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司法厅孔祥贵副厅长莅临中信司法鉴定所调研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公证处和公证员办理涉及稳定等重大公证事项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公证处和公证员办理涉及稳定等重大公证事项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06.03.10•【字号】川司法发[2006]37号•【施行日期】2006.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证正文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公证处和公证员办理涉及稳定等重大公证事项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川司法发[2006]37号)各市州司法局:为切实规范公证处和公证员办理涉及社会稳定等重大公证事项执业行为,进一步提高公证质量,维护公证信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等规定,省厅制定了《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公证处和公证员办理涉及稳定等重大公证事项的有关规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厅反映。
2006年3月10日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公证处和公证员办理涉及稳定等重大公证事项的规定为切实规范公证处和公证员办理涉及社会稳定等重大公证事项执业行为,进一步提高公证质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等规定,特制定下列规定:一、增强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护公证公信力的政治责任感。
公证处和公证员在办理涉及社会稳定等重大公证事项时,应当坚持讲政治,重社会效益,把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护公证公信力放在首位,要严格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等规定,认真办理每一件公证事项。
二、严格规范批量性公证办证程序。
办理企业深化改革职工安置协议公证、城市改造居民拆迁安置协议公证、城市发展失地村民安置协议公证、国家水利建设库区移民搬迁协议公证、以及面向社会群体性集资活动等批量性公证事项,必须坚持由公证处统一审查受理,统一研究办理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审批出证,从公证申请到发放公证文书都必须严格执行《公证程序规则》。
任何公证员都不得擅自受理和办理批量性公证事项;公证协议书双方当事人签字、公证书证词、公证员签名、公证处印章等都不得有缺漏;公证书必须打印制作,决不允许填写空格;卷中必须有当事人申办公证和领取公证书的记载。
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司法亲子鉴定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能力力认证

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司法亲子鉴定通过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能力认证
近日,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官方网站获悉,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2016年度DNA亲权鉴定能力认证项目,申报两项,以一项满意、一项通过的好成绩,得到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专家的认可。
其中:亲权鉴定(血斑)/CNAS Z0090获得通过的好成绩;个体识别(血斑与唾液斑)/CNAS Z0087获得满意的好成绩。
以上成绩的取得,标志着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亲子鉴定、亲权鉴定技术和服务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10年7月13日,是四川省司法厅直属司法鉴定机构;现有业务用房535平方米,拥有文件检测仪、PCR扩增仪、ABI3100基因扩增仪、生物显微镜、车辆检测仪等先进设备。
拥有标准规范的法医物证实验室、文书痕迹检测实验室、法医临床检查室、机动车检测体系。
现有专业司法鉴定人员40余名,其中副高以上职称鉴定人员13名。
2016年2月通过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2016年8月获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工作(简称解决黑户口)定点亲权鉴定机构。
本次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的能力认证,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亲权鉴定
项目得到国内最高认证认可机构的认可,从而为社会提供更高质量的鉴定结果有了客观的保证。
(接下页)。
推进司法公正 真诚服务于民——记江西景德镇科信司法鉴定中心

该 中心在 改 革 司法鉴 定 管理 体制 中
优秀 鉴定 员 ”称号 。 的地位 和 作用 。通过 众 多的 伤残 司 的 “ 援助 ,共 减免 鉴 定费4 0 元 。 50
法 鉴 定实 践 , 以及人 们对 该 中心 的 了解使 中心 的公信 力 得到 了社会 的
坚持 依法 鉴 定 做 到 以质取 胜 该 中心 作 为相 对独 立 的 中介 机
定条 例 》 于 2 0 年 5 创 办 的一 个 行政体制改革;满足 了社会需求 , 03 月
股 份 制 实体 。在 创 办 过程 中 ,市 老 杜绝 了革除司法机关 自 自鉴的弊 构 ,是 在 司法鉴 定 管理 制 度变 革 中 审 科协 发 动会 员 入股 ,采取 股 份制 形 端 ,推 进 了公 正 司法 ,为弱 势群 众 诞 生 的 。在 司法 鉴 定 的实 践 中 ,该 式 ,解 决 了注册 资金难 题 ,经报 请 伸 张 了 正 义 。7V ,经 营 收 入 共 中心 工 作人 员认 识 到 ,全 国人 大 常  ̄来 江 西 省 司法 厅 审核 批准 后 正 式挂 牌 计9 8 8 元 ,上交税 金及 附加费 委会 《 930 关于 司法 鉴 定管 理 问题 的决
09 定 人才 力量 雄 厚 。其 资质 有法 医学 情况,但均被鉴定人员拒绝 。2 0 箱 、 x 反 映灯 和 高 度 比例 尺 等 鉴 片
专家 、有 高级 法 医师 ,也 有从 事鉴 年 , 法 医 师 曾海 庚 曾两 次 拒 收 贿 定 专用 设备 , 使鉴 定质 量得 到进 一
运行。
