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体制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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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体系的变迁历程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金融监管体系的变迁历程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体 系 的完 善 时 期 。
( 四 )2 0世 纪 9 0年 代 末 期 至 今 世 界 各 国 金 融 监 管体 系的 变 迁 。
2 0年 代 9 0年 代 中后 期 ,金 融 自由 化 浪 潮 愈 加 高 涨 ,一 些 发 展 中 国 家 盲 目开 放 本 国金 融 业 ,过 快 启 动
金 融 自 由化 进 程 , 导 致 本 国经 济 受 N # I - 国游 资 的 冲 击 ,
展 。
虽 然 一 些 西 方 发 达 国 家 率 先 建 立 起 中央 银 行 来 控
制 货 币 发 行 并 对 金 融 业 进 行 监 管 ,但 由 于 2 0世 纪 初
期 股 票 市 场 的发 展 以 及 金 融 机 构 逐 利 的 本 性 ,银 行 业 开 始 混 业 经 营 ,从 而 引 发 金 融 风 险 的跨 行 业 传 染 ,最
终 导致 了 1 9 2 9年 的资 本 主 义 经 济 危 机 。 1 9 2 9 — 1 9 3 3年 资本 主 义 经 济 危 机 的 爆 发 对 整 个 发 达 国 家 的经 济 乃 至 全 球 经 济 的影 响都 非 常 巨大 ,各 国 经 济 普 遍 下 滑 ,金
融 系 统 开 始 萎 缩 ,金 融 机 构 大 量 破 产 。在 凯 恩 斯 主义 思 想 的 影 响 下 ,以美 国 为 首 的资 本 主义 国 家 开 始 了全 面 的 经 济 干 预 措 施 ,并 出 台 了相 关 金 融监 管 措 施 ,其 管 机 构 的建 立 有 两 个 特 点 : 是 随着 股 票 市 场 的 发 展 ,越 来 越 多 的 国 家 开始 建 立
股 票 监 管 机 构 ,1 9 7 0 — 1 9 9 6年 共 有 1 1 8个 国 家 建 立 了 1 2 9个 监 管机 构 ,其 中有 5 1 个 监 管 机 构 是 单 独 监 管 股

中美金融监管体制的比较与启示

中美金融监管体制的比较与启示

期 金 融创 新 浪 潮~ 9 7年 亚 洲 金融 危 机 ) 19 、金 融 重 新监 管阶 段
(9 7年 亚 洲 金 融 危 机 至 今 ) 19 。美 国 目 前 实 行 双 元 多 头 金 融 监 管
体 制。美联储 、 联邦 存款保 险公司 、 司法 部 、 证券交 易委员会 、 货 期 交 易委员会 、 蓄机构监督 办公 室 、 储 国家 信用合 作管理 局 、 联邦 交
其 现 行 监 管体 制 . 引发 了 美 国 政 府 改 革 其 金 融 监 管 体 制 的 迫 切 并 意 愿 。 对 比分 析 两 国的 金 融 监 管 体 制 . 中 国金 融 监 管 体 制 的 改 对
贷 危机 中 , 息披露 的严 重不 充分 , 房贷 机构 得 以在 脱 离消 费 信 使
金 融 法 规 不 健 全 , 融 监 管 水 平 较 低 , 此 相 适 应 , 国 现 阶段 实 金 与 中 行 分 业 经 营 、 业 监 管 的 金 融 监 管 模 式 是 由 中 国 金 构 。美 国的金 融监管体 制 , 联邦这 一线 的 在 监管机构 主要有联邦储 备委员 会 、 财政 部货 币监理署 和联 邦存款
保 险 公 司 ; 州 这 一 线 则 有 银 行 监 督 机 构 和 管 理 机 构 。 [1 邦 储 在 1 联 备 委 员 会 的 目的 是 完 善 对 银 行 体 系 的 监 管 。 币 监 理 署 是 美 国 国 货
决定 的 , 比较符合金 融业发展 规律 的。随着 国际金 融业一体化 是
革 和完善将具 有重要 的意义。
键 词 : 融 监 管 体 制 比 较 启 示 金


