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业务管理规范(试 行)

合集下载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提高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效率和质量,保障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计划生育机构和相关单位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第二章计划生育药具的分类与管理第三条计划生育药具分为避孕药具、堕胎药具和节育药具三类。

第四条避孕药具包括避孕套、避孕药、避孕环等,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上市销售。

第五条堕胎药具包括人工流产器具、堕胎药物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私自销售和使用。

第六条节育药具包括宫内节育器、输精管堵塞器等,必须经过专业医生检查确认,方可使用。

第七条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应当以安全、有效为原则,加强储存、配送、监管、销售等环节的管理控制。

第三章计划生育药具的采购与配备第八条各级计划生育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计划药具的采购数量。

第九条计划生育药具的采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采购法规进行,确保药具质量和价格合理。

第十条计划生育药具的配备应当根据工作需求和服务范围进行合理安排,确保计划生育药具的供应充足。

第十一条计划生育药具的配备应当定期进行盘点和更新,确保存库药具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与管理第十二条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确保使用合理、安全。

第十三条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应当做到分类存放、定期检查、严格记录,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第十五条对于计划生育药具的不合格品和过期品,必须及时予以淘汰和处理,严禁继续使用。

第五章计划生育药具的销售与监督第十六条计划生育药具的销售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销售管理规定,严禁假冒伪劣药具的销售行为。

第十七条计划生育药具销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销售资质和经营许可证,确保销售的药具合法、安全、有效。

第十八条计划生育药具销售单位应当建立药具销售台账,并定期报送销售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2024年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2024年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我县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理服务项目良好运行,做好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升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根据《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业务管理规范》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加强免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全县药具免费发放服务网点作用,确保药具免费发放落到实处。

(一)药具宣传、科普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二)药具发放的及时性、便捷性、满意度达到90%。

(三)药具应用率、有效率达到95%,随访率达95%。

(四)辖区内育龄人群药具发放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

(五)社会人群免费避孕药具使用率达50%以上。

(六)药具管理服务专兼职人员培训率达100% 。

(七)做好公立医院免费宫内节育器的推广应用。

二、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育龄群众。

三、服务内容为育龄群众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开展药具宣传、咨询指导、使用情况随访等工作。

四、工作职责及任务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考核方案。

负责免费避孕药具日常管理。

组织召开全县免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及实施人员工作培训,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做好免费避孕药具管理、仓储、调拨及发放工作,上报年度需求计划,熟练使用新版购调存信息系统,健全分类明细账务。

做好统计汇总发放登记随访表、流动人口药具发放登记随访表、药具不良反应报告表,做好使用药具人数报表和药具管理一览表。

2、设立药具专用库房,对分派的免费药具按要求进行恒温、除湿、防火、防烟、防盗、防鼠、防污染、避光、通风、分类存放。

3、做好药具宣传培训,做好社会人群使用率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药具品种获得途径及药具知识宣传活动,指导群众知情选择避孕药具,安全合理安排生育间隔。

4、负责全县免费药具发放机的管理督导及维护协调工作。

开展互联网+ 药具发放的推广应用,拓展药具多渠道发放,不断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

5、县妇幼保健院至少配备一名药具管理人员,负责避孕药具的宣传、培训、质量控制、领取、储存、发放、随访和不良反应登记,做好信息统计汇总及需求计划。

2024年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范本(二篇)

2024年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范本(二篇)

2024年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范本【引言】计划生育是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一项重要政策,对于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计划生育政策也在不断完善和调整。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推进计划生育工作,有必要制定和实施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以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总则】1.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提高管理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全境范围内的计划生育药具生产、流通和使用等方面的管理。

3. 计划生育药具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生产、流通和使用,保证质量安全和使用效果。

4.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推动计划生育工作与相关政策的协调配合。

【二、计划生育药具的分类和管理】1. 计划生育药具按照功能和使用方式的不同,分为避孕药具、节育药具和终止妊娠药具三大类。

2. 避孕药具主要包括避孕套、避孕药、避孕环等,应当在合法生产企业或单位生产,并经过相关质量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和使用。

3. 节育药具主要包括宫内节育器、输卵管堵塞器等,应当在医疗机构合法使用,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4. 终止妊娠药具主要包括吸宫器、流产药等,应在合法医疗机构进行,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

