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正式)
民爆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1 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此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与公司具有合同关系的施工单位。
3 职责3.1安全环保保卫部负责对民爆物品的发放、领用的安全监管。
3.2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管理规定。
3.3民爆物品库房管理单位负责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4 控制程序4.1民爆物品的发放4.1.1发放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素质,必须经过严格安全培训、教育;较熟练掌握有关爆炸物品性能、危害及简单使用方法;具有帐目统计、管理业务能力;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爆炸物品的发放、管理工作。
4.1.2变质、过期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严禁发放使用。
4.1.3爆破器材应按出厂时间的先后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一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测;同时查验购买器材数量是否与购单相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4.1.4发放人员必须每次查验领用人员证件:是否与所持有效证件照片一致、持证人是否是规定资格领取人;证件有效期限;领用计划申请书。
申请书内容:申请类别、数量、领取方单位主要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签名,业主管理方施工负责人签名。
本条前述规定不齐备拒绝发放。
4.1.5做好当班火工品的余量退库登记:查验退库量、种类是否属当班所领物,确认无误后按量登记退库(非当班退库物应立即报告部门领导);退库人签名;同时对退库物按规定进行防潮处理。
4.1.6发放员对每班所发物量,当班进行台帐整理,并对发放、库存物进行核实;交接班双方进行一一清点核实,并在交接班记录、火工品台帐上签名。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
4.2使用4.2.1领用人员必须持公司规定的有效证件及领用计划申请书,接受库区保安人员查验后方可进入库区(禁带火种及引火物、钝器物等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物件进入库区);认真核实领取物是否与申请计划书批准数量一致;特别是雷管、导爆管要从外观检查有无破损或失效的可能;导爆管的段别是否与领用要求相符,炸药包装是否破损等。
爆破品储存、领退、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爆破品储存、领退、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了确保爆破品的安全管理,维护单位和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相关从事爆破品储存、领退、使用等工作的人员。
3. 爆破品是指具有爆炸能力的物质或装置,包括炸药、雷管等。
二、爆破品储存管理1. 爆破品储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爆破品的安全性。
2. 爆破品应专门设立储存库房,库房内应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
3. 储存库房应符合以下要求:(1) 储存库房应位于离建筑物、人员密集区、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区域一定距离,并设有防火、防爆设施。
(2) 储存库房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爆破品储存库房内的爆破品应按照种类、规格分类存放,进行标识,隔离存放不同种类的爆破品。
5. 储存库房内的爆破品储存数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禁超量存储。
三、爆破品领退管理1. 领取爆破品前,领用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件,并填写领用登记单,由库房管理员核实并签字确认。
2. 领用人员应按照领用单上的数量和种类领取爆破品,严禁私自增加或减少数量。
3. 领用人员领取后,应妥善保管爆破品,确保安全,不得私自擅自使用或转借他人。
4. 爆破品使用完毕后,领用人员应填写使用记录,并将剩余的爆破品及时退还库房。
5. 领用人员应为领用的爆破品负责,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爆破品使用管理1. 使用爆破品前应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熟悉爆破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2. 使用爆破品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作业、私自改动等行为。
3. 使用爆破品的场所应满足国家相关安全要求,确保周围人员和建筑物的安全。
4. 使用爆破品时应做好防护措施,戴好防护装备,严禁烟火、明火等非作业所需物品进入作业区域。
5. 使用爆破品应按照爆破作业计划进行,确保准确、安全地完成作业任务。
五、爆破品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1. 每年定期进行爆破品管理制度的宣传,使相关人员熟悉制度内容和要求。
爆炸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3篇)

爆炸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管理从严,服务生产,保障安全”的原则,使爆炸物品管理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堵塞爆炸物品被资流失渠道,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领发手续2.1各单位内部使用的爆炸物品,须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安,凭手续由安全员和放炮员两人来领取,认真记录。