美 国 金 融 监 管体 制 的 现 状 与 特 点

世界各国金融监管体制对我国的启示

世界各国金融监管体制对我国的启示

2012年第12期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No.12,2012第28卷JOURNAL OF EDUCATIONAL INSTITUTE OF JILIN PROVINCE Vol .28(总312期)Total No .312收稿日期:2012—09—20作者简介:孙锐(1975—),男,吉林长春人。

吉林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副处长,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别经济。

浅谈世界各国金融监管体制对我国的启示孙锐(吉林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吉林长春130000)摘要:次贷危机给世界各国经济造成沉重而深刻的影响,以此来反思中国金融监管体系,对维护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文章通过分析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体制,对其他国家金融监管体制变革方式进行提炼,对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监管理念以及监管模式做出反思,以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自身建设,建立有效措施来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

关键词:金融监管;秩序;国际合作;机构中图分类号:F833/8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2)12—0118—02为实现宏观经济和金融目标,一国金融监管机构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对全国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及其金融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在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我国金融业监管体制开始显露出一定弊端,这源于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是建立在分业经营的基础上,分业监管架构落后于混业经营格局,就会造成监管内容和范围过于狭窄,监管方式和手段较为单一,缺乏统一的监管制度安排和工作规范,监管成本较高,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行业自律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后于市场,监管失灵和低效等问题。

借鉴国际上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浪潮,我们会发现各发达国家和地区对本国的金融监管模式、监管理念进行了重大调整,本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和金融发展状况决定一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一国金融监管体制调整的成效,取决于该体制能否保证一国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行,能否可以适应该国金融业的发展水平。

机构监管及功能监管比较分析及对中国启示

机构监管及功能监管比较分析及对中国启示

机构监管及功能监管比较分析及对中国启示随着金融全球化的深入,金融行业间的国内和国际竞争日益激烈、金融公司靠传统的业务已无法扩大利润增长来源,金融创新和监管规避急剧发展,传统的三大金融领域(银行、保险和证券)及金融产品之间的界线日渐模糊,很多国家纷纷踏上了金融改革、放松金融管制,实行混业经营,进而开始调整监管模式之路。

一、什么是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所谓机构监管,是指为履行政府监管职能而设立相应的监管机构,由不同的监管当局机构对不同的金融机构分别实施监管的一种金融监管方式。

机构监管适用于分业经营。

并由专门的金融监管法规对金融业中的银行、证券、信托和保险机构由不同的监管机构分别监管。

比如我国就是典型的机构监管的国家。

设立了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三家监管机构分别对银行和信托机构、证券机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比如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三家监管分局对银行和信托机构、证券机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对机构监管的界定其实包含着两层面涵义:其一。

在总体的市场层面上,机构监管强调的是立法者应当将市场上所有的金融机构按行业类别加以分类。

进而使不同的法律规范及监管规则适用于不同的金融机构;其二。

在个体的机构层面上,机构监管则代表着必须将机构整体作为监管的对象。

而无论其经营何种金融业务。

而所谓功能监管是指依据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和金融产品的性质而设计的监管,具体讲,就是将金融监管从通常地针对特定类型金融业务(针对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不同金融机构实施监管)。

转变为针对特定类型金融业务(针对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分别加以监管),而对“边界性”金融业务亦明确监管主体。

同时加强不同监管主体间合作地监管制度。

据说这个概念是由哈佛商学院地罗伯特・默顿教授最先提出来的。

新加坡是第一个实现功能监管的国家,而美国1999年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最终确定了功能监管的框架。