【三、计划生育药具的生产和流通管理】1. 计划生育药具的生产企业应具备合法资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生产,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 计划生育药具的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对产品进行全程跟踪管理。

3. 计划生育药具的流通环节应实行许可制度,实施生产企业备案、批号管理和追溯制度,确保药具的来源可追溯、质量可控。

4. 计划生育药具的销售和配送应当在合法药店、医疗机构等指定场所进行,严禁在非法市场和渠道销售。

5. 计划生育药具的价格应按照市场调节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计划生育药具免费供应管理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完整版)

计划生育药具免费供应管理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完整版)

计划生育药具免费供应管理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计划生育药具免费供应管理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管理工作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化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的意见》和全国深化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管理工作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的需求为宗旨,按照《意见》的精神和要求,改革药具供应管理体制,强化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的宏观调控、监督职能,强化省级药具行政管理职能,强化中心城市药具储备、调拨职能,强化基层药具发放职能,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新机制。

二、改革的内容、措施和步骤明确和理顺药具管理机构的性质和职责设区的市级以上药具管理机构独立建站,成为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县级以下药具管理工作逐步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承担,并设立专门部门或配备专门人员,确保药具发放及服务工作顺利完成。

目前仍是独立建站的县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可以暂时继续运行,逐步实现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合并。

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站要实行改革,调整职能,逐步实行企业化管理。

1、各省人口计生委要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积极协调编制部门,进一步明确和理顺本省各级药具机构的性质和职能。

对没有理顺的药具机构,于201X年下半年开始进行调整,并将结果报告国家人口计生委。

2、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要组织人员对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站进行调研,摸清情况,分析问题,制定改革方案,于201X年第一季度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加强药具管理机制建设1、加快药具工作的法制建设。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药具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由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科学技术司、财务司和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负责研究拟定《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并协调有关部门,争取于201X年底前出台;拟定配套的《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办法》及细则、《计划生育药具报损管理办法》、《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以及各级各类药具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制度和考核标准,于201X年下发执行。

2024年计划生育药具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计划生育药具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计划生育药具制度范文1、各级药具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避孕药具质量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

2、药具管理和发放机构要根据国家有关的药具质量检测标准,对入库药具进行质量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具予以拒收。

3、药具管理机构要采取药具质量保证措施,对仓储药具进行定期养护,列出重点养护品种,建立药具养护档案。

4、药具管理机构应制定药具质量检查计划,每季度对库存药具进行循环质量抽查一次,并做好抽查记录,对易变的品种必须缩短抽查周期,避免造成药具在仓储过程中发生变质。

5、发现破损、潮解、过期、失效等不合格药具,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申请报废,不得进入发放渠道。

4、育龄群众首次领用避孕药具时,社区工作站药具管理员要告知使用药具人员领用注意事项,情况反馈联系方式等。

5、药具管理人员可以采取上门随访、约定随访、书面随访、电话随访等多种形式进行随访。

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1、严格按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避孕药具不良反应实行每季度逐级上报、定期汇总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的情况报告。

3、从社区工作站(包括社康中心)起报,一例一报。

基层药具发放人员发现可疑严重避孕药具不良反应必须立即上报,不良反应紧急的可以越级报告。

4、一经发现可疑严重避孕药具不良反应,应当详细记录、调查,填写《计划生育药具严重不良反应个例报告表》(附表18)后逐级上报至国家药具发展中心。

5、避孕药具所引起有可疑不良反应的,应在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的报告中说明。

6、药具严重不良反应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诊断确认。

2024年计划生育药具制度范文(二)计划生育药具制度是指国家通过政策制定、管理和保障,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药具需求和供给,确保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实施,以达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

本文将从计划生育药具制度的背景和意义、制度建设和管理、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 行)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 行)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保障公民获得安全、有效、适宜的计划生育药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包括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和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计划生育药具,是指国家依法免费提供,用于避孕节育的药具。

第四条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指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管理、采购管理、经费管理、质量管理、供应发放和随访服务等。

第五条国家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计划生育药具;育龄夫妻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可以免费获得计划生育药具。

