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特殊销售业务收入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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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软件企业销售收入确认分析

新准则下软件企业销售收入确认分析

新准则下软件企业销售收入确认分析在新准则下,软件企业的销售收入确认需要进行详细的分析。

以下是一个1000字的分析。

软件企业的销售收入确认是指软件企业根据销售合同中所规定的条件和约定,确认其收入的过程。

销售收入确认是软件企业利润确认的核心环节之一,也是软件企业财务报表准确反映经济业务实质的重要内容之一。

新准则下,软件企业的销售收入确认主要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收入》进行。

根据新准则,软件企业只有在满足以下五个条件之一时,才能确认销售收入:1. 相关资源的所有权已转移给买方,即买方已有权获得并控制软件产品。

这要求软件企业在销售过程中明确约定软件产品的所有权转移时间点,并在该时间点前后对相关的交割文件和手续进行确认。

2. 买方已有权接收软件企业服务的好处。

软件企业需明确约定服务开始时间点,并在此时间点之后确认软件产品服务的好处已传递给买方。

3. 出售软件产品和服务的收入额能够可靠地衡量。

软件企业要按照合同约定,以确切的金额记录销售收入,并根据合同条款确认与销售有关的各项费用。

4. 可能获得与软件产品销售有关的经济利益。

软件企业要评估销售软件产品是否具备明确的经济利益,以及这些经济利益是否已转移给买方。

5. 相关的交货义务已经完成或已出现很少非履约风险。

软件企业需要评估交货义务的完成情况,并确认已完成或非履约风险很小。

对于软件企业而言,销售收入确认的核心问题之一是确定收入的金额。

在新准则下,软件企业应根据合同条款确认与销售有关的各项收入,包括软件产品的售价、软件产品的维护费用、软件咨询服务费用等。

软件企业还需识别与销售有关的各项费用,如销售人员的提成、市场推广费用等。

在销售收入确认过程中,软件企业还需关注一些可能带来影响的特殊情况。

软件企业与买方存在多种收费条件时,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将销售收入进行分配。

软件企业还应关注合同的修正、变更和终止等情况,以及收入的保费费用是否能够得到充分的补偿。

新准则下软件企业销售收入确认需要进行详细的分析,以确保收入的准确反映和合规性。

【税会实务】特殊交易方式下销售收入的确认及账务处理

【税会实务】特殊交易方式下销售收入的确认及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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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特殊交易方式下销售收入的确认及账务处理
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1),即《收入明细表》第4行“销售货物”,填报从事工业制造、商品流通、采掘业、农业生产以及其他商品销售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会计规定与税法在收入方面的差异主要是时间性差异,本文主要就特殊交易方式下销售收入的确认在税法和会计规定上的差异作一个比较。

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

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即定价公允),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增值税相关法规规定,售后回购已涉及有形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应在销售环节确认收入并核算销项税金,实际回购环节核算进项税金,增值税款通过发票载明金额进行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尽管会计与税法对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表述不同,实际上两者的处理原则、处理方式是一致的,即凡是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交。

企业特殊销售形式的会计处理分析

企业特殊销售形式的会计处理分析

企业特殊销售形式的会计处理分析作者:王明琴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年第12期王明琴摘要:会计实务中,经常需要处理企业特殊形式的销售业务。

本文主要对企业的“折扣销售”、“买一赠一销售”以及“积分销售”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分析和评价。

关键词:特殊销售;折扣销售;买一赠一销售;积分销售一、“折扣销售”的会计处理企业在对外销售时,为了鼓励各户更多的购买商品,可能会依据客户的购买数量,给予客户一定价格上的优惠。

这种销售形式在会计上也称之为销售折扣,而与现金折扣相对应。

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对于折扣销售,如果销售发票按照折扣后的净额填列,或者将全额与优惠金额填列与一张发票之上,则可以根据实际收到的货款(销售净额)计算缴纳相关税金。

