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举措”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制度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制度为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市区教育局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树立我校教育的良好形象。
(一)招生控辍管理1.规范招生秩序。
严肃招生纪律,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和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格实行标准班额控制,小学不超过45人。
2.全面推行“零择班”。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不得举行分班考试,严禁为平衡班级间学生差异进行二次分班。
制定科学合理的师生分班方案,实现学生阳光随机分班,在家委会代表等相关人员现场参与监督下,一次性进行现场分班、匹配师生、公布结果。
3.建立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禁空挂学籍和人籍分离。
严格落实学生考勤周汇总制度,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月报告制度,实现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在校生巩固率100%。
(二)课程管理4.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
按照国家和省课程方案,开齐学科,开足课程,科学制定教学计划。
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得随意增加课程难度,不得随意加快教学进度。
上好体育课,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
5.严格按课表、课程计划组织教学。
严格按课程计划和课时安排方案设置课程表,并通过学校家长开放日、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公布、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
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和上课时间,临时调课的要填写调课记录。
做好幼小衔接教学工作,小学一年级实行“零起点”教学。
严禁实际执行与公示、教室张贴的课程表不符。
6.规范课程开设场所。
音乐课、美术课、书法课要在专用教室进行,体育课要在专用场地进行。
科学实验课要在实验室进行,不以教师演示实验代替。
落实《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图书馆藏书和每年新购图书符合要求。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1)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I. 前言中小学是培养下一代的基础教育阶段,其办学行为的规范对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教育品质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总结和规范中小学的办学行为,以帮助学校和教育工作者提高办学效果和质量。
本文档涵盖了办学宗旨、教师行为规范、学生行为规范和家长参与等方面。
II. 办学宗旨中小学的办学宗旨是培养有德、有才、有品、有爱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具体来说,中小学应该: - 培养学生的健康心理和身体素质; - 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社会责任感; - 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养和实践能力。
III. 教师行为规范作为中小学教育的核心力量,教师的行为规范对于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发展至关重要。
教师应该: - 尊重学生,关注个体差异,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 严守教育教学纪律,杜绝违纪行为; - 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学习资源,注重个性化教学; - 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积极参与教师培训和专业研究。
IV. 学生行为规范学生行为规范是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的重要保证。
学生应该: -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班级管理规定; - 尊重师长和同学,培养团结合作精神; - 注重礼仪和公德,珍惜学习机会; - 关心他人,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V. 家长参与家长是学生成长的重要支持和参与者。
家长应该: - 关心孩子的学习和成长,与学校保持良好的沟通; - 积极参与学校的家长会议和活动; - 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 鼓励孩子参与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VI. 结语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是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关键。
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应共同遵守并践行上述行为规范,为培养有品德、有才能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作出贡献,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注:以上文档为示例,字数仅为参考值,实际情况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调整。
中小学办学行为整治工作方案

中小学办学行为整治工作方案
为着全面落实全国义务教育十二年制的战略性部署,加强中小
学办学行为管理,做好惩治违法违规行为的各项工作,保障学生权益,维护良好的教育环境。
现就中小学办学行为整治工作方案,提
出如下建议。
一、统一思想,认真组织
本次办学行为整治工作是全面加强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的一项
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要高度
重视,建立统一思想,共同认识到此次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
实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中小学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各项制度,强化组织协调,全力以赴做好整治工作。
二、明确整治方向,明确责任
(一)理顺招生秩序
中小学是学生受教育的重要场所,为了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
必须注重中小学的教育质量,在学生招生方面,要妥善安排学生招
生工作,明确政策,规范招生程序,严格工作审核,对于涉及违法
违规招生行为,要严格执法,从源头控制,保障学生权益。
(二)加强教育管理
基层学校工作是中小学教育管理重要的一环,加强基层学校工
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是中小学教育管理不可用忽视的环节,要建
立健全基层学校工作的管理制度,完善各项教育管理制度,加强基
层学校的管理、评估和考核,推进基层学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规范办学行为的计划

规范办学行为的计划
一、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态度
1. 上课时保持专注,不玩手机、不用电脑进行无关学习的事务。
2. 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按时提交作业。
3. 定期复习所学知识,加强理解和掌握。
二、规范课堂纪律
1. 学生上课不扰乱秩序,不谈悄悄话、不相互调笑。
2. 老师讲课时不交头接耳,不频繁上下课。
3. 要尊重老师,讲话时仰仗坐好不躺着。
三、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1. 注重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自信心。
2. 重视每个学生的个性,帮助他们建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
3. 加强师生沟通,了解学生学习和生活中的心理状况。
四、规范校园环境整治
1. 保持教室卫生整洁,不乱扔垃圾。
2. 学习场所操行整洁,不贴乱七八糟的海报。
3. 树立“绿色校园”理念,培养学生爱护环境的意识。