第六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把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实行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为育龄夫妻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八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受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承担本辖区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九条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药具发展中心)主要承担以下任务:(一)组织研究计划生育药具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制定药具管理有关规章制度;(二)拟订全国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以下简称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方案;(三)组织实施全国计划生育药具的政府采购、经费使用、仓储调拨、质量监测、发放服务、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储备的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采购、仓储和调拨;(四)指导省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系统业务培训和避孕药具科普宣传;(五)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任务:(一)拟定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二)拟订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需求计划方案;(三)编制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工作经费年度预算和决算;(四)承担本级的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及使用、计划统计、仓储调拨、质量管理、发放服务等工作和对下一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1·背景介绍1·1 目的与意义【目的】明确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原则、标准和要求,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的采购、配送、使用和管理流程,确保计划生育药具的安全、有效和全面覆盖。

【意义】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可有效遏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人口结构优化,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计划生育药具采购、配送、使用和管理工作。

2·定义和缩写词汇解释2·1 计划生育药具指用于计划生育服务中的避孕方法、节育措施和药品,包括避孕药具、避孕器具、节育药具等。

2·2 附件3·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体系3·1 领导责任3·1·1 设立计划生育药具管理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

3·1·2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决策涉及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重要事项。

3·2 药具采购管理3·2·1 制定计划生育药具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数量、种类和质量要求。

3·2·2 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程序,进行计划生育药具的招标、评审、中标和签订合同。

3·2·3 购买计划生育药具时应注意药具的注册、生产日期和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3·3 药具配送管理3·3·1 制定计划生育药具配送方案,明确配送对象、时间、地点和数量。

3·3·2 配送计划生育药具时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3·3 配送人员应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将计划生育药具送到指定地点。

3·4 药具使用管理3·4·1 设立计划生育药具使用登记台账,记录计划生育药具的领用和归还情况。

3·4·2 提供必要的计划生育药具使用指导和技术支持。

基层建立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监督管理机制的探讨


当 ,国 地 施 具 作 革 新开 前 全 各 实 药 工 改 创 ,
40・ 6
维普资讯
中国计划 生育学杂 志 2 0 0 7年第 8期总第 12期 4 得 到广大 育龄群众 的欢迎 。但在药具 管理与发 放过程 中由于

理工作的法律 法规 , 药具 工作 的监 督 与管理 对 重视不够 , 存在一些问题或不足。
作 : 替 喜 者洪 奔 + 鎏
尊 j 菇 j

具 管理 机构因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往往
1 药 监 不 位 长 来,级 . 具 管 到 。 期以 乡 药 对
展灵活多样的便民服务活动, 药具发放模式已
虚填 报表。少数县 ( 级药具管理机构 为增加 市) 药具 调拨经 费 , 也存在虚报 帐 目, 虚报使用计 划
监督管理范 围涉及 药具 管理 的各 个方 面 , 一 但 些基层药具管 理部 门 , 未全 面解 读 国家药 具 管
收稿日期: 0 0 —1 2 - 5 4 0
等现 象。而药具调拔 的专项经 费往往存在被 部 分侵 占挪用 的现 象 , 而影 响药 具管 理 、 从 科研 、 新产 品购置等工作 的开展 。 三 建 议 和对 策
此, 建立一套 行之 有效 的药 具管 理工 作监 督 机
制十分 必要 。本 文针 对 我 国基 层 药 具 工作 特 点, 就药具工作监督管理 机制作 以下分析 , 提 并
储管理不规范 , 药具 质量检查 不及时 , 造成药具
过期 、 失效 ; 三是缺乏对 流动人 口药 具服务 的监 管 。忽视 对 流动 人 口避孕 节 育状 况 的调 查研
随访等工作 , 乏对 流动人 口药 具服 务 的监督 缺
和管理 。 2 .药具发放环节监督不力 。首先 , 签名 、 登

计划生育药具培训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随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推进,免费避孕药具的提供成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为提高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水平,保障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增强基层药具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培训活动方案。

二、活动目标1. 提高基层药具管理人员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2. 加强避孕节育科学知识的普及,提升育龄人群安全避孕意识和能力。

3. 规范药具管理发放工作,确保药具质量,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

4. 增强药具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为育龄群众提供更安全高效的药具服务。

三、活动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四、活动地点XX市XX区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议室五、活动对象1. 各镇、街道、社区的计划生育专干、药具管理员。

