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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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类型及特点

深圳市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类型及特点

深圳市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类型及特点区域性集体合同我们于1998年7月开始,在我市龙岗市布吉镇坂田村开展了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作,以村工会和村经济发展总公司作为集体协商的主体,就本区域内84家企业的劳动关系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覆盖职工12000多人。

坂田村集体合同具有区域性区域性集体合同我们于1998年7月开始,在我市龙岗市布吉镇坂田村开展了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作,以村工会和村经济发展总公司作为集体协商的主体,就本区域内84家企业的劳动关系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覆盖职工12000多人。

坂田村集体合同具有区域性、代表性、公平性的特征,其显著的特点是,在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形下,依照《民法通则》中委托授权的规定,通过法定程序逐层推选,产生双方的协商代表,中规中矩地解决了区域性集体合同中主体代表缺位的问题:即由84家企业推选员工代表和一名企业代表,共168人;员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分别持代表推选书,按行业分布各自推选9名协商代表,共18人,同时签订授权委托书;双方协商代表民主推选各自的首席协商代表,并出具授权委托书,然后由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在区域性集体合同最终文本上签字。

坂田村区域性集体合同签订以来,该区域内企业的劳动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过去这里“三来一补”企业中劳动争议频频发生,严重影响了投资环境,集体合同签订后,劳动争议的发案量大幅度下降,至今坂田村未发生一宗重大的劳动纠纷案件。

由于这一工作具有创新意识,得到了全总、省总的肯定。

合同签订当年,众多外商对这里投资环境良性发展的氛围所吸引,纷纷到该区域投资办厂,总投资额达5。

8亿元。

根据2002年我们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如今的坂田村,“厂厂签合同,家家无纠纷”,老板与员工的纠纷少了,感情深了,利益多了,员工有“温馨在坂田”的体会,经营者有“创业在坂田”的信心,实现了双赢的预期目标。

坂田村的实践带动了龙岗区乃至全市集体合同的推广。

区域性集体合同模板5篇

区域性集体合同模板5篇

区域性集体合同模板5篇篇1甲方:[雇主单位名称]地址:[雇主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乙方:[工会组织名称]地址:[工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鉴于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制定本合同模板。

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规范区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条合同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劳动者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派遣员工等。

第三条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一)工作时间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或经批准的弹性工作制。

(二)加班制度: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三)休假制度:劳动者享有年休假、法定节假日休息等休假权利。

具体按国家及地方规定执行。

第四条工资待遇与社会保险福利(一)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制定工资支付制度,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三)福利待遇: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和经济效益,制定各项福利待遇政策。

第五条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一)劳动保护措施: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安全卫生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卫生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预防和减少伤亡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

(三)健康检查: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第六条培训与教育(一)培训: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

(二)教育: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开展文化活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

(三)职业发展: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发展机会,建立合理的晋升通道。

区域性集体合同范文5篇

区域性集体合同范文5篇

区域性集体合同范文5篇篇1区域性集体合同范文甲方:某某公司乙方:某某劳工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原则,就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工作时间、休假、劳动安全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资1. 公司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并且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公司的经营状况适时进行适当调整。

2. 公司工资支付的方式将采用银行转账或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确保员工工资的及时发放。

3. 公司对员工的工资进行透明化管理,确保员工能够清楚了解自己的工资结构及工资发放情况。

第二条福利1. 公司将提供员工基本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和离职后的权益。

2. 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定期体检的机会,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3. 公司将提供员工合理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设施,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条工作时间1. 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保障员工的休息时间和加班补偿。

2.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确保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3.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考勤制度,对员工的上下班时间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休假1. 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的休假时间。

2. 公司将按照员工的工龄和工作表现,合理安排员工的年假和带薪休假。

3.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调休制度,确保员工能够合理安排自己的休假时间。

第五条劳动安全1. 公司将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

2. 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3. 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的相关安全规定,确保员工在工作中不受任何伤害。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签。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盖章)乙方(劳工代表):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以上为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协议内容,如有违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4年区域性集体合同常用版(二篇)

2024年区域性集体合同常用版(二篇)

2024年区域性集体合同常用版北京市总工会____年____月区域内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个数:_____ 职工人数:_____已建工会数:_____ 会员人数:_____集体协商双方情况:第一条区域内(含街道、乡镇、社区、村、工业园等,以下略)职工一方与企业方(含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保障劳动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区域内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区域职工协商代表与区域企业协商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共同签订。

