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准备工作督查的通知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文件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文件 海府〔2010〕2号转发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各街、局、公司,区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穗府〔2009〕5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如遇问题,请径向区统计局反映。
一、高度重视,明确普查目的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全区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对我区现阶段摸清人口“家底”,研究制定人口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实现人口与资源、环境、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此,全区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本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动员活动,认真做好普查前期工作和专项试点,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二、加强领导,落实工作措施 人口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普查任务重。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海珠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区的人口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人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
各街道要在2010年2月底前成立相应的普查机构,尽快落实办公场地、经费和人员,认真做好计划制定和责任制建立,有序周密地开展人口普查工作,确保普查登记不重不漏、数据资料真实可靠,高质量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区有关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工作开展 按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区财政局要将本次人口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安排,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各级普查机构也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管好用好普查经费。
附件:海珠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 2 —转发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穗府〔2009〕55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粤府〔2009〕6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2024年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情况工作总结

2024年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情况工作总结一、总体情况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情况工作在2024年顺利完成,共涵盖了本市全部的户籍人口普查工作。
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在普查数据的采集、统计和分析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二、工作亮点1. 组织机构健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充分借鉴前几次的经验,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
各级普查办公室密切配合,形成了一支专业化、高效率的普查队伍。
2. 技术手段提升本次普查工作在数据采集和处理方面引入了新的技术手段,采用了智能化设备和软件系统,有效提高了普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普查工作人员通过手持终端设备采集数据,大大减少了误差和重复劳动。
3. 精确的抽样调查针对户籍人口普查存在的庞大数量和广泛分布等问题,本次普查采用了抽样调查的方法,通过科学的统计抽样,有效代表了全市的人口分布情况。
4. 宣传推广工作有力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充分发挥了各种媒体的宣传推广作用,广泛宣传普查的重要性和参与的意义。
通过新闻、广告、网络、微博等多种形式,增强了公众对普查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 信息录入问题部分普查人员在数据录入过程中存在疏漏和错误,导致了一些数据的不准确。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应加强普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录入信息的准确性。
2. 数据保护问题普查工作涉及到大量的个人隐私信息,需要加强数据保护工作。
应建立完善的数据保密制度,并加强对普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确保普查数据的安全性和私密性。
3. 宣传推广不足问题尽管本次普查工作在宣传推广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下次普查工作需要提前规划宣传推广工作,加强与社区、学校、媒体的合作,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和针对性。
4. 抽样调查质量问题虽然本次普查工作采用了抽样调查的方法,但仍可能存在抽样调查代表性不足的问题。
下次普查工作应继续完善抽样调查方案,确保样本的科学性和代表性。
四、展望未来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情况工作的圆满完成为进一步了解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和分布特点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数据。
宣武区第六次全国人口

宣武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文件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人普办发…2010‟3号关于印发常务副区长、宣武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杜灵欣在宣武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和区统计局局长、宣武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史象逵关于普查整体工作情况的汇报的通知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3月11日,宣武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了常务副市长、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吉林在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了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整体工作安排的汇报,讨论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部署了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
现将常务副区长、宣武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杜灵欣在宣武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和区统计局局长、宣武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史象逵关于普查整体工作情况的汇报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切实贯彻执行,认真抓好落实。
宣武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杜灵欣常务副区长在宣武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0年3月11日)(录音整理稿)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第一次领导小组会,标志着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了。
前不久,我们召开了全区人口普查动员大会,是和年度统计工作会一起召开的。
2月4日,北京市召开了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吉林常务副市长在会上对全市人口普查工作专门提出了要求。
今天,我们感觉会议好像稍微长了一点,其实不算长,上次我和史局在北京会议中心开会一直开到12点多,说明领导对这项工作很重视。
刚才史局和启兴同志已经介绍得很清楚了,我再重点说一下人口普查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特别是工作的难度。
总的感觉:一是人口普查是一项非常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
我国在逢0的年份开展人口普查工作,2000年是第五次人口普查,今年是第六次人口普查,每次普查工作的难度都不一样;二是人口普查十年搞一回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
关于认真做好人口普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人口普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口普查办公室,市人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切实搞好人口普查摸底工作,为正式登记打好坚实的基础,现将做好摸底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精心组织摸底调查工作摸底工作是普查登记前必要的准备阶段,是人口普查诸多环节中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有效提高数据质量的保证。
该项工作涉及的工作量和难度极大,需要各级各部门普查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和全社会的支持配合。
各级普查办公室和相关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摸底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摸底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制定出专门的摸底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确保该项工作在序开展。
二、严格各项操作规定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工作细则》和上级人普机构的统一要求,认真完成人口普查摸底阶段的各项工作。
(一)认真做好摸底调查的各项准备。
包括认真绘制好普查小区地图,做好物资准备等普查保障,做好制度准备,建立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建立日报或二日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整理和运用好相关人口基础资料,要按照市人普办《关于整理提供人口普查相关基础资料的通知》(广府人普办字[2010]28号文件)要求,从公安、计生、民政、卫生、劳动、教育等部门收集整理相关人口行政资料,并在摸底时加强资料的相互对比,确保摸底人口数量的不重不漏和摸底所需相关人口记录的完备。
(二)严格坚持逐户摸底的原则。
要认真组织“两员”,对责任区域内的建筑物、房屋、住户及人口进行逐一摸排,要求入户率和见面率达到100%,切实做到“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
(三)认真编制《户主姓名底册》和填报《摸底登记表》。
要严格按照《国家人普办关于做好〈户主姓名底册〉编制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国人普办字[2010]33号)要求,编制《户主姓名底册》(见附件)并妥善保存。
同时,规范填报《摸底登记表》(见附件)的各项内容。
(四)把握好摸底工作进度。
全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时间为2010年10月1日至20日。
【工作总结】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在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三一文库()/工作总结范文/工作总结〔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在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在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这次会议,传达了李克强副总理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领导小组会议的主要精神。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所做的动员和部署,大家要及时向政府领导汇报,并组织人口普查机构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
这次会议,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同志做了认真贯彻李克强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全力做好人口普查各项准备工作的讲话,请同志们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现在,人口普查准备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加紧进行各项准备工作。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前一段工作的简要回顾7月13日召开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以来,在全国各地区的共同努力下,人口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整体上有序推进。
(一)组建了人口普查机构。
去年11月底前,全国地市级以上机构全部组建完毕,目前大部分县级机构也已组建完毕。
(二)召开了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会议。
去年12月18日,李克强副总理亲自主持召开了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人口普查方案(送审稿),确定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研究部署了下阶段的工作。
(三)下发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已经以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文件的形式下发,各地要严格按工作进度的规定保证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四)修改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送审稿)》,自去年2月以来,国务院法制办先后组织征求了各省、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经过几轮修改,近日将报请国务院批准颁布。
(五)拟定了人口普查方案等主要技术文件。
在多次召开人口普查工作座谈会和技术业务研讨会,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和总结前几次人口普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已经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原则通过。
国家统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的公告