二、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优缺点比较分析相较于功能监管。

国际金融监管模式比较及启示

国际金融监管模式比较及启示

直接或 闯接 的行政 管制 的国家 就是 美 国, 美国主要凭借其发达 的金 融信用 信息 系统
实现对金融体 系的监管 ,美 国 目前 正在使
用的监管信息 系统主要有 两个 :全 国检查 数据库 系统和银行 机构全 国桌 面系统。全 国检查数据库系统属 于美联储 国家信 息 中 心 的 一部 分 , 该 系 统 专 门服 务 干 监 管 职 能 。 因此,只有美联 储 的监 管人 员能够进 入和 使用。银行机构 全 国桌 面 系统 的最大 特点
委与人 民银行之 间的定期会商机制;
3 .要 加 强 金 融 业 的 自律 作 用 ;
在l 0多年 的经济变革浪潮 中,英 国金
能型监管:
易等监督委员会 以及银 行、证券 、保 险各 局的监督、检查职能分 离 出来,统 一集 中 于金融监督厅。其 目的是增 强监管机 构 的 独立性,增 强风 险 管 理,提 高 风 险 防 范
能力。 3 .严 格 管制 的监 管 模 式
是数据的共享性 强,通 过一 些新 的功 能设 置能有效地增进 监管部 门之 间的信息 交流
体 系不健全。对金 融机 构经营 管理 行为 的
金 融监 管必 须获得 法 律法 规 的明确 界定 ,
以保证金 融监管本 身能够严 格按 照法律 法 规 的程序执行 ,以杜 绝 随意性 ,维 护客观 性和公正性。另外,我 国普遍 缺乏 对金 融 风 险的监管措施 ,监 管成本 较高 。在 现行 金融监管 中, “ 重审批 、轻管理 ” “ 国 、 重 有银行 、轻其 它银 行和 非银 行金 融机 构” 及 “ 重外资、轻 中资” 的倾 向十 分 突 出。 对此,笔者拟提 出为 完善 中国金融监 管体 制的六点建议: 1 .直接组建统一 的监管机构 ,实行 功

国际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及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

国际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及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
金融监管豁免、 主 要 国 际金 融 监 管 机构 职 能 的缺 位和 错 位 、 国 际金 融 可 以得 出一 些一 般 性 的发展 趋 势 ,这 对 我 国金 融 监 管 具 有 非 常重 要
的启 示 意 义 。 关键 词 : 金融监管 发展趋势 启 示
援助 项 目中涵盖 的金 融机 构 , l MF只在第 四条 款磋 商 中关 注成 员 国金 融体 系 的健康 程度 , 国际清 算银行 除了难 以监 更 难化 解 国际金 融领 域 的系统 性 自从 全 球爆 发金 融危机 以来 , 巨大 的冲击 了全 球 的金 管 国际 支付 清算体 系 外 , 风 险。 此外 , 巴塞 尔银 行监 管 委员会 的宗 旨仅 停 留在加 强 融和 经济 的快 速发展 。 各 国 的金 融监 管部 门对 国际金 融的 监 管体 系进 行 了改 革 以求 避免 这 些 冲 击而 保 证经 济 的快 各 国金 融监管 当局 的合作 和堵塞 国 际金融 监管 漏洞。目前 速 发展 。虽 然在 改革 方面 , 我们做 出 了积 极 的尝试 并指 明 国际金 融监 管框 架还没 有办 法 实施 有效 的 国际金 融监 管 , 了未来 的 方向 , 但 是 目前现 行 的国 际金融 监管体 系仍 旧存 这 是 由于 国 际金 融 监 管机 构职 能 尚处于 缺 位 和错 位 状 态
在 一些 不可避 免 的弊端。本文就 是试 图通过 对这 些弊端 的 造 成 的 。
2 金 融全球 化 背景下 的 国际金 融监管 新趋势 研究 , 来 揭 示 国际 金融 监 管 的未来 发 展趋 势 , 进 而 为 中国 2 . 1金 融监 管模式 由分业 监 管 向统 一监 管过 渡。全 球 金 融监 管 的政策选 择提 供依 据 , 具有 非常 深刻 的理 论 意义 金 融市 场 一体 化 的 趋势 随着 信 息 技术 的发 展和 竞争 的加 和 实践价值 。 剧而 不 断 的加 强 , 一 些实行 分 页经 营 的国家随 着金 融创 新 1现 存 国际金 融监管体 系的弊端 从 而 1 。 1金 融 全球化 趋 势与 金 融监 管 国别化 之 间 的矛 盾。 和金 融 自由化 水平 的提高逐 渐 向混 业经 营体 制转 变 , 促使 一 些国家 对监管体 制 实行 了调整 而实行 统一监 管。所 伴 随着 各 个 国 家逐 步放 松 或取 消 对 资金 流 动和 金 融 机 构 证券 跨地 区 、 跨 国经 营 的 限制 , 全 球 金融 已经成 为 了一个 不 可 谓统 一 监管体 制 就是 由统 一 的监管 主体 对从 事银 行 、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特点及对中国的启示


