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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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相关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设立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机构,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更新、保存和提供利用工作。

第二章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第五条职业卫生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分布及浓度或强度等。

(三)职业病防护措施:企业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数量及使用情况等。

(四)职业病监测与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数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等。

(五)职业病防治管理:企业职业病防治制度、操作规程、培训教育、应急预案等。

(六)职业病病例:劳动者职业病诊断、治疗、康复等相关资料。

(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更新、保存和提供利用情况等。

第六条企业应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来源、分布及浓度或强度等,对工作场所进行划分,并针对不同区域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第七条企业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为职业病防治提供依据。

第八条企业应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确保劳动者了解并掌握相关的职业病防治知识。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病病例档案,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劳动者职业病诊断、治疗、康复等相关信息。

第十条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更新、保存和提供利用工作,并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第三章职业卫生档案的更新与保存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对职业卫生档案进行更新,确保档案内容的时效性。

第十二条企业应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职业卫生档案进行分类、编号、装订,并放置在安全、通风、干燥、防盗、防虫、防霉、防潮、防尘、防磁的环境中保存。

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篇)

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篇)

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文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企业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确保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并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持一致。

2.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2.1 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和更新2.1.1 每位员工入职时,应建立个人职业卫生档案,包括身体健康状况、工作环境暴露情况、职业病防治接种情况等内容。

2.1.2 职业卫生档案应定期更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将结果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2.1.3 档案管理部门应负责维护职业卫生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确保存档的文件安全可靠。

2.2 职业卫生档案的使用和查询2.2.1 职业卫生档案应在员工需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使用,如人力资源部、职业卫生监测部门等。

2.2.2 员工有权查询自己的职业卫生档案,但需符合企业相关规定和程序。

3. 健康监护档案管理3.1 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和更新3.1.1 根据员工的工作风险和健康状况,建立相应的健康监护档案,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职业病防治接种情况、职业病体检结果等内容。

3.1.2 健康监护档案应定期更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健康监护,并将结果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3.1.3 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和更新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2 健康监护档案的使用和查询3.2.1 健康监护档案应在企业内部进行保密,仅由有权部门和人员使用,未经允许不得外传。

3.2.2 员工有权查询自己的健康监护档案,但需符合企业相关规定和程序。

4. 档案管理责任4.1 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4.2 相关部门应配合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提供相应的数据和信息支持。

4.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进行检查和核实,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 处罚与违约责任5.1 如发现档案管理人员有故意篡改或泄露档案的行为,将按照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职业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确保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职业卫生监督档案的管理,包括档案的建立、保管、使用和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职业卫生监督档案是反映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的重要依据,对于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职业卫生监督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记录:包括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监测数据、检测结果等。

2. 职业病危害因素治理措施: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维护等。

3. 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包括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检查结果、处理意见等。

4.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资料:包括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记录、宣传材料等。

5.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地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6. 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包括执法检查记录、监督意见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7. 职业卫生应急预案及演练:包括应急预案、演练方案、演练记录等。

8. 其他与职业卫生监督相关的资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职业卫生监督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制,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档案内容应全面、真实、准确,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及时性原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应及时,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3. 安全性原则:档案的保管应确保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泄露。

4. 可查性原则:档案应便于查阅,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有效支持。

第七条档案保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设施。

2. 档案柜应采用防潮、防尘、防盗材料制作。

3. 档案应分类存放,标签清晰,便于查找。

4.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好。

第四章档案使用第八条职业卫生监督档案仅限于企业内部使用,未经批准,不得外借。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例(4篇)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例(4篇)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例一、总则1.1 目的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用于规范和管理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保存和使用。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员工,包括劳动者、管理人员、临时工等。

二、档案建立与归档2.1 个人职业卫生档案建立2.1.1 档案建立原则个人职业卫生档案由企业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暴露程度、工种特点、工作年限等因素进行建立,确保全员覆盖。

2.1.2 档案内容个人职业卫生档案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情况、职业病防护措施、职业健康监护等内容。

2.1.3 档案归档个人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保密,归档存放于指定的区域或设备内,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2.2 集体职业卫生档案建立2.2.1 档案建立原则集体职业卫生档案由企业按照不同工种和作业部门的特点进行建立,包括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等方面的记录。

