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论
六法论

“六法论”有哪些内容呢?它包括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摸写六个方面:1.气韵生动:气韵指什么呢?就是画面形象的精神气质,也就是以前东晋人物画家顾恺之称为的“神”。
气韵生动就是指画面形象的精神气质生动活泼,活灵活现,鲜明突出。
也就是“形神兼备”,中国画的要求,不仅要描绘出对象的外形,而且还要表现出它的精神。
2.骨法用笔:骨法原来是指人物的外形特点,后来泛指一切描绘对象的轮廓。
用笔,就是中国画特有的笔墨技法。
骨法用笔总的来说,就是指怎样用笔墨技法恰当地把对象的形状和质感画出来。
3.应物象形:就是画家在描绘对象时,要顺应事物的本来面貌,用造型手段把它表现出来。
也就是说,描绘事物要有一定的客观事物作为依托,作为凭借,不能随意的主观臆造。
也就是客观地反映事物,描绘对象。
但是,作为艺术,也可以在尊重客观事物的前提下进行取舍、概括、想象和夸张。
这可以说是指一种创作态度和方法。
4.随类赋彩:则是指色彩的应用了,指根据不同的描绘对象、时间、地点,施用不同的色彩。
5.经营位置:则是指构图。
经营是指构图的设计方法,是根据画面的需要,安排调匿形象,即通过所说的谋篇布局,来体现作品的整体效果。
中国画也是历来重视构图的,它要讲究宾主、呼应、虚实、繁简、疏密、藏露、参差等种种关系。
6.传移摸写:就是指写生和临摹。
对真人真物进行写生,对古代作品进行临摹,这是一种学习自然和继承传统的学习方法。
核心六法”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不可分割的。
“六法”的基础和核心是以辩证象形思维为特征的天人合一认识论,以及赋予强烈笔墨、色、章法与造型。
这些,作为一个艺术体系,它独立于科学之外,表现出任何学科都无法替代的价值和品格。
它不仅是中国艺术的灵魂,同时也将给世界艺术带来极大的启示。
试论“六法论”对中国当代油画创作的影响

试论“六法论”对中国当代油画创作的影响“六法论”,是指法学家严复所著的《文心雕龙·论文法》中的六种论说法,包括:比喻法、义理法、叙事法、类比法、辩证法和联想法。
这六种法则被广泛运用于文学创作和批评之中,而本文则试图探讨其对中国当代油画创作的影响。
比喻法在当代油画创作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比喻是以一个事物的特点来暗示另一个事物的特点,这种象征性的表达方式,使得艺术家能够通过形象的符号来传递自己的情感和思想。
在中国当代油画中,艺术家经常通过比喻来表达对社会、生活和人性的思考。
在陈逸飞的作品《猎场》中,他通过形象的比喻,揭示了现代社会中的竞争和压迫;在费尔南德斯的作品《战胜黑暗》中,他通过黑暗和光明的比喻,阐述了个体与社会的关系。
义理法也是中国当代油画创作中常见的一种表现手法。
义理法强调作品的主题和思想内涵,要求艺术家通过作品传达出自己的理念和价值观。
在中国当代油画中,艺术家经常运用义理法来表达对社会、生活和人性等问题的思考。
在郭斌的作品《国家》中,他以天安门为象征,表达了对祖国的热爱和自豪;在徐冰的作品《草甸》中,他通过对城市化的反思,传达了对自然和乡土的向往。
叙事法是中国当代油画创作中常用的一种表现手法。
叙事法强调通过情节和故事线,在作品中传达出一种连贯的叙述。
在中国当代油画中,艺术家常常运用叙事法来呈现自己对社会和生活的观察和思考。
在赵无极的作品《大江东去》中,他通过多个人物和场景的叙述,展现了一个描述中国历史变迁的故事;在李苦禅的作品《悼亡》中,他通过叙述一个梦境般的场景,传达了对生命和死亡的思考。
辩证法是中国当代油画创作中常用的一种表现手法。
辩证法强调通过对立的事物和观点的对比和矛盾来表达出一种更高级的真理和智慧。
在中国当代油画中,艺术家常常通过辩证法来探索社会和生活的矛盾和冲突的本质。
在费尔南德斯的作品《现代之舞》中,他通过对立的动态和静态的对比,阐述了现代社会中个体和集体的关系;在张大千的作品《山水牡丹》中,他通过东方和西方的对立,表达了中西文化的融合和交融。
六法论名词解释

六法论名词解释六法论,又称“六法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重要思想体系,它是中国古代思想家韩非子提出来的,在中国历史上深深影响了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
