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23号-金融资产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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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2024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2024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

2024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2024

一、前言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以下简称“本准则”)

于2024年5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对金融资产的类别、报告等方面作出

了规定,但未提出特定的运用指南。本文就本准则应用提出相关指导意见,以期帮助企业科学运用本准则。

二、本准则的应用

(一)类别

在本准则中,金融资产分为流动性资产、可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

已发行金融资产、应收/付款项和其他金融资产,其中可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于期货、股票、基金等实物性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品。

(二)报告(披露)

根据本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对金融资产的投资情况进行报表披露。

具体包括:金融资产的类别、投资流程、投资金额、投资期限、所投资资

产的风险特征和价值变动情况等等。

(三)评估

企业在对金融资产进行投资时,需要对被投资物进行评估,以便对各

类金融资产的投资有更准确的了解,确保投资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三、金融资产转移过程

(一)投资前准备

首先,企业应当明确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确定投资资金的数额和期限,并根据投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组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06.02.15

•【文号】财会[2006]3号

•【施行日期】2007.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会计

正文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06]3号二○○六年二月十五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资产(含单项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第三条企业对金融资产转入方具有控制权的,除在该企业财务报表基础上运用本准则外,还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将转入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第二章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第四条企业金融资产转移,包括下列两种情形:

(一)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二)将金融资产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从该金融资产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时,才有义务将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发生短期垫付款,但有权全额收回该垫付款并按照市场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的,视同满足本条件。

2.根据合同约定,不能出售该金融资产或作为担保物,但可以将其作为对最终收款方支付现金流量的保证。

3.有义务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及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无权将该现金流量进行再投资,但按照合同约定在相邻两次支付间隔期内将所收到的现金流量进行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投资的除外。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再投资的,应当将投资收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最终收款方。

企业会计准则--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金融资产转移

第二十四章企业会计准则讲解--金融资产转移

第一节金融资产转移概述

金融资产是企业所拥有的比较重要的一类资产,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有时会为满足资产流动性或风险管理等需要,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转移给该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其他方。《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以下简称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规范了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有助于更准确地反映因金融资产转移业务对企业带来的财务影响。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这里所指的金融资产,既包括单项金融资产,也包括一组类似的金融资产;既包括单项金融资产(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也包括单项金融资产(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整体。

根据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规定,企业金融资产转移,包括下列两种情形:

一、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企业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意味着该项金融资产发生了全部或部分转移。例如,企业将收取贷款本金的权利整体或部分地转让给另一方;或将收取贷款利息的权利整体或部分地转让给另一方;或将收取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权利整体或部分地转让给另一方;将收取应收款项的权利转让给另一方;等等,均属于金融资产转移的情形。

二、将金融资产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从该金融资产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时,才有义务将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指企业收到转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其金额往往与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相同。在某些情况下,金融资产转移过程中会存在一些机构(如服务机构等)代收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及其指南、讲解2008.doc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及其指南、讲解2008.doc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资产(含单项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第三条企业对金融资产转入方具有控制权的,除在该企业财务报表基础上运用本准则外,还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将转入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第二章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第四条企业金融资产转移,包括下列两种情形:

(一)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二)将金融资产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从该金融资产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时,才有义务将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发生短期垫付款,但有权全额收回该垫付款并按照市场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的,视同满足本条件。

2.根据合同约定,不能出售该金融资产或作为担保物,但可以将其作为对最终收款方支付现金流量的保证。

3.有义务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及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无权将该现金流量进行再投资,但按照合同约定在相邻两次支付间隔期内将所收到的现金流量进行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投资的除外。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再投资的,应当将投资收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最终收款方。

第五条企业应当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并分别按照本准则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金融资产部分转移,包括下列三种情形: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0406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0406

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资产(包括单项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转移和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转出方)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之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企业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第三条企业对金融资产转入方具有控制权的,除在该企业个别财务报表基础上应用本准则外,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还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合并所有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含结构化主体),并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应用本准则。

第二章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一般原则

第四条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将终止确认的规定适用于该金融资产部分,除此之外,企业应当将终止确认的规定适用于该金融资产整体:

