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技术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医疗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医疗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医疗人员准入管理制度医疗人员准入管理制度是指对医疗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准入资格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是保障医疗行业安全、有效运行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医疗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首先,医疗人员准入应具备相关的学历和专业背景。

医疗行业的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例如医学、护理、药学等专业的学历和背景。

这是保证医疗人员具备基本的医学知识和技能的前提条件,也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基础。

其次,医疗人员准入还应考核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

通过考试、评估和面试等形式,对医疗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全面评估。

这样可以筛选出最有能力的医疗人员,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此外,医疗人员准入管理还应注重道德伦理的评估。

医疗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伦理观念,以保证他们能够正确理解和履行医疗职业的职责。

医疗从业人员要经过道德伦理方面的培训和考察,才能获得相应的准入资格。

同时,医疗人员准入管理还应进行专业素质的培训和学习。

医学科技不断发展,医疗知识也日新月异,医疗从业人员应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掌握最新的医学技术和治疗方法。

通过定期的学术培训和临床实践,医疗从业人员可以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最后,医疗人员准入管理还应加强职业监督和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损害患者权益的医疗从业人员,应及时予以惩处,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监督,可以有效防止医疗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患者的权益。

综上所述,医疗人员准入管理制度是保障医疗行业运行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医疗从业人员进行准入资格的严格管理,可以确保医疗从业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医疗人员准入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医疗事业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XXX医护人员技术能力准入及授权制度、程序

XXX医护人员技术能力准入及授权制度、程序

XXX医护人员技术能力准入及授权制度、程序XXX医护人员独立上岗资格、技术能力准入授权管理制度为了加强XXX管理与持续改进,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XXX《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落实XXX医师资格、注册护士独立上岗与技术能力授权管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及流程。

一、本制度包含XXX医护人员上岗资格要求、技术能力准入及授权、高风险诊疗操作技术考核及授权制度。

二、XXX医护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医师与护士为危重病人进行诊疗操作须承担极大地风险,为确保诊疗操作质量与病人安全,实行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减少诊疗操作的风险性。

四、诊疗、护理操作资格的许可授权范围,应当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

无操作权的个人,除非在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五、医院对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有明确的规定,应是那些操作危险性大、易于发生并发症的项目,每项具体诊治/护理操作项目都有操作常规,制度、考评标准。

六、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7、应当结合操纵者的理论程度和实际操纵技能,对其闇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八、一切资格评价材料都应当是可信任的,是书面的、详细的,并能随时可查。

九、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实施动态管理,至少每二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则应当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1)达不到操纵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纵过程当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纵规程。

十、医师掌握关键项目及技术能水平的基本标准要求:(一)掌握重症患者重要器官、系统功能监测和支持的理论与技能,掌握复苏和疾病危重程度的评估方法;对以下涉及脏器功能及生命的异常信息具有足够的快速反应处理能力:1、休克、呼吸功能衰竭2、心功能不全3、严重心律失常4、急性肾功能不全5、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6、严重肝功能障碍7、胃肠功能障碍与消化道大出血8、急性凝血功能障碍9、严重内分泌与代谢紊乱10、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紊乱11、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12、镇静与镇痛13、严重感染14、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15、免疫功能紊乱。

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管理制度

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管理制度

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管理工作,依法执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医师类人员资格审核与准入管理规定(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二)医务科负责审查医师资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及未在我院注册者不得在我院独立从事医疗工作。

(三)严格遵守医师执业范围,不得超范围执业,不得越级开展医疗技术,不得擅自开展未经审批的医疗技术,不得应用已经淘汰或终止的医疗技术。

(四)对取得医师资格证的人员,须将相关资料及时上报医务科,经医务科审核后,按照相关要求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并授予处方权。

《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务科扫描留档。

(五)对新入职有执业资格证的人员,应由本人向医务科提出书面申请,填报医师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办理执业变更手续。

经本人申请,科室考评小组及科主任同意后报医务科授权处方权,方能单独执业。

(六)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不得独立执业,必须在本院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各项医疗活动。

(七)特殊检查岗位的执业医师,经3-6个月的本专业岗位技术培训,具备特殊检查诊断报告能力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科室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审查,分管院长同意后授权独立出具和解读诊断报告的资格。

二、护理类人员资格审核与准入管理规定(一)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

护理部负责本院护士注册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护士资质。

(二)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及未注册在我院者均不能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三)严格遵守护士执业范围,严谨超范围执业。