2.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六、活动内容1.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政策解读- 国家免费避孕药具政策概述- 药具采购、储存、发放及回收流程- 药具质量管理规范2. 避孕节育科学知识普及- 避孕方法及优缺点比较- 避孕药具的正确使用方法- 生殖健康知识3. 药具管理发放工作规范- 药具发放程序及注意事项- 药具随访及咨询指导- 药具回收及处理4. 药具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培训- 系统登录及基本操作- 药具出入库、盘点等操作流程- 药具报表填写及统计分析5. 案例分析与讨论- 药具管理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药具管理创新经验分享七、活动形式1. 专题讲座: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政策解读和知识普及。

2. 实操演练:组织参训人员实地操作,巩固所学知识。

3. 案例分析:结合实际案例,分析讨论药具管理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4. 交流互动:鼓励参训人员积极参与讨论,分享工作经验。

八、活动组织1. 成立活动筹备组,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2. 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及参训人员。

3. 邀请相关专家和讲师,确保培训质量。

4. 负责培训资料的准备和发放。

计划生育药具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

计划生育药具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第一条基本原则(一)建立安全防范管理措施,严格信息数据保密纪律,确保系统管理的安全性。

(二)建立系统运行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程序标准,提高系统管理的科学性。

(三)建立技术系统监管体系,强化系统技术保障力度,确保业务运行畅通快捷。

第二条工作职责(一)建立药具信息系统技术管理制度,明确权利、责任、任务。

药具管理股室配备系统管理员和系统操作员,作为信息系统的主要使用人员,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系统管理主要责任人。

(二)信息系统使用人员:1.系统监管员,即县计划生育服务分管领导,审批本级及下级系统管理员和系统操作员的运行权限,监管本地的药具管理业务,保证系统的运行环境。

2.系统管理员,即经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分管领导授权的药具管理机构有关人员,负责监控系统运行状态,为维护系统数据和业务数据、保障系统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和监督信息技术工作。

3.系统操作员,即药具管理机构业务部门有关人员。

管理本级业务运行情况,维护本站业务数据运行和具体业务操作。

第三条系统管理制度(一)采取严密的安全措施防止无关用户进入系统。

(二)操作人员设立互不相同的用户名,定期更换操作口令,严禁操作人员泄露自己的操作口令。

(三)各岗位操作权限要严格按岗位职责设置,应定期核查操作员的权限。

第四条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定系统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范设施和安全保障机制,以有效降低系统风险和操作风险,预防计算机犯罪。

(二)广泛开展计算机系统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计算机系统安全检查,保证计算机系统安全运行。

(三)建立系统病毒防范制度1.药具管理股室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报告。

2.新系统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3.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4. 禁止运行未经单位审核批准的软件5.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

第五条网络管理制度(一)药具管理股室上互联网必须使用当地电信或网通部门的网络接入方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业务管理规范(试行)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化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的意见》(国人口发[2005]19号)和《全国计划生育药具免费供应管理工作改革实施方案》(人口厅发[2005]86号)精神,根据《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10号令),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制定《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业务管理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希望各级人口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认真执行,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的需求为宗旨,规范计划生育药具免费供应的计划、统计、仓储、调拨、物资核算和信息系统技术管理工作,形成标准统一、程序规范、运转科学、供应快捷、满足需求、减少浪费、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提高药具免费供应工作的管理效率和水平。

二、适用范围1.在《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全国计划生育药具和国家库存新型计划生育药具的订购计划编制、调整、汇总及统计。

2.全国计划生育药具和国家库存新型药具的仓储标准和管理规范。

全国计划生育药具和国家库存新型药具的合同调拨、免费调拨计划编制及执行程序。

3.主要包括国家、省、地、县四级计划生育药具业务信息系统的技术管理。

三、基本要求1.严格执行年度药具免费供应计划和各项药具业务管理规范。

2.各地要制定配套的药具业务管理实施细则。

3.如有超出本规范的事项和问题,须书面报告和请示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

4.本管理规范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目录第一章计划生育药具计划、统计管理规范第二章计划生育药具调拨、仓储管理规范第三章计划生育药具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附件:各类单据表样(1)订购计划表;(2)统计报表;(3)出入库单、盘存单,计划调拨单。