六法论源于韩非子的《韩非子》,被誉为“六经之乱,六法之治”。
六法论指的是六种治理思想,它们是“政”、“法”、“礼”、“言”、“智”和“”。
“政”是政治,指的是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政治秩序;“法”是法律,指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法律制度;“礼”是礼仪,指的是国家的文化传统和社会礼仪;“言”是言论,指的是全民的公共讨论;“智”是智慧,指的是国家的科技管理;“”是仰,指的是国家的宗教仰及其传统文化。
六法论在中国历史上有着重要的影响,它影响了中国古代政治的发展,也影响了中国的文化发展,至今仍在影响着中国的政治、法律和文化。
它认为,政治、法律、文化、社会、经济等领域应该遵照“六法”,以确保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法论中的“政”,指的是国家的政治制度及其秩序,它要求政府采取恰当的政策,以保护公民的权利,实现公正的政治环境,促进公众的参与,改善国家的经济发展。
“法”,指的是国家的法律制度,要求政府确保法律和法规的执行,保护公民的权利,规范国家的社会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礼”,指的是社会礼仪,要求遵守社会伦理道德,尊重文化传统,建立和谐社会。
“言”,指的是公共讨论,要求尊重他人的观点,做好社会监督,促进公众的参与,改善公共服务体系。
“智”,指的是科技管理,要求政府积极推进科技发展,推动社会进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
“”,指的是宗教仰及其传统文化,要求尊重宗教仰,尊重传统文化,保护民族文化遗产,传承中国传统文化。
六法论是中国古代思想家韩非子提出来的,它深深地影响了中国历史上的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在当今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它认为,政治、法律、文化、社会、经济等领域应该遵照“六法”,以确保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法论也提供了建立一个有序、和谐、繁荣的社会的道路,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遵守六法,并且要以行动来保护公民的权利,保护国家的荣誉和尊严。
六法论

“六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谢赫提出的“六法”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任何一法都不可能孤立存在,它们之间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气韵生动”是整个六法的纲领,是所要达到的最高目标。其他五法则是围绕“气韵生动”所进行的具体的展开。“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模写”,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气韵生动”这一终极目标。同时这六法之间又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笔墨的运用为的是表现具体的形象,达到以形写神。色彩的铺张,也只能在具体的位置,具体的形象上加以展开。对前人优秀作品的临摹和借鉴,为的是早日领会艺术创作的法则,通过高超的作画技巧,尽可能达到气韵生动的艺术境界。
④“随类赋彩”或“随类,赋彩是也”,是指着色,可以解释为色彩与所画之物象相似。
⑤“经营位置”或“经营,位置是也”。经营原意为营造、建筑、位置或指物象的地位或指安排配置的动作,因断句不同而使“位置”或为名词,或为动词,总之指构图和构思。
⑥“传移模写”或“传移,模写是也”,指临摹作品。传,移也,或解释为传授、流布、递送,模为摹仿。绘画上的传移流布,靠的是模写。模写的功能,一是可学习基本功,二是可作为流传作品的手段,由于它并不等同于创作,故谢赫将其放于六法之末。
②“骨法用笔”或“骨法,用笔是也”,其中“骨”为一比喻性概念,借指人内在性格的刚直、果断及所画人物的骨相所体现出的身份气质。谢赫的“骨法”也包涵了用笔所表现的骨力、力量美,它是传统绘画特有材料工具和民族风格所决定的美学原则。
