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有毒中药的毒性分级
3.1.101.4.5毒性中药学中药学

中药毒性
2.毒性分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3)小毒—中毒症状轻微,一般不损害 组织器官,不造成死亡者。 如:吴茱萸、细辛、苦杏仁
中药毒性
3.中毒原因 (1)剂量过大 (2)服用太久 (3)炮制不当 (4)配伍失误 (5)制剂不妥 (6)外用失控 (7)误食误用
中药毒性
4.预防措施 (1)应掌握有毒中药的品种及其使用的 特殊要求。 (2)根据病人体质强弱和病情,严格控 制使用剂量和服药时间。 (3)严密观察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和毒副 反应,早诊断、早处理。
中药毒性
1.毒性的含义 •古代:毒药一切药物的总称,而把药 物的毒性看作是药物的偏性。 •现代:药物对机体所产生的不良影响 及损害性。
中药毒性
2.毒性分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1)大毒—中毒症状严重,常引起主要脏 器严重损害,甚至造成死亡者。 如:草乌、川乌、马钱子 (2)有毒—当用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久, 出现严重中毒症状,并引起重要脏器损害。 如:附子、商陆、牵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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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中药及其毒性成分

有毒中药及其毒性成分一般说来,中药毒性就是由于药物所含有毒性成分引起的毒性反应,毒性成分不同其毒理机制亦不同。
1 毒性成分为生物碱的中药含乌头碱类:含乌头碱中药有川乌、草乌、附子、雪上一支蒿等,其毒性主要表现为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的症状,中毒机理就是过量的乌头碱先兴奋后麻痹各种神经末梢,刺激迷走神经中枢,甚至麻痹血管运动中枢、呼吸中枢,以致心源性休克、呼吸衰竭而致死。
含阿托品类:百花曼陀罗、茛菪、小天仙子等含茛菪碱、东茛菪碱与阿托品生物碱,此类生物碱皆为M-胆碱受体阻滞剂,其中毒机理主要为抗M-胆碱能反应,对周围神经则为抑制交感神经机能,对中枢神经系统则为兴奋作用,严重者转入中枢抑制致嗜睡、昏迷。
含番木鳖碱类:马钱子、吕宋果等的种子均含番木鳖碱(士的宁) 与马钱子碱,其中以含番木鳖碱毒性最大,治疗量的士的宁能增强大脑皮层的兴奋与抑制过程。
中毒量则破坏反射活动的正常过程,使兴奋在整个脊髓中扩散而呈特有的强直性痉挛。
严重者可因呼吸肌强直性收缩而引起窒息。
含秋水仙碱类:光慈菇与山慈菇的鳞茎均含秋水仙碱,秋水仙碱在体内有积蓄作用,排泄甚慢,当其在体内被氧化成二秋水仙碱时则有剧毒,能对呼吸中枢、胃肠道及肾有刺激性毒性反应。
含麻黄碱类:中药麻黄所含的麻黄碱对呼吸、血管运动中枢神经及交感神经皆有一定毒害,即对支气管平滑肌有松弛作用,并能使心率加快、外周血管收缩、血压升高,有类似肾上腺素样作用。
含雷公藤碱类:雷公藤、昆明山海棠均含雷公藤碱, 雷公藤碱有剧毒,煎煮时间不够或过量服用本品后,对胃肠道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可引起剧烈腹痛、呕吐、腹泻、便血;后期发生尿毒症时,胃肠道症状加剧。
