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危害等级划分
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GBT5817-2009

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粉尘作业场所的危害程度本标准适用于对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进行分级,可作为实施粉尘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
放射性粉尘与引起化学中毒的危害性粉尘不适用于本标准。
2、术语和定义术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 粉尘dust悬浮于作业场所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2.2 呼吸性粉尘 respirable dust按照呼吸性粉尘标准测定方法所采集的可进入肺泡的粉尘粒子,其空气动力学直径均在7.07µm 以下,空气动力学直径5µm 粉尘粒子的采样效率为50%。
2.3 总粉尘 total dust可进入整个呼吸道(鼻、咽和喉、胸腔支气管、细支气管和肺泡)的粉尘。
技术上系用总粉尘采样器按标准方法在呼吸带测得的所有粉尘。
2.4 作业场所work place指劳动者从事职业活动而需要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2.5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time weighted average ,PC-TWA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 工作日、40h 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2.6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concentration-time weighted average ,PC-TWA 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 工作日、40h 工作周的平均接触浓度。
2.7超标倍数 excess multiple作业场所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超过粉尘职业卫生标准的倍数3、分级指标3.1 采用超标倍数作为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的分级指标。
3.2超标倍数的计算公式:式中:B ——超标倍数C TWA ——8h 工作日接触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单位为毫克煤立方米(mg/m 3) C PC-TWA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值,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3)4、计算要求】4.1 对规定了呼吸性粉尘容许浓度的粉尘,使用粉尘的呼吸性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计算B 值。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86颁布日期:1986-1-21 实施日期:1986-11-1本标准适用于区分工人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得大小,就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得依据。
本标准不适于放射性粉尘及引起化学中毒危害性粉尘。
1基本定义1.1生产性粉尘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得能较长时间浮游在空气中得固体微粒。
1.2接触生产性粉尘得作业工人在有生产性粉尘得工作地点,从事生产运动得作业。
1.3工作地点工人为观察、操作与管理生产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得地方。
1.4生产性粉尘中游离>氧化硅含量生产性粉尘中含有结晶型游离>氧化硅得质量百分比。
1.5接尘时间在一个工作日内实际接尘作业时间。
1.6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系指工人在一个工作日得接尘时间内吸入含有生产性粉尘得空气总体积。
1.7生产性粉尘最高容许浓度系指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表4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得最高容许浓度值。
1.8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得最高容许浓度得倍数。
每个采样点得样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得算术均值表示。
2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2.1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共分为五级:0级Ⅲ级危害Ⅰ级危害Ⅵ级危害Ⅱ级危害2.2本标准将石棉尘属于具有人体致癌性粉尘,列入本标准中游离>氧化硅70%类。
2.3根据生产性粉尘中游离>氧化硅含量、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以及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三项指标,按下表划分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表----------------------------------------------生产粉尘中游离>|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氧化硅含量|气量(升/日、人)|0|-1|-2|-4|-8|-16|-32|-64---------|---------|--│--|--|--│--|---|---|---|-4000|│||│||||---------|--│--|--|--│--|---|---|---≤10%|-6000|│||│||||---------|--│-----|-----|-------|---|>6000|0│Ⅰ│Ⅱ|Ⅲ|Ⅳ---------|---------|--│-----│-----|---|---|---|-4000|│|│|||||---------|--│--|--│--|--|---|---|--->10~40%|-6000|│|│|||||---------|--│--|--│--|--|---|---|---|>6000|│|│||||---------|---------|--│--|--│--|--|---|---|---|-4000|│|||||||---------|--│--|--|--|--|---|---|--->40~70%|-6000|│|||||||---------|--│--|--|--|--|---|---|---|>6000|│||||||---------|---------|--│--|--|--|--|---|---|---|-4000|│|||||||---------|--│--|--|--|--|---|---|--->70%|-6000|│|||||||---------|--│--|--|--|--|---|---|---|>6000|│||||||----------------------------------------------附录A生产性粉尘中游离>氧化硅含量得测定法(补充>)A.1测定生产性粉尘中游离>氧化硅含量得采样方法应采集工人经常工作地点呼吸带附近得浮游尘或沉积尘样品。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86颁布日期:1986-1-21 实施日期:1986-11-1 本标准适用于区分工人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的大小,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的依据。
