一览表 (76)(二)综合总成本估算 (77)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77)(三)利润总额估算 (78)(四)所得税及税后利润 (78)(五)项目投资收益率测算 (78)项目综合损益表 (79)四、财务分析 (80)财务现金流量表(全部投资) (81)财务现金流量表(固定投资) (83)五、不确定性分析 (84)盈亏平衡分析表 (85)六、敏感性分析 (86)单因素敏感性分析表 (86)第十三章青岛市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项目综合评价 (87)第一章项目概论一、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1、项目名称:青岛市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投资建设项目2、项目建设性质:新建3、项目承办单位:广州中撰企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5、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编制单位1、编制单位:广州中撰企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三、可行性研究的目的本可行性研究报告对该青岛市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所涉及的主要问题,例如:资源条件、原辅材料、燃料和动力的供应、交通运输条件、建厂规模、投资规模、生产工艺和设备选型、产品类别、项目节能技术和措施、环境影响评价和劳动卫生保障等,从技术、经济和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进行较为详细的调查研究。

青岛地铁规划

青岛地铁规划

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1~2026年)一、线网规划青岛市轨道交通远景年线网包括9条普线和10条快线,全长约872公里。

二、建设规划(一)建设方案规划建设2号线二期、5号线、6号线二期、7号线二期、8号线支线、9号线一期、15号线一期等共7个项目,线路规模139公里,估算总投资980.7亿元。

项目建成后,形成共10条线路、总里程370.7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

2号线二期起于既有2号线李村公园站,终于世博园站,长约8.9公里,均为地下线,项目投资67.7亿元,建设工期为4年。

5号线起于麦岛站,终于云岭路站,长约32.7公里,均为地下线,项目投资260.3亿元,建设工期为5年。

6号线二期起于既有6号线辛屯路站,终于西海岸交通商务区青西站,长约14.7公里,均为地下线,项目投资83亿元,建设工期为4年。

7号线二期(北段)起于既有7号线东郭庄站,终于营普路站,长约12.8公里,均为地下线;7号线二期(南段)起于既有7号线兴国路站,终于沧口站,线路长约3.7公里,均为地下线。

项目投资130.1亿元,建设工期为4年。

8号线支线起于既有8号线大涧站,终于泸州路站,长约18.8公里,均为地下线,项目投资114.9亿元,建设工期为4年。

9号线一期起于海西村站,终于供电所站,长约16.6公里,均为地下线,项目投资125.9亿元,建设工期为5年。

15号线一期起于下王埠站,终于四方厂站,长约30.8公里,均为地下线,项目投资194.8亿元,建设工期为5年。

规划建设智能维保中心1座,项目投资4亿元。

(二)主要技术标准2号线二期、6号线二期、7号线二期、8号线支线与原线路设计标准一致,采用B型车;5号线、9号线一期、15号线一期均采用B型车6辆编组,其中5号线最高运行时速80公里,9号线一期最高运行时速100公里,15号线一期最高运行时速120公里。

在规划实施阶段,支持采用全自动运行技术装备,提高关键技术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车型、速度等主要技术标准和运营组织方案,为发展预留空间。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2020修订)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2020修订)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2020修订)【发文字号】青岛市政府令〔2020〕278号【发布部门】青岛市政府【公布日期】2020.08.23【实施日期】2020.08.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2010年12月3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09号公布根据2018年2月7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青岛市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费的实施办法>等27件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0年8月23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合同与造价、质量与安全等管理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工程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工程的统一管理。

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

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建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筑经营活动应当依法进行,遵循诚实信用和平等竞争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资质与资格第五条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等建筑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六条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等建筑经营活动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或者岗位证书。

第七条在本市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等建筑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将基本信息抄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从事建筑经营活动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并将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单位统一纳入行业信用考核。

青岛地铁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最终稿)

青岛地铁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最终稿)

青岛市地下铁道公司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青岛市地下铁道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防范合同签订和履行中的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地铁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地下铁道公司(以下简称地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公司)对外签署的所有合同(或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征地拆迁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险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等。

第三条计划合约处为地铁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一)计划合约处职责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2.负责合同合法性、可行性、严密性、规范性审核;3。