(四)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必须自己遵守《护士条例》及《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五)对新进我院有执业资格的护理人员,在办理首次注册或变更执业注册后方能独立执业。

调入科室后根据其实际业务能力试用1至3个月,经科室考核确定能胜任本科室业务工作的,由科室出具意见后报护理部备案。

(六)注册护士在特殊护理岗位工作必须经过相应岗位技能培训后方可上岗。

医疗技术分级与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分级与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分级与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技术分级与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范围(一)医疗技术:指医院获准开展的非限制类、限制类、特殊级医疗技术项目。

医院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未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医院管理部门同意的技术项目,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任何科室和个人均不得自行开展。

(二)人员:依法获得相应资质,在医院执业的医师和护理人员,以及有相应毕业学历和职称的检验、药剂、康复、影像等专业技术人员。

二、医疗技术分级管理(一)各医疗、医技科室应当依据技术项目的风险性和难易程度等因素,结合科室实际,对技术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可参照手术分级标准对科室医疗技术进行分级,建立医疗技术分级目录。

各医疗、医技科室应当根据科室实际,确定科室高风险医疗技术目录(含手术),并对高风险技术项目严加控制,定期评估高风险技术项目的实施效果并加以改进。

各医疗、医技科室应将科室开展医疗技术报医务科备案。

高风险医疗技术目录单独列报。

(二)医务科对各医疗、医技科室提交的医疗技术目录进行汇总整理、审核,并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查、决定。

(三)医院学术委员会的决议经院办公会审核通过后由各医疗、医技科室执行。

医务科负责监督、落实。

三、授权准入与审批流程(一)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开展医疗技术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授权与再授权,医务科和护理部分别负责对申请医疗技术准人的医(技)师和护理人员进行审核与日常监管。

(二)授权准入条件: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持有相应资质的各类技术,医院医护人员需取得相应的准入资质后方可独立开展该技术,并符合国家、省卫生计生委颁布的相应管理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未规定其他准入资格要求的,应为在医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

(三)授权时间:新入院员工依据培训考核结果、相应执业资质的获取情况,医院定期组织考评、授权。

医疗技术分级与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1范本)

医疗技术分级与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1范本)

医疗技术分级与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1. 引言医疗技术的发展对于提高诊疗质量、促进医疗服务创新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不合理的医疗技术应用可能会引发各种风险和问题,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各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医疗技术分级与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进行合理分类,并确保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2. 医疗技术分级医疗技术分级是对医疗技术进行分类的基础,能够清晰地界定医疗技术的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等级来确定技术的使用条件和人员的准入要求。

医疗技术的分级应该考虑技术的复杂性、风险性、专业性等因素。

一般而言,医疗技术可以分为几个等级:•一级:低风险、简单操作的医疗技术,可以由一般医务人员进行操作。

•二级:中等风险、较为复杂的医疗技术,需要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医务人员进行操作。

•三级:高风险、高度复杂的医疗技术,需要具备较高专业水平和丰富经验的医务人员进行操作。

•四级:极高风险、极度复杂的医疗技术,需要具备最高专业水平和丰富经验的医务人员进行操作,并且需要经过专门的准入考核。

医疗技术分级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运用,降低患者受到的技术风险,保障医疗质量的提高。

3. 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是指对从业人员进行准入资格认定和授权管理的制度。

根据医疗技术的分级,确定不同技术水平人员的准入条件和资质要求,并进行相应的考核和批准。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

3.1 人员准入条件不同级别的医疗技术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不同,人员准入条件应符合原则:•一级技术:一般要求从业人员具备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二级技术:要求从业人员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培训经历,并通过相应的技能考核。

•三级技术:要求从业人员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通过专业技能考核。

•四级技术:要求从业人员具备最高级的专业学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通过严格的技能考核。

3.2 人员准入考核与批准流程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人员准入考核与批准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准入的从业人员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卫生科技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度定本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一、凡引进我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制度。

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1.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者自主开辟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2.限制度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3.普通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者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度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者彻底成熟的医疗技术。

二、我院鼓励研究、开辟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者再也不合用、需要淘汰或者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三、医院由医务科牵头成立医院新技术管理委员会(由医院主要专家组成) 及科室医疗新技术管理小组(由科室主任及专家 3-5 人组成),全面负责新技术项目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提供权威性的评价。

包括:提出医疗技术准入政策建议;提出限制度使用技术项目的建议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负责探索和限制度使用技木项目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重大技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咨询工作。