第三条区域职工协商代表由区域工会组织采取民主方式在区域内全体职工中产生,代表区域内全体职工利益。

区域工会组织负责人或上级工会组织有关人员任首席代表。

区域企业协商代表由全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采取适当的形式产生,代表区域内所有企业的利益。

(根据企业所有制、经营内容、规模大小的不同,保证各方面的代表性)第四条本合同对区域内所有企业和企业内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区域新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和新经营/注册的企业应执行本合同。

第五条企业有权自主招聘职工,不得因为性别、民族、信仰、宗教、婚姻、年龄等因素出现就业歧视的现象。

企业不得扣押职工任何有效证件,不得收取押金或要求其提供担保。

第六条企业应当与职工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将职工列入本单位职工名册。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企业书面通知后,职工不与企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七条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区域内企业支持工会工作,按本企业全部员工工资总额的2%按时拨交工会经费。

区域性集体合同范文7篇

区域性集体合同范文7篇

区域性集体合同范文7篇篇1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员工代表名称]鉴于甲乙双方在就业领域的共同利益及共同关切的问题,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之间的和谐合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区域性集体合同。

一、合同目的与原则本合同旨在规范区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

二、合同主体及适用范围1. 甲方:本区域内的合法用人单位。

2. 乙方:甲方所雇佣的所有员工。

3. 本合同适用于甲方与乙方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

三、工作内容与工作时间1.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制度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2.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3.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1. 甲方应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

2.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3. 乙方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五、劳动安全与卫生1. 甲方应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六、劳动合同签订与管理1. 甲乙双方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甲乙双方应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3. 甲方应建立劳动管理制度,规范劳动管理行为。

七、劳动争议处理1.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 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

什么是区域性集体合同?

什么是区域性集体合同?

什么是区域性集体合同?法律分析:区域性集体合同的概念与实践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劳动关系的日益复杂化,集体合同制度逐渐成为劳动关系协调的重要工具。

其中,区域性集体合同由于其独特的优势,越来越受到企业和劳动者的关注。

然而,对于什么是区域性集体合同,实践中存在不同的理解和做法。

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和判决书结果,对区域性集体合同的概念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区域性集体合同的概念区域性集体合同是指由一定区域内的企业或组织与工会或劳动者代表在协商基础上签订的,用于规定区域内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相较于企业单独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 覆盖范围广:区域性集体合同适用于一定区域内的所有企业或组织,而不仅限于单个企业。

2. 协商主体多: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协商主体通常包括企业方、工会和劳动者代表,而非单一的企业与劳动者。

3. 内容全面:区域性集体合同涉及劳动关系各方面的内容,如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安全卫生等。

4. 效力范围大:区域性集体合同的效力不仅及于签订合同的双方,还及于一定区域内的其他企业和劳动者。

三、实际案例分析某市一家大型工业园区内的企业方与工会代表经过多次协商,签订了一份区域性集体合同。

该合同规定,园区内所有企业的劳动者在工资、福利、休息休假等方面应享受同等条件。

合同签订后,园区内一家企业的劳动者小张因工资待遇问题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根据区域性集体合同的规定,仲裁委员会最终裁定小张的工资待遇应按照集体合同中规定的标准执行。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区域性集体合同对于一定区域内的企业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可以为劳动关系的协调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四、判决书结果与建议通过对大量实际案例和判决书结果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区域性集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于一定区域内的企业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当劳动合同内容与区域性集体合同内容发生冲突时,应以区域性集体合同内容为准。

区域性集体合同范文(二篇)

区域性集体合同范文(二篇)

区域性集体合同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区域性集体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二条本区域性集体合同的签订适用于签约双方,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区域性集体合同是由劳动者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在平等协商、自愿协议的基础上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区域性集体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应遵循公平、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

第五条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应当充分尊重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第六条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内容包括劳动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纪律、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劳动条件第七条劳动条件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年休假等方面的约定。

第八条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1.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正常工作时间内从事工作的时间。

2.用人单位应当明确规定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上限。

如果劳动者需要加班工作,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或提供补休。

3.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之外正常休息的时间。

第九条年休假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的具体天数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和工作表现等因素确定,并应当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2.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得降低。

3.劳动者享受年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条作息时间的灵活安排1.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劳动者协商灵活安排作息时间,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灵活安排作息时间应当事先与劳动者进行协商,经劳动者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协议。

第三章工资待遇第十一条工资待遇是指劳动者按照约定从用人单位获得的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工资支付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2.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权益,不得拖欠工资,也不得降低工资标准。

