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放心粮油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十一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紧急通知【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巴府办发[2010]65号【发布部门】巴中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10.21【实施日期】2010.10.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紧急通知(巴府办发〔2010〕6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以下简称“减排”)指标是我市与省政府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刚性指标。
现距全面完成减排目标任务不足70天的时间,已到了全力冲刺阶段。
根据当前全市减排工作形势分析判断,我市各地总量减排工作还存在跟不上经济发展速度,重点减排工程建设进度跟不上减排工作需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强度相对较高等问题,全面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形势十分严峻。
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和“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措施,全面完成重点减排工程(一)列入《三峡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污染整治项目必须限期建成。
(二)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改造必须完成。
全市日处理2万吨以上(含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中,还有巴中市污水处理厂、平昌县污水处理厂未按照《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减排检查核算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90号)要求完善中控系统,必须在今年11月底前整改完成。
(三)已建成的重点减排设施必须发挥减排作用。
我市已建成的重点减排设施大部分运行稳定,为减排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有少数重点减排设施运行不稳定,甚至超标排放,未能发挥应有的减排作用。
对有设备故障、收费不到位、管理体制不健全的污水处理厂必须于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对管网不配套、进水量不足、进水浓度低的污水处理厂必须于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放心粮油工程实施方案

2.政策保障
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粮油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高产品质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保障消费者权益。
3.资金保障
设立放心粮油工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3)加强对粮油经营者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
4.推广优质粮油产品
(1)开展优质粮油产品评选活动,提高优质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2)加强对优质粮油产品的宣传和推广,引导消费者购买放心粮油产品。
(3)鼓励粮油企业进行品牌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对食品安全特别是粮油产品的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为确保公众食用放心粮油产品,提高粮油产品整体质量,特制定本“放心粮油工程实施方案”。
二、项目目标
1.提升粮油产品品质,满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构建完善的粮油产品监管体系,建立可追溯机制,增强消费者信心。
4.宣传保障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放心粮油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实施成效,提高社会各界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五、总结评估
1.定期对放心粮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组织专家对工程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为政策调整和工程推进提供依据。
3.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工作积极性。
放心粮油工程实施方案
第1篇
放心粮油工程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高粮油产品质量,确保消费者购买到放心、安全的粮油产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法规类别】食品卫生【发文字号】巴府办发[2014]17号【发布部门】巴中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7.08【实施日期】2014.07.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巴府办发〔2014〕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巴中市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7月8日巴中市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一、加强监管体制机制建设(一)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负责与部门监管相统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社会监督与专业执法相配合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各地要制定食品安全年度目标及工作计划,各职能部门要细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全方位广覆盖的监管网络。
各监管执法部门要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机制、改善监管方法,努力实现有效监管、高效监管的目标。
(二)完成县级食品监管体制改革。
结合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快食品监管改革步伐,尽快制定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三定”方案》,确保机构编制、人员调整、经费保障到位。
明确食安委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确保改革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得以加强。
(三)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示范园区、示范街、示范店等多层面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效应。
(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新格局。
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新机制,努力实现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与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与统一。
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整顿(一)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整治。
对农村地区、校园周边等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排查经营超保质期食品和回收过期食品的行为,排查消除隐患,净化生产经营环境。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21•【字号】巴府办规〔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巴府办规〔202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21日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积极适应房地产市场新形势,进一步优化住房供给,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市中心城区(含巴州城区、恩阳城区和巴中经开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住房消费(一)优化购房补贴政策。
1.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规定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购房装修补贴,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
2.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业用房,按规定给予总房款2%的购房装修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对购买市中心城区新建地下车位且购买价格每个不高于3.5万元(含3.5万元)的,给予购买人每个车位3000元补贴;购买价格每个在3.5万元—4.5万元(不含3.5万元、含4.5万元)的,给予购买人每个车位1500元补贴。
每户最多享受2个车位补贴政策。
4.引进人才转正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补助,鼓励引进人才领取购房券兑现安家补助,对选择领取购房券的,购房券金额在领取现金金额的基础上上浮25%,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引进人才领取的购房券,仅限本人是商品房买受人或共同买受人在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使用,购房券可以用于支付商品房首付款,也可以用于偿还商品房贷款,禁止流通、转让。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2.24•【字号】巴府办发〔2017〕14号•【施行日期】2017.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巴府办发〔2017〕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巴中市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2月24日巴中市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特制定2017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理念,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整顿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落实责任主体,严格实施全过程监管,努力构建共治共享大格局。