2.2.2 档案内容集体职业卫生档案应包括职业病防控策略、职业健康监测结果、职业病工作场所检测结果、职业卫生培训情况等内容。

2.2.3 档案归档集体职业卫生档案应归档于指定的区域或设备内,并定期更新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档案保存与传递3.1 保存时间个人职业卫生档案保存期限为员工离岗后5年,集体职业卫生档案保存期限为3年。

3.2 档案保存要求个人职业卫生档案应设置密码或进行加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离职员工的个人职业卫生档案应尽快归档。

3.3 档案传递任何情况下,个人职业卫生档案和集体职业卫生档案均不得外传或私自带离企业,仅限于职业卫生、卫生检测、劳动保护监督等相关部门的合法要求。

四、档案使用与授权4.1 档案使用原则个人职业卫生档案和集体职业卫生档案的使用应遵循公正、客观、专业的原则,且需经过相关部门的授权和审核。

4.2 档案使用范围个人职业卫生档案的使用范围包括职业病防控工作、职业健康监护、医疗保险申报等方面。

职业病卫生档案管理办法

职业病卫生档案管理办法

职业病卫生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卫生档案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第三条职业病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过程中形成的,记录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病患者管理等信息的文件和资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卫生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二章档案内容与分类第五条职业病卫生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料;(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三)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资料;(四)职业病患者管理档案;(五)职业病防治培训资料;(六)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职业病卫生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类别进行分类管理:(一)综合管理类档案;(二)监测与评价类档案;(三)健康监护类档案;(四)诊断与鉴定类档案;(五)患者管理类档案;(六)培训与宣传类档案。

第三章档案建立与管理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职业病卫生档案的建立、更新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档案的建立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收集相关资料;(二)进行资料整理和分类;(三)编制档案目录;(四)归档保存。

第九条档案的更新应当定期进行,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档案室应当保持干燥、通风、防火;(二)档案应当分类存放,便于查阅;(三)档案资料应当定期检查,防止损坏或丢失。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与保密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档案查阅权限和程序。

第十二条档案查阅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中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档案信息安全,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篡改或破坏。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罚款:(一)未建立职业病卫生档案的;(二)档案管理混乱,影响档案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的;(三)未按规定更新档案的;(四)档案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损坏或丢失的。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北方联合电力公司高头窑煤矿职业卫生档案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及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病诊断档案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更好地为矿员工服务,按照《____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对矿内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一)人力资源部是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室,负责对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

(二)负责职业病危害作业工种和人数的核定,配合卫生机构开展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负责____实施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负责职业病人的诊断与职业病鉴定工作的____协调,并对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进行管理。

四、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一)职业卫生档案内容1、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上级主管单位名称、矿址、通讯方法、法人代表姓名及其他的企业基本信息;(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状况;(3)、主要产品;(4)、生产的工艺流程、设备布置等;2、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措施;3、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报告或建设项目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职业卫生专篇、职业病危害评价、设计____、卫生防护设施验收资料;6、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现场应急救援设施设置、维护使用情况资料;7、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8、既往的职业危害与职业危害事故资料。

9、职业危害因素超标的整改措施。

10、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记录及报表。

11、职业危害申报现场核查意见书。

(二)健康监护档案内容1、健康监护档案册。

2、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报告。

3、健康体检综合分析报告。

4、职业健康体检复查人员____及复查结果报告。

5、职业病观察对象和职业禁忌症处理意见书。

6、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职业卫生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人员的管理,规范职业卫生人员档案工作,保障职业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从事职业卫生工作的专职和兼职人员。

第三条职业卫生人员档案是反映职业卫生人员基本情况、工作经历、业绩、培训、考核等方面的真实记录,是评价、选拔、使用、管理职业卫生人员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职业卫生人员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

2. 工作经历:工作单位、职务、工作时间、主要职责、工作成果等。

3. 培训情况:参加的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成绩等。

4. 考核情况: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职业技能鉴定等考核结果。

5. 业绩:获得的荣誉称号、完成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参与的培训、咨询、技术服务等。

6. 奖惩情况:获得的奖励、受到的处分等。

7. 其他:与职业卫生工作相关的其他资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职业卫生人员档案实行专人负责、集中管理。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2. 熟悉档案管理业务,具备一定的档案保管和整理技能。

3. 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第七条档案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1. 负责职业卫生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提供利用。