本标准不适于放射性粉尘及引起化学中毒危害性粉尘。
1基本定义1.1生产性粉尘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浮游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1.2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工人在有生产性粉尘的工作地点,从事生产运动的作业。
1.3工作地点工人为观察、操作和管理生产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方。
1.4生产性粉尘中游离>氧化硅含量生产性粉尘中含有结晶型游离>氧化硅的质量百分比。
1.5接尘时间在一个工作日内实际接尘作业时间。
1.6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系指工人在一个工作日的接尘时间内吸入含有生产性粉尘的空气总体积。
1.7生产性粉尘最高容许浓度系指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表4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值。
1.8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
每个采样点的样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
2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2.1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共分为五级:0级Ⅲ级危害Ⅰ级危害Ⅵ级危害Ⅱ级危害2.2本标准将石棉尘属于具有人体致癌性粉尘,列入本标准中游离>氧化硅70%类。
2.3根据生产性粉尘中游离>氧化硅含量、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以及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三项指标,按下表划分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表----------------------------------------------生产粉尘中游离>|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氧化硅含量|气量(升/日、人)|0|-1|-2|-4|-8|-16|-32|-64---------|---------|--│--|--|--│--|---|---|---|-4000|│||│||||---------|--│--|--|--│--|---|---|---≤10%|-6000|│||│||||---------|--│-----|-----|-------|---|>6000|0│Ⅰ│Ⅱ|Ⅲ|Ⅳ---------|---------|--│-----│-----|---|---|---|-4000|│|│|||||---------|--│--|--│--|--|---|---|--->10~40%|-6000|│|│|||||---------|--│--|--│--|--|---|---|---|>6000|│|│||||---------|---------|--│--|--│--|--|---|---|---|-4000|│|||||||---------|--│--|--|--|--|---|---|--->40~70%|-6000|│|||||||---------|--│--|--|--|--|---|---|---|>6000|│||||||---------|---------|--│--|--|--|--|---|---|---|-4000|│|||||||---------|--│--|--|--|--|---|---|--->70%|-6000|│|||||||---------|--│--|--|--|--|---|---|---|>6000|│||||||----------------------------------------------附录A生产性粉尘中游离>氧化硅含量的测定法(补充>)A.1测定生产性粉尘中游离>氧化硅含量的采样方法应采集工人经常工作地点呼吸带附近的浮游尘或沉积尘样品。
粉尘危害等级分类与代码

粉尘危害等级分类与代码粉尘危害等级分类和代码是用于对工作场所中的粉尘危害进行分类和标识的重要工具。
通过对粉尘危害进行科学的分类和代码标识,可以有效地帮助企业和从业人员了解和管理工作场所中的粉尘危害,减少因粉尘暴露导致的职业病和健康问题。
一、粉尘危害等级分类根据相关规定,粉尘危害等级分类主要分为五个等级:A、B、C、D、E级。
具体分类如下:1. A级粉尘危害:属于高度致癌物质,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潜在的致癌性和致畸性非常高,必须严格控制和防护。
2. B级粉尘危害:属于较高致癌物质,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危害,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注意个人防护。
3. C级粉尘危害:属于潜在致癌物质,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需要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4. D级粉尘危害:属于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需要采取控制措施和防护措施。
5. E级粉尘危害:属于一般性粉尘,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小,但也需要保持环境清洁,定期清理。
二、粉尘危害代码除了等级分类外,粉尘危害还有特定的代码用于标识和管理。
每个粉尘危害等级都对应着特定的代码。