● 环球 经济
美 金 监 体 的 . 对 国 启 国 融 管 制 特、 中 的 示 占 及
●何 桂基
好地发挥 这种优 势存 在一定关 系。但 F D与其他监管部 门一般一年只 E 检查一 次 , 而且大多 只收集信息 , 并不插手经 营上 的事 , 只是偶尔对个别 机构进 行不定期的现场检查 , 主要通过指 导性意见 、 政策 和资本 金等要 求 和约束银行 , 以避免监管过度。 当然 , 这与各金融机构 内部平时建立了 良好 的审计 、 稽核和风险管理部门有着密切关系。 比较而言 , D的监管 E F 更加重视综合性和稳定性 。 尽 管 如此 , D与 O C S C等 部 门之 间 的监 管 协调 仍然存 在分 E F C 、E 歧, 监管也存在空 白 , 尤其是 如何适应金融创新 和金融全球化背景下 的 金融控股公司等形式的金融综合经营带来的各种挑 战 , 还远未取得实际 进展。 前 , 目 大多数监管还处于一事一议 , 对个别机构的I 晦时监 管等层面 上, 对于各种金 融机构迅速发展对冲基金 、 私人股权基金业务 。 而且 以内 部的基金或基金 的基金等形式设立和经营的机构 , 前的监管法规和手 目 段都显得 力不从心 。虽然 由于美国在金融全球化 中处于有利地位 , 普遍 认 为对 冲基金等对金融市场的冲击主要是针对新兴市场的 , 对美国本身
2 0 年 以来 ,我国金融综合经营的步伐越 06 走越快 , 已成 为一种新 的发展趋势 , 并 如何及时调整 目 条块 分割的金 前 融监管模式 , 避免 “ 管抑制 ” 已经 成为相关决策部 门必 须认 真思考的 监 ,
问题 。
美国金融监 管体 系的结构特点 在监管方面, 国各州和联邦分别对在州和联邦注册的银行进行监 美 管, 注册地成为界定银行监管部门的主要依据 。 于在联邦注册的银行 , 对 成立 于 17 年 的财政部下属 O C对非联邦储 备银行 (E 的会员 银 80 C F D) 行进行监管 ,其主要运行是通过支付服务 和收取 监管对象费用获得 收 入。 而成立于 12 年大危机中的联 邦储备银行则对其会员银行 、 99 金融控 股公司进行监管 。它主要利用会员银行的资本金提供贷款获取利息 , 并 从 FD R E WIE的银行 间大额支付及 A H A t a c l r gH u ) C ( u m t e i o s 零售 o iC an e 支付服务 中收取费用 。 上述两类银行大多是大银行。 而对于在各州注册 的银行 , 由各州的银行厅监管 。 则

英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机制及对我国的启示

英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机制及对我国的启示编者按:为减少和化解中央对手方、证券清算体系等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运营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按照英国金融服务法规定,英格兰银行于2013年4月1日起从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接手对中央对手方1和证券清算体系的监管职责。

目前,英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体系已运行逾1年并日臻完善。

2013年4月,在原有对支付系统监管基础上,英格兰银行新增加了对中央对手方(CCP)和证券结算系统的监管职责。

至此,英格兰银行完整承担对英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FMI)的监管职责,并与欧盟、国际清算银行支付结算体系委员会(CPSS)、国际证监会(IOSCO)等国际组织合作,实施包括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PFMI)在内的一系列国际监管规则。