(一)该金融资产部分仅包括金融资产所产生的特定可辨认现金

流量。如企业就某债务工具与转入方签订一项利息剥离合同,合同规定转入方有权获得该债务工具利息现金流量,但无权获得该债务工具本金现金流量,终止确认的规定适用于该债务工具的利息现金流量。

(二)该金融资产部分仅包括与该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全部现金流量完全成比例的现金流量部分。如企业就某债务工具与转入方签订转让合同,合同规定转入方拥有获得该债务工具全部现金流量一定比例的权利,终止确认的规定适用于该债务工具全部现金流量一定比例的部分。

(三)该金融资产部分仅包括与该金融资产所产生的特定可辨认现金流量完全成比例的现金流量部分。如企业就某债务工具与转入方签订转让合同,合同规定转入方拥有获得该债务工具利息现金流量一定比例的权利,终止确认的规定适用于该债务工具利息现金流量一定比例的部分。

23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

23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第一部分准则概述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转移的情形非常复杂,比如资产证券化、债券买断式回购、带追索权的应收账款出售、保理、质押借款、债券互换、证券借贷等,都属于金融资产转移范畴。金融资产转移涉及的最核心会计问题实质上是金融资产转移所导致的终止确认问题。我们在CAS22中曾经分析过,终止确认将会对企业的经营损益状况带来直接的影响,也因此会给会计信息的各使用方带来不同的经济利益,因此,由于金融资产转移对终止确认具有特殊意义,其会计处理方法也带来了人们的极大争议。

以资产证券化为例,资产转出方将一组贷款转移给一个特殊目的实体(SPE)。例如今年4月国家开发银行发售的“2006年第一期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国家开发银行以部分信贷资产作为信托资产委托给受托人(中诚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一个专项信托(SPE)。具体来说,该部分信贷资产为涉及14名借款人向国家开发银行借用的22笔贷款,截止于2006年4月28日全部未偿债权本金总额为57亿元。该部分金融资产,如果作为出售处理,转出方将把该组贷款从其资产负债表上转销,风险资产的减少将降低转出方的风险资本要求;如果作为抵押借款处理,转出方将同时增加资产和负债,因此对于降低风险资本要求强烈的企业来说,将会想方设法把证券化作为销售处理。在证券化复杂的安排下,到底该项交易应该作为销售还是借款处理?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有一个会计准则来规范,在遵守实质重于形式的前提下,提高会计报表的可靠性和可比性。其他金融资产转移亦然。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目录

一、总体要求/1

二、关于应设置的会计科目/3

(一)“1518继续涉入资产”/3

(二)“2504继续涉入负债”/3

三、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定义/4

四、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判断流程/5

(一)确定适用金融资产终止确认规定的报告主体层面/5 (二)确定金融资产是部分还是整体适用终止确认原则/5 (三)确定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是否终止/7 (四)判断企业是否已转移金融资产/8

(五)分析所转移金融资产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情况/11

(六)分析企业是否保留了控制/20

(七)流程图/23

五、关于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25

(一)金融资产整体转移的会计处理/25

(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的会计处理/29

六、关于继续确认被转移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31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2018

七、关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33

(一)通过对被转移金融资产提供担保方式继续涉入被转移

金融资产/33

(二)因持有看涨期权或签出看跌期权而继续涉入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被转移金融资产/36

(三)因持有看涨期权而继续涉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被转移

金融资产/38

(四)因签出看跌期权而继续涉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被转移

金融资产/40

(五)因同时持有看涨期权和签出看跌期权而继续涉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被转移金融资产/41 (六)对金融资产的继续涉入仅限于金融资产一部分/42

八、关于金融资产转移中向转入方提供非现金担保物的

会计处理/45

附录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46

附录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金融资产转移是一项重要金融服务,它是指企业将其资产从一家金融机构转移到另一家金融机构的服务。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其金融资产转移到具有更加活跃市场以及更便宜的利