以下是粉尘危害等级和代码的对应关系:1. A级粉尘危害:代码为A2. B级粉尘危害:代码为B3. C级粉尘危害:代码为C4. D级粉尘危害:代码为D5. E级粉尘危害:代码为E通过将粉尘危害等级分类和代码相结合,可以清晰地表示粉尘危害的性质和程度,有利于从业人员快速识别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三、粉尘危害管理措施对于不同等级的粉尘危害,需要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以下是常见的粉尘危害管理措施:1. 定期检查和清理工作场所,确保粉尘积聚的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2. 使用专用的防护设备和工具,如防尘面具、防护眼镜和手套等,减少粉尘暴露。
3. 加强通风和排风系统的建设和维护,保持室内空气质量。
4. 提供相关培训,增加从业人员对粉尘危害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5. 监测和评估工作场所中的粉尘浓度,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解读

《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解读GB/T5817-2009《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经国家标准委批准,已于2009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该标准是对GB5817-1986《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标准的修订。
该标准将粉尘浓度超标倍数作为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的分级指标,有助于企业加强粉尘作业场所分级管理,改善作业场所环境条件,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也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部门对粉尘作业场所的监管提供了依据。
标准修订的必要性我国职业病危害十分严重。
在各类职业病中,尘肺病占的比例最大。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8年底,中国内地累计报告职业病67万6562例。
其中尘肺病累计发病61万6 442例,死亡14万6 195例。
根据卫生部统计公报数据显示,近些年来,每年尘肺病发病病例占全部职业病发病例的60%以上。
尽管我国已出台并多次修订了关于粉尘的职业卫生标准,但是,职业卫生标准并不能用来反映和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和状况。
由于我国生产力发展不平衡等原因,调研发现许多企业的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达不到职业卫生标准,有些超标还十分严重。
本标准虽然与职业卫生标准有所区别,但是有紧密的联系。
使用本标准能够将不同危害程度的粉尘作业场所区分开来,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提供依据,使之按照轻重缓急,区别对待,科学的、有计划的消除粉尘作业场所的危害。
由于使用原标准对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进行分级存在着指标值不易获取、计算分级繁琐、缺乏可操作性的缺点,且我国有关粉尘的职业卫生标准已进行了多次修订,原标准中超标倍数计算所依据的生产性粉尘最高容许浓度已不再使用,TJ36-19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早已废止,现在使用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作为职业卫生标准,因此,修订原标准势在必行。
主要修订内容标该准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了标题。
将原标准名称《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改为《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使之更能反映标准制定的初衷。
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解读

《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解读GB/T5817-2009《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经国家标准委批准,已于2009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该标准是对GB5817-1986《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标准的修订。
该标准将粉尘浓度超标倍数作为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的分级指标,有助于企业加强粉尘作业场所分级管理,改善作业场所环境条件,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也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部门对粉尘作业场所的监管提供了依据。
标准修订的必要性我国职业病危害十分严重。
在各类职业病中,尘肺病占的比例最大。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8年底,中国内地累计报告职业病67万6562例。
其中尘肺病累计发病61万6 442例,死亡14万6 195例。
根据卫生部统计公报数据显示,近些年来,每年尘肺病发病病例占全部职业病发病例的60%以上。
尽管我国已出台并多次修订了关于粉尘的职业卫生标准,但是,职业卫生标准并不能用来反映和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和状况。
由于我国生产力发展不平衡等原因,调研发现许多企业的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达不到职业卫生标准,有些超标还十分严重。
本标准虽然与职业卫生标准有所区别,但是有紧密的联系。
使用本标准能够将不同危害程度的粉尘作业场所区分开来,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提供依据,使之按照轻重缓急,区别对待,科学的、有计划的消除粉尘作业场所的危害。
由于使用原标准对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进行分级存在着指标值不易获取、计算分级繁琐、缺乏可操作性的缺点,且我国有关粉尘的职业卫生标准已进行了多次修订,原标准中超标倍数计算所依据的生产性粉尘最高容许浓度已不再使用,TJ36-19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早已废止,现在使用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作为职业卫生标准,因此,修订原标准势在必行。
主要修订内容标该准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了标题。
将原标准名称《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改为《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使之更能反映标准制定的初衷。
