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供货企业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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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地[2007]25号

津地税地[2007]25号

津地税地[2007]25号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文日期: 2007-07-13 发文字号: 津地税地[2007]25号各地方税务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及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文件,市局修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意见请及时反馈市局,以便修改完善。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附件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未预征土地增值税税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土地增值税清算以市政府有关建设管理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对一个清算项目中既有普通标准住宅项目又有其他房地产项目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

凡在2005年10月1日前销售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15%(含15%)以上的,对其销售剩余部分房地产建筑面积的收入,暂按规定的预征率征收土地增值税;销售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不足15%的,要按本办法进行清算。

第二章清算条件第八条凡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对其开具《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附件五)送达纳税人。

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

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
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 育费附加有关问
目 录
• 引言 • 外资企业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概述 • 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
法律依据 • 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
征收管理
目 录
• 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 税收筹划与合规建议
• 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 案例分析
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税收 协定,对外资企业可能享受某些 税收优惠政策,但具体适用条件
和范围可能有所不同。
在国际税收协定中,通常会规定 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如免税、 抵免等,以减轻外资企业的税收
负担。
外资企业在适用税收优惠政策时, 需要符合特定的条件和程序,并
按照规定进行申请和报批。
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
01 引言
背景介绍
外资企业在中国的经济活动中占据重 要地位,为中国的经济增长和就业做 出了贡献。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税制改革的推 进,外资企业面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和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逐渐凸显。
目的和意义
探讨外资企业在中国面临的税费问题 ,为政策制定者和外资企业提供参考 和建议。
通过研究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 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问题,促进外资企 业在中国的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 的市场环境。
计算方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算方法是根据纳税人应纳流转税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应 纳税额=应纳流转税额×适用税率。
征收程序与申报要求
征收程序
外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申报要求
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
06 设税、教育费附加的案例 分析

天津工程施工企业预缴

天津工程施工企业预缴

天津工程施工企业预缴税款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税法规定和税务机关的要求,企业应预先缴纳的税款。

预缴税款的目的是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税收的及时、足额征收,防止工程施工结束后出现税收流失的情况。

在天津,工程施工企业预缴的税款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

一、增值税预缴增值税预缴是工程施工企业预缴税款中最重要的部分。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工程施工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规定的税率预缴增值税。

增值税预缴的计算公式为:应预缴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预缴税率。

其中,预缴税率根据企业的资质等级和施工项目的性质有所不同,一般为3%或5%。

二、企业所得税预缴企业所得税预缴是指工程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税法规定和税务机关的要求,预先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预缴的计算公式为:应预缴企业所得税=(工程施工收入-工程施工成本-允许扣除的费用)×企业所得税预缴税率。

其中,企业所得税预缴税率一般为25%。

三、个人所得税预缴个人所得税预缴是指工程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税法规定和税务机关的要求,预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预缴的计算公式为:应预缴个人所得税=(职工工资收入-职工工资支出-允许扣除的费用)×个人所得税预缴税率。

其中,个人所得税预缴税率根据职工工资收入的不同档次有所不同。

四、其他税费预缴除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外,工程施工企业还需要预缴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税费。

这些税费的预缴计算方法和税率根据国家和地方的规定有所不同。

五、预缴税款的会计处理工程施工企业预缴税款时,需要进行会计处理。

具体的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应交税费——预缴企业所得税、应交税费——预缴个人所得税等科目;贷:银行存款科目。

工程施工企业月末进行预缴税款汇总时,需要将预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科目进行结转,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企业所得税、应交税费——未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应交税费——预缴企业所得税、应交税费——预缴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四小税种核算财务制度

四小税种核算财务制度

四小税种核算财务制度前言“四小”税种是指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

这四种税种都是在增值税基础上征收的一种附加税。

对于企业来说,四小税种与企业的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因此建立科学的税务核算制度对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针对四小税种的税务核算财务制度。

四小税种的基本情况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根据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劳务和服务,按照法定税率征收的一项税种。

税率一般为7%,其中一部分会划归到地方政府,用于城市维护和建设。

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是根据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劳务和服务,按照法定税率征收的一项税种。

税率一般为3%,其征收的资金由地方政府用于教育事业的发展。

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是根据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劳务和服务,按照法定税率征收的一项税种。

税率一般为2%,征收的资金主要用于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

水利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是根据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劳务和服务,按照法定税率征收的一项税种。