四、医疗技术准入条件及审核程序(一)医疗技术准入条件1.我院严格规范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准入制度,凡引进我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允许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医务科审核和集体评估。

2.科室新开展普通诊疗技术项目只需填写“申请表”向医务科申请,在我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内的,由医务科组织审核和集体评估;新项目为我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外的,由医务科向省卫生厅申报,由卫生厅组织审核,医务科负责联络和催促执业登记。

重症医学科有医护人员资格、技术能力准入及授权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程序

重症医学科有医护人员资格、技术能力准入及授权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程序

重症医学科有医护人员资格、技术能力准入及授权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程序重症医学科是医院中最为重要和复杂的科室之一,负责救治危重病患者。

为了确保重症医学科的医护人员具备必要的资格和技术能力,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医院需要建立相关的准入及授权管理制度和程序。

一、医护人员资格准入管理1. 学历要求:医疗机构要求重症医学科的医生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的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必须通过国家承认的医学考试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2. 岗位培训:新进入重症医学科的医生需要进行一定的岗前培训,包括重症医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核。

3. 经验要求:医院要求重症医学科的医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临床经验,特别是在急诊和重症监护领域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二、技术能力准入管理1. 专业技能考核:医院会对重症医学科的医生进行专业技能考核,包括对其在急救、危重病患者救治、呼吸机操作等方面的技能进行评估。

2. 临床操作能力:医院要求重症医学科的医生必须熟练掌握各种临床操作技能,如中心静脉导管置入、动脉插管、颈内静脉插管等,并能够独立进行操作。

3. 团队协作能力:医院注重重症医学科医生的团队协作能力,要求其能够与其他科室的医生、护士等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提供全方位的护理服务。

三、授权管理1. 授权程序:医院会对符合资格和能力要求的医护人员进行授权,授权程序包括提交申请、审核资格和能力、参加面试或考核等环节。

2. 授权范围:授权范围根据医护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包括是否具备独立执业、是否具备开展特殊技术操作等权限。

3. 授权期限:授权期限根据医护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发展需求确定,一般为一年或两年,并在到期前进行续授权评估。

以上是关于重症医学科有医护人员资格、技术能力准入及授权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程序。

通过这些制度和程序,可以确保重症医学科的医护人员具备必要的资质和能力,提高重症患者的救治效果,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同时,这也对医院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执业准入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执业准入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执业准入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审核和执业准入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卫生技术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技科室的医技人员、护理人员等。

三、执业资格审核1. 医院将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部门对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相关证书、学历、职称等材料的真实性核查。

2. 卫生技术人员应提供完整和准确的个人信息资料,并有义务配合审核工作的进行。

3. 审核结果应当及时向医院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备案存档。

四、执业准入管理1. 审核通过的卫生技术人员方可参与医疗工作,一经发现存在造假、欺骗等行为,将取消其执业资格,并依法处理。

2. 卫生技术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3. 医院将定期对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情况进行评估,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纠正。

五、附则1. 所有卫生技术人员都有义务配合医院管理部门的工作,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2. 对于执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惩罚,严重者将报请相关部门并追究法律责任。

3.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院范围内的卫生技术人员。

以上内容即为《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执业准入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各位卫生技术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医疗服务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

愿我们的医疗工作更加专业、高效,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德庆县人民医院医疗技术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和质量,预防医疗事故发生,我院依据2009年卫生部颁布并实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德庆县人民医院医疗技术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人员实行资质准入管理。

第一条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二)高风险;
(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二条卫生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或者组建的技术审核机构,分别负责对第三类、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及人员资质准入进行审核,同时本院医教科对相应人员进行资质准入审核。

卫生部也可以委托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指定的第三类医疗技术进行审核。

第三条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我院医教科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及人员准入实施严格管理。

第四条我院依法将准予医务人员实施与其专业能力相适应的第一类医疗技术。

第五条独立从事第一类医疗技术的人员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
2、学历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四证齐全,具备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证、放射人员上岗证;
3、具有3年住院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4、通过本院理论与技术考核;
5、1年内不超过2起严重差错或1起医疗事故;
6、手术分级准入参照本院《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第六条独立从事第二类医疗技术的人员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
2、学历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四证齐全,具备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证、放射人员上岗证;
3、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4、经省级培训基地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
5、1年内不超过2起严重差错或1起医疗事故。

医教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