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

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1. 规定背景粉尘污染已成为工业、建筑、矿山、农业等各行各业的一个严重问题。
长期接触粉尘会引发慢性支气管炎、煤工肺、硅肺、尘肺等疾病,严重的甚至会导致死亡。
为加强对粉尘危害的预防与控制,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国家颁布了《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并制定了《粉尘危害分级及相应防护工作的规定》。
2. 规定内容规定对工作环境中存在的粉尘危害进行了分级,防护措施随着危害等级的增加而逐渐加强。
规定内容如下:2.1 粉尘危害分级(1)Ⅰ级粉尘危害:其允许浓度在工作场所空气中小于5mg/m³的颗粒物。
(2)Ⅱ级粉尘危害:其允许浓度在工作场所空气中小于10mg/m³的颗粒物。
(3)Ⅲ级粉尘危害:其允许浓度在工作场所空气中小于30mg/m³的颗粒物。
(4)Ⅳ级粉尘危害:其允许浓度在工作场所空气中小于100mg/m³的颗粒物。
(5)Ⅴ级粉尘危害:其允许浓度在工作场所空气中小于200mg/m³的颗粒物。
2.2 防护要求(1)Ⅰ级粉尘危害:工作场所应采用适当的通风设备,必要时可佩戴口罩等个体防护用品。
(2)Ⅱ级粉尘危害:应对工作站点进行局部通风,如不行,则应进行整体通风排除。
同时,工人必须配备口罩等个体防护用品。
(3)Ⅲ、Ⅳ、Ⅴ级粉尘危害:应采用整体通风排除,同时配备有防护性的呼吸器、手套、护目镜等个体防护用品。
2.3 监督检查对于粉尘危害严重的工作场所,在进行消除措施之前应进行现场监督。
监督检查时,应检查工作现场空气中颗粒物的浓度、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等情况,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3. 规定意义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的出台,对于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人的生产效率、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对于工人而言,减少对粉尘危害的暴露,从而避免粉尘危害引发的各种疾病,保障其身体健康。
其次,危害等级越高,防护措施也越严格。
这有助于企业提高生产效率,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颁布时间:1986-1-21颁布机构:国家标准总局收藏本标准适用于区分工人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的大小,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的依据。
本标准不适于放射性粉尘及引起化学中毒危害性粉尘。
1基本定义1.1生产性粉尘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浮游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1.2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工人在有生产性粉尘的工作地点,从事生产运动的作业。
1.3工作地点工人为观察、操作和管理生产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方。
1.4生产性粉尘中游离>氧化硅含量生产性粉尘中含有结晶型游离>氧化硅的质量百分比。
1.5接尘时间在一个工作日内实际接尘作业时间。
1.6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系指工人在一个工作日的接尘时间内吸入含有生产性粉尘的空气总体积。
1.7生产性粉尘最高容许浓度系指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表4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值。
1.8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
每个采样点的样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
2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2.1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共分为五级:0级Ⅲ级危害Ⅰ级危害Ⅵ级危害Ⅱ级危害2.2本标准将石棉尘属于具有人体致癌性粉尘,列入本标准中游离>氧化硅70%类。
2.3根据生产性粉尘中游离>氧化硅含量、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以及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三项指标,按下表划分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表----------------------------------------------生产粉尘中游离>|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氧化硅含量|气量(升/日、人)|0|-1|-2|-4|-8|-16|-32|-64---------|---------|--│--|--|--│--|---|---|---|-4000|│||│||||---------|--│--|--|--│--|---|---|---≤10%|-6000|│||│||||---------|--│-----|-----|-------|---|>6000|0│Ⅰ│Ⅱ|Ⅲ|Ⅳ---------|---------|--│-----│-----|---|---|---|-4000|│|│|||||---------|--│--|--│--|--|---|---|--->10~40%|-6000|│|│|||||---------|--│--|--│--|--|---|---|---|>6000|│|│||||---------|---------|--│--|--│--|--|---|---|---|-4000|│|||||||---------|--│--|--|--|--|---|---|--->40~70%|-6000|│|||||||---------|--│--|--|--|--|---|---|---|>6000|│||||||---------|---------|--│--|--|--|--|---|---|---|-4000|│|||||||---------|--│--|--|--|--|---|---|--->70%|-6000|│|||||||---------|--│--|--|--|--|---|---|---|>6000|│||||||----------------------------------------------附录A生产性粉尘中游离>氧化硅含量的测定法(补充>)A.1测定生产性粉尘中游离>氧化硅含量的采样方法应采集工人经常工作地点呼吸带附近的浮游尘或沉积尘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