2.2其他单位因施工需要领取爆炸物品,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安全部门同意,公安分局批准,凭领料单在指定的仓库由专人领取、保管。
2.3外单位需借、购爆炸物品,须经地方公安机关批准,并报公司保卫处备案,凭手续领取。
3、领发规定3.1领用爆炸物品必须由安全员和放炮员两人凭有效手续来领取,互相督促。
3.2必须按当班需用量领取,并认真填写好领发记录,放于安全可靠地方,单领单放。
3.3不准一人同时领取两种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领出来的爆破器材按性质不同分别放在专用爆破箱内分别携带,严禁混发、混装。
3.4禁止使用自行车、拖拉机、摩托车等不安全的交通工具运送爆破器材,运送途中禁止在公共场所、村庄、集市、交通要道、重要建筑设施附近停留。
3.5禁止携带烟火4、退存规定4.1安全员和监炮员要认真做好放炮记录,数据准确,余数存库、目清月结,帐目相符。
4.2当天消耗的数量和余下的数量要如实送回仓库,分类保管,保管员凭放炮记录查验核收。
4.3严禁存放宿舍、办公室和其他地方过夜,严禁偷盗、遗失、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借。
4.4收发做到手续齐全、数目清楚、日清月结,帐长相符。
4.5爆破物品如有遗失、被盗和其他事故,应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告,并视情追究其责任,如领导不负责,忽视安全,遗漏丢失或被盗,发生重大事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领导人的责任,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爆炸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2)为了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定以下爆炸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一、领发管理:1. 爆炸物品的领取和发放应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
煤矿爆炸物品领退管理制度(6篇)

煤矿爆炸物品领退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爆炸物品的管理,规范我公司的爆炸物品领用、发放、现场使用等作业环节,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常兴实际情况,特制定爆炸物品的领用退管理办法。
一、爆炸物品领用单的填写程序:1、涉爆单位需领用爆炸物品,由本单位开领料单,当班领用当班开单,需领多少开多少。
2、领料单必须按编码顺序填写,当日三班火工品领料单必须按编码序号连续开出,并在编号处加盖火工品管理员的手章方可生效。
如有特殊情况写错,必须在井下____库加盖作废章并将作废的领料单附于各队火工品管理台帐的背后。
3、领料单必须写清楚队组、班次、领用日期以及计划领用数量,不得有勾画和涂改现象,否则保管员有权拒发____。
4、为了便于操作应用,涉爆单位的队长在领用单右上角处提前两天加盖队长手章,当日跟班队干和领料人在领用火工品时要根据现场实耗情况及退库情况填写当班火工品的领用数量,队主管的签章处由当日跟班队干在领用单上签字盖章,领料人(____员)在领料单领料人处签字。
5、队主管、领料人(____员)的填写必须由当日当班的跟班队干、领料人(____员)填写,不得代签、错签、漏签。
6、涉____队伍的领料单可以提前两天加盖工程项目部公章以及主管领导的手章,队主管的填写必须由当日跟班队干当日签字并加盖手章。
二、____库保管员办理登记收发签字程序:1、____员到____库领用爆炸物品,首先要出示由长潞公安分局核发的“____员安全作业证”。
2、____库保管员要认真查验证件是否有效相符,并根据涉爆人员____档案核对涉爆人员,确认无误后进行验票(火工品领用单)。
3、爆炸物品领用单的查验。
(1)查验单位领导人手章是否与____库备案的手章是否一致。
(2)查验单位跟班队干的签字和印章(队主管)是否与____库的备案签字是否一致。
(3)查验单位火工品管理员的印章与____库的备案印章是否一致。
(4)对涉____施工单位查验有没有加盖本公司项目部公章。
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收存、发放登记制度范文(3篇)

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收存、发放登记制度范文第一条火工品的存放:地面的火药库的炸药、雷管必须分别贮存,必须有专用仓库存储,并设专人管理,不准任意存放,严禁将爆炸物品分发给个人保存。
1、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2、库内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存放,库内严禁存其它物品。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不准将易燃易烧、易爆炸的其它物品带入仓库,禁止在炸药库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4、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要及时报告保卫科。
5、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保卫科向公安机关备案,到安全的地方妥善销毁。
6、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验各种手续,按批准数量发放,不得随意增减。
7、经常保持库区的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做好防盗、防洪、防爆等安全防范工作,实现安全储存。
第二条火工品的领取和发放1、火工品的发放认真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每班按时发放,每班未用完的火工品必须按时交回,各队组用不完的炸药、雷管,发放员应分别保存、交下一班发放时取走。
2、火工品发放必须是专职火工品发放员,不得代替。
3、火工品领取时必须是放炮员凭单据,并在单据后签字后方可领取,其它人员不得代替。
4、发放火工品时发放员必须首先检查炸药箱、雷管箱是否完好,有锁没有,炸药雷管必须分运,装箱上锁。
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送、转卖、转借爆炸物品和器材。