55 7 3 元。该中心 的业绩受到上 定 》 ,是开 展 司法 鉴 定工 作 的最 高 8 7 .9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7.04.27•【字号】川发改价格〔2017〕211号•【施行日期】2017.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211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司法局,省直各司法鉴定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当事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鉴定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司法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下放教材及部分服务价格定价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9号)、《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制定相关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16〕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重新明确如下:一、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是指经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向委托人或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二、具体司法鉴定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表,表列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
附表外的司法鉴定项目由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或当事人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司法鉴定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司法工作需要及司法鉴定技术发展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三、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司法鉴定:(一)涉及重大涉外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的鉴定;(二)除本机构鉴定人外,还需组织三名或三名以上相关领域专家共同参与的鉴定;(三)涉及多门学科或需要实验室特殊检验的鉴定;(四)经与委托人或当事人协商,共同认定为疑难、复杂的鉴定。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2005年修订)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2005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05.11.01•【字号】川司法办发[2005]127号•【施行日期】2005.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司法办发[2005]127号)各市州司法局:为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提高司法鉴定人的素质,保障司法鉴定质量,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第95号令)的规定,按照司法部《关于开展司法鉴定培训工作的意见》(司办通[2005]70号)文件精神,省厅对原《四川省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二00五年十一月一日四川省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日修订)第一条为规范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工作,促进司法鉴定工作水平的提高,保障司法鉴定质量,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第96号令)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的规定,结合我省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是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提高司法鉴定人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法律素养、职业道德水平.保证司法鉴定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
第四条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各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执业司法鉴定人。
第五条学历教育是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凡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颁布前已执业,没有达到《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本科学历的司法鉴定人,应在3至5年内取得本科学历。
第六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司法鉴定从证据之王到是非之王

聚焦FOCUS1法制爹弩■曾被誉为“证据之王”的司法鉴定,近年来,却因黄静案、代义案、躲猫猫案等鉴定争议,广被舆论质疑,被人戏称为“是非之王”。
一法医界认为,其重要原因是司法鉴定常受某些权力拥有者左右,丧失了独立性。
“自侦自鉴”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弊端之一。
■但是,此类改革并未彻底,作出错误鉴定的法医往往受罚轻微。
如何改革已事关司法公正的底线。
为弄清胞妹代义死因,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女子代力不惜“以身试药”,口服近百粒药片,为此赢得了一次“阳光鉴定”,推翻了此前警方的鉴定结论。
2007年8月25日,时2009年12月22日,黑河市在哈尔滨年38岁的妇女代义死亡,市召开“新闻通报会”,向多家媒体宣布警方鉴定认为是自杀——了由黑河市政法委组织的专家论证意服用了过量氨基比林咖啡见,仍然认为代义死于药物中毒。
不过,因。
而代家认为,代义死该“最终结论”发布后,又在法医界引起于他杀,由此,引发了旷日诸多争议。
持久的鉴定风波。
因其专业性和权威性而被誉为“证据之王”的司法鉴定,近年来正在面临越来越多的质疑,被人戏称为“是非之王”。
中国司法的公信力因此备受挑战。
司法鉴定代义案:“以身试药”奈若何从“证据之王”到“是非之王"口柴会群2007年8月2513,黑河市嫩江县居民代义死于家中,死时嘴角流血,包括颈部在内身上有多处伤痕。
结论是代义“排除药物中毒死亡,不排除所致。
嫩江县公安局出具的鉴定报告认扼颈并捂压口腔死亡”,从而否定此前的黑河市政法委副书记吴全刚称,他为,代义死于氨基比林咖啡因药物中毒,鉴定结论。
们又委托国家生物医学分析中心对代义主要依据是在代义血液和胃液中检出该结果,法医界对代义死因的争议更肝内是否有4一氨基安替比林专门进行药物成分,警方在代义家中发现一个过为激烈。