2 毒性成分为苷类的中药含强心苷类:夹竹桃、罗布麻、万年青、杠柳等中草药均含强心苷,中毒后主要表现为胃肠道方面,严重时可出现传导阻滞、心动过缓、异位节律等,最后因心室纤颤,循环衰竭而致死。
含强心甾体类:蟾酥为重要强心药之一,其强心成分属强心甾体类化合物,其中毒症状出现时间多在30~60 分钟之后,首先有上腹部不适,继则恶心呕吐、口唇青紫、心悸、甚则昏迷、以致休克,多数病人有心动过缓伴心律不齐及不同程度的房室或窦房传导阻滞。
中医中药毒性分级

矿物类药物中毒
• 本类药物常见有砒霜、朱砂、雄黄、水银、胆矾、 铅、硫磺等。
• 砒霜:若吸入其粉尘引起中毒,首先呼吸道刺激 症状,神经系统可见肌肉痉挛、谵妄昏迷,最后 可死于呼吸及血管运动中枢麻痹;若由消化道进 入引起中毒则首先出现:口干、痛,吞咽困难、 剧烈吐泻,严重者似霍乱。毒素对血管舒缩中枢 及周围毛细血管的麻痹导致“七窍流血”的严重 后果,最后大多死于出血或肝肾功能衰竭和呼吸 中枢麻痹;慢性中毒除一般神经衰弱症候群和轻 度胃肠道症状外,主要为皮肤粘膜病变及多发性 神经炎。
常见中毒药物
• 植物药:关木通、苍耳子、苦楝根皮、昆 明山海棠、狼毒、萱草、附子、乌头、夹 竹桃、雪上一枝蒿、福寿草、槟榔、乌桕、 巴豆、半夏、牵牛子、山豆根、艾叶、白 附子、瓜蒂、马钱子、黄药子、杏仁、桃 仁、枇杷仁及蔓陀罗花、苗、莨菪等;
• 动物药:斑蝥、蟾蜍、鱼胆、芫青、蜂蛹 等;
• 矿物药:砒霜、升药、胆矾、铅丹、密陀 僧、皂矾、雄黄、降药等。
• 蟾酥可使心、脑、肝、肾产生广泛性病理损害, 进而导致死亡。临床以心血管症状最为明显。如 心动过缓、窦房阻滞、异位节律及窦性心动过速 和心室纤颤。
• 斑蝥则可引起剧烈的消化道症状和神经系统的损 害,引起恶心、呕吐、呕血、腹部绞痛、便血、 发音困难、口唇及四肢末端麻木、复视、咀嚼无 力、双下肢瘫痪、二便困难等等。
中毒常见的临床表现
• 有毒中药所含毒性成分有生物碱类、毒苷 类、毒性蛋白类、萜与内酯类等的不同, 作用于人体不同的系统或器官组织如神经 系统、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消化道等 等,而引起不同的症状。
含生物碱类植物中毒
• 含生物碱的较易发生中毒的植物有曼陀罗、 莨菪(又名天仙子)、乌头、附子、钩吻、 雪上一枝蒿、马钱子等。
历代有毒中药的毒性分级

历代有毒中药的毒性分级要求:1.按时间先后,找出历代每一本草著作中有毒中药的总数,其中大毒、有毒、小毒(也有微毒者,为4级分类,如《本草纲目》)的中药名录。
2.变化情况:如后者较前者新增的毒药名录,或前者记载有毒而后者则记无毒。
3.药物毒性反应的临床表现。
4.记载无毒的药物,亦出现不良反应。
药物名录,不良反应表现,及不良反应的原因。
请从唐《新修本草》开始做起。
重点本草:唐《新修本草》《本草拾遗》《药性论》《蜀本草》宋《开宝本草》《嘉祐本草》(《嘉祐补注神农本草》)《证类本草》《图经本草》《大观本草》《绍兴本草》《本草衍义》金元《汤液本草》《珍珠囊药性赋》明《本草纲目》《本草蒙筌》《本草原始》《滇南本草》《本草正》《炮炙大法》《本草经疏》清《本草纲目拾遗》《本草备要》《本草求原》《本草从新》现代《药典》《中药学》《中华本草》请于二周内完成。
务必细心、严谨,力求准确无误。
附:样式魏晋南北朝魏《吴普本草》首次真正在某些具体药物条目下记载毒性,并以大毒、有毒二级分级法进行毒性分级。