6、火工品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一旦需要涂改,必须另起一行进行说明,并在涂改区划一横道,予以标注,同时,由发放员本人签字或盖章。
第三条火工品的使用1、火工品领到工作面后,严禁乱扔乱放,不使用不得开锁。
2、炸药箱、雷管箱必须分别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的地点。
3、现场班组长与放炮员将当班实际消耗的炸药、雷管核对清点清楚,不得徇私。
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收存、发放登记制度(4篇)

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收存、发放登记制度一、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收存制度:1. 出库检查收存:(1)仓库管理员在出库前,对爆炸物品进行检查,确保物品的完好无损,无异常情况。
(2)检查货物的数量、规格、批号等与发货单进行核对,确保一致性。
(3)仓库管理员填写物品出库记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批号、出库日期等信息,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4)出库前对爆炸物品进行封存,将封存标识牢固粘贴于物品包装上,并录入相应的信息。
2. 入库检查收存:(1)仓库管理员在物品入库前,对爆炸物品进行检查,确保物品的完好无损、无异常情况。
(2)检查货物的数量、规格、批号等与进货单或验收单进行核对,确保一致性。
(3)仓库管理员填写物品入库记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批号、入库日期等信息,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4)物品入库后,按照规定的存放要求,将其放置在专门的存放区域,并确保安全可靠。
二、爆炸物品发放登记制度:1. 发放登记:(1)发放爆炸物品前,仓库管理员对物品进行检查,确保物品的完好无损。
(2)接收爆炸物品的责任人填写物品发放申请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批号等信息,并提交给仓库管理员进行审核。
(3)仓库管理员核对申请单与库存记录,确认库存数量足够,进行发放。
(4)仓库管理员填写物品发放记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批号、发放日期等信息,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2. 发放归档:(1)发放完成后,仓库管理员将物品发放记录归档,按照时间和物品名称进行整理。
(2)发放归档记录备查,以备查验、核对或审计时使用。
以上制度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执行,以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
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收存、发放登记制度(2)是为了加强对爆炸物品的管理和控制,在爆炸物品的出入库过程中进行检查、记录和登记,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和防止滥用。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出入库检查收存:在爆炸物品出入库的过程中,必须进行检查和确认物品的数量、种类、规格、包装等信息是否与记录一致,确保物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爆炸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四篇)

爆炸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爆炸物品的领发使用,确保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以及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或个人获取、使用爆炸物品的管理。
第三条爆炸物品的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加强安全措施,科学使用。
第四条爆炸物品的领发使用必须由专人负责,履行爆炸物品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
第五条爆炸物品的领发使用应当通过登记记录方式进行,不得存在无证购买、无警示标志携带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爆炸物品的领发申请和审批第六条需要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或个人,在使用前必须向有权部门提出领发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及证明。
第七条填写领发申请时,应明确爆炸物品的种类、数量、用途、使用期限以及使用地点等必要信息。
第八条领发申请提交后,有权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批,符合要求的申请应予以批准。
第九条批准后的领发申请,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办理领取手续。
第十条审批不通过的领发申请,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爆炸物品的领用和发放第十一条爆炸物品开仓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仓,并将开仓情况做好登记记录。
第十二条开仓时,应按照领发申请的内容核对爆炸物品的种类、数量以及其他信息,并由领取人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领取人应在领取爆炸物品后立即核对数量和品种,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
第十四条爆炸物品的发放应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发放过程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领取爆炸物品的人员应尽快将领用的爆炸物品送到使用地点,并按照规定进行使用。
