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理带教老师管理规定
医院带教老师管理制度

医院带教老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带教老师队伍管理,提高带教质量,促进医院教学科研事业的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带教老师管理机构医院带教老师管理机构由医院教育处设立,具体负责带教老师的管理工作。
三、带教老师的选拔和聘任1. 带教老师的选拔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定,首先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2)具有扎实的临床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3)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患者悉心护理经验;(4)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2. 带教老师的聘任应当严格按照医院规定程序完成,经医院教育处审批通过后方可聘任。
四、带教老师的责任和义务1. 带教老师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教学科研活动,对学生进行认真负责的带教工作。
2. 带教老师应当努力提高教学水平,积极参加各类教学培训和学术交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3. 带教老师应当在教学中严格要求自己,严谨治学,做到言传身教,以身作则,严禁在教学过程中搞违法乱纪行为。
4. 带教老师应当与学生和医院其他科室积极合作,共同完成带教任务,营造良好的带教环境。
五、带教老师的考核与评定1. 医院将定期对带教老师进行考核评定,主要包括带教工作情况、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和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估。
2. 带教老师考核评定结果将作为教学工作聘用合同续聘的重要依据。
3. 针对带教老师的不合格情况,医院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提出整改意见、暂停带教工作或取消带教资格等。
六、带教老师的薪酬和福利1. 医院将根据带教老师的工作情况、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等因素,合理确定其薪酬水平。
2. 带教老师享有医院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休假、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福利。
3. 聘任的带教老师还将享受相关聘任津贴和教学补助等福利。
七、带教老师的辞职和解聘1. 带教老师如需辞职,应当提前向医院教育处提交书面辞职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离职。
医院带教工作制度

医院带教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带教工作管理,规范带教教师和实习生的行为,提高实习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带教工作应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为宗旨,充分发挥带教教师和实习生的积极作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的医学人才。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带教工作组织体系,明确带教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带教工作。
第四条医院应制定完善的带教工作计划和教学大纲,确保带教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医院应加强对带教教师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带教教师具备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六条医院应关注实习生的实习生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确保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二、带教教师第七条带教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医师、护士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二)具有三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四)经过医院组织的带教教师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八条带教教师职责:(一)负责实习生的带教工作,指导实习生进行临床实践;(二)制定实习生个人实习计划,并进行定期评估;(三)传授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培养实习生的临床技能;(四)关注实习生的职业素养和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五)参加带教工作总结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带教水平。
第九条带教教师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实习计划和教学大纲,确保实习质量;(二)尊重实习生的人格和权益,关心实习生的生活;(三)不得安排实习生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工作;(四)不得向实习生收取任何费用;(五)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三、实习生第十条实习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医学院校学籍的本科生、研究生;(二)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临床实习工作。
第十一条实习生职责:(一)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服从带教教师的指导;(二)认真参加临床实习,提高自身的临床技能和理论水平;(三)尊重患者,关心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和权益;(四)积极参加实习期间的各项培训和学术活动;(五)完成实习任务,取得相应的实习成绩。
带教医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带教医院的管理工作,提高带教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人才培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带教工作,包括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等人员的带教。
第三条带教医院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带教过程中医疗安全;2. 因材施教,根据不同带教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带教计划;3.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培养带教对象的临床实践能力;4. 严谨治学,倡导学术诚信,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第二章带教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带教医院设立带教委员会,负责制定带教工作计划、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监督带教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带教委员会成员由医院领导、科室主任、带教老师、教学秘书等组成。
第六条带教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带教工作计划和考核标准;2. 组织带教老师的选拔和培训;3. 监督带教工作的实施,确保带教质量;4. 对带教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总结。
第七条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带教工作,主要职责:1. 组织选拔和培训带教老师;2. 指导带教老师进行带教工作;3. 定期检查带教质量,对带教老师进行考核;4. 协调解决带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带教内容与要求第八条带教内容应包括:1. 医学基础理论、临床知识;2. 临床技能操作;3. 医疗法规、医疗质量管理;4. 医患沟通技巧;5. 医学伦理道德。
第九条带教要求:1. 带教老师应具备扎实的医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临床经验;2. 带教老师应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人际沟通能力;3. 带教老师应按照带教计划,合理安排带教内容,确保带教质量;4. 带教对象应积极参与带教活动,主动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十条带教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带教对象的临床技能操作;2. 带教对象的临床思维和诊断能力;3. 带教对象的医德医风;4. 带教对象的自我评价。
第十一条定期考核由带教委员会组织,对带教对象进行综合评价。
医院带教老师工作制度