(参照《全国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购调存业务信息系统操作说明》中所列表样)第一章计划生育药具计划、统计管理规范第一条计划编制原则(一)合同药具计划:实事求是、科学合理、自下而上、满足需求。

(二)国家库存新型药具计划:调剂供应、推广应用、择优编制、符合实际。

第二条需求计划编制依据(一)合同药具计划1.《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品种与价格。

2.年度采购经费。

3.政府采购评审结果。

4.上年订购量、实际执行量,当年期初库存量、需求预测量。

5.年.人份标准使用量、库存标准周转量(见本章附件1.2)。

6.已婚育龄群众药具需求情况或变化趋势。

(二)国家库存新型药具计划1.《目录》范围之外、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产品。

2.年度采购经费。

3.资质审查和审批结果。

4.上年订购量和实际执行量,当年期初库存量、预测需求量。

5.已婚育龄群众药具需求情况或变化趋势。

第三条订购计划编制程序(一)合同药具计划1.每年第3-4季度,经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人口计生委)批准,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药具中心)下达编制年度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通知。

地方以乡级为起报点,编制本省(区、市)年度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报药具中心进行审核和汇总。

2.各级药具管理机构负责编制本区域年度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经同级人口计生委(局)审批后,报上级药具管理机构。

3.药具中心组织年度药具政府采购评审会。

根据评审结果和地方需求计划,编制年度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订购计划,报国家人口计生委审批后,下达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订购计划。

4.药具中心组织年度计划生育药具订货会,供需双方签订合同。

5.各省级药具管理机构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批复的年度计划生育药具订购计划和本区域各地(市)上报的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编制本地年度分配计划,报同级人口计生委审批。

(二)国家库存新型药具计划:1.药具中心编制国家库存新型药具需求计划。

2.报国家人口计生委审批。

第四条业务统计报表(一)报表要求1.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填报、审核和汇总各级、各类统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条理清晰、逻辑合理、报送及时,撰写报表分析报告,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变更内容及表格样式。

严格遵守统计管理规定,妥善保管统计档案。

2.《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购调存统计报表》为年报。

(1)省级药具管理机构报送药具中心的报表:《全省(区、市)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购调存数量汇总表》(表1)、《省(区、市)本级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购调存数量统计表》(表1-1)、《地(市)级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购调存数量汇总表》(表1-2);(2)地级药具管理机构报送省级药具管理机构的报表:《地(市)级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购调存数量汇总表》(表2)、《地本级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购调存数量统计表》(表2-1)、《县(区)级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购调存数量统计表》(表2-2);(3)县级药具管理或技术服务机构报送地级药具管理机构的报表:《县(区)级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购调存数量统计表》(表3);(4)县级以下的药具报表,由省级药具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3.合同药具统计报表用网络和纸介质报表报送,国家库存新型药具统计报表报送纸介质报表。

(二)报送程序1.每年2月15日之前,省级药具管理机构,组织本区域各级药具机构填报、汇总上一年度的各类统计报表,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盖章后,报药具中心。

2.每年2月底之前,药具中心对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和通报,同时报国家人口计生委备案。

3.每年3月底前,各级药具管理机构要将各类统计报表整理、立卷、归档。

附件:1.各级药具库存周转量标准:省(区、市)级0-4月;地(市)级3-6月;县(区)级1-4月;乡(镇)级1-2月;村(居)级:0-1月。

(注: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增加库存周转量标)2.药具年?人份标准使用量:短效药:22片*13板/人?年速效药:15片*2板/人?年外用药:120-150粒(张)*/人?年避孕套:120-150只/人?年(注:流动人口密集的地区,避孕套可按实际需求订购)第二章计划生育药具调拨仓储管理规范第一条调拨仓储原则(一)严格计划、满足需求、加快调拨、及时供给。