大毒为侧子、黎芦、马刀3味,有毒钩吻、丹砂、石胆、硫黄、白矾、人参、牡丹、附子、乌头、乌喙、虎掌(即天南星)、大黄、恒山(即常山)、蜀漆叶、甘遂、茵芋、贯众、野狼牙、羊踯躅、䕡茹、芫花、巴豆、莽草、雷丸、蜀黄环、翘根、斑蝥、麻蓝28味。
首次记载了服用具体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
如钩吻“一名毒根,一名野葛。
有毒,杀人”。
麻蓝,“一名麻蕡,一名青羊,一名青葛。
……叶上有毒,食之杀人。
”翘根“有毒,……以作蒸饮酒,病患”。
魏晋之际《名医别录》载录有毒药物131种,分为大毒、有毒、小毒三级。
其中大毒药12种,计有附子、天雄、乌喙、侧子、射罔、钩吻、羊踯躅、狼毒、巴豆、虎掌(即天南星)、鸩鸟毛等;有毒药90种,乌头、商陆、桂、女青(即蛇衔根)、荛花、甘遂、莽草、蜀椒、特生礜石、蚤休、鬼臼、牵牛子、茵芋、鸢尾、射干、半夏、蜀漆、赤赫、黄环、石南草、贯众、藜芦、牙子、及巳、白头翁、莨菪子、彼子、石下长卿、羊桃、恒山、蒴藋、山慈石、马颠、雀梅、封花、巴棘、参果根、五母麻、蝦蟆(一名蟾蜍)、石蚕、蝮蛇胆、蜈蚣、蜣螂、马陆、地胆、马刀、贝子、天鼠屎、芫青、葛上亭长、木虻、蜚虻、蜚蠊、水蛭、扁前、杏核、瓜蒂、苦瓠、葫、酒、水银、石胆、干漆、秦椒、麻蕡、金屑、雄黄、雌黄、石硫黄、露蜂房、蟅虫、蛴螬、龟甲、蟹、鳗鲡鱼等。
二十八味毒性中药

药圈:因*果制作 二十八味毒性中药二十八味毒性中药名称 用法用量 注意事项砒石(红砒、白砒) 内服0.03~0.075,入丸散用;外用研末撒、调敷或入膏药中贴之。
有大毒,用时宜慎;体虚及孕妇忌服。
砒霜 内服0.009,多入丸散;外用适量。
不能久服,口服、外用均可引起中毒。
雄黄 内服0.05~0.1,入丸散用,外用适量。
内服宜慎,不可久服;孕妇禁用。
水银 外用适量 不可内服;孕妇禁用。
红粉 外用适量,研极细粉单用或与其他药物配成散剂或制成药捻。
不可内服,外用也不可久用。
轻粉 内服0.1~0.2g/次,2次/日,多入丸散或入胶囊,服后漱口;外用适量,研末掺敷患处。
不可内服白降丹 外用适量 不可内服红升丹 外用适量 不可内服生马钱子 0.3~0.6g,炮制后如丸散用。
不宜生服、多服、久服;孕妇禁用生川乌 一般炮制后用 生品内服宜慎,不宜与贝母类、半夏、白芨、白蔹、天花粉、瓜蒌同用。
生草乌 一般炮制后用 一般不内服。
余下同生川乌。
生附子 内服3~15 孕妇禁用。
余下同生川乌雪上一枝蒿 内服研末,0.062~0.125;或浸酒外用,酒磨敷。
有剧毒,未经炮制不宜内服;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豆类及牛羊肉。
生白附子 外用适量捣烂,熬膏或研末以酒调敷。
生品内服宜慎;孕妇禁用生半夏 内服3~9g;外用适量,磨汁涂或研末以酒调敷 不宜与乌头类药材同用。
生天南星 外用适量,研末以酒或醋调敷 孕妇慎用生巴豆 外用适量,研末涂或捣烂用纱布包敷。
孕妇禁用;不可与牵牛子同用。
生千金子 内服1~2g,去壳、去油用,多入丸散;外用适量,捣烂敷。
孕妇及体弱便溏者忌服生甘遂 内服0.5~1.5g,炮制后多入丸散用。
孕妇禁用;不宜与甘草同用。
生狼毒 熬膏外敷 不宜与密陀僧同用生藤黄 内服0.03~0.06g;外用适量 内服慎用生天仙子 内服0.06~0.6g 心脏病、心动过速、青光眼患者及孕妇忌服。
洋金花 内服0.3~0.6g,宜入丸散或卷烟燃吸(分次服,每天用量最多不超过1.5g);外用适量青光眼、外感及痰热咳喘、心动过速及高血压患者禁用。
有毒中药的“毒性”与毒性分级

中图分类号 : R 2 8 5
文献标识码 : A
d o i : 1 0 . 3 9 6 9 / j . i s s n . 1 6 7 3—7 2 0 2 . 2 0 1 4 . 0 2 . 0 1 1