2. 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3. 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4. 参与职业卫生人员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

第八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1. 职业卫生人员档案的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

2. 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规定进行。

3. 档案归档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保管要求进行。

第四章档案利用第九条职业卫生人员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利用,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定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定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公司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公司及所属的控股子公司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规定,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境外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项目协议、公司章程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职业卫生档案,是指所属企业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第四条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是公司职业卫生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

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二)制订实施公司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三)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

(四)组织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开展工作交流与合作。

第六条公司总部相关部门按照管理职责分工负责做好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专业公司负责本专业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应明确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部门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人员。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要求。

(二)负责监督和考核本专业所属企业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研究分析本专业职业卫生档案资料。

第八条所属企业是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明确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部门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人员。

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和公司有关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要求;制定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或明确相关要求。

(二)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和考核所属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

(三)确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必要的资源和投入。

第九条所属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卫生档案数据的填写和报送,对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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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手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定CNPCI Corp HSE –10.4中国石油海外勘探开发公司目录1. 目的、范围及应用 (3)1.1 目的 (3)1.2 范围 (3)1.3 应用 (3)2. 相关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4)4. 职责 (5)5. 管理要求 (6)5.1 基本要求 (6)5.2 档案内容和管理要求 (7)5.3 监督和考核 (9)6. 审核、更新、偏离、培训和沟通 (10)6.1 审核 (10)6.2 更新 (10)6.3 偏离 (10)6.4 培训和沟通 (10)7. 附录 (10)附录 A 职业卫生档案基本概况 (11)附录 B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13)附录 C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16)附录 D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31)附录 E 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46)附录 F 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7)附录 G 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建议创建级别、保管形式和保管期限表 (63)1. 目的、范围及应用1.1 目的本程序的目的是为规范中国石油海外勘探开发公司(简称“公司”)机关、海外地区公司和公司所属单位(简称“各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以确保满足公司HSE管理要求。

1.2 范围本程序明确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档案内容和管理、监督和考核的要求以及相关审核、更新、偏离、培训和沟通的要求。

1.3 应用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机关、海外地区公司和各单位,以及提供服务的所有承包商。

享有作业控制权的单位应执行本程序,或依据本程序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程序或实施细则,纳入本单位HSE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联合作业或无作业权的单位应参照本程序制定相关管理程序,但应确保本程序涉及的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和管理、监督和考核的要求得到体现和执行。

如所在国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本程序存在差异,合资各方可协商制定相关管理程序。

2. 相关文件2.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质安字〔2005〕56号)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规定》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安全〔2014〕297号)2.2 海外勘探开发公司HSE管理体系HSE – 2.0 HSE管理体系手册2.3 其他文件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CT (United States,1994)3. 术语和定义3.1 职业健康(国际劳工组织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的联合职业委员会)应以促进并维持各行业职工的生理、心理及社交处在最好状态为目的;并防止职工的健康受工作环境影响;保护职工不受健康危害因素伤害;并将职工安排在适合他们的生理和心理的工作环境中。

3.2 职业卫生研究的是人类从事各种职业劳动过程中的卫生问题,它以职工的健康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为目的,其中包括劳动环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以及防止职业性危害的对策。

只有创造合理的劳动工作条件,才能使所有从事劳动的人员在体格、精神、社会适应等方面都保持健康。

只有防止职业病和与职业有关的疾病,才能降低病伤缺勤,提高劳动生产率。

因此,职业卫生实际上是指对各种工作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损害或疾病的预防,属预防医学的范畴。

3.3 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3.4 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是指职业卫生设施应符合所在国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管理。

4. 职责4.1 公司HSE部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程序,并审核本程序执行情况。

4.2 公司HSE委员会负责审查和批准本程序制修订和实施的计划和资源,并监测和评价本程序的总体实施情况,以确保实施质量。

4.3 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推行、实施本程序。

4.4 各单位须执行本程序。

各单位最高管理层负责评审和批准本程序实施的计划和资源,并审核和监测本程序的总体实施情况,以确保实施质量。

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4.5各单位HSE部对本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4.6各基层单位负责执行本程序,并对程序的实施提出改进建议。

4.7 所有相关人员接受本程序培训,执行本程序,参与本程序的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5. 管理要求5.1 基本要求5.1.1 公司和各单位的所有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并落实所在国和地方的职业病防治法规和集团公司关于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政策。