通过实施这个计划,旨在规范学校各项行为规范,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深入实施素质教育,2013年2月27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辽宁省义务教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文件制定本规定;一、严格执行国家、省定课程计划1.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定的课程方案、课程计划,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保证体育课、艺术课、团队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时间;纠正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的行为;2.中小学校要保障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保障学生每月一天校外实践体验活动时间;二、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3.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不上早、晚自习;城市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冬季不早于7:50,夏季不早于7:30;放学时间冬季不晚于17:30小学不晚于17:00,夏季不晚于18:00小学不晚于17:30;4.寄宿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生不超过8小时,初中生不超过9小时,高中生不超过11小时;三、严格控制教师布置给学生的书面家庭作业量5.学校要统筹学生的家庭作业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1小时以内;6.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小时、2小时以内;7.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应适时对学生给予个性化学法指导;四、严格规范考试管理8.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应规范初中升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其他形式的统一考试,严格控制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9.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随意组织学校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 10.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严格规范学校层面考试,考试命题科学合理,考试内容符合课程标准要求,不得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增加考试次数;五、严禁学校、教师违规补课11.各中小学校不得占用学生法定假日、午间休息和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12.学校、教师不得对学生实行有偿补课;学校要组织骨干教师为学困生义务补课; 13.学校、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六、严禁违规乱发教材和教辅材料14.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省每年颁布的中小学教科书用书目录统筹决定征订使用教科书;15.教辅材料实行“一科一辅”制;不得组织小学一、二年级学生订购教辅材料;16.严禁任何部门、学校和个人组织学生统一征订除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以外的任何教辅材料,由学生及父母或监护人自愿选择订阅目录内的教辅材料;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材料;七、严禁下达高考、中考升学指标17.教育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所辖学校下达高考、中考升学指标;18.教育部门、学校不得以高考、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各种学校、班级的荣誉排名和相关奖惩;八、严禁炒作中考、高考成绩19.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和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对外提供教育服务信息的工作,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考生的成绩、名次及中考、高考录取信息,或以任何方式炒作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及升入重点高中、重点大学情况的信息;21.各宣传媒体不得宣传炒作学校的升学率、升学考试平均成绩等情况;不得宣传炒作所谓的中考“状元”、高考“状元”及高分数学生等;九、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22.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应当按照划定的学区招生,并将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跨学区招生;23.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除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艺术等特长生招生可以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外,一律不准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24.学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施分班,不得设置重点班、快慢好差班、实验班、特长班、补习班、奥数班等;25.学校、教师不得根据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十、严格制止普通高中违规招生行为26.各普通高中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规定区域外的学生;27.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违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招收择校生;28.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不得招收复读生;十一、规范和严格民办学校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29.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确定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应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突破招生人数、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严禁学校通过给生源学校校长或老师回扣等不正当方式招生;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初中招生应在每年6月1日以后进行,不得提前招生、举办或与培训机构联合举办、委托举办生源预备班;30.取得文化课补习办学许可的培训机构,课时课量设置要符合教育规律和接受者身心健康;其他办学机构应严格遵守办学行政许可的规定,不得擅自扩大办学范围,开展文化课补习;各类民办教育机构不得以升入某中小学的名义开办直升班、预备班;31.强化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年审;十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32.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行政执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规范办学行为的责任制,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强化工作问责,严肃追究责任;各地要将规范办学行为和学业负担监测列入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建设、教育督导、学校考核和行风评议的指标体系中,做为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对各地在规范办学行为过程中出现的负面影响较大的违法违规事例,在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建设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33.教育部门、学校、教师及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违反本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对违反本规定的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给予处分;34.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教育、监察、纠风部门要建立专项督察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坚持学校自检与社会广泛监督相结合,对规范办学行为进行督察和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各部门联合组织开展规范办学的专项整治活动;学校要加强校务公开尤其是收费和支出情况的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35.加强舆论宣传,发挥引导作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正面、健康的教育舆论环境,营造学生父母能够理解和接受的社会文化氛围,促进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为广大中小学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36.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3-3。
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一、背景
中心小学是一所公办小学,被誉为本地区的精品小学。
本校是
一所健康、文明、阳光、快乐的小学,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
育和培养学生的自主、合作、探究和创新精神。
本校坚持以人为本,倡导优质教育和德育优先,重在实践性和创造性教育。
为了加强教
育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升学校综合实力,本校制
定了本方案。
二、实施目标
1. 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素质;
3. 建立良好的家校合作机制,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4. 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健康成长。
三、实施措施
1. 教育教学管理
(1)学校要加强课程开发和优化,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各教
师团队应以教育教学管理为重点,加强针对性的课程研究和开发,
精心设计每一堂课程,力求让每一名学生都能受益。
(2)学校要实行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课程评估和
教师评估。
通过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全面、系统全面、科学、严格