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范本

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范本

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范本)区域、行业名称:区域、行业覆盖企业(单位)数:区域、行业职工人数:甲方(行政方)乙方(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首席协商代表:首席代表职务:首席代表职务:代表人数:代表人数: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区域(行业)内等家企业(简称甲方,名单附后)与本区域(行业)的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简称乙方)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后签订。

第三条本区域(行业)职工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本区域(行业)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第四条甲、乙双方根据政府公布的本年度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本地区城镇居民的消费价格指数、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本企业劳动生产率等因素,协商合理确定不同岗位(工种)职工工资水平,建立企业内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第五条本合同所覆盖的企业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本合同所覆盖的企业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六条本合同所覆盖的企业应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各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本企业职工本年度工资增长的具体量化目标,签订本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第七条甲方按月发放职工工资,并于固定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如遇节假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不得拖欠职工工资,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抵付职工工资性收入。

第八条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加点,应征得工会或职工同意,并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第九条职工产假、晚婚晚育假、婚丧假、病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的工资发放,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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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
区域、行业名称:
区域、行业覆盖企业(单位)数:
区域、行业职工人数:
甲方(行政方)乙方(职工方)
首席协商代表:首席协商代表:
首席代表职务:首席代表职务:
代表人数:代表人数: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和县总工会制
工资集体合同(草案)
第一条为建立企业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湖南省集体合同规定》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功桥镇联合工会与功桥自来水厂等8家企业代表共同协商签订,适用于辖区内所属各企业,双方依法享受各自的权利,并严格履行合同的义务。

第三条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应遵循平等协商的原则、合法的原则、保持稳定和谐的原则、权利义务对等及利益兼顾的原则。

第四条本合同依法签订,应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后生效,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及员工个人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

第五条企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员工利益的权利,支持工会依法独立地开展工作,及时足额拨付工会经费。

区域内企业在决定有关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有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参加。

企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应以本合同为基础,并征求联合工会意见或全体职工大会平等协商确定。

第六条联合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经营者的管理权威,教育员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切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依法通过联合工会组织参加企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七条各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兼顾国家、企业、员工三者利益,依法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依照国家和有关规定向员工发放各项津贴、补贴。

第八条各企业的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分配方式及其变更,应与联合工会参照长沙市工资增长指导线的标准平等协商确定。

第九条员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每月24 日支付给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企业按国家及《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一)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
(二)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200%支付工资;
(三)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支付工资,并不得以补休替代支付工资。

第十一条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探亲假、哺乳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各企业如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停产放假,第一个月发给本人原标准工资,第二个月起按长沙市失业救济金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

第十三条员工因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时,企业可以在该员工的工资单扣除赔偿金,但扣除后的工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各企业实行每周五天标准工作制,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小时。

特殊工种和岗位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企业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许可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五条各企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员工充分休息的权利。

但由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十六条企业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十七条各企业应当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做好特殊工种和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企业和工会均有责任教育员工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各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应当在每年夏季采取防暑降温和冬季防寒保暖措施。

坚持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制度和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制度。

第十九条对从事业有职业危害作业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健康检查。

第二十条各企业建立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与职业技能鉴定有关的制度。

健全培训机构,保证培训经费和培训时间。

各企业鼓励员工通过自学提高自身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

第二十一条各企业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提取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各企业保证员工依法享受退休;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失业、生育等保险待遇。

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停工治疗期间的有关待遇,依照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各企业按国家的规定,提取福利费用,用于员工的集体福利事业支出企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建立和完善员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对女员工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

坚持男女员工平等的原则,凡适合女员工的岗位优先安排女员工。

企业做好女员工经、孕、产、哺“四期”安全卫生保护工作。

第二十五条女员工因怀孕、生产、哺乳,在规定的休假期间给本人相应的工资或津贴,产假期间工资变更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女员工怀孕后按规定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检查费用和生产(含人工流产)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第二十六条哺乳期的女员工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可以休哺乳假,哺乳假期满,本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应及时予以安排工作岗位。

第二十七条企业为女员工每 1 年进行一次妇科检查。

第二十八条各企业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关规定,企业应依法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及签订程序、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各企业依法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奖励或处臵的,应当依法定程序进行,并事先通知联合工会。

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由于签订合同的企业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企业方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

双方代表应在七日内进行协商,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内容。

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应在七日内向审核本合同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第三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不协商、不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或在协商、仲裁、诉讼期间采取过激行为,对方当事人申诉有关部门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都必须正确履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各企业违反本合同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应按相应规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双方需要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 。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为 1 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协商新合同方案,新合同未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经企业职工代表与联合工会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三份,副本2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正本双方各执一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存档一份,副本送管辖的区(县)工会备案。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七日内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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