谢赫“六法论”美学分析

谢赫“六法论”美学分析1. 引言1.1 谢赫“六法论”美学分析概述谢赫“六法论”是一种传统的美学理论,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丰富的文化内涵。
在这一美学理论中,谢赫将美学分为形式美学、象征美学、神秘美学、师承美学和意境美学五个方面,通过对这些方面的探讨和分析,揭示了美的本质和美的表现形式。
形式美学是谢赫“六法论”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指的是作品在形式上的美感和表现。
形式美学关注作品的结构、色彩、形态等方面,通过这些元素来表达文化内涵和情感。
谢赫认为,形式美学是美学中最基本的要素,是作品展现美感的关键。
象征美学是谢赫“六法论”美学中的另一个重要概念,指的是作品中所蕴含的象征意义和象征符号。
谢赫认为,作品不仅仅是物质形态的表现,更重要的是其中所包含的象征意义和思想内涵。
通过对象征美学的分析,可以深入理解作品背后的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
师承美学是谢赫“六法论”美学中的另一个重要概念,指的是作品中所体现的前人文化传统和艺术精神。
谢赫认为,艺术是源自于师承和传统的,艺术家需要在前人的基础上继续创新,传承传统的文化精髓。
通过对师承美学的分析,可以理解作品的历史渊源和文化传统。
谢赫“六法论”美学是一种高深的美学理论,通过对形式美学、象征美学、神秘美学、师承美学和意境美学的探讨,可以深入理解作品背后的美学内涵和文化价值。
这一美学理论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欣赏和理解艺术作品,也可以引领我们走进文化的深层次,体味文化传统的魅力和精髓。
通过对谢赫“六法论”美学的分析和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领略艺术之美,感受文化之魂。
2. 正文2.1 谢赫“六法论”美学中的“形式美学”谢赫“六法论”美学中的“形式美学”是指作品在审美上的形式结构和表现形式。
在《六法》中,谢赫提出了“形式自有规矩,无可不凭”这一观点,认为艺术作品的形式应当符合一定的规律和准则,才能体现出美的意义。
形式美学不仅包括了作品的整体结构、组织方式和视觉效果,还包括了作品中的色彩、线条、比例、节奏等元素的运用。
六法论的内容

六法论的内容
六法论是一种中国古代的文学体裁,源自东汉末年,被称为六朝四极之一。
它的主要特点是以形式严谨的辩证文体来讨论和辨析六法,即《金》、《木》、《水》、《火》、《土》、《人》六个方面的道理和本质。
六法论的核心思想是通过对自然界中的各个元素和人的关系进行观察和推理,来探讨宇宙万物的生成和运行规律。
它认为六法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形成了复杂而又相对稳定的宇宙秩序。
其中,《金》象征质地坚硬、不易变形,代表了稳定和持久的特性;《木》象征生长和发展,代表了生命力的源泉;《水》象征流动和润泽,代表了变化和灵活性;《火》象征光明和热能,代表了活力和热情;《土》象征稳定和承载,代表了安定和坚实;《人》则是研究人类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
在六法论中,通过对各法的特性和相互作用进行辩证讨论,揭示了宇宙间种种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这种辩论形式常常采用对仗、对比和对错等手法,用以推理和印证各法之间的相互关系。
六法从物质的角度透视了宇宙万象的变化,反映了中国古代学者对自然世界和人类社会的思考和探索。
六法论在中国的文化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不仅为后来的哲学、科学研究提供了理论思维的基础,而且对中国传统文学、诗词和文章的创作也有所启发。
六法论以其深邃而抽象的思考方式,为中国古代文学注入了一种独特的理性理念,丰富了古代文化的内涵。
总而言之,六法论是一种具有独特特点的古代文学形式,通过对六个法则的辩证讨论,揭示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本质及其相互关系。