同税法规定一样,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货款确认销售收入。

例如,甲商场某品牌的牛奶为1 5元每包,购买10包以上顾客可享受90%的价格优惠。

某顾客购买了15包该品牌的牛奶。

该客户支付的价款为15*1 5*0 9=20 25元。

甲商场应当向该客户开具普通发票,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0 25/(1+17%))*0 17=2 94元。

甲商场确认销售收入的会计分录为:借:库存现金20 25;贷:主营业务收入17 31(20 25/(1+17%)),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 94。

对于商业企业在同一价牌上标示的打折销售,例如过季打折、店庆打折等促销活动也应当参照以上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折扣销售也有些会计人员认为应当按照商品的原价确认销售收入,对于折扣部分价款则确认为企业的销售费用。

按照这种看法,甲商场的销售收入为15*1 5/(1+17%)=19 23元,销售费用为15*1 5*10%=2 25元,会计处理应当为:借:库存现金20 25,借:销售费用2 25;贷:主营业务收入19 23,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27。

这种会计处理方法虽然对企业的营业利润没有影响,但是一方面虚增了企业营业收入,因为折扣部分所对应的营业收入1 92元(19 23-17 31),企业从交易发生时就知道不会有现金流入;另一方面也虚增了企业的销售费用,因为确认的这部分销售费用并没有对应的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解析商品零售企业特殊业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解析商品零售企业特殊业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备 查登记 , 赠品发 出不确认 收入。但如 果赠 品是由零 售企业 自行
提供 , 应在 赠品发 出时确认 收入。会计核 算还应 注意 以下几个 方 面, 首先 , 解决赠送 商品 的入 账问题 , 常销售 商 品与赠 送 商品 要 正
业 ;. 关的已发 生或将发 生的成 本能够 可靠地计 量 。 5相 一般 而言 ,
多样 化 , 具有其特 殊性 。商业零售 企业 的这些特 殊业务 收入 确认应 采用特 殊的方 法。 且
【 关键 词 】 售企 业 ; 特殊 业务收入 ; 确认 零
随着 社会 经济 的不 断发 展 、 场 的不 断繁荣 , 业零 售业也 市 商 越来 越发达 , 而商业 零售业 的销售业 务也变 得越来 越复杂 化和 多 样化 , 根据《 业会计 准则第 1 企 5号— — 收入》 的规 定 , 品销售收 商 入 的确认和 计量 要同 时满足 五个条 件 ,. 已将 商品所 有权上 1企业 的主 要风险 和报 酬转移 给购 货方 ;. 业既没 有保 留通 常与所 有 2企 权相联 系 的继续管理权 ,也没 有对 已售 出 的商品实施 有效 控制 : 3收入 的金额 能够 可靠地计 量 ;. 关 的经济 利益 很可 能流 入企 . 4相
差价率 3 .%) 75
业企 业经销价 的价格 将货物销售给 商业企 业 , 商业企 业再 以进货成 本甚至低于进 货成本 的价格进行销售 , 生产企业则 以返还 利润等方
式弥补 商业企业 的进销差价损失 ) 为的有关规定冲减 当期 增值 税 行
进项税额 , 不征收 营业税 ; 商场超市 向供货方收取 的各种 收入 , 一律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收入应在相 关活动 实际发生时确认。 当期应 冲减增 值税进项 税额 =当期取 得的返还 资金 /1 (+所 购 货物适 用增值税 税率 ) X所购货 物适用增 值税税 率 例 1某 超市 为 GM 电器 公 司销售 电器 , 同约定 按 销售 收 , 合

企业收入确认原则,内容与实施方法

企业收入确认原则,内容与实施方法

企业收入确认原则,内容与实施方法一、收入确认的原则企业销售商品时,能否确认收入,关键要看该销售是否能同时符合或满足以下5个条件。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全部转移给购买方风险主要指商品由于贬值、损坏、报废等造成的损失;报酬是指商品中包含的未来经济利益,包括商品因增值以及直接使用该商品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如果一项商品发生的任何损失均不需要本企业承担,带来的经济利益也不归本企业所有,则意味着该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买方。