2 C h i a n A c a d e m y o f C h i n e s e Me d i c a l S c i e n c e s , B e i j i n g 1 0 0 7 0 0 ,C h i a) n
Ab s t r a c t T h r o u g h s t u d i e s o n l i t e r a t u r e s ,t h i s p a p e r i n t r o d u c e s t h e o i r g i n ,d e v e l o p me n t a n d i d e a s o n t h e c o n c e p t o f t o x i c C h i n e s e ma t e —
1 对 中药 毒性 的认 识
机体产生损 害的毒副作用 。《 神农本草经》 序录 : “ 药 有 毒 中药概 念是 在 中医药 历史 发 展 的过 程 中演 变 有 酸 、 咸、 甘、 苦、 辛五味 , 又有寒 、 热、 温、 凉 四气 , 及 有
元方《 诸病 源候 论》 所说 : “ 凡 药 云 有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及 大 毒者 , 皆能
世界 中医药
2 0 1 4年 2月第 9卷第 2期
有 毒 中药 的 “ 毒性" 与 毒性 分 级
中国药典记载有毒中药

毒中药
注意 生品内服宜慎;孕妇禁用;不宜与半夏、瓜蒌、贝母、白及、白蔹同用。 生品内服宜慎;孕妇禁用;不宜与半夏、瓜蒌、贝母、白及、白蔹同用。 孕妇禁用,不宜多服久服及生用;运动员慎用;有毒成分能经皮肤吸收, 外用不宜大面积涂敷。 同上 心脏病、心动过速、青光眼患者及孕妇禁用。 孕妇禁用,不宜与牵牛子同用。 孕妇禁用,不宜与牵牛子同用。 不宜多服,久服;体虚者及孕妇禁用。 本品有大毒,内服慎用;孕妇禁用。
1.5 ~3g;入丸散服,每次1g;内服醋制用,外用适 量,生用。 4.5~9g。外用适量,研末涂敷患处。 3~6g,用于配制酒剂,内服或外搽。 6~12g 1~1.5g,多入丸散用。外用适量,研末吹鼻取嚏或研末 调敷患处。 6~9g。外用适量,煎水洗。 6~9g。 5~10g。外用适量,研末调敷或煎水洗患处。 枝3~4.5g;叶1~3g。外用适量。 0.1~0.3g,多入丸散用。外用适量。 1~1.2g,多入丸散用。 3~9g 0.5~2g,用龙眼肉包裹或装入胶囊吞服。外用适量。 3~5g 1~1.5g,多入丸散用。外用适量,研末吹鼻取嚏或研末 调敷患处。 5~10g 5~10g 5~9g 3~9g 10~15g 1-3g 1~3g 3~10g
3~6g。一般炮制后用,外用生品适量捣烂,熬膏或研 末以酒调敷患处。 3~10g 3~6g 3~15g,先煎,久煎。 3~6g 3~6g。外用适量,研末,用猪脂调敷患处。 外用生品适量;研末以醋或酒调敷患处。 3 ~9g 内服一般炮制后使用,3~9g。外用适量,磨汁涂或研末 以酒调敷患处。 3 ~9g 3 ~9g 3 ~9g 0.5~1.5g,炮制后多入丸散用。外用适量,生用。 1.5 ~3g。醋芫花研末吞服,一次0.6g~0.9g,一日1次。 外用适量。 3 ~6g。入丸散服,每次1.5 ~3g。 5 ~10g 3~10g 1.5 ~3g,先煎、久煎。 1.5 ~3g,先煎、久煎。 1.5 ~3g。入丸散服,每次1g;内服醋制用。外用适 量,生用。 3~6g 9 ~15g 2 ~5g 外用适量,醋或酒浸涂擦,或研末调涂患处。 1~2g,去壳,去油用,多入丸散服。外用适量,捣烂敷 患处。 0.5 ~1g,多入丸散服。外用适量。 0.9~1.2g,外用适量,研末,用油或醋调涂患处。 0.1~0.2g 3~6g 1~3g。外用适量。 0.3~0.6,宜入丸散;亦可作卷烟分次燃吸(一日量不 超过1.5g)。外用适量。 5~9g 3~9g。外用适量,煎汤熏洗。 2~5g。外用适量。 9~15g