它对于中国古代文化的发展和演变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并在学术、文化和艺术领域留下了深刻的痕迹。
六法论对中国绘画的认识

六法论对中国绘画的认识
六法论是中国古代绘画的重要理论,它提出了衡量绘画作品的价值和标准。
六法论最早出现在南朝齐谢赫的著作《画品》中,包括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和传移模写六个方面。
气韵生动是指作品整体要具有生命力和动感,表现出一种生动的气势和韵味。
骨法用笔则是指用笔要有骨力,要有力度和美感。
应物象形是指作品要准确地表现物象的外形和内在特征。
随类赋彩则是指根据物象的种类和特点,运用色彩的对比和调和,表现出物体的质感和色彩美感。
经营位置是指构图要精心设计,画面要有层次感和空间感。
传移模写则是指学习绘画的方法,通过临摹前人的作品来提高自己的技艺。
六法论在中国绘画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它是评价绘画作品的重要标准之一。
同时,六法论也是中国绘画技巧和风格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中国绘画的发展和演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总之,六法论是中国绘画的重要理论之一,它不仅为评价绘画作品提供了标准,同时也促进了中国绘画技巧和风格的发展。
谢赫六法名词解释

谢赫六法名词解释“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模写。
”是谢赫在《古画品录》中所讲的绘画六法。
这里是概括了唐代孙位、张彦远、唐玄度三家对于书画所见略同之处,后人也称为“六法论”。
其实,就是指谢赫提出的六种绘画的方法: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模写。
这里说的“气”是什么?“韵”又是什么?作者认为“气”是一种内在精神,要画者全身心投入到对所描绘的客观物象的感受中去,就是通常所说的要达到物我合一的境界;“韵”是一种美的体现,有了气韵,绘画才能有生命力,艺术才能打动人。
谢赫以为“气”就是气势、气魄。
气不仅仅指绘画时表现出来的大小、长短、粗细、强弱、虚实等方面的差别,而且包含着画家本人的气质、气度、学养,以及他对事物的看法和评价等。
气还不是单纯的“霸悍之气”,它应该是壮美的,是生动的。
《宣和画谱》称黄筌的画“多得山川英气”,王维的诗歌“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
”这些话都说明,艺术作品中包含的那种“气韵生动”的意蕴,主要取决于画家自身的修养。
文字不过是载体,画家借助于这个载体,把内在的情感抒发出来,让人们从中体会到美感。
作为一个画家,除了画出“骨法用笔”,还要加上“气韵生动”。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作画先做人的道理。
谢赫以为“气”就是气势、气魄。
气不仅仅指绘画时表现出来的大小、长短、粗细、强弱、虚实等方面的差别,而且包含着画家本人的气质、气度、学养,以及他对事物的看法和评价等。
气还不是单纯的“霸悍之气”,它应该是壮美的,是生动的。
《宣和画谱》称黄筌的画“多得山川英气”,王维的诗歌“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
”这些话都说明,艺术作品中包含的那种“气韵生动”的意蕴,主要取决于画家自身的修养。
文字不过是载体,画家借助于这个载体,把内在的情感抒发出来,让人们从中体会到美感。
作为一个画家,除了画出“骨法用笔”,还要加上“气韵生动”。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作画先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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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论”之气韵生动
摘要:“六法”的提出,为我国造型艺术领域的创作和评论开创了一个精密而具有普遍艺术规律的理论体系。
而“气韵生动”是“六法”中的第一法,它比较抽象又放在第一位,既是绘画创作的首要目的又是对作品评价的标准。