判断一项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转移给购买方,需要视不同情况而定。

主要风险和报酬是相对于次要风险和报酬而言的,如果企业仅仅是保留了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则销售成立,相应的收入应予以确认。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如果回购价已在合同中定明,体现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就没有转移给购买方,同时又对商品实施控制,所以甲企业销售产品时,不应确认收入。

如果回购价为回购当日的市场价,尽管体现在商品所有权中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了购买方,但由于企业对售出商品实施了控制,所以在销售该商品时,不应确认销售收入。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收入能否可靠地计量是确认收入的基本前提。

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售价通常已经确定,但销售过程中由于某些不确定因素,也有可能出现售价变动的情况,则在新的售价未确定之前,即使款项已经收到,也不应确认收入,而应将其实际收到的款项作为预收账款处理。

等新的售价确定后,再按预收款销售产品的有关规定,进行确认收入、补收或退回多收款项的账务处理。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流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在销售商品的交易中,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即为销售商品的价款。

很可能是指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超过50%,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否有把握收回,是收入确认的一个重要条件。

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如估计价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均已满足,也不应当确认收入。

特殊销售行为的税收及账务处理

特殊销售行为的税收及账务处理

特殊销售行为的税收及账务处理特殊销售行为的税收及账务处理一、特殊销售行为的确定及必要性企业的特殊销售行为,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直接用产品或商品换取某种权益,或代替货币支付某种支出而发生的非货币性销售行为,如用自己生产、加工的产品或购进商品用于对外投资,分配股东或投资者利润股息红利,用于企业非应税项目、捐赠和职工福利奖励等,是不同于市场正常销售的非经常性销售活动,也是由国家财政税务机关专门规定视同销售的行为,这里统称为特殊销售行为。

为什么对企业上述一些不作销售核算的行为要视同对外销售行为?笔者认为,原因在于,一方面这些行为是以取得相应的权利和减少相应的义务为目的,本身具有销售性质;另一方面,它减少了企业生产、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可用于对外销售的数量,从而减少了销售收入金额和利润额,税收上也就减少了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基。

换句话说,它是由企业把国家依法应征税收的权力自行处理掉了,导致国家税收流失。

而且造成有条件与没条件这样作,以及作与不作这类行为的企业之间税负不公,部分地失去了税收负担的公平性和合理性,进而诱发非货币销售行为的人为扩张,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国家为保护税基、维护国家收入和正常经济秩序及体现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在税收法规上将这类行为规定为视同对外销售纳税是十分必要的。

二、特殊销售行为的确认内容确认特殊销售行为,必须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为准。

其内容是:(一)在流转税方面:1、《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四至第八款规定,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都视同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

并规定,应按同类产品或购进商品的销售价格计算销售额,依适用税率计算缴税。

在无销售额或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时,依以下先后顺序确定:按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按纳税人最近时期的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按组成计税价格,其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第a106讲_特殊交易的收入确认和计量(1)

第a106讲_特殊交易的收入确认和计量(1)

第1节收入四、特殊交易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一)客户有退货权的销售业务处理1.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是指客户依照有关合同有权退货的销售方式。

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之前退回该商品不属于销售退回。

企业在允许客户退货的期间内随时准备接受退货的承诺,并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但可能会影响收入确认的金额。

(1)收入的确认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

【提示】在客户要求退货时,如果企业有权向客户收取一定金额的退货费,则企业在估计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时,应当将该退货费包括在内。

(2)确认退款负债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预计负债—应付退还款)。

(3)确认资产、结转成本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

(4)期末重新评估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变化,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教材例16-13】零售商以每件200元的价格销售50件甲产品,收到10000元的货款。