一、英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框架(一)监管依据。

英格兰银行对金融市场基础设施(FMI)的监管职责主要来源于3部国内法律法规:(1)2009年银行法案中银行间支付系统的监管原则;(2)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案中对重要清算机构的监管责任和权力;(3)2001年非凭证式证券管理条例(Uncertificated Securities Regulations 2001)中关于证券结算系统的规定。

(二)监管对象。

英格兰银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的主要对象包括支付系统、证券结算系统、中央对手方三类(见表1)。

表1:英格兰银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的主要对象简称CCP),是指在证券交割过程中,以原始市场参与人的法定对手方身1中央对手方(central counterparty,份介入交易结算,充当原买方的卖方和原卖方的买方,并保证交易执行的实体,其核心内容是合约更替和担保交收。

在英国监管体系内,中央对手方主要包括LCH.Clearnet、ICE欧洲清算公司、CME欧洲清算所和欧洲中央对手方公司(EuroCCP)。

监管对象 支付系统 证券结算系统 中央对手方主要内容 大额支付系统CHAPS,提供实时全额清算服务)、快速支付服务FPS(提供电子零售交易服务)、BACS(提供大批量和小额支付服务)、CLS(包括英镑在内的17种货币的清算服务)非凭证式证券结算系统、EUI(提供英国国债和货币市场结算和本地证券交易)LCH.Clearnet(提供一系列外汇和OTC产品清算)、ICE欧洲清算公司(外汇交易衍生品和OTC的CDS清算)、CME欧洲清算所(利率和大宗商品衍生品的OTC交易清算,可能拓展至其他外汇交易产品)、欧洲中央对手方公司(EuroCCP,提供股票清算服务但计划近期终止服务)(三)监管框架。

国内外金融监管体制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险公 司 、证券交易委 员会 以及各州保险监督局等分别对
虽然我国的分业监管体制集 中了专业监管 人才 . 在 各个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发挥 了积极的怍用 , 较好地维 护 了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 。 但随 着我国加入世 贸组织 , 我国金融业将逐步开放 ,金融混业经营已是发展趋势 , 手 国金融业及其监管体制将面临更大的冲击和挑战 . 戈 现
【 金融安全】
国内夕 金融监管体制分析及对我 国的启示 卜
宋 贤 荣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 ,广东 深圳 58 1) 10 5
[ 摘要]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存在不少缺陷, 致使金融监管不到位。 本文通过对中 外金融监管体制的比较分析,
建议借鉴国外的先进做 法,提 高监管预 见性 ,加快培育社会信 用,加 强监管法制化建设 ,增强监 管透明度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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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起来的 , 经历 了四 个阶段 : 1 从 18 年开始 ,金 ( ) 94
二、国外典型金融监管体制的分析
1 美国。 . 美国是实行混 业经营 、分业监管体制的国
融监 管只限 于一般性的行政 检查 和管理 .金融监管 法 规 不健全 ,金融风险 的控制 、防范没有 成为监管的 重 心 。 2 9 2 1 月 ,国务院成 立了证券委和证监会 , ( )19 年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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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6年 1 0月
第 5期
总 第 l8 2 朗
开 放 导 报
C a O e n H r d hi p ni g e a1 n
O ob ct ez 2 6 ‘ 00 Xo. To a1 \ 5 t o. 7 1 8
法 ,由于缺乏监管的差异性 ,不利于各类型金融机构风 险的防范 ; 3 容易导致权力垄断和极端官僚主义出现 。 () 而 分业监管则相对 可以克服这 些缺陷 。

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和对中国的启示

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和对中国的启示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与对中国的启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震惊了整个世界,波及了东南亚多个国家,其中包括泰国、印尼、菲律宾和韩国等国家。