医院带教老师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带教老师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医疗人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带教老师的选拔与聘用1. 选拔条件(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一定的临床经验。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背景。
2. 聘用程序(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医师可向医院教育部门提出申请。
(2)资格审查:教育部门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教学能力、沟通能力等。
(4)聘用: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聘用人员名单,颁发聘书。
三、带教老师的职责与义务1. 制定带教计划:根据学员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全面、系统。
2. 教学培训:对学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学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3. 临床指导:带领学员参与临床工作,指导学员进行诊疗操作,培养学员的临床思维和判断能力。
4. 教学评估:定期对学员进行考核,了解学员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和要求。
5. 学术交流:组织或参与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学员的学术水平。
6. 填写教学记录:认真记录教学过程,填写教学日志,及时反馈教学情况。
7. 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形象,为学生树立良好的职业榜样。
四、带教老师的权利与待遇1. 享有医院职工的合法权益,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2. 优先参加业务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3. 获得相应的带教报酬,并根据教学质量和工作量,享受相应的绩效待遇。
4. 有权对教学工作和学员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带教老师的管理与考核1. 管理:医院教育部门负责对带教老师进行管理,定期了解带教工作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2. 考核:医院教育部门定期对带教老师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教学质量、学员满意度、教学成果等方面。
3. 奖惩:对表现优秀的带教老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教学质量不高、学员反映不佳的带教老师,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取消带教资格。
护理带教的规章制度

护理带教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护理带教的管理工作,提高护理师的教学水平,保障护理带教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护理带教是指在医疗机构中开展教学工作,由具备护理职业资格的护士担任带教教师,指导护理学生进行临床实践操作。
第三条护理带教应遵循“尊重学生、关爱学生、扶助学生、引导学生”的原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护理带教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实践技能培养、职业素养提升和团队合作能力培养,要求严谨认真,细致入微。
第五条护理带教教师要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沟通技巧。
第六条学生在护理带教过程中,应主动学习,遵守规章制度,尊重教师和同学,勇于担当责任,积极参与实践操作。
第二章护理带教教师管理第七条护理带教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具备专业的护理背景和教学经验,经过医院评定合格后,方可担任带教工作。
第八条护理带教教师应定期参加教学培训,提升教学水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九条护理带教教师在带教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及时给予学生反馈。
第十条护理带教教师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困难,给予及时的指导和支持。
第十一条护理带教教师要建立良好的带教氛围,营造和谐的师生关系,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十二条学生在进入临床实习阶段前,应接受相关的理论知识培训和技能操作训练,确保具备基本的护理能力。
第十三条学生在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带教教师的管理和指导,积极参与实践操作,提高技能水平。
第十四条学生要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尊重患者和同事,遵守医疗纪律,严禁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第十五条学生要积极参与团队合作,与同学和教师协作,共同完成实践任务,提高团队协作能力。
第十六条学生在实习结束后,应进行实习总结和评估,反思自身不足,不断完善自我,提高综合素质。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七条医院将定期对护理带教教师和学生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其在护理带教活动中的表现和贡献。
医院带教老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医院带教老师的管理,提高带教质量,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院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带教老师的管理。
三、带教老师的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医学教育事业。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胜任带教工作。
四、带教老师的职责
1. 认真执行医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确保教学质量。
2. 指导实习生进行临床实习,帮助其掌握临床技能。
3. 传授医学知识,培养实习生的临床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5. 参与教学活动,不断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
五、带教老师的选拔与培训
1. 医院每年组织带教老师选拔,选拔具备条件的医生担任带教老师。
2. 对新选拔的带教老师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技巧、实习生管理等方面。
3. 定期组织带教老师参加教学研讨、学术交流等活动,提高其教学水平。
六、带教老师的考核与评价
1. 医院定期对带教老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态度、教学质量、实习生评价等方面。
2. 对考核优秀的带教老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带教老师进行培训和指导。
3. 建立带教老师评价体系,对带教老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医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学医院带教老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教学医院带教老师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的临床医学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教学医院所有带教老师。
三、职责与要求1. 带教老师应具备扎实的医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带教老师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及教育教学规范,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
3. 带教老师应熟悉临床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教学方案。
4. 带教老师应积极参与教学活动,如病例讨论、教学查房、临床技能培训等,提高教学质量。
5. 带教老师应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关心学生生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6. 带教老师应认真履行教学职责,按时完成教学任务,确保教学质量。
四、带教老师选拔与培训1. 选拔条件:(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临床经验丰富;(2)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道德;(3)愿意承担带教任务,有较强的责任心。
2. 培训内容:(1)教育教学理念与方法;(2)临床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3)临床技能培训;(4)医德医风教育。
五、教学管理与考核1. 教学管理:(1)医院设立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教学管理工作;(2)科室设立教学小组,负责具体的教学实施和管理工作;(3)带教老师应定期参加教学活动,及时反馈教学情况。
2. 考核:(1)带教老师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学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方法、学生满意度等;(2)考核结果作为带教老师晋升、评优的重要依据。
六、奖惩与激励1. 对表现优秀的带教老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如晋升、评优等;2. 对教学效果差的带教老师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调整或解聘。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护理带教管理制度