其中知名法医张益鹄(已故)支检测。
结果是代义肝组织中含有4一氨期的氨基比林咖啡因药瓶。
持药物中毒死亡说;另一位著名法医、最基安替比林845.9微克/千克。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司法鉴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的通知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司法鉴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06.10.30•【字号】川司法办发[2006]224号•【施行日期】2006.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司法鉴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的通知(川司法办发[2006]224号)各市州司法局:司法鉴定作为诉讼活动中重要的证据收集手段,其鉴定意见直接影响到诉讼的走向,影响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而,由于司法鉴定而引发的信访投诉有上升趋势,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因素。
为及时掌握司法鉴定工作动态,加强对司法鉴定活动的管理,预防出现重大鉴定质量事故,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司法厅决定建立司法鉴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
一、司法鉴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遇有重大、突发事项要及时报告省厅司法鉴定管理处。
报告事项范围如下:(一)重大、疑难的鉴定案件或多次重复鉴定的案件;(二)涉及公共安全的鉴定案件;(三)涉及少数民族当事人,可能涉及民族政策和影响民族关系的鉴定案件;(四)涉及移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破产、集资等可能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鉴定案件;(五)涉及外国人的鉴定案件;(六)涉及港、澳、台同胞的鉴定案件;(七)鉴定人在执业中,受到非法干预或受到当事人、其他有关人员的威胁、人身攻击的情况;(八)司法鉴定机构受到其他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处罚的情况;(九)司法鉴定人受到刑事指控、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的情况;(十)鉴定当事人指控鉴定人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十一)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重大事项的报告,各司法鉴定机构应明确专人负责,一般采取书面报告的形式,遇突发事件应立即电话报告,事后补交书面报告。
人大法学院陈教授率团考察英国羁押场所投诉处理机制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陈教授率团考察英国羁押场
所投诉处理机制
8月19日至25日,我院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教授率团对英国羁押场所投诉处理机制的运作情况进行了参观、考察,公安部监所管理局赵春光局长、丁国强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袁其国厅长、王伦轩副厅长,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胡胜友检察长、宁夏公安厅公安监管总队孟留甫总队长以及英国驻华大使馆项目经理刘鸣等13名人员参加了此次参观考察活动。
8月20日上午,考察团访问了监狱和缓刑申诉专员本部,听取了Nigel Newcomen 专员关于英国国家预防机制以及独立警察投诉处理机制的介绍,双方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下午,考察团参观了独立警察投诉委员会,听取了Nicholas Long 专员关于独立警察投诉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区域划分、工作机制、该机制的运作情况等方面的详细介绍。
随后,考察团访问了远离酷刑中心并听取了该组织的工作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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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司法厅孔祥贵副厅长莅临中信司法鉴定所调研
2019年2月26日,四川省司法厅孔祥贵副厅长、司法鉴定管理局杨天永局长、柳靖副局长、吴智文,成都市司法局傅泽涛巡视员、司法鉴定管理处何凯蒂处长、唐映双副处长到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调研。
图1:孔祥贵副厅长等领导和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
在所员工合影
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所长张爱平、副所长、机构负责人龚道银、党支部书记曹利春、及所领导郑州静等陪同视察了专业实验室、检测室、档案室、图书室及业务科室,张爱平所长向省厅及市局领导汇报了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的基本情况、党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及2018年规范建设情况,
结合贯彻司法部司发(2017)11号意见及“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严格依法做好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工作的通知”工作,结合机构实际情况作了专题汇报。
图2:调研会议现场
孔祥贵副厅长等领导认真听取了中信司法鉴定所的情况汇报,并就司法鉴定发展的热点问题、技术队伍建设、规范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四大类”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登记管理问题进行调研,肯定了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希望中信司法鉴定所以品牌建设优先,夯实基础工作,加强司法鉴定人队伍建设,依靠多年的中立诚信文化,打造一流的司法鉴定中心。
图3:孔厅长在调研中发言,右为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杨天永同志
图4:孔祥贵副厅长在调研中。
陪同调研的领导有:杨天永局长、柳靖副局长、傅泽涛巡视员、何凯蒂处长
图5:何凯蒂处长和吴智文在调研现场。
图6:张爱平所长陪同孔厅长等领导视察中信司法鉴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