负责合同的费用及支付、合同的生效和终止、合同变更等商务部分的审查;4。

负责合同执行的过程管理,包括合同交底、合同执行跟踪、合同执行监督、合同变更管理等;5.负责编写地铁公司合同的标准文本;6。

负责合同专用章管理;7。

与法律审计处、业务归口处室共同处理合同的争议和纠纷;8.负责统一编制合同编码,建立合同管理总台帐;9。

负责合同价款拨付审批管理;10。

设合同管理员,合同管理员的职责:(1)审查《青岛市地下铁道公司合同会签单》(附件3)、《项目合作单位审批表》(附件2)等是否齐全,检查地铁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签发等;(2)负责合同盖章、统一编号、分发、保管、整理归档等工作。

(二)业务归口处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与本处室工作职责相关的非招标项目的合同起草、谈判、报审、变更、补充及解除、履行和纠纷的处理等工作;2。

配合计划合约处起草招标项目的合同文本,审查合同中的有关技术条款;3. 审查所承办合同业务专业技术、管理和商业上的可行性,分析和防范商业风险;4。

负责合同的执行,监督和检查对方履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执行中的问题;5。

配合计划合约处、法律审计处共同处理合同纠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地铁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地铁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地铁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05•【字号】青政字[2010]13号•【施行日期】2010.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地铁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政字〔2010〕13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青岛市地铁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五日青岛市地铁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地铁项目建设资金(以下简称地铁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地铁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我市地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青岛市市级财政投资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青政发〔2009〕25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铁资金,是指按规定合法取得的专项用于地铁项目建设和地铁项目贷款还本付息的资金。

资金来源包括:(一)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地铁资金;(二)地铁沿线两侧及站点周边500米内土地出让收益与相关物业开发收益等政府资源性收益资金;(三)沿线区(市)按规定上缴的地铁资金;(四)市属国有投资公司按规定上缴的地铁资金;(五)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安排的地铁资金;(六)国家、省安排下达的用于地铁项目建设的各项资金;(七)用于地铁项目建设的银行贷款;(八)以企业债券、中长期票据等融资方式取得的地铁资金;(九)其他用于地铁项目建设的资金,包括银行孽息、社会捐赠资金等。

第三条地铁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贯彻“统筹安排、计划管理,专款专用,讲求效益,程序规范”的原则。

市政府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和地铁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地铁资金,分年度确定投资计划,相关部门按确定的投资计划组织实施。

青岛地铁资金运作方案

青岛地铁资金运作方案

青岛地铁资金运作方案1. 背景青岛市作为一座快速发展的大城市,交通状况日益紧张,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成为了市政府的重要议题。

自2015年开始,青岛市政府启动了地铁建设项目,目前已有多条线路开通或在建。

然而,地铁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因此如何实现地铁资金的运作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 资金来源2.1 政府投资政府是地铁建设的主要投资方,青岛市政府通过地方债券、城投公司等方式筹措资金。

其中,地方债券是一种常见筹资方式,青岛市政府可以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来筹措地铁建设的资金。

2.2 社会资本投资除了政府投资,社会资本也可以成为地铁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

例如,引入民间资本或融资租赁公司参与地铁建设,让他们以参股方式投资项目,既可以形成新的、多方共赢的资金筹措机制,也可以提高政府筹资的信用度。

2.3 金融机构贷款为了解决资金瓶颈和缩短建设周期,地铁建设项目也可以通过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来筹集建设资金。

例如,政府可以将已获得的银行存单、地方债券和其他资产进行质押融资,并向不同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3. 资金运作3.1 建立专项基金为了解决地铁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问题,政府可以成立专项基金。

专项基金作为一种独立的、独立账户、独立核算,封闭式经营的长期资金池,符合我国现有市场环境的潜在投资组合。

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基金合同及其投资策略,采取恰当的投资技巧和方法,对基金运作进行有效的综合管理,同时满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要求。

3.2 制定地铁票价地铁建设后,政府可以根据运营成本和市场需求,适时制定地铁票价。

一方面,票价应当适中、公平,符合市场的供求关系;另一方面,还应当考虑城市的经济发展和民生问题,尽可能减轻市民负担,在票价与社会效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3.3 发行地铁债券政府可以适时发行地铁债券,借助国家的融资平台,引入社会资本,为地铁投资提供充足的金融支持。

在发行地铁债券时,要注意债券期限、发行金额、利率等一系列问题。

青岛地铁三号线资产合计账面价值

青岛地铁三号线资产合计账面价值

青岛地铁三号线资产合计账面价值青岛地铁三号线是中国青岛市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之一,也是该市首条地铁线路。

作为青岛市交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岛地铁三号线的建设和运营对于提高城市交通效率、改善居民出行条件具有重要意义。