率等各种优势的新金融机构上。金融资产转移通常涉及到多个企业组织,因此,需要遵循专业的金融服务准则,以防止出现金融风险。

国家正式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以下简称“第23号准则”)是企业在金融资产转移活动中的操作准则,旨在促进企业在金融资产转移活动中的财务稳定性和权力公正性。第23号准则要求企业在金融资产转移过程中做出合理的、完整的、真实的上传资料以及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第23号准则规定,企业应确保金融资产转移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以及确保相关财务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此外,第23号准则还规定,企业在金融资产转移活动中必须按照“两阶段定价”原则,以保证活动的公正性,防止金融风险的发生。

首先,企业在金融资产转移前,必须先进行“定价和估计”,即确定资产价值,以确保资产转移后不会产生财务损失。其次,企业在实际完成金融资产转移之后,还要进行“核算和报告”,即检查实际的金融资产转移情况,以确保财务安全。

此外,第23号准则还规定,企业在金融资产转移活动中必须对所有涉及到的客户、服务提供者、金融投资者等负责任,以确保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受到充分保护。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提供了一套完整的、详

细的规则,有助于企业在金融资产转移活动中加强对财务风险的管控,以及有效地管理金融资产转移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通过遵守第2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

资产转移》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7.03.31

•【文号】财会〔2017〕8号

•【施行日期】2018.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会计

正文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

通知

财会〔2017〕8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执行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我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同时执行我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金融资产转移及其指南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金融资产转移及其指南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金融资产转移及其指南讲解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资产(含单项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第三条企业对金融资产转入方具有控制权的,除在该企业财务报表基础上运用本准则外,还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将转入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第二章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第四条企业金融资产转移,包括下列两种情形:

(一)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二)将金融资产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从该金融资产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时,才有义务将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发生短期垫付款,但有权全额收回该垫付款并按照市场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的,视同满足本条件。

2.根据合同约定,不能出售该金融资产或作为担保物,但可以将其作为对最终收款方支付现金流量的保证。

3.有义务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及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无权将该现金流量进行再投资,但按照合同约定在相邻两次支付间隔期内将所收到的现金流量进行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投资的除外。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再投资的,应当将投资收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最终收款方。

第五条企业应当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并分别按照本准则有关规定处理。

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资产(含单项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转让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第三条企业对金融资产转入方具有控制权的,除在该企业财务报表基础上运用本准则外,还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将转入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在合并财务报表基础上运用本准则。

第二章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第四条企业金融资产转移,包括下列两种情形:

(一)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二)将金融资产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从该金融资产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时,才有义务将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发生短期垫付款,但有权全额收回该垫付款并按照市场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的,视同满足本条件。

2.根据合同约定,不能出售该金融资产或作为担保物,但可以将其作为对最终收款方支付现金流量的保证。

3.有义务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及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无权将该现金流量进行再投资,但按照合同约定在相邻两次支付间隔期内将所收到的现金流量进行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投资的除外。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再投资的,应当将投资收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第五条企业应当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并分别按照本准则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金融资产部分转移,包括下列三种情形:

第23号准则 金融资产转移

第23号准则  金融资产转移

1.合并所有子公司(包括特定目的实体)
2.确定终止确认条件是否用于部分或整项资产(或一组同类资产)
企业收取该资产现金流 量的合同权利是否终止

3.企业是否将从资产收取现金流量的权利转出

终止确认该资产

是Leabharlann Baidu
4.企业是否承担支付自该资产产生的现金流量的义务?

9.继续确认该资产

5.企业有没有将资产所有权上的几乎所有风险及报酬转出?
金融资产转移
四、金融资产部分转移的情形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包括下列三种情形: 1、将金融资产所产生现金流量中特定、可辨认 部分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应收利 息转移等。 2、将金融资产所产生全部现金流量的一定比例 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本金和应收 利息合计的一定比例转移等。 3、将金融资产所产生现金流量中特定、可辨认 部分的一定比例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 款的应收利息的一定比例转移等。
金融资产转移
六、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
1、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判断 存在下列情况表明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不应当终止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 (1)企业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2)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 限结束时按固定价格将该金融资产回购,如采用买断式回购、 质押式回购交易卖出债券等; (3)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 (即买入方有权将该金融资产返售给企业),但从合约条款 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内期权(即期权合约的条款 设计,使得金融资产的买方很可能会到期行权)。 (4)企业(银行)将信贷资产整体转移,同时保证对金融资产 买方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进行全额补偿。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