按照销售合同,客户可以在30天内退回任何没有损坏的产品,并得到全额现金退款。

每件甲产品的成本为150元。

零售商预计会有3件(即6%)甲产品被退回,而且即使估算发生后续变化,也不会导致大量收入的转回。

零售商预计收回产品的成本不会太大,并认为再次出售产品时还能获得利润。

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

将产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应确认的收入=(50-3)×200=9400(元)借:银行存款1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9400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600借:主营业务成本7050应收退货成本450贷:库存商品7500如果实际退回2件产品,则:借:库存商品300贷:应收退货成本300对未退回的1件产品:借:主营业务成本150贷:应收退货成本150同时冲减预计负债:借: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6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0银行存款4002.对于没有附客户有退货权的销售退回(1)凡是本月发生已确认收入的销售退回,无论是属于本年度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商品,均应冲减本月的销售收入:借: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同时:借:库存商品贷:主营业务成本(2)尚未确认收入的发出商品的退回借:库存商品等贷:发出商品【提示】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售出的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退回的,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事项处理。

收入的确认 运用的会计政策 小企业会计准则

收入的确认 运用的会计政策 小企业会计准则

标题:深度探讨收入的确认及其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运用一、引言在会计领域,收入的确认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

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小型企业,都需要遵循会计政策和准则来确认收入,以便合理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收入的确认更是需要特别关注和细致处理。

二、收入的确认的基本原则1. 收入的概念收入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利息、股利等。

2. 确认收入的时间确认收入的基本原则是“收益同步成本”,即企业应当在与所形成的收入相匹配的相应成本发生之时确认收入。

3. 确认收入的条件确认收入的条件包括收入是能够可靠计量的,收入是能够实现的,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将流入企业。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收入确认1. 会计政策的选择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

对于收入的确认,小企业可以根据不同的业务性质和特点选择相应的会计政策,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充分的披露。

2. 应收账款的确认在小企业的经营中,常常会出现应收账款的情况。

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确认应收账款的注意确认相应的收入,并根据应收账款的实际变现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3. 销售收入的确认对于销售收入的确认,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应当根据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实际发生情况进行确认,并及时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对于长期合同的销售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也有相应的规定。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收入的确认是会计准则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更需要对收入的确认进行谨慎处理,以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和全面。

在选择会计政策和处理收入确认时,企业应当注重透明度和披露,以便让利益相关方对企业的经营情况有清晰的了解。

五、总结与回顾通过本文的深度探讨,我们对收入的确认及其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运用有了全面、深刻的认识。

收入的确认不仅涉及会计政策的选择,还关乎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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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0 0 0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库存商 品 3 0 0 0 0 0
四、 售 后 回购
1 4 0 0 0 0
1 4 0 0 0 0
借: 分期 收款发 商品
贷: 库存商品
( 2 ) 每年 的7 月1 日, 中 国农 业 会 计 2 0 1 5 —7
3 0 0 0 0 0

同时 , 结转商品成本= 3 0 0 0 0 0 ÷3 = 1 0 0 0 0 0 ( 元) , 借: 主营业务成本 1 0 0 0 0 0
贷: 分期收款发 出商 品
三、 预 收款销售
1 0 0 0 0 0

代 销
购买方在 尚未 收到商 品前按 照合 同约定付款 , 销售方在收
1 0 0 0 0 1 3 0 元, 增值税额1 7 0 0 0 0 元。 协议规定 , 该公 司应在9 月3 0 日
借: 固定 资产清理
累计 折旧 贷: 固定资产 2 . 收到设备款时 :
1 2 0 0 0 0 0
3 0 0 0 0 0 1 5 0 0 0 0 0
所售商 品购回 , 回购价 1 1 0 0 0 0 0 元( 不含增值税 ) 。商品 已发 出 , 货款 已收到。该批商品的成本 为8 0 0 0 0 0 元。
实 务 与操 作