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推进重点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确保无缝衔接、不留死角。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着力解决群众关切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不断向好、无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综合协调。
1.加强组织领导。
定期召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进一步压实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细化目标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加强县(区)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和指导,确保地方政府监管职责落实到位。
加强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强化要素保障。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
加强食品安全能力建设,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力争2017年新建标准化监管所50个。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粮油产业化经营的意见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粮油产业化经营的意见【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巴府办发[2007]75号【发布部门】巴中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09.05【实施日期】2007.09.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粮油产业化经营的意见(巴府办发[2007]7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近年来,我市在实施“川粮优化工程”、培育龙头企业、发展粮油订单、建设粮油生产基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粮油产业化经营、增强企业带动能力、助农增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从整体上看,还存在粮油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龙头企业整体实力不强、精深加工发展缓慢、产品流通市场竞争力弱、订单履约率较低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巴委发[2007]22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市粮油产业化经营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龙头企业为支撑,以现代流通为手段,以精品名牌为载体,依托生态和资源优势,按照粮油产业化经营的要求,扶优扶强一批绿色食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培育一批精品名牌,提高我市粮油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
二、主要目标1、力争创国家级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1个,创省级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8个,创市级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18个。
2、构建现代流通网络,扩大粮油购销。
建设农村粮油连锁营销网点140个。
3、粮油加工产品总量13万吨。
其中:大米9万吨、面粉面条2.5万吨、菜油1.5万吨。
4、创“AA级”绿色品牌1个,创省级知名品牌2个,力争创国家级知名品牌1个。
5、订单粮油面积达到200万亩,订单履约达60%以上,带动农户户平增收200元。
三、重点措施(。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发文字号】巴府发[2007]48号【发布部门】巴中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08.30【实施日期】2007.08.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巴府发[2007]4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十五”期间,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当前,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已进入关键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和省政府《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6]26号)精神,结合巴中粮食生产和流通实际,现就我市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和企业改革政策措施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一)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市场主体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政府实施粮食宏观调控时,可委托具备资质的粮食购销企业承担相关政策性业务并按规定的标准给予补贴,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要带头服从政府实施粮食宏观调控的需要。
(二)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组织结构创新。
以现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为基础,以粮油仓储、加工设施、购销网络等优质资产为依托,通过改制组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公司制粮食购销企业作为政府实施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
在边远山区也要保留必要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投资促进工作的意见-巴府办发〔2016〕11号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投资促进工作的意见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投资促进工作的意见巴府办发〔2016〕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投资促进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5〕31号)等精神,保持全市投资促进工作定力,改进投资促进工作方式,规范投资促进优惠政策,合法合规对引进项目予以支持,特制定本意见。
一、突出重点产业招大引优围绕高山茶叶、椴木耳菇、食饮巴药、生态养殖、优质粮油、特色果蔬等特色优势产业,强力推进茶叶、核桃、巴药“三百”工程,重点引进种养殖基地建设及精深加工全产业链项目;立足自然资源,结合全市产业布局和区位条件,坚持全市“一盘棋”,重点围绕机械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和食品饮料四大重点成长型工业及石墨新材料产业编制工业招商目录。
平昌县重点围绕汽摩配套和食品饮料,通江县重点围绕绿色生态食品和文化旅游,南江县重点围绕生态旅游、石墨新材料、特色农业和医药食品,巴中经济开发区重点围绕机械制造和服装纺织、新型建材,巴州区重点围绕生物医药和现代农产品加工,恩阳区重点围绕绿色食品加工,每年力争引进5-10个重大工业项目;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特点和发展规划,在现代服务业招商方面,以现代物流业、电子商务、文化旅游、金融保险业、健康养老为主攻方向,扎实推动商农结合、商工结合、商旅结合、商文结合,注重链式招商,兼顾现代服务业上下游的商贸服务性企业的引进,不断拓展产业涵盖,突出内在发展需求,完善产业配套,扩大产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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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放心粮油示范工程的实
施意见
【法规类别】粮食管理
【发文字号】巴府办发[2014]37号
【发布部门】巴中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0.11
【实施日期】2014.10.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放心粮油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
(巴府办发〔2014〕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的工作部署,推动全市放心粮油示范工程建设,现就全市开展放心粮油示范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目标
从2014年10月开始,至2015年底,集中组织实施放心粮油示范工程。
以现有粮油加工龙头企业为载体,培育放心粮油品牌18个。
建成放心粮油配送中心6个、放心粮油示范店8家、便民连锁店120家,建立放心粮油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
二、实施步骤
(一)方案编制。
2014年10月20日前,开展调查摸底,编制项目实施计划。
(二)组织实施。
2014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底,抓好放心粮油示范工程组织实施,严格项目程序,落实项目责任,推进项目实施。
(三)竣工验收。
2015年11月至12月,按照放心粮油示范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和总结上报。
三、实施内容
(一)打造基地品牌。
以现有的粮油加工龙头企业为载体,在清江镇、青木镇、灵山镇、广纳镇、正直镇、长赤镇、石城乡等14个乡镇选择土壤、水源、空气无污染的地区建立优质粮油生产基地。
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