这场危机不仅给当时的东南亚经济及全球金融体系带来了巨大冲击,也给全球其他国家带来了深刻的启示。

对于中国,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意义重大,它们不仅是警示,而且更是启示。

一、亚洲金融危机对中国的教育意义亚洲金融危机让我们认识到,市场失控可能会导致灾难性后果。

许多国家的金融市场规则、财政和货币政策、监管机制等都存在问题,市场过度繁荣滋生了一些不正当的金融活动,从而使得一些国家的金融市场陷入泥潭。

这场危机使得我们重新思考,市场应该按照什么规则运作,政府应该起到怎样的监管作用,应该如何制定合理的货币政策等问题。

在这场危机后,中国也随之制定了一系列金融政策和战略,并积极推动金融改革,加强监管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实现资本帐户可兑现,并建立了证券市场等,从而帮助中国的金融市场更加稳定和健康地发展。

二、亚洲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启示1、加强监管相对于当时的东南亚,中国的金融发展相对早期,加强监管已成为现代金融市场的基本要求。

因此,亚洲金融危机对中国的教育意义之一就是应该进一步加强金融市场监管。

只有严格的金融监管才能防止不健康的金融活动存在,减少风险,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2、推动国际化亚洲金融危机也使得我们看到了金融上的依存度问题。

以美元为主导的货币体系使得很多亚洲国家失去了货币政策的自主权,加速了这场危机的爆发。

因此,中国需要加快国际化步伐,通过多种渠道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扩大人民币的使用范围,在国际货币金融体系里获得更大的话语权,增强金融抗风险能力,降低外汇资产风险。

3、防范风险亚洲金融危机还提醒我们要防范外部环境的影响。

金融风险也是现今世界经济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而与此同时,不断变化的国际环境使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和信誉风险得到加剧。