毒性中药品种

毒性中药品种
毒1 砒石(红砒、白砒)
毒2 砒霜
毒3 水银
毒4 生马前子(除去杂质或出去绒毛后切薄片)
毒5 生川乌(除去杂质,用时捣碎)
毒6 生草乌(除去杂质及残茎,洗净,干燥)
毒7 生白附子(除去杂质)
毒8 生附子
毒9 生半夏(除去杂质,用时捣碎)
毒10 生南星(除去杂质,洗净,干燥)
毒11 生巴豆(去皮取净仁)
毒12 斑蝥(出去头、足、翅)
毒13 青娘虫
毒14 红娘虫
毒15 生甘遂(除去杂质,洗净,干燥)
毒16 生狼毒(除去杂质,洗净,润透,切片,晒干)
毒17 生藤黄(除去杂质,打成小块)
毒18 生千金子(除去杂质,淘净,晒干)
毒19 生天仙子(筛去果皮、枝梗,哂干)
毒20 闹阳花(除去杂质及枝梗)
毒21 雪上一枝蒿
毒22 红升丹
毒23 白降丹
毒24 蟾酥(除去杂质、研成细粉)
毒25 洋金花(除去杂质)
毒26 红粉
毒27 轻粉
毒28 雄黄(除去杂质,研细,照水飞法制成极细粉,低温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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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有毒中药的毒性分级
要求:
1.按时间先后,找出历代每一本草著作中有毒中药的总数,其中大毒、有毒、小毒(也有微毒者,为4级分类,如《本草纲目》)的中药名录。
2.变化情况:如后者较前者新增的毒药名录,或前者记载有毒而后者则记无毒。
3.药物毒性反应的临床表现。
4.记载无毒的药物,亦出现不良反应。
药物名录,不良反应表现,及不良反应的原因。
请从唐《新修本草》开始做起。
重点本草:
唐《新修本草》《本草拾遗》《药性论》《蜀本草》
宋《开宝本草》《嘉祐本草》(《嘉祐补注神农本草》)《证类本草》《图经本草》《大观本草》《绍兴本草》《本草衍义》金元《汤液本草》《珍珠囊药性赋》
明《本草纲目》《本草蒙筌》《本草原始》《滇南本草》《本草正》《炮炙大法》《本草经疏》
清《本草纲目拾遗》《本草备要》《本草求原》《本草从新》
现代《药典》《中药学》《中华本草》
请于二周内完成。
务必细心、严谨,力求准确无误。
附:样式
魏晋南北朝
魏《吴普本草》首次真正在某些具体药物条目下记载毒性,并以大毒、有毒二级分级法进行毒性分级。
大毒为侧子、黎芦、马刀3味,有毒钩吻、丹砂、石胆、硫黄、白矾、人参、牡丹、附子、乌头、乌喙、虎掌(即天南星)、大黄、恒山(即常山)、蜀漆叶、甘遂、茵芋、贯众、野狼牙、羊踯躅、䕡茹、芫花、巴豆、莽草、雷丸、蜀黄环、翘根、斑蝥、麻蓝28味。
首次记载了服用具体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
如钩吻“一名毒根,一名野葛。
有毒,杀人”。
麻蓝,“一名麻蕡,一名青羊,一名青葛。
……叶上有毒,食之杀人。
”翘根“有毒,……以作蒸饮酒,病患”。
魏晋之际《名医别录》载录有毒药物131种,分为大毒、有毒、小毒三级。