但对“气韵生动”含义的具体解释以及产生气韵的根源,则一向是众说纷纭。
我认为对这一重要理论进行探讨,对于阐明中国古代画论的真实含义,继承中国文艺理论的优秀传统,以及对当前的绘画创作,都将有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气韵生动;六法;理解;影响
南朝梁谢赫著《画品》是保存至今的最早一部绘画理论著述,《画品》是中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完整的评论画家艺术的论著,它与钟嵘《诗品》、庾肩吾的《书品》一样,同是齐梁时期文艺评论和品藻成为一时风气的产物。
《画品》在序中首先阐明“夫画品者,盖众画之优劣也”,即本书系品评画家艺术高下之著作,又提出绘画的社会功能为“明劝戒,著升沉,千古寂寥,披图可鉴”。
“气韵生动”是南齐谢赫在所著《古画品录》中提出的“画有六法”的第一法,是评论一幅作品的最高标准。
很长时间以来,因“气韵生动”居于“六法”的第一位又比较抽象,对它含义的具体解释以及产生气韵的根源,未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一、“气韵生动”的含义
“气韵一词,本来是指人的气质、风度等而言”(阮璞《谢赫“六法”原义考》)。
“气”是中国古代哲学中的重要概念,指天地万物生化之本,所谓“精气为物”、“天地合气,万物自生”。
后引申指人的才性气质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文章、图画之风格、气势等。
“生动”二字的涵义,前人亦有很多解释。
王微在《叙画》中说“横变纵化,故动生焉”。
阮璞
解释:“动字在这里则作名词,其含义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动势之类……”。
“生动”是以具体的形式语言,通过具体的形、线、面或色彩等等进行有机的变化组合,形成与作品内在精神相吻合的一种势,也就是与创作者的情感相统一的形式节奏。
谢赫在《古画品录》品评画家时多次谈到“气、韵”。
如“颇得壮气,陵跨群雄。
”(评卫协)“神韵气力,不逮前贤。
”(评顾骏之)“非不精谨,乏于生气。
”(评丁光)“体韵遒举,风彩飘然。
”(评陆绥)“情韵连绵,风趣巧拔。
”(评戴逵)关于气有“壮气”、“气力”、“生气”等,看来和一般所谓人的“神气”或内在的“精神”有些近似。
但在画论中,或在哲学的范畴中,它们又有所区别。
顾恺之的“以形写神”和“传神写照,尽在阿堵之中”,就不能以气代之。
在某些文献中,虽有时说“气韵”,有时说“神韵”或“神气”,这大多属于泛论,也或有综合二者的含意。
一般解释“韵”是指音韵和谐,也常用于描写人物潇洒自然的风度或赞美一件艺术作品清逸优美的格调。
在绘画上一谈到“韵”,既有节奏和谐的含义,又自然联系到“雅韵”或“逸韵”;在美学上,正是和“壮美”相对立的“秀美”的范畴。
所以谢赫把“气韵”列到“六法”的第一位,既继承并发展、扩大了顾恺之“传神论”的内容含义,适应了当时的审美要求和各类创作题材逐步兴起的需要。
二、“气韵生动”产生的基础条件
与谢赫大致同时的刘勰(约465—约532)在所著《文心雕龙》一书中,不仅主张“为情而造文”,反对“为文而造情”,并提出作为构成文章的要素和批评的标准“六观”:“是以将阅文情,先标六观:一观位体,二观置辞,三观通变,四观奇正,五观事义,六观宫商。
斯术既形,则优劣见矣。
”钟嵘(?—约518)的《诗品》把一百多位诗人分列上、中、下三品,并在他们的名下各有评论。
从南北朝以前的哲学基础看,儒家和道家都谈“气”,重视“气”。
《管子》①中以为
“精气”是自然界的原始物质,“气”,充满天地之间,比天更为根本。
汉代王充《论衡》中说:“天地,含气之自然也。
”他们都以“气”为宇宙的本源,也是生命、物质的本源。
在人生观方面,则以“气”为人的精神本质,如战国时代的《荀子》说:“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
”《孟子》中为人传诵的有“吾善养吾浩然之气。
”“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
”这是以后历代文人、义士重视“气节”、“气度”和“养气”的思想根源。
三、“气韵生动”的发展及影响
其实,中国绘画理论中对人的精神的关注是一脉相承的。
在先秦的美术文献中,我们就可找到其踪迹。