移》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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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解释

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列问题作出解释:(1)金融资产转移的定义;(2)金融资产终止确认;(3)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

一、金融资产转移的定义

本准则第二条规定,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例如,商业银行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进行资产证券化属于金融资产转移。

再如,企业将销售商品形成的应收账款采用附追索权出售方式卖给商业银行等。

二、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一)本准则第七条规定,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资产从企业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其中,“几乎所有”通常是指达到或超过全部风险和报酬95%的情形。

1.以下情形表明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1)不附追索权的金融资产出售;(2)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当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回购;(3)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的,同时与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即买入方有权将该金融资产返售给企业),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外期权(即期权合约的条款设计,使得金融资产的买方极小可能会到期行权)。

2.以下情形表明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

(1)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回购价固定或是原售价加出借方的合理回报;(2)附总回报互换的金融资产出售,该互换使市场风险又转回给了金融资产出售方;(3)附重大价内看跌期权的金融资产出售,持有该看跌期权的金融资产买方很可能在期权到期时或到期前行权;(4)附重大价内看涨期权的金融资产出售,持有该看涨期权的金融资产卖方很可能在期权到期时或到期前行权;(5)将信贷资产或应收款项整体出售,同时保证对金融资产买方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进行全额补偿。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以下简称“准则23号”)是

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中重要的规定,对金融资产转移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和说明。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准则23号,本文将详细介绍准则23号的核心

内容,并通过实例进行解析。

准则23号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时点、会计处理、公允价值计量以及披露等方面的规定。

首先,准则23号明确了金融资产的转移确认时点。根据准则23号的

规定,金融资产的转移确认是在满足以下条件时进行的:转移资产的全部

或部分权益是否已经转移给受让方,原持有人对资产持有的权利是否已被

有效转让,受让方是否具有对资产的重要权益以及对资产经济利益和风险

的取得等。只有在满足上述条件后,金融资产的转移确认才能进行。

其次,准则23号对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

准则23号的规定,对于满足转移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原持有人应按照

实际购买或出售的交易价格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资产特性和交易类型决

定所需确认的交易损益、资产减值损失或者资产价值调整的金额。

准则23号还规定了公允价值计量的原则和方法。根据准则23号的规定,应根据市场数据或者可得数据确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并将其作为

转移确认时点的资产或者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公允价值计量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市场没有活跃的情况下的市场假设和有关信息。

最后,准则23号对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要求进行了规定。根据准则

23号的规定,企业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金融资产转移的相关情况,包括

转移确认的条件和时点、转移所涉及的金融资产及其金额、转移确认后继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

一、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一)根据本准则第七条规定,企业终止确认某项金融资产,是指将该金融资产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以下例子表明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

1.企业以不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2.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当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回购;

3.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即买入方有权将该金融资产返售给企业),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外期权(即期权合约的条款设计,使得金融资产的买方极小可能会到期行权)。

以下例子表明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不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

1.企业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2.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固定价格将该金融资产回购;

3.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即买入方有权将该金融资产返售给企业),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内期权(即期权合约的条款设计,使得金融资产的买方很可能会到期行权);

4.企业(银行)将信贷资产整体转移,同时保证对金融资产买方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进行全额补偿。

(二)根据本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对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金融资产转移,应当判断是否放弃了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应当重点关注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如果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说明转入方有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同时表明企业(转出方)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从而应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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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23号

一、单选题

1、()是指企业(转出方)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之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A、金融资产转移

B、交易性金融资产

C、继续涉入资产

D、继续涉入负债

【正确答案】A

2、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判断流程的第一步是()。

A、确定报告主体层面

B、确定对金融资产的整体或部分是否适用终止确认原则

C、是否保留了对被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

D、按照继续涉入的程度确认该金融资产

【正确答案】A

3、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判断流程的第二步是()。

A、确定报告主体层面

B、确定对金融资产的整体或部分是否适用终止确认原则

C、是否保留了对被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

D、按照继续涉入的程度确认该金融资产

【正确答案】B

4、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判断流程包括()步。

A、5

B、8

C、9

D、10

【正确答案】C

5、()明确了金融资产转移的认定以及金融资产转移是否导致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判断原则,规范了金融资产转移和终止确认的相关会计处理。