第四章爆炸物品的使用管理第十六条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或个人应在使用前,通过培训、教育等形式,掌握爆炸物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七条使用爆炸物品时,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使用。
第十八条爆炸物品的使用场所应符合安全要求,遵守防火、防爆等措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的安全性。
第十九条发现爆炸物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爆炸物品领取、发放、储存制度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爆炸物品装卸及运送管理1、供货商将爆炸物品运至到装卸点处,爆炸物品押运员要提前清理车道及专用车及做好警戒、未使用爆炸物品专用车和装卸炸药时附近处有闲杂人员的给予罚款50元。
2、爆炸物品交接时双方应未当面点清爆炸物品品种、数量、物品条码和有关票据等手续造成错误的;装车后未下井并且无人看管的和没有跟车押运到爆炸物品库的给予罚款50元。
3、交接后押运员按照供货单的品名、数量装卸爆炸物品,炸药、电雷管不得在井口拆箱,应成箱运往井下爆炸物品库,违反本规定的给予罚款50元。
4、地面装卸,遇雷(暴风)雨天气不得装卸爆炸物品;禁止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同车运输,禁止爆炸物品与其它货物混装;严禁在同一地点、同时装卸电雷管和炸药,违反本规定的给予罚款100元。
5、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物品,违反本规定的给予罚款500-1000元。
6、爆炸物品库向井下工作地点人力运送爆炸物品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爆炸物品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
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员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员或在爆破员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一人一次运送炸药数量,背运炸药不得超过24Kg,挑运炸药不得超过48公斤,电雷管不得超过200发。
(2)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物品装在衣袋内,严禁一人同时携带电雷管和炸药的。
(3)领到爆炸物品后,必须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不应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不得提前班次提取爆炸物品(4)严禁用胶带输运机或刮板运输机运送爆炸物品。
(5)送到工作地点后,炸药、电雷管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爆炸物品箱内并加锁,钥匙由爆破员随身携带,严禁混放、乱扔乱放.违反本规定给予罚款100-1000元。
(6)爆破工必须把炸药、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物品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爆炸物品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炸物品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违反本规定给予罚款100-500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爆炸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051-47 爆炸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
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管理从严,服务生产,保障安全”的原则,使爆炸物品管理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堵塞爆炸物品被资流失渠道,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领发手续
2.1各单位内部使用的爆炸物品,须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安,凭手续由安全员和放炮员两人来领取,认真记录。
2.2其他单位因施工需要领取爆炸物品,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安全部门同意,公安分局批准,凭领料单在指定的仓库由专人领取、保管。
2.3外单位需借、购爆炸物品,须经地方公安机关批准,并报公司保卫处备案,凭手续领取。
3、领发规定
3.1领用爆炸物品必须由安全员和放炮员两人凭有效手续来领取,互相督促。
3.2必须按当班需用量领取,并认真填写好领发记录,放于安全可靠地方,单领单放。
3.3不准一人同时领取两种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领出来的爆破器材按性质不同分别放在专用爆破箱内分别携带,严禁混发、混装。
3.4禁止使用自行车、拖拉机、摩托车等不安全的交通工具运送爆破器材,运送途中禁止在公共场所、村庄、集市、交通要道、重要建筑设施附近停留。
3.5禁止携带烟火
4、退存规定
4.1安全员和监炮员要认真做好放炮记录,数据
准确,余数存库、目清月结,帐目相符。
4.2当天消耗的数量和余下的数量要如实送回仓库,分类保管,保管员凭放炮记录查验核收。
4.3严禁存放宿舍、办公室和其他地方过夜,严禁偷盗、遗失、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借。
4.4收发做到手续齐全、数目清楚、日清月结,帐长相符。
4.5爆破物品如有遗失、被盗和其他事故,应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告,并视情追究其责任,如领导不负责,忽视安全,遗漏丢失或被盗,发生重大事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领导人的责任,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