国家统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公布日期】2024.10.08•【文号】国家统计局公告2024年第4号•【施行日期】2024.10.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国家统计局公告2024年第4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的公告为准确及时监测和反映我国人口发展变化情况,为党和国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人口有关政策提供基础依据,国家统计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2024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调查范围:被抽中的我国大陆地区的城镇和乡村地域。
二、调查登记对象:抽中住房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
应在户中登记的人包括:1.调查标准时点居住在本户的人;2.户口在本户,调查标准时点未居住在本户的人。
三、调查内容: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迁移流动、工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四、调查时间:调查标准时点是2024年11月1日零时。
现场工作时间是10月10日—11月30日。
五、调查方式:由政府统计调查机构派调查员到住户家中进行登记,或由调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方式进行登记。
调查员入户登记时,应当出示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颁发的工作证件。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资料。
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对调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调查工作中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调查对象阻碍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开展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请社会各界特别是被抽中作为调查对象的住户,积极支持配合2024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22•【字号】衢政发[2009]48号•【施行日期】2009.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衢政发〔2009〕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国务院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09〕49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的人口普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的主要目的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市人口的发展变化情况,查清10年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XXX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查清我市较为突出的流动人口问题、人口老龄化的进展状况等,为研究制定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政策,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内容和时间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的组织实施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要求,市政府成立衢州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实施等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普查工作。
邓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报告书

邓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报告书邓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按照《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河南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实施意见》及南阳市局的统一要求,在省、市人普办具体指导下和广大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共同努力下,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前期准备、培训、宣传、入户登记、快速汇总、编码、数据处理等各项主要阶段工作,现将我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果报告如下:一、人口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一)建立人口普查机构1、及时组建普查机构。
2009年12月7日,我市印发了《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邓政【2009】63号),成立了邓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褚清黎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宣传部、公安局、人口和计生委和财政局等25个部门主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统计局,全面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下设综合宣传、普查业务、数据处理、后勤保障、执法检查五大工作组,具体承办人口普查的有关工作。
同时各乡镇办也相应建立了普查机构。
止5月底全市28个乡镇办均建立了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579个村(居)委会相应成立了人口普查小组。
乡镇办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各乡镇办乡镇长、主任担任,负责统计工作的副镇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居)委会主任为普查小组组长。
2、认真落实办公人员,从各科室抽调业务精英充实到普查办,组建了高素质的办公室队伍。
3、保证普查所需经费。
第六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预算列入了市财政预算。
2010年度实际到位60万元,经费基本满足工作需要,上级拨付的“两员”补贴经费也已到位,均按要求全部下拨到各乡镇办,乡镇普查经费基本上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4、落实办公条件。
为了保证我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需要,市普查办购置了桌椅、打印机、电脑、服务器、相机、电话等办公用品,各乡镇也都配备了电脑等办公用具。
同时,市人普办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将办公、资料用房、数据录入机房分别落实到位,市人普办公室40多平方米,资料用房80平方米,会议室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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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人普办〔2010〕4 号
关于开展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准备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普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建政函[2009]102号文件)精神,掌握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稳步推进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
经研究,决定4月中、下旬对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以便迎接上级人口普查督查组的检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检查机构组建、人员配备、经费、工作职责、办公条件“五落实”情况;宣传动员方案制定情况;人口普查前期业务准备情况,前期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解决措施。
二、督查时间
督查工作于2010年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督查要求
1、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及时向乡镇(街道)人普领导小组组长汇报,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以此来促进人口普查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迎接省、杭州市对相关工作的检查。
3、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首先进行自查,主动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五落实”、业务准备等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25日前报市人普办。
4、此次督查情况将作为对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工作考核的重依据之一。
联系人:郑培洪;联系电话:64093002。
联系邮箱:pczx82@或建德市党政网市统计局邮箱
建德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附:
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准备工作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