因此,中国需要加大风险评估和防范投资风险的力度,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降低金融风险,有效地应对国际金融周期性波动和政策转变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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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 的法律地位 ,其所达成 的意见更无法 律约束力 ,更 多依
靠 的是各机构 的协调与 自觉 配合 ,央行在其 中主要是 召集人 的角色 。况且在实施 过程 中,曾出现长 达四年 的停滞 状态 , 后又 因为 国务 院的批复 而重新启动 ,可见这种协调机制 的力 度较弱 ,我 国若想 克服 现阶段分业监 管暴 露出的弊端 ,就亟 须加 以完善或建立新 的统筹协调 机制 。 2 . 3 混 合金 融监管模 式
2 . 2 分 业监管模 式 分业监管模式是指 由数个金 融监 管机构共 同实施监 管并
且 对 监 管 效 果 承担 责 任 ,各 国 一 般 会 设 立 专 门 的 监 管 机 构 ,
分别在银行 、证券 、保险业务领域进行监管 ,一方 面 ,这些 监管机构是一个有机联 系的监管组织体 ,另一方 面 ,也分 别 掌握 了某业务领域 的实质监 管权 ,彼此相互协 调配合。在这 种模式下 ,还可 以细分 为两种类 型 :一种是单层 多头的金融 监管体制 ;另一种是双层多 头的金融监管模式 。 以中国为例 。我 国属于典型 的采用单层多头式金融监 管 体制 的国家。即以 “ 一 行三会 ” 加外 汇管 理局 等机 构来 负 责金融监督管理工作 。同时 ,《 中国人 民银行 法》 对我 国的 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做 了宏观 层面 的设 定。 ① 现 阶段 我 国主要 的协调制度是金融监管协调部 际联席会议 制度 。 但这种部级联 席会议实 质上是一 种 “ 软机制 ” ,它 并无
实 意义 。
2 不 同金 融监管体 制模式 比较分析
各 国金 融监 管体制虽不尽相 同,但各种金融监 管体 制按
照监管机构 的组织体系可总体划分 为三种模式 ,其 中有 些模 式又可 细分 为不同 的类型 。 2 . 1 高度集 中统一的金融监管模式 高度集 中统一的金融监管模式 即在 国家层 面设 立单极金
权 ,并且使金融监督厅继受 了原属大藏省 的诸多金融监管权 力 。改革后 ,大藏省拥有的职权主要 限于证券业 ,以及对政
策 性 金 融 机 构 的监 管 。
监管对象 的责任承担的规范 。 当今 ,多 国在大力 推进 金融 监 管体 制 革新 ,以期 在 促 进 本 国 金 融 市 场 自由 化 、国 际 化 的 前 提 下 尽 可 能 地 规 避 风 险 ,保 持金融 业的稳健 发展 。2 0 1 7年 ,李 克强 总理 在我 国
融监管体制亦 不例外 ,它是指金融监督管理机构 的设 置及其 职责 、权 限的划 分的制度设计 。具体而言 ,金融监管体 制要
解决 的问题是设 置哪些组织机构来对金融业进行监 管 ,监管
的 对 象 包 含 哪些 ,监 管 的 形 式 和 途 径 的规 范 以及 监 管 主体 和
这次机构调 整 ,使 总理大 臣掌 握 了金融 监督 厅长 官 的任命
1 金融监 管体 制的基本 内涵及重 要意义
凡 “ 体制 ”问题 必 涉及 机构 之 设置 、职权 之 划分 ,金
日本在 1 9 9 8年实 施 《 金 融监督 厅设 置 法》 ,这 标 志着
其在 国家意志层面肯定 了金融专项监管 的重要性 ,这也为后 来设立专 门金融监管机构 “ 金融 监督厅” 提供 了法律保 障。
前 沿 理 论
中国市场 2 0 1 7 年第 2 1 期 ( 总第 9 4 0期)
金 融 监 管体 制 比较法学院 ,湖南 长沙 4 1 0 0 0 6 )
[ 摘 要 ] 自近代银行产 生伊始 ,金融监 管相伴 产生并逐 渐完善。 由于世界各 国的历 史发展 脉络和 现阶段的基 本 国情 不 同.其金 融监 管体制模式 亦不尽相 同。为 了更好地规 范金 融业的发展 ,以求有效规避金 融风险并最大力度地防 范金融危机爆 发 ,各 国也在积极探 索金 融监管改革方案 。文章在剖析 各国金 融监管体制的基础上 ,试 图解答三 大问题 :如何划分职责 、权 限才 能使金 融监 管主体的权 力既不缺位也 不越位或 重叠?在 各 国监管制度的异 同及 改革 方向中判得利弊 ,寻得 最优方案 。 [ 关键词 ]金 融监管体制 ;比较研 究;改革 ;启 示 [ D 0I ]1 0 . 1 3 9 3 9 / j . c n k i . z g s e . 2 0 1 7 . 2 1 . 0 1 4
《 政 府工作 报 告》 中首 次提 出 “ 稳 妥 推进 金 融 监管 体 制 改
革 ” 的科学 主 张。 … 可见 ,我 国政 府 目前 高度 重视 金 融 监
管体 制的改 革 ,期待 其 以 “ 壮 士断 腕 的决心 ” 革除 传统 监
管体 制暴露 出的诸 多弊 病 ,金 融监 管体 制 的改 革对 维护 国 家金 融安全 、保障人 民合 法经 济利 益有 着重 要 的理 论与 现
这 种 金 融 监 管 模 式 是 在 金 融 混 业 经 营 的 时代 背 景 下 孕 育
融监管机 构 ,统 管本 国 的金融 机构 、金融 市 场 以及 金融 业
务 。此类 型代表国家有北欧 的挪威 、丹麦 、瑞典 ,亚洲 的 日 本 、韩 国 、新加 坡等。但 值得强调的是 ,从纵 向角度 看 ,其 中部分 国家 是在某一特定历史 阶段属 于此种金 融监管模式。 以 日本 为例 :从 纵 向角度分析 , 日本 的金融监 管模 式经 历 了由高度 集中统一的金融监管体制发展 为分业监管 ,最后 转 型为 混合 金融 监管 体 制 ,所 以从严 格 意义 上讲 ,1 9 9 8年 改革前 的 日本才属于高度集 中统一 的金融 监管体制 。 1 9 9 8年改 革 以前 ,大藏 省 ( 暨 财务省 )是 统揽 金融 监 管大权 的行 政部 门 ,其下 设银 行局 ( 其 下设 “ 保险 部” 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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