如《周易·系辞上》中关于“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的论述,庄子的关于“解衣槃礴”的观点等。
这些理论都为谢赫“气韵生动”理论的提出奠定了基础。
在谢赫之后,南朝陈的姚最则更进一步解释了“气韵生动”的实质和重要性,他在《续画品录》中评谢赫作品“写貌人物……,意在切似,……至于气韵精灵,未穷生动之致,笔路纤弱,不副壮雅之怀。
”从“气韵”和“生动”的关系看,“生动”还是“气韵”的形容词。
至晚唐、五代间,山水画开始成为独立画科,宋元以来不断发展,“气韵生动”逐渐进入山水画论,并通过长期创作实践而获研讨、阐发。
五代杰出的山水画家荆浩,在《笔法记》中提出“夫画有六要:一曰气,二曰韵,三曰思,四曰景,五曰笔,六曰墨。
”他也是十分重视气韵,并把它分列为首二要,谢的“骨法用笔”,被概括为“笔”,因为荆浩是水墨山水的大师,他认为墨更重要,墨即是色,所以用“墨”代替了“随类赋彩”;至于“思”和“景”,正和在诗、画评论中流行的“意境”一词完全一致,具有表现作者情感、自然形象和构思、构图的含意。
“六要”正是中国山水画兴起的重要时刻对谢赫“六法论”的新发展。
其实,从顾恺之的“通神”、“传神”到谢赫的“气韵生动”“神韵”再到姚最的“气韵精灵”,皆限于对象或人物本身,山水画所说的“气韵”,则发展为画家对大自然生动形
象的感受以及从而形成的画家本人的情思、意境,山水画以气韵为先,就意味着画中须有“我”在。
人物画论写物(体会出他人的内心)到山水画论借物写心(写出画家自己对自然的感应)这一转变或发展,便是以抒发自我来代替反映客观,突出了艺术须有所创造的要求,标志着中国美学发展史上的一次飞跃。
自宋以后,文人登上画坛的越来越多,“画论”著作也浩如烟海。
绝大多数文人画家,都以“气韵生动”为金科玉律,但理解却不尽相同,并对后世中国画的发展产生不同的影响。
如宋郭若虚在《图画见闻志》中对“气韵生知”②的发挥,对后世文人画家影响巨大,如董其昌就在其《画旨》和其它的画论著作中强调。
宋大诗人兼书画家苏轼,是从理论上阐明文人画精髓最早的典范。
他在论画时多用具体的形象来抒发作品所表现的风姿或风韵,如“瘦竹如幽人,幽花如处女;低昂枝上雀,摇荡花间雨……”。
(《书鄢陵王主薄所画折枝二首》)在理论方面,存在“不似”与“形似”之争,实质上是尚韵与否的问题。
如苏轼“论画以形似,见于儿童邻”和晁似道的“画写物外形,要物形不改,诗传画外意,贵有画中态。
”明末清初的石涛则拈出“不似之似似之”,要追求象外之韵,而不拘于原物之形,故曰“不似之似”,做到这一步,才能近似物的本质,故曰“似之”。
从上述的一些理论上的例证可以看出,“气韵生动”长期以来对中国画坛有着巨大影响。
它推动了文人画的发展,使中国绘画在世界艺坛较早地重视作者胸襟、个性的表现和韵律、风格、情调的发挥,同时也具有表现对象的生命、本质之美的含义,使中国画没有流于琐细的摹仿自然而不能自拔。
当然,有些评论家、文人画家所宣扬的“生知论”或较片面的理解,也使“气韵生动”蒙上了诡秘的模糊的面纱,产生了一些消极因素。
从继承优秀传统的角度看,我们不能用今天的标准去要求古人。
从中国古代的美学成就看:提出“气韵生动”,并把它放在“六法”的第一位,既是顾恺之“以形写神”论的新发展,又适应了当时山水画兴起的新需要。
把写“神”的要求更推
进一步。
谢赫以后的评论家,又从各个角度丰富了“气韵生动”所包含的内容。
对这一重要理论进行深入探讨,对于阐明中国古代画论的真实含义,继承中国文艺理论的优秀传统,以及对当前的绘画创作,都将有积极的意义。
《画品》提出了“画有六法”,不但全面地概括出绘画批评的艺术标准,也完整地确立了绘画创作的艺术规范,成为绘画美学思想优秀遗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而为中国古代绘画史保存了宝贵的资料。
参考文献:
[1]《中国美学史纲要》,叶朗,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
[2]《中国画论研究》,伍蠡甫,北京大学出版社
[3]《画山水序·叙画》,宗炳原著,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
[4]《笔法记》,荆浩(五代),人民美术出版社
[5]《中国古代画论要籍简介》,温肇桐编,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
[6]《略论魏晋南北朝时期传神论发展的几个阶段》,陈绶祥,文化艺术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