在评估青岛地铁三号线资产合计账面价值时,我们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1. 资产合计账面价值的定义与计算方法我们需要明确资产合计账面价值的概念和计算方法。

资产合计账面价值是指青岛地铁三号线所有资产按照会计准则计量并记录在账面上的价值总额。

其计算方式包括将各项资产的原始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和摊销后的余额,再加上其他相关资产。

2. 青岛地铁三号线资产合计账面价值的构成青岛地铁三号线资产合计账面价值包含多个方面的构成部分。

首先是轨道、线路和车站的建设成本,包括土地购置费用、建筑物和设施的建设费用等。

其次是列车及相关设备的购置成本,如地铁列车、车辆检修设备等。

另外,还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相关权益。

这些资产构成了青岛地铁三号线的价值基础。

3. 资产价值的评估和变动资产合计账面价值在存在折旧、摊销等因素的影响下会发生变动。

折旧是指资产随着使用年限的延长而逐渐减少其价值。

摊销则是指某些特定资产按照一定比例或一定期限进行价值减少的过程。

青岛地铁三号线的资产会因为使用、损耗等原因而发生折旧和摊销,因此其资产合计账面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动。

4. 青岛地铁三号线资产合计账面价值的意义与影响青岛地铁三号线资产合计账面价值的增加意味着资产的增值,对于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资产合计账面价值的准确评估可以为公司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例如资产购置、更新和拓展等。

资产合计账面价值还可以作为公司信用度和价值评估的参考指标,影响投资者对于公司的看法和投资意向。

5. 对青岛地铁三号线资产合计账面价值的观点和理解在评估青岛地铁三号线资产合计账面价值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根据相关数据和准则进行合理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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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关于印发《青岛市地铁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青政字〔2010〕13号
∙【颁布时间】2010-3-5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n172/n68422/n1527/index.html
∙【全文】
关于印发《青岛市地铁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岛市地铁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政字〔2010〕1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青岛市地铁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五日
青岛市地铁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地铁项目建设资金(以下简称地铁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地铁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我市地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青岛市市级财政投资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青政发〔2009〕25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铁资金,是指按规定合法取得的专项用于地铁项目建设和地铁项目贷款还本付息的资金。

资金来源包括: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地铁资金;
(二)地铁沿线两侧及站点周边500米内土地出让收益与相关物业开发收益等政府资源性收益资金;
(三)沿线区(市)按规定上缴的地铁资金;
(四)市属国有投资公司按规定上缴的地铁资金;
(五)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安排的地铁资金;
(六)国家、省安排下达的用于地铁项目建设的各项资金;
(七)用于地铁项目建设的银行贷款;
(八)以企业债券、中长期票据等融资方式取得的地铁资金;
(九)其他用于地铁项目建设的资金,包括银行孽息、社会捐赠资金等。

第三条地铁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贯彻“统筹安排、计划管理,专款专用,讲求效益,程序规范”的原则。

市政府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和地铁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地铁资金,分年度确定投资计划,相关部门按确定的投资计划组织实施。

地铁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

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地铁资金使用的规章制度,制定科学的工作流程。

第四条地铁资金流转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必须严格按照制度、程序审批。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公司)设立地铁项目资本金专户,核算市财政拨入的地铁项目资本金。

地铁项目资本金专项用于地铁项目建设。

地铁项目资本金专户拨款的对应账户,只能是地铁公司的地铁项目建设资金专户。

国信公司按照地铁项目贷款协议约定,设立地铁项目贷款专户,核算取得的地铁项目贷款及还本付息资金。

地铁项目贷款专户的资金,只能用于地铁项目建设及归还银行贷款本息。

地铁公司设立地铁项目建设资金专户,专门用于核算拨入的地铁资金及地铁项目相关支出。

第五条地铁项目资本金按以下规定归集管理:
(一)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地铁项目建设的资金,由市财政按规定程序划入国信公司地铁项目资本金专户;
(二)地铁沿线土地收益和其他地铁开发相关土地收益用于地铁项目建设的部分,由市财政按照规定程序划入国信公司地铁项目资本金专户;
(三)区(市)财政承担的地铁项目资本金,由相关区(市)按市政府确定的意见上缴市财政,市财政按规定程序拨入国信公司地铁项目资本金专户;
区(市)财政未按期足额上缴的,由市财政通过体制结算扣款;
(四)市属国有投资公司承担的地铁项目资本金,由各国有投资公司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意见,每年分别在3月底和9月底前,将资金及时上缴市财政;
(五)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安排的地铁资金,由市财政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将资金拨入国信公司地铁项目资本金专户;
(六)其他地铁项目资本金,由市财政按规定程序拨入国信公司地铁项目资本金专户。