A、《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B、《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C、《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

D、《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正确答案】C

6、()核算企业(转出方)由于对转出金融资产提供信用增级(如提供担保,持有次级权益)而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时,企业所承担的最大可能损失金额(即企业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

A、继续涉入资产

B、继续涉入负债

C、交易性金融资产

D、金融负债

【正确答案】A

7、()本科目核算企业在金融资产转移中因继续涉入被转移资产而产生的义务。

A、继续涉入资产

B、交易性金融资产

C、继续涉入负债

D、金融负债

【正确答案】C

8、()是指企业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A、金融资产转移

B、交易性金融资产

C、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D、继续涉入负债

【正确答案】C

9、企业保留了被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表明企业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不满足终止确认的条件,不应当将其从企业的()中转出

A、资产负债表

B、现金流量表

C、利润表

D、收入费用表

【正确答案】A

10、关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主要特点,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融资门槛低

B、流动性强

C、政策支持

D、风险小

【正确答案】D

二、多选题

1、关于金融资产转移和终止确认的判断和相应会计处理,下列说法中涉及的有()。

A、票据背书转让

B、应收账款保理

C、商业票据贴现

D、资产证券化

【正确答案】ABCD

2、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判断流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确定适用金融资产终止确认规定的报告主体层面

B、确定对金融资产是部分还是整体适用终止确认原则

C、确定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是否终止

D、判断企业是否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其他方

【正确答案】ABCD

3、下列说法中,有可能导致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情形的有()。

A、结算

B、应收账款保理

C、权利到期

D、证券化

【正确答案】ABCD

4、关于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情形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企业融出证券或进行证券出借

B、企业出售金融资产并附有将市场风险敞口转回给企业的总回报互换

C、企业出售短期应收款项或信贷资产,并且全额补偿转入方可能因被转移金融资产发生的信用损失

D、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正确答案】ABCD

5、关于“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企业应当根据金融资产的具体特征作出判断,需要考虑的风险类型内容有()。

A、权益价格风险

B、外汇风险

C、信用风险

D、利率风险

【正确答案】ABCD

6、在判断转入方是否具有将转入的金融资产不受额外条件限制地整体出售给与其不相关的第三方的实际能力时,应当关注转入方实际上能够采取的行动。即转入方实际上能够做什么,而不是合同规定转入方可以做什么或不可以做什么。企业运用此原则进行判断时,应当遵循的要求有()。

A、如果不存在被转移资产的市场,则处置被转移资产的合同权利几乎没有实际作用

B、如果转入方不能自由地处置被转移金融资产,则处置该资产的能力几乎没有实际作用

C、如果不存在被转移资产的市场,则处置被转移资产的合同权利是有实际作用的

D、如果转入方不能自由地处置被转移金融资产,则处置该资产的能力是有实际作用的

【正确答案】AB

7、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判断流程中,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确定报告主体层面

B、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是否终止

C、是否转移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

D、是否保留了对被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

【正确答案】ABCD

8、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两项金额指的是

()。

A、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历史成本

B、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

C、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D、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正确答案】ABCD

9、关于继续确认被转移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在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如果同时确认衍生工具和被转移金融资产或转移产生的负债会导致对同一权利或义务的重复确认,则企业(转出方)与转移有关的合同权利或义务不应当作为衍生工具进行单独会计处理

B、企业保留了被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表明企业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不满足终止确认的条件,不应当将其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转出。此时,企业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因资产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应当在收到时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C、在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况下,转入方不应当将被转移金融资产全部或部分确认为自己的资产。转入方应当终止确认所支付的现金或其他对价,同时确认一项应收转出方的款项

D、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正确答案】ABC

10、下列说法中,属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主要特点是有()。

A、融资门槛低

B、投资门槛低

C、政策支持

D、风险大

【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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