其中大毒药12种,计有附子、天雄、乌喙、侧子、射罔、钩吻、羊踯躅、狼毒、巴豆、虎掌(即天南星)、鸩鸟毛等;有毒药90种,乌头、商陆、桂、女青(即蛇衔根)、荛花、甘遂、莽草、蜀椒、特生礜石、蚤休、鬼臼、牵牛子、茵芋、鸢尾、射干、半夏、蜀漆、赤赫、黄环、石南草、贯众、藜芦、牙子、及巳、白头翁、莨菪子、彼子、石下长卿、羊桃、恒山、蒴藋、山慈石、马颠、雀梅、封花、巴棘、参果根、五母麻、蝦蟆(一名蟾蜍)、石蚕、蝮蛇胆、蜈蚣、蜣螂、马陆、地胆、马刀、贝子、天鼠屎、芫青、葛上亭长、木虻、蜚虻、蜚蠊、水蛭、扁前、杏核、瓜蒂、苦瓠、葫、酒、水银、石胆、干漆、秦椒、麻蕡、金屑、雄黄、雌黄、石硫黄、露蜂房、蟅虫、蛴螬、龟甲、蟹、鳗鲡鱼等。
小毒,旋覆花、芫花、大戟、皂荚、楝实、䕡茹、狼跋子、蚺蛇胆、原蚕蛾、牛黄、吴茱萸、芍药、葈耳实、百部根、樗鸡等。
桂、乌头、附子、天雄、乌喙、侧子、蜈蚣、芫青、葛上亭长、水蛭、牛黄、蟹“堕胎”。
蜀椒有毒,“多食令人乏气,口闭者杀人。
”芫花“久服令人虚”。
巴豆能“烂胎”。
莽草“勿近目”。
礜石“生温熟热,有毒,……久服令人筋挛。
……不炼服,则杀人及百兽”。
射干“久
服令人虚”。
半夏“堕胎”,“生令人吐,熟令人下”。
石南草“女子不可久服,令思男”。
马刀“用之当炼,得水烂人肠,又云得水良”。
鸩鸟毛“入五脏,烂,杀人”。
葫“久食伤人,损目明”。
牙子“中湿腐烂生衣者,杀人”。
杏仁“其两仁者杀人,可以毒狗”。
(花味苦无毒。
主补不足,女子伤中,寒热痹,厥逆。
实,味酸,不可多食,伤筋骨。
)石钟乳“不炼服之,令人淋”。
石膏“细理白泽者良,黄者令人淋”。
栝楼根“生卤地者,有毒”。
石韦“用之去黄毛,毛射人肺,令人咳,不可治”。
《吴普本草》载雷丸、牡丹、人参有毒,《名医别录》则无毒。
无毒过服或久服亦能引起毒副反应。
如白垩“不可久服,伤五脏,令人羸瘦”。
代赭石、通草、蚱蝉“堕胎”。
葶苈子无毒“久服令人虚”。
雷丸“久服令人阴痿。
……赤者杀人”。
朴硝“色青白者佳,黄者伤人,赤者杀人”。
礬石“久服伤人骨”。
泽泻“久服病人眼”。
防葵“中火者不可服,令人恍惚见鬼”。
槐实、麝香“堕胎”。
麻黄“不可多服,令人虚”。
知母“多服令人泄”。
淫羊藿“丈夫久服,令人无子”。
(《大观》作“有子”,其他各本均作“无子”。
)
梁《本草经集注》分为大毒、有毒、小毒三级。
谓下品药性多毒,“专主攻击,毒烈之气,倾损中和”。
莨菪子有毒,“多食令人狂走”,并谓“惟入治癫狂方用,寻此乃不可多食过剂尔”。
麻蕡有毒,“多食令人见鬼狂走”。
有些无毒的药物,因过量或不合理应用,非但不能却病疗疾,反可毒害人体,转化为“有毒”药物。
《名医别录》谓:“凡猪肉,味苦,主闭血脉,弱筋骨,虚人肌,不可久食,病人久疮者尤甚。
”《本草经集注》并谓:“猪为用最多,惟肉不宜人,人有多食,皆能暴肥,此盖虚肌故也。
”再如生姜,《名医别录》谓:“微温,辛,归五脏,去淡下气,止呕吐,除风邪寒热。
久服小志,少智,伤心气。
”《本草经集注》并谓:“如此则不可多食长御,有病者是所宜也尔。
今人啖诸辛辣物,惟此最恒,故《论语》云:“不撤姜食”,即可常啖,但勿过多尔”。
《名医别录》梨“多食令人寒中,金创、乳妇尤不可食”。
安石榴“损人肺,不可多食”。
“柰,味苦,寒。
多食令人胪胀,病人尤甚”。
芸苔“春食之,能以痼疾”。
黍米“久食令人多烦热”。
盐“多食伤肺,喜咳”。
大枣“生枣味甘辛,多食令人多寒热,羸瘦者不可食”。
(枣叶,散服使人瘦,久呕吐,揩热疿疮至良)“久服令人”。
《本草经集注》“柿味甘,无毒,寒。
……尤不可多食,令人腹痛利,生柿弥冷”。
“酢酒为用,无所不入,逾久逾良,亦谓之醯。
以有苦味,世呼苦酒。
丹家又加余物,谓为华池左味,但不可多食之,损人肌脏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