第六条国信公司应当按照地铁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办理地铁项目贷款。

地铁项目贷款资金通过国信公司地铁项目贷款专户借入,专项用于地铁项目建设。

地铁项目贷款的还款责任主体为国信公司。

第七条地铁项目建设通过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等方式融资,到期还本付息所需资金,按照以下规定归集管理:
(一)市财政预算安排的还本付息资金,由市财政按规定程序划入国信公司地铁项目贷款专户;
(二)地铁沿线土地收益和其他地铁开发相关土地收益用于还本付息的部分,由市财政按规定程序划入国信公司地铁项目贷款专户;
(三)地铁沿线资源的开发收益,由市属国有投资公司全额纳入地铁项目贷款专户,专项用于归还地铁项目贷款;
(四)市政府以其他方式安排给市属国有投资公司用于地铁建设的资源,由市属国有投资公司按规定进行开发、处置,开发处置收益全额纳入地铁项目贷款专户。

第八条每年三季度,地铁公司根据地铁建设进度和工程实施计划等因素,编制下一年度地铁项目投资需求计划,国信公司根据贷款情况,编制下一年度还本付息计划。

地铁项目投资需求计划和还本付息计划由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地铁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审核,并提出资金来源安排建议方案,按照市财力项目安排程序报批后,由市发展改革委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第九条地铁公司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地铁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工程实际进度,编制年度分月用款计划,由地铁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审定。

国信公司根据审定的年度分月用款计划,结合当年市财政安排的项目资本金情况,合理安排融资规模,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第十条年度分月用款计划经审定后,作为国信公司拨款的控制依据。

具体执行中,地铁公司应当根据资金实际需要,按照国信公司规定及时编报下个月的资金计划报国信公司,国信公司按程序将所需资金拨付地铁公司地铁项目建设资金专户。

第十一条重大资金支出或重大设备购置实行集体决策制度,具体规定由地铁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地铁公司应当按照合同和工程进展需要支付地铁资金。

对设计、勘察、工程施工预付款及进度款,由地铁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和付款方式,将相应款项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

对工程设备款,由地铁公司根据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直接将相应款项支付给供应商。

地铁沿线各区(市)和有关单位承担的征地拆迁、管线迁改和绿化迁移任务所需资金,经地铁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确认并下达拆迁计划后,征地、拆迁费和管线迁改、绿化迁移费按合同约定由地铁公司直接拨付有关区(市)财政部门或有关单位,包干使用。

其他零星支付事项,按照现行财务制度规定,由地铁公司在项目概算范围内据实支付。

第十三条地铁资金管理实行严格的概算控制制度。

单项工程或设备购置费用超出项目概算的,需经地铁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共同研究确认,其中超概算达到5%以上的,应当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地铁公司应当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和基本建设财务、会计管理的有关规定,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五条地铁项目建设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招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规定,履行采购、招标程序。

第十六条地铁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标准和使用
范围,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

特殊情况确需超过规定支出标准或范围的,应当事前报市财政局审核批准。

地铁指挥部办公室机构经费应当按照年度部门预算的要求组织编报,经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后,从地铁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列支。

第十七条地铁资金使用管理的其他事项,按照现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对地铁资金的监督管理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地铁项目概算和年度投资计划审核监督。

市财政局负责对地铁项目资金管理及财务活动实施监督。

市审计局依法对地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并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跟踪审计。

市监察局负责对地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监督,依法依纪查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地铁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地铁项目的计划、进度、拆迁、招标、质量和安全监督等工作,协调组织国信公司和地铁公司进行项目融资和工程建设。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地铁资金重大支出或重大设备购置是否建立健全集体决策制度,是否按规程执行;
(二)地铁资金是否严格按照年度投资计划及年度分月用款计划使用管理;
(三)地铁资金专用账户是否按照规定开设,有无多头开设地铁资金账户问题;
(四)地铁资金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拨付到位;
(五)有无擅自变更项目设计、改变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问题,是否严格执行项目投资概算;
(六)是否符合招标采购的有关规定;
(七)项目前期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等是否按规定开支;
(八)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九)其他应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山东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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