5.1.2 公司和各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5.1.3 公司和各单位应依法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做好职业卫生档案及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5.1.4 职业卫生档案由公司和各单位的HSE部负责建立和管理,并为公司和各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5.1.5 公司和各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卫生档案数据的填写和报送,对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1.6 公司和各单位应定期对照分析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实际的实施情况之间的差距,并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确保公司和各单位的各项作业满足所在国和地方的职业病防治法及集团公司关于职业卫生管理等系列法规和标准中适用于公司和各单位的各项规定。

5.1.7 公司和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公司和各单位的操作规程,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

对有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应按“CNPCI Corp HSE –10.9 个人防护装备管理指南”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符合所在国和地方的职业病防治的要求。

5.2 档案内容和管理要求5.2.1 公司和各单位所创建的职业卫生档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 职业卫生档案基本概况(附录 A)b)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附录 B);c)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附录 C);d)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附录 D);e) 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附录 E);f) 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附录 F);g)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5.2.2 职业卫生档案原则上由公司和各单位两级创建和保管,各单位可结合实际,进行适当调整,但各单位应创建和保管其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和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5.2.3 各单位应根据公司要求,创建或保管部分职业卫生管理的文件材料。

5.2.4 职业卫生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两种形式。

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并存的部分,两种形式档案内容必须一致。

各部分内容的职业卫生档案创建和保管形式见《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建议创建级别、保管形式和保管期限表》(附录 G)。

5.2.5 公司和各单位应于每年1月底前通过HSE信息系统上报上年度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同附录 G中备注为“HSE信息系统填报”的部分),同时创建和保管好其他部分档案(内容同附录 G中备注为“线下创建或保管”的部分)。

5.2.6 职业卫生档案使用统一的档案盒分类保存,档案盒应注明档案名称。

5.2.7 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应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职业卫生档案保管期限一般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及时进行归档。

5.2.7.1 定期保管档案的年限可根据价值一般定为5年和10年,各单位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公司建议保管期限见《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建议创建级别、保管形式和保管期限表》(附录 G)。

5.2.7.2 凡是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具有重要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列入永久保管档案。

5.2.7.3 凡是反映职业卫生管理一般性工作,在一定期限内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定期保管档案。

5.2.8 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并管好和用好。

5.2.9 职业卫生档案涉及职工个人隐私和单位的保密信息,应做好保密工作。

5.2.10 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各单位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5.2.11 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管理、借阅和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认真归档,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和擅自翻印。

5.2.12 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调离时,各单位应按公司规定办理职业卫生档案交接手续。

5.2.13 公司和各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存放区域要坚固、安全,确保防盗、防火和防虫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

5.2.14 所在国和地方及集团公司的职业卫生监管部门需要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公司和各单位HSE部要如实提供。

5.2.15 员工离职时,若需要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公司和各单位HSE部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5.2.16 员工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公司和各单位HSE部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5.2.17 公司和各单位在进行日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时应将监测、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过录,以备分析。

5.2.18 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各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保管。

5.3 监督和考核5.3.1 公司和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对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5.3.2 公司和各单位应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纳入HSE考核。

5.3.3 公司和各单位应对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中严格履行职责、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

对故意隐瞒、谎报相关信息,造成职业卫生档案数据不准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告诫,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6. 审核、更新、偏离、培训和沟通6.1 审核公司机关和各单位都应将本程序作为HSE审核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必要时可针对本程序组织专项审核。

6.2 更新归口管理部门应对本程序进行必要的评审和修订,版本更新间隔时间不长于5年。

6.3 偏离各单位依据本程序制定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程序时发生的偏离,应报公司批准。

各单位在执行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程序时发生的偏离,应报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偏离应书面记录,其内容应包括支持偏离理由的相关事实。

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6.4 培训和沟通本程序应在公司范围内进行沟通和培训。

相关管理、技术和操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

各单位均应建立并维护培训档案。

7. 附录附录 A档案编号:职业卫生档案基本概况(年度)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表A-1 职业卫生档案基本概况表附录 B档案编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年度)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目录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登记表(表B-1)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5.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控制效果评价报告6.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7.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审查、验收批文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责任承诺书9.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10.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表B-1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登记表编制:审核(签名):编制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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