税率一般为3%,征收的资金主要用于水利建设。

税务核算财务制度1. 税务会计科目的设置在企业的会计科目表中,需要设立与四小税种相关的科目。

一般情况下,会计科目应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等科目。

2. 税务登记制度开展核算之前,企业必须先进行税务登记,并向税务部门申请税务发票。

记账人员应当准确核算每月相关的应税销售额,以及应交的增值税和四小税种的税负。

3. 税务报税制度企业需要根据税法规定,按照规定的申报时间和方式,将企业当期的销售情况和税负情况报给税务部门。

记账人员应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准确填写和提交相关的纳税申报表。

4. 税务核算制度企业应当根据税法规定,对每个会计期间的税收情况进行核算,并及时对应税务部门通知的更正和补缴进行处理。

5. 税务审计制度税务部门会对企业的税务财务进行审计,企业应当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审计工作,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与申报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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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任务导入
• 业务资料4-1 • [基本情况] • 某羊毛衫厂,系乡办企业,厂址设在市区,注册资金50万
元,在职职工人数35人,经营范围主要是羊毛衫、服装,经 营方式为制衣、加工。20 x 6年销售收入350万元,销售税金 20万元,利润总额2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00万元,所有者 权益150万元。20 x 7年10月,经税务稽查人员对该企业“应 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账户检查发现,该账户有货 方余额1. 2万元,企业账面反映20 x 7年1 }9月已缴销售税金 巧万元,已缴城建税1 500元,当年计提的城建税已申报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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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任务导入
• [账务调整] • (1)补提企业20X X年少计提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或其他业务支出)9 000
• 货: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9 000 • (2)补缴企业20 x 6年度及20 x 7年1 }9月少缴纳的城市维护建
设税: •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21 000 • 货:银行存款21 000
• (一)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范围及计征依据 • 1.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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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一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 加的基本内容
• 教育费附加对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以其实际缴纳的“三 税”税额为计征依据, 分别与“三税”同时缴纳。
• 2.教育费附加计征比率 • 现行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3%。 • (二) 教育费附加的税收优惠 • 教育费附加原则上不单独减免, 因教育费附加具有附加税性质, 当主税
• 教学目的 • 教学目标 • 任务布置 • 4.1 任务导入 • 4.2 城市维护建设税基本法律知识 • 4.3 任务分析 • 4.4 任务拓展 • 4.6 任务凝练

税务师-税法一-基础练习题-第4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税务师-税法一-基础练习题-第4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税务师-税法一-基础练习题-第4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单选题]1.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说法,错误的是()。

A.适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B.属于附加税,没有独立的征税对(江南博哥)象C.根据城市规模设计税率,一般城镇规模越大税率越低D.征收范围较广,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一般均需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选项C:一般来说,城镇规模越大,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越高,反之越低。

[单选题]2.单位或者个人发生下列行为,应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是()。

A.私营企业销售电视机B.人民银行取得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C.企业购置并自用卡车D.个人取得有奖发票中奖所得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选项B: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取得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选项C;企业购置并自用卡车缴纳车辆购置税,不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选项D:个人取得有奖发票中奖所得,不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所以不涉及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单选题]3.2022年3月某市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增值税70000元、消费税50000元;进口货物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40000元、消费税30000元;收到留抵退还增值税10000元。

甲公司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元。

A.13300B.7700C.5600D.8400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金额。

甲公司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70000+50000-10000)×7%=7700(元)。

税一第6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课后作业)

税一第6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课后作业)

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课后作业)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个体商贩及个人在集市上出售商品,对其征收临时经营的增值税的同时要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B.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C.县政府设在城市市区,其在市区办的企业,按照市区的规定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D.铁道部(现为中国铁路总公司)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统一为5%2.某县城一生产企业2013年7月被查补增值税30000元,消费税50000元,土地增值税40000元,房产税10000元,企业所得税70000元,被加收滞纳金6500元,被处罚款5000元。

该企业当月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元。

A.4575B.5600C.4000D.60003.位于市区的某企业将其委托建筑公司建造的一栋办公楼出售,取得收入3000万元。

该办公楼建造期间,该企业支付建筑公司劳务费1000万元,发生相关费用500万元。

该企业此项业务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万元。

A.7.5B.15C.10D.12.54.某企业(位于市区)2013年6月因进口货物由海关代征增值税3000元,消费税2000元,内销货物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45000元,消费税30000元。

当月还将其抵债得来的土地使用权对外出售,取得收入200000元,该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作价150000元。

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

A.5950B.6300C.5775D.54255.位于县城的某化妆品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5月将其自产的一批化妆品对外抵偿债务,该批化妆品的平均不含税售价为30万元,最高不含税售价为35万元,当月该企业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万元。

已知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该企业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万元。

A.0.68B.0.71C.0.95D.0.786.位于市区的某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4月取得出口退税款15万元,出口货物经批准免抵增值税20万元,当月转让股票取得收入50万元,另支付相关税费10万元,该股票购置时支付的价款为25万元(含支付的相关税费5万元)。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税务局分设为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和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税务局分设为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和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税务局分设为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和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4.07.29•【字号】津政发[1994]38号•【施行日期】1994.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税务局分设为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和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政发〔1994〕38号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九日)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需要,加强国家宏观调控,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动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税务总局在各地的直属税务机构和地方税务局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建在各地的直属税务机构和地方税务局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3〕87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同意,自一九九四年八月一日起,天津市税务局分设为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和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各区县税务分局同时分设为区县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分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工作任务是: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进口产品消费税、进口产品增值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委托海关代证)、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各项税收以及外籍人员和华侨、港澳台同胞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的各项税收,中央税和滞补罚收入、按中央税及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以及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系统的工作任务是:负责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宰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地方企业所得税(包括集体、私营企业)、印花税、筵席税、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和按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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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供货企业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
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
【标 签】供货企业计征
【颁布单位】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津地税流﹝2004﹞7号
【发文日期】2004-03-15
【实施时间】2004-03-15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城市维护建设税
各地方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84号)文件精神,现对供货企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明确如下:供货企业在向出口企业和市县外贸企业销售出口产品时,以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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