的监督管理,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是一份指导学校、教师、学生等相关人员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遵循的准则。
它对中小学办学行为进行规范,有利于学校的良好运行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首先,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要加强学校管理。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学校办学的目标和任务,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学校的运行有序。
学校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教育理念和专业素养,能够带领教师团队,积极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同时,学校还应当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只有有良好的管理,才能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行和教育教学的有效开展。
其次,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要注重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和发展水平,合理规划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应当科学合理,并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来确定。
此外,学校还应当推行多元化的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造力。
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果。
再次,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要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
学校不仅要注重学生的学业成绩,还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综合素质。
学校要组织各种形式的课外活动,为学生提供广泛的发展空间。
此外,学校还应当注重孩子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只有培养学生成为具有良好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的公民,才能更好地为社会做贡献。
最后,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要加强家校合作。
学校应当与学生的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共同关心学生的发展和成长。
学校要定期组织家长会,向家长发布学校的相关信息和教育教学情况。
学校还应当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只有家校合作,才能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总之,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是保证学校良好运行和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依据。
学校要加强管理,注重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加强家校合作。
只有全面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才能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发展需要,培养出具有良好素质和创造能力的人才。
中小学办学行为整治工作方案

中小学办学行为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现状中小学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人才和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
然而,由于中小学办学行为不规范、校园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导致一些中小学存在违反规定、违法经营、利益输送等行为,不仅损害了学生权益,而且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亟需加强整治。
二、工作目标以全面推进中小学办学质量提升为目标,针对中小学办学问题开展整治工作,打造健康、平安、和谐校园,保障学生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提升中小学的办学品牌。
三、工作内容1.加强监督执纪,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建立健全中小学办学行为监督机制,发挥教育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媒体等部门的监督作用,严厉打击中小学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营造良好的办学环境。
2.增强中小学安全意识,提升校园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监管,通过教育、宣传等形式,加强师生安全意识,确保校园安全。
3.提高师资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加强教育教学理念的引导,加大师资培训力度,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推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努力营造注重品德教育、实践教育和创新教育的良好教育环境。
4.健全中小学管理体制,提升校园管理水平加强对中小学管理体制的建设,规范中小学管理行为,强化校园管理,做到制度、人员、财务、建设等方面的全面管理,实现学校的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发展。
五、工作措施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加大曝光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对中小学办学行为进行监督,营造监督氛围,引导家长和学生认清中小学办学形象、开展自主监督。
2. 完善制度规范,加强监督执纪制定或完善中小学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强化监察执纪工作,加大对中小学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健全市级、县级、学校三级联动管理模式,提高对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管理效能。
3.推广新型教育教学模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广新型教育教学模式,加大信息化教育建设与应用,落实素质教育,严格落实师资培训与评聘制度,指导学校制定针对性的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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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滨淮镇中心小学
“五举措”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范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永春县“五举措”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校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实质,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当前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领导,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各校高度重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对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自觉纠正违规的办学行为,针对学校在规范办学行为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有效的工作措施,认真抓好整改,确保规范办学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管理,提升办学水平。
各校根据新课程要求,修订和完善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对教学常规各个环节提出明确的要求,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严格教学常规的过程管理,着力提高课堂效率和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
负担。
四、加强督查,不断提高规范办学实效。
各校加强对学校内部规范办学行为的检查力度,切实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中心小学指导和督促所属完小落实好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并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对严重违反办学行为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严肃查处。
五、宣传规范办学行为、营造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大力推广先进地区和学校“减负增效”的成功做法,鼓励和表彰在规定教学时间内通过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先进学校和优秀教师,引导全社会特别是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培养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