护理带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做好护理带教工作,规范管理护理带教行为,提高护理师素质和水平,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故制定本制度。
二、护理带教管理机构1. 护理带教工作由医院护理部负责管理,设立护理带教管理办公室,下设护理带教主任,具体负责护理带教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 护理带教主任需具备高级护士以上资格,有丰富的护理带教经验和管理经验。
3. 护理带教主任负责护理带教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包括护理带教计划的制定、教学资源的整合、教学质量的评估等。
三、护理带教师的选拔和培训1. 护理带教师需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有丰富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持有护士执业证书,通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护理带教资格证书。
2. 医院定期进行护理带教师的选拔,选拔出表现出色、业务能力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护理带教师担任教学工作。
3. 护理带教师需参加医院组织的护理带教培训课程,学习教学方法、心理学知识、教育学等相关知识,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能力。
四、护理带教管理制度1. 护理带教师需按照护理带教计划进行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不得擅自调整教学计划。
2. 护理带教师需对学员进行辅导和指导,耐心解答学员的问题,鼓励学员参与临床护理工作,培养学员的护理技能和专业素养。
3. 护理带教师需监督学员的学习情况和工作表现,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对学员进行奖惩,保证教学质量。
4. 护理带教师需定期参加医院组织的护理带教评比活动,交流教学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能力。
五、护理带教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医院护理部需定期对护理带教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
2. 护理带教主任需定期对护理带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和整改,确保教学质量。
3. 学员对护理带教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医院护理部和护理带教管理办公室反映,确保学员的合法权益。
六、护理带教管理制度的评估和完善1. 医院定期进行护理带教管理制度的评估,通过学员满意度调查、护理带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等方式,了解制度的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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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护理带教老师管理规定
医院护理带教老师管理规定
1、带教老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护师(含护师)以上技术职称,属本科系的业务骨干。
由所在科室推荐,并经护理部考核、审批而定。
2、带教老师在本科护士长的领导下,全权负责实习学员、进修生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3、带教老师在教学及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护理部--带教老师--学员班长三级管理制。
4、实习、进修学员在本科室轮转期间,带教老师应了解学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所属学校、学历、进出科时间,业务水平、工作表现及心理动态,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护理部汇报,并在学员出科时给以恰当的鉴定。
5、合理安排学员的实习计划及班次。
负责落实“一带一”教学制度,安排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士参与带教。
原则上,工作 2 年以上的护士和二级以上(含二级)护士,并获得执业资格者方可参与带教。
6、带教老师应结合本科病人的疾病特点,负责安排每周至少一
次给学员讲课,要求每次课不少于 30 分钟。
并要求老师有授课教案,学员有听课笔记。
6、带教老师负责指导学员完成指定数量的全程护理病历或特护记录单,要求指导每轮学员完成全程护理病历或特护记录单 2 份(整个实习期间,每名本科生至少完成 4 份,大专生至少 3 份,中专生至少 2 份护理病历或特护记录单),负责批改后上交护理部。
7、每轮学员进、出科时都要对其进行理论考试,出科时还要进行 1-2 项操作考试,并记录成绩,上报护理部。
8、带教老师负责实事求是填写实习、进修学员轮转鉴定。
10、未经护理部同意,带教老师不得更改学员轮转次序、不得对学员分布进行调整。
11、未经护理部同意,带教科室和带教老师不得批准学员病事假。
学员请病假,带教老师负责检查验收其有效诊断证明后,立即上报护理部;学员请事假,需有其校方出具证明,学员填写假条,带教科室和护理部均签署意见后,方可离院,归队后需到护理部销假。
12、护理部每两月召开一次带教老师座谈会。
相互学习交流带教经验,取长补短提高临床教学质量。
13、护理部每月通过检查教案、学员调查问卷、学员对带教老师测评、护理部不定时走访、抽查等形式,定期对带教老师进行教学质量考评。
14、如连续三次测评平均成绩未达 80 分以上,经护理部调查核实后,确属不合格带教老师者,取消其带教资格;如连续两次问卷调
查显示其“不按教学计划带教”者,护理部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经护理部调查核实,情况属实限期更正,屡教不改者取消带教资格;如调查问卷连续三次显示“本科室无称职带教老师”,经护理部调查核实,确属为不合格带教科室者,取消科室带教资格。
15、连续 2 人次被取消带教资格的科室或连续三次被测评为“本科室无称职带教老师”的科室,本项目的科室成绩将以 0 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