≯ ≤爨

囊 蠹
企 业特殊销 售业 务收入 的确 认
文/ 张筱群 张 海 祥
摘要 : 销售是企业 实现利润的基本途径 , 企业往往采取 多种 方式和 渠道进行销售 以实现收入 , 赚取利润 , 加快资金周转。 在 实际 工作 中, 有几种特殊的销售方式, 其收入 的确认与企业利益息息相 关, 应区分情 况, 具体 处理 。
该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 ( 1 ) 发出商 品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固定资产清理
1 3 0 0 0 0 0
1 2 0 0 0 0 0
到最 后一 次付 款时才交 货的销售 方式 。在此方式下 , 销售方在
代 销通常有两种 形式 , 一种是视 同买断方式 , 一种是 收取
手 续 费方 式 。 视 同买 断 方 式 , 企业 按照协议价 收取货款 , 受 托 方 可 自定
商品交付前预收的货款应作 为负债处理 , 待货物实际交付时才
1 2 0 0 0 0
商品交付对方 , 货款分期 收回。 这种方式下 , 尽管商品已交
付, 但 只有在收到货款时 , 才能确认 本期 的收入。 【 例1 】 某公 司为一般纳税人 , 适用增值税率 1 7 %。2 0 1 0 年7
月1 日采用分期收款方 式销售设备 1 台, 价 款6 0 0 0 0 0 元 。合 同约
和渠道进行销售 以实现收入 , 赚取利润 , 加快资金周转。企业将 商 品进行了销售 ,只有在商 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
转移给购货方 , 失去对商品的管理权和控制权 、 与交易相关的经 济利益流入 , 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可靠计量 的条件下 , 才能将该
项销售确认为企业 的收人。在实际丁作 中, 有几种特殊的销售方 式, 其收入的确认与企业利益息息相关 , 应区分情况 , 具体处理。
关键词 : 销 售; 收入 ; 确认 ; 处 理
销 售 是 企业 实 现 利 润 的基 本 途径 ,企 业 往往 采 取 多 种 方式
借: 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 务收入
应 交税 金一 应缴增值说( 销项税额 )
2 3 4 0 0 0 2 0 0 0 0 0
3 4 0 0 0
定, 货款分3 年等额收取 , 每年的付 款 日期 为7 月1 日。第一期 的
货款 已收存银行。该设备 的实际成本为3 0 0 0 0 0 元。 陔企业应作 如下账务处理 :
( 1 ) 7 月1 日, 发 出商 品 ,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
2 0 0 0 0 0
能确认销售收入 。
销售价。这种方式下 , 商 品的风险和报酬未转移给受托方 , 故 企业不能确认收入 ,只有在受托方将代销清单交 给企业 时 , 才
能确认收入。
【 例2 】 某公 司为一般 纳税人 , 适用增 值税率 1 7 %。2 0 1 0 年6
月5 日, 该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 , 采用预收款销售方式销售一 批商品给 乙公 司 , 该批商 品的销售价格 为2 0 0 0 0 0 元( 不含增值 税) 。协议规定 ,乙公 司应于协议签 订之 日预付 1 2 0 0 0 0 元 的货
二、 分 期 收 款 销 售
( 1 ) 5 月5 日收到乙公 司的预付款 , 借: 银行存款 贷: 预收账款一 乙公司 ( 2 ) 7 月3 0 日收到剩余的货款及增值税额 , 借: 银行存款
预 收 账 款一 乙公 司
1 2 0 0 0 0 1 2 0 0 0 0 1 1 4 0 0 0
收取手续 费方式 , 企业将商 品交由受托方销 售 , 销售价格
由企 业 定 , 受 托 方 从 中 收取 一 定 的 手 续 费 。这种 方 式 下 , 企业并
款, 剩余的部分于7 月3 0 日付清。该批商品 的成本为1 4 0 0 0 0 元。
该公 司 的 账务 处 理 如 下 :
未完成销售 , 只是将商 品转移 了存货地点 , 故不能确认 收入 , 只 有在受托方将代销清单交给企业时 , 才能确认收入 。
商品销售的 同时 , 销售方 同意 日后重新 购回所销商 品的销
售方式 。在此方式下 , 所销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并
实 务 与操 作
没有从销售方转移给购货 方 , 因而不能确认相关 的销售收入 。 1 . 2 0 1 1 年1 2 月3 1 日, 向乙公司出售该设备 :
【 例3 1 某 公司为一般纳税 人 , 适 用增值税率 1 7 %。2 0 1 0 年5 月1 日。 与 乙公 司签 订协议 , 向乙公 司销售一 批商品 , 销售价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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