(二)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加强监督、避免浪费。

(三)安全储存、科学养护、保证质量、降低损耗。

第二条调拨仓储要求(一)合同药具调拨主要依据各地年度药具订购计划和签定合同时与供货单位约定的条款。

各省级药具管理机构定期检查,按季度收集和汇总全省(区、市)合同药具调拨和执行情况,药具中心将不定期抽查。

(二)国家库存和省(区、市)本级库存药具作为储备,主要用于救灾、调剂、补充计划不足等免费调拨。

国家库存新型药具主要作为高新药具产品宣传推广应用的免费调拨。

省(区、市)本级库存药具自行安排免调周期,国家库存和新型药具免调周期为1-2月、零星免调随时进行。

(三)各级药具库房的面积必须满足药具库存最大周转量的需要,逐步达到标准(见本章附件)。

库房(室)要配备恒温、除湿、测量温湿度、防火、防爆、通讯工具、运输工具等基本设备,县(市、区)级以上(含县级)要逐步实现计算机信息网络化管理。

(四)在库药具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办法》。

建立药具库存明细帐、库存卡,出入库药具要求质量完好、数量准确、手续齐全。

计划员、库管员、财务人员要进行定期盘点,账卡物相符,并对盘盈、盘亏情况做出书面说明。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三条调拨仓储程序(一)出入库程序1.各级库管员接到到货通知后,凭供货单位出库单,核对无误后于24小时内完成验收和入库,计划员和库管员应及时登记入帐。

验收不合格的药具,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并及时通知主管领导进行处理。

2.各级库管员和计划员根据出库单,按照“先进先出、近失效期先出”的批号管理原则,准确配货、保质保量、及时发运,并做好记录。

(二)调拨程序1.合同药具(1)各单位在签定合同时与供货单位商定生产、发货时间和地点,并做好备注,或者按照电话预约发货;(2)各单位需货时提前1-2月通知供货单位组织生产或供货,供货单位发货时应提前通知省(区、市)级药具管理机构和收货单位;(3)由生产企业和药具供应站调运的合同内避孕药,按照需求方的要求,直接调运到省(区、市)或地(市)或县(区);(4)地(市)或县(区)收货单位及时将回执(或入库单)寄往省级药具管理机构,作为付款依据。

2.国家、省级库存药具和国家库存新型药具(1)省级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提出国家库存及新型药具免调申请报告(报告单样见附件),省级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逐级上报药具中心;省级以下的单位需要库存药具免调时,先提出药具免调申请报告,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逐级上报省级汇总;(2)药具中心或省级药具管理机构可根据需求,直接拟定药具免调分配计划,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执行;(3)药具中心或省级药具管理机构审核下级的药具免调申请,参考本级库存药具可供调拨数量和当年免费调拨执行情况,审批免调药具计划后进行调拨,年终汇总后报同级人口计生委备案;(4)药具中心或省级药具管理机构逐级下达免调计划,免费调拨计划汇总表一式二份,本单位的计划(或业务)部、财务部各一份。

免调计划分割表应随免调通知或函,分别印发给各有关单位、药具供应站及生产企业;(5)各相关生产企业和药具供应站接到免调计划通知后,再组织药具的生产和入库,不得擅自组织药具的生产和入库。

其中,相关避孕药品由药具供应站组织检验、储存和调运,直调药具由生产企业组织检验、储存和调运;(6)免调执行完毕,由相关直调企业、药具供应站及时收集收货回执,并寄送药具中心或省(区、市)级药具管理机构,作为付款和核实免调执行情况的依据。

3.全军、武警、西藏的药具合同调拨药具中心严格按照全军、武警、西藏的药具订购计划、发货要求和调拨管理原则,协调相关生产企业和药具供应站,及时组织生产、发货、入库、验收、储存和调运。

附件:各级药具库房面积的参考标准:省(区、市)级药具专用库房面积为300-500平方米;地(市)级药具管理机构药具专用库房面积为200-400平方米(500万人口以上为400平方米,500万人口以下为200平方米);县(市、区)级药具专用库房面积为100-150平方米(100万人口以上为150平方米,100万人口以下为100平方米);乡(镇、街道)级药具专用室面积为10-20平方米(或2个药具柜);村(社区居委会)设1个药具专用柜(箱)。

(注:特殊地区可根据当地总人口数和自身条件设定标准。

)第三章计划生育药具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第一条基本原则(一)建立安全防范管理措施,严格信息数据保密纪律,确保系统管理的安全性。

(二)建立系统运行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程序标准,提高系统管理的科学性。

(三)建立技术系统监管体系,强化系统技